路加福音 18章
梁家鏗譯本(繁體)
1耶穌給他們講一個比喻,是說:人應當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2“從前某城有個判官,不怕神,也不尊重人。
3城裡有一個寡婦,老來他面前央求:‘大人做主,懲辦我那對頭,給我伸冤哪!’
4起先他多次不肯,後來心裡想:我雖然不怕神,也不尊重誰,
5但這寡婦糾纏不休,我都聽煩了,就替她伸冤吧,免得她不斷地來找,叫我筋疲力盡。”
6主說,“你們注意到那不義的判官所說的嗎?
7倘若他的選民日夜呼求,莫非神就不會為之伸冤嗎?莫非神會耽誤他們嗎?
8我告訴你們,他必定替他們伸冤,而且從速!不過,當人子到來時,在世上是否還能找到這種‘信’?”
9對自命為義而鄙視旁人的人,耶穌講了這個比喻:
10“兩個人登聖殿去祈禱,一個法利賽人,一個稅吏。
11法利賽人獨自站著喃喃自語,這麼禱告:‘神呀!我感謝你。因為我從無偷竊、不義、姦淫,不像別人,尤其不像這個稅吏,
12我一週禁食兩次,每筆收入都捐出十一。’
13稅吏卻站得遠遠的,不敢舉目向天,只是不停地捶胸哀告:‘神啊,求你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14我告訴你們,這人下去回家已經成義了,而那人卻不可以。因為凡高抬自己的,終要降卑;凡自己謙卑的,終必升高。”
15有人把嬰孩抱來,求他摸一摸,門徒看見就呵斥他們,
16可是耶穌叫他們過來說:“讓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攔住他們,因為神的國正屬於這樣的人。
17我實在告訴你們,誰如果不像小孩子一樣接受神的國,就絕對進不去。”
18有個領袖問他:“善的老師,我該做甚麼才能繼承永生?”
19耶穌說:“你為甚麼稱我為善?沒有誰是善的,除了一位,就是神。
20誡命你都知道: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偽證,要孝敬父母。”
21那人說:“這些我從小就遵守。”
22耶穌聽罷,就告訴他:“你還缺一樣,就是把家產變賣了,分給窮人,你就有財寶在天上,還有,你要來跟從我。”
23一聽這話,他好痛苦,因為他非常富有。
24耶穌見他這樣痛苦的樣子,就嘆息:“難啊,有錢人進天國。
25駱駝穿針眼比有錢人進神的國還容易。”
26聽見的人便問:“那麼誰能獲拯救?”
27他說:“人所不能的,在神卻是可能。”
28彼得說:“看,我們跟從你,把家都捨棄了。”
29他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為神的國的緣故,而捨棄了房屋、妻子、兄弟、父母、兒女的,
30沒有不在今世就得多倍的賞賜,並且要在來世得永生。”
31耶穌把那十二人帶到一邊,對他們說:“聽著,我們這是上耶路撒冷,先知所寫的一切,都要在人子身上應驗:
32他將被交給外族人,由他們嘲弄,凌辱,吐唾沫,
33鞭打了殺害,但第三日他要復活。”
34但是這些事情,他們一點也不明白,這話的意思對他們是隱蔽的,他們一句都沒聽懂。
35將近耶利哥,有個瞎子坐在路旁行乞,
36他聽見人群經過的嘈雜聲,便問怎麼回事。
37有人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路過,
38他就喊了起來:“耶穌啊大衛的兒子,可憐可憐我!”
39走在前頭的人呵斥他,不許他作聲。可是他越發大聲喊叫:“大衛的兒子,可憐可憐我!”
40耶穌站住,吩咐人領他過來,等他走到跟前就問:
41“想要我給你做甚麼?”他說:“主啊,求你讓我重見光明。”
42耶穌對他說:“重見光明!你的信心救了你。”
43立刻他就復明了,還跟從了他,把榮耀歸於神。目睹這事的百姓都讚美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