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太10:40-42)
真門徒是神的代表
我們從這三節經文能夠學到什麼呢?可以得到什麼重要提醒呢?“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你們”是誰呢?是一般基督徒,還是某些精英基督徒?當然耶穌是在對門徒說話,當時的聽衆是他的門徒。但今天誰是耶穌的門徒呢?今天耶穌能夠對誰說“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呢?
主耶穌已經給了答案。就在上一節經文,即馬太福音10章38節,他說背起十字架跟從他的,才是他的門徒。“你們”就是完全委身的基督徒,就是背起十字架跟從耶穌的人。
“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即是說,接待這種完全委身的基督徒,就是接待基督;而接待基督,就是接待那位差基督來的。是誰差了主耶穌來呢?當然是神!可見基督徒在世上是神的代表。只要你是委身的基督徒,你就代表了神。這個責任實在重大。
遺憾的是,即便你只是個掛名基督徒,但在非基督徒眼中,你也代表了神,這就是基督徒肩負的重任。很多人之所以不願做基督徒,就因為認識了一些形象不好的基督徒。換言之,很多人認識了一些平平庸庸、馬馬虎虎的所謂基督徒,結果就成了他們信主的最大絆腳石。
正是這個原因,我經常說感謝共產黨解放了中國。因為共產黨來之前,教會里很多基督徒讓我特別反感;可共產黨一來,那些人就不來教會了,只剩下了真基督徒。我見到了這些真基督徒,不禁說:“現在我才知道誰是真基督徒了!”那是我認識主的第一步。
感謝共產黨做了潔淨教會的工作,揚淨了麥子,濾出去了糠。施洗約翰說過,耶穌來要用聖靈與火給人施洗。你要麼受聖靈洗禮,得到新生命;要麼受火洗禮,接受神的審判。共產黨正是審判之火,把中國教會的糠燒盡了。結果在苦難中,真正的教會光彩奪目。現在你就能夠明白為什麼基督徒要背起十字架。
真門徒也是基督的代表
所以洗禮非常重要,因為從洗禮那一刻起,你就有權使用“基督徒”這個名字。非基督徒朋友見到你也會說:“原來這就是基督徒。”他們會從你身上明白基督徒是怎樣的人,好可怕的責任!要是他們因為你而不信主,那麼罪責就在你了。希望你好好思想一下這個問題。無論你喜不喜歡,你成為基督徒的那一刻,那麼在家人、朋友以及所有認識你的人眼中,你就是基督的代表了。
有時候跟弟兄姐妹聊天,我問他們信主的經歷,發現很多人之所以費盡周折才信主,因為以往認識的一些基督徒成了他們的絆腳石。所以要小心,主耶穌說“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拒絕你們就是拒絕我”,可千萬不要錯誤地代表了他。
正是這個原因,我才談論十字架,談論信心,講解什麼是真正的基督徒。因為這不僅關及你的救恩,也關及別人的救恩。別人能否認識主就完全在乎你了,因為除了你,他們不認識別的基督徒。很多人說:“別看我,我不是好基督徒。看看那人,他比我好。”但這樣說無濟於事,別人還會看你,而且主把責任交給了你。
從這段經文可見,我們在地上是基督的代表。每每開口,別忘了在聽者眼中,你的話代表了耶穌。你要是開了個愚蠢的玩笑,別忘了會給非基督徒留下什麼印象。一起喫飯時要是你總揀最好、最大的喫,別忘了有人在看著你,這樣做會給別人留下什麼印象。倒不如運用十字架原則——捨己,把好喫的留給別人。保羅說:食物若叫人跌倒,我就不喫,免得叫別人跌倒了(參看林前8:13)。
所以別人不單單在觀察你如何行大事,還在觀察你如何拘小節。這就麻煩了,因為我們正是在小事上失敗了。不妨觀察一下弟兄姐妹,就會發現他們往往在小事上表露出了自私。要是非基督徒總是看見基督徒的自私,就會對基督的印象太糟糕了,因為我們在世上是基督的代表。你不願做基督的代表,就別受洗。無論你喜不喜歡,你成為基督徒的那一刻,就擔起了他的名字。正如為人妻的,一旦嫁了人,就隨了夫姓,無論她喜不喜歡,她都會代表夫家。
再進一步說,我們也決定了別人能否得救。“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意思是“人愛你,就是愛我;怎樣待你,就是怎樣待我;藐視你,就是藐視我。”有人拒絕你,就是拒絕基督。可要是他們拒絕你是因為你不好,那麼他們拒絕基督、失去救恩就是你造成的了。
我們受苦,基督也受苦
之所以是基督的代表,因為我們與基督聯合了。受洗的那一刻,我們就與基督聯合了。保羅多次說到我們與基督聯合。一旦與基督成為一體,那麼他就會跟我們感同身受。即是說,你受苦,他也會跟你一同受苦,因為你與他聯合了。難怪保羅未信主之前逼迫教會,主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逼迫我?”你苦待基督徒,就是苦待基督。而你苦待基督,就是苦待神。
神與他的子民一同受苦,這是聖經中很獨特的一個教導。舊約以賽亞書63章9節說:以色列民在一切苦難中,神也同受苦難。由此可以伸發出很多內容。比如說,要是你正在經歷艱難困苦,那麼不要擔心,別忘了神也在跟你一同受苦。你不會獨自受苦,他明白你內心的困難,因為你的困難就是他的困難。你在他眼中就是這麼重要,他甚至把你的頭髮都數算過了(太10:30)。
我們如何待人,就是如何待神
所以接待了一個門徒就是接待了基督,而接待了基督就是接待了神。剛才談過了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的關係,你的一舉一動就決定了非基督徒如何回應基督,如何回應神。現在再來談一談基督徒彼此之間的關係,你傷了弟兄姐妹的心,就是傷了神的心,讓神的靈擔憂。下一次你要是批評弟兄、背後說他壞話,總之讓他難受,那麼別忘了你是在讓神的靈悲傷。你不只是在傷害那人,更是在傷害神。即是說,你做在了弟兄姐妹身上,就是做在了神身上。
反過來說,你愛弟兄姐妹就是在愛神。如何愛神呢?就是去愛弟兄姐妹,給了他東西就是給了神。再想深一層,如何討神喜悅呢?如何過一個討神喜悅的生命呢?從這個屬靈原則可以看見,關愛、幫助弟兄姐妹,令他們開心,就是在討神喜悅。
可見明白神的話語多麼重要,否則就會做錯事。你出入教會不跟弟兄姐妹打招呼,就是不跟主打招呼,他是與主聯合的。所以這個原則非常重要,決定了我們如何彼此相處。
主的教導多麼實際!屬靈人不是天馬行空,而是腳踏實地。很多人以為屬靈人不切實際,總是發白日夢,不食人間煙火。但屬靈人是最實際的人,因為他明白日常生活的屬靈原則。這些屬靈原則就決定了我們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
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
繼續看馬太福音10章41節,“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什麼意思呢?很簡單,接待先知就是在分享他的賞賜。為什麼呢?因為接待先知就是在分享、參與他的工作,你支持了他的工作。
主耶穌說話非常嚴謹,他沒有說“人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他說“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這一點至關重要,接待先知可以出於種種原因,未必因為他是個先知。你接待神的僕人未必因為他是神的僕人,可能你喜歡他這個人,對他欽慕不已。主耶穌沒有說“人接待神的僕人,必得神的僕人所得的賞賜”。你因為他是神的僕人而接待他,才會得到他的賞賜。
比如說,你盛情款待我,願意跟我做朋友,可也不見得你就會分享到我的賞賜。你的想法可能是:“這人不錯,我們談話很投機。”或者是:“這人雖然古怪,可我喜歡他的性格。”出於這些原因,非基督徒也願意接納我這個人,可未必會把我當作神的僕人來接納。
可見主耶穌說話非常嚴謹,即是說,到了審判日,誰都不可以說——“張熙和來過我家,我請他喫過飯,所以我應該分享到他的賞賜,不該下地獄。”這樣說無濟於事!你當我是神人而接待我去你家,那就不同了。有人並非單單接待我這個人,而是看我為神的僕人,那麼他就接待了神。因為除非他願意接待神,否則就不會接待我這個神的僕人。
同樣道理,敵擋基督的,也會敵擋我。惟有願意接納基督的,才願意接納我,即是說,他把我當作基督的僕人來接納,並非單單喜歡我這個人。主說話非常嚴謹,字斟句酌。這就跟上文所說的如何彼此相處聯繫了起來,因為沒有人會這樣接待神的僕人,除非他也是神的兒女,或者願意成為神的兒女。
接待義人,但不要問假先知的安
馬太福音10章41節的下半句是,“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在主的教導中,什麼是義人呢?顯然義人與先知不同,義人不是先知。在主的教導中,義人是真正的門徒。當然真正的門徒是有信心的人,沒有信心就不會背起十字架,這是勿庸置疑的。而不背起十字架就絕對成不了義人,因為你還有罪,還沒有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剛才看見,你因為先知的名而接待先知,就會在他的工作上有份。現在看見反之亦然:你接待假先知,也會在他的工作上有份。這一點在約翰二書10-11節講得一清二楚,使徒約翰說:若有假先知到你們那裏,不要接他到家裏,甚至不要問他的安。
什麼?連問候一下都不行?我們中國是禮儀之邦,見面問候一下是禮貌。如何理解呢?可見明白神的話多麼重要。
不妨設想一下,假如你正在街上走,或者剛一齣家門口,迎面就碰上了假先知,你認識他,便問候了一句:“你好!”街坊四鄰看見了你問候假先知,豈不會立即覺得你跟假先知是朋友嗎?要是假先知去了這些鄰居家裏,他們可能會以為他教導的是真理,因為他們不知道對錯,只不過看見你問候假先知,便以為他是個好人,你一定跟他有聯繫。這樣你就參與了他的工作,正如使徒約翰所說,你就在他的惡行上有份了。可見明白“接納”、“拒絕”是多麼重要。
接待神的僕人就是在神的工作上有份
從積極方面來看,你想為神做點什麼嗎?就從接待神的僕人開始吧。“接待”是什麼意思呢?約翰二書10-11節所說的接他到家裏、問他的安是什麼意思呢?他當然不是進你家坐一坐而已,先知四處奔波,來到你的城邑就住在你家,意思是你要供給他。
在馬太福音10章,主耶穌差遣門徒們出去的時候,吩咐說:誰接待你們,就住在他家。意思是你們跟他同住,擺上什麼東西喫,就喫吧。所以接待先知就是在物質需要方面幫助他,提供膳宿等等。難怪你會在他的工作上有份,會得到賞賜。
這一點非常寶貴,縱然你不是先知,沒有教導、講道的恩賜,也可以透過幫助先知而參與先知事奉神的工作。先知本來在世上也有事業,可以生活舒適,但現在卻蒙神呼召傳講神的話。他付上了大代價,背起了十字架,而你也能夠在他的工作上有份。我發現很多基督徒還沒有學會在這方面參與神的工作,結果也就得不到賞賜了。
誰是“小子”?
繼續看馬太福音10章42節,主耶穌說,“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到底“小子”是誰呢?主耶穌經常說到“小子們”,什麼意思呢?是小孩子嗎?這節經文沒有談及小孩子,怎麼會突然冒出來一句“小孩子”呢?誰是“小子”,你好給他一杯涼水呢?
“小”字的希臘原文可以表達幾種意思。第一,個子小,比如路加福音19章3節說撒該身量矮,撒該當然不是小孩子,他是個稅吏,小孩子當不了稅吏。第二,年齡小,所以也可以指小孩子。然而我在新約找不到一個例子是指小孩子,希臘文學裏就有一些例子,但新約沒有。第三,卑微、沒有地位的人。
看過了三種意思,顯然只有一種意思符合這節經文。這裏當然不是說你把一杯涼水給個子矮的人喝,就必得到賞賜。“小”跟人的身量高矮、年齡長幼無關,而是指社會地位,“小子”是沒有地位的人。所以“小子們”是誰呢?這些是信耶穌的小子們。在馬太福音18章6節,主耶穌稱呼信他的人為“信我的一個小子”。
很多主日學老師甚至一些解經家都把馬太福音18章6節理解錯了,以為“小子”就是小孩子。馬太福音18章一開篇主耶穌的確在談小孩子,可是他們沒有看見,到了第5節主耶穌就話題一轉,由小孩子轉到了門徒。主耶穌是在說:除非你變成小孩子,即無名小卒,否則進不了天國。這又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以後有機會我們再探討。
先知生前都是無名小卒
誰是先知?回顧歷史便一目瞭然,今天我們對那些先知推崇備至,可是我告訴你,那些先知在世的時候是遭人鄙視、拒絕的。即便以賽亞這種大先知,他的日子也不好過。他向以色列人傳道,他們卻充耳不聞。你尊敬一個人,就會對他言聽計從;不尊敬一個人,就會對他的話置之不理,當作耳邊風。而以色列人就是這樣對待以賽亞的。
以色列人也這樣對待耶利米,將耶利米投進枯井,任由他死去。以色列人就是這樣對待先知的,所以主耶穌責備他們藐視先知,苦待義人(太23:29-34節)。
先知、義人知道背十字架的滋味,他們甘願在世上成為無名小卒,遭受鄙視、拒絕。以賽亞書53章寫的是神的僕人耶穌,他會遭受鄙視、拒絕。但以賽亞在寫這一章的時候自己也深有體會,因為他親身經歷到了。有些先知是出身寒門,而以賽亞是出身豪門,來自上層社會。可是以賽亞一做先知,衆人就把他看成了下等人。
真正神的僕人在世上都是無名小卒
現在就明白了“小子們”是什麼意思。即是說,你接待一個神的僕人並不是因為他是世上顯要,你接待他只因為他是神的僕人,而他在世上是個無名小卒,那麼你就會得到賞賜。我告訴你,每一個真正神的僕人都會是世上的無名小卒。他必須甘願成為無名小卒,一旦想要在世上出人頭地,那麼他就不再是神的僕人了。
可見十字架貫穿了主耶穌的教導,他說:“不揹著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不妨想一想,一個揹著十字架走向刑場的人怎能在世上出人頭地呢?十字架就結束了他跟世界的聯繫,就如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6章14節說:“我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如果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我怎能成為世上顯要呢?
當然這是我們內心的態度。真基督徒在世界上往往也會德高望重,可他總是保持著向世界死的態度,不願要世上的榮耀。我們不能說基督徒絕不能做公司總裁、政府官員,可能神把他放到了那個位置上,不能說沒有這種可能。但他的心已經向世界死了,倘若擔任政府高官,也只是為了神的緣故,而且隨時願意懸車致仕。
但以理就是這樣,他是尼布甲尼撒王的總理,可他根本不看重這個職位,所以當面臨選擇的時候——要麼停止禱告、要麼被扔進獅子坑,他選擇了獅子坑,結果被扔進了獅子坑。但以理毫不在乎,可見他根本不看重世上的職位,隨時準備好了棄官懸印。但以理在世上也是神的一個小子,因為他內心已經拋棄了世界。
神會給我們賞賜
“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即是說這小子是個門徒,那麼你給他一杯涼水,也不能不得賞賜。你可能會說:“誰稀罕賞賜?”記得在一次查經會上討論這節經文,很多人認為貪圖賞賜不對,事奉神不應該尋求賞賜。當然不能這麼說,這要看情況而定。首先要看一看是在尋求什麼賞賜,一旦你知道那是什麼賞賜,就不會冒失說這番話了。
其次,無論你願不願意,這裏說神會賞賜你。這裏並未說“因為你想要賞賜”,而是說你“不能不得賞賜”。因為神是公義的,絕不虧欠人。這又是一個屬靈原則:你越給神,就越會從神那兒得到賞賜。神絕不會讓你喫虧,你最好現在就明白這個原則,不要到了最後悔之莫及。
我看過一些遺囑冊,死者身後留下了十萬塊錢,怎麼處置呢?政府抽取了一大筆,如果還有剩餘的話,就歸親屬分了。他們有十萬塊錢,可每每奉獻就只掏出一、兩塊錢來,也許擔心奉獻太多神就會太富了,所以出手特別小氣。他們不給神,到頭來錢都繳了稅。收稅的人不會稱讚你,甚至都不會道謝,只是拿了你的錢便一走了之。這種人是不是很愚蠢?為什麼不給神呢?給了神絕不會喫虧。
有的人把錢留給了兒女,以為這就是在祝福兒女,殊不知是在咒詛兒女。兒女一生都不用工作,就靠這筆鉅款生活。難怪膏粱子弟往往是最可憐的人,他們被金錢慣壞了,拿著錢不知道做什麼,越來越不開心。他們沒有生活目標,人生在世究竟是為了什麼呢?窮人想致富,還有奮鬥目標。可富人就沒有了奮鬥目標,結果成了最悲慘、最可憐的人。沒有了生活目標、奮鬥目標,這種人多麼可憐!
但聖經這裏說,你給了神的僕人、給了門徒一杯涼水,也不能不得到賞賜。一杯涼水幾乎一錢不值,可是你這一舉動神不會忽略,他連你的頭髮都數算過了。你給神的絕不會超過神給你的,你不妨試一試。
濫用神的原則:欲得而給
有人知道越給神就越得到,便濫用了這個原則。有些基督教雜誌上就是這樣宣傳的:“你越給神就越得到,我起初給出十塊錢,現在得回一百塊;接著再給出一百塊,又得回一千塊,所以現在我發財了。”你這樣從中漁利,神也會給回你?不錯,神也會給回你的!可是我告訴你,神要是給回了你,你應該覺得不妙才對,最好趕緊還給神。
無論如何,這個原則照樣生效,可是卻有兩種內涵。如果你並不愛神,卻給了神一百塊,因為你給了教會一百塊,而教會代表神,結果現在神欠了你一百塊,那麼神就會退還給你。凡沒有委身給神的人,神不願要他的錢。
要是我知道你是個還沒有委身給神的基督徒,那麼你給的錢我會如數奉還,堅決不受。因為我不想讓神虧欠你,而我是神的代表,是無名小卒,是小子,我收下了就等於是神收下了。有時候我甚至得罪了那些人,他們不高興錢被退了回來。
要是你用不署名的方法給教會,沒人知道這筆錢是誰給的,也就不知道要退還給誰,那麼我告訴你,神會退還給你的。因為我都不願接受,更遑論神了。你不相信嗎?那就不妨試一試,看看你能否騙得過永生神。等你看到了結果,一定會嚇得毛骨悚然。你給了他一百塊,他往往會退還你一百五十塊,加上了郵費和利息。
有些人已經以身試法:“我給出一百塊,得回一百五十塊;再給出一百五十塊,得回三百塊。太好了!我在跟神做生意。”我要對這種人說:“你走入歧途了。你不斷以身試法,神不斷退還給你,你的罪只會越來越重,要是不趕緊悔改,最終是自取滅亡。”即是說,神退還給你錢可能是件壞事,意味著他不接納。很多人渾然不覺,還喜不自勝,覺得跟神做生意真好,比在世上做生意划算多了。
要是你奉獻了錢,很快就得回了更多,那麼你最好趕緊再給回去,說:“神啊,請不要退給我,請笑納我的奉獻好嗎?”要是又被退了回來,那麼你最好再給回去,因為這就代表說神還沒有接納。所以每每看見雜誌上登出這個原則——“你給神,就會得回更多”,我不禁說:你必須把全部真理告訴人。因為要是你得回了更多,就代表說神不接納你,你最好說:“神啊,我做錯了什麼嗎?我犯了什麼罪,你不接納我的奉獻呢?”
關鍵是百分比
另一種誤解是,以為給出的數目越多,得回的賞賜就越多。但這個屬靈原則看重的是百分比,看重的是你將百分之多少的財產給了出來。要是你有一百萬,給出了十萬;另一人只有十塊,給出了一塊,那麼你的賞賜不會比他的多。你能明白這個屬靈原則嗎?數目不重要,別以為你給出了十萬,比那給出一塊的多了十萬倍,所以你就會比他多得十萬倍的賞賜。神不會這樣行事,你們兩個人的賞賜是一樣的。
神是絕對公義的,沒有人因為湊巧比你錢多,就有能力比你給得多。難怪主耶穌看見一個窮寡婦給了兩個小錢,便說:“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比衆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裏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主的教導真奇妙,你給神的永遠比不上神給你的。所以每當我給了神錢,就會說:“請不要立即還給我,這樣我就沒有賞賜了。請幫助我在付出的時候,但求積攢財寶在天上。”他要是給回了我,我就想再給回他。所以付出就成了我信心的考驗。
有趣的是,富人總是很小氣。我信主這麼多年常常見到這種現象:窮人總是出手大方,富人卻慳吝小氣。還記得那個青年財主嗎?他不願放棄產業。誰放棄了一切呢?是那個給了兩個小錢的窮寡婦,兩個小錢就是她的全部家當,她給出了一切。這也是我的親身體會,往往窮人給出更多。看一看來教會的人,將他們的奉獻同收入相比,你會發現收入最少的奉獻最多。
這些小子、這些無名小卒、這些窮人、這些門徒總是證明了自己更親近主。這番話衆人不愛聽,可這是事實。我講道從來不討有錢有勢的人喜歡,主的教導也不討這些人喜歡。
總結:與基督聯合
馬太福音10章40-42節這三節經文包涵了很多重要的屬靈原則。第一個原則是我們與基督聯合,“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因為我們與基督是聯合的。
第二個原則是我們可以在其他人的事工上有份,因為大家都是與基督聯合的。
第三個是得賞賜的原則,也因為我們與基督是聯合的,所以你給了小子一杯涼水,就是給了主一杯涼水。想一想,你給了主一杯涼水!在馬太福音25章45節,主耶穌說:“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到了審判日,主要看你是如何對待小子們的,一切都取決於這個因素。甚至你對主有沒有信心,也在乎你有沒有信心給門徒一杯涼水。
無論你願不願意,神都會給你賞賜,因為神是公義的。正因為神是公義的,所以賞賜也不同。一人為基督撇下了一切,另一人很富有,卻只將財產的一小部分奉獻了出來。一人為基督捨棄了生命,為基督殉道;另一人卻沒有為基督受什麼苦。神給這兩種的人賞賜當然是不同的。
賞賜就是得著基督
神會給人什麼賞賜呢?簡而言之,這個賞賜就是得著基督。當地上的一切產業都隨風而散,你卻有耶穌!保羅渴求的就是“得著基督”(腓3:8)。而惟有透過給予,才能得到這種賞賜。
“得”是什麼意思呢?好好思想一下馬太福音10章42節,給予才能得到。你怎樣接待先知呢?第一步是給他一杯涼水。上篇信息已經探討過這個原則:失去才能得著,給予才能得到。你越抓住不放,就越會失去;給出去,就得著了。你能明白這個原則嗎?
這就好比從瓷瓶裏取東西,中國瓷瓶是肚大頸小,我見過一個小孩子不小心掉了一塊糖進去,便伸臂去取。他取到了,可是拳頭卻出不來,因為瓶口太窄。他怎樣才能把糖塊拿出來呢?惟有先放手,糖塊才能出來。同樣,很多人想擁有世界,便抓住不放,結果什麼也抓不到。
惟有給予,才能得到。“得著基督”,這個賞賜真是寶貴無比,希望你看得見。主這番教導蘊藏著豐富的屬靈原則,要是我們懂得應用這些原則,每天都按照這些原則去生活,那麼到了審判日見到了主,就會知道用今生去得著他是多麼值得。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