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偉之言

希伯來書 7章

梁家鏗譯本(繁體)

1這麥基洗德原是撒冷的王,又是至高者神的祭司。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凱旋而歸時,正是麥基洗德來迎接他,並且為他祝福。

2亞伯拉罕也從自己得來的一切,取十分之一給他。麥基洗德這名字翻譯過來便是:第一,公義王,其次,撒冷的王,意即平安之王。

3他沒有父親,沒有母親,沒有氏族家譜,沒有出生記錄,也沒有壽終記錄,而是與神兒子相似,永為祭司。

4可見此人是多麼偉大!就連族長亞伯拉罕也要從戰利品中,拿出十分之一給他。

5那些受職任祭司的利未子孫,奉命按照律法向子民,即向自己的兄弟,收取十一捐,儘管他們皆是出於亞伯拉罕的。

6可是麥基洗德並非與他們同宗,竟然收下亞伯拉罕的十一捐,還為那蒙賜應許的人祝福。

7歷來都是在下的受在上的祝福,這一點是無可爭議。

8而且這裡,收取十一捐的都是些會死的人;但那裡,卻有經文證實,是一個至今還活著的人。

9甚至可以這樣說,就連收取十一捐的利未,也是通過亞伯拉罕納了十一捐。

10因為麥基洗德接見亞伯拉罕之時,利未就在先祖的腰胯裡。

11那麼,倘若人在利未人的祭司制度之下能夠達致完全,又何須按照麥基洗德的類型另立一位祭司,而不按照亞倫的祭司制度?——畢竟,子民就是在那制度之下,蒙神降賜律法的。

12總言之,祭司制度既然更改了,律法也勢必要更改。

13上文所說的那位大祭司,乃屬於另一支族,那支族從來沒有人是侍奉祭壇的。

14眾所周知,我們的主起於猶大,而關於猶大支族,摩西沒有提過祭司的事。

15如果有祭司興起了是另類的,像麥基洗德的,那麼,以下這一點便越發明顯了:

16基督之成為祭司,並非根據律法上屬肉體的規定,而是由於不滅的生命的權能。

17因為有聖經為證:“你可以永為祭司,位比麥基洗德。”

18一方面,因為先前的規定果效不好,沒有用處,就廢棄了——

19律法原本就不能使甚麼達致完全;另一方面,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更美好的盼望,通過它我們可以走近神。

20而且,基督之任命大祭司,並非沒有涉及誓言。通常祭司都沒有憑誓言任命的,

21帶誓言任命的只有耶穌,因為那任命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反悔,你可以永為祭司。”

22這就說明,耶穌成了保證人的那約,是更優越。

23此外,從前那些受命任祭司的,因為受死亡的限制,不能長久留任,所以人數眾多。

24不像耶穌,由於他永遠常在,他擔任的祭司之職是永久的。

25因此,凡通過耶穌來到神面前的,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耶穌永遠活著,能夠無時不在地替他們祈求。

26這樣的一位大祭司,正能滿足我們的需要。他是聖潔、無咎、無污、與罪人不同、高於諸天的。

27他無須像那些大祭司那樣,每天先為自己獻祭,而後再為子民贖罪。他獻的祭是他自己,僅此一次。

28律法所任命的大祭司,只能是脆弱之人。可是在律法之後,神以起誓之言任命的兒子,卻已經永遠達致完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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