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18章整段說的是教會當中基督徒之間的罪以及如何加以處理。弟兄若是悔改,我們就當饒恕他。若不悔改,就請兩、三個見證人來一起處理。若他還是不悔改,就請教會出面處理。希望我們真的記住主耶穌這番教導。
教會中有人得罪你,不要離開教會
每當弟兄或姐妹得罪了我們,我們就心煩意亂,索性決定離開教會。並非離開某間教會,而是乾脆從此不去教會了。這就非常遺憾了,解決不了問題的。逃避問題,則問題永遠還在,而且會更加複雜、惡化。你必須處理罪。教會有人得罪了你,你必須相信教會、相信弟兄姐妹在神面前的公義之心,他們會為你弄清是非曲直的。被得罪了便逃離教會,那麼問題並沒有解決。教會不會偏袒人,要相信教會、弟兄姐妹是公正的,去跟教會兩、三位長老或者弟兄姐妹道明苦衷:“這位肢體得罪了我,犯了這個罪。”
為什麼不這樣做呢?為什麼要說“以後再也不去教會了”呢?這根本解決不了問題,幫不了那人、幫不了你,也幫不了教會,因為教會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去跟教會講出你的煩惱!當然如果你不相信教會的公平,就不會跟教會講了。但我希望你信任教會,給教會一個機會,看看他們會不會公正處理這件事。
馬太福音18章主耶穌是在講論很實際的問題。因為很多人要是被人不小心(或者可能是故意)得罪了,便會說:“他們得罪了我,我再也不去教會了。”其實只是一個人得罪了你,並非整間教會。如果你是基督徒,那麼你就有權來教會,跟那得罪你的人一樣。為什麼要離開教會呢?我真不明白這種想法。有時候教會出現了這種問題,我卻一無所知。要是我能夠早些知道有人得罪了你,就可以為你出面解決問題了。
所以主耶穌是在處理非常實際的常見問題。每當有人得罪你,你便認為基督徒都是假冒為善,那麼你是不是基督徒呢?你說基督徒都假冒為善,這是什麼意思呢?
要是有人得罪了你,一定要去跟長老、牧師或者弟兄姐妹說:“這人做了這事,我覺得基督徒不該做這種事。”這樣才是在解決問題。有人會找那位基督徒談:“你為什麼這樣對待這位肢體呢?如果沒有什麼理由,那麼你必須悔改。”要是那人悔改了,問題就到此為止了。他滿意,你也滿意。可是如果你讓這一疾病在教會里惡化下去,那麼整間教會都會生病。為了基督,為了你自己,也為了弟兄姐妹,你必須處理這個問題。
一天饒恕七次:沒有限制的饒恕?
主耶穌又在處理另一個問題了。問題就是,這人得罪了我,也道歉、悔改了,我饒恕了他;可是不久他又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那麼我當饒恕他幾次呢?饒恕應該是有限度的吧?
來看一下平行經文路加福音17章3-4節:
3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4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迴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
一天七次?這豈不是沒完沒了?你的意思是說,他踩了我一腳,說“對不起”,我說“沒關係”,就這樣一天連續七次?豈不是把我的鞋踩爛了?我還饒恕他?應該有個限度吧?
主耶穌說:發生這種事,要一天饒恕七次。主耶穌說“七”,當然並非只侷限為七次。七代表了完全,其實要是你能夠饒恕一個人七次,當然就能夠饒恕他八次。等到你饒恕他七次的時候,就能夠饒恕他很多次,以後還能夠饒恕。一天饒恕七次,第二天週而復始。每天饒恕七次,要饒恕多久呢?主耶穌沒有說。每一天都要饒恕,這就是主耶穌的教導。我們要無限地饒恕別人。
為什麼應該饒恕?
想一想我們基督徒是多麼不願饒恕。有人得罪你一次,你就氣得變了臉色,橫下心來說:“從此以後再也不跟這討厭鬼說話了!再也不去教會了!”僅僅一次就夠了?那麼如何一天饒恕七次呢?我們的饒恕就這麼有限?為什麼我們應該饒恕呢?你會想:我從來沒有得罪他,都是他得罪我,為什麼我應該饒恕呢?
來看主耶穌的教導,馬太福音18章21-35節:
21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22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23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24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 25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26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27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28“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29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30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31衆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32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33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34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35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彼得自以為很大方了,覺得饒恕七次已經不錯了。要知道,猶太拉比說:“你可以饒恕一個人一次、兩次、三次,但不要第四次。三次夠了,最多三次,可以了!如果那人繼續做這種事,算了!第四次不再饒恕!”彼得以為將猶太拉比建議的數字增加一倍,其實還多過了一倍,那麼他就非常寬容了,所以他問七次怎麼樣。
別忘了路加福音說的是一天饒恕七次,一生下來的話,就會是天文數字了。所以主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這個數字象徵了無數次,是無限的。如果你能夠一天之內饒恕一個人七次,而且是七十天、兩個半月,那麼就是無限的了。
為什麼我們應該饒恕呢?馬太福音18章23節有個“所以”一詞,中文沒有翻譯出來。可見上下文是相連的。
留意35節說“從心裏饒恕”,即衷心饒恕,爽快乾脆。並非無可奈何、勉為其難——“好吧,既然主這麼說,我饒恕你。但下不為例!下次我可不會這麼大方了。”
為什麼我們應該饒恕呢?主耶穌以這個比喻作答。
王寬恕了僕人;僕人不肯同樣寬恕同伴,王又取消了寬恕
主耶穌是打了個比方:有一位國王,手下僕人管理不善,賠了一千萬銀子。一千萬銀子是多少呢?“一千萬銀子”的希臘原文是“十萬他連得”。一他連得相當於工人超過15年的工資。現在工人一天的工資是多少呢?就算是30塊吧,其實有的不止賺30塊。那麼一他連得相當於今天的多少錢呢?就是162,000塊。十萬他連得相當於今天的16億2千萬人民幣!好大的一筆錢,這是金融界、國家財政才能談論的金額;對個人來說,簡直是天文數字。
這個僕人也許是財政大臣,因為他是王的僕人,其實所有高官也稱作“王的臣僕”。他可能負責政府財政,也許搞出了16億的赤字來。這種事情其實也是屢見不鮮的。王便召他來算帳:“你把我的政府財政搞成了什麼樣子!你是怎麼搞的?現在要罰你,將你和你的一家都賣為奴隸。”
也許現代國家也應該這樣做,財政部長要是知道管理不善的結果是被賣為奴,那麼就沒有不稱職的財政部長了。也許這個主意真不錯。在古代,君王確實會這麼做的。於是王叫了財政大臣來,跟他算16億的赤字。他捅了這麼大的漏子,受到了處罰:他和全家都被賣為奴。
他就俯伏在主人面前,懇求憐憫。留意26節他竟然說“將來我都要還清”。真不知道他怎麼還清,也許他想:再給我一次做財政部長的機會吧,我就會扭虧為盈。
相信沒有哪位王願意再給他一次做財政部長的機會,以至於重蹈覆轍。但留意這位王多麼寬厚,一筆勾銷了他的債務:“好吧,既然你懇求、悔改,我就一筆勾銷你的債務吧。”王給了僕人一個機會,饒恕了他。他真是欣喜若狂!
不久,他遇見了欠他十兩銀子的同伴(太18:28)。十兩銀子是一百天的工資,按一天30塊的工資計算,就是3000塊錢。3000塊也是不菲的一筆錢,但比之於16億,就不可同日而語了。可是他揪住那個同伴,說:“還我3000塊錢!”
同伴也俯伏央求他:“寬容我吧,現在我身上沒有3000塊,但以後我一定還你。”還3000塊並非不可能,只要有足夠的時間,一般工人是攢得到的。可是他不願寬容,僅僅因為3000塊錢,他就把同伴下在了監裏。
消息傳到了王那裏,王怒髮衝冠,立即叫了僕人回來,說:“我饒恕了你,你不也該饒恕虧欠你的人嗎?”
還記得主禱文怎麼說嗎?“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如果我們不饒恕虧欠我們的人,那麼我們也不會得到饒恕。所以這人起初的赦免被撤銷了:“‘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16億。其實他永遠都還不清,要一直坐監了!
三個人對該比喻的解釋
史懷哲稱之為“失喪恩典”
這個比喻的意思相當直白,不難理解。史懷哲教授在他的註釋書中用了這個標題:“喪失恩典”。得到了恩典,又失去了。那人起初得到了恩典,卻不配,又失去了恩典。
邁耶說,神取消了赦罪
偉大的德國學者邁耶(H. A. W. Meier)著有《希臘文新約註釋》,雖然是一百多年前的著作,但依然是當今最好的註釋書之一。這本希臘文新約註釋書洋洋二十卷,在“比喻的教義”標題下,邁耶這樣寫道:“既然蒙神免了根本還不起的罪債,就必須受到激勵,願意由衷饒恕弟兄,不計較對方所欠的小債。否則到了基督審判的日子,公義的神會將你投入地獄,永遠受罰。”
這段經文的意思簡單明瞭,甚至這位偉大的德國學者邁耶也指出,起初賜下的恩典、饒恕被收回了。即便那人已經得到了饒恕,還會落入地獄永刑裏。
倪柝聲說:起初的恩典不會取消
但大多數華人教會不喜歡這種教導,因為不符合他們的教義,結果拒絕了主耶穌簡單明瞭的話。倪柝聲的解釋真讓我痛心,他在設法逃避,而且越想逃避,就越解釋得一團糟。比如他說此處並不是說取消了起初的恩典,而是取消了後來的恩典。這種解釋無論如何都說不通,因為如果沒有取消起初的恩典,那麼他就不必還那16億的欠款了。如果不必還16億的欠款,則他也沒有理由進監獄了,根本不需要還債。一旦犧牲神的話、神的真理,以迎合自己的教義,那麼給出的講解真是莫名其妙。
至於僕人如何在獄中還債呢?倪柝聲的說法是:在彌賽亞統治的一千年,僕人會一直受刑。聽來好像是煉獄。經過了一千年的刑罰,他最終就會得到饒恕。不可思議!如果受苦、受刑就能夠贖罪,受刑一千年就可以除去16億的債務,那麼基督當初何必死呢?
不必浪費時間談論人的這些觀念了,我只是舉個例子讓你們(特別是參加全職服侍培訓的人)明白,看神的話千萬不可先入為主,不可抱著任何固有教義,必須開放思想。否則的話,你就會想方設法逃避那些簡單明瞭的話。史懷哲、邁耶都看得一清二楚,可是你封閉在了教義裏,就想視而不見,繼而便開始講一通廢話,真可怕。主耶穌這番話簡單明瞭,無需琢磨。史懷哲、邁耶都坦言說出了這段話的清晰含義。
救恩的三個基本階段
來看一看當中最重要的原則。首先這裏有三個階段,所以這個比喻在神學上極其重要。我不想談神學,但現在得用幾個神學術語。比喻提到了三個階段,都與我們的救恩息息相關。希望你認真看待這個比喻,因為你的救恩就取決於此,要是犯了一個錯誤,你就不妙了。
① 稱義:神赦免了人的罪
比喻中第一個階段是神學上所說的稱義,即赦免了你的罪,簡單來說就是饒恕。其實你每次犯罪,都是得罪了神,而且罪債是無法償還的,需要被饒恕。聖經說罪是欠神的債,每次犯罪,都會被記錄在案,你就有了紅字。順便提一提,英國銀行是用紅筆記錄負債的,每次你欠了銀行錢,銀行就用紅筆記下所欠數目。比如欠了五十英鎊,這五十英鎊就是紅顏色的。其它國家也許是註明欠債,沒有用紅色。
等到赤字越來越大,你就在神面前有麻煩了,負債太沉重了,根本無法償還。因為罪的工價是死,沒有什麼能買贖你回來,讓你大難不死。你犯了罪,就是死刑。死刑怎能用錢財或者別的什麼贖回呢?主耶穌用這幅圖畫表明:我們犯罪是得罪了神,負債沉重,赤字巨大,根本無法償還。
有人說:“我可以用好行為來償還。”這樣說是於事無補的,因為我們必須有好行為,這是當盡的本分,好行為除不掉債務。換言之,如果你是善的,就應該有好行為。這種靠好行為來自救的觀念是不明白罪的問題。我們無法憑好行為得救,因為好行為是我們的本分,你怎能用當做的工作來清除債務呢?
免去罪債的惟一方法:基督的死,我們悔改
不但如此,這筆債到底有多大呢?主耶穌用這幅圖畫表明,我們所欠的罪債是個天文數字。所以要想清除罪債,惟有向神悔改,來到神面前說:“神啊,我是個罪人,發現真的沒辦法還清罪債,求你憐憫我,饒恕我。”
那麼神如何除去我們的罪債呢?神讓基督死在了十字架上,清除了我們的罪債。耶穌擔當了我們16億的罪債,承擔了刑罰。這是惟一的清除債務的途徑,也是神學上“稱義”的意思。“稱義”就是你悔改了,神赦免了你的罪債,一筆勾銷。
但很多教會的講道信息就停在了這裏。雖然這是真理,但不可停在這裏,否則最終你可能得不了救。為什麼呢?留意比喻中的僕人得到了赦免,可是後來證明他不配得到赦免,結果失去了赦免。這番教導真是發人深省,一定要銘記於心。千萬不要自滿,以為現在得到了饒恕,就可以惡待那些虧欠自己的人了。這樣的話,你就會失去起初得到的饒恕。
② 成聖:得到饒恕後就必須饒恕別人
第二個階段神學上稱為“成聖”。但我們此處關心的是行為,要切記:你已經得到了饒恕,但隨之而來的是一個重大責任。每一項特許都是有責任的。得到饒恕是一項特許,但立刻就有了一項重大責任。是什麼責任呢?就是同樣饒恕他人,好像這個僕人的經歷一樣。神希望我們饒恕他人,因為他饒恕了我們。
不妨想象一下,假如有人欠了你一百塊錢,說“我還不起,媽媽病了、弟弟病了,我沒有錢還你”,你說“好吧,沒關係的,不用還了”;可是他離開後就抓住另一個欠他一塊錢的人,一拳打得那人鼻青臉腫:“還我一塊錢!”你不禁會想:“怎麼回事?我免了你一百塊錢,你卻為了一塊錢就對那人大打出手?真難以置信!現在我要你還回一百塊來。”
想一想神會如何感受呢?他如此慷慨地饒恕了你,你以為你就可以一切依舊,我行我素,繼續暴躁、惡毒、自私嗎?如果可以走回老路,那麼做不做基督徒有什麼區別呢?
很多傳道人就是這樣傳福音的,這是錯解了福音。不要相信這種福音,因為得到饒恕意味著要追求成聖,就是保羅所說的“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神赦免了你,愛你,恩待了你,現在你要去赦免他人,愛他人,恩待他人,這就是作成你得救的工夫。
你不願饒恕他人,神就會收回起初對你的饒恕
你說:“假如我不饒恕、恩待別人,又何妨?神已經饒恕了我。”不錯,神饒恕了你,但他會收回饒恕,結果你又打回了原形,還得償還債務。這是主耶穌救恩教導的要點,可是教會往往不願下嚥,真奇怪!但這就是主耶穌的教導,不容置辯,經得起嚴謹的解經。
這就是說,得到了稱義、饒恕之後,我們的生命就必須有所回應。這也是我多年來大聲疾呼的:你得到了神的饒恕,就不可再惡待人。神警告你,你若惡待人,他就會收回饒恕。其實主耶穌在比喻的最後說得非常直白: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你們”是誰呢?是門徒,別忘了18章是對門徒們說的。這番話再直白不過的了,除非你屬靈上眼瞎耳聾,不想聽神的話,才會聽不懂。主耶穌是在對門徒說:“如果你不由衷饒恕弟兄,那麼神也不會饒恕你。神會把你投入監獄,交給掌刑的,直到你還清了這16億罪債,分文不可少。”
③ 審判
第一個階段是稱義,第二個階段是成聖,第三個階段是審判。
現在有一種奇怪的教導,說基督徒不必受審判。要麼我們沒讀聖經,要麼他們沒讀聖經,總之一定是有人沒讀聖經。因為比喻中這個得到饒恕的僕人最後受到了審判。基督徒也會受審,不要讓人誤導了你,說基督徒可以任意生活,不會受審。正是這種教導,才讓教會淪入了今天屬靈平庸的境地。看看今天的基督徒,行為舉止不合標準,還慶幸自己會上天堂,其他人都下地獄。神對基督徒是有要求的,基督徒會受審判。
如果不按照神的要求去生活,那麼你、我肯定要受到審判的。我不理會其他傳道人說什麼,因為主耶穌就是這樣說的。別忘了,這個被豁免了16億債務的僕人還是進了監獄,神收回了對他的饒恕。他永遠出不來了,因為在牢房裏連100塊都無法償還,遑論16億了。
兩個最重要的屬靈原則
由此可以歸納出基督徒生命非常重要的屬靈原則來。我想分享兩個最重要的原則。
① 成聖的定律:神如何待我們,也希望我們如何待人
第一個原則是,神如何待我們,我們也要如何待人。這就是主耶穌在這篇比喻中的教導:神如何待我們,我們也要如何待他人。主耶穌特別強調了這個原則,比如路加福音6章36節:“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神怎樣憐憫了你,你也要這樣憐憫人。這個原則可以歸納為,神希望你以他待你的方式而待人。
其實屬靈生命跟宇宙一樣,是井然有序的。要是你學過天文或者物理,就會知道宇宙是有定律的,一切都由定律掌管著。違背了定律就得承受苦果。
比如萬有引力定律,要想解決萬有引力的問題,就得依照這個世界的定律而行,得用能力克服萬有引力。如果沒有能力,那麼你從三樓跳下去,就會摔斷腿,也許也會摔斷脖子。如果你從更高的地方往下跳,肯定會粉身碎骨。因為萬有引力在起作用,你跳下去,就會墜落下來,不可能在空中飄浮。除非你運用其它能力來克服萬有引力。
屬靈生命也是如此,你必須明白神所設的定律。要是違背了這些定律,不可能安然無恙。最重要的是,必須以神待我們的方式去待人。因為神恩待了我,我就必須恩待別人。如果神對我寬容,我就必須對別人寬容;至於那人如何待我,則無所謂。你如何待我,無關緊要;問題是神如何待我,這才至關重要。明白了這個屬靈原則,我的行事為人就不會由你、由非基督徒、由世界所支配。身為基督徒,我只是由一樣事支配,就是神如何待我。
有多少人是依照這條定律而活的呢?他冒犯了我,所以我要反戈一擊。你的行為是受別人支配的。我們成了機器人,完全由別人操縱。他無禮對我,我也要無禮待他,跟他針鋒相對。他的行為在支配我,我完全是被動的。我成了機器人,他做什麼,我就如何反應。大多數基督徒是機器人,還沒有達至這個階段,還沒有明白這個原則:我的行為不是由別人決定的。
無論你是否無禮、是否恩待我,我都無所謂。我的舉動只由一樣事決定,就是神如何待我。你可能對我無禮,但我饒恕你,為什麼呢?因為神饒恕了我。我的舉動是由神決定的,不是由你。正因如此,基督徒是世上的自由人,惟有基督徒才是自由人,因為人人都是受別人的舉止所支配的,然而你惟獨是受神對你的態度所支配的。
你看得見這個原則的重要性和影響力嗎?基督徒的行為方式是,神如何待他,他就如何待人。正因如此,他成為神的慈愛、饒恕、恩典、能力的渠道,不受其他人左右,惟獨受神左右。
不妨看一下自己的反應,比如說,服務員不大搭理你,對別人卻非常殷勤,你便怒氣衝衝:“種族歧視!我是中國人,就不來招呼我?那人是白人,就先去服侍他?下次給你點顏色看看!”可見他的無禮決定了你的舉動,你成了機器人。
基督徒是不受任何人支配的,惟獨被神掌管,這就是自由!所以非基督徒無法理解你——“為什麼我傷害了你,你依然微笑?真不明白,為什麼我待你無禮,你卻依然善待我?到底怎麼了?”他開始意識到你是由神掌管的,不是由他支配的,真是聞所未聞,好新奇。
這樣,基督徒就成了世上的光,在世上鶴立雞羣,從不隨波逐流,從不淪為機器人,受人左右。他在世上很自由,因為他只想要神,有神就足夠了,惟有神才決定他的行動。這個原則至關重要,務要明白。
② 審判的定律:你願神怎麼待你,你就怎麼待人
從該比喻提取出來的第二個定律是,我們怎麼待人,神就如何待我們。神會以我們待人的方式而待我們。這是第二個定律,跟第一個定律是相輔相承的。第一個定律是,神如何待我們,我們也要如何待人。而第二個定律顛倒了過來,成了審判的定律。第一個是成聖的定律,即我要以神待我的方式去待人,這是聖經的成聖教導(如果你想用神學術語“成聖”的話)。
但第二個定律是審判的定律。神在審判中如何待我們呢?我們怎麼待人,神就怎麼待我們。主耶穌已經多次清楚道明這一教導。舊約也有這種教導,比如詩篇18篇25-26節:
25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26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彎曲待他。
這番話將這一屬靈定律講得清清楚楚:神以我們待人的方式待我們。你對人忠心,神也會對你忠心。你是完全的,無可指責,神也會向你顯明他是完全的,無可指責。你是清潔待人,神也會清潔待你。然而你彎曲待人,神也會彎曲待你,即苦待你。
這是屬靈生命的祕訣,要是你懂得如何加以運用,就會發現太了不起了,因為現在你明白了屬靈生命是如何運作的。換言之,你能夠親眼看見神如何待你。你能夠透過你待人的方式經歷到神以同樣的方式待你,要麼是苦待你,要麼是憐憫你。如果你不饒恕別人,主耶穌說,神也不饒恕你。如果你恩待人,神也會恩待你。
假設你以慈愛待人,那麼請放心,神一定會以慈愛待你。你待人寬容,神會待你寬容。這就叫做“祝福的屬靈循環”。首先神饒恕了我,所以我也寬容待人。而我寬容待人,神就會繼續更加寬容待我。這就是循環,可以說是“屬靈進步的循環”。在這個循環中,無論你停在哪一點上,那麼你的屬靈生命就會停在那裏。你可以讓這個循環運行下去,也可以中斷它,神是任由你來決定的。
換言之,這個原則意味著你成了自己的審判官。神會以你待人的方式來待你。你嚴以待人,神會嚴以待你。你寬以待人,神會寬以待你。神會根據你的行為舉止而決定如何審判你,就這麼簡單、公平。我告訴你,到了審判那一天,每個人都會對神說——“神啊,你是絕對公平的,沒有人比你公平。我待人不恩慈,你就不恩慈待我,這是我應得的,無可辯駁。”
實例
積極方面來說,我可以讓這個循環繼續下去,以至於經歷更多神的恩典。舉個例子,我讀書的時候沒有錢,完全仰賴神的供應。神豐豐富富供應了我的所需,非常恩慈。神這樣做是給了我一個福分,同時也給了我一份責任,即是說,現在我也必須恩慈待人。神如何待我,我也必須這樣去待人。這就是第一個原則。所以今天我該如何做呢?讀書年代神恩待了我,神感動別人恩待我,所以我也必須恩待那些有需要的人,盡己所能幫助他們,不敢吝惜錢財,一毛不拔。
第二個原則是,因為現在我在幫助別人,所以神就會更加恩待我(不一定在物質上)。我沒有求物質豐富,但神給了更多屬靈的祝福,透過幫助別人,我不斷得到神豐富的恩典。正因為不斷得到神豐富的恩典,就更加激勵我付出更多。而付出更多,神的恩典也就更加豐豐富富地臨到我身上。
這就是一個循環,不斷地在屬靈上進步,力上加力。你不妨試一試,就會發現神的定律一直在運行,就像物質世界的定律在運行一樣,因為我們是在跟永生神打交道。如果神不是永生神,則沒有一個定律能夠發揮功用。如何知道神是真實的呢?就是因為每當你運用這些原則,你都能經歷神的真實。
第二個原則可以換一種表達方式,就是你希望神如何待你,你就如何待人。想一想,按照你希望神待你的方式去待人,這真是好奇妙的原則,只要你懂得如何運用它。神賜下這麼多原則是為了祝福我們,好讓我們懂得如何加以運用。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
你希望神對你更加慷慨、恩慈嗎?那就更加恩慈待人吧,神會將他的祝福傾倒在你身上。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路6:38),其實就是這個原則。而且是豐豐富富地傾倒給你。你之所以沒有,就因為你沒有給出。不妨試一試付出,試一試恩慈待人。你的屬靈生命很貧乏嗎?試試恩慈待人,神的恩慈就會立即淹沒你,真美妙。然而你要是不饒恕人,那麼你很快就會發現,神也會對你冷酷起來。你嘗試饒恕別人,神就會對你非常慷慨、恩慈。
你決定了你要過什麼樣的屬靈生命,也決定了最終你會受到哪一種審判。這是基督徒生命的祕訣!你可以前進,可以停止,也可以將一切顛倒過來。神給了我們自由選擇的權力,所以責無旁貸。我希望神更加恩待我,所以就會更加恩待人,不至於讓別人決定我的行動,因為這樣做只能倒退。我會以神推動我的方式來決定我的行動。這一切你明白嗎?難以明白嗎?其實非常容易明白。
你以慈愛待人,就會經歷到神的慈愛
有人說:“我想服侍神,可是神對我來說不太真實。”那麼你不妨以恩慈待人,看看神的良善會不會淹沒你。我每天都經歷到神的慈愛、憐憫,不禁深感不配。為什麼神這樣恩待我呢?我只為別人做了一點點,神的慈愛就傾注到了我身上,豐豐富富!神真是太恩慈了,你為別人做一點點,神的祝福便全部傾倒下來。神就是這麼良善。
然而如果你待人不恩慈,那麼神的審判也會非常嚴厲。從舊約可見,你怎樣苦待人,神就會七倍地重罰你。反之亦然,你給有需要的人一點點,神的慈愛就會豐豐富富地臨到你,超乎了你所付出的好多倍。這樣你就知道神是真實的了。
很多基督徒屬靈生命停滯不前,因為他們沒有運用這些屬靈原則。之所以沒有運用,可能是不明白這些原則。基督徒的生命是非常令人興奮的,就好像在探險。你走出去,就會看見精彩的世界。當然你必須懂得如何按照這些屬靈原則而行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