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看了 19 章開篇的經文,查考了婚姻的屬靈意義。但還沒有看 10-12 節,這裏主耶穌想教導我們什麼呢? 有什麼重要內容呢?這段話沒有平行經文,只有馬太福音 做了記載。主耶穌的很多教導都只能在馬太福音中找到,所以我們著重看馬太福音,必要時再看看路加福音、馬可福音的平行經文,加以補充。
門徒們聽後得出結論: 不結婚為好
主耶穌說不可離婚,除非是淫亂的緣故,因為淫亂就毀了婚約。門徒們聽後,便說: “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 (太 19:10)。門徒們為什麼會這樣說呢?也許 他們在想:“如果我娶的這女人最後讓我無法忍受,那麼如何甩掉她呢? 我豈不是痛苦 一生?”
當然,他們根本沒想到那婦人也會很痛苦。當時他們只想到自己痛苦,想到如果自己餘生都得跟這惡婦湊合過日子,那她可就真成了眼中釘、肉中刺,如何是好呢? 將來的日子怎麼過呢? 如果她沒有犯淫亂,如何才能甩掉她呢?她也許只是性格不好,讓人無法忍受,可是她沒有犯奸淫,這樣就不能離婚了。正因為想到甩不掉這人,他們才不禁想到: 如果只有淫亂的緣故才可以離婚,那麼也許保險起見,最好乾脆別結婚了。
三種人不結婚
主耶穌便就著不結婚的話題,告訴他們有三種人不結婚。“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 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 (太 19:11)。並非人人都能單身。也許你認為,既然結婚問 題多多,乾脆就不結婚。但是人類大多都有強烈的性慾,不但是性慾問題,而且也有孤單感,希望有個伴兒,能夠談心。所以有什麼選擇呢? 只好孤注一擲選擇結婚。當然箴言 31 章說,好妻子少得像珍珠。你如何確保對方是顆珍珠而不是石頭呢? 也許你得到的不是珍珠項鍊,而是拴在頸上的一大塊磨石。假設你選擇結婚,誰知道是什麼結果呢? 好像你往兜裏一掏,也許掏出來的是一顆珍珠! 當然也許掏出來的是一塊石頭,那麼你餘生就得忍受這塊石頭了。
主耶穌說不是人人能夠保持單身,而是需要特別的能力。“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閹人是生殖器官受損或者拿掉了。有些人天生生殖器官有缺陷; 有些人是動了手術,割掉了生殖器官,成了太監。雖然這兩種情況比較罕見,但也的確存在。
父母希望孩子能夠進宮,爬上高位,往往會讓孩子成為太監,因為太監可以掌管皇宮事務。太監不會與皇帝的嬪妃們發生關係,正因如此,王侯將相願意選擇太監管理家務,照看家庭,包括照看他們的嬪妃——要知道,東方的皇帝往往嬪妃成羣,當然也有很多兒女,女兒可能要在家裏長到十幾歲,所以王侯將相們不希望有人誘惑自己的嬪妃、女兒,便選擇太監打理家務。
正因如此,有些父母讓自己的兒子閹割,好做太監,反正做太監的人不多,機會也就大一些,可以在皇帝、王侯將相家裏當差。所以父母這樣待兒子不是要傷害兒子, 而是為了讓他們將來找份好工作。這第二種人就是人為閹割的人,成了太監。
12 節繼續說,第三種是“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就可以領受”是祈使句,如果誰能領受,就領受吧。領受什麼呢? 就是為天國的緣故成為太監。
此處需要解析好多事情,因為我們必須問: 如果這句話是重要的教導,那麼主耶穌究竟想教導我們什麼呢?首先,有人天生是閹人,天生就有生理缺陷,所以不能結婚,或者根本沒有結婚的慾望。比如說,有些人可能荷爾蒙先天失調或者什麼原因, 不能結婚,或者不想結婚。
聖經中,閹人不可入神的殿
申命記23章1節說,“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雅偉的會。” 閹人不可來聚會,敬拜神。之所以這樣嚴格,也許是預防父母閹割自己的孩子,禁止以色列人對自己的兒子做出這種殘忍的事情。無論動機如何,也許他們可以找份好工作,但聖經不許以色列人做這種事。寥寥幾語,卻警告以色列人不可這樣待自己的兒子,否則他們不能入神的會,即被趕逐出去,不能進聖殿,不能入會堂,不能做神的子民了。
其次,利未記 22 章 24 節說,動物若生殖器官受損、被騸去,也不可作為祭物獻給神。神絕對不要閹割的人,動物也不例外。可見舊約是強烈反對閹割的。
這話是賜給誰的呢?
主耶穌說,不是人人可以單身,惟獨賜給誰,誰才可以。但如何知道自己能否單 身呢? 你如何知道是否得到了恩賜呢?這個問題非常重要,你願意為天國的緣故單身嗎? 你怎麼知道神有沒有賜給你這個恩典,讓你能夠為神國的緣故而單身呢?
說到“賜給”,到底“賜給”是什麼意思呢? 我們會不會以為一旦得到單身的恩典, 獨身就很容易? 所以我如果沒什麼掙扎,甚至沒有慾望要結婚,這就證明我得到了單身的恩典? 這是不是“賜給”的正確定義呢?
聖經說的“恩典”是什麼意思呢?
恩典是神賜給我們的。那麼神賜給人 “單身的恩典” 又是什麼意思呢? 是不是說我們就沒有掙扎了呢? 這是恩典嗎? 我們今天大談特談恩典,卻不大明白恩典。有人談 “行為”,但他自己並不知道什麼是 “行為”。有人用 “信心” 一詞,可是你問他什麼是信心,他卻無法給信心下個定義。到底 “恩典” 是什麼意思呢?恩典的本質是什 麼呢?
如果你不知道什麼是恩典,你就只能按照自己假設的定義來解釋什麼是恩典。假設是很危險的,因為假設可能是錯的。說到恩典,我們是在談救恩,因為救恩是神賜給我們的恩典。所以我們談的不是雞毛蒜皮的事,而是最根本的事。奇怪的是,今天甚少人會追問這些問題,更別說知道問題的答案了。恩典的本質是什麼呢? 恩典是如何發揮作用的呢? 這可是關乎我得救的大事,我必須知道恩典是如何發揮作用的!
恩典是為你預定一切,還是給你能力去做事?
我們可以這樣簡單地提問:究竟神的恩典是為你決定一切,還是給你能力去做事呢? 恩典是讓你能夠行出你本不能行的事呢,還是為你決定了一切,所以無論你掙扎與否,都無關緊要,因為恩典決定了你會成為什麼人? 比如,保羅是靠神的恩典成為 使徒的,恩典的意思是否說,保羅別無選擇必須成為使徒呢?保羅是無法抗拒神的恩 典的,他豈不也說——“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 ?
坦白說,大多數基督徒都以為這就是恩典的意思。恐怕我們都是這麼想的: 我不是保羅,保羅之所以是大使徒,是因為神的恩典決定了他必須成為大使徒。神沒有賜 我恩典讓我成為像保羅那樣的使徒,所以我是無名小卒。照此看來,神是恩待某些人,不大恩待某些人。所以如果你屬靈上一事無成,則實在不是你的錯,而是神沒有恩待你。
如果你是單身的,那是因為神的恩典決定了你成為單身的。如果你結婚了,那是神的恩典預定的。如果你現在還是單身,你就無法知道神會賜你哪種恩典,結果你什 麼也不能做。你知道你領受的恩典是結婚,還是單身嗎?
我們的恩典觀會影響我們的態度
為什麼要討論這些呢? 討論這些非常重要,因為這會決定我們如何看待基督徒生命。你在努力完成神在你生命中的旨意嗎? 還是你紋絲不動,等候神的旨意自動在你生命中成全?這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你是哪種態度呢?很多基督徒很迷茫,不知道基督徒的生命方向是什麼。是要等候神的恩典為他們成事嗎? 還是要勇往直前,讓神的恩典推動他們向前呢?到底哪種做法才是正確的呢?
基督徒生命的一切事,都取決於你對恩典的態度,概莫能外! 就拿全職服侍神為 例,你對恩典的態度會決定你的選擇。因為如果你的恩典觀是恩典決定一切,那麼你就會被動地等著神硬拽住你說: “我揀選了你,現在來服侍我!” 結果你突然發現自己正被牽著鼻子走。於是你說: “我在這裏! 我要服侍神,因為我已經被他拴住、拽著走了。” 總之是神為你決定一切,所以你無論如何必須服侍他。你再看一看那些參加全職服侍培訓的人,他們在屬靈上似乎高人一等,為什麼呢? 因為大概他們都從自己的事業中被拽了出來,別無選擇,必須服侍神。他們是被迫服侍神的。
這是一種恩典觀,我猜很多基督徒有這種觀念,等候神為他們安排一切。他們禱 告神說: “神啊,我願意侍奉你”,然後什麼都不做,就等著天上突然有聲音說: “來服 侍我”。那時他們便說: “神啊,好的,我來啦!” 這就是普遍基督徒所理解的“呼召”。 但這不是聖經裏“呼召”的意思。可見對恩典的理解就決定了你如何思想、行事。
先談談小題目,不要談服侍神這種大題目。我去了幾天波士頓,我如何知道該不 該去波士頓呢? 是不是要等著神的恩典臨到我,說“必須去波士頓”,我便立馬開車奔 向波士頓? 我如何知道神希望我去波士頓呢? 或者你如何知道神想讓你去香港或者什 麼地方呢? 到底你如何做決定呢?
如果恩典決定一切,則我們無需對自己的決定負責
我們現在是在談非常基礎性的問題。很多基督徒根本不知道該如何做決定,如何行事,歸根結底,就是這種思想在作祟:神的恩典決定一切事,我們只能聽天由命。 究竟神的恩典是決定了一切,抑或是給你能力去行事呢? 是不是我必須做某些決定, 必須追求前面的目標,必須負起責任來,神的恩典才會臨到我?
你能看見二者多麼不同嗎?如果恩典決定了一切,那麼你完全是被動的,什麼責 任都沒有,一切都是神的責任,是他決定呼召你或者不呼召你。如果神呼召你,那麼 在有些人看來,神的恩典是不可抗拒的。即是說,你都不能說“不”,因為是神決定了 一切。如果是可以抗拒的,就不是決定性的了。這是加爾文主義的觀點。坦白說,你 跟機器人差不多,機器人是不需要負責任的。惟有人才需要承擔責任。
如果恩典是給我們能力行事,我們就得負全責
然而根據另一個恩典觀,我們就得負全責。如果恩典是給我們能力的,那麼就在乎我們是不是要汲取恩典,就好像銀行賬戶一樣。司布真 (Spurgeon) 本是加爾文主義者,但奇怪的是,他的恩典觀跟加爾文的相去甚遠。他說到 “信心銀行的支票本”, 汲取神的恩典就像從銀行裏取錢一樣,神給你一個支票本,你寫下數目,取出你所需要的。這種恩典觀根本不是加爾文的。司布真並非將恩典理解為決定一切的恩典。
按照第二種理解,你得負全責,因為決定是在於你。比如說決定是否服侍神,你就不能把球踢給神,說: “神啊,你幫我做決定吧。”如果神緘默不語,你便說: “如果神想讓我服侍他,我就真的別無選擇了。可是他一言不發,我就當他不想讓我服侍他, 所以我沒什麼可做的。這不是我的責任,我只好停止追求,等著天上有聲音跟我說話。”
兩個恩典概念天壤之別
目前為止,我已經用了很長時間解釋這兩個截然不同的恩典觀。要知道,二者之間沒有中間地帶,因為恩典若決定了一切,那麼你還有什麼責任呢? 如果神決定了你 要做什麼,就不是你決定了。我們剛才在唱一首歌,說到要成為彰顯出神榮美、芬芳 的人。如果神不給我們恩典,哪能有這種榮美、芬芳呢? 一個人為什麼會有屬靈的榮 美呢?因為神的恩典澆灌了他,神揀選了他,他是蒙揀選的器皿。至於我,神沒有揀 選我,所以我沒有彰顯出神的恩典和榮美。這不是我的問題,而是神的問題,我沒有 任何責任。照此看來,神為什麼要審判人呢?你因何而受審呢?按照這種恩典觀,審 判似乎毫無意義,因為一切都是神決定的。
必須將這些事情弄得一清二楚,這就是馬太福音 19 章 10-12 節我們所關注的問題。 主耶穌說 “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 即是說,那些蒙恩的才能單身,聽來好像是不由得人自己做決定,是神決定某些人單身,其餘的人就結婚吧。現在又回到了我一開始就提出的問題。你如何知道你是否一定要單身的呢?對大 多年輕人來說,這是個非常實際的問題,他們遲早得做一個決定。
如果單身沒什麼困難,是否意味著神要你單身?
也許你單身沒什麼困難,那麼你會不會因而就覺得是神決定了你單身? 坦白說, 我單身也非常容易,根本沒什麼掙扎! 因為我對結婚完全沒有興趣! 結果是,教會中很多女孩子對我不滿,說我拒人於千里,不與人交流,不友善等等。我跟所有女孩子 保持距離是不希望有人會錯意。我覺得單身非常容易。之所以容易,是因為我一門心思都放在服侍神上。我全神貫注在神話語上、在神的國上,已經沒有精力、興趣顧及其它事。我絕非鄙視女孩子,只是我的心思、興趣不在這些事情上。
這是不是說我已經得到了單身的恩典,卻沒有運用這種恩典,反而結婚了呢? 這樣的話,我一定會有罪疚感。因為我得到了恩典,可以為天國的緣故而單身; 我卻棄之不用,結了婚。如果真是如此,願神憐憫我。也許我該躲起來,無顏面對教會,更 不該站在這裏講道了,應該讓更配得的人來講道。因為我拒絕了神的恩典,應該一生負罪。
如何理解神的恩典?
如何理解神的恩典呢? 聖經的恩典教導是什麼呢? 這會影響我們的決定: 要麼努 力追求屬靈生命的最高目標; 要麼乾脆一動不動,等著神推動我們達成這些目標。該如何做呢? 如何理解恩典,就會如何活出基督徒的生命。這是最基礎的問題。
再回到這段經文,因為我不願建立自己的理論,我的任務就是闡釋神的話,不是給出我自己的理念。11 節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 我們還在看 “賜給” 的定義,“賜給” 意思是決定了你必定做某事,還是給你能力做某 事呢? 到底是哪一個呢? 前面花了足夠的時間加以探討,就是要讓你們看見,這兩種理解有天壤之別。
如果恩典是決定了你的選擇,那麼最後一句話(12 節)又是什麼意思呢? 12 節說 “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領受什麼呢? 就是誰能夠單身,就單身吧! 可是你剛剛說這是神定的! 如果是神定的,就沒什麼可以領受的了。可見從解經上來看,這裏根本不是什麼“決定性的”。如果是決定性的,那麼最後這句話 “誰能領受,就可以領 受” 就毫無意義了。
能夠領受,這就將責任放在了我身上,是在乎我能否領受。如果是神決定了誰能領受,就沒必要呼籲我們去領受了,因為根本沒什麼可領受的。說“這話誰能領受, 就可以領受”是毫無意義的,因為這是叫我去領受神已經為我決定了的東西。既然是 神決定了的,無論我領受與否都不要緊,因為神已經為我決定了。同樣,說“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太 11:15) 也是沒有意義的。我聽不聽其實並不重要,因為聽若是個恩典,那麼不聽也不是我的責任。如果是神決定了要我聽,那麼我不得不聽。
前兩種閹人好像是註定的,卻並非如此
再仔細看看這段經文,有兩樣事相當重要,首先是,有三種閹人,前兩種是天生的和人為的,可否說他們是註定的呢? 可以說他們別無選擇,只能單身,因為他們的選擇權已經被剝奪了。這種情況,他們肯定是註定要單身的。但請留意: 這不是神決定的。
先說說第二種,主耶穌特別說是 “被人閹的”,不是被神閹的! 他成了太監不是神 的責任,是人讓他成了太監。我已經解釋過,有些父母讓自己的兒子做太監,是為了讓他們有機會找份好工作。是決定性的,但不是神決定的! 他們是人為地做了太監。 在解經上,我們必須步步小心。
第一種又如何呢? 可否說是神讓他有生理缺陷的呢? 神無意讓任何人有生理缺陷。 讀一讀創世記便知道,那裏說神造了一切,“神看著是好的。”“好的”,意思是沒有缺陷。是罪來到世界後,才造成了各種缺陷,神沒有讓人有缺陷。就拿鎮靜劑酞胺哌啶酮 (thalidomide)為例,這藥導致新生兒成了缺胳膊、缺腿的畸形兒,你能說是神讓 他們天生畸形嗎?這是什麼邏輯呢? 先天性的缺陷並非神決定的。
神起初造人是完美的,決沒有讓任何人有缺陷。要是我們有什麼缺陷,那是因為罪滲入了世界,才引發了各種問題。要知道,神沒有製造罪,是人制造了罪! 罪就生成了這些缺陷。所以前兩種情況確實是別無選擇的,但並非神決定的。
那麼該不該說第三種情況是神決定的呢?其實惟有第三種情況,才用了“能”字。 12 節說,“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這是說能不能的問題,還是說被決定了的問 題呢?
聖經中,恩典並非為我們決定一切
來看看聖經其它經文在這件事上的看法。要想查考恩典的定義,就不能只看這一 處經文,而要看看其它處經文。打開經文彙編,查一下“恩典”一詞的用法,很快就會看見,如果你將恩典理解為決定性的,那麼很多經文都解釋不通。接下來舉幾個例 子。
約翰福音 1 章 14 節說,主耶穌 “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你想過沒有,如果恩典是決定性的,那麼他充滿的是什麼呢?如果恩典是決定性的,則恩典就是神的意願,他充滿了神的決定?
但約翰說耶穌充滿了恩典,意思是充滿了恩慈。耶穌的生命處處顯明神的大能, 他是大有神的能力。怎樣知道他大有神的能力呢? 就是他滿有恩慈與真誠!恩慈與真誠是非常正確的翻譯。約翰繼續說: 這是我們親眼看見的,我們看見了他的恩典和真 理。你怎能看見恩典呢? 除非是從恩慈、真誠上顯明出來,而罪人是沒有恩慈與真誠的。罪人是粗暴的,不恩慈、不寬容,當然也不真誠。
繼續看希伯來書2章9節,這裏說耶穌“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嚐了死味。” 這句話 是什麼意思呢? 如果將恩典理解為決定性的,那麼意思就是神決定了耶穌為我們死, 耶穌別無選擇,因為父親決定了兒子必須死。聖經不是這樣說的,主耶穌說: “沒有人 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 耶穌選擇了死。如果是神決定他必須死,那麼他根本沒 有選擇的餘地了。因為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父親捨出了兒子,而兒子願意捨己, 並非決定性的。如果是決定性的,那麼我們只能說天父太殘忍了,居然做出這種事來。 這恰恰就是一些非基督徒說的: “這是什麼父親? 竟然讓兒子必須死,別無選擇!” 聖經根本不是這樣說的,聖經說的是,神出於大愛,甘願捨出兒子;而兒子也甘心樂意給出自己。
再比如提多書 2 章 11 節,如果恩典是決定一切的,那麼人人都會自動得救了,因 為這裏說 “神救衆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照此看來,如果衆人沒有得救,那麼就是神的恩典無效了。這裏就是這樣說的,語法上沒有什麼疑難之處。如果恩典是決定性 的,那麼就是說,人人必定得救,別無選擇。這種說法顯然與聖經相左,神的恩典能夠讓人人得救,但並非強迫人人得救,違揹人的意願,剝奪人的選擇意志。
在加拉太書 1 章 15 節,保羅說靠神的恩典,他蒙召做了神的僕人。這豈不是在說保羅別無選擇?錯了,保羅自己見證說:“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徒 26:19)。當神的恩典臨到保羅,他就遵從了。他本可以違背來自天上的異象和呼召, 但他沒有。保羅又說,“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 (林前 15:10)。保羅 之所以成為使徒,是因為神的恩典,神呼召他成為使徒,他沒有違背。神的恩典讓他有能力完成神的永恆旨意。
我們因神的恩典蒙召了。神呼召我們,這是不是說你、我不能抗拒神呢? 你沒有違背過神嗎? 當然有的,如果是這樣,為什麼神的恩典不能阻止你違揹他呢? 按照聖經,神的恩典不是決定一切的。
奇怪的是,我們的想法竟然那麼彎曲,看到這段話說“惟獨賜給誰”,立刻就想到 “賜”是決定性的,而不是給人能力。我們自然就會按照決定性的定義去思想,我真 不明白為什麼。但聖經中用到 “恩典”一詞時,意思是給人能力,而不是決定人做事。
繼續看兩個例子。在彼得後書 3 章 18 節,使徒彼得說我們要在 “恩典上有長進”, 什麼意思呢? “在恩典上有長進” 意思是成長,因為神的恩典能夠讓我們成長。要繼 續在福音上長進,因為神的能力能夠幫助我們前進。如果一切都是神決定了的,談長 進就毫無意義。我們能夠成長,所以才需要彼此鼓勵在恩典中成長;如果成長是神決 定了的,那麼這種鼓勵豈不是毫無意義嗎?
彼得前書 5 章 10 節說“那賜諸般恩典的神”,神是賜諸般恩典的神,這是什麼意思呢? 意思是神決定了一切? 還是說,神有恩典,能夠讓人成事? 正如保羅在以弗所書 說,神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他給我們一切機會,好成就他在我們身上的計 劃。我們不是憑自己的力量前進,不是憑自己的力量成為使徒。憑自己的力量,我們 一事無成。我們倚靠那賜諸般恩典的神,願他賜恩,幫助我們做我們本來做不到的事。
這恰恰是保羅在腓立比書 4 章 13 節所說的話: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 作。” 凡事都能做! 因為這是賜人能力行事的恩典。這就是保羅的恩典觀。主耶穌說: 離了我,你們不能做什麼; 在我裏面,你們什麼事都能做。神的恩典已經在基督裏充 充足足地給了我們,他給我們力量去行事。保羅說他凡事都能做,因為他依靠神的恩 典。神的恩典足夠有餘,他不至於被打倒,不至於灰心,不至於處處捱打。保羅是個 得勝的基督徒。“凡事都能做”,包括了單身,包括了結婚,無論是什麼!無論需要做 什麼,靠著神的恩典,我都能做!
這種基督徒今天很罕見,也許部分原因是因為我們不明白恩典是給人能力的。即是說,一旦你明白恩典是給人能力的,你就可以登高望遠,一飛沖天!因為這正是我 們的目的地,而神的恩典會讓我們抵達。這是保羅的基督徒觀。如果我們堅持一切都 是神定的,則哪裏都去不了。有時候我跟人談話,甚至包括跟我們教會的人談話,經常看見他們的恩典觀還是那種決定性的,只是等著神為他們行事,自己卻紋絲不動。 你可以等上一生,因為神不會讓你成為機器人。他不會好像上發條一樣,按一下按鈕, 你便動了起來。
為人決定一切就是關愛人嗎?
神是滿有恩典的神,因為神是滿有愛的神。愛是什麼樣的呢?為你決定一切? 根本不是! 愛就是恩典的另一個定義,哥林多前書 13 章告訴了我們愛的典型特徵: 不堅持己見。我想有一天你見到神一定會大喫一驚! 你以為神應該像世上的君王、老闆那 樣,都是下命令、做決定,吩咐你做這、做那。我的行事方式也讓一些人感到驚訝。 一位弟兄對我直言說:有一次他質疑我的領導能力,因為我似乎不命令人做事。強權 的領導應該是以權威發號施令,決定一切事,這才是領導的形象。
所以我說,有一天你見到神,你會非常驚訝,原來他是一位不堅持己意的神。神是滿有愛的神,還是幫我們決定一切、讓我們變成機器人的神? 他告訴我們不要堅持己意,他自己卻堅持己意? 這是什麼邏輯?我不明白這種邏輯。你看聖經就知道,神 凡事都是以身作則,身體力行。保羅說“該效法神”(弗 5:1),如果神總是堅持己意, 則為什麼我不該堅持己意呢?他總是決定一切,所以我也應該決定一切。因為我們都效法神,而既然神是至高者,至高者意思是獨裁者,所以我們也都是小獨裁者。這種 教會一定會劍拔弩張,彼此都大呼小叫,因為都想為他人決定一切事。
真是太荒唐了! 愛是不堅持己見的,所以我根本不接受加爾文的神觀。我並非對加爾文這個人有意見,之所以不認同他,是因為他將神降為了獨裁者。有些喜歡加爾文的神學家也承認,加爾文所說的神更像是中世紀的暴君、獨裁者,恃強凌弱,一句話就可以要人命。他就是法律,能夠任意行事。他喜歡上了你的妻子,就要給他; 喜歡上了你的女兒,也要奉上。他是王,擁有至高無上的主權。也許這是加爾文時代至 高主權的概念,但這不是聖經中 “神的主權” 的概念。所以我說,到了那一天我們見到神會大喫一驚,原來我們對神的認識是錯的。
有能力的特徵並非發號施令,而是恩慈
我們以為有能力的表現就是所謂的發號施令,其實不然。自己行得正,卻又不將己意強加於人,這是需要更大的能力、恩典和屬靈素質才做得到的。你不妨試一試, 就會明白我的意思了。小人物懂得如何大吼大叫、頤指氣使。家父曾在政府部門工作, 他常常說:最可怕的是見低級官員。低級官員總是很自大,本是辦公室裏最小的人物, 卻總是擺出一幅總理、總統的架子嚇唬你。而高官更謙卑,更容易交談,很少下命令、 頤指氣使。這就是事實,等到你有機會見到最高層的官員,你會非常驚訝:他們的言 談舉止彬彬有禮,隨時傾聽別人的意見、看法。等你見到神的時候,你會驚奇,他竟 是那麼恩慈、溫柔,有愛心、有耐心。
神希望你思想,希望你做決定,承擔責任。也許很多人非常害怕有這種能夠做決定的自由。他們寧願別人為他們做決定、擔責任。但神不會讓我們做這種人。看一看 聖經,每每用到 “恩典” 一詞,都是將責任放在我們身上。神賜人能力的恩典會幫助 你,讓你能夠達到蒙召要達到的目標。
是不是不需要努力就得到的,才算是恩典呢? 可否說我單身不怎麼費勁,所以我 有了單身的 “恩典”? 這樣的話,那麼又如何看聖潔呢? 是不是神沒有給你恩典,所以你才會覺得很難成為聖潔? 而正因為你覺得很難成為聖潔,所以也許你並非註定要成為聖潔? 你要是這樣想,那麼恩典對你來說就是幫你決定一切。如果為天國的緣故單身是最好的,那麼神豈不該把這種恩典給我們所有人嗎? 怎能只給一、兩個人呢? 為什麼這些人就得天獨厚呢?
比如在哥林多前書7章7節,保羅(留意他對恩典、恩賜的理解)說: “我願意衆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 一個是那樣。” 如果你以為保羅說的恩賜是決定性的,那麼你就又誤解了。這是神賜人能力的恩典,問題是你要不要 領受。誰能領受,就領受吧。你能領受,就領受吧。你不能領受,那是你的責任,不 是神的責任。神讓你做決定。
效法保羅: “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希望你仔細思想我們今天所談的關於恩典的話題,因為這是關乎你永生的大事。 你是選擇紋絲不動,一切由神來為你決定,還是竭盡全力追求神為我們設立的極限? 靠神的恩典,我也像保羅一樣,立志勇往直前。我定意達到神設立的最高標準。否則 的話,我真不明白做基督徒有什麼意義。
神已經賜下了恩典,我要汲取恩典,好成就一切可能成就的事。基督徒生命真是非常精彩! 因為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我們展翅的空間非常大! 神給人能力的恩 典會幫助我們達到目標! 所以我們也能夠像保羅那樣說: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腓 4:13)。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