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按我們的意思塑造基督的形像
更新的目標是完全,就是像基督。這是每個真正耶穌門徒的生命方向。這一章會從其它角度繼續思考之前探討過的重大問題,希望能夠領悟更多精髓。
“像基督”實際上是什麼意思呢?難道就是“柔和謙卑”嗎?然而按照我們對“柔和謙卑”的理解,耶穌並非總是“柔和、謙卑”。有一個危險就是,我們按照自己的形像或理想塑造基督,而不是讓神把我們塑造成基督的樣式。千萬不要只是根據人的道德觀來定義聖潔。神的性情並非人的性情,神的道德也不僅僅是人的道德。
當耶穌在聖殿驅趕做買賣的,推翻兌換銀錢的桌子(約2:14-17,可11:15-17,太21:12-13),他是“柔和、謙卑”的嗎?他的舉動令我們大惑不解,因為不符合人的道德觀。此處主的聖潔是表現為做鞭子、推翻桌子,這不符合我們的聖潔觀。所以說到像耶穌,必須牢記聖經裏的耶穌,而不是我們想象的耶穌。
像基督不僅是要效法他的性情,還包括兩個方面:靠神的靈得以改變成他的形像,並要成就他所成就的使命。這是做門徒的精髓。耶穌身先士卒,我們緊隨“他的腳蹤”(彼前2:21)。但今天很少基督徒在跟隨他的腳蹤[1]。
我們在基督裏的呼召是什麼?
上一章討論了這句重要經文:“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約14:12)。我們看見這句話主要不是指行神蹟。此處“事”指的是神交託給耶穌的使命。“信我的人”,可見概莫能外。基督所做的拯救人的工作(除了贖罪),每一個聖經定義的真信徒、真基督徒都要做。
保羅有一句話,很多基督徒都困惑不解:“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1:29)。彼得也說了同樣的話:“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前2:21)。
我們是蒙召去受苦。並非神喜歡讓我們受苦,而是當我們參與基督的使命,將救恩帶給世人,那麼受苦在所難免。當然我們不能為世人的罪而死,只有耶穌這個無罪的人才做得到。但每個基督徒都是蒙召去受苦,好把基督的救恩帶給世人。
縱然有些信徒甘願為人類的救恩而與基督同受苦,然而單憑這些人就能完成救恩使命嗎?按照神的計劃,是一小羣忠心的人去成就這使命,還是教會整體呢?聖經是不是說只有少數人蒙召為他的緣故受苦,並非全體教會?
如果教會整體確實已經蒙召向世人傳福音,那麼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屬靈上重建教會,修補破口和坍塌的牆垣。我們需要禱告,但願神能夠找到人去完成這項工作。
教會的屬靈狀況跟當年的以色列一樣
上一章探討了以西結書22章30節,現在重溫一下29-31節神這番驚人之語:
29國內衆民一味地欺壓,慣行搶奪,虧負困苦窮乏的,背理欺壓寄居的。30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重修牆垣,在我面前為這國站在破口防堵,使我不滅絕這國,卻找不著一個。31所以我將惱恨倒在他們身上,用烈怒的火滅了他們,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這是主雅偉說的。
神尋遍以色列地,只為找到一個人。但他看見了什麼呢?強取豪奪。未必是明火執仗,而是剝削同胞。上下文說的是衆人違背神的律法,褻瀆他的聖物(結22:26)。他們無視神的命令,甚至無視最重要的兩大誡命:盡心、儘性、盡意、盡力愛神,以及愛鄰舍如己。他們無視神,所以也無視愛人如己的命令。以色列已經將公義、聖潔拒之門外。
是不是以西結時代的以色列人才缺乏愛心、抗拒聖潔呢?抑或現在神的子民也是如此?教會遵照耶穌的命令彼此相愛了嗎?“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約15:12)。
以西結並不是在責備所有以色列人都不仁不義、唯利是圖,但這種行為已經非常猖獗,必須嚴厲譴責。今天的基督徒不也是普遍缺乏公義嗎?教會中有結黨、紛爭、偷盜、撒謊、傲慢、淫亂、毀謗等種種罪,還要說下去嗎?我們哪方面比以色列民好呢?神會容忍他的教會變成這種樣子嗎?
相比以色列,神對教會的期望豈不是更高嗎?這一點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就是他傳道工作的一開始,已經講明瞭。在馬太福音5章有一句話反覆出現:“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只是我告訴你們……”。而每一次都是將重點由外在的律法規條,轉向了一種全新的內在態度;由字句轉向了精意(林後3:6)[2]。我們是活在更美的新約之下(來7:22,12:24),這約是用耶穌的血所立的;我們也得到了聖靈。但千萬不要忘記,“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看了這些事實,難道我們還暗自慶幸,以為教會牆垣破損的程度,遠非以西結所說的那麼糟糕?
罪撞破了牆垣
在以西結書22章,神首先譴責他的子民欺壓搶奪;接著悲痛地表示:他找不到一個人站在破口中。二者有何關聯呢?第一句“欺壓搶奪”,跟第二句“破口”有何關聯呢?以賽亞書30章13節將二者聯繫了起來:“這罪孽在你們身上,好像將要破裂凸出來的高牆”。罪孽就像牆上的破口一樣,讓人喪失防禦能力。“站在破口中”,意思就是修補罪造成的破口,讓這座城禁得起敵人攻擊。
以西結書22章30節顯露了神的內心情感。他找不到一個人站在破口中,沒有人在意神的子民滅亡與否。縱然先知耶利米願意挺身而出,衆人卻不許。最終神指示耶利米放棄,因為這些人已經無可救藥。神只好把惱怒(即神的審判)倒在以色列身上(結22:31)。神審判了自己的子民,不是非信徒。
公元前587年,神的話應驗了。巴比倫人撞破耶路撒冷城牆,將聖城摧毀,夷為平地;又燒燬了聖殿。在此之前,以色列民相信聖城堅不可摧,無論如何放肆,他們在城牆內必會安然無恙。因為這是神的城,神居住的聖殿就在其中,神絕不會容許聖城被毀。無論怎樣神必會保護耶路撒冷,永遠安全!罪人在神的城內也可以高枕無憂。
總有假先知起來安撫人心,堅信一切都會好起來。這些假先知傳講“平安、平安”(耶6:14,8:11;結13:10),讓人悅耳舒心,陷入沉睡。而他們的人數佔了優勢,民衆通常是隨大流的。少數真先知發出警告,說這座城正面臨毀滅,卻遭到了抵制。
事實證明,這少數遭到抵制的先知才是正確的。整座城徹底被毀了。那些沒有倒斃在牆內的,被捆鎖、押解去了巴比倫。
彌迦已經警告了以色列:“錫安必被耕種像一塊田,耶路撒冷必變為亂堆”(彌3:12)。神的子民是如何回應的呢?他們大聲喊道:“大逆不道!你怎敢說這種話?神住在這座聖城中!”我們跟以色列人一樣,以為神只是毀滅非信徒,決不毀滅信徒,即便信徒犯了罪。這是個致命錯誤,很多基督徒卻引以為保障,大力傳講。保羅說:
2因為你們自己明明曉得,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3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這是以色列滅亡前,假先知最喜歡的話題),災禍忽然臨到他們……他們絕不能逃脫。(帖前5:2-3)
神待他子民的五個屬靈原則
接下來要探討五個原則,有助於我們明白神性情的兩個方面:慈愛和聖潔;也有助於我們明白他如何待他的子民;更聚焦於城牆破口以及隨之而來的災難,看見當中的屬靈含義。
第一個原則:神是救主,也是“戰士”
第一個原則是,舊約將神描述為救主,也是“戰士”。他征服了邪惡的勢力,成為他子民的救主。摩西的詩歌這樣寫道:
2雅偉是我的力量、我的詩歌,也成了我的拯救。這是我的神,我要讚美他;是我父親的神,我要尊崇他。3雅偉是戰士,他的名是雅偉。(出15:2-3)
舊約形容神是戰士。以賽亞書經常稱神為“戰士”(賽42:13)或者其它類似的詞(賽66:15-16)。
“戰士”是勇士,是士兵,是軍人,是作戰的人。“戰士”是形容處在戰鬥狀態中的軍人,並非軍銜。“戰士”可以指君王,也可以指步兵;或者用現代語言來說,可以指將軍,也可以指列兵。聖經稱大衛王為“戰士”,他戎馬一生,驍勇善戰(撒上16:18)。
身為戰士,雅偉神與邪惡、不義爭戰大有能力:“有力有能的雅偉,在戰場上有能的雅偉”(詩24:8)。舊約很多經文都說到神為他的子民爭戰[3]。
神是為他子民爭戰的“戰士”,這幅圖畫在新約也可以找到。保羅說:“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8:31)神為我們爭戰,誰還能打敗我們呢?攻擊神的子民就是在攻擊神。
啟示錄19章11-16節這段記載很精彩。罪惡和黑暗的權勢在地上聚集,攻擊神和神的子民;神卻將他們打得落花流水:
11我觀看,見天開了。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他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12他的眼睛如火焰,他頭上戴著許多冠冕,又有寫著的名字,除了他自己沒有人知道。13他穿著濺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稱為神之道。14在天上的衆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他。15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轄管”原文作“牧”),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榨。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19:11-16)
“像基督”不只是效法他的柔和謙卑,更要跟從他去為聖潔、公義和真理而戰。這是解救人類之戰,讓人脫離罪和惡勢力的桎梏,得自由。
第二個原則:神的子民是聖城,神住在其中
第二個原則就是,神拯救他的子民,是為了讓他們成為一座聖城,一羣公義的民衆。神的聖城是錫安(賽52:1,來12:22-23)。之所以稱為“聖”,因為這是他選擇的居所。詩篇135篇21節說:“住在耶路撒冷的雅偉,該從錫安受稱頌。”
同樣,神的子民就構成了神的居所。保羅對哥林多教會說:“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嗎?”(林前3:16,參看6:19)
神的聖城是他特殊的產業,詩篇48篇稱之為“我們神的城”(1節),“萬軍之雅偉的城”(8節)。耶穌稱耶路撒冷為“大君的京城”(太5:35)。神的子民是立在山上的一座城,好像錫安山一樣無法隱藏,反射出神的光,照亮世界(太5:14)。
務要清楚我們在世上的使命。神拯救我們不只是為了我們的救恩,更是要我們成為光,照亮黑暗中的人。不要逃避責任,找託詞說:“看耶穌吧,不要看我們,我們只是教會中一羣失敗者。”這種態度就是拒絕了神為我們定的旨意,因為我們是蒙召成為萬衆矚目的“山上的城”。但事實是,衆人從教會看見了什麼呢?神的榮耀?還是悖逆造成的搖搖欲墜、千瘡百孔的牆垣?
神的救恩是一道平安、穩妥、拯救之牆:
你地上不再聽見強暴的事,境內不再聽見荒涼毀滅的事。你必稱你的牆為拯救,稱你的門為讚美。(賽60:18,參看26:1)
多麼美麗的圖畫!衆人會歡喜、感恩地出入城門,因為城牆是救恩,神拯救了他們。既然牆代表了救恩,為什麼在搖搖欲墜呢?救恩之牆的破口又是什麼呢?
① 千瘡百孔的牆垣
當你走近一座古城,首先映入眼簾的是什麼呢?到訪過耶路撒冷古城的人就會知道,當然是牆!牆是古城最惹眼的景色,遠遠就能看見。
當衆人注目屬靈的耶路撒冷,即教會,第一眼看見的是什麼呢?是救恩之牆!近前的人會看見,信徒靠神的恩典已經脫離罪,變成了新人。然而,這是今天衆人從教會看見的景象嗎?他們看見神榮耀的救恩了嗎?恐怕沒有,教會聲名狼藉。你邀人做基督徒,他可能會說:“瞧瞧教會,也不過如此!”於是我們給出了這個標準答案:“看基督,別看教會。” 但為什麼不應該看教會——這世上的光呢?衆人何以看見神拯救的能力呢?若不是看見像基督的人,他們如何看見基督呢?
神的能力從哪些人身上顯明出來呢?是那些自稱相信耶穌,卻又三心二意的人嗎?還是那些真正脫離了罪,成為聖潔的人呢?當人的生命得以改變,衆人才能看見神的能力。如果別人眼中的我就是貪婪、自私,則傳講耶穌有什麼意義呢?我的行為與非信徒毫無二致,為什麼要談神的救恩呢?
你去一座古城,遠遠就看得見城牆。同樣,神的心意就是讓世人看見救恩之牆:
雅偉在萬國眼前露出聖臂,地極的人都看見我們神的救恩了(賽52:10)。
世人如何看見神的救恩呢?以賽亞書52章9節說:
耶路撒冷的荒場啊,要發起歡聲,一同歌唱,因為雅偉安慰了他的百姓,救贖了耶路撒冷。
雅偉“救贖了耶路撒冷”(9節)。衆人會在錫安看見神的救恩,在耶路撒冷看見他的救贖。雅偉露出聖臂,救贖了耶路撒冷。當神救贖他子民的時候,世人就會看見他大能的救恩。他們看見教會便說:“這是神的救恩!”
然而,今天我們見到了這種景象嗎?衆人見到教會,有沒有說是親眼看見了神的救恩?還是說看見的是屬靈平庸之輩,他們的生命損害了神的信譽?
按時聚會的,就算是“好”基督徒了;負責教會活動的,更是“出色”的基督徒。但這就是耶穌犧牲的目的?很多教會談論重生,但更新呢?“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3-24)。
神環顧四周,但他能找到一個人站在破口中,重修牆垣嗎?今天若有人傳講聖潔,基督徒就會抗議:“你在講靠行為得救!” 我親身領教過,很多忠心的神僕比如約翰·衛斯理都有這種遭遇。今天有些教會將傳講聖潔的人逐出教會。願意站上破口去修補的人,可能也會經歷到先知耶利米所受的羞辱。
② 稱義與救恩有何關聯?
有些人講論“因信稱義”到一個地步,聖潔成了不必要的。神犧牲了自己的兒子,讓我們得以稱義,所以我們由衷感謝他,讚美他的大恩。然而聽那些人的講論,似乎我們一旦因信稱義,耶穌便大功告成,好像聖經沒有其它主題了。有些人專注於“因信稱義”,以為這就是聖經的全部教導。
稱義在救恩進程中當然是一個重要階段,但也只是其中一個階段而已,相當於“重生的洗”(多3:5)。要想最終得救,就不可忽略其它重要階段:成長(更新改變),成熟(成為完全)。羅馬書5章9節說,我們“靠著他的血稱義”。下一節就說,“既已(與神)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有這樣一種危險的錯誤概念:一旦稱義、與神和好,自動就會最終得救,只要等著上天堂就行了。結果稱義就等同於最終得救。這種概念大錯特錯,完全沒有聖經依據,卻一直在誤導很多信徒,導致教會輕視聖潔。
聖經明確說,最終得救是有條件的,這條件就是持久地相信。無視這些經文的,才會以為稱義就等同“自動”得救。聖經說得一清二楚,無需解釋:
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約8:31)
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裏,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羅11:22)
22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23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原文作“離開”)福音的盼望。(西1:22-23)
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24:13,可13:13)
無視這些條件,只能自己受虧損。我們信徒若以為犯罪、行不義也不會受到懲罰,就是愚不可及。以賽亞代表全國對神說:“你迎接那歡喜行義、記念你道的人,你曾發怒,我們仍犯罪。這景況已久,我們還能得救嗎?”(賽64:5)
靠自己是無法堅持到底的。但我們並非無助,那些因耶穌寶血而得到救贖的人,聖靈就會住在他裏面。我們若住在他裏面,汲取他豐富的恩典,神當然會保守我們,不至於跌倒。
聖經沒有教導靠聖潔得救;聖經說的是,我們得以脫離負罪感和罪的權勢後,就能活出聖潔的生命。聖潔是得救的結果,並非得救的原因。正如保羅一樣,我們強調生命必須聖潔、教會必須聖潔,但這並不是靠行為得救的意思。其實我們是在談基督犧牲的目的:“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西1:22)。
第三個原則:聖城不聖潔,神就會審判
神的子民不聖潔,神會如何待我們呢?標準答案是:“耶穌為我們死了,所以神不會把我們怎麼樣。當然不該繼續犯罪,但即便犯了罪,神也不會懲罰你。基督徒不會被審判,耶穌還清了罪債!” 這是犯罪的免責口號,理由是“耶穌為我們死了”。
很多年前,有一羣基督教領導在一次大型集會上堅稱:“人一旦得救,無論如何都不會失喪。”我問:“這樣說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是不是說即便基督徒犯了姦淫、謀殺或者其它大罪,又不悔改,卻依然會得救?” 其中一人堅定地回答說:“是的!”真難以置信!他應該是代表了在座所有人。其他人一言不發,但並沒有表示不同意,所以他們應該意見一致。這種錯謬,我不敢苟同。
來到第三個原則:神的子民不聖潔,聖城不聖潔,神就會攻擊他自己的城,摧毀它。舊約的例證不勝枚舉。我們若以為現在是新約時代,神不會像當年處罰以色列那樣處罰我們,那麼顯然我們不知道使徒保羅這番話:“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10:11)
我們依然認為神為我們降低了標準?路加福音12章48節豈不是說,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嗎?難道我們以為藏在基督的公義背後,神就會對我們的罪視而不見?
今天,站在破口中的人在哪裏呢?這座“造在山上”的神的聖城(太5:14),它的城牆已經破裂。然而教會中很多人看不見城牆有什麼破口,以為只要待在牆內,就會一切平安。沒有破口,何需有人站上去呢?耶穌不是說“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嗎?(太16:18)
罪和陰間(陰間即死人的居所)勝不過教會,因為教會盡管有稗子,但還有很多麥子(參看稗子的比喻,太13:24-30,37-43)。神的國是以教會形式彰顯出來的,教會里有麥子,也有稗子。稗子會被“薅出來用火焚燒”(太13:40),“丟在火爐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那時,義人(麥子)在他們父的國裏,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13:42-43)。
稗子會在神的國茁壯成長,直到“世界的末了”才被“薅出來用火焚燒”(太13:39-40)。“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裏挑出來”(太13:41)。
稗子看上去就像麥子,而且是長在麥地裏,讓人稗麥難辨[4],特別是不懂農業、不識麥子的城市居民。《哈斯汀聖經辭典》(Hasting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用了一篇長文解釋稗子,其中提到當時的人如何看稗子:
猶太法典稱,稗子是變了質的麥子。崔斯川姆(Tristram)說(湯姆斯等人也這樣說),聖地的農夫相信,毒麥和麥子是出於同一粒種子……在某一潮溼季節,麥子就變成了稗子。
這種觀點雖然沒有現代科學依據,但關鍵就是:那些首次聽見耶穌比喻的人,視稗子為“變了質的麥子”。可見他們洞見到了該比喻的另一層深意,也許我們反而沒有看見,就是屬靈變質的危險。底馬就是顯著的一例,他本是保羅的同工,卻倒退到愛世界,最後離棄了保羅(腓利門書24節提到底馬,列於路加之前;西4:14;提後4:10)。
聰明人要牢記這些教訓,因為聖經寫出來是為了警戒我們(林前10:11)。以色列國的慘痛教訓很多,他們如何跌倒,國破家亡,流落異邦,我們從中汲取到教訓了嗎?無法從歷史中汲取教訓者,註定會重蹈覆轍。
以色列一直悖逆神,耶路撒冷的城牆千瘡百孔。彌迦預言說,以色列犯罪、掠奪,所以聖城必變為亂堆,錫安(聖殿所在之處)必被耕種像一塊田。然而民衆抗拒彌迦的災難預警,堅信神不會降災:“雅偉不是在我們中間嗎?災禍必不臨到我們。”(彌3:11)
我們也要重蹈覆轍嗎?神對罪絕不姑息。特別是那些他用愛子耶穌基督的血所救贖出來的人,他尤其不能容忍他們犯罪。
神會審判他的子民
舊約一個常見的主題是,神會審判他不義的子民。我們若視而不見,一定是閉著眼看聖經的。
“雅偉啊!求你不要在怒中責備我,也不要在烈怒中懲罰我”(詩6:1)。當神的子民犯了罪,神會立刻懲處、管教。這一點毋庸置疑。你自稱認識這位救贖你的永生神,卻不相信犯了罪神會懲罰你,那麼你就等著瞧吧!看看下次你犯罪又不悔改,神會如何待你。
如果他沒把你怎麼樣,則要麼他不真實,要麼你不屬於他,只有這兩種可能。我們跟從神的人,就親身體會到神是多麼地真實。他若沒把你怎麼樣,你理當擔心,可見他不承認你是他的人。他懲罰你,你理當高興,“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來12:6)
神的兒女犯了罪,他一定會嚴懲不貸。神只管教自己的兒女。我們不會管教別人的孩子。鄰家之子舉止無禮,我不會過去懲罰,那是他父母的責任,不是我的責任。但我的孩子犯錯,我就會管教,因為我愛我的孩子,不希望他(她)墮入歧途。下面這段話反覆提到了管教:
5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6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7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8管教原是衆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來12:5-8)
大衛知道自己是神的兒子,所以在神的重罰下悔改了:
2雅偉啊,求你可憐我,因為我軟弱;雅偉啊,求你醫治我(即“拯救我”,4節),因為我的骨頭髮戰。3我心也大大地驚惶。雅偉啊,你要到幾時才救我呢?4雅偉啊,求你轉回搭救我,因你的慈愛拯救我。(詩6:2-4)
大衛在神的嚴厲管教下,日漸憔悴,於是求雅偉停手。大衛犯了嚴重的罪,神必須嚴加懲辦。
神管教是為了“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份”,“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12:10-11)。如果我們是神的兒女,他就會管教我們。這樣我們就知道神是真實的,也知道我們是他的兒女。透過被神管教,我們學會拒絕罪。
那些硬著頸項、厭棄神管教的基督徒,就像頑梗的以色列民一樣,“鐵頸銅額”(賽48:4),神當然會懲罰他們。他們若怙惡不悛,那麼詩篇第7篇12-13節這番話就會臨到他們:“若有人不回頭,他的刀必磨快,弓必上弦,預備妥當了;他也預備了殺人的器械,他所射的是火箭。”
神的刀必磨快!刀是做什麼的呢?輕拍肩膀?刀是毀滅工具。神厲兵秣馬,弓必上弦,射出憤怒的審判之箭。人不悔改,就會徹底滅亡。
新約也是一樣:“落在永生神的手裏,真是可怕的”(來10:31)。這句話並非引自舊約,而是寫給新約基督徒的。這些基督徒一意孤行,不斷犯罪,不敬虔,“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來10:29)。接下來希伯來書又引用了兩句舊約經文:“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來10:30,引自申32:35-36)
假先知傳講“平安、穩妥”
很多基督徒視聖潔無關緊要,忽視甚至排斥聖潔。可見現在正值生死關頭,這座“山上的城”城牆搖搖欲墜。神的先知何在?為何一言不發?今天衆人傳講的是平安、穩妥!弟兄姐妹們,平安、穩妥是舊約假先知的經典言論。這是典型的假先知講道,一目瞭然。在以西結書13章9-11節,神說:
9我的手必攻擊那見虛假異象,用謊詐占卜的先知……10因為他們誘惑我的百姓,說:“平安!”其實沒有平安,就像有人立起牆壁,他們倒用未泡透的灰抹上。11所以你要對那些抹上未泡透灰的人說:“牆要倒塌……”。
16節神駁斥那些先知:“他們指著耶路撒冷說預言,為這城見了平安的異象,其實沒有平安。”喋喋不休地談論平安、穩妥,這就是假先知的“識別碼”。新約也看得見:
……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3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他們絕不能逃脫。(帖前5:2-3)
耶利米書6章13-14節說:
13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一味地貪婪;從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虛謊。14他們輕輕忽忽地醫治我百姓的損傷,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
再次看見假先知的典型言論:“平安,平安!一切都好,平安無事。不要擔心,你得救了,萬無一失。”
兩章之後同樣的話再次出現,神責備這些先知和祭司:
10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一味地貪婪,從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虛謊。11他們輕輕忽忽地醫治我百姓的損傷,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耶8:10-11)
這些先知、祭司一味地貪婪。他們收入可觀,過著奢侈的生活。你不講衆人想聽的話,哪怕是假話,怎能賺到錢呢?譴責罪的傳道人可能很快就得下崗,甚至受到逼迫。
“平安、穩妥”是衆人喜愛的“好消息”,甚至這些假先知和傳道人自己也渴望這些,不只是為了聽衆!特別是如果還能夠從聖經中找到一些隻言片語,似乎在支持這種道理,那麼他可以相當有把握地傳講。
神的殿豈不是坐落在耶路撒冷嗎?神的殿豈不是神的居所嗎?以色列民甚至質疑先知:“雅偉不是在我們中間嗎?”然而彌迦說,這是假先知為自己辯護的說詞。彌迦書3章11節描述了當時的情景:
首領為賄賂行審判,祭司為僱價施訓誨,先知為銀錢行占卜。他們卻倚賴雅偉,說:“雅偉不是在我們中間嗎?災禍必不臨到我們。”
這些宗教首領、祭司、先知竟然宣稱神與他們同在,然而神根本沒有與他們同在,這樣說完全是出於他們的貪婪和不義。他們罔顧事實,依然膽敢“倚賴雅偉”,聲稱相信他!而他們因為自己的“信心”,就感覺很安全!
這些首領、先知用他們假設的理由,作為傳講平安、穩妥的依據。民衆,當然也包括這些先知們,都甘願受騙。一旦不走在神指示我們的義路上,就會落入自欺欺人的陷阱中。而且這陷阱是多麼致命,多麼有說服力!
彌迦的這段話顯明瞭一個驚人的真理,我們若置之不理,就會招致永恆的虧損和遺憾。這真理就是:人完全有可能一方面深陷罪中,一方面堅信“災禍必不臨到我們”。這種“信心”讓罪人覺得永遠安全,因為他堅信災難不會臨到他。他認為可以繼續犯罪,不用懼怕或擔心,因為他們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提前4:2)。
這種信心讓人不再懼怕神,也不關心真理和公義,而是心安理得生活在罪中。這是自欺到了極點。若有人談論因信稱義、得救的確據,那麼他得好好想想到底他在談哪種信心,免得自取滅亡,也引領其他人滅亡。
就在下一節,彌迦形象地描繪出了滅亡的景象:“所以因你們的緣故,錫安必被耕種像一塊田,耶路撒冷必變為亂堆,這殿的山必像叢林的高處”(彌3:12)。聖城變成了荒山野嶺,民衆家破人亡。
這些假先知和首領的結局,神是怎麼說的呢?“‘因此他們必在仆倒的人中仆倒;我向他們討罪的時候,他們必致跌倒。’這是雅偉說的。”(耶8:12)
最後耶路撒冷怎麼樣了呢?衆所周知,雖有假先知的擔保,城牆還是倒塌了。巴比倫軍隊“拆毀耶路撒冷四圍的城牆”(王下25:10),尼布甲尼撒大肆毀滅“不能毀壞的”耶路撒冷,令人怵目驚心。
但今天我們聽見的是同樣的信息:平安、穩妥!一切都好。在破口處砌一堵薄牆,蓋住裂縫!(參看結13:10-15)
神攻擊那些怙惡不悛的子民
神是捍衛真理、捍衛聖潔的戰士,他的子民若活在罪中,他就會與他們為敵,攻擊他們。這是聖經的一個基本原則。神救贖了你,你若依然犯罪,他就會攻擊你。
聖經這方面的例證不勝枚舉。雅偉對以色列說:我要親自攻擊你們(耶21:5)。神會親自攻擊他悖逆的子民。
以賽亞書63章10節說到了以色列:“他們竟悖逆,使主的聖靈擔憂”(參看弗4:30)。雅偉做了什麼呢?這節經文給了答案:“他就轉作他們的仇敵,親自攻擊他們。”詩篇106篇40-41節說:“雅偉的怒氣向他的百姓發作,憎惡他的產業;將他們交在外邦人的手裏。”“怒氣”、“憎惡”是相當強烈的措詞。雅偉厭惡自己的子民,厭惡自己的產業。詩篇78篇59節說:“神聽見就發怒,極其憎惡以色列人。”
回到城牆破口的圖畫,從中也可以看見神的審判:“雅偉使以色列中有了破口”(士21:15),這是指便雅憫支派幾乎被滅絕。
還要繼續看嗎?讀聖經怎可能看不見神如何對待他犯罪的子民呢?我們怎能如此眼瞎呢?公元前587年,耶路撒冷淪陷,聖城的城牆被撞破、拆毀。詩篇多次描述到了這種景象:“神啊,你丟棄了我們,使我們破敗”(詩60:1)。“你為何拆毀這樹的籬笆?”(詩80:12)“你拆毀了他一切的籬笆,使他的保障變為荒場。”(詩89:40)
我們有耳可聽嗎?如果活在罪中,神就會撞破那曾經保護我們的牆垣。耶利米哀歌2章5節說:
主如仇敵吞滅以色列和錫安的一切宮殿,拆毀百姓的保障。
以色列的堡壘、城門都被摧毀了,耶利米哀歌第2章證實了這一切,例如8-9節:
8雅偉定意拆毀錫安的城牆;他拉了準繩,不將手收回,定要毀滅。他使外郭和城牆都悲哀,一同衰敗。9錫安的門,都陷入地內。主將她的門閂毀壞折斷……
我說過,教會的時間越來越少了,我們的日子屈指可數,因為“外邦人的日期”(路21:24)即將結束。羅馬書11章說,以色列犯罪,神把他們砍了下來;同樣,我們外邦教會若悖逆,神也會把我們砍下來,決不寬容(羅11:21-22)。然而今天教會中很多傳道人堅持宣講:“平安、穩妥!不要擔心,聖城的牆永不倒塌,神絕不會攻擊我們。”聽見傳道人信誓旦旦、異口同聲地傳講這種“確據”,我們怎能不流淚呢?他們就像舊約的假先知一樣,宣稱“耶路撒冷永不倒,無人動得了神的城。神豈不是讓亞述人在耶路撒冷城牆下無功而返嗎?”
第四個原則:聖潔的人才有真確據
第四個原則是,活在聖潔、公義中,才能有真確據。自稱已經得救,卻活在罪中,還誤以為一定能得救,我們就是聖經所說的“愚昧人”(即不認識神、不明白屬靈現實的人)。神的話不會提供確據給離棄了聖潔和公義的人。
以西結書13章的記載令人痛心,那些“愚頑的先知”勸告悖逆神的人安心;其實這是假的定心丸。雅偉神對以西結說:
2人子啊,你要說預言攻擊以色列中說預言的先知……愚頑的先知有禍了!他們隨從自己的心意……5沒有上去堵擋破口,也沒有為以色列家重修牆垣,使他們當雅偉的日子在陣上站立得住。6這些人所見的是虛假,是謊詐的占卜。他們說:“是雅偉說的。”其實雅偉並沒有差遣他們……9我的手必攻擊那見虛假異象,用謊詐占卜的先知……他們誘惑我的百姓,說:“平安!”其實沒有平安……14我要這樣拆毀你們那未泡透灰所抹的牆……牆必倒塌,你們也必在其中滅亡。你們就知道我是雅偉。15我要這樣向牆和用未泡透灰抹牆的人成就我怒中所定的……(結13:2-3,5-6,9-10,14-15)
衆人無視以西結這番大煞風景、讓人不安的警告,他的聲音淹沒在了假先知們“平安、穩妥”的大合唱中。耶路撒冷的城牆此刻搖搖欲墜。
那些行在真理和公義中的,神當然會賜給他們確據。然而我們若活在罪中,則任何自認為的確據都不是從神來的。惟有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我們才有真確據,這是聖經中的真確據。你活在罪中,聖靈會與你的心同證嗎?我們犯罪,與神隔絕(賽59:2),聖靈怎能在我們裏面同證呢?
第五個原則:神渴望有人修補破口
神不想見到他從埃及救贖出來的以色列人在曠野滅亡。今天神也不喜歡審判他的子民。如果恩慈、憐憫的神不願赦免,怎會尋找人站在破口中呢?
再來思考一下以西結書22章30節這番傷感的話:“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重修牆垣,在我面前為這國站在破口防堵,使我不滅絕這國,卻找不著一個。”感受一下神內心的傷痛。以色列民頑梗悖逆,神別無選擇,行將毀滅耶路撒冷和他的子民。然而神慢下腳步,急切尋找人站在破口中,修補破口、重築牆垣,希望可以救他們脫離眼前的大災難。
但神“甚為詫異”,竟然沒有一人代求或修築牆垣。以賽亞書59章16節說:“他見無人拯救,無人代求,甚為詫異。” 是的,神甚為詫異!以賽亞繼續說:
17他以公義為鎧甲,以拯救為頭盔……18他必按人的行為施報,惱怒他的敵人,報復他的仇敵。(賽59:17-18)
危急時刻,神穿上公義的鎧甲,戴上拯救的頭盔。這些裝備是做什麼的呢?從這段話可見,是要成就公義和救恩。以弗所書6章提醒我們要穿上神的軍裝。
像基督的一個重要含義是,要成就基督所成就的使命。所以我們也必須穿上公義的鎧甲,戴上拯救的頭盔。主以拯救為使命,救人脫離罪惡;我們也要與罪作戰,引領人轉向公義。我們不只是引領人僅僅“相信”耶穌,更是引領人有得救的信心,能夠出黑暗入光明,由不義轉向義,成為基督裏的新人。
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但12:3)
智慧人是贏得靈魂,帶領人轉向公義,並非僅僅帶領人成為教會成員,或者糊里糊塗地相信耶穌。凡是沒有出黑暗入光明的人,即便“相信”耶穌,也不會得救。
救恩從重生那一刻開始,重生就會帶來新生命和改變。我們在兜售廉價救恩和打折福音嗎?聖經的福音能夠引領我們開啟基督裏全新的生命,使我們靠神的拯救大能成為新人。
弟兄姐妹們,我們願意站在破口中嗎?願意的話,以賽亞書58章12節就是給我們的異象:“那些出於你的人,必修造久已荒廢之處。你要建立拆毀累代的根基,你必稱為補破口的”。今天神從教會能找到一個人站在破口中嗎?抑或他再次“甚為詫異”,竟然無人求情,無人站在破口中重築救恩之牆?
上下文都是在談“公義”和“兇惡”(賽58:2,4,6,8,9),其中這節經文就提到了“補破口的”。那補破口的,就是行公義並且領人歸義的人。
這恰恰是耶穌所行的。耶穌站在了破口中,是最突出的補破口者。他在十字架上伸出雙手消除鴻溝、修補破口,使我們與神和好;他為我們捨命。所以我們要回應他的呼召,背起十字架,靠那住在我們裏面的神的靈,跟從他的腳蹤,效法他。
你願意響應這個呼召,跟隨他的腳蹤嗎?我們蒙召“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1:29),因為他“愛我們,為我們舍了自己”(弗5:2,參看加2:20)。約翰一書3章16說:“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願我們記住這個異象,重築救恩之牆;願教會得以恢復榮耀,地極得以看見神的救恩。
《完》
[1] 早在一千多年前,神學家西門 (Simon the New Theologian, 949-1022) 就這樣寫道:“基督的名字豈不是傳遍了城市、鄉村、修道院、山區等各處嗎?然而仔細看看衆人有沒有遵守主的命令,你就會發現,千萬人當中,幾乎找不到一人在言行上是個基督徒。”《教理問答》(Catechetical Discourses22:8)
[2] 由此可見,將耶穌的離婚教導看成一個外在規定或命令,這種理解顯然不正確。耶穌來不是要在律法上增加一項新條款,更不是要制定一套律法,讓我們迴歸到伊甸園的日子(那時候根本不會考慮離婚),而是要開創一個以他的血而立的新約,還有在他裏面的新生命方式。當我們在基督裏心意更新,就會從他的視角看萬事(包括離婚問題),也會在聖靈引導下,以耶穌的心腸和智慧處理一切事。一條禁令改變不了人心,也解決不了根本問題。耶穌不會這樣處理人的問題。
[3] 例如出埃及記14章14節、25節;申命記1章30節,3章22節;約書亞記10章14節、42節,23章3節、10節;歷代志下20章7節、29節等等,不一而足。
[4]“稗子”詞條下:“(太13:25以下)即毒麥。稗子起初很像麥子,大多生長於麥田裏。其果實黑色、苦澀,比麥子小。它是有毒的,會導致頭暈、睏倦、噁心、腹瀉、痙攣、壞疽,有時會導致死亡。”《哈斯汀基督和福音辭典》(Hastings’ Dictionary of Christ and the Gospels, T. & T Clark, Edinburgh,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