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寶訓」系列第20講 - 世上的光(2)
馬太福音5章14-16節
上一篇信息看了馬太福音5章14節的上半節:“你們是世上的光。” 今天會繼續看14節的下半節至16節:
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4-16)
這段話含義非常豐富,不知道你能否看見。要是看不見,那麼就要禱告神,求他開你的眼睛。
“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這句話的意思再明顯不過了,還有什麼可談的呢?可談的實在太多了。
哪一座城是造在山上的呢?
首先,主耶穌把教會比作了城,他在對門徒(他的教會)說:你們就像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要想明白主耶穌這番奇妙教導,就得了解一下歷史背景。當時的聽衆是在舊約下長大的,深諳神的話。他們從小就在會堂裏、在母親膝下接受聖經教導。甚至提摩太也是在母親膝下接受聖經教導的(提後1:5)。所以這些聽衆一聽見“城造在山上”,立刻會有什麼反應呢?哪一座城是造在山上的呢?耶路撒冷!猶太人立刻會想到:造在山上的城,當然非耶路撒冷莫屬。
以賽亞書2章2-3節說:
末後的日子,雅偉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吧!我們登雅偉的山,奔雅各神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雅偉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
主耶穌所說的“山”一定是雅偉殿的山。
詩篇121篇1節說,“我要向山舉目,我的幫助從何而來?”是什麼山呢?當然還是耶路撒冷,向耶路撒冷舉目。他並不是向所有的山舉目,而是向一座山舉目,那裏有神的殿。
神的城就是教會
“山上的城”是指神的城。奧古斯丁寫了一本鉅著《神的城》,神的城就是教會,整本書談的就是教會,奧古斯丁頗有洞見。
原來耶穌是在說:你們就是那山上的城,那山就是以賽亞受神的靈感動而預言過的,它是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去尋求救恩,都知道神在那山上的城裏。
難怪聖經常常提到一座山、一座城,那城就是耶路撒冷,確切說,就是錫安,所以新約也稱教會為錫安。比如主耶穌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太16:18),乍一看這句話沒什麼意義,可比照一下詩篇102篇16節,意思便一清二楚了。詩篇102篇16節說“雅偉建造了錫安”,他的教會就是錫安,是神的城。
比照舊約來看新約,就能看見很多事情。再比如希伯來書12章22節說,“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就是教會。還有加拉太書6章16節,保羅說我們是“神的以色列民”,是神的真子民。
例子不勝枚舉。總而言之,這山上的城是應許之城,神應許我們成為這樣一座城。什麼意思呢?以賽亞書60章1節說,“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經來到”。以賽亞這句話是對誰說的呢?是對錫安說的,對耶路撒冷說的。所以我們要興起、發光,因為我們的光已經來到。
這就是“光”跟“城”之間的關聯,難怪耶穌說了“你們是世上的光”之後,緊接著就說“城造在山上”。乍一看莫名其妙,為什麼主耶穌一會兒說光,一會兒說城呢?因為錫安要興起、發光,正如以賽亞書42章6節所說,“我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即作世上的光,外邦人就是非猶太人,就是整個世界。
那麼這一切跟我們有何關係呢?關係在於:以色列蒙召成為神的子民,好在世上發光。神揀選以色列並不是為了以色列的緣故,而是讓以色列成為外邦人的光,世人能夠認識神的真理。但以色列發揮到這個功用了嗎?沒有,一敗塗地,神只好把他們砍下來,將我們這些野橄欖接上去(參看羅11:17)。即是說,現在我們承襲了以色列的使命。
以色列沒有發光,神便將使命交給了基督徒
神將這一重大使命交託了給我們,可我們明白這個使命嗎?教會蒙召的目的並不是自己得救,而是要在世上成為神的光。可居然很少基督徒明白這個道理,以為神就是為了拯救我,管其他人如何呢。你這樣想,就也犯了以色列的錯誤。以色列覺得自己是神的子民,毫不關心其他人,任由他們滅亡。
為什麼以色列被砍了下來呢?就是因為不順服神,沒能在世上彰顯神的光。別忘了保羅的嚴厲警告:不要誇口,要是你也發揮不了功用,那麼神也必不愛惜你,把你砍下來(參看羅11:18-21)。
第一點是,我們蒙召要做世上的光,責任重大。如果瀆職,後果非常嚴重。
務要清楚,我們蒙召做神的子民是要發光的。基督徒並非一個宗教派別,而是神在世上的光,為神發光。要捫心自問:你在為他發光嗎?
每個成員都發光,教會才能發光
第二點是,除非每個成員都發光,否則教會不可能發光。正是這些成員組成了教會。換言之,我們不發光,教會怎能發光呢?
教會不能單靠一個牧師發光。牧師只是教會的一員,每個成員組成了教會,你不發光,教會就不能發光。所以不要把責任推給別人:“他代表了教會,讓他去發光吧。我的時間還沒到,以後再說吧。”沒有這種道理,我們一認識神就成了光,已經被他的靈光、靈火點燃了,自然而然就會發光。我們的功用就是發光,除非神的光根本不在我們裏面。
要小心,這使命之所以交給了我們,是因為以色列失敗了。舊約先知說,“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羅2:24,賽52:5)。很遺憾,猶太人臭名遠揚。一提“猶太人”,往往就是吝嗇、奸滑諸如此類的意思。為什麼“猶太人”成了這種代名詞呢?
不知道“基督徒”在很多人心目中意味著什麼。我知道在很多中國人眼中,基督徒就是帝國主義走狗,賣國賊。基督徒做了什麼,竟有如此惡名呢?經常碰到的情況是,你邀請非基督徒去教會,可他一聽“教會”二字,立刻就反感。你得換一個詞,比如看一部基督教電影,“基督教”輕輕帶過,重音在“電影”上,要說是一部好電影。當今教會到底怎麼了?
可看看早期教會史,甚至朱利葉斯大帝(Emperor Julius)雖然恨惡基督徒,也不得不對基督徒的大名肅然起敬。基督徒所到之處,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當基督徒患了瘟疫,其他基督徒不會棄之而去,而是守護在旁,結果自己也染病身亡。
他們不僅照顧基督徒病人,也照顧非基督徒病人。有些病人甚至被家人棄之街頭,自生自滅,基督徒卻來照顧他們,結果自己也染病身亡。這些非基督徒說:“我們從未見過這種愛!人人都想保住自己的性命,而這些人卻為別人捨命,真不可思議。”
可年深日久,教會日益強大、富足,也就日益腐敗。直到兩個世紀前,教會領導還自稱是“教會的君王”。甚至今天天主教的紅衣主教還是身著當年的王袍。他們早已忘記了耶穌的教導,偏離了正軌。
基督教也不比天主教好,我們千萬不要自以為義。所以要小心教會的見證,切記:惟有每個成員發光,教會才能發光。
燈隱藏起來是為了發光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你會說:“當然沒有人點了燈放在斗底下,這還用說嗎?”要是主耶穌單單在談這種明顯的事物,當然就不值得深究了。人人都能這樣說,簡直是廢話。可主耶穌這句話並非廢話,特別是如果你是猶太人,就知道這句話耐人尋味了。
不妨先來看一看馬可福音4章22節:“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可惜中文翻譯沒有表達出原意來,原文帶有一個意圖,直譯過來就是:隱藏的事物是為了顯露出來。而中文翻譯只表達出了將來時態,現在掩藏的事情,將來一定會顯露出來,失去了這個意圖。
“隱藏的事物是為了顯露出來”,這又是什麼意思呢?當然,這裏所說的“隱藏的事物”是燈,因為前一句話剛剛說人點燈不是放在斗底下。燈隱藏是為了顯露出來!這個“隱藏”的概念是從何而來的呢?
神的話真奇妙,你得反覆思想、細細咀嚼。耶穌到底在說什麼呢?“燈隱藏是為了顯露出來”,這句話非常重要,所以主耶穌強調了幾次,除了馬太福音5章15節外,還有剛剛看過的馬可福音4章21-22節,還有路加福音8章16節以及11章33節。到底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
得回溯到舊約去找答案!要想明白新約,就必須回溯到舊約。舊約不僅是猶太人的書,也是我們的書,因為我們是新以色列民,神奇妙、生命的話語也向我們說話。舊約有很多豐富的內涵。
燈隱藏是為了顯露出來,你能想起舊約的哪段記載嗎?想一想基甸的火把(參看士師記7章)。基甸率領三百人組成神的軍隊,去實施神的拯救工作。神是如何實施拯救的呢?是用火把,先將火把藏起來,到時候派上用場。這就是“隱藏是為了顯露”的一個例子。主耶穌說:同樣,你們是光,神將你們點燃,先隱藏起來,為的是顯露出來。
舊我必須破碎,才能發出光來
主耶穌這段教導含義非常豐富,但時間關係,我只能提及幾個要點讓你深思。
是神點著了燈。比如詩篇18篇28節,“你必點著我的燈”。箴言20章27節說,“人的靈是雅偉的燈”。是神點著了我們!可這光如何從我們身上發出來呢?想一想,我們是火把,內心、內人已經有光了,可這光如何從我們身上發出來呢?跟基甸的火把一樣,打破瓶子!隱藏是為了顯露,要打破外瓶,打破這個自私的舊人、舊性情,才能發出光來。
可見鹽跟光是相聯的,鹽要想發揮功用,就必須溶化,必須死;同樣,蠟燭燃燒至盡,才能發出光來。“蠟炬成灰淚始乾”。基督徒惟有死,才能發出光來。你越死,發出的光就越明亮。這個舊人、舊生活方式、舊性情、舊思想,這個自私、犯罪的自我必須死。
今天的教會為什麼不發光呢?因為教會充滿了沒有向舊性情死的基督徒。
破碎: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打破瓶子的圖畫實在耐人尋味。基甸率三百人將火把藏在瓶內,及至敵人營寨,便打破瓶子,亮出火把,喊叫說:“雅偉和基甸的刀!”結果大獲全勝。大概這是歷史上惟一的一場以光得勝的戰役。不是拔刀出鞘、格鬥廝殺,而是單單發出光來,便大獲全勝。
這段舊約記載跟馬太福音5章14-16節息息相關。打破瓶子,才能發出光來。主耶穌有沒有說過“打破”呢?他拿起餅來,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他的身體是如何擘開的呢?就是被釘在十字架上。
我們破碎不是說要敲碎自己的頭顱。我可以殺了身體,卻不能破碎這個“我”,這個舊人。那麼如何破碎呢?是跟基督同釘十字架!所以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2:20)。我們是透過背起十字架而治死自我。
主的教導含義真豐富!難怪十字架對於基督徒生命至關重要。十字架是讓人背的,並非讓人單單相信的。
讓十字架治死我們的舊人
很多基督徒不明白這一點:得救不是靠單單相信十字架,而是讓十字架治死我們的舊人。
舉個例子,我拿起一瓶世上最好的藥,是醫治百病的靈丹妙藥,說:“你相信它嗎?它是世上最好的藥。”你便拿去化驗成分、反覆分析,最後說:“不錯,一定能醫治百病。”然後把它拿到臥室,放進一個金盒子裏,寫上標籤:“萬靈藥”,全心相信它,這樣你就會安然無恙嗎?你還會死的,因為沒有喫下去。惟有喫了它,才能見效。你全心相信它,它也不能醫治你,除非把它喫下去。這是再淺顯不過的道理了。
可很多基督徒卻不明白這個基本道理:單單相信十字架並不能得救。魔鬼也相信十字架,整本雅各書就是在傳達這一信息:你相信神?很好,可我告訴你,魔鬼也相信神,而且比你還相信,甚至相信到恐懼戰兢(參看雅2:19)。你的信心尚未達到魔鬼的程度,還自以為能得救?魔鬼是相信到了恐懼戰兢的地步,你可能就望塵莫及了。
那麼你跟魔鬼有何不同呢?不同之處應該是:他知道這是救恩,是醫治百病的靈丹妙藥,可他不喫!你想得救,就不要單單相信這劑藥,而要喫下去,這才是真正的相信,然後就會見效了。
切記:除非十字架在你生命中產生功效,否則十字架救不了你。必須讓十字架治死我們的舊人,好發出光來。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2:20),有多少基督徒敢這樣說呢?你敢說你真的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了嗎?
神會除去遮蔽的帕子
主這番教導可以從舊約找到太多對應經文了,實在豐富、奇妙!你可能會問:“光跟城有什麼干係呢?”以賽亞書25章6-8節就說到了山上的城,這城是世上的光:
在這山上,萬軍之雅偉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用陳酒和滿髓的肥甘,並澄清的陳酒,設擺筵席。他又必在這山上除滅遮蓋萬民之物和遮蔽萬國蒙臉的帕子。他已經吞滅死亡直到永遠。主雅偉必擦去各人臉上的眼淚,又除掉普天下他百姓的羞辱,因為這是雅偉說的。
神要除去帕子,吞滅死亡,當然意思就是會有永生。除去帕子竟然與山上的城聯繫在了一起。
四樣東西不該遮住光
最後來比照一下平行經文,這就是四本福音書的妙處。很多人問我:“為什麼有四本福音書呢?”感謝神,因為可以從四個角度看同一件事,四維視角。世上有三維空間,但聖經有第四維,即屬靈空間。前三個是物質空間,第四個是屬靈空間,所以我們可以面面俱到。
在平行經文中,主提到了四樣不該遮住光的東西:
1、斗(太5:15,可4:21,路11:33);
2、器皿(路8:16);
3、牀(可4:21,路8:16);
4、地窨子(路11:33)。
為什麼主提到了這四樣東西呢?是漫不經心、隨口說出的嗎?當然不是,主耶穌從不說無關緊要、毫無意義的話。深思一下,就會發現主的教導真奇妙。
在基甸的例子中,瓶子一碎,發出光來,以色列便得救了,脫離了敵人的手。但這是救恩的開始還是結束呢?當然只是開始而已。
得救只是基督徒生命的開始。很多人以為一旦得救,就萬事大吉了。可基督徒生命遠遠不止是得救而已。而且這種想法非常危險,你會將自己的責任拋諸腦後,反正得救了,足矣。要知道,縱然你發過光,依然隱潛著一個危險,就是你會把光遮蓋起來。
有四樣東西可以把光遮蓋起來,這四樣東西是什麼意思呢?我見到人將自己遮蓋起來,熄滅了聖靈,不再發光了。原因林林總總,但都歸結在了這四樣東西上。
我遇見很多人想事奉主,他們真的發光,是很好的基督徒,可他們的光越來越昏暗,最終熄滅了。所以不要慶幸自己現在是個基督徒,在為主發光(這是你的本分),要小心別讓這四樣東西把你的光遮蓋住。
耶穌說,我點燈不是要放在斗底下、器皿裏、牀下、地窨子裏。下來一一探尋這四樣東西是什麼。
不要讓宗教熄滅了燈
斗是什麼呢?是裝穀子的器具。主耶穌說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可當時人的確會這樣做。你可能不知道,根據猶太律法,在某些場合下必須把燈遮蓋住。比如猶太人家裏有人快死了,死亡會帶來不潔淨,他們便把一切容易染上不潔的東西蓋起來,燈就是其中一樣。所以每每家中有人快死了,猶太人就會把燈遮蓋起來。遮蓋了的燈就象徵了死亡。
再比如猶太人的“光明節”(Hanukkah),日期跟西方的“聖誕節”相近。“光明節”期間,家家戶戶要連續點燈八天。可律法又規定不可在燈下做工,這就很不方便了,比如說如何做飯呢?按照猶太律法,拿一樣東西將人與燈隔開,就可以做工了。
猶太律法繁瑣至極,等我們繼續查考主耶穌的教導,你就會看見猶太律法有多繁瑣了。凡想領略一下猶太律法的,不妨看看《猶太法典》(The Mishna)一書,厚厚的一本,將猶太律法羅列備至、細大不捐。
舊約文士以及律法師都是猶太律法專家,也通曉非常繁瑣的法利賽人律法。法利賽人律法有這樣一條規定:“光明節”期間不可在燈下做工。要麼將燈蓋住(希望燈不會滅了),要麼拿一樣東西將人與燈隔開,方能做工。可見當時的猶太聽衆都明白什麼是“把燈蓋住”。
但主耶穌對法利賽人搞出來的這一套不屑一顧,光怎麼會不潔淨呢?他說:“你們法利賽人的教導真荒謬!光勝得過黑暗、不潔淨。你根本不能讓光不潔淨,即便有人死在房間裏。”很多法利賽人的教導主都不同意,包括了這一條。
法利賽人以宗教理由把光遮蓋住了。你的燈被點著後,務要小心宗教,因為其它因素基督徒根本不為所動,反而是宗教因素,可能是假冒為善、信仰錯謬,結果把光遮蓋住了。
將生計放於首位,燈就會熄滅
留意這四樣東西。第一樣是“斗”,斗是裝穀子的器具,穀子代表什麼呢?食物,當然就是生計。
第二樣是“器皿”,跟“斗”字不同,原文用的是兩個不同的字。器皿是陶製的,用來盛液體;斗用來裝乾穀物。器皿代表什麼呢?也是飲食,日常生計,但特別是指生意。
第三樣是“牀”,牀是什麼意思呢?查考舊約就會看見,牀指的是婚姻。比如希伯來書13章4節說,“牀也不可污穢”,不要在婚姻方面犯罪。即是說,結婚的人要對配偶忠心,不可犯奸淫,基督徒生命必須清潔。
第四樣是“地窨子”,就是地窖。地窖是做什麼用的呢?儲藏貨物,儲藏值錢的東西,就相當於今天的銀行存摺。
這四樣東西可以把燈遮蓋住,繼而熄滅。留意主耶穌概括出了人類的生活,無一疏漏。
我見過很多人抱有服事主的美好願望,卻一心關注喫穿、工作、賺錢,結果泥潭深陷,一無所成。當今很多基督徒之所以不發光,就是因為一心撲在了事業上,幾乎全情投入,或者百分之八十投入,餘下的一點才給神。他們關注的就是斗、器皿,就是喫穿、生計,盡力維持他們想要的生活水準。
還有很多人坦言自己不願全職服事主,原因並非沒有蒙召,而是不願獻上自己,害怕再也享受不到現在的生活水準了。
平心而論,我們是不是也這樣想呢?有多少人願意降低生活水準呢?服事主所得的薪水只是原來的四分之一,有多少人願意呢?一點都不吸引人,所以還是做自己的事,業餘時間給神吧。當然邊工作、邊事奉絕對無可厚非,只要別以此作為藉口不全人服事神就行了。
第三樣是牀,代表了婚姻、家庭、兒女。很多人不願事奉主,或者有的雖然已經加入事奉行列,卻半途而廢,因為他們結了婚,有了兒女,便覺得自己的第一要務是照顧家庭,而不是關心世人、事奉神。很多人因此而在屬靈上一事無成。
我認識好多這樣的人,他們本來計劃事奉主,可一結婚就完了,永遠離開了主的工作——倒沒有不再做基督徒,也沒有不去聚會,可他們的燈遮蓋住了。
最後一樣是地窖,代表了財產。財產是很多人的大障礙,不願放棄。還記得青年財主嗎?主耶穌說:“變賣你一切所有的,來跟從我。”
可他的地窖太滿了,“不行,我做不到,那可是一地窖的東西啊!”
主耶穌說:“分給窮人。”
“什麼?我積攢的一切都要分給窮人?這麼多年的辛苦白費了?不行,我做不到!”
這四樣東西熄滅了燈。燈一被遮蓋,也就起不到燈的作用了,形同虛設。切記:無論你用什麼東西遮蓋燈,最終就會熄滅。現在必須省察己心,看看是什麼在阻礙我們不發光。如果你的燈遮蓋住了,一定不外乎這四種原因。要省察己心,看看是否在發光。
總括來說,第一,神給了我們一項榮耀使命,就是代替以色列民,成為世上的光。以色列一敗塗地,原因前文已經看過了,這就是主對我們的警告。
第二,得救後,舊我必須破碎。你的舊我破碎了嗎?十字架在你生命中產生功效了嗎?要是產生功效了,那麼從你的行為就可以看出來。
第三,即便現在在發光,也會有一個危險,就是年深日久,你的光不但沒有越來越亮,反而遮蓋住了。因為你戀慕世界,正如很多基督徒一樣。
好行為:按照神的時間、方法行善
最後,主耶穌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這是什麼樣的好行為呢?是在神眼中的好行為,並非施捨給窮人幾塊錢,捐錢給救濟機構,而是神希望你做的事情。
好行為是出於順服永生神而做的事情,這是我們必須做的;而不是自以為好的事情,自以為好的事情在神眼中算不得什麼。
醫治人好不好?當然好。為病人禱告好不好?當然好。可這些都不足以稱為好行為。切記登山寶訓末尾的話:“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2-23)
“作惡的人”,他們沒有好行為!醫治病人不是好行為嗎?奉主的名行異能不是好行為嗎?當然是好行為,可主為什麼說他們是作惡的人呢?
好行為是按照神的方法、時間做事,是做他希望我們做的事情。單單行異能還算不上是好行為,好行為是我們的生命為他發光,我們的行為在他眼中看為好。等到查考馬太福音7章時就會看見,這些“作惡的人”是那些生命依然自私,只關注物質生活,沒有讓十字架治死舊人的人。
務要留心神給我們的挑戰,去做世上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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