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祈求,就給你們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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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 呢?求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 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7-12)

早期教會在聖餐方面的教導

上一篇信息講的是馬太福音7章6節,不要把聖物、珍珠丟給豬狗。主耶穌是在教導說,我們的本性就像豬狗一樣,喜歡罪惡、骯髒。屬血氣的人不接受神的事情,而神也決不把寶貴的福音硬塞給人。

需要提一提的是,早期教會根據馬太福音7章6節而教導說,沒受洗的不能領聖餐,因為不可把聖物給狗——沒有經歷重生的人(參看《十二使徒遺訓》,書中記載了一世紀早期教父的教導)。可見早期教父們明白,狗代表了人的舊性情。

但當今教會對神的話非常無知,竟允許未受洗的人領聖餐,顯然教會領導不明白聖餐的意思。有一次,一些沒受洗的人徵詢我可否領聖餐,我說不可,他們很驚訝:“為什麼其它教會牧師允許,你卻不允許呢?”

我在這個世代顯得有些特立獨行,可並非我要特立獨行,神的話就是這樣教導的,為什麼衆人視而不見呢?我大可以說“行,你領吧”,於我有何損失呢?我不許他領是為了他的益處,不是為了我,因為聖經說,“無論何人不按理喫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林前11:27)。遭殃的是他,不是我。

有時我不禁想起保羅的話——“難道我越發愛你們,就越發少得你們的愛嗎?”(林後12:15)難道我為了你的益處不許你領聖餐,卻反而少得你的愛嗎?

可有的人不關心真理,也不愛聽真理。當然不能責怪那些徵詢我的人,因為其他牧師的意見恰恰相反,似乎是我不隨大流。這個世代對神的話如此無知,實在可悲。

我不想攻擊任何牧師,可凡你認識的牧師,不妨去問一問他們聖餐的意思,看看有幾個牧師能將聖餐的真正意思闡釋出來。今天的聖餐無非是個紀念罷了,要是這樣,則怎麼可能干犯主的身、主的血呢?你可以追索一下到底是誰在講真理。

我對聖餐的看法並不是我獨創的,早期教會的教父們也教導了這個原則。我所有的教導不僅可以從神的話語中找到印證,還可以從早期教父的教導中找到印證。但遺憾的是,當代人連早期教父的教導都不甚了了,更遑論聖經教導了。

不管受不受人歡迎,我們必須回到神的話語上來。主耶穌要求我們做忠心的僕人,這才是至關重要的。

必須遵行登山寶訓

馬太福音7章7節含義非常豐富。到目前為止,你會發現主耶穌設立的標準真高,問題是人能達到嗎?當今教會隻字不提人的責任,總是說神會做一切,我們坐享其成。可見查考登山寶訓太重要了,因為登山寶訓就是在講人的責任,我們應該做些什麼。

說到人的責任,你可能會說:“神啊,我怎能達到這種標準呢?靠我自己的能力、智慧,根本活不出這種生命。”你有這種自知之明,就有望成為一個真基督徒了。

今天的基督徒往往以為可以隨意生活,照樣能得救。主耶穌說要盡心、儘性、盡力、盡意愛神,也要愛人如己,他們只愛自己,卻還以為——“我相信耶穌,就能得救,不管耶穌教導了些什麼。耶穌的話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傳道人、牧師的話。牧師說,只要相信耶穌,無論生命如何,都會得救。”

弟兄姐妹,請你查考一下聖經,看看牧師、傳道人這番話是不是跟主耶穌的教導相悖,也看看我講的是不是主耶穌的教導。要是我講的不是主耶穌的教導,那麼我就是說謊的,人人都有權指出我是說謊的。

主耶穌說要愛鄰舍、愛仇敵,有多少基督徒能夠愛教會的弟兄姐妹呢?休提愛仇敵了!耶穌還說要先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一切物質東西就會加給你了。有多少基督徒能夠憑良心誠實地說,他在今生首先尋求的是神的國和神的義呢?而那些沒有先尋求神的國的人,卻得到了傳道人的保證:只要“相信耶穌”,就必得救。

必須常常將自己的想法以及聽回來的話跟主耶穌的教導相對照。因為在登山寶訓的最後,主耶穌說,“當那日(就是審判那一天),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真不知道有多少人會對主耶穌說:“主啊,那些牧師、傳道人就是這樣教導我的,只要相信耶穌的名就行了。難道我相信你的名還不行嗎?”可主耶穌說,惟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才能進天國。真正得救的信心是體現在行動上——遵行神的旨意。

倚靠神賜下的能力,才能履行自己的責任

每個基督徒都必須倚靠神而活,可正因為很多人沒聽說過自己也有責任,結果也就根本不倚靠神。你每天倚靠神而活嗎?會不會說——“神啊,我非常軟弱,沒有能力,求你給我能力”?所以我剛才說,你體會到自己軟弱、無能,每天都倚靠神,那麼就有望成為一個真基督徒了。

也正是這個原因,主耶穌在登山寶訓的尾聲才說:“你祈求,就給你。我知道你還沒有能力,但祈求就會得著。”要是主耶穌最後沒有說出這番話,我想我們都會垂頭喪氣了。主耶穌定的標準這麼高,怎能不令人心灰意冷、望洋興嘆呢?“主啊,我這麼自私、軟弱,怎麼可能按照你的要求去愛呢?每每看見世上的美物,我就心蕩神搖。除非神賜下能力,否則我怎能先尋求他的國呢?”

但主耶穌在登山寶訓的最後給了我們希望和能力,他應許說,只要遵行神的旨意,神就會賜下我們所需要的一切。“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好東西是什麼呢?對比路加福音可見,好東西就是聖靈。

禱告的原則

主耶穌之所以教導我們要祈求,第一個原因是,我們需要能力,才能活出他呼召我們去活的生命,這是一個崇高的呼召。

第二個原因是,神跟我們之間的關係有一個原則,就是禱告的原則。留意上一篇信息(太7:6)說,神決不強人所難,你不求,就得不到。即是說,你是非基督徒,又不尋求神的救恩,那麼神不會把救恩強加給你。

這個原則也適用於基督徒,使徒雅各對基督徒說,“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4:2-3)。

很多基督徒沒有什麼屬靈恩賜。你有沒有想過,之所以沒有屬靈恩賜,是因為你沒有求?可能你看見教會很多弟兄姐妹滿有恩賜,不禁想道:“為什麼他有這麼多侍奉神的恩賜呢?”你有沒有想過是因為他向神求了這些恩賜?

只要是為了榮耀神、建立教會,並非浪費在自己的宴樂中,那麼無論你夢想得到什麼,儘管去求吧,你一定會得到的。

當然主耶穌說“祈求,就給你”,意思並不是盡情享受,求車就有車,不妨求一輛卡迪拉克或者勞斯萊斯。不可為了自己的私利、貪慾而求。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短短一句話,卻蘊藏著豐富的內涵,清楚道明瞭神人相處的原則。你祈求,神就白白地給你,這是神的恩典。一方面,神的恩典是白白給予那些有需要的人;另一方面,我們也責無旁貸。耶穌沒有說“無論你求不求,天父都會給你”,我們的責任是祈求、尋找、叩門。

用正確的態度祈求、尋找、叩門

可見神的恩典跟人的責任之間的關係:神的恩典是白白給予的,但我們必須去求。求並不容易,希臘原文用的是現在進行時態,意思是並非只求一次而已,要不斷地求,就會得到;不斷地尋找,就會尋見;不斷地敲門,直到門開了為止!

很多基督徒只禱告一、兩次,敲了兩下沒聲音,便想:“他不願開門。”主耶穌教導我們要不斷地敲,直到神聽見為止。你以為神不在家嗎?你敲了幾次,門沒開,那麼一定是神不在家,你就走了。但神是永遠在家的!他一直在那兒!如果你知道自己在求什麼,完全是為了榮耀神、祝福教會,那麼就要不斷地求,直到得到為止。這個原則非常重要,所以主耶穌用了幾個比喻來闡釋。

你可能會說:“為什麼神要求我們不斷地求,直到他給了為止呢?”小孩子老求某樣東西,你就會不勝其煩:“別求了!你已經求過了,我不是聾子!”我們不喜歡別人絮聒嘮叨。但聖經很奇妙,神的道路非同我們的道路,恰恰相反,神喜歡執著的人。這種人讓你不勝其煩,卻蒙神喜愛,得到所有的恩典!你查考一下主耶穌的比喻就知道了。

其實查考比喻是思想更新的過程,你在學習按照神的邏輯去思想,跟人的思想迥然不同。難怪有些人很難明白主耶穌的教導,尤其是比喻,因為神的想法跟我們的想法太不同了。要想從神那兒得到什麼,就必須不斷地求,直到得到為止,不達目的不罷休。

雅各是如何成了以色列的呢?他跟神的使者摔跤,整夜都在說:“祝福我!祝福我!不然不讓你走。”

可能你會說:“這人真是厚臉皮,哪能這樣糾纏神的使者呢?太不懂禮貌了!對人都不可以,更遑論對神的使者!”

此外,為什麼神不乾脆祝福他算了,然後就可以走了?就好比小孩子想要口香糖,軟磨硬泡,你便說:“好吧,給你,別煩我了。”

但神的想法跟人的想法截然不同,他喜歡執著的人。最終神的使者說:“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創32:28)。

希望基督徒都能學到這個原則:堅持求下去,直到得到為止。

還有迦南婦人(太15:21-28),她求主耶穌醫治她的女兒,而且是不斷地求。門徒們忍不住說:“這婦人真煩,請打發她走吧!”可主耶穌不厭其煩,反而愛她,說:“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給你成全了吧!”

我們往往喜歡立竿見影,“神啊,請立刻給我這個。”可神想知道到底我們有多迫切,願意付上多少代價。他讓我們堅持不懈地求,目的是訓練我們。他喜歡人堅持到底、忍耐到底,而不是輕易放棄,求了一、兩次便偃旗息鼓。

馬太福音7章7節的希臘原文只有十一個字,可它就像珍珠、鑽石一樣,每個角度都熠熠生輝。想一想你會如何去一個地方,首先得問路,然後按照指引去找,等找到了,便敲門。恰恰是主耶穌這句話的順序,真奇妙!

馬太福音2章記載的那幾位博士也是按照這個順序尋找主耶穌的。他們問:“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哪裏?”(太2:2)問過之後,便開始尋找(太2:8),結果找到了(太2:11)。找到後便上前敲門——這是猶太人的禮節,進門前必須敲門。

主耶穌就是在說:要像這幾位博士尋找主耶穌、尋找天國的王那樣,祈求、尋找,然後叩門,獲准進去。

當然,祈求、尋找、叩門的動機非常重要,馬太福音2章還記載說,希律也在問:“基督當生在何處?”他也在尋找,希望找到。但他的動機不對,所以找不到。我們向神求某樣東西的動機非常重要,神看的是人心。

人也有責任,要想尋求耶穌、尋求神的國,就必須有所行動。首先得說話,開口祈求,然後放眼尋找,再舉手叩門。口、眼、手就代表了全人,要以全人去尋求神的國。主耶穌說“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太6:33),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就是在求永生。而找到後,要舉手叩永生的大門,所以主耶穌緊接著就說到了門:“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14)。

總之,祈求、尋找、叩門是人類最基本的生命活動,全人都得行動起來。不能把尋求生命當作一種消遣,要全人去尋求,其實就是盡心、盡意、盡力去尋求。

神要是回答了,那麼我們就有了屬靈經歷

我們已經花了一段時間探討“祈求”、“尋找”,下面再來思考一下“叩門”。其實最終我是想談一談屬靈經歷。這裏說“叩門的,就給他開門”,意思是神會開門。你祈求,神回答了;敲門,神開了門,那麼你就有了屬靈經歷,經歷到了神的作為。

很多人對我說:“你總是分享你的屬靈經歷,我們要是也有這種經歷,就也可以成為有信心、有能力的基督徒了。”但關鍵是你根本沒有求。怎樣才能有屬靈經歷呢?主耶穌這句話就是答案,很簡單,一點都不神祕。

為什麼神讓我有這些奇妙經歷呢?因為我祈求了!為什麼我找到了屬靈財寶呢?因為我尋找了!怎樣才能經歷到新生命呢?要叩門!你不求、不找、不叩門,當然經歷不到了,這道門還沒有為你開啟。

要知道,神隨時都願意把恩典賜給你,為什麼不求呢?難怪很多基督徒過著一貧如洗的基督徒生命,他們還沒有憑信心去求、去叩門:“神啊,求你給我屬靈祝福,我沒有能力,很軟弱。”

神願意賜給人能力,去求吧,還等什麼呢?要是你還沒有得救,那麼還等什麼呢?神願意救你,但不會把救恩硬塞給你,去求吧,他一定會回答的。“你們祈求,就給你們”,這個應許還不夠嗎?難道你以為耶穌在撒謊嗎?你可以去檢驗他是不是在撒謊。

很多基督徒覺得神不真實,你不祈求、尋找、叩門,則何以知道他是真實的呢?自己親身經歷了,才能知道他是真實的。你要想見到某人,就得尋找他的住所,上前叩門,他打開門,你便說:“現在我見到你了。”

“為什麼神對你那麼真實,對我卻不真實呢?”衆人這樣問我真是莫名其妙,神並沒有給我什麼祕訣,祕訣就是這句經文,僅有十一個希臘字。神在挑戰你:“來求吧,我會給你的,試一試我是不是真實的。”

我經常說,神不怕挑戰,而是我們怕迎戰。他邀請我們親近他,“來吧,問路、找路、敲門,就能找到我。”但他並沒有說——“很簡單,問就行了,其它的什麼都不用做”。只要堅持不懈,願意付上代價,我們就能經歷到神。

“叩門”,這是把神的教會描繪成了一座房子,求問、尋找之後,終於來到了神的居所,他的教會、他的殿。教會就好比是一座房子,你來到門前叩門。即便進去了,裏面還有不同的房間,因為主耶穌說:“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約14:2)。你必須敲門,還要敲對了門。

主耶穌的教導真寶貴,他邀請我們去經歷神,但我們得做這三樣事——祈求、尋找、叩門,而且要堅持不懈。我已經經歷到這番話是真實的,為什麼你不試一試呢?要是我沒有親身經歷到,就不能信心十足地傳講神的話了。

經歷神行不可能的事

我講道並非傳講神學知識、聖經知識,我是由衷地告訴你:主耶穌的話是真的。不要聽完了這篇道,轉身便說:“我不知道怎樣經歷神,怎樣才能有屬靈經歷。”“你們祈求,就給你們”,答案就在這節經文中。

最後我想分享一件經歷作為總結。多年前,加拿大安大略省的特倫大學(Trent University)舉辦佈道會,大會負責人邀請我去講道。當時我還沒有移居加拿大,加拿大駐英國領事館副領事保證說,我拿簽證不成問題,無需提前申請。於是我等到開佈道會的前一個禮拜才去領事館拿簽證,可這次接待我的是另一位官員,他說:“我們不能立刻給你簽證。”

我說:“可副領事說,我可以立刻拿到簽證。”

“很抱歉,他搞錯了,你的情況是必須先向渥太華申請。”

那天是星期五,營會就在下個星期五開始,當然星期四晚上就得抵達,所以只剩六天了,而星期五政府部門又不辦公。我說:“那邊有個佈道會,幾百人在等著聽神的話,難道你不打算給我簽證嗎?你想大會負責人該怎麼辦呢?六天之內他們怎麼來得及另找講員呢?”

可他堅持說:“我無能為力,這是規定,很抱歉那人搞錯了,可我沒有權力給你簽證。”

“那我該怎麼辦呢?”

“我可以立刻往渥太華髮封電報,但坦白說,憑我這麼多年的工作經驗來看,他們肯定不會及時回覆,得等上好幾天。不過你希望我發電報嗎?”

一週有七天,可電報要三天才能送到,因為當時正值週末,沒人辦公,只能等到星期一。我說:“那就發電報吧。”

可想而知我走出來時是何種感受。是他們工作失誤,不是我的錯,結果弄到一團糟。我想:可憐的大會負責人該怎麼辦呢?我去不去無所謂,一無所失,可那些人怎麼辦呢?我必須星期三離開,才能星期四抵達特倫。這就是說,那封電報必須星期一送到,而且政府官員也能夠立刻辦理。可這怎麼可能呢?

到了家,我跪在神面前,妻子也跟我一起禱告。我說:“神啊,到底怎麼了?你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我求一樣非常具體的東西,我知道你做得到,也一定會做。因為我現在所求的完全是為了你的榮耀,為了教會,並不是自己得利。”

於是我開始制定神工作的時間表,其實推算方法很簡單:要想星期三離開,那麼星期二就得拿到簽證;要想星期二拿到簽證,那麼政府部門星期一就得收到電報,開始辦理。衆所周知,政府部門是不可能辦事效率這麼快的。渥太華政府辦公廳要處理來自世界各地的電報,發電報的不僅僅是英國一個地方而已,世界各地領事館的電報紛至沓來,我怎能希冀他們立刻辦理我的簽證,並且當天就寄回英國呢?

可我決定求神行不可能的事。我說:“神啊,請你星期二讓電報發回曼徹斯特(Manchester),星期三我就拿到簽證,星期四坐上飛機。”

現在回溯起來顯得很容易,想一想換作是你會怎麼做。那個星期六,我跟妻子在利物浦公園散步,我對她說:“你是我的見證人,看看神會怎麼做。如果我事後才告訴你我禱告了些什麼,那麼就是我的一面之詞了。所以我事前就告訴你我禱告了些什麼,不但如此,我還要告訴你,我的禱告一定會應驗。”

一切正像我所求的那樣,神應允了他僕人的祈求。星期二我拿到了簽證,買了機票;星期三搭上了飛機。領事館官員們滿臉驚訝之色,他們做夢也沒有料到渥太華回覆得如此神速。

祈求、尋找、叩門是經歷神的第一步

神回答人的禱告,我可以分享很多這方面的經歷,但第一步是祈求、尋找、叩門。神巴不得回答你,只要你願意祈求,並且堅持不懈。

弟兄姐妹,我懇請你親自去檢驗聖經的教導。明白聖經的教導不是單單靠讀聖經,聽牧師講道,而要親自去體驗,這樣你就會說:“神啊,你的話是真的,太奇妙了。”你就會知道主耶穌所說的天父就是天地的神。你的心就會充滿喜樂,正如主耶穌對門徒們說—“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16:24)。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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