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意人怎樣待你,你也要怎樣待人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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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

這樣系統查考主耶穌的教導,就發現主的教導真奇妙,環環相扣、嚴絲合縫。希望透過查考登山寶訓,我們能夠漸漸明白耶穌教導的整體思路以及指導方向。

上一篇信息看到了神的慷慨,凡尋求他的,他隨時願意將祝福澆灌下來。主耶穌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他擔心我們不求。主耶穌的話句句屬實,但你必須親身去檢驗,否則就經歷不到它的真實了。主就是在教導我們去檢驗他的話。“你們祈求,就給你們”,這是一個應許,你可以應用到日常生活中,檢驗一下他的話真不真實。

頭腦信心對比經歷神的信心

很多基督徒只有頭腦信心,從未深入到內心。有的縱然內心相信,卻從未昇華為經歷。而沒有經歷,就沒有把握。正是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主耶穌才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呼求雅偉神的名,就必蒙應允。”主耶穌希望你親身經歷到神,這樣你就會有把握,激情似火。

頭腦相信神的基督徒跟親身經歷到神的基督徒截然不同,可以說,絕大多數基督徒沒有親身經歷到神。而主耶穌這番話(太7:7-12)就是在告訴我們:“我希望你親身認識神。你直接求神,他就直接回答你,這樣你就會認識他。”

我在倫敦讀書期間就已經熱心傳福音了,而且特別對愛爾蘭有負擔,所以曾幾次前往愛爾蘭短宣。當時愛爾蘭很少有中國人。

衆所周知,愛爾蘭人大多是天主教徒,像諸多基督徒一樣,他們大多只有頭腦信心,有的甚至連頭腦信心都沒有,無非是承襲了傳統而已。但這絲毫損減不了他們的宗教熱忱,往往盲目地對神大發熱心,結果有人去愛爾蘭傳福音,正講的時候就遭到了毒打,有的甚至被殺了。所以我們經常要冒生命危險。

他們並不知道自己相信的是什麼,可又為什麼如此狂熱呢?也許是要忠於羅馬天主教?恐怕他們自己也莫名其妙。世上最危險的,莫過於這種盲目“信心”。因為這種所謂的“信心”並不屬靈,往往更是一種對宗派的執著。你看北愛爾蘭就是在同室操戈,實在羞辱神的名。

你會發現,信心越深厚,洞見就越精闢,愛心也越博大。而上述所謂的“小信”(真不知如何稱它)無非是一種對宗派的執著,刁酸促狹,最終會羞辱神的名。必須將信心深深紮根於神的話語上,紮根於親身的屬靈經歷上。正是這個原因,主耶穌才如此關心我們要親身認識神。

不妨想一想,你的信心屬於哪一種呢?是親身經歷神的信心,抑或頭腦上、宗派上的信心?無論是羅馬天主教徒、還是基督徒,只要真正愛神、認識神,彼此就會心有靈犀一點通。

經歷過神的大能,就會截然不同

記得有一次去愛爾蘭傳福音,我祈求神賜下一個同伴,因為聖經說要兩個、兩個地出去。最終我邀請了倫敦教會的一位弟兄同行,他是個好基督徒,用今天教會中常用的話來說,他真的很愛神,對神話語有信心,對弟兄姐妹也有愛心。

他跟我去了愛爾蘭三個星期,結果生命一下子改變了。他經歷到了神的大能,被深深地震撼了。在歸航途中,我們站在甲板上,他轉身對我說:“我們就站在這兒禱告感謝神如何?三個星期來,我對神的理解完全改變了!以前我對神只是頭腦相信,也許也是真心相信;可現在我親眼目睹了神的大能。三個星期的神蹟,簡直不可思議,原來神這麼奇妙!我每個星期天都去教會,卻從不知道神這麼奇妙,現在終於知道了。”

所以經常去教會的好基督徒跟認識神的人是截然不同的,保羅說“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提後1:12),兩種基督徒判然有別。你能認同保羅這句話嗎?恐怕絕大多數基督徒都不敢這樣說。

神行事實在奇妙,那位弟兄看得瞠目結舌、手足無措,因為他一生從未經歷過這些事,信心一下子就進深了,這是他出發時始料不及的。我只是邀請他跟我一同服侍神,他就來了。面對接二連三的神蹟,我常常看見他目瞪口呆的表情。三個星期的經歷徹底改變了他,他從此決定一生服侍神。學業一結束,他便參加了服侍神的培訓。

我們動身的第一天就看見了神的大能。當時各自騎一輛摩托,而我的車閘有問題,之前有一次趕上下雨,剎閘時差一點出了意外。出發那天,天氣預報說會下雨,我便對這位弟兄說:“我們一起禱告,求神掌管天氣,直到車閘修好了為止。”

神應允了我們的禱告,而且應允的方式太奇妙了。他會讓你親眼看見他如何應允禱告,我想這是特別為了這位弟兄的益處。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騎上摩托從倫敦向西進發,奔向愛爾蘭,而整個旅程中雲彩都跟著我們走,就在我們頭頂上形成一道分水嶺:身後黑雲密佈、細雨霏霏,眼前晴空萬里、陽光明媚。這種景觀持續了十二個小時,你能想象嗎?

愛爾蘭非常遠,不可能一天抵達,得走兩天,第一天晚上要到威爾士過夜。可就在我們抵達目的地、踏進門口的那一刻,彷彿踩到了地板上的機關一樣,立即下起了雨。而且並非牛毛細雨,真的是傾盆大雨,鋪天蓋地。

這是第一件讓那位弟兄驚訝得合不攏嘴的事,“神太奇妙了!”不難想象,經過了三個星期,目睹了三個星期的神蹟,他的基督徒生命會產生何等大的變化。

祈求就必得著的條件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太7:7),主耶穌不僅在登山寶訓中這樣說,在約翰福音16章24節也這樣說:“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今天要探討的是馬太福音7章12節,經文一開始就有個“所以”,可見12節跟7至11節是相關聯的。到底有何關聯呢?似乎八竿子打不著,為什麼來個“所以”呢?關聯是:要想蒙神應允,12節就是條件。

神經常賜給我們應許,可他的應許並非無條件,隨便什麼人都給。你的生活方式、行為舉止羞辱了神,還說無論求什麼,神都會給你?神不會給的。神的應許固然美好,但你必須符合條件。

什麼條件呢?就是遵行神的旨意,因為“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就代表了神的旨意。凡遵行神旨意的人,神才垂聽他的禱告。除非你隨時遵行神的旨意,否則就別奢望蒙神應允了。可見這節經文至關重要,要想蒙神垂聽,要想親身經歷神,就得知道我們當盡的責任。

世人的道德觀: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呢?猶太拉比、中國聖賢都有類似的教導,不過是消極形式,比如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消極形式淺顯易懂,你不願捱打,就別打人;不願失竊,就別偷竊;不願被殺,就別殺人。這跟世人的生存法則也有牴牾之處,世人有時要“先下手為強”,不願被對方所殺,那麼就先殺了對方。可見消極形式雖然降低了標準,但能夠做到也相當了不起,可以說是在某種程度上遵行了律法。根據這個準則,你不願被殺,當然也就不會犯殺人罪了。

首先要留意的是,猶太拉比、中國聖賢的消極教導跟主耶穌的積極教導截然不同,因為“不做”跟“做”並非一碼事。然而,世人倘若願意接受道德規範,則至多願意實行這種消極形式的教導。即是說,在日常生活中,我希望人別打擾我,所以我也不打擾人,大家都有這種默契:互不干擾,相安無事。能做到這一點就很了不起了,所以在世人眼中,這種消極形式的教導已經堪稱道德的基石了。

昨天晚上跟幾位弟兄聊天,談到了馬來西亞基督徒跟香港基督徒的不同,嘗試瞭解一下香港人的思維。我們發現馬來西亞基督徒很外向、健談,他們沒有那麼多防護欄、鐵柵門。一位弟兄說,他在香港住了兩年,居然不認識過道的鄰居,兩戶相距還不到兩米。

我也親身體驗過。有時候去找人,按了門鈴,裏面的門開了,外面的鐵門依然緊鎖。鐵門中間是一塊大鐵板,上下都是鐵柵欄,上接天花板、下連地板,中間連個洞都沒有,完全看不見跟我說話的人。言外之意就是:別打擾我,我也不打擾你,就隔著鐵門說話吧。

我猜是罪案太多了,他們不得不如此,只想圖個清靜。所以大家都願意接受這個消極形式的教導:你別打擾我,我也不打擾你。

基督徒必須拆毀藩籬,與人交往

做了基督徒,就不能再這樣生活了。可習慣了跟人保持距離,實在很難改變過來。所以主耶穌教導說,做基督徒就意味著改變,必須走出自己的小天地,去遵行聖經的教導。

愛總是外向的,不能說“我愛這人,可不想見他”。你是真基督徒,就必須拆毀藩籬——一個是自己心中的藩籬,一個是別人心中的藩籬,必須主動與人交往。當然這並非易事,特別是你的成長背景是跟人敬而遠之、不相往來,那麼就非常困難了。

要想遵行馬太福音7章12節的教導,第一步(也是最困難的一步)就是要走出自己的小天地,主動認識別人。你會發現,去接觸人,走出自我、打開鐵門,似乎就暴露在了危險之中。你第一個反應就是想縮回去,躲在鐵門後面,在門後才有安全感。但基督徒恰恰不該有這種安全感,要想遵行神的話、神的旨意,就必須隨時準備好走出去,不怕危險。

必須跟人交往,首先從教會的弟兄姐妹開始。讓我不安的是,教會里藩籬重重。要想像一家人那樣相交、捨己,就必須拆毀藩籬,而這樣做是要憑信心的。信心的第一步就是:敢於主動接觸別人。

前幾天收到利物浦教會一位剛信主不久的姐妹的信,她說她去英國一個地方參加基督教大會,試著主動與人交談,有些人卻冷淡以對。這種事真讓人傷心,你想跟人打招呼,對方只是敷衍了事,你不禁會想:“下次別再自作多情了。”

記得初到英國時,我發現英國人非常矜持、保守。我天性熱情,走到哪兒都會揮揮手,“你好!”可他們看了看我,彷彿在說:“這人有毛病嗎?”因為英國人不會這樣打招呼,他們是出了名的不苟言笑、一本正經。即便說“你好”,也要一板一眼、慢條斯理,不會伸臂揮手。如此冷若冰霜,他們卻稱之為“端莊”。

老實說,幾個月下來我頗為反感。可一旦瞭解了他們,其實他們並不像外表那樣冷若冰霜。當然他們也必須學習拆毀這些在自己的傳統、思維中構築起來的藩籬。

沒有做應該做的,就是犯罪了

做了基督徒,要想遵行主耶穌的這番教導,那麼第一步就是必須接觸人。很多基督徒以為只要什麼都不做,就不至出錯、犯罪。大錯特錯了,看一看主耶穌的審判教導,那些受審判的基督徒並非犯了什麼罪,而是沒有做應該做的。

比如馬太福音25章才幹的比喻,什麼都沒做的僕人受到了懲罰。他只是把主人所託付的錢埋在地下,原封未動,這便是他的罪了。這個功課就是:神給了你永生、屬靈生命,你要是沒好好使用,原封未動,那麼這就是你的罪了。

緊接著是山羊、綿羊的比喻,山羊受罰是因為惡貫滿盈嗎?不是,他們沒有做應該做的。主耶穌說:“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喫;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裏,你們不來看顧我。你們這作惡的人,離開我!”

山羊被定罪是因為什麼都沒做,什麼都沒做就是他們的罪了,不可思議!主耶穌三令五申警告基督徒:別以為什麼都不做便可得救,什麼都不做恰恰就是你的罪了。

還有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財主的罪也是什麼都沒做。拉撒路躺在門外,財主沒有給他喫的,後來他死了。財主沒有殺拉撒路,只是什麼都沒做,任由他躺在門外,自生自滅。

什麼都沒做,這就是犯罪了。見到弟兄姐妹有需要、教會有需要(無論是物質需要、還是屬靈需要),見到非基督徒滅亡,你卻一動不動,這就是你的罪了。到了審判那一天,別以為跟神說自己什麼都沒做便可以得救,這恰恰就是你的罪了。

回到馬太福音7章12節,首先要明白,基督徒必須積極行動,不行動就是罪了。可見消極形式的教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跟主耶穌的教導是背道而馳的。

不做該做的事,就經歷不到神

試問你做了該做的事嗎?你連基督徒分內之事都沒做,如何談得上經歷神?正因為你什麼都沒做,所以才經歷不到神。這就是上述那位弟兄的問題了,他的頭腦、內心都相信神,可一直什麼都沒做,屬靈生命毫無生氣。跟我一同去愛爾蘭,開始有所行動,他就經歷到了神。

當然,他跟我去是一件冒險的差事。有什麼危險呢?太多了,首先騎摩托就非常危險。我問他:“我們騎摩托去愛爾蘭怎麼樣?”

“什麼?一直騎到愛爾蘭?”

“這樣走最便宜,你說呢?”

可騎摩托的人都明白騎摩托有多危險。我騎了幾年摩托,好幾次險遭不測。但騎摩托最便宜,可以坐兩個人,耗油少。

我已經說過,在愛爾蘭傳福音很危險,也許正講著呢,便捱了打,甚至被殺。而且花費也高,即便摩托耗油少,可這麼長的旅程,油錢還是不菲;此外還有三個禮拜的生活費。我們是自費做工,沒有得到任何教會資助。

總而言之,出去做工就會遭遇危險、付上代價,可除非你走出去,否則就經歷不到神的大能了。

渴望別人在屬靈上如何待你,你就如何待人

你說:好吧,我出去做工。可到底該做些什麼呢?如何知道呢?主耶穌說:“原則就在這裏,你希望別人如何待你,你就如此待人吧。”

其實這個原則也不難明白。主耶穌並沒有說“人如何待你,你就如何待人”,這樣的話,那麼有人給你一拳,你也要回敬一拳了。這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原則。但主耶穌這番話不是這個意思,他說你渴望別人如何待你,你就這樣去待人吧。

要小心理解這個原則,比如說,我喜歡聽奉承話,便去奉承人。禮尚往來,我奉承了你,下次你也要記得奉承我。主耶穌是這個意思嗎?當然不是,別忘了他這番話是對門徒說的,他們已經重生了,成了新人。

主耶穌不是在對非基督徒說話,登山寶訓不是在教導非基督徒,而是在教導那些認識神、委身於神的人。這種人渴望的是屬靈事物,而不是希望受奉承、得禮物——我給你買一根冰淇淋,下次你也要給我買一根。

屬靈人渴望的是屬靈事物。我希望別人以屬靈的愛來愛我,那麼我就去這樣愛別人。要是我不小心得罪了你,我希望能得到饒恕,所以我也饒恕你。要是沒有錢了,身體不好,屬靈上出了問題,我希望你作為我的弟兄姐妹能夠扶持我。正因為我渴望這些,所以一旦看見你屬靈上、物質上有需要,我就會幫助你。

請留意,這個原則並沒有擔保說你如何待人,人就一定會如何待你。主耶穌讓我們看見了一幅屬靈美景:我希望你如何待我,我就如何待你,即便你不會像我希望的那樣待我。

幫助有需要的人,才能期盼神幫助你

這番話還包含著一個原則。你沒有向別人做的事情,又怎能希冀神感動別人向你做呢?

比如說,你看見弟兄姐妹屬靈上有需要,卻一動不動,那麼到了你有需要的時候,難道就可以理直氣壯地期盼神感動某人來幫助你嗎?你如此待人(這就是條件),神才會如此待你。很簡單,現在慷慨資助有需要的弟兄姐妹,那麼到了你阮囊羞澀的時候,神絕不會袖手旁觀,他一定會幫助你,一定會感動別人幫助你。那時你不禁會說:“神啊,你太好了!從不失信!現在我親身經歷到了你的幫助。”

然而,現在不幫助弟兄姐妹,那麼及至自己遭了難,又憑什麼求神幫助呢?你會發現神不理不睬,是時候讓你接受一下教訓了,因為你沒有幫助別人,所以神也不幫助你。這也是馬太福音7章2節的原則:“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

當然,現在去幫助有需要的弟兄姐妹,就得損失錢財。不要以為自己工作這麼穩定,不會有阮囊羞澀的那一天。萬一失業,你就完了。也不要以為銀行裏還有積蓄,維持生計不成問題。我這短短幾十年的人生,就已經目睹了很多時乖命蹇的事情,看見富人落魄到沿街乞討。

但真正神的兒女絕不會淪落到這步田地,正如大衛說,“少壯獅子還缺食忍餓;但尋求雅偉的,什麼好處都不缺”(詩34:10)。我可以見證這絕對是真的,神不會不管你。你祈求,就會得到。當然條件是現在去幫助有需要的人,正如你希望別人能幫助你一樣。

我們還作仇敵的時候,神就愛我們

聖經說,我們還作仇敵的時候,神就透過主耶穌幫助我們、愛我們,因為他希望我們愛他。渴望被愛沒什麼可羞恥的,若有人說“我不介意人愛不愛我”,那就真是咄咄怪事了。丈夫說不介意妻子愛不愛自己,妻子也說不介意丈夫愛不愛自己,你不禁就會想:“難道這就是聖人?”

顯然,神透過基督為我們做的一切,他希望我們也能做在他身上。神希望我們愛他,所以就先愛我們。

我們希望仇敵能夠愛我們,不再敵對仇視。可坐在那兒守株待兔,就永遠等不到這一天。必須採取主動,先去愛他們。他恨我,才給了我一記耳光,要是我也回敬他一記耳光,只會新仇加舊恨。我希望他愛我,不再是仇敵,那麼我該怎麼做呢?必須採取主動,先去愛他。他打了我一巴掌,我不會回敬他一巴掌,弄到火上澆油;而是轉過另一邊臉,以此表明我願意愛他,不想拳腳相見,寧願化敵為友。我希望他愛我,那麼就必須採取主動,必須付上代價。

主耶穌是在說基督徒必須積極外向,主動去接觸人。他自己也身體力行,遵行神的旨意,在我們還作仇敵的時候就愛我們,因為他希望我們能成為神的兒女,成為他的朋友。你現在還不是基督徒,那麼就要明白:耶穌在你愛他之前就愛你了。回想過去沒信主時,我嘲笑教會,敵對基督徒,可縱然如此,主耶穌已經愛我了。

由此可見,遵行馬太福音7章12節的教導就是在效法基督。只要效法基督,那麼無論向神求什麼,他必會應允。因為效法基督的人所渴望的當然是屬靈事物,正如詩篇上說,“要以雅偉為樂,他就將你心裏所求的賜給你”(詩37:4)。

神非常愛你,要是你活出榮耀他的生命,那麼他知道你的心願,也許還沒開口求,他就給你了。

與神同行真美好,有時我心有所願,可不敢對神說,覺得也許這種願望不屬靈。可神的大愛簡直讓我羞愧難當,我常常經歷到心想事成,不禁說:“神啊,你真的知道我的心,我還沒有求,你就知道了,便給了我。”

神對我們真好!當然我們愛神並不是為了得到物質東西,但神非常愛我們,願意成就我們的心願。

憑信心才能實踐這個原則

透過遵行主耶穌的這番教導,我們的生命就會像基督一樣,而神喜愛的正是這種人。可見照著這個原則做——“願意人怎樣待自己,也要怎樣待人”,就會改變我們的思想。

比如說,你灰心喪氣時希望別人如何待你呢?當然是鼓勵你。主耶穌說,既然如此,你就去鼓勵人吧。不妨試一試,看看會有什麼結果。不要整日沉浸在沮喪中,心想:“這些弟兄姐妹怎麼搞的?完全沒有敏感到我的需要,都不來鼓勵我。我已經等了一整天了,這羣基督徒根本不關心別人,沒注意到我的情況。”這種想法怎能遵行主耶穌的教導呢?

遵行主耶穌的教導應該是這樣做:“我灰心喪氣,真希望受到鼓勵,那麼現在我就去鼓勵別人。”而你去鼓勵別人時,自己也就不再灰心喪氣了,真奇妙!因為你不再關注自己了。關注自己正是灰心喪氣的根源,那些沮喪的人往往總想著自己。

再比如說,你沒錢了,希望別人如何待你呢?當然是資助你。那你就去資助別人吧。你說:“什麼?我自己都不夠錢,還資助別人?”你不妨試一試,看看誰有需要,就去幫助他。

自己捉襟見肘,還去幫助別人,這葫蘆裏賣的是什麼藥呢?你會看見神的作為,真奇妙!可能你只有十塊錢,便拿出五塊,看看誰有需要,就給他。這樣你豈不就只剩下五塊,更窮了嗎?大謬不然,你會經歷到神的供應。

我要是不認識神,則萬萬不敢教你們做這種荒唐事。之所以這樣傳講,因為我認識我的神。你尊敬他,他就尊敬你,你就會看見他的榮耀。我試過了,所以我知道。你給出的越多,得到的就越多。敢試一試嗎?這就是信心的勇氣。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你希望受到幫助,那麼就去幫助別人吧,這就是祕訣,也是信心的挑戰。憑信心踏出一步,危險嗎?當然危險,僅有的又少了一半,太危險了。不信任這位永活真神,就絕不敢踏出這一步。可要想看見神的作為,就必須踏出這信心的一步。

當然,我要是不認識神,就不會讓你做這種傻事了。神如果不是真實的,主耶穌也不會讓你做這種荒唐事。他的話絕不會落空。

敢於面對挑戰,才能經歷神

無論是教會整體、還是個人,都必須學習這個功課。你的保障是錢還是神?要是錢,則顯然越有錢,就越有安全感;要是神,你就不會在乎有多少積蓄了。

教會也要學習倚靠神。我們教會常常入不敷出,只能勉強維持。我說:“我們憑信心行動吧,從現在開始,教會要拿出十分之一的收入用於神的工作上。”

“我們勉強維持,還要拿出十分之一?”

“現在拿出十分之一,神若願意,幾個月後再拿出十分之二、十分之三,最終能夠拿出十分之九去幫助侍奉神的弟兄姐妹,這就是我們的目標。”

教會必須經歷神的真實!我希望全教會都能看見神是真實的,看見教會越付出,就越得到神的祝福。

要是我們敢於憑信心效法基督所行的,積極實踐他的教導,那麼我們就會像基督,無論個人還是教會整體都會彰顯出神的榮耀,成為世上的光。而這就是我們在世上的使命,就是神對我們的呼召,難怪聖經稱之為“聖召”、“天召”(提後1:9,來3:1)。只要遵行主耶穌的這番教導,我們就會完成使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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