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走路的時候,有一人對耶穌說:“你無論往哪裏去,我要跟從你。”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又對一個人說:“跟從我來!”那人說:“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揚神國的道。”又有一人說:“主,我要跟從你,但容我先去辭別我家裏的人。”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路9:57-62)
平行經文是馬太福音8章19-22節:
有一個文士來對他說:“夫子,你無論往哪裏去,我要跟從你。”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
主耶穌沖人“潑冷水”
今天要查考的是路加福音9章57-62節,因為這段記載比較詳盡。主耶穌到底在說什麼呢?路加福音9章這段經文記載說,主耶穌跟門徒們正走路的時候,有一個人來到主耶穌面前,說:“你無論往哪裏去,我要跟從你。”顯然,這人非常欽佩主耶穌的生命及其教導,便毅然決定跟從耶穌。也許他就像那位百夫長一樣,看見了基督的榮耀。上一篇信息講的是百夫長的大信心以及這種信心的本質,他知道耶穌是主。其實整個馬太福音8章記載的都是主耶穌的大能、奇事,也許這人親眼目睹到了,於是說:“你無論往哪裏去,我要跟從你。”
可主耶穌卻衝他潑了一盆冷水。今天要是有人願意跟從耶穌,你立刻就會說“哈利路亞!”更何況他還說“你無論往哪裏去,我要跟從你”!但主耶穌卻衝他潑了一盆冷水,彷彿在說:“冷靜一下!”你不禁會想:“這樣做不妥吧?這人說要跟從你,你卻說——‘且慢!我有話要說。’”主耶穌對他說:“容我把醜話說在前頭,狐狸有洞,飛鳥有窩,可人子我沒有枕頭的地方。”意思就是說:你決定跟從我之前,最好想清楚了做我的門徒會是什麼樣的前景。
留意主耶穌從不鼓動人,好像有些佈道家那樣挑起人的情緒,然後問:“你願意跟從耶穌嗎?”當然人人都願意了。耶穌不會鼓動你,從中漁利。他從未舉辦過大型佈道會,配有萬人合唱團,把人弄得熱血沸騰。音樂和大型聚會可以讓人忘乎所以,這就是希特勒成功蠱惑人的方法。看一看二次世界大戰的紀錄片就能窺見一斑,每每聚衆演講,希特勒就會把會場精心佈置一番:旗幡招展,軍隊威武,軍樂高昂……真是讓人神魂顛倒。
可主耶穌從不這樣做,反而衝那人潑了一盆冷水。這也是我的準則,有人對我說要信主,我往往讓他們冷靜下來。我說:“你知道做基督徒的艱難、代價嗎?”周復一週,我一直在傳講這種信息。為什麼主耶穌要衝人潑冷水呢?因為他希望人先計算好了代價,再決定委身。
記得朝鮮戰爭爆發時,我正在中國。有關部門來我們學校招募志願軍,組織了一場動員大會。會上有人嚎啕大哭,搞得羣情激昂,大家都覺得國家有難、匹夫有責,不禁熱淚盈眶。我們班有一個人哭得最兇、喊得最響,然後說:“我要去朝鮮跟美國佬拼了!”他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我們班沒有人願意參軍,他便大哭大喊一通,做一番鼓譟,然後說要參軍。最後,另一人受不了他的煽動,便說也要參軍,我還記得他姓孫。可到了真正報名的那一天,卻只有他一人去了。他不禁愕然,四下尋摸那個大哭大喊的張姓同學,可那傢伙卻不聲不響地躲了起來。我真替他難為情,因為他跟我還是一個球隊的。灑了一通眼淚,他卻不打算上前線。但他一番煽情卻把本來不願上前線的孫同學送上了前線。我至今還記得孫同學一臉無奈的表情。
試問那個受了鼓動而被迫參軍的人會成為好士兵嗎?假如我是指揮官,那麼凡不願上前線的,我會全部遣散。我會說:“這項任務極其危險、艱難,凡沒有勇氣、沒有計算代價的就別去了,現在就離開吧!”因為我知道,留下來的是最優秀、最堅定的士兵。傳道人用煽情方法催人信主實在是莫大的錯誤。那些計算過代價的,清醒、冷靜做出決定的人,才會成為最優秀的士兵。在屬靈的戰場上,你靠情緒亢奮是堅持不了多久的。難怪那麼多人舉手決志做基督徒,卻沒有堅持下來。我已經說過,靠神的恩典,我有幸帶領了一些人信主,迄今為止幾乎沒有一個退縮的。這就是主衝那人潑冷水的原因。
門徒不能以世界為家
主耶穌這番話到底是什麼意思呢?他自己沒有枕頭的地方,這是什麼意思呢?你總能找到枕頭的地方,哪怕躺在公園裏,我就在公園長凳子上睡過覺。要是沒地方住,我完全可以跑到樹林裏睡覺。主耶穌也可以去曠野找個棲身之地。主耶穌是在說:“你跟從我,就不能以世界為家。”這就是他的意思,正如那首詩歌所說:“這世界非我家,我無一定住處。”
所以第一點是,要想做基督的真門徒,就必須跟世界劃清界限。我發現很多基督徒根本沒有這種態度,反而以世界為家,這樣就不能做基督的門徒了。希伯來書11章說,信心之父亞伯拉罕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們要想做個真門徒,必須也有這種態度,愛世界就不能跟從耶穌。
此處“世界”並非山林花鳥這些大自然景物,聖經中“世界”一詞並非這個意思,而是一種人為的疏遠神、背逆神的風氣。我們必須跟世界劃清界限,因為約翰一書2章15節說,“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你不能既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必須涇渭分明。很多基督徒正因為沒有這種態度,結果基督徒生命不能持久。他們總想“二者得兼”,既要世上的錢財,又要天國。有錢本身並不是罪,但你對錢的態度非常重要,愛錢財會毀了你。
要忍受艱難困苦
再進一步來看,耶穌說沒有枕頭的地方,意思就是要忍受艱難困苦。主耶穌是在說:除非你願意受苦,否則不能跟從我。聖經常常講到苦難,做基督徒要面對很多苦難。若想跟從主,就得做好受苦的準備,主耶穌希望你一清二楚。並不是因為神希望你受苦,而是因為做門徒一定免不了受苦。
在中國的時候,我們都知道做基督徒就要受苦,無需有人來講一篇道。我留在中國就根本上不了大學,因為不允許基督徒上大學,所以必須預備受這種苦:當一輩子的工人。即便我已經中學畢業,也只能被分配去當勞動工人。當勞動工人沒什麼不光彩的,可這是我惟一能夠做的工作,其它工作都不許我做。所以基督徒必須做好受苦的準備。
要學習剋制己身
然而北美人人安居樂業,基督徒也變得嬌嫩了。要想做基督徒,就必須喫苦耐勞。既然外在環境沒什麼艱難,就要學習自律、刻苦,別生活得太安逸。我希望基督徒儘可能地鍛鍊身體,跑跑步,這樣既有益於身體,也有益於心靈。我最難以忍受的就是看見主教、牧師們大腹便便,他們真的應該去軍訓一段時間,這對他們的屬靈、身體都大有裨益。想一想,一個大胖子牧師走進來,一身贅肉,顯然缺乏自律,實在是羞辱了福音。
我建議基督徒學習訓練自己,能夠步行的就步行,不要總是開車。我們生活在北美,出門就開車,大腿肌肉一定都萎縮了。在喫的方面也可以訓練自己,不必總是喫好的,即便每天都喫得起牛排,也要學習喫些粗茶淡飯。但願每個基督徒都做個訓練有素的好士兵!保羅就是這樣勸勉提摩太的:“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提後2:3)。不信你看看,但凡真門徒一定是個喫苦耐勞的人,你一眼就能夠看出他的自制力非常強。
為人父母的也要訓練兒女,讓他們跑步、幹活,長大了會很皮實,不至於嬌氣。“虎父無犬子”,“強將手下無弱兵”,你是什麼樣兒,你帶出來的人就是什麼樣。有些父母溺愛兒女,結果害了兒女。愛兒女就要訓練他們,這樣做絕不會傷害到他們,他們反而會感激不盡。
總而言之,自律的人在用世物時懂得如何控制自己。希望下個星期開始,你的鄰居就會看見你在跑步了。倪牧師跟我一起住的時候,只要我身體條件許可,我們就一起去操場跑步。我知道葛培理每天都慢跑。使徒保羅也訓練自己,他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求神在教會興起真正的耶穌基督的精兵。
我之所以欣然應邀今年夏天去溫尼伯(Winnipeg)營會上講道,是因為當時營會委員會邀請我時,我問:“什麼題目?”原來是“前進,基督精兵!”我說:“太好了!我願意去講道。”要是其它什麼花巧題目,我就會說:“你們另請高明吧,我不感興趣。”
門徒必須將主放在親情之上
第一點談的是我們跟世界的關係,做主的門徒就必須按照聖經的教導來看待世界。但這樣做並不容易,特別是每逢要盡某種義務的時候,問題就來了。下面就來到了第二點,主耶穌呼召另一人:“跟從我來!”那人回答說:“主,容我回去給父親送終,我必須盡孝道。父親過世了,我得埋葬他。”耶穌卻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揚神國的道。”
猶太人的葬禮儀式通常要舉行一個星期,有的甚至七十天。以色列人就為摩西哀哭了三十天。可耶穌卻回答那人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揚神國的道。”真不可思議!我們以為應當孝敬父母,主耶穌也教導過要孝敬父母,甚至有一次還嚴厲責備法利賽人不孝敬父母(參看可7:10-13)。可主耶穌卻在這裏回答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兩種態度似乎矛盾,如何理解呢?這種回答真是石破天驚,因為第五條誡命就是孝敬父母,而主耶穌又堅決擁護律法,他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5:17)。所以現在如何理解主的這句驚人之語呢?
關鍵是要明白如何處理在世上的義務。當然得愛父母,但有些情況下忠孝不能兩全,必須有所取捨,這就是主這番回答的意思。在馬太福音10章37節,主耶穌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如何遵行這番教導呢?當然得愛父母、妻兒,愛一切親朋好友,可一旦要面臨抉擇,則必須愛他勝過一切。這就是主耶穌這番話的意思。
在路加福音9章這段經文中,門徒們面對的是什麼抉擇呢?讀一讀下文,就是路加福音10章,原來主耶穌就要差遣門徒去以色列各地傳道了。門徒們已經整裝待發,不可能延遲七天,等那人辦好了葬禮再出發。天國的工作刻不容緩,因為關乎到了衆人的永生。一週之內以色列全境有多少人會死亡呢?他們就永遠聽不到天國的福音了。
要是你必須出去傳福音,可父親卻過世了,那麼你會如何選擇呢?是參加葬禮,還是去傳福音?太難選擇了!我們當然愛父親,但傳福音義不容辭,你會如何選擇呢?門徒必須選擇去傳福音。不妨體會一下那人的感受,他可能會想:“不埋葬父親就是不孝,親戚們會怎麼看我呢?”
我知道當今基督徒會如何做,他們會說:“對不起,我不能去傳道,必須埋葬父親。要麼我就先去埋葬父親,然後再看看還有什麼傳道工作可做。”我敢說絕大多數基督徒都會這樣做,他們會給出一個屬靈理由——“不埋葬父親就不榮耀主”。這句話聽來屬靈,可果真屬靈嗎?聽一聽主的教導,雖然很逆耳。
要趁父母健在時愛他們
主耶穌的意思是,你一旦面臨選擇,會選擇哪一樣呢?要想做他的門徒,就必須選擇去傳福音。為什麼呢?因為沒有永生的世人也可以辦葬禮,無需有永生的人去辦。這裏有一個重要的屬靈原則:沒有屬靈生命的人可以做的事情,你就不必去做了。你愛父親不錯,可父親死了,就不要去埋葬他了。父親健在時,你去愛他;一旦死了,你就無能為力了。趁著父母健在,現在就去愛他們吧。切記:父母不可能永遠跟你在一起,終有一天要離開人世。我父母就已經不在了,我非常愛他們。要是他們健在時我不愛他們,那麼等到過世再去愛就太遲了。
父母終究會過世,現在就去愛他們!現在是愛他們、向他們顯示神大愛的時候。有些人真莫名其妙,一輩子都不怎麼關愛父母,可父母一過世,便買來上好的棺木、成堆的花圈,找一塊最佳的墓地下葬。我告訴你,再好的棺木(無論是木製還是銅製的)、再多的花圈,這對你父母來說都毫無裨益。他們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問心有愧,覺得自己一生都沒愛過父母,現在必須彌補一下,給父母買一副好棺木。
主這番教導的意思是:父母一旦死了,你就不能再為他們做什麼了。要是能夠參加葬禮,甚至為他們舉辦一場隆重的葬禮,當然沒問題。可一旦面臨選擇,要麼參加葬禮,要麼傳福音,則每一個真門徒都會選擇去傳福音。
我發現基督徒做的很多事情都可以留給非基督徒去做,而傳福音是非基督徒不能做的。埋葬死人,非基督徒也能做,你無需去做。所以如果面臨選擇,你就去做非基督徒不能做的事情吧。包括社會上很多職業,非基督徒都可以做。你有傳福音的恩賜和呼召,那麼就去傳福音吧,這是非基督徒做不來的。
路加福音9章這段教導跟馬太福音10章37節的教導是同一個原則:當然要愛父母,可一旦面臨選擇,就要愛耶穌勝過愛父母。同樣,我希望妻子愛我,她也應該愛我,可我希望她更愛主,應該愛主耶穌勝過愛我,因為這是主的要求,因為主耶穌更重要、更偉大。
更愛主的人也會更愛人
奇妙的是,若有人愛主耶穌勝過愛你,那麼他對你的愛不但不會減少,反而會加增。所以凡是即將結婚的人,務要讓你的愛人愛主勝過愛你。你會發現,你鼓勵他越發愛主,他也會越發愛你;而你希望他愛你勝過愛主,最終他對你的愛也會日漸淡薄。這個原則真是不可思議,我現在也捉摸不透,可這絕對千真萬確。
為人父母的千萬不要教導兒女說——“你必須愛父母,然後才愛主耶穌。”你會發現最終兒女既不愛主耶穌,也不愛你。然而你教導兒女說——“你要愛主耶穌勝過愛父母,主耶穌永遠居首位”,奇妙的是,他們愛主耶穌,也更愛你!
這也是馬太福音6章33節的原則:“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也許祕訣就是你越愛神,神就越會把愛澆灌在你心裏,結果你就越愛人。
主耶穌總是先求神的國,可他又深愛著自己的母親。我想主耶穌對自己母親的那份愛,天下的兒子都莫與為比。即便被掛在十字架上的那一刻,痛到撕心裂肺,他還惦記著母親,為母親安排了出路,就是讓自己最親愛、最親近的門徒繼續奉養母親。我們也能夠看見耶穌的母親深知兒子愛她,所以耶穌去到哪兒,她就跟到哪兒。有多少母親跟著兒子四處奔波,做兒子的門徒呢?這就是她對兒子的愛,甚至兒子被釘十字架的時候,她也在刑場。
這就是主耶穌的教導,所以要想做真基督徒、真門徒,就必須這樣做:當然得愛父母,可一旦面臨選擇,總要更愛主。家母去世的時候,我正在安大略(Ontario),一封電報傳來了噩耗,你以為我會放下傳福音工作去參加母親的葬禮嗎?我非常愛母親,直到今天也沒有淡薄下來。可要是不得不選擇其一,那麼我會選擇繼續傳福音,雖然這個噩耗讓我萬分悲痛。這是門徒必須做出的選擇,總要愛主超過愛父母。
門徒必須斬斷對世界的戀慕
最後一點是,另一人也對主耶穌說了同樣的話:“主,我要跟從你,但容我先去辭別我家裏的人。”這也合情合理,至少跟家人道個別,難道連道別也不許,突然就消失了嗎?聖經並沒有交待那人的家有多遠,也許往返需要兩天時間,但這不是關鍵,關鍵在於他要先去辭別家人,然後再去傳福音。主耶穌立刻覺察到他的想法有問題。
關鍵就是這個“先”字。要是他說“容我去辭別家人”,則沒問題。“先”字舉足輕重,可能乍一看根本沒留意到這個字,以為他就是在說“容我去辭別家人”。辭別家人當然無可厚非,這就是以利沙對以利亞說的話,“求你容我與父母親嘴,我便跟隨你。”以利亞說:“你回去吧!”(王上19:19-20,中文翻譯加上了一個“先”字,原文沒有。)
關鍵就是這個“先”字,任何事都不可放在主和主的工作之先。每一個真門徒都會將主耶穌放在首位。主耶穌立刻看透了他的心思,所以才回答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希臘原文用的現在進行時,直譯過來就是“不斷地向後看”。不妨想象一下,一邊扶著犁,一邊回頭看,你還怎麼犁地呢?
所以這第三點針對的是我們對世界的戀慕,依依不捨。既想做門徒,又頻頻回望世界,牽腸掛肚,那麼你根本做不了門徒。這就是很多基督徒的態度,不願跟世界一刀兩斷。比如說,你放棄了工作事奉主,可還在回首留連——“真希望還能回去工作”,那麼你乾脆不要辭職事奉主了。做基督徒就要破釜沉舟,義無反顧。要勇往直前,決不退縮。
“破釜沉舟”是項羽鉅鹿之戰大敗秦軍的典故。鉅鹿在一條河的對岸,項羽引兵渡了河,然後便將渡船全部沉下水,砸破做飯的大鍋,燒燬房屋,只帶上三天的糧食,以示決一死戰,一心向前,決不後退。這就是主耶穌要求門徒應該有的態度:義無反顧。保羅也說,“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腓3:13-14)。即是說,從現在起立志向前,決不退後。如果你已經決定了事奉主,就不要常常想著留有餘地,一旦前景不好,便溜之大吉,這樣絕對做不了門徒。
我們是真門徒嗎?
歸結上文,我們看見了三個要點。首先,基督徒不能以世界為家,必須甘願喫苦耐勞。沒有做好這種思想準備的人,就不能事奉主。很多人對我說:“我想一邊事奉主,一邊工作。”當然可以!不過你這樣做的真正原因是什麼呢?的確不是人人都蒙了召去傳福音,可有的人蒙了召,卻不願行動,因為喫不了苦。
如果現在你的年薪是一萬八,那麼你願意做個只拿九千年薪的傳道人嗎?你願意將收入減半嗎?願意降低生活水平嗎?很多人之所以不願傳福音是因為喫不了苦,於是便找個藉口說:“我可以一邊工作,一邊在教會里事奉。”當然可以!可這是你不願全職事奉主的真正原因嗎?可見我們並沒有竭盡所能去做主的工作。我敢斷言,要是我們願意喫一點點苦,願意為主給出更多,就可以為主的工作做出更多貢獻,這樣就能積攢財寶在天上。
有人說:“我怎麼事奉主呢?”至少可以捐錢支援主的工作,這方面的服事是每個基督徒甚至學生都力所能及的。你可以省下買飲料的錢,放到主的工作上。可我們往往選擇花錢買可口可樂,不願喝白開水。可口可樂只是爽口而已,但糖分太多,對牙齒乃至整個身體都有害,醫生說對心臟也有害。要是含有糖精,則會引致膀胱癌。總之你是在花錢買病,倒不如把這幾塊錢放到主的工作上。
第二,在世上我們有當盡的義務,特別是對親人,但在義務與主之間,必須把主擺在首位。這就是困難所在了,因為我們都深愛自己的親人。出去傳福音就得離開家,可能要幾個星期,這就苦了妻子、兒女。難道說妻子無依無靠,沒有交通工具,所以我就得守在家,不出去傳福音嗎?當然不行!即便是對親人當盡的義務,也要擺在主的工作之後。
第三,每個真門徒都要斬斷對世界的戀慕,要破釜沉舟,毅然決然去事奉主。“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我們說愛耶穌,可經得起主這番教導的檢驗嗎?覺得困難嗎?願主的話鑑察我們的心,看看我們是不是真門徒。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