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探是個重要題目,三位一體論卻讓試探毫無意義。因為耶穌是神,根本不能被試探。雅各書1章13節明確說,“神不能被惡試探”。三位一體論者對耶穌受試探的理解,跟耶穌“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來4:15)的事實相矛盾。三位一體論不但讓耶穌的試探變得毫無意義,更荒唐的是,三位一體論還混淆視聽,使我們看不見顯而易見的事。
但新約一致地說耶穌是人,是個真正的人,像我們一樣凡事受過試探(來4:15)。既然如此,為什麼耶穌能夠經受各種試探,沒有一次失敗呢?三位一體論的回答讓這個問題(包括了人生的關鍵問題)毫無意義。因為耶穌若是神,則他不可能受誘惑而犯罪。也許有人說:雖然耶穌不能失敗,甚至無需掙扎,因為神不會被試探,但耶穌能夠與我們感同深受,體會到我們在道德、屬靈上的掙扎,明白失敗的痛苦。但這樣說是毫無意義的,最終耶穌跟我們還是不一樣。
不管一些信奉三位一體的如何辯解,他們的耶穌就是三位一體的第二位格,只不過取了人的身體為外殼。三位一體的耶穌沒有人的意志,即便有,也已經被“子神”的意志所左右,只能配合神的旨意。所以即便耶穌具有人的自由意志(三位一體論否認這一點),因而是個真人,則依然於事無補,因為這是不可能的,在同一個人裏面,人的意志是不可能脫離“子神”的意志而獨立行事的。在教會歷史上,耶穌的所謂“神人聯合體”概念所惹起的神學問題,引發了三位一體論內部的激烈衝突,尤其是與聶斯托裏(Nestorius)教導之間的衝突。聶斯托裏主張基督裏有兩種性情並存,一個是神性、一個是人性。
試探是一場抵抗罪的生死較量,在信徒日常生活中無可避免。當我們靠著住在我們裏面的雅偉聖靈的能力而勝過罪,就會向給予我們的呼召——成為完全——邁進一步。耶穌之所以是完全人,恰恰因為他完全勝過了罪。
但這一大能的真理被三位一體論弄得面目全非。如果問基督徒為什麼耶穌是完全的,答案往往是“因為他是神,神是完全的”。無論信奉三位一體的如何粉飾耶穌的人性,好更像我們,但依然改變不了一個事實:按照三位一體教義,耶穌只不過是成了肉身的“子神”的身體。如果問這個“無罪的”耶穌理論上能否像人一樣犯罪,他們的回答是否定的,因為神是不可能犯罪的。無論如何,因為這個神人聯合體,耶穌已經是完全的了,想誘他犯罪、沾染污濁,都是無用之功。撒但竟然去試探他,真是太愚蠢了!所以說,三位一體論讓試探記載變得荒唐可笑。
但新約聖經的耶穌截然不同,他與罪爭戰甚至到了哀哭、流淚的地步(來5:7),如果他是三位一體論的神人聯合體的耶穌,就不至如此了。
聖經的耶穌是祈求他的父雅偉,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來5:7)。“虔誠”也可以翻譯為“懼怕”,耶穌怕什麼呢?怕死?當然不是,因為耶穌自己說過,“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太10:28)。顯然耶穌不是怕死,而是怕犯罪的危險,以至於辜負使命,不能救贖人類脫離罪,我確信耶穌不是為自己害怕,正如保羅為了他的弟兄猶太人,甘願自己受咒詛(羅9:3)。
但耶穌肩負救贖人類的重擔,雖然雅偉住在他裏面,他自己依然有失敗的危險。也許我們無法想象耶穌的生命承擔了何等重大的責任,但顯而易見,儘管雅偉的靈住在他裏面,他能夠靠神的能力勝過罪,然而他還是有可能失敗的。所以我們讚歎耶穌戰勝了罪。正是經年累月飽受試探、試煉之苦,他才達到了完全,成了完全人。
對比“首先的亞當”,耶穌是得勝的“末後的亞當”(林前15:45)。他勝過罪,讓人類得到救贖,所以復活的耶穌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15:45)。
最後,來了解一下三位一體論對耶穌受試探的理解是何其混亂。以下摘自韋恩·古登的《系統神學:聖經教義概述》(Systematic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Doctrine,這本書是當今世界最暢銷的系統神學書):
【摘錄古登的《系統神學》26章,A4部分】
我們必須承認,聖經的話“神不能被惡試探”(雅1:13)是真的。但問題就複雜了:如果耶穌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那麼在某種意義上我們豈不也得承認,耶穌“不能被惡試探”嗎?
……面對這個問題,我們處在兩難之間。正如很多其它教義難題一樣,聖經教導與教義要麼截然相反,要麼跟我們的理解很難相容。比如三位一體教義,我們堅稱神以三個位格的形式存在,每一個位格都是完全的神,而神是一位……聖經告訴我們“耶穌受試探”,“耶穌是完全的人”,“耶穌是完全的神”,“神不能被試探”。
……以下的解決之道,就是將各種聖經教導合併於一起,但沒有聖經明確話語的支持。在這個前提下,我們能夠說:⑴ 如果耶穌的人性可以獨立存在,不受他的神性影響,那麼這就是人的本性,好像神給亞當、夏娃的本性一樣。這個本性是無罪的,但能夠犯罪。所以如果耶穌的人性是可以獨立存在的,那麼理論上耶穌是有可能犯罪的,正如亞當、夏娃的人性能夠犯罪一樣。⑵ 但耶穌的人性是與他的神性不可分割的。從懷胎那一刻起,耶穌就是真正的神、真正的人。他的人性、神性聯合在了一個人裏面。⑶ 儘管耶穌的人性也經歷人才會經歷的事情(比如飢餓,乾渴,疲乏),但他的神性不會有這些經歷(見下文)。但犯罪是個道德行為,顯然牽涉到了基督整個人。所以如果他犯罪,就會是人性、神性都參與其中。⑷ 如果耶穌作為人犯了罪,他的人性、神性都參與其中,那麼神就會犯罪,他就不再是神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因為神的本性是無比聖潔的。⑸ 因此,如果問耶穌有沒有可能犯罪,似乎我們必須下結論說,這是不可能的。他是人性、神性聯合於一身,這就阻止了他犯罪。
但問題尚在:“耶穌的試探怎麼可能是真的呢?”變石頭為餅這一試探有助於解答這個問題。具體來說,耶穌有神性,所以他能夠行這個神蹟。可是如果他行了這個神蹟,就不再是僅以人性的力量去順從神了,他就會像亞當那樣失敗,無法為我們贏取救恩。耶穌是拒絕依靠他的神性,讓順服變得容易。所以我們可以結論說,耶穌面對每一個犯罪試探時,並不是靠他的神性能力,而是惟獨靠他的人性力量(當然並非“惟獨”,因為人在運用信心的時候,是時時刻刻完全倚靠父神和聖靈)。他神性的道德力量是一個後盾,阻止他犯罪(所以我們能夠說他是不能犯罪的)。但他沒有倚靠他的神性力量,以至於輕鬆面對試探。他在服侍一開始就拒絕變石頭為餅,這就清楚表明了這一點……
那麼該如何理解“神不能被惡試探”(雅1:13)呢?似乎這是其中一樣我們必須承認的:這句話對於耶穌的神性而言是真的,但並非適用於耶穌的人性。耶穌的神性是不能被惡試探的,但他的人性可以被試探,顯然也受到了試探。兩種本性聯合於一身會如何面對試探,聖經並沒有明確解釋。
【古登的《系統神學》摘錄完畢】
我們能說什麼呢?結論時,古登嘗試解答自己提出的問題,其實根本沒有解答,無非是又詳盡描述了一番問題的本質。古登所用的例證,比如耶穌的人性在掙扎,耶穌的神性好像一個“後盾”,依然是將耶穌描繪成了兩個人,即人和神,即便古登沒有說“兩個人”,而是說“兩個本質”。
【摘錄自《獨一的完全人》第270-27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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