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3章
梁家鏗譯本(繁體)
1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優勢?割禮有甚麼益處?
2多了,各方面都有。首先,神的話是託付給他們的。
3即便有人不信,又何妨?莫非他們的不信能抵消了神的信實嗎?
4絕對不能!哪怕所有人都是說謊的,神卻是誠實的。正如經上所記:願你的話證明你是對的,
你被挑剔時,願你獲全勝!
5我且用常人的口吻說話,如果我們的不義可以凸顯神的義,我們該怎麼說?莫非神發怒降罰是他不義?
6絕對不是!否則,神怎能審判世界?
7可是,假設神的信實因我的謊言而光大,叫他得榮耀,為甚麼我還被判為罪人?
8何不就像那些誹謗我們的人,硬講我們這樣說過:“作惡反而達善”?這種人受罰是罪有應得。
9怎麼說呢?我們比他們強嗎?不完全是。因為我們早就指控,無論猶太人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
10正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一個也沒有,
11沒有一個人明白而尋求神。
12全都偏離正途,
一同變得無用,
沒有一個人行善,一個也沒有。
13他們喉嚨像敞開的墳墓,
他們用舌頭蒙騙,
雙唇含著虺蛇的毒液,
14滿口咒罵惡毒。
15殺人流血,他們雙腳飛快,
16所經之處,只見毀壞痛苦。
17平安的路,他們不曉得,
18眼裡從不畏懼神。
19我們知道,凡妥拉所言,都是對妥拉之下的人說的,讓人人都閉嘴,全世界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
20在神面前,沒有一個人靠恪守律法可以稱義,因為藉著律法,人對罪才有深刻的認識。
21現在,有律法書和先知書可以證明,神的義在妥拉之外已經顯明出來:
22神的義,藉著“信”耶穌基督,要賜給所有“信”的人。無須區分他是猶太人或外族,
23因為人人都犯了罪,都夠不著神的榮耀,
24之可以稱義,是靠神白白降賜恩澤,通過基督耶穌裡的救贖。
25神立了耶穌作贖罪的犧牲,為的是靠他的血,藉著“信”,要表達神的義。
26因為神寬仁,放過了人們從前所犯的罪,好讓今時可以證明他是公義的,並使“信”耶穌的人可以稱義。
27既然如此,還有甚麼可誇耀?一樣也沒有!憑甚麼準則說沒有呢?靠行為嗎?不,是憑“信”的準則。
28因為我們認定,人稱義是憑著“信”,不靠恪守律法。
29莫非神僅是猶太人的神嗎?他不也是外族的神嗎?是的,他也是外族人的神。
30神既然只有一位,他必使受割禮的基於“信”稱義,也必使沒有受割禮的藉著“信”稱義。
31這樣說來,我們會因為“信”便抵消了律法嗎?絕對不會!反而鞏固了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