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3章
梁家铿译本(简体)
1无知的加拉太人哪!你们眼前明明有耶稣基督挂在十字架上,谁把你们迷住了?
2我只想问你们这一条,你们领受灵,是靠守律法,还是基于“信”所听见的信息?
3你们怎会这样无知?你们既然靠灵开始,现在还要靠肉成全?
4你们受了这么多的苦,都是白受的吗?恐怕真是白受的了。
5那么,神将灵赐予你们,又在你们中间施行神迹奇事,是因为守律法的努力,还是基于“信”所听见的信息?
6正如“亚伯拉罕相信神,这就算作他的义。”
7所以你们要明白,那些基于“信”的,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8圣经既然预先看见神要让万族基于“信”称义,就早把福音报给亚伯拉罕:“万国都必因你得福。”
9可见,那些基于“信”的,和信心坚定的亚伯拉罕都一同得福。
10凡靠守律法的,都在咒诅之下,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坚持依照律法书上所写的一切去行的,必受咒诅。”
11很明显,在神面前,无人可以靠律法称义,因为“义人必因信而活”。
12律法本来就不是基于“信”,而是说:“恪守这些的,必须靠这些而活。”
13是基督为了我们自己成了咒诅,就救赎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受咒诅的。”
14这样,亚伯拉罕所蒙的福,就在基督耶稣里临到外族人,使我们借着“信”,可以领受所应许的灵。
15各位兄弟,按人伦说,人立遗嘱,只要正式订好,就谁也不可丢弃或增补。
16那些应许是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的。但神没有说“给众后裔”,好像指好多人,而是“给那后裔”,指一个人,就是基督。
17我的意思是,神所立的约在先,那四百三十年之后才有的律法,绝不可能使它作废,以致应许变得无效。
18倘若继承产业是凭律法,就不是凭应许,但神恩赐亚伯拉罕产业,确是借着应许。
19那么,又何必有律法呢?律法是为了过犯的缘故才加添,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颁布的,直到应许所指的那位后裔到来。
20中保不是为单方面的,但神却是唯一。
21那么,律法是与应许对立吗?绝对不是。倘若降赐的律法能赋予生命,义就当然出于律法。
22但圣经把所有人都圈在罪恶之下,好把基于“信”耶稣基督而来的应许,赐给“信”的人。
23但“信”的准则还未到来之前,我们在律法的看管下,仿佛被墙围住,直到“信”的准则显明出来。
24这样,律法成了那照看我们的奴隶,直至基督到来,使我们可以基于“信”而称义。
25但“信”的准则一来到,我们就不再受奴隶看管了。
26在基督耶稣里,借着“信”,你们都是神的儿子,
27你们所有受洗归入基督的人,都已穿上了基督,
28并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也无分奴隶或自由人,是男或是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是合而为一的。
29只要你们属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按照应许,你们都是承业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