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审判 — 谁是审判者;公义使爱成为可能;基督徒将受审判;真诚是宣教的关键

张熙和牧师 · 讲于 · 经文 马太福音 25:31-46 · 分集 A/B

[注:本篇是马太福音25:31–46第三篇也是最后一篇讲道的A部分。1981年12月13日于蒙特利尔讲道。B部分直接接续。]

今天我们继续查考我们主耶稣的教导,第三次回到马太福音25:31–46这段经文。这段经文中还有一些重要的事情我们还没有处理。我不再重读这一段,但也许我们可以看看上周没能看到的图画。你可以看到,虽然绵羊在这一周中已经有些褪色了——这里是狗,这里是山羊,这里是绵羊。三只都非常可爱。我觉得狗可能是其中最可爱的。但绵羊在期间变得非常灵意化了,现在已经接近隐形了。

上周我们在主教导的这一部分中所看到的是,狗在圣经的图画语言中代表非基督徒。山羊代表那些已经朝着绵羊家族的方向迈出了一步的人,但改变只是部分的。结果是,为了成为绵羊,他们很多时候必须经历另一次剧烈的转变——确实像从狗到绵羊一样剧烈——我们看到理解这些事情对我们来说是何等必要。今天我们完全集中讨论主耶稣关于审判所教导的。这是第三次,也许是目前系列中最后一次,我们要看这段经文。主的教导中有如此丰富的内容,以至于总是很难知道如何穷尽它。

今天我们从几个标题来看这件事。第一个是考虑:谁是审判者?审判与公义有关,生活在一个没有公义盼望的世界中会是一件悲惨的事——在那里无辜的人必须受苦而恶人似乎兴旺。就在上周,有一个女孩在银行只工作了四个月,一个暴徒在紧张中开枪把她打死了。她完全是无辜的。即使他被逮捕了,对那个被杀的女孩也无济于事。她的生命不会回来,对受害者来说,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公义。

所有这些账目将如何纠正?一个清楚的事实是这不能在此生中解决。于是问题就产生了:有多少这样的暴徒生活在安逸中而义人受苦?这个世界有任何道德秩序吗?那就是审判必须处理的那类问题。没有对公义的信心,我们真的将毫无盼望。

公义和爱之间也有很强的联系——这是许多人没有看到的。如果我们觉得在这个宇宙中没有公义被伸张的可能性,去爱将非常困难。我能爱一个亏待我的人,因为我知道神的公义终将得胜。我不必寻求报复。我能转过另一边脸——为什么?因为我知道我们生活在一个神的公义将被成全的宇宙中。我能专心去爱的事,因为审判的事在神手中。

想想那些完全无辜地被逼迫的基督徒,仅仅因为是基督徒就被投入监狱。你开始有一种不公义的感觉,一种怨恨:我一生都爱我的国家,而现在因为我是基督徒,你把我关进监狱。我想到在中国的一位弟兄徐亨利,一位研究化学家,他为国家做出了贡献——而他得到的感谢是因为是基督徒而被关进监狱。当你有那种不公义的感觉时,你变得苦毒。当你变得苦毒时,你不能爱。所以你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联系:你对主关于审判的教导的概念越强越清晰,你就越被释放去爱。

我能爱、宽恕、对敌人耐心,因为我绝对相信神将清算整个账目。如果有人偷了我的东西,我几乎为他感到可惜——因为神的公义是一件可怕的事,当你意识到它有多严厉时,你几乎怜悯那个将面对它的人。有一次新年祷告会结束后我出来发现我车的前脸被撞了——有人撞了它然后开走了,留下我四百块钱的损失。如果你没有一种感觉这个世界由一位公义的神掌管,你会觉得很苦。但当你有深深的感受公义在神手中一切都将被清算时,你可以说:付这四百块钱算了,不要紧,愿神赦免做这事的人。

现在,有了这些认识,让我们看看审判者是谁。在马太福音25:31中,我们读到当人子在他荣耀里降临的时候,他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王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施行审判——那个时候的王就是最高法院;在下级法院不能解决的案件最终要呈到王面前。所以耶稣是审判者。我们在圣经中非常经常地发现这一点。使徒行传10:42记载彼得传讲说神命令他们见证耶稣是神所立定要审判活人死人的那一位。约翰福音第5章把这一点说得同样清楚:第22节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第27节说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施行审判的权柄;第28节说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

现在,受审判的是哪些人?在许多基督徒圈子中有一个普遍的错误观念,认为审判只是针对非信徒的,基督徒不会受任何形式的审判。这完全与圣经矛盾。保罗在罗马书14:10中说,直接对基督徒说话并包括他自己:"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审判台前。"他在哥林多后书5:10说了同样的话:"我们都要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彼得说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

基督徒不受审判这个想法从何而来?似乎来自罗马书8: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这被拿来理解为因为不定罪了,所以没有审判。这种推理既不合逻辑又与圣经矛盾。受审判而不被定罪与根本没有审判不是一回事。"不定罪"意味着你受审并被判无罪—— acquitted。而且,保罗在罗马书8:1说的不是未来的可能性——他说的是我们过去的罪已被赦免。罗马书3:25把这一点说得很明确:因为基督的血,你过去的罪在你悔改时就蒙赦免、被宽恕了。但这并不意味着未来的罪不会被追究。没有任何基督徒应该想象因为过去已被抹净,就没有未来的交账了。

事实上,在马太福音第25章本身——我们正在查考的这章——主教导中的审判始终指的是那些与神有约的关系之人的审判。我们在之前的两个比喻中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十个童女的审判——十个同样是童女——仆人们的审判——同样是同一个主人的仆人。马太福音25:31通过希腊文小词de与前面的内容相连,这在英文中不幸地没有被翻译出来,给人一种虚假的印象,以为第31节开始了一个全新的主题,而实际上它延续了同样的序列。

第32节说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但"万民"的含义由上下文决定。在马太福音24:14中,我们读到天国的福音要在末期来到之前传遍万民。而在马太福音28:19中,主命令:"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在原文希腊文中,那里"万民"这个短语与这里完全相同。如果你已经使万民作了门徒,那么万民当然要站在神面前受审。而圣经中的审判总是对每一个个人的——你不能躲在人群中。审判不是以整个国家为单位;而是对那些国家中已经作了门徒的每一个人,按照马太福音28:19。

主这整章一贯关注的是门徒的真实性,不仅仅是归信。无论我在哪里查考主的教导,那是他首要强调的——不是"你成为门徒了吗?"而是"你是一个真正的门徒吗?"他不是对非基督徒说话,而是对立约的子民,对国度的儿子说话。事实上,当你读整本新约,其中没有一本书是写给非基督徒的。每一本书都是在警告基督徒审判的事,警告他们要以荣耀神的方式生活。无论是在旧约中是神的立约子民,还是在新约中,焦点是一样的。连主耶稣所面对的撒玛利亚人,也与犹太人共享几乎相同的信仰——他们信同一位神,读同一本圣经,绝对持守摩西五经。

为什么主如此强调真实性?因为真实性是世界宣教的关键——这是教会所没有理解的。人们想要赶着到处差遣宣教士,但主的关注是:如果每个基督徒都是真诚的,福音将以大能传遍世界,不需要任何宣教的噱头或无休止的大会。很多次我为基督之光的果效所能做到的事而振奋,仅仅是借着它的存在。当我在一所学校教了六个月的书,某些东西似乎影响了整个学校——全体教师、所有学生——我没有说什么。三年后我离开了,他们还在谈论这件事。那不是我身上有什么特别的;而是神使我成为的。当我住在船上时,似乎影响了所有乘客。因为你是盐是光,你不需要计划——神自动地借着你做工。

让我难过的是与我从宣教机构所看到的对比,他们永远在发关于宣教大会和宣教经费的小册子,筹集成千上万的块钱。到目前为止,一个这样的机构,花了所有那些成千上万的块钱,成功地差出了四五个宣教士。而仅仅从我们教会,不向任何人要钱,不发传单,不做宣传——只是单纯出去事奉主——我们差出了多少?他们只是出去做主呼召他们做的事,那就是他们所需要的一切。

[续B部分]

# 神的审判——马太福音25:31–46(B部分)——提阿非罗;从国度中招聚作恶之人;两次审判;无千禧年论的驳斥;因我们未做的事受审判

[注:本篇是马太福音25:31–46第三篇也是最后一篇讲道的B部分,直接接续A部分。1981年12月13日于蒙特利尔讲道。]

很不可思议,不是吗?现在你可以看到主的教导为什么是这样的。主耶稣到处警告我们审判将基于一件事:对神真实的忠心。当我们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能完成这任务。因此,当你读新约时,你必须认识到没有一本书是为非基督徒写的。你会把哪本书给非基督徒读?例如使徒行传——路加以写给一个叫提阿非罗的人开始。提阿非罗这个名字本身就意味着一个爱神的人,一个神的朋友。所以连使徒行传也是写给神的子民的。神的话语不断地作为神的子民对我们说话。

现在,既然如此,让我们来到第三点。既然基督徒是首先受审的,那么非基督徒不受审吗?他们当然也要受审。但问题是:他们与基督徒同时受审,还是在不同的时间受审?只有一次大审判,还是不止一次?让我们翻到马太福音13:37–43,主耶稣在那里解释了稗子的比喻。他说:人子要差遣使者,他们要从他的国里取出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一切作恶的。请非常仔细地注意——他们要从哪里被取出来?从他的国里。你不能从他的国里把他们取出来,除非他们首先在国里。那你怎么进入他的国呢?约翰福音3:3和3:5毫不含糊地说:你不能看见或进入神的国,除非借着重生。因此,在时代末了——主来临时——要受审的作恶之人是已经在国里的重生之人。这教导很难接受,但如果我读错了,我真诚地希望被纠正。圣经明明说:他们要招聚作恶之人和一切叫人跌倒的,从他的国里出来。

那么,非基督徒受审判的参考在哪里呢?我们在启示录第20章中找到了。在那里我们找到一个不是在时代末了立即发生的审判,而是相当一段时间之后——在千年之后。在启示录第20章中,有第一次复活,然后是千年,然后在千年末了有所谓的白色大宝座的审判。第一次复活发生在千年之前,在主耶稣来临的时候,在时代末了。然后,在千年之后,11–14节描述了白色大宝座: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照他们所行的"说了两次。所以圣经说到两次审判:一次在时代末了为那些在国里的人,另一次在千禧年之后为其余的人。

现在让我非常简短地说一下这一千年。上周我在读一位大约在1940或1950年去世的知名福音派传道人的信息,他论证千禧年不应当按字面理解。他的理由是:启示录第20章是圣经中唯一提到一千年的地方。他说:你在马太福音中找到了吗?在马可福音中?在路加福音中?在约翰福音中?在使徒行传中?没有。因此,既然它只在启示录第20章中,就不应当按字面理解。多么荒谬的推理。因为一件事只在一个章节中被提到,就不应当按字面理解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想想这个:在整个旧约中,唯一说到复活的经文是但以理书12:2。我们要跟随这位传道人的推理说因为旧约中只有一节关于复活的经文,所以它也不应当按字面理解吗?那将是同样的逻辑——而这是完全的 nonsense。复活被按字面理解为一个极其重要的真理,尽管在所有三十九卷旧约书中只出现了一次。所以被称为无千禧年论的教导——即没有字面上的一千年——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似乎有一个许多人注意到的模式:亚伯拉罕之前大约两千年,从亚伯拉罕到主耶稣来临大约两千年,从他的第一次来到第二次再来又大约两千年——总共六千年。千禧年然后在神的拯救计划中构成了一个七千年的循环,与启示录中贯穿的七的模式非常吻合。无论完整的解释是什么,绝对没有理由仅仅因为一千年只出现在启示录第20章中就否认它是一千年。顺便说一下,我提到的但以理书12:2——"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几乎直接反映在马太福音25:46中:"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

现在让我们在结束前看最后一件事。我们已经一次又一次看到审判将基于一个人所做了什么或没有做什么。但请非常仔细地注意:关于非基督徒,他是因他所做的受审。一切罪都是罪,但并非所有罪都同样严重。在非基督徒的审判中,许多因素将被考虑。他们的善行将被考虑。最重要的是,他们是否听过福音而拒绝了,还是从未听过福音,这将是一个核心问题。那些听过福音而拒绝的人将比那些从未有机会听到的人受到严厉得多的审判。犹太人将按律法更高的标准受审。没有接受过这么长的属灵教导历史的外邦人将按良心的律法受审,正如罗马书2:15–16所说。我们不应假设所有站在第二次审判中的人都将被定罪。在启示录第20章中,说到案卷展开了,名字是否记在生命册上也被查看了。神不愿任何一个人灭亡,如果有一丝宽恕任何人的可能性,神都会乐意这样做。没有人会在没有非常公正的审判的情况下被定罪。不是所有在第二次审判中的人都会灭亡——这是需要记住的一点。

而,非基督徒的审判是基于他所做的,门徒在第一次审判中的审判将基于他没有做的。仔细看马太福音第25章你就会清楚地看到这一点。那恶仆没有做任何坏事——他只是把他的那一千银子埋在地里,主人来的时候原封不动地还回去。他的罪行是什么也没做。山羊没有被控告谋杀、偷盗或淫乱。对他们唯一的指控是他们未能做一件善事:这些事你们既不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这就是第一次和第二次审判之间的关键区别:第一次有更高的标准,你不能仅仅说"我没有做任何坏事"就能逃脱。如果你什么都没做,那也就是你的定罪。许多基督徒在那天将发现自己与主有麻烦,不是因为他们做了什么错事,而是因为他们什么也没做。你的生活在那个标准下如何?确保你在那天有可以展示的,是神旨意所要求的。让我们安静在神面前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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