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講解馬太福音12:31-32及馬太福音12:33-37。1978年4月23日,蒙特利爾。]
今天我們回到神話語的講解。過去14個主日,從一月的第一個主日到現在,我們一直在講解聖經關於救恩的教導,靠着神的恩典,上週我們完成了這項工作。你們記得在十二月我們停在馬太福音第12章第30節——主耶穌那些奇妙的話:"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與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我們看到了與基督同在意味着什麼,也看到了僅僅爲基督是不夠的。今天我們來到31和32節,這些話給許多註釋者和基督徒帶來了問題,但如果我們向主敞開心扉,我們將看到這些話並不那麼難理解。
在我們考慮這段經文之前,我要強調一個研讀聖經的基本原則。往往一段經文之所以看起來難以理解,是因爲我們已經帶着某些固定的成見來到聖經面前。我警告過那些在訓練中的人:當你研讀神的話語時,要以完全敞開的心來,沒有任何成見;說:主啊,我是完全可教的,我沒有什麼教條要維護,沒有什麼教義是我比你的話語更加緊抱不放的。當你帶着一個先入爲主的觀念來到聖經面前時,你的心已經關閉了——你不想聽神的話語,每當聖經似乎與你已接受的教義相矛盾時,你就不想聽。
我記得神的話語一次又一次地讓我不安,當它與我所受教的教義相沖突時。例如,"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我從小就被教導,並且像每個華人基督徒一樣被教導要無條件接受。但當我研讀神的話語時,我被那麼多明顯與之矛盾的經節所困惑——我做了什麼?我忽視了聖經,爲了堅持我所受教的教義。當我們這樣做時,或當我們帶着已經滿載罪惡的心來到聖經面前,我們的心已經關閉了。這就是爲什麼非基督徒往往覺得難以接受神的話語——它使他知罪。但我仍然懇求你:以敞開的心來到神的話語面前,讓他說話。
現在讓我們以這種態度來看馬太福音12:31-32。從解經的角度看,希臘文中沒有任何語法問題——唯一的問題出在我們帶入了先入爲主的觀念。首先要注意的是主耶穌在兩種褻瀆之間做了區分。第31節說一切罪和褻瀆都可得赦免——只有一種罪除外。第32節說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第一個問題是:爲什麼人可以說話干犯人子——干犯耶穌自己——卻仍可得赦免?施洗約翰對衆人說:"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是你們不認識的。"耶穌像任何其他人類一樣以血肉之軀站在他們中間,人們不知道他是誰。這意味着你可以在無知中干犯他,而無知中的罪是可以赦免的——"父啊,赦免他們,因爲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那些釘他十字架的人對他犯了各樣的罪,然而主耶穌赦免了他們,因爲他們是在無知中行的。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1:13中承認自己曾褻瀆、逼迫、侮辱耶穌,然而他蒙了憐憫,因爲他在不信的時候是因無知而行的。在13和14節中,保羅的三項認罪——褻瀆、逼迫、侮辱——都因他是在無知中行的,而得到了神滿溢的恩典和憐憫。
那麼,爲什麼保羅能褻瀆基督卻仍得赦免,而從不褻瀆聖靈呢?因爲保羅的心一直是一個向神敞開的心。他對神有熱心,即使方向錯了——腓立比書3:6表明他逼迫基督徒是出於錯位的熱心,而非對神的仇恨。更重要的是,保羅有一個終生的原則,甚至在他成爲基督徒之前:在神面前存無虧的良心生活。在使徒行傳23:1和24:16中,他說:"我在神面前行事爲人都是憑着良心,直到今日。"這一點極其重要,因爲聖靈神正是通過我們的良心對我們說話。你的良心是神賜給你的屬靈無線電接收器,是聖靈與你溝通的頻道——關掉它你就完了;神要怎麼對你說話,他怎能叫你知罪呢?
今天的基督徒對良心沒有清楚的理解。有些人的良心非常敏感,能清楚接收神對他們說話的聲音;另一些人的良心如此遲鈍,就像你對麥克風大喊,接收端幾乎聽不到什麼,因爲收音機沒有調好。在羅馬書第2章中,保羅向我們表明,即使非基督徒也有良心,那與神之間僅存的聯繫意味着他仍然可以被接觸、被神對他說話。現在,在提摩太前書1:5中,保羅向我們展示了關鍵鏈條:"這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僞的信心生出來的。"除非你有清潔的心,否則你不能有無虧的良心;沒有無虧的良心,你就不能有無僞的信心。如果你的信心出了問題,看看你的良心;如果你的良心出了問題,你的心就不清潔。
在第19節中,保羅陳述了對應的危險:"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注意:他們不是先丟棄了信仰——他們丟棄了良心,因此毀掉了信仰。你不能毀掉一艘你沒有的船;他說到"船破壞"這一事實本身就預設了一個可以被毀掉的真實信仰。弟兄姐妹們,要謹慎你們怎樣生活。如果你壓制良心,如果你摧毀它,你將面臨不可逆轉的災難。在第20節中,保羅點名兩個人——許米乃和亞歷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注意"謗瀆"這個詞,它直接聯繫到我們現在所研讀的經文。
那麼,人實際上是如何犯褻瀆聖靈之罪的呢?在馬太福音12:24中受到關於這罪警告的是法利賽人——不是無知的局外人,而是精通聖經的人。而且要注意:法利賽人是絕對最不可能把神的名放在嘴脣上的人。他們使用婉辭——"威嚴者"、"聖者"、"舍金納",甚至"天"——從不直接稱呼神的名。所以如果褻瀆聖靈意味着直接說出聖靈的名字,法利賽人將是最不可能犯這罪的人。馬可福音3:29-30中的平行經文解決了這個問題:"因爲他們說:'他是被污鬼附着的。'"他們根本沒提到聖靈,然而主耶穌說他們犯了這罪——是暗示的,是把聖靈稱爲污靈卻從未提他的名。
因此,褻瀆聖靈的罪是通過暗示而非直接提及來犯的。重要的不是說了什麼,而是所說的話所表達的心中的態度。馬太福音12:33-35清楚地表明瞭這一點:"因爲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法利賽人不是在隨口說說;他們是在說出心中早已積蓄的對神的敵意。請注意這些經節中始終區分善與惡——好樹和壞樹;好人從他心裏的善庫裏拿出好東西;惡人從他心裏的惡庫裏拿出惡東西。"惡庫"——他積蓄惡,珍視惡,因爲你只積蓄你所愛的東西。法利賽人已經做了經過深思熟慮的、理性上選擇了惡,他們的話語表達了那個選擇的態度。這就是主耶穌所警告的心中的態度。
# 不得赦免的罪 — 馬太福音12:31-32(B部分)— 心的剛硬;通往不得赦免之罪的漸進之路
[注:本篇是馬太福音12:31-32講道的B部分,直接承接A部分。1978年4月23日,蒙特利爾。]
法利賽人已經做了一個經過深思熟慮的選擇,選擇了惡而非善,正如約翰福音3章所說:世人因自己的行爲是惡的,愛黑暗不愛光。馬太福音12:35中那個引人注目的表達是"惡庫"——他積蓄惡,珍視惡,因爲你只積蓄你所愛的東西。這種積蓄惡的過程往往是非常漸進的:你選擇了一點點惡,然後又多一點點;你變得更加悖逆,你的心越來越硬;你不想聽神的話;你拒絕它;你越與它爭辯,你的心就越硬,你在惡中就越堅定。有些人聽神的話語聽了幾天、幾周、幾個月,但因爲他們拒絕做選擇,恰恰因爲拒絕選擇,他們已經選擇了——選擇了不選擇善。
這把我們帶回到聖靈。他的名字是"聖靈"——他是聖潔的,任何愛黑暗和惡的人不會愛聖潔的。你生命中每一天都在做道德選擇。想一想:如果你是一個非基督徒,你說"我知道有善,但我不想與它有任何關係"——這樣的人有什麼希望呢?但如果你說"我是惡的,但我渴望成爲善的,我真心想要從罪的捆綁中得自由"——這是有希望的。同樣的危險也面對着基督徒:那些曾經選擇了善的人,被罪誘惑,發現了惡的吸引力,慢慢轉向了惡。他們從信仰中墮落了,他們否認了良心,然後——正如提摩太前書4:1-2所說——"有些人會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這是因爲說謊之人的假冒,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
"烙了"意味着切斷、摧毀、燒焦——良心已經被徹底毀了。聖靈就不再有渠道可以與那個人說話了。如果一個人的良心被烙了,神怎能對他說話呢?如果神不能對他說話,他怎能得救呢?你可以說良心的烙滅就是犯了不得赦免的罪——因爲當赦免再也無法到達你的時候,你就永遠不能被赦免了,因爲你永遠不會求,因爲你不再聽到那呼召你去求的聲音。赦免只能臨到那些求的人。
聖靈的工作是什麼?是將我們從罪和撒但的權勢中釋放出來。主耶穌是靠着聖靈的能力趕鬼的——沒有聖靈,我們不能從惡的權勢中得自由。如果你拒絕聖靈,你將怎能從罪中得自由呢?如果你不從罪中得自由,你怎能被赦免呢?聖靈是神的恩典的代理人,是神向我們施行赦免的渠道。拒絕聖靈就是拒絕赦免。拒絕赦免,按定義你就永遠不能被赦免——因爲不得赦免的罪,簡而言之,就是那個拒絕被赦免、從而關閉了赦免之門的罪。
箴言29:1說:"人屢次受責罰,仍然硬着頸項,他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歷代志下36:15-16記載:"雅偉他們列祖的神因爲愛惜自己的民和他的居所,從早起來差遣使者去警戒他們。他們卻嘻笑神的使者,藐視他的言語,譏誚他的先知,以致雅偉的怒氣向他的百姓發作,無法可救。"最後那幾個字令人恐懼——"無法可救"。神非常有耐心;你不會在一瞬間犯下這罪。但有一天他對那代人不再忍耐了,七十年的流放將消滅整整一代人——他們中沒有一人能存活,正如曠野中的那一代被消滅了一樣。
現在我們從這一切中學到什麼呢?第一,要理解良心的重要性。聖靈通過你的良心對你說話;讓它始終對主保持敏感和敞開。要知道這一點:既然只要你願意讓神赦免你,神總是願意赦免的——那麼當你犯罪時,爲什麼要躲避他呢?當我們犯罪時,我們的第一反應是逃離神,正如亞當和夏娃藏在樹叢中。但那是愚蠢的。我們最需要神的時候正是我們犯罪的時候,正如我們最需要醫生的時候正是我們生病的時候——你生病就逃跑不看醫生,那是什麼反應呢。學會每次犯罪時就跑回神那裏;他是你的避難所,是你的保障。
我在英格蘭開始事奉主之前,常在劍橋做個人佈道工作。一位女士從宿舍打電話給我,要我去跟一箇中國醫學生談話。經過一番交談後,我問他是否願意接受主,我注意到他心中有一種剛硬。我們一起跪下;我禱告,然後安靜等候。然後我聽到呻吟聲,他說:"我做不到——有某種力量在阻止我。"他跪在那裏似乎有一個小時,呻吟着卻拒絕站起來。當我問他是否想從撒但的權勢中得釋放時,他說:"不想。"當我進一步追問時,他說:"在某方面我確實想得自由,但在另一方面我不想得自由。"然後他告訴我他的背景:他年輕時曾想成爲基督徒,事實上也曾成爲基督徒,但後來他對神剛硬了心,陷入罪惡和邪惡之中,不斷被聖靈責備,卻硬着頸項——直到神的靈似乎離開了他,他落入了撒但的權勢之下,就像許米乃和亞歷山大的情形。
我對這個案例不做教條式的斷言;對真實的歷史人物下判斷從來都是不對的。但我不知道他是否已經犯了褻瀆聖靈的罪,已經超越了赦免的階段——因爲他已經摧毀了自己的良心,不想得釋放,然而在他存在的某個角落仍然渴望他曾經認識的自由。我從未見過一個比他更痛苦悲慘的人。那個案例多年來一直困擾和使我憂傷,它對我對我們所有人都是一個警告。
最後讓我明確說明,褻瀆聖靈的罪可以由非基督徒和基督徒同樣犯下。它不能被侷限爲只有基督徒纔會犯的罪,正如一些學者所認爲的那樣,因爲他們錯誤地以爲這罪意味着直接提到聖靈的名字——但我們已經看到,它是通過暗示犯的,通過心中的態度,無論是通過故意選擇惡,還是通過純粹的疏忽和拒絕按着神靈所說的去行。神非常有耐心,但有一天門會關上。無論你犯了什麼罪,永遠不要向神關閉你的心——那是通向最終災難的唯一道路。當你犯罪時,無論多麼嚴重,要跑回他那裏。正如大衛所說:求你顧恤我,我不過是血肉之軀,不過是塵土——求你憐憫我,赦免我的罪。他必赦免。讓我們安靜在神面前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