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工作坊(2):關於管教、責任年齡和贏得孩子歸向基督的問答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 分集 A/B

有些孩子在較小的年紀就能分辨是非,有些則較晚。在較小的年紀,你的管教自然要比年長時輕得多。當我提到對我女兒執行嚴厲管教的時候,我指的是她已經十幾歲的時候。但你完全可以也應該更早開始管教。作爲父母,你可能最有資格判斷你的孩子在什麼年齡能夠分辨是非。我無法給出一個確切的年齡,因爲這取決於過犯的性質、孩子的智力和個別孩子的成熟度。但越早開始越好——因爲這樣以後就不需要過度嚴厲。如果你的孩子在兩三歲時已經能分辨是非,那就是以適合他們年齡的輕微方式開始管教的時候了。

我們也關注這個問題,因爲有些人來到我們的教會,發現孩子們的行爲很差,實際上使整個教會蒙羞——更糟糕的是,使主蒙羞。它對來訪者說:這是什麼教會,孩子們粗魯無禮,舉止不得體?這是對主名的羞辱。父母有責任爲着主的榮耀,執行正確的育兒原則。

現在來談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當孩子們在教會環境中長大——在主日學受教導,從小聽聖經——然而他們中許多人長大成人後並沒有將自己交託給主,我們該如何面對這個問題?

首先,非常重要的是,你不要給孩子施壓要他們成爲基督徒。如果你的生命不能吸引你的孩子歸向主,你就沒有權利要求他們做一個決定。許多父母只會向孩子說教——你應該這樣做,作爲基督徒你不可那樣做——孩子們厭煩透了,你實際上可能把他們趕出了教會。這在肉身的育兒中如此,在屬靈的育兒中同樣如此:除非你的生命有一種吸引他們歸向主的特質,否則你無法使人作真正的門徒。你的孩子必須能在你的生命中看到主的榮耀,然後說:"我想像我的母親,像我的父親——我想讓他們的主也成爲我的主。"如果你的基督徒生命很糟糕,請不要強迫你的孩子成爲基督徒,因爲他們只會成爲有名無實的基督徒,在教會中毫無價值,而且你會損害他們的生命。

另一個問題是關於藤條之外的其他管教方式。是的,當然有其他方法。只要你記住,不管多麼令人心痛,有些時候你無法避免體罰。但我也經常給出另一個選擇。例如:"你寧願接受體罰,還是選擇另一個方案?"我經常給出的一個選擇是放棄零花錢——不是一個星期的,而是所有積攢下來的錢,可能達一百加元甚至更多——匿名給某個有需要的人。不止一次我女兒選擇了這個方案。我們會討論根據過犯的嚴重程度給多少是合適的,以及哪個有需要的人可能是受惠者,錢以匿名的方式給出去,這樣就不會從中滋長自義。這種方法適用於較大的孩子;對於較小的孩子,你可能需要想出其他方法,在不使用體罰的同時仍然傳達同樣的教訓,併產生建設性的效果。

關於孩子得救的問題——如果孩子沒有成爲基督徒,父母要負多大責任?那自由選擇又怎麼說呢?

這個問題我曾經不斷地問自己,我可以誠實地告訴你我心中的想法:我真誠地、懇切地、全心全意地希望這不是我的過錯。如果我認爲主要是我的過錯,哦,我不想再活一天。所以我掙扎着想要劃分百分比。然後當我誠實地面對這個問題——以利的兒子們在會幕中行姦淫的時候,以利有多少責任?——我不能再躲避了。答案是:在很大程度上,父母是有責任的。願主向你顯明那個程度有多大。

以利的故事很有啓發。當他的兒子們犯下嚴重罪行的時候,以利對他們說了什麼?"你們爲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衆百姓聽見你們的惡事。"就這樣。他只是想了解原因。他溫和地對他們說:"我兒啊,不可這樣。"而神在撒母耳記上2:29的判決是:"你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這就是神在以利心中看到的——不是他言語的溫和,而是他看重兒子的安逸超過神的尊榮這個事實。他沒有約束他們。這不是我的解釋;這是神說的。

問題是我們許多人無法判斷自己孩子所犯之罪的嚴重性。同樣的罪如果是別的孩子犯的,我們會立刻判斷爲嚴重。但到了我自己的孩子,我就說:她是健忘,或是累了,或是有壓力。我們找無盡的藉口。如果我們容許這種情況繼續下去,我們要麼變得太軟弱——容讓罪持續存在——要麼變得太急躁,以至於我們的挫折感在怒氣中爆發。無論哪種情況,我們都沒有照着主的道訓練我們的孩子。

那麼,既然過去已經撒了這麼多,我們該怎麼做呢?訓練不是一件事;它需要時間和年日,必須從某個地方開始,朝着正確的方向。除非此時此刻你看待自己的方式、你看待孩子的方式、以及你與孩子相處的方式開始朝神的方向改變,否則你將繼續收割你所種的。我們非常擅長用言語教導——"我告訴過你,我告訴過你,我告訴過你"——但按聖經所說的訓練是藉着榜樣。除非你我的生命是一致的,否則孩子無法得到正確的訓練。他藉着所看見的來學習,不是藉着所聽見的。以單純的心來到主面前說:主啊,無論哪部分是我的責任,我向你完全承擔。讓我們鼓起勇氣,相信神能夠從根基上對付我們。

# 育兒工作坊(2)—— B部分:父母的責任、訓練孩子與可信之愛的權柄

我想用一節經文來補充海倫的分享,因爲我忽略了它,而這節經文非常重要。這不是我對以利回應的解釋——這是神所知道和看到的以利心中的實情。在撒母耳記上2:29,雅偉對以利說:"你們爲何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以色列民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這是神自己的評判。在撒母耳記上3:13我們讀到:"我必永遠降罰與他的家,因他知道兒子作孽,自招咒詛,卻不禁止他們。"神即使對以利成年兒子的罪行也追究以利的責任,因爲以利沒有警告他們。正如聖經在別處所說的,如果神要我們去警告某人而我們沒有這樣做,我們就要爲他們的屬靈光景負責。即使孩子長大成人之後,父母仍然有道德上的責任去警告。

我也想補充箴言22:6,你們許多人抱持指望所倚靠的經文:"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這是神真正的應許,你們以此爲安慰是對的。但關鍵的問題是:你是否真正按着主所指示的道訓練你的孩子,還是按着世界的道路,按着你過去的習慣,按着聽起來對你合理但未必是主的道路?訓練必須是真正的訓練——以榜樣來訓練,付代價的訓練——而不是僅僅把孩子送到主日學,自己的生命卻與所說的話不相稱。

海倫,我的妻子,非常坦誠地分享了她自己長期的屬靈掙扎。她在傳統的基督教教會背景中長大,但從來沒有被教導如何過得勝的基督徒生活,多年來她一直處於屬靈失敗的常態中。這深深地影響了我們的女兒恩恩。恩恩覺得她的母親活得不像基督徒,行爲不像基督徒,這成了她的絆腳石。恩恩對母親說:"你很會講,但我在你的生命中看不到與你的話語相符的東西。"正因爲如此,儘管恩恩從小就以自己的方式愛主,我不希望她正式委身,直到她心中的障礙能夠被克服。她直到十幾歲才受洗,而且是在海倫贏得了屬靈的勝利並重新受洗之後——很快之後,恩恩也請求受洗,並被確認真正準備好了。

我從一開始的原則是,儘管家中的情況困難,我仍然要求恩恩對我絕對順服,沒有疑問。我知道這聽起來像獨裁者。但讓我告訴你。我觀察過你們當中一些做父母的,我見過你的孩子對你說"不"——而父母沒有任何回應。我實在驚訝。恩恩在她一生中做夢也不會想到對我說"不"。她順從我的原因不是怕我打她——我從來沒有打過她的耳光或體罰過她,除了她十幾歲時那一次用藤條管教之外。她順從的原因是唯一真正的原因:靠着神的恩典,她看到我的生活與我的話語相稱,我對所說的話是真誠的,我在家中活出了一種榮耀神的方式。

作爲父母,你必須在家庭中活出基督徒的生命,最重要的是讓你的孩子尊重你爲一個真正活出信仰的人。他們順從不是因爲他們害怕,而是因爲他們尊重你爲一個配得順從的真實的人。這就是你訓練孩子的方式——不是做一個獨裁者,而是通過你生命的素質贏得孩子的尊重,使你無論要求什麼,孩子都甘心去做。

現在關於年齡的問題:在聖經中,一個孩子——無論男女——在十三歲時就被視爲律法面前有責任能力的人。這就是爲什麼儘管恩恩從小愛主,我不允許她在那年齡之前受洗。當她到了十三歲,我讓她坐下來,說:"從今天起,我要把你當作成年人對待。我要你對你的行爲負責。我不再給你直接的命令——只給建議。你現在要自己負責了。"她說她害怕。很好。被當作成年人對待是一件嚴肅的事。從那天起,我請她做任何事時都會說"請",因爲我也想讓她知道我尊重她。不要問我孩子從幾歲開始有責任——是你有責任。你要確保你的生命有這樣的品質,使你的孩子甘心樂意地順從。這是一切正確育兒的起點。

最後一個問題,關於要在多大程度上催促孩子參加教會聚會。我認爲我們永遠不能強迫任何人蔘加教會聚會,特別是如果這樣做會對他們的得救產生反效果。如果你的孩子已經較大,他或她可以觀察和理解很多事情。你的生命比任何強制力都更重要。與他們坦誠地談——解釋你爲什麼參加教會聚會,你從神那裏經歷了什麼,幫助他們看到罪的真實和神恩典的真實,讓你在他們面前展現的喜樂比任何要求更有說服力。邀請而不是強迫。正如聖經所說,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在每一個家庭的情況中都需要運用智慧。

願主賜恩給你們。我們的時間到了,必須結束了。如果你們還有問題,會後請與你們的領袖交流。謝謝你們的到來,願神賜給我們智慧,去完成這世上最重要的任務——將人的品格塑造成爲神的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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