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繼續查考聖經中關於火的教導,火在聖經中代表神那委身、投入、傾注的生命在我們靈魂中的彰顯。今天靠神的恩典我要努力講解的這節經文,所有聖經學者和註釋家都承認是一節不容易的經文——但卻極其重要。就是路加福音第12章第49節。
路加福音12:49:"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着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耶穌來要做什麼?這話大有能力,震撼人心。主耶穌說話從不拐彎抹角。他不說那些容易理解或容易接受的話。他不怕自己的話冒犯人。
第50節接着說:"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地迫切呢!"他滿懷渴望地望向他的洗禮。你們查考聖經的人知道,他已經受過洗了。這裏的洗禮——正如初信的弟兄姊妹需要知道的——是指他的死。在聖經中洗禮代表死。你受洗歸入基督,就是與基督同死了。
要理解這段經文,第一步是比較主耶穌其他關於他來之目的的類似宣告。在你急於翻閱註釋書之前,坐下來讓神親自教導你。願意與神的話語摔跤,說:"主啊,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我在中國做年輕基督徒時的經歷是,根本沒有註釋書可以翻閱——我只能在那冰冷的水泥地上與經文摔跤,直到主教導了我。
看馬太福音9:13:"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或者馬太福音20:28:"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路加福音19:10:"人子來,爲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以及約翰福音10:10:"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當你把所有這些經文放在一起,你就能明白這火是什麼意思。
我來是要叫你們得生命——不是僅僅存活,而是得着神生命的豐盛與完全。令人惋惜的是,許多基督徒僅僅是勉強活着,手膝並用地爬行度日,沒有生命的豐盛,也沒有內心深處的喜樂。我深感震驚的是,很少基督徒擁有那種內心深處的喜樂和滿足——不是咧嘴大笑,而是一種深沉的喜樂,即使把他們送進勞改營也無法抹去。
許多註釋家在解釋這段經文時犯了一個錯誤。有些人把這火理解爲紛爭或逼迫,把第49節連到第51節,卻跳過了中間的第50節。但他們混淆了原因和結果。耶穌的到來導致紛爭這一事實,並不意味着紛爭就是他來的目的。如果我扔一個球,你沒接住而被砸傷了,那並不是我扔球的原因。我們必須非常清楚地辨別原因和結果。
早期教父們,幾乎每一位,都看準了這一點。例如約翰·屈梭多模(Chrysostom)對馬太福音的註釋就非常出色——然而今天你在任何書店都買不到。這些屬靈見識精深的偉大神僕們看到,當耶穌說"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時,他所說的是神的靈將神的生命帶進我們裏面。我毫無獨創可言;我只是告訴你們早期教會早已明白的道理。
耶穌來是要賜給我們聖靈,而聖靈就是將神的生命帶進我靈魂的那一位。你不能成爲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你不能重生,除非藉着神的靈。耶穌說他來到世上的原因正是爲了成就這件事——使你們這些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人,得以讓神的生命進入你們的靈魂。
第二件要注意的事是,火能做兩件事。火可以傷害你,也可以拯救你;可以賜生命,也可以毀滅——取決於你與它的關係。出埃及記14章中保護以色列人免受埃及人侵害的同一烈火,也將他們分開了。神那同樣的火會分開——甚至會在你的家庭中造成分裂。這是火的效果,不是耶穌來的目的,但卻是將會發生的事。
第三,注意主耶穌說"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丟在全地上。你可以立刻看到他的普世使命:將神這賜生命的火,即聖靈,丟在全世界上。這正是彼得在五旬節所引用的約珥書第2章所說:"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老年人要做異夢,少年人要見異象,我的僕人和使女也要說預言。"耶穌說,這就是我來要做的。
第四,注意火與洗禮之間的關聯。這火將如何被點燃?在第50節我們看到同樣強烈的渴望之情,直到它成就。也就是說,火與洗禮——火與他的死。換句話說,關聯在於火與他的死之間。正是基督的死點燃了地上神聖的火。正是在十字架上,神的火在世界中被點燃,前所未有地燃燒起來。
當我研讀一本名爲《蔓延的火焰》的教會歷史時,我明白了爲什麼它從各各他開始。耶穌不是一個心理扭曲、喜歡受苦的怪人。他渴望的是他的死將要成就的事——即神的火將降下來,開始點燃這個世界。在各各他,一團火被點燃了,兩千年來從未熄滅。
第五,注意貫穿全文的強烈情感。論到主耶穌,經上說,他爲神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這火早已在耶穌自己的心中燃燒,直到他走向各各他,在那裏被點燃,正如從前在迦密山上從天降下、焚燒祭物的火。那一次的火改變了以色列歷史的進程。但願神在今日興起許多像以利亞那樣的先知——以利亞也是一個與我們一樣有軟弱的人。使不同的,正是那火。
我爲這次聚會的禱告是,神將在許多心中點燃他的火。當你離開這裏,願你在骨中找到一片燃燒的火場,直到你去成就神爲你所定的旨意。有一項工作,除非你去做,否則不會完成。正如我們的弟兄嚴弟兄(Peter Yen)所優美講述的關於向量的道理——如果你不盡你的職責,整個向量力會怎樣?當你的心中沒有火在燃燒時,你無法盡你的職責。你將沒有能力,沒有溫暖,沒有愛,沒有喜樂,沒有光。讓我們禱告。
# 火的洗禮(B篇)——與基督同死:向世界死、向罪死、向肉體死
"爲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那一位"——那就是主耶穌,正如希伯來書12:2所描述的。他先走在前面,並會帶我們到底。下次你經歷艱難的時候,請記住:你所經歷的一切,沒有一樣是他沒有在你之前先經歷過的。當你經過那火時,你就在他的苦難中有份,正因爲他先走過了那條路。那苦難中的團契賦予基督徒生命質量,並使之純潔。
當神這樣對待你時,他是在把你當作他親愛的兒女來對待。我不會去管教鄰家的孩子——那不是我的孩子。但當我的孩子做錯事時,我會管教她,因爲她是我的孩子,我深愛她。許多次當我管教女兒時,她會抱着我哭泣,因爲她知道這對我造成的傷痛不亞於對她的。當神管教我們時,他痛徹心扉,但他這樣做是因爲他愛我們。所以我們看到洗禮與火的結合——正是這火的洗禮,我們必須經歷。
主耶穌面向耶路撒冷,如堅石般堅定,要成就他的使命。他有目標。他有方向。有多少基督徒,當你問他們要做什麼時,回答說:"我不知道,我在等候主的帶領"?等候主的帶領當然好,但我希望你有異象和方向。當你的心中有神的火燃燒時,你就有異象。當你有了異象,神引導你就很容易,即使你不知道所有中間的步驟。
雲弟兄談到世界上四分之一的人口是中國人。福音必須傳到中國——這在我心中燃燒。可能很少有哪一天我不會想到這件事:我在做什麼,我的使命是什麼,福音如何才能傳到中國?我知道目標是什麼。我在加拿大所做的,就是幫助建立神的軍隊來完成那個任務。我們有一場仗要打,沒有軍隊就不能打仗。想想神用十二個完全委身的人做了什麼——他們顛覆了整個世界。他會再次使用同樣多完全委身的人,在世界各地建立神的軍隊,每個人心中燃燒着同樣的火。
那麼,在各各他點燃的歷史之火如何影響我?我如何才能得着這火?除非你與基督在他的洗禮中聯合,否則你永遠得不着這火。除非聖靈進入你的生命,否則你永遠得不着這火。這火只能藉着他的死在世界上燃燒。而那火不會在你的生命中燃燒,直到耶穌的死不再僅僅是你頭腦中相信的一個歷史事實,而是成爲你生命中的親身經歷。
一個非基督徒的歷史學家也相信兩千年前耶穌死在了十字架上。你會說:"但我相信他是爲我的罪而死的。"這很好——但僅僅因爲你用頭腦和心靈相信耶穌爲你的罪而死,並不代表那就是全部。想想世上最好的良藥:那藥不會僅僅因爲你真心相信它會有效就能治癒你。那只是下一步——你必須把它拿來,應用在自己身上。聖經中的信心遠不止於理智和情感上的確信;它是將基督的死應用到你的心靈和生命中。
你受洗的時候,是受洗歸入他的死。你怎能受了洗卻不知道發生在你身上的事?羅馬書第6章說得很清楚:"我們向罪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如果與耶穌同死純粹是一個法律上的虛構,那你當然可以繼續活在罪中。但對保羅來說,絕不能如此。如果我真的與他同死了,那舊的生活方式就已成過去。在馬可福音10:39,耶穌對雅各和約翰說:"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我的死將成爲你的死。"如果你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他的死將成爲你的死。
保羅在提摩太後書2:11說:"我們若與基督同死,就必與他同活。"他沒有說"你若相信耶穌爲你而死,就必與他同活"。他說的是"你若與他同死"。在腓立比書3:10,保羅說到"效法他的死",好叫他復活的大能彰顯在他的生命中。有多少基督徒在經歷中認識這一點?我們今天需要的是復活的基督徒,不是死去的基督徒。死去的基督徒能做什麼呢?
與基督同死意味着什麼?我分作三點:向世界死、向罪死、向肉體死。
第一,向世界死。加拉太書6:14:"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這就是保羅以十字架誇口的原因——不是因爲那是一條漂亮的金項鍊上的金十字架。許多基督徒想一手抓住世界,另一手抓住神。難怪他們不知道火是什麼。聖經中的"世界"不是指樹木和陽光——它指的是那個將神排斥在外的封閉的人爲體系。保羅擁有這個世界所能提供的一切:才智、卓越、學識、地位、聲望。他說:"我將這些都當作有損的,爲要得着基督。"當公義的日頭在你靈魂中升起,世界的榮光就從你眼前消退。這就是在世上的事上與基督同死的意思。
第二,向罪死。罪是如此誘人、如此有吸引力——這纔是真正的問題。我們這些曾經做過罪人的人都知道罪中之樂是真實的。偷來的餅是甜的;罪的快感是實在的。你無法靠自己的力量打贏與罪的爭戰。每一次我們靠自己的力量與罪搏鬥,我們都會失敗。只有當神的靈將基督的死像藥物一樣應用到我的生命中——當我將其領受進來,並全身心地投入其中——我才能脫離罪的捆綁。耶穌來要帶到世界中的那火,會燒盡我們生命中的罪,但只有當他的死成爲我經歷中的實際時纔會如此。
第三,向肉體死。保羅在羅馬書8:10說:"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你的身體永遠不會對你的屬靈進步有任何貢獻。肉體總是與聖靈相爭。除非你制服肉體,否則你永遠不會認識你生命中的屬靈之火。
今天有一代基督徒對與肉體爭戰知之甚少。我們鬆散、軟弱、缺乏紀律。兩個實際的建議:第一,學習禁食。今天很少有人談到禁食,然而耶穌自己實踐了禁食,早期教會每週禁食兩次。我見過一些基督徒在與罪的爭戰中毫無進展,直到他們開始禁食——然後他們開始得勝,而且只有從那時起才得勝。第二,通過規律的體育鍛煉來操練自己。跑步直到氣喘吁吁。制服你的身體,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9章所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注意我們走到哪裏了:我們從耶穌來要帶來的火開始,最後落實到日常生活的具體細節。福音就是這樣。除非你做了這些事——除非你藉着向世界、向罪、向肉體死而進入他的洗禮——否則你永遠經歷不到神聖的火。但當你走上這條路,神的火就會開始在你的靈魂中燃燒。讓我們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