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靈魂”。下同),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16:24-26)
這番教導是主耶穌第二次講起
今天我們要思考這段經文,其實主耶穌已經是第二次講述這番教導了。僅僅在幾章之內,主耶穌就兩次提及,可見這是主耶穌多麼看重的,也是門徒們多麼需要明白的。
這番教導第一次是出現在馬太福音10章37-39節: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揹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10章已經對門徒講過了這番教導,但門徒們並沒有明白,所以幾章之後,主耶穌又重申了一次。福音書不斷出現主耶穌這番教導,因為這教導對基督徒生命至關重要。
平行經文路加福音三次說“不能做我的門徒”
這番教導在路加福音也出現了,而且一共出現了三次,第一次是在路加福音9章23節,正是馬太福音16章這段經文的平行經文。既然馬太福音16章是第二次出現,所以我們也來看看路加福音第二次出現的經文:路加福音14章25-33節(距離第一次出現僅僅五章之遙)。我會重點講解這段經文,祈求主開導我們,好明白他的意思。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凡不揹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似乎主耶穌擔心門徒不知道這些要求、條件,即便他們願意、渴望做門徒,可是如果達不到這些要求、條件,也不能做門徒,所以主在此重複了兩次。他還進一步做了解釋,繼續看28-33節:
“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求和息的條款”,更準確的翻譯是“無條件投降”。主耶穌在33節第三次說“不能作我的門徒”。
耶穌教導我們要“愛”,現在卻教導我們要“恨”
坦白說,這段經文是塊絆腳石,讓人受不了。為什麼呢?一開始的“恨”(中文聖經將它翻譯為“愛我勝過愛”)字已經讓人難以下嚥了,“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這番話已經讓我們受不了了,很多基督徒都不好意思講,儘量加以稀釋,好避而不談。基督徒最大的困惑是:耶穌教導我們要愛人,愛鄰舍,甚至愛仇敵,可是旋即又說要恨父母。還是別看聖經了吧!太自相矛盾了。
這段話真讓我們難以下嚥,不知如何是好,最好的辦法是將“恨”的意思輕描淡寫地稀釋過去。很多解經書都是這樣解釋的:恨不是恨的意思,而是愛得少一點。結果“恨”成了愛的一種方式,只不過愛得少一點。從字義角度而言,這種解釋是牽強附會,但我們可以用這種方法避重就輕。
我們也可以舉創世記29章雅各的例子,雅各有兩個妻子,他愛拉結,恨利亞。可見雅各不是真的恨利亞,只是愛她少一點。於是,“恨”就成了愛的一種方式,這的確是新意。這種概念未必是詞典的定義,但也不無道理。
這段經文讓我們難以下嚥、難以傳講,我們但求傳福音時,不要有人刨根問底——“耶穌不是說應當愛仇敵,愛人如己嗎?為什麼在路加福音14章26節說要恨父母、妻子、兒女呢?耶穌這人是怎麼了?”這個問題問得好。
耶穌教導我們要計算代價,我們卻強調不用付代價
那些關心教義的人還會面對一個大難題。在28節,主耶穌立刻說要“先坐下算計花費”,可是傳道人不是說救恩是白白的、無條件的嗎?為什麼還要計算代價?白白的東西怎麼還要付代價呢?
不要模棱兩可,做個決定吧!得救是白白的,還是要付上一切呢?難怪這段經文如此讓人尷尬、難以下嚥。我們想方設法避而不談,或者避重就輕。質疑者窮追不捨:“神的恩典不是白白的嗎?永生是白白的!自始至終都白白的,可是主耶穌突然說要坐下計算代價,有什麼代價呢?傳道人說是白白的。”這是這段經文最棘手的兩大難題,如何解答呢?
那些無視主耶穌的話或者試圖避重就輕的人,他要付上永恆的代價。其他人的話,你可以避重就輕、顧左右而言它,但絕不可擅自篡改主耶穌的話。這些是關乎永生的話,我們必須認真對待。
如何解答這個問題呢?救恩是禮物?可是我們還得坐下計算這個禮物的代價?禮物應該是免費的,有什麼可計算的呢?難怪你要是讓今天的基督徒坐下來計算代價,他都不知道該怎麼計算。根本沒什麼可計算的,完全沒有什麼代價。他已經聽到耳熟能詳:救恩是白白的禮物,神賜給了你,你只要伸手接過來就行了。哪裏有代價?要是你給我一件禮物,然後說坐下來計算代價,那麼我真不知道你是什麼意思了,你是在送禮物,還是賣東西?如果是賣東西,我當然要花費;可是你給我一件禮物,怎麼還要代價呢?
“飯店”的比方
這就好比去一間豪華飯店用餐,你進去打算付錢,服務生說:“不用付錢,請坐。”你坐下來享用,不禁想:“為什麼賬單還沒來?我喫了一餐美味,卻分文未付。也許這家飯店在做慈善工作吧。”
用餐完畢,你除去餐巾,道一聲“非常感謝”,便走向門口。這時候有人過來攔住你說:“不好意思,先生,你還沒付賬。”
你說:“什麼?得付賬?不是你們付嗎?”
我們都知道,進入飯店是免費的,但喫完飯離開飯店時,就得付賬。基督教就好像這樣,進來是免費的,出去就得付賬了。結果我們進退兩難。教會標明“沒有任何代價,一切免費”,於是你走了進去,可是他們突然又說:“不介意給我們一些捐獻吧?”
有人來找我輔導的時候,我經常感受到他們有一種上當受騙之感。因為傳道人只說神的恩典是白白的,只要伸手接受就行了,只要舉手決志接受耶穌就行了。他也是真心地想:“不錯,永生是白白的禮物,誰會拒絕呢?你說‘只要舉手決志、籤個名、承認自己的罪’,沒問題!你派禮物給我,我當然樂意接受。可是突然你又說不是白白的。”
他覺得上當受騙了!傳道人告訴他做基督徒會有平安、喜樂等等,可是他走出去,被撒但打得暈頭轉向、鼻青臉腫。他說:“你說成為神的兒女是白白的,可是看看我的遭遇!為什麼你以前不告訴我?”
不計算代價,我們就不能做他的門徒
留意主耶穌根本不是這樣傳道的!你聽過他這樣傳道嗎?當然沒有。他說:要做我的門徒,就得坐下計算代價。而且他三次說:“若不這樣,就不能做我的門徒”。這真是直言相告,我也是在直言相告。
為什麼不付代價,就不能做他的門徒呢?可不可以隻字不提主耶穌這些重要教導,只講救恩是白白的“禮物”呢?這是負責任的態度嗎?難道我們乾脆隨大流,雖然讀了這段話,卻視而不見,輕描淡寫地一帶而過嗎?不行!必須正視這番話,因為也許我們對恩典的理解是錯誤的。我們傳講恩典是白白的禮物,可以無條件隨意派發給人。及至屬靈生命遭遇艱難、風暴,他們便手足無措,覺得基督徒生命行不通,大失所望。
強調恩典是白白的、沒有代價的,會引發兩個問題
① 流失率極高
基督徒生命當然行得通!伴著神改變的大能,基督徒生命就好像一顆炸彈,會震撼世界。但教會提出了這種教導,難怪就引發了兩大問題。一個就是,這種教會的流失率極高,因為他們無視主耶穌的教導。
前幾天跟一位弟兄談起在倫敦讀書時參加的一間教會,我們數一數走了的和剩下的人,剩下的屈指可數。當初那間教會經歷過一次復興,可是如今剩下的人寥寥無幾。而剩下的人當中,有的已經不再服侍主,只不過星期天還勉強來教會。幾年前那麼興旺的教會,現在卻門可羅雀。
我們在的那段時期,兩、三年內就有幾百人來教會,但剩下了多少呢?屈指可數!那些人在屬靈上都沒能存活下來。如果只是被打得鼻青臉腫,就算不錯了,但他們已經徹底被打倒,不再與主同行。
可見我們必須正視這個問題,問題就在於他們根本沒聽說過這段經文,這裏主耶穌三次強調說:不滿足這些條件的,不能做我的門徒。因為不滿足這些條件,就會經受傷亡。
② 完全缺乏能力、活力
第二個問題是,那些所謂留下來的、依然是基督徒的人,你可以感受到他們完全缺乏能力,無精打采,只不過在勉強支撐著。也許再過五年、十年,這些人也會走不下去了。他們根本沒有得勝的能力,沒有主耶穌在約翰福音7章所形容的活水江河般的生命。聖經所應許的活水江河般的生命是真實的,可是在我們身上卻幾滴都看不見,遑論江河了。
為什麼呢?正是因為我們無視主耶穌的這段教導。我們更在意堅持教義,堅持教導不完全正確的恩典概念。這種恩典教導只是講出了部分事實,這就更危險了。徹頭徹尾的謊言很容易被戳穿,但半真半假就危險了,因為的確有大量的真實成分,結果你就聽從了帶有真理的謊言。
主耶穌在此想教導我們什麼呢?
彼得雖然得到了有關耶穌的大啟示,之後卻跌倒了
彼得也跌倒了!之前剛剛有一次榮耀的屬靈經歷,當時主耶穌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彼得剛剛得到了這麼大的啟示,旋即就跌倒了。這就是主耶穌這番話的上下文。
主耶穌是在對彼得說:因為你還不明白我這番話,所以無法做我的門徒,你不只是現在跌倒,將來還要跌倒,你要三次不認我。你必須明白這番話,否則最終你會完全離棄我。
這些重要教導是彼得需要明白的,也是我們必須實行出來的。
耶穌這番“恨”的教導嚇著了我們
耶穌講解了愛,教導我們要愛仇敵、愛鄰舍如己,可是接著又要我們恨父母,這怎麼可能呢?如何理解呢?
我發現主耶穌的教導真奇妙,他真有智慧,往往一語驚人。不妨想一想,一個人聽了很多主耶穌的教導,他可能坐在那兒一邊聽,一邊打起了瞌睡。這些人聽了三天主耶穌的教導,在儘量消化、吸收,可是聽著聽著,突然聽見主耶穌說:“你要恨父母。”“什麼?我聽錯了嗎?這是他說的嗎?”聖經上白紙黑字,這正是主耶穌說的,我們如何理解呢?
登山寶訓是對愛的詮釋
回到登山寶訓,來明白一下主耶穌的整個教導。一言以蔽之,整個登山寶訓就是在解釋愛。心靈不貧乏,就不能愛。沒有憐憫,就不能愛。心不清潔,就不能愛。
主耶穌說:“為什麼你們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照我的話行呢?”你可能會問:“你叫我行什麼呢?”就是去愛!主耶穌是在說:“你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去愛,那麼到了那一天,我就要對你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主耶穌不會認你,因為惟有具備一種標記,他才會認你,這標記就是愛。你生命中要有愛,如果沒有愛,那麼你大可高唱自己靠恩典得救了,大可手捧最大號的聖經去教會,但到了那一天,主還是會對你說:你這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我不認識你,因為你沒有遵行我天父的旨意。
主耶穌說:“這是我的命令,不是一個建議,你別無選擇。如果你是我的門徒,那麼我命令你去愛。”所以如果我們稱他為“主”,卻違揹他的命令,那麼可見我們正是說謊話的,是假冒為善的。
耶穌整個教導所關注、所傳遞的就是神的愛,這愛大有能力,好像活水江河。所以我們需要明白神在世上的旨意。神的計劃是要把他的愛澆灌下來,這愛會改變人,融化鐵石心腸,潔淨內心的罪。一旦體驗、經歷到這種愛的大能,我們就會悔改。想必我們都看見了這種愛,如果還沒有經歷到,我希望至少我們的內心已經看見了。
登山寶訓教導我們去愛,為什麼又要我們“恨”呢?
可是,既然登山寶訓教導我們去愛,為什麼又說要恨呢?耶穌告訴我們要恨人,不但恨我們的親人,還要恨我們自己的生命。主耶穌是故意用了這麼強烈的字眼,有些解經書的作者也觀察到:主耶穌用的每一個字都有深意,我們不能稀釋它。最近看到一本相當好的路加福音原文釋經書,作者是馬歇爾(Marshall),他這樣寫道:“主耶穌刻意用了強烈的字眼,惟恐門徒沒能明白他之前說過的話。”
要是說“愛父母不能超過愛我”,我們還可以接受。“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這句話不錯,可是表達力度不夠。因為只要我們說——“好吧,我愛父母不超過愛主,我如何愛主就如何愛父母”,那麼就可以遵行這句話了。但這句話遠非如此!並非只是說愛別人不要超過愛主就行了,這裏說的是“恨”。
我想說的是,聖經對愛的理解非常深邃,遠遠超乎我們的理解,我們根本還沒有明白什麼是愛。神的愛極有能力,主耶穌談及愛的教導非常深邃,如果我們能夠明白神的愛是什麼意思,一切問題便都迎刃而解了,根本不會稀釋他的話。
接下來我試著解釋一下,希望可以清晰地解釋出來。我說過,有時候你可以看見一樣事,看得一清二楚,可是一旦將所看見的說出來,就有困難了,不知道如何解釋。
彼得的愛是人的愛,是狹隘、有限的
有一種愛是狹隘、有限的,這種愛跟神的愛恰恰相反。就看看馬太福音16章,思想一下,當彼得對主耶穌說“主啊,不可上十字架,萬不可如此!你不能死”,這難道不是愛嗎?彼得不是在表達愛嗎?他是在向主耶穌表達愛:我不希望你死,不希望你去受苦。這當然是愛,對吧?
彼得表達了愛,可是得到了什麼呢?並非這種回答——“彼得,我明白你愛我,可是我得跟你解釋一些事情。”我們覺得這種話就很通情達理。然而主耶穌看了看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
彼得會想:我愛你,換來了什麼呢?主啊,你不知道我愛你嗎?我不希望你死,不希望你受苦,可是你叫我‘撒但’?我再也不跟你說話了,咱們從此一刀兩斷!”換作是你,可能拂袖而去了。如果彼得一怒而去,也許我們覺得情有可原。試想如果你對主耶穌說“主啊,不要去受苦,不要死,你知道我多麼愛你,不忍見你受苦”,主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會如何?可能一下子就臉紅脖子粗。
這實在太讓人震驚了,為什麼呢?因為有一種愛是撒但的愛。你能叫這是愛嗎?想必你會覺得這是愛,但這種愛恰恰跟神的愛相反。弟兄姐妹,你們一定要明白,這種愛跟神的愛是恰恰相反的!它是窒息人、羈絆人的,攔腰斬斷了神的愛。你甚至都不能顧惜這種愛,因為它會攔阻、破壞神的愛。
人的愛是佔有式的,是羈絆人的,將人牢牢束縛住。似乎抹大拉的馬利亞對主耶穌的愛就是這種愛,耶穌從死裏復活後,她要抓住耶穌,耶穌說:不要摸我,不要有這種佔有式的愛,這種佔為己有的愛肯定不是神的愛。
留意主耶穌這番話:“撒但,退我後邊去吧!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可8:33)。這是好難的功課,是彼得需要學習的。這就好像動手術一樣,主耶穌拿起屬靈的刀,切入了彼得的心臟,好除去“自私的愛”的毒瘤。
人的愛是與神的愛相反、相敵的
不要以為人的愛和神的愛只是程度上的不同,其實兩者是相互敵對的。所以耶穌用了“撒但”一詞,即敵人的意思。人的愛成了神的愛的敵人,非常可怕。可是很多基督徒分不清這兩種愛,卻混為一談,以為“友情”只是低一級的“愛”,友情與愛只是程度上有些許不同而已。問題是,這裏根本不是在談論友情。
一旦我們專注愛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兒女,他們就成了我們的障礙,神的愛就不能從我們生命中湧流出來。如果我們的愛是狹隘的、有限的,又怎能成為活水江河呢?我們這種自私的愛堵住了神的愛,神不能透過我們工作!結果怎麼樣呢?你就慢慢萎縮、枯死了。這就是無法分辨這兩種愛的後果,神活潑、有能力的愛不能在你生命中運行。
你覺得專注地愛家人就等同於愛主嗎?很多基督徒以為然!難怪主耶穌要拿出手術刀,動一下屬靈的手術。動手術是可怕、痛楚的。很多人會說:“我想侍奉主,可是我得愛孩子,愛妻子,愛父母,難道主不希望我愛他們嗎?所以我不能侍奉主。”主耶穌此處是向我們表明,他不能接受這種理由。可是至少得容我回去埋葬父親吧?主耶穌回答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揚神國的道(路9:60)。憐憫的主怎能說出這種話來呢?
這正是我們無法理解的。我們還不明白,無私、寬廣的愛是沒有界限的。你把界線劃在了哪裏呢?就是圍繞著自己的家人——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兒女。你的愛是侷限在這個範圍內的,雖然偶爾還會關心外面的人,但這條分界線是經緯分明的。如此一來,神的愛就不能透過我們澆灌別人,管道已經堵塞了。
神的愛與人的本性相悖,所以人無法理解
想必大家很難明白,為什麼呢?因為神的愛與人的本性相悖。這不是人的愛,而是神的愛,我們無法理解神的思維。人的思想侷限於小圈子裏,都是圍繞著自己的利益轉!不妨看看基督徒的禱告:祝福我父母,祝福我兒女,祝福我的貓狗、汽車、房子……這也算是禱告?這就是我們對基督教的理解,所以我們才成了基督徒。
有人可能會問:“可是你早前不是問過我要不要祝福嗎?我想要祝福,願神祝福我父母,永遠祝福我。你剛剛說神會祝福我,為什麼現在又說我不該自私?”
答案就在馬太福音16章主耶穌對彼得說的這番話:你體貼人的意思,不體貼神的意思,你以人的愛來愛我,這會摧毀我的。這正是敵人做的工作,撒但一詞是敵人的意思。敵人做什麼呢?敵人有個目標,就是摧毀你。人的愛會摧毀你,而這正是彼得需要學習的。你必須徹底轉變過來,才能明白神的愛。神的愛是沒有界線、寬廣無邊的。
當主耶穌的母親、弟兄來找他,衆人說:你母親來了,弟兄也來了。主耶穌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你會想:“主耶穌怎能這樣說話?我接受不了!跟母親這樣說話,這太粗魯了!”坦白說,我們不喜歡這段話,覺得太讓人尷尬,不應該記在聖經裏。為什麼主耶穌要這樣說呢?因為他想教導我們:愛是沒有界限的。誰是我的弟兄姐妹?就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我看他們非常寶貴,甚至也許比家人更親。放眼世界,各方各民當中,到處都有我的家人、母親、弟兄姐妹。
然而你會這樣想嗎?恐怕不會,如果你會這樣想,那麼你就知道神的愛已經澆灌你了,你已經改變了,不再是屬血氣的人,而是個屬靈人。你能夠放眼看見周圍的人,說:這是我的弟兄姐妹,他們愛神,遵行神的旨意,所以他們是我的親人。
人的愛只侷限於愛自己的家人
你的孩子開口要一塊錢,你會遲疑嗎?不會的。“這是我的孩子,一塊錢拿去!”即使五塊錢,我們也不會猶豫。
妻子說:“我需要錢買家用。”
你問:“需要多少錢?”
“四十塊。”
“四十塊?好吧。”你不給她錢,就不能開飯了。可是一位姐妹來問:“我需要買些喫的,你能給我四十塊錢嗎?”
你便說:“你是誰?我們認識嗎?”
“我是教會的姐妹。”
“你沒有家人嗎?為什麼找我?”
你看,我們已經劃了一條線。環顧教會,看一看身邊的人,你能夠真心說——“哈利路亞,我寶貴的弟兄姐妹”嗎?恐怕你的反應是——“誰說這些是我的弟兄姐妹?”或許我們也願意禮貌性地用“弟兄姐妹”這些稱呼,總之可以寬泛地看別人為弟兄姐妹,可是你真的待他如同弟兄嗎?你內心真的接納他為弟兄嗎?不可能!你關心他的處境嗎?你自己已經有一大堆難處了,不禁說:“別來煩我了。”
可是如果你自己的弟兄姐妹有了難處,你就會在意。你的孩子有了難處,你更會在意。但如果別人有難處,你就會說:“管他呢!去找別人吧。你需要輔導?教會不是有牧師嗎?去跟他談吧。”
所以我們根本不認同這些人是弟兄姐妹,雖然禮貌性地稱呼每個人都是“弟兄”或者“姐妹”,卻是區別對待。神希望改變我們,這就是這段經文的要點。我們對愛的狹隘、自私的觀念必須徹底改變。
有一種愛給人的感受是恨
以上是在幫助大家明白什麼是愛,接下來要繼續深入分析。有一種愛可能表現出來的是恨。你可能會說:“什麼意思?聽來真匪夷所思、不合邏輯,愛竟然是恨?”
請聽我解釋。約翰福音3章16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神沒有緊抓住自己的獨生子,神如此愛世人,竟然將獨生子舍了出去。
如果你有十五個兒子,也許可以捨出去一個,那個兒子在戰場上犧牲了,你會想:“還好,我還有十四個兒子,至少我捨出了一個。”如果你只有一個兒子,你就會說:“不行,我非常愛國家、愛人民,可這是我的獨子,血濃於水啊。”
父親捨出兒子,就是恨兒子
父親捨出了兒子,你能明白這種愛嗎?真的明白嗎?神愛我們的時候,就是在恨他的兒子。“恨”是什麼意思呢?一定要明白這裏“恨”的意思。“恨”與感覺無關,主耶穌並不是在說——“你下次見到父母時,要湧出恨意來,這樣才能做我的門徒。你要瞪著父母,咬牙切齒。”
這裏說的“恨”與情感無關,主耶穌說你要恨惡自己的生命,你就會想:你一定是在教我自殺吧?好吧,我回去上吊了,恨自己就是自殺嘛。總之“恨”不是一種感覺,而是委身的行動。
想一想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苦的情形,他在十字架上掛了好幾個小時,痛苦不堪,舌頭腫脹(一般釘十字架的人都會這樣),雙手流血。他擔當了世人的罪。你豈不會也覺得——神怎能這樣待自己的兒子?因為父親不會這樣待兒子,神竟然如此恨自己的兒子,讓他經歷這一切痛苦!你不禁會說:我受不了。所以我說,有一種愛是恨——並非一種感受,而是付出、給予。這一點務要明白。
神因為愛我們,必須捨棄自己的兒子!
有一種愛必須用恨的方式來表達,儘管這種“恨”、“給出”讓你傷心欲絕,心如刀絞,正如先知對馬利亞所說的話:“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毀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裏的意念顯露出來;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路2:34-35)。馬利亞得站在那兒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兒子慢慢死在十字架上,心如刀絞。
馬利亞尚且心如刀絞,天父的感受可想而知了,難怪天昏地暗、山崩地裂。你能明白父親捨出兒子的痛苦嗎?我們捨出過兒女嗎?“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可15:34)為什麼呢?因為他愛兒子,就得捨棄兒子!為了愛世人,天父得捨棄自己的兒子,別無選擇!
我們拋下家人為的是侍奉主
我說有一種愛必須用恨才能表達,此處“恨”字,希伯來文是拋棄的意思,與感覺毫不相干,是轉身而去。轉身而去的時候,內心是傷痛的,也許是灑淚而別,但我們必須拋下他們。
要想讓神的愛透過我們湧流出來,我們就得付上代價!你得計算一下代價,看看是否承擔得起。主耶穌的話非常溫柔、體諒:朋友!我知道很困難,如果你做不到,就算了吧,乾脆不要開始了,因為你不能做我的門徒。不要開始了建樓,到頭來不能完工。不要選擇了開戰,到頭來舉手投降,那你為什麼還要打仗呢?誰都不願打敗仗,而是要打勝仗。如果到頭來要舉手投降,那麼乾脆就不要打了。如果立了地基卻完不了工,那麼乾脆就不要蓋了。
主耶穌不能降低要求,為使我們能成為神愛的管道
主耶穌非常體諒我們,但他無法降低條件。為什麼呢?希望現在你能夠明白了,因為你、我是被召成為神的愛的管道,將神的愛澆灌世界。這就是約翰福音7章38-39節所說的:“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這是神呼召我們的使命,不僅得到活水,而且成為活水泉源。這就是做門徒的意義。我們的狹隘、自私攔阻了神的愛從我們生命中流出,要想成為活水泉源,就必須除去一切攔阻。
做門徒並非為了自己得救、得福,我們得福是為了成為別人的祝福,我們得到生命之水,是為了成為祝福別人的生命泉源。一個只為自己活,只想著自己得救、上天堂的基督徒,他還不明白主耶穌的教導,不明白做基督徒的意義。信奉基督教不是為了上天堂,而是成為祝福別人的生命泉源。神在尋找祝福的渠道,他賜給你生命之水,充滿你的生命,好讓這生命水能從你身上湧流出來!
要想流出神的愛,就必須除去一切阻礙
所以有一種愛包括了恨。為了達到做門徒的條件,為了讓神的愛暢通無阻地從我這個小泉源身上湧流出來,我就必須除去一切阻礙,必須毫無底線,不可說——這是我的愛的底線,我只願愛父母,所以不能侍奉神。
請你親自判斷一下我說的是不是主耶穌這番話的意思,如果不對,那你就不要聽,不過請你告訴我耶穌這番話是什麼意思。
到了必要的時候,我們必須含淚告別父母,甚至告別妻子、兒女。我們會對他們說:願神祝福你們,我會愛你們到底,但我的愛不能侷限在這裏,不能停在你們這裏,愛必須一無遮攔地湧流出去。
捨棄人的愛才會有全新、深厚的愛
更奇妙的是,神因為愛世人而捨出了自己的兒子,自此以後,天父和耶穌的愛越發深厚了。你能理解嗎?也許可以這樣說:主耶穌復活升到天父右邊,父子相見的時候,那會是全新的、深厚的愛!拋棄之後,換來的是一個全新的愛!
這是我的經歷,透過這樣地恨父母,拒絕、拋棄父母,我卻愈發深愛他們了。你們能明白嗎?我起初投身侍奉主的時候,家人強烈反對,憤怒不已。我拋棄了他們,正是聖經所說的“恨”他們。然而若不是拋棄、恨他們,恐怕他們不會認識主。換言之,透過這種拋棄、失去父母的痛楚,我是得到了他們。失喪生命的,要得著生命;失喪父母的,也要得著父母。失喪了兒子,天父以更深、更新的方式得回了兒子。種子撒在地裏,你覺得失去了,但正是透過失去種子,恰恰得回了百倍。
母親覺得我棄她不顧,所以她也不願理我了。但多年後,她流著淚,跟我一起跪下,來到主面前。那一刻我才意識到,她已經明白,我拒絕她的那一舉動,其實是生出了對她更深的愛。恰恰是透過那次拒絕,我的目標不只是要她得到祝福,而且範圍更加廣遠,是要讓她從反饋迴流的愛浪中得到祝福。換言之,當神的愛從你身上廣遠流出的時候,你會發現,你的愛就變得越來越純潔、深厚了。而你用這種愛去愛父母,當時他們可能以為你拋棄、恨惡他們,但到了時候,他們就會發現這種愛更加深厚、有能力,是他們從未經歷過的。
母親開始意識到,雖然我拒絕了她,但取而代之的卻是一種對她全新的愛:不再是自私、佔有的愛,而是神捨己的愛。我在拋棄、告別母親的時候,對她說:“我必須離開你,可是我要告訴你,而且要向你保證:我有一碗飯,你就有一碗飯;我有一塊錢,你就有一塊錢;我有衣穿,你就有衣穿。”
現在我是以神捨己的愛去愛母親。自那以後,母親開始意識到,我在以一種全新的愛來愛她,雖然當時她覺得被拒絕了。我是斬斷了人的愛,現在以神的愛來愛她。這種愛不會侷限於愛她。這種愛大有能力,不但涵蓋了她,甚至衝破了一切以前的藩籬,流向衆人,真奇妙。所以母親跟我跪下來的那一天,潸然淚下。
感謝神,他給了我勇氣按照聖經的意思去恨母親,拋棄母親,為的是得到母親。
你所抓住的將會失去;為主捨去的,才會永遠得著
你想保守什麼,就會失去;甘心捨去的,就會得到。這就是主耶穌在馬太福音16章所說的話,你能明白其中玄機嗎?因為神會給回你。正如亞伯拉罕,神說“把你兒子給我”,他便拔刀要殺兒子。他恨自己的兒子,要殺了他!而神又給回了他。整件事表明了這句話:捨去的,就會得著;緊抓住的,就會失去。
如果亞伯拉罕不願獻上自己的兒子,那麼他就沒有兒子可獻了。他沒有獻上的,就會失去,神會拿走他的兒子,一切應許也就會化為泡影,因為他不順服。但亞伯拉罕願意獻上自己的獨生子,雖然他不明白神會如何成就他的應許,但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裏復活”(來11:19),所以毫不猶豫的拔出刀來。
恨惡自己的生命——屬靈的愛的體現
沒有人能夠明白亞伯拉罕的心路歷程。屬靈的愛必須以這種方式(捨棄的方式)體現出來。你必須拋棄屬肉體的愛,才能得到屬靈的愛。簡單來說,必須拋棄這種自私的愛,才能夠像神那樣去愛。難怪接下來主耶穌又進一步要求我們必須恨惡自己的生命。為什麼呢?因為如果我們不恨惡自己,就會專注地愛自己,神的愛不能從我們身上湧流出來。除非是恨惡自己的生命,說:我決心跟這生命——無論是工作、前途等等,一刀兩斷了!這樣神的愛才能從我們身上湧流出來。
“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12:11),難怪他們得到了永生!啟示錄說,他們得到了生命冠冕,因為不愛惜自己的生命。倘若他們愛惜自己的生命,就得不到冠冕了。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就會失去生命;失去生命,就得到了生命。
必須學習以神的愛去愛人
希望你能夠開始明白這個真理的深度和寶貴。靠神的恩典,我看得一清二楚,可是真不知道如何能夠講清楚。但願神能夠讓我們明白主耶穌這番話的意思。惟有除去生命中所有藩籬,除去這種侷限的愛(因為它攔阻你流出神的大能和愛),才能做主耶穌的門徒。主耶穌沒打算招一羣一心專顧自己的門徒。很多基督徒只是專顧自己,卻還振振有詞地說:好基督徒應該先關注自己的需要。
必須學習以神的愛(不是人的愛)去愛人、愛父母。人的愛會害死父母,限制、桎梏住他們。神的愛是向外的,能改變人的,你必須以這種愛去愛他們。終有一天,你會看見這種愛在他們生命中所產生的果效。
我見到了神在母親生命中的工作,那時候我拒絕了人的愛,決志以神的愛去愛父母,這愛是超越的、沒有藩籬的,不侷限於愛父母,但也涵蓋了他們。除非你明白主耶穌的教導,並且付諸行動,捨出自己,以神的愛去愛人,成為神的愛的管道,否則不能做主的門徒。並非主耶穌不願接納你,而是你根本做不了門徒,不能成為神的愛的管道,不能成就神在你生命中的旨意。你開始了蓋樓,最終卻坍塌了;你前去打仗,結果投降了,正如很多基督徒都半途而廢。
惟有靠神的恩典,才能以神的愛去愛人
最後我們要再看一點。這段經文內涵太豐富了,現在不能全部看完,因為我想重點講解一箇中心原則:人的愛跟神的愛是相反的。人的愛跟神的愛並非相輔相承,而是敵對、相反的!所以,用神的愛去愛人,就是在做悖逆人本性的事。
正因如此,我們需要神的恩典。我們根本做不到,惟有依賴神的恩典來改變我們。這就是主耶穌所傳講的恩典,這是讓我們能夠行出來的恩典。恩典並非白白的禮物,可以揣在兜裏,隨意處理。錯了!根據聖經的教導,恩典是神賜下的能力,讓你做到你憑自己的力量根本做不到的事情。
我不能恨父母,根本做不到!我只懂得如何以人的自私方式愛父母、愛兒女。我只懂得這種愛,怎能以神的博愛去愛人呢?根本做不到!這正是恩典的可貴,讓這一切成為可能。這就是神的能力!神的靈是神賜下的恩典,進入我們生命,讓我們能夠做到本來我們做不到的事。這是救贖、改變的恩典,救贖我們脫離自我的捆綁、罪的捆綁。這是榮耀的恩典。神的恩典臨到,粉碎自私的枷鎖,除去罪的能力,讓我們能夠做到我們自己根本做不到的事。
我們是神恩典的管道
在腓立比書4章13節,保羅說他“凡事都能做”,怎樣做呢?“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神的恩典足夠有餘,讓我凡事都能做。
福音要麼好神奇,要麼就不值一提。之所以神奇,因為這是神的大能,神恩典的大能在我們生命中運行。這恩典真奇妙,衆人見到你會說:“現在我明白什麼是基督徒了,沒有人靠自己能做這些事情,但現在我看見了神的大能在他生命中彰顯了出來,他能夠這樣愛人,能夠靠神的大能行事!”
這就是恩典,並且是恩上加恩!他會根據你的需要給你更多的恩典。你需要更多幫助嗎?他就會賜你更多恩典。你只需做的是,不容許自私妨礙神恩典的工作。這樣,你就成了他恩典的管道。你並非單單接受恩典,而是恩典從你生命中湧流出來,好像光、鹽,所到之處,就會帶來改變。
我祈求神,讓你能夠看見神救贖、改變的恩典是何等美好。這段經文內容非常豐富,但我們今天就到此為止了。希望你們能夠清楚這個重要原則,如果還不清楚,就繼續思想,直到豁然開朗。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