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是活的,還是死的?
你會不會覺得這樣問很奇怪?想一想主對撒狄教會說的話:“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啟3:1)。顯然他們自以為是活的,甚至有活著的名聲;但主必須告知他們在屬靈上是死的,一無是處。向世界活並且追求世上的事,屬靈上就是死的;反之,向神活就是向世上的事死。要麼向世界死,要麼向神死,這是我們要做的最重要的選擇。妥協只會後患無窮。
很多基督徒軟弱無力,有的軟弱到一個地步,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死是活。你要問的是:“我真的向罪死了嗎?受洗時應該與基督同死了,可是之後的行為表明我還沒死,也許只是部分死。”沒徹底死的人就是沒死。而你沒死,怎能有基督裏的新生命呢?沒有向舊生命方式死,又如何能在實際生活中委身給神呢?有的基督徒聲稱完全委身給神了,可是自己又不大確定到底有沒有委身,每當犯了罪,便又困惑不安:我真的得救了嗎?
有的基督徒就這樣信了幾十年,最後才發現自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舊人從未死,也從未完全委身給神,所以一直都不確定自己是不是神的兒女。惟有聖靈才能給我們確據,讓我們知道我們屬於神,是神的兒女(羅8:16)。結果他們的生命沒有安全感,沒有屬靈活力。
2. 全職服侍神的人也有可能部分“告別”
“部分”可以是“全部”的敵人。即是說,你可能某方面委身了,便以為這就代表了完全委身。這種假設大錯特錯!尤其是那些即將或者已經全職服侍神的人,千萬不要犯這種錯誤。我這樣說是什麼意思呢?一個人可能辭了職去服侍神,以為這就是完全委身的體現。無可否認,他所做的是一種委身,但是不是完全委身呢?放棄工作或事業的確是一大進步;可是並沒有放棄以往的頑梗不化、暴躁脾氣、自我中心,依然自私卑劣,那麼放棄職業又有什麼用呢?
事業對於人生而言的確非常重要,但也只是人生的一部分而已。人生最重要的是什麼呢?無疑是自我、自己,凡事都以自己為中心。關鍵是有沒有放棄那些真正影響我們跟神之間關係的事物呢?所以我說:“部分”可以是“全部”的敵人。沒有放棄這最重要的“自己”,則辭職不代表拋棄一切,因為還沒有割捨舊觀念,停止為自己謀利。結果我們帶著自我中心的舊觀念投入了主的工作,後果可想而知: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教會。
很多人做基督徒甚至參加全職服侍是另有所圖。坦白說,很多人是在尋求世俗工作無法給予的那種內心深處的滿足感。他們看得不錯,服侍神確實能夠給你滿足感。當你全心服侍神,見到人歸向神,生命被改變,神的話改變了人心,你便得到極大的滿足。而世俗工作除了金錢的回報外,無法給你這種滿足。危險就在這裏了,可能你投入主的工作是要尋求內心滿足。這當然無可厚非,不能說參與主的工作就不可以有喜樂和滿足。參與主的工作卻沒有拋棄舊心態,凡事都為了自我滿足,那麼你的生命還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你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取悅自己,並非討主喜悅。結果有些傳道人行事為人與聖經標準相差甚遠,令人震驚、厭惡。可能你也親眼目睹過。
最近我結識了一位美國新澤西一間華人教會的牧師。他是生物化學博士,曾擔任生物化學研究員,卻放棄了職業去服侍主。他跟我講起參加過的一次牧師會議,見識到了傷心的一幕。那時他才服侍主一年,很多牧師和傳道人的舉止讓他目瞪口呆,而這是教外人和普通信徒看不到的。有些牧師和傳道人說話毫不客氣,粗暴無禮,固執己見,態度極其傲慢。他終於忍無可忍,站起來說:“今天與你們為伍讓我感到羞愧,你們的行為羞辱了福音。”
3. 沒有拋棄舊人的委身
為什麼一些全職基督徒工人竟如此行事呢?原因很簡單:他們的確放棄職業而委身了,但沒有告別舊思想觀念,沒有捨棄舊人或者“自我”,而是帶著這一切去服侍,必定會羞辱甚至毀壞教會。
同樣,我們受洗時可能決定委身給神:“神啊,我將生命交在你手中,現在我屬於你了。”可是我們也將舊習性舉止以及挑剔態度帶進了基督徒生命,帶進了教會。我們帶著這一切舊東西進入了“新生命”,有些基督徒就成了新舊結合的矛盾體!難怪乎他們會懷疑自己是死是活了。
你知道自己是死是活嗎?能否誠實地說“此刻我是活的,靠神的恩典我確信自己是活的,不是死的”?抑或你只得承認,不知道自己是死是活?做出委身的人怎麼可能不知道自己是否委身了呢?受了洗並且與基督同死的人,怎麼可能不知道自己是死是活呢?死人不知道自己死了,這不足為怪,因為死人什麼都不知道了;但活人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活人,那就真有問題了!
4. 死是瞬間的,還是一個過程?
這就引發了其它重要問題:成聖是立即達到的,還是一個過程?基督徒的生命是一個逐漸死亡的過程,還是一個持續成長的過程?或許兩方面都有,一半時間死、一半時間活?或許是“死也是活、活也是死”的悖論?整件事似乎太深奧,真是匪夷所思!
又或許是循序漸進,逐漸委身去死?照此邏輯,基督徒生命成了死亡之旅。我們掌握正確的圖畫了嗎?畢竟我們不是完全無罪,似乎向罪死應該是逐漸地,一直貫穿整個基督徒生命。但我們又隱隱覺得有些不妥,因為主明明說過:“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可是現實生活中我們體驗更多的是豐盛的死!
5. 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解答這些問題必須回到最終的權威:主耶穌的話。可能你會問:主哪裏教導過這些事情呢?至少有好幾處經文,先看路加福音14章33節:“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以下是上下文:
25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26“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27凡不揹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28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29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30‘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31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32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33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5-33)
昂貴恩典對比廉價恩典
主這番話態度決絕,真讓人不舒服。他的要求不但高,還絕對、完全、不留餘地。我們必須告別一切所有的,必須正視“一切所有”四字。聖經反覆強調“一切”,讓人如坐鍼氈。神的救恩確實是恩典,但很少人意識到:接受這恩典,就要付上一切所有的。要想得到這顆重價珠子,必須拋棄一切(參看太13:46)。聖經的恩典非常昂貴,是重價的恩典。
很多教會傳講的是廉價恩典,不用付任何代價,便宜到一個地步,連商家年底清倉大甩賣都相形見絀。廉價恩典不符合耶穌的教導。他說“你們無論什麼人”,可見所有人都概莫能外。主這番話不只是對使徒或“精英”基督徒說的,更是對那些與他“同行”的“極多的人”說的(路14:25)。他對這羣人說出了這番話:“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33)
要麼認真接受耶穌的話,要麼乾脆拋諸腦後。你若打算妥協,做個適可而止的溫和基督徒,不做凡事總是強調“一切”的極端基督徒,那麼你永遠都不曉得真正基督徒到底是什麼樣子,也經歷不到主所說的豐盛生命。不但如此,日後你會付上更沉重的代價。這代價就是:你會發現你的生命非但經歷不到耶穌所說的豐盛生命,反而是死而又死,永無生氣。不聽主耶穌的話就是死;藐視他的話,屬靈生命只會屢屢失敗、步步受挫,最終死亡。遵從主耶穌的話,就會親身體驗到這句話:“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
你若採取折中,或者掩耳不聽主耶穌“太激進”的話,或者認為跟從耶穌的呼召,接受代價昂貴的救恩(相對廉價救恩而言)就是太極端了,那麼你的基督徒生命只會是屬靈上無能力、無喜樂、無意義。既然毫無喜樂、毫無意義,何不趁早去享受世界?至少現在可以隨心所欲。何苦做個不快樂的“基督徒”,審判那天還要受痛苦?
如此看來,世人豈不更聰明嗎?他們說:“我們喫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賽22:13,林前15:32)。既然到頭來就是死和受審判,不如現在盡情享受。雖然只有幾十年時間,但至少享受了片時;然後再面對永遠的刑罰。這樣總好過今生來世都落魄:現在痛苦,來世也悲慘。
我們太容易犯糊塗,這方面今世之子比那些自稱是光明之子的更聰明(路16:8)。很遺憾,正是天國之子被趕了出來,因為他們不信從、不順服(參看太8:12)。還有人在問:“為什麼我們經歷不到耶穌所說的豐盛生命呢?”原因很簡單:我們沒有遵行他的教導。耶穌從未教導過廉價福音,相信這種福音的絕不可能有豐盛生命。
6.“撇下一切”不僅僅是撇下物質財富
“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33)。首先要強調的是,“撇下一切”並非侷限於物質財富。我們往往以為這是在說世上積蓄的所有錢財、產業,其實上下文不是在談物質財富。“一切所有的”當然包括了物質財富,但並非僅此而已。保羅說:你可能放棄了一切,甚至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真愛(林前13:3),因為還是以自我為中心,不是以神為中心。
務要明白,放棄物質財富可以成為替代品,結果保留住了更貴重的產業:根深蒂固的以自我為中心的舊人及舊生命方式。“自己”、“我”才是我們的最愛。所以必須強調:主耶穌這番教導其實主要不是在談物質財富。家人也是我們的至親最愛,遠比房屋、田地更寶貴。但路加福音14章說,家人要是阻礙我們跟從耶穌,我們就必須“恨”他們。“揹著自己十字架”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最終甚至要捨棄自己的生命!
如果你沒什麼物質財富可捨棄的,就更要小心。窮人放棄財產不難。你只有一百塊錢,當然可以很輕鬆地“撇下一切所有的”。同樣,你的工作不太稱心如意,那麼放棄工作也易如反掌。也許你討厭老闆,討厭緊盯著你的競爭對手,討厭那帶給你致癌危險的煙鬼同事。放棄工作?哈利路亞,沒問題!放棄一百塊?也沒問題,太簡單了!
於是我們帶著“自我”進了教會,自高自大、吹毛求疵。但我們愚弄不了神,聖經稱這位神是“獨一全智的”(羅16:27),他才有大智大慧,看問題一針見血,不會只看你的表面行動,如放棄工作、錢財。即便我們自以為工作寶貴,難道神會看重它嗎?恐怕一文不值。神真正看重的是內心、內人,其實就是我們的全人。
你可以放棄工作和財產,整個人(內心、自我)卻沒有完全降服於神。其實這種例子屢見不鮮。腓立比書2章19-21節保羅痛心疾首,同工中除了提摩太,沒有人真正關心弟兄姐妹。這些是什麼樣的同工呢?有的人確實放棄了物質財富跟從主,卻依然自我中心,將舊生命、自我中心帶進了新生命,結果外表是“新的”,裏面毫無改變。
問題的根源是什麼呢?我們都自以為完全委身了,這就是問題所在。妻子告訴我:她放棄護士工作不難,放棄物質財富也不難,反正沒什麼財產;真正困難的是放棄自我中心的舊生命。
是生命,不只是財產
請看清耶穌的話:凡喪掉“生命”的(不只是“財產”),必得著生命(太16:25)。凡保留自己生命的,即便放棄了一切財產,也必喪掉生命。主真有大智大慧,洞若觀火,我們休想跟他耍花招。
要想經歷到基督裏的豐盛生命,不要以為願意放棄工作和財產就行了,關鍵是要放棄自己。從現在起我們完全為神而活,為別人而活。自己的需要不再重要,最重要的就是神的完美旨意和他人的需要。做不到這一點,就經歷不到得勝的基督徒生命,最終只能空有一個美好理想,就像天文學家用望遠鏡看星星,嘖嘖讚歎,卻可望不可及。很多人看主的教導就好像海市蜃樓,不現實。我們慶幸自己是很實際的基督徒,結果聖靈充滿的豐盛生命成了空談。
為了得著基督,丟棄萬事?
保羅說“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3:8);又說我們也應當“存這樣的心”(腓3:15),並且要一同效法他(腓3:17)。我們有這樣的心嗎?這“得著基督”的目標激勵了保羅,也激勵了我們嗎?
為什麼要得著基督呢?使徒看見,在基督裏才找得到一切有永恆價值的東西,得著基督就得著了一切。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裏面”(西2:9);“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裏面藏著”(西2:3);“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3:4)。最後這句話涵蓋了一切,包括救恩。而救恩就是重生、成聖、得榮耀。
“得著基督”也意味著得救。例如提摩太後書2章10節,保羅說“得著那在基督耶穌裏的救恩”。哥林多前書1章30節,保羅說“神又使他(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救贖”。在基督裏才能得著救恩和救贖。不“得著基督”,怎能得著這一切呢?如果保羅不丟棄萬事就能“得著基督”,享受豐盛的生命,為什麼他要丟棄萬事呢?豈不成了大傻瓜?完全是多此一舉,畫蛇添足!但最終誰才是傻瓜呢?是我們還是使徒呢?
保羅的生命及教導是在遵行主的教導
顯而易見,腓立比書3章使徒保羅的言行正是在實踐路加福音14章主的教導!為什麼我們選擇性地引用保羅的救恩教導,合口味的就要、不合口味的就不要,卻仍以為能得救呢?這樣做豈不是在自欺嗎?我們以為不必像保羅那樣“丟棄萬事”,或許只要丟棄一點點,就可以得著基督。
保羅既放棄了一切,又教導因信得救,足見他認為二者並不矛盾。那些接受了廉價恩典、只有廉價信心的人,才覺得有矛盾。在保羅心目中,“信心”就是實實在在地委身給神,並非只是頭腦上贊同。
不妨再問一個問題:一個人若不是絕對信靠基督,會願意放棄一切包括放棄自己去得著基督嗎?答案一目瞭然。沒有這種信心的人,決不會走出這一步。惟有相信基督的人,才能夠這樣做。放棄一切去得著基督,這正是真信心的明證。這才是保羅言傳身教的信心,也是耶穌希望那些蒙召的人所具備的信心。
7.“撇下”就是說再見
“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33)。“撇下”,希臘原文是apotassō。它是個常見字,意思是“說再見、離開”,也有“拋棄、放棄”之意。例如使徒行傳18章21節出現了這個字,保羅對以弗所教會說再見,然後乘船去凱撒利亞,奔赴耶路撒冷。新約出現這個字都是離開、告別之意(可6:46,路9:61,徒18:18,林後2:13)。所以耶穌這句話直譯過來就是: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對你一切所有的說再見,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再見”是道別的話。你穿衣開門,準備走了,才說再見。而且從上下文可見,這樣做並非因為草率或者衝動,而是經過了深思熟慮。正如蓋樓前算計花費,打仗前酌量兵力,知道一旦付諸行動,就沒有退路了(路14:28-32)。這是最終的訣別,是永別。
出埃及記做出了最好的詮釋。很多人不明白舊約有什麼用,保羅說舊約是我們的警戒(林前10:11),指明那些不遵行聖經教導或者自以為可以降低標準的人會有什麼結果。
“出埃及”就意味著要離開。那一天雅偉神終於召以色列人離開了:“你要撇下一切,與埃及永別,跟從我,離開埃及。” 離開埃及顯然帶不走房子,也不可能帶上祖傳餐桌長途跋涉。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必須告別自己的小菜園,告別所看重的一切,甚至拋下一袋袋洋蔥、大蒜這些他們在曠野中還念念不忘的家常菜(民11:5)。以色列人必須拋下這一切,說再見。
主耶穌也是如此呼籲我們要告別一切所有的。“告別”是行動,意味著離開。最近有一位弟兄與同事道別,因為他辭了職,將要離開公司。所以告別意味著離開,是一個行動。主耶穌是在說:除非告別你一切所有的,就像以色列人出埃及那樣,否則不能成為他的門徒。
以色列人當然也會帶上一些東西上路,比如要穿上衣服,還要帶上帳篷、水瓶、器皿等曠野生活必需品。當耶穌說要放下一切財物,並不是要我們露宿街頭,惹衆人嫌。只是想到物質財富,就會落入這種錯謬。以色列人是在告別埃及的舊生命方式,離開受法老奴役的生活,這代表了受罪束縛的舊生命。他們必須摒棄這一切,離開埃及。
8. 告別意味著死
新約用到“出”(exodos)字有兩個含義:一是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二是死。二者的關聯顯而易見,因為我們往往覺得死就是離開。比如希伯來書11章22節談到以色列人離開埃及;路加福音9章31節談到主耶穌的死(中文聖經譯作“去世”);還有彼得後書1章15節談到基督徒的死,特別是彼得的死。
當中的屬靈意義是:離開埃及代表了向世界死。保羅將這一點跟我們受洗歸入基督聯繫了起來,他說以色列民出埃及、過紅海是受洗歸了摩西(林前10:2)。離開埃及後,神才跟他們立約。同樣,我們必須離開舊生命,才能進入新約。
摩西是神指定的舊約律法的代表,正如耶穌是新約的代表。律法是神在西奈山上賜下的,但新舊約都稱之為“摩西的律法”,因為摩西是律法的首席代表,是律法的頒佈者和發言人。所以受洗歸入摩西就是受洗歸入舊約。
從哥林多前書10章2節可見,“離開”與受洗息息相關。而“離開”也代表了死,所以死與受洗也息息相關(羅6:3-4)。
哥林多前書10章3-4節保羅這番話進一步指出了相似之處:以色列人喫了一樣的靈食(嗎哪,參看約6:51),喝了一樣的靈水,因為所喝的是出於那屬靈磐石基督。顯然這是暗指聖餐。留意次序:首先是受洗,然後是聖餐。保羅接著說,這些事寫在經上正是我們的警戒(林前10:11)。以色列人離開埃及進入舊約,開始了神掌管下的新生命;同樣,我們離開舊生命,受洗歸入基督,進入基督裏的新生命。
我們放下一切了嗎?
以色列人出埃及是告別了一切,問題是我們真的告別世界、告別舊生命了嗎?如果沒有,那麼我們還不如以色列人。很遺憾,大部分基督徒其實還沒有達到舊約標準,更何談新約了。以色列人義無反顧地離開了在埃及的舊生命,過了紅海。我們成為基督徒時做到了這一步嗎?我們到底放下了什麼呢?以色列人放下了大部分他們所看重、所珍愛的,但大多基督徒也許什麼都沒放下。
難怪大部分基督徒還不如舊約人物滿有屬靈能力和活力,更遑論活出新約標準了。新約說,真正的基督徒比舊約最後一位偉大的神僕施洗約翰都大(太11:11)。這番話難道只是一種理想?基督徒什麼都沒有丟棄,更沒有丟棄自我。
再加上有很多傳道人不厭其煩地堅稱救恩是免費恩典,不必付任何代價,不必丟棄一切,這樣就可以把耶穌的教導當作耳邊風了。耶穌的教導有什麼用呢?耶穌是在對誰說話呢?大概不是在對我們說!然而,這羣不聽從耶穌的人又膽敢稱他為“主”!耶穌斥責道:“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路6:46)
衆多基督徒聽從了廉價恩典的教導。主張廉價恩典的傳道人還說:做門徒是“精英”基督徒追求的更高層次,我們這種“平信徒”不必做門徒。這不是聖經教導,這是假教導。新約每個基督徒都是門徒,這是基督徒的另一個稱呼。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開始的(徒11:26)。門徒並非高級基督徒,歪曲聖經是可憎的。
每個以色列人都要離開埃及,不只是神的“精英”僕人摩西。人人都得動身離開。那些土階茅屋對我們來說不值一錢,但在以色列人眼中卻是敝帚千金,因為那是他們出生和成長的家園,桌椅碗碟都是家珍。以色列人告別了這一切帶不走的東西,很多人最後望一眼自己的家時,一定哭了:“花園雖小,卻是我的寶貝!” 於是他們離開了。
除了衣物以及旅途必備的個人用品外,以色列人拋棄了一切,所有的都放下了。請問你放下了什麼呢?恐怕大多數基督徒最誠實的回答是:什麼都沒有放下。其餘的也許放下了一點點。我們還詫異為什麼經歷不到豐盛的基督徒生命。很多人根本沒有生命,何談豐盛的生命。
9. 神在曠野與他的子民同在
神要是與你同在,那麼曠野就是一座樂園。很多人認為以色列民在曠野顛沛流離,我不這樣看。曠野可能環境惡劣,但若神與你同在,那就是仙境。眼見紅海的水被分開,以色列民下海走乾地,這種經歷可怕嗎?他們經歷到了神的奇妙拯救!沒有水喝?神讓磐石出水;沒有食物喫?神降下嗎哪!曠野的夜晚有火柱,白日有云柱(出13:21),這就是眼見為實的神同在的確據。
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白日是雲柱,夜晚卻成了火柱?白天也看得見火,何不從早到晚都是火柱?而晚上是睡覺時間,不需要火光,為什麼晚上有火呢?
不妨想一想,如果這朵煙雲並不像一根垂直柱子,而是蘑菇形狀(好像核爆炸生成的蘑菇雲),就可以為神的子民遮蔭,免受沙漠的烈日暴曬!而到了沙漠冰冷的夜晚,火柱又可以取暖。這未必是想象出來的,比如詩篇121篇5-6節:
5保護你的是雅偉,雅偉在你右邊蔭庇(或保護)你。6白日,太陽必不傷你;夜間,月亮必不害你。
還有以賽亞書4章5-6節奇妙的應許,這兩節經文就是以曠野事件為背景的:
5雅偉也必在錫安全山,並各會衆以上,使白日有煙雲,黑夜有火焰的光,因為在全榮耀之上必有遮蔽。6必有亭子,白日可以得蔭避暑,也可以作為藏身之處,躲避狂風暴雨。
以賽亞書49章10節的預言也反映了曠野的經歷:
不飢不渴,炎熱和烈日必不傷害他們,因為憐恤他們的,必引導他們,領他們到水泉旁邊。
神在曠野中用火柱和雲柱引導以色列人(申1:33)。而啟示錄又提到了這個應許:
16他們不再飢、不再渴,日頭和炎熱也必不傷害他們,17因為寶座中的羔羊必牧養他們,領他們到生命水的泉源,神也必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啟7:16-17)
在曠野與神同行多美妙!沒有神,曠野當然是不毛之地;然而神若與我們同在,曠野就是屬靈的伊甸園,神在園中與亞當、夏娃一起散步,聊天(創3:8以下)。
在曠野出了什麼問題?
問題很快就暴露了出來:以色列民拋棄了家園財產,卻帶上了舊性情、舊心態以及自我中心,結果毀了與神同行的美妙之旅。原本是一趟短途旅程,即使一大羣人慢慢走,甚至繞著西奈半島走一圈,不到一年便可抵達。但他們帶上了舊心態,結果曠野成了人間地獄。
我們是不是也帶著舊性情做了基督徒呢?我們聲稱離開了埃及,問題是現在我們的基督徒生命是什麼狀態呢?是不毛之地,還是豐盛的生命?置身於世界的曠野中,我們有沒有經歷到神的同在,彷彿生活在伊甸園?我們經歷到他同在的標記雲柱和火柱了嗎?
神何等看顧他的子民!敵人來犯,神保護他的子民,讓他們得勝。口渴了,神又賜下甘泉。但他們必須學習等候神,因為神偶爾會考驗一下他們,好堅固他們的信心。
面對神的考驗,我們是不是也屢屢失敗?是不是只要踩到石頭、壕溝,就會摔個大跟斗?於是也像以色列民那樣抱怨說:“神為什麼帶我來曠野?”答案很簡單:神在引領以色列民去應許地,他們卻忘記了穿越曠野的初衷。今天,很多基督徒遭遇困難也如此抱怨:“為什麼神帶我來這兒?” 這是什麼樣的基督徒呢?這種基督徒忘記了目標,忘記了為什麼會在曠野。他們迷失了方向,也忘記了神可以將曠野變成花園(賽35:1-2)。
你真的死了嗎?你自己才能回答這個問題。若真死了,你會知道的。你離開埃及了嗎?靠神的恩典,你離開這個被罪和撒但(這世界的法老)所控制的世界了嗎?請不要不置可否,這樣只能讓人懷疑你在屬靈上神經有問題。如果一個以色列人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離開了埃及,他肯定神志不清了。每個以色列人都知道自己有沒有過紅海。同樣,我們也應該知道是否離開了“埃及”,怎麼可能不知道呢?
奉勸那些想受洗的:如果你不確定是否真心想離開埃及,請不要受洗過紅海。因為即便過了紅海,你會發現那邊也是埃及!你內心將埃及帶了過去,結果擴大了埃及領地。這就是今天很多基督徒的境況。他們過了紅海,埃及竟然也佔領了對岸。埃及(這個世界)似乎不斷在擴展,很多基督徒深陷其中,因為他們內心從未離開埃及。這樣受洗只是自欺而已。
10. 對世界說再見
保羅是在屬靈層面上談論死、離開、出埃及;同樣,我們也是在屬靈層面上談論死。但屬靈層面的死並非不真實。我們用“死”字不是指肉身死,受洗時肉身沒有死,我們不是在水裏淹死了。屬靈層面的死是什麼意思呢?“死”意味著什麼呢?就是告別埃及(世界),走入紅海(受洗),完全撇下舊生命。保羅說:“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死意味著跟世界一刀兩斷。
無論用告別的圖畫還是死的圖畫,其實都是一碼事。想一想死時的情形,工作、存摺怎麼辦呢?婚姻、家庭呢?死意味著告別這一切。所以受洗前要考慮清楚:“我要向世界死了,不再屬於這遠離神、不承認神主權的世界。我要告別一切,包括工作、職業、前途。”有了基督裏的新生命後,我們當然還可以工作,可以運用職業技能,但現在一切都在神的掌管下。
我們受洗後可能不被親朋好友接納,所以這也意味著告別親朋好友。當然不是說受洗後你和他們都消失了!但有些東西確實消失了,就是受肉體控制的舊生命方式,這個舊生命結束了。我們從此不再按肉體和自我中心的舊生命方式接人待物了。這必然會徹底改變我們待人的態度,正如使徒保羅所說:“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外貌”原文作“肉體”,下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林後5:16)
再思想加拉太書6章14節:“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我們內心是否認同這些話呢?大量的教徒向世界妥協,既想侍奉神、又想侍奉瑪門,結果兩頭落空。主說“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33),我們真的明白這句話的意思嗎?
曾聽過這樣一個故事,有一位出身于波士頓波登家族的百萬富翁成了基督徒,某天他看見一輛漂亮的豪華轎車,便幽默地說:“但願我能買一輛!”其實身價千萬的他買得起幾十輛這種車,但他知道自己不再有產業了。存在銀行裏的鉅款不再是他的,現在是神的。所以他知道,沒有神的允許就不能私自買車,而神不大可能同意買這種車。現在他是神的管家,負責管理神的錢,要按照神的帶領,把錢用在傳福音和人類的救恩上。
11.說再見是一個過程
路加福音14章33節“撇下”一詞,希臘原文是現在時態,表示一個持續的過程。耶穌並不是說我們必須一下子捨棄所有的,這是一個持續的過程,正如好管家要管理、分配好每樣東西。我們作為好管家不但要告別一切,還要按照神的帶領有條不紊地處理好一切,因為我們所有的都是屬於神的。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也要做好妥善安排。
現在時態的“撇下”除了要表達一個“持續的行動”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從中可見神的智慧。如果放下一切是一次性的行動,那麼日後突然繼承了幾百萬,可能就會想:我已經放棄了一切,這筆新財不必按照耶穌的吩咐上繳了。但耶穌用的是現在時態,意思是:這“撇下”的要求永久有效。
以我們屬世、自私的想法來看,神好像一個天國稅務官,喜歡把我們的錢財搜刮殆盡。但神關心的是:這些從埃及帶出來的東西會在曠野毀了我們,阻礙我們進入應許地。
我十二歲的時候去了瑞士讀書,因為家父在日內瓦聯合國總部工作了大概一年。有時候我們全班會徒步郊遊,同學們總會盡量帶上相機、手電筒等各種東西。老師卻不贊成帶上這些,因為起初覺得只有一斤重的東西,幾個小時後就會覺得好像十斤重。那些不聽從老師建議的,後來追悔莫及。你試過帶上一臺全套單反相機去遠足嗎?起初覺得很輕,一小時後揹帶就把肩膀勒出了印子;兩小時後,覺得彷彿五斤重;幾小時後,你真希望自己沒有相機了。
這就是耶穌要我們放棄一切的原因。試想一個以色列人帶上心愛的扶手椅去曠野,不久就會知道真是個累贅。第一天或許尚可忍受;一週後,就只好當柴燒了。希伯來書12章1節告訴我們要放下各種纏累,奔那擺在前頭的路程。要放下一切,特別是貪得無厭的心態,這些會引致災難。
死是立即發生的,還是一個過程?
回到這個重要問題:死是立即發生的,還是一個過程?基督徒整生都在死嗎?是不是先向一種罪死,再向另一種罪死,接著又向另外一種罪死,所以基督徒生命是死多於生?還是說一次性地死了?
上一章已經看見,聖經說人是由身體和靈構成的,這個區分非常有助於我們明白死的問題。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2:20,6:14)。到底是什麼死了呢?是保羅的肉身釘在了十字架上嗎?當然不是。那麼是什麼與基督同死了呢?保羅的肉身仍然活著,他是在屬靈的層面上與基督同死了。
這種死是立刻的。如果受洗時真的跟世界永別了,我們立刻就死了。向世界死(加6:14,“釘十字架”就是死)並非持續的過程,而是完成了的事件。加拉太書6章14節“釘十字架”一詞,希臘原文是完成時態,指的是過去完成的行動,並且持續有效 。
但我們的肉身還在,並沒有死,正如保羅在羅馬書7章25節所說:罪的律還住在我們肉體(這個身體)中。肉身是罪的基地,而我們還有肉身,除非肉身死了。靠神的恩典並且憑藉信心,我已經完全委身給神,在屬靈層面上徹底死了。這是聖靈在我裏面的工作。但我的肉身還在,罪還在這肉身中。所以保羅在羅馬書8章13節說:你們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治死”譯自希臘文thanatoō,是現在(不斷的)時態,必須不斷地“治死”。靠聖靈內住的能力治死肉體的活動,我就會活著;不治死它,我就會死。同樣,歌羅西書3章5節說:“要治死(希臘原文是祈使句)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欲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
在屬靈層面上是果斷、立刻地死;但在肉身層面上,這個身體還在,還會因為受試探而犯罪,必須不斷地“治死”它,這是一個持續的過程。那麼是立刻死,還是漸漸死呢?在屬靈層面上是立刻死;但在肉身層面上,死是一個過程。
12. 勝過罪
沒有在屬靈層面上死,就勝不過罪,因為罪住在肉體裏,弄得我們一敗塗地。“自我”與基督同死,“靈”告別世界,完全降服於基督,那麼聖靈的能力就會幫助我們不斷得勝,一往無前。
儘管罪還在肉體中,但靠著聖靈,這個肉體漸漸被治死,我們可以戰無不勝。這樣我們就能經歷到從神而來的豐盛生命,也能體會到哥林多後書2章14節這句真理:“感謝神!常率領我們在基督裏誇勝。”
這也道明瞭成為聖潔是什麼意思。神呼召我們要成為聖潔(弗1:4,彼前1:15,帖前4:3等等),到底成為聖潔是什麼意思呢?很多人以為就是很神聖。其實新約中聖潔的意思是勝過我們生命中的罪,並非根除罪。而“聖徒”的意思就是,他靠著神在基督裏救贖的能力,已經從罪疚以及罪的權勢中得到了釋放。正因為不明白新約中“聖潔”的真正含義,結果有些傳道人主張信徒的罪已經得到了根除,不復存在。要知道,聖潔並不是說罪已經被剷除了。只要身體還在,罪就會在裏面。但靠著神在基督裏得勝的能力,我們總能夠勝過罪。
羅馬書8章以及其它經文告訴我們,神應許我們可以脫離罪的掌控。即是說,我們能夠常常得勝。因為舊生命已經死了,現在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面,讓我們活出新生命樣式。得勝就意味著爭戰。沒有爭戰,怎能得勝呢?正是在抵擋罪和肉體的過程中,我們體驗到了什麼是得勝。得勝需要能力。惟有遵行主的教導,告別一切所有的,我們才會有這種能力。切記:“一切”不單單是指物質財富,最重要的是我們整個舊生命性情和態度。
非基督徒也許很難明白我這篇教導。我只想說,耶穌的應許是不會落空的。遵行耶穌的吩咐,放棄舊生命,全心跟從耶穌,你才會經歷到他所承諾的基督徒生命的能力和喜樂。惟有這樣,你才能進入基督裏豐盛的新生命。
《完》
《新約希臘文英文辭典》(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uer, Arndt, and Gingrich,第二版,1979,University of Chicago出版社。
參看《舊約希伯來文英文辭典》(A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Brown, Driver, and Briggs, 1972年版,第853頁。
參看《新國際希臘文新約註解——路加福音》(Commentary on Luke, New International Greek Testament Commentary,I. H. Marshall. 1978, Eerdmans)路加福音14章33節註釋:“門徒必須時刻預備著(現在時態)放棄一切所有的,好跟從耶穌(參看路9:23)。”
這是A. T. Robertson用的詞,摘自他的書《從歷史文獻考察新約希臘文語法》(A Grammar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in The Light of Historical Research), Broadman出版社, 1934, 第879頁。也可參看《新約希臘文慣用語》(An Idiom Book of New Testament Greek), C. F. D. Moule,Cambridge, 1960, 第7頁:“希臘文的現在時態通常表示現在持續的行動。”
關於希臘文完成時態,可以參考希臘語法書,比如《新約語言》(The Language of the New Testament),E. V. N. Goetchius, Scribners, 1965,第29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