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是新約的一個重要概念,可以參看歌羅西書3章9-10節:
9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10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不要彼此說謊”,世人經常說謊,已經是說謊成性。只要有利可圖,人就隨意說謊。有時候基督徒希望別人高看自己,也會落入說謊的試探。成為基督裏的新人後,我們必須在更新過程中摒除這種惡習。
神看說謊可不是小事情或者小毛病,說謊者不能進入天上的城新耶路撒冷:“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啟21:27)。可見說謊是多麼嚴重的事情。留意這句話將“可憎”(這個字常常與拜偶像相連,神厭惡拜偶像)與“說謊”相提並論。說謊是不真誠、欺騙,遠非小罪,足以使我們無緣進入新耶路撒冷。
對罪的錯誤觀念
探討罪這個嚴肅話題時,關鍵是要準確理解什麼是罪。鑑於此,罪的定義必須以聖經為準,並非以某些基督教教派的道德教導或者傳統為準。否則的話,有些事情聖經並沒有定義為罪,人卻以為是罪而惶恐不安。很多基督徒所認為的罪,往往跟聖經定義的罪相去甚遠。
有些基督徒羣體認為喝酒是罪,這不是聖經的定義。雖然我們不鼓勵人喝酒,但也必須忠於神的話。聖經根本沒有說過喝酒是罪。不要把約翰這句“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約一3:9),歪曲成“凡從神生的,就不喝酒”。這兩句話並非等同,守律法的基督徒才將兩者劃成等號。
有些基督徒說女人穿短裙是犯罪,彷彿約翰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穿短裙”。雖然我們不提倡穿短裙,但也必須忠於神的話。可能有人說穿短裙太暴露;如此看來,聖經豈不該禁泳裝嗎?但這些反對著裝暴露的人,似乎不覺得無禮傲慢、不體諒人、愛論斷人、大發脾氣甚至說毀謗的話是罪!有些人特別注重外在表現,卻不太在意自己內心的屬靈狀況。這一切不禁讓我們想起了耶穌的話: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23:23)
有一個重要的不同之處是,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確實遵行了十一奉獻的要求,但有些非常注重外在表現的基督徒卻自以為不必獻上十分之一,甚至不用獻上什麼給神。總之有些基督徒還不及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水平!我們要留心聽耶穌的警告:“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5:20)
人制定的各式各樣罪的規條和定義讓人有負罪感,我見過有人甚至視喝茶、喝咖啡為罪!有些基督徒為了一些聖經不以為罪的事情而內疚。
對性的錯誤觀念
一些基督徒為自己的性慾感到內疚。慾望對錯與否就在乎如何處理和解決。按我查考聖經所見,性慾本身並不是罪。奧古斯丁認為性慾不好,甚至邪惡,所以他常常用“淫慾”一詞(concupiscence,帶有強烈的淫念之意)。照此看來一個年輕健康的人必然是壞人了,因為他(她)肯定有性慾。
探討“性”的話題要坦誠,否則就會弄得錯綜複雜。一個年輕健康的人偶爾甚至經常想到“性”,這很正常;說不正常就太荒謬了。同樣,說聖經視任何“性”念頭都是罪,這種說法也很荒謬,這不是聖經教導。
不受控制的性慾當然是罪,但性慾本身並不是罪。就在聖經的開篇創世記,神造男造女,指定他們結婚,成為一體。若沒有性慾或者性慾是罪,怎可能結婚呢?聖經看性慾非但不邪惡,保羅甚至說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是為了禱告而暫時分房(林前7:5)。
認為性慾不好甚至邪惡,不禁讓人誤以為未婚的比結婚的聖潔,這種思想不知不覺在一些教會蔓延。但我們必須擯棄它,免得生出不必要的負罪感,阻礙屬靈生命成長。在聖靈掌管下並且正當地思想“性”,就不該有負罪感。
也許你很驚訝,我們竟然可以在聖靈掌管下思想“性”。但這是完全可能的,想一想創世記神讓兩性結合的旨意,你若懂得如何在屬靈層面上思想“性”,內心就能夠更親近神。例如很多靈脩和屬靈書籍都是以雅歌書為主題的。思想神創造兩性的旨意,可以啟迪我們的屬靈生命。神所造的沒有一樣是羞恥的。是神首創了“性”,不要讓撒但據為己有。
縱然如此,也必須再次強調:凡不敬虔、不受控制、放縱、色情、敗壞的“性”念頭都是罪。“性”與愛(不是情慾)不可分開。“性”脫離了真誠、捨己的愛,就淪為了放縱情慾。必須丟棄人的假敬虔觀念,學習珍惜神所創造的一切,以純潔無邪的態度思想“性”,正如聖經所說:“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在污穢不信的人,什麼都不潔淨,連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穢了。”(多1:15)
之所以講了這些,是因為很多年輕人找我傾訴:“性”念頭讓他們深有負罪感。他們懷疑自己沒有重生,因為約翰一書3章9節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弟兄姐妹們,你若是在聖靈掌管下思想“性”,默想神對人類的美妙旨意,就沒有犯罪,你的意念是在可控之下。不必排斥所有的“性”念頭和性慾,視之為罪。如果想的是姦淫、淫亂、不正當的性關係,無論是婚前的還是婚外的,這當然就是犯罪了。
教會里有很多年輕人,我們必須坦誠面對這個話題,它關係到了重生與更新。真正重生的人不該因為有“性”念頭而懷疑重生,“性”念頭是健康人的正常反應。
傳統的罪觀往往與聖經定義相左。教會發展到二、三世紀的時候,視性關係為邪惡的這種觀念開始在基督徒當中氾濫。這種觀念受到奧古斯丁(公元354-430)的大力推崇,成了權威觀點。奧古斯丁之所以抱有負面的“性”觀,部分原因是他飽受性慾困擾之苦,我們可以理解他的苦衷。奧古斯丁是一位有影響力的聖經教師,又是北非希坡教會領袖,所以很多西方教會都接受了他的觀點。
很多人也像奧古斯丁一樣,視性慾為他們屬靈生命的致命威脅。此外也有很多人覺得性慾構不成威脅。個人經歷必然會影響人如何看待某個具體問題,但不可把自己的經歷歸納為普遍性真理,以偏概全。我們看待任何問題都必須以聖經為準則,而不是單靠個人經歷。
負面的“性”觀念與神的話是背道而馳的,所以必須擯棄。不要陷入無端的負罪感中,無法自拔,甚至懷疑重生。總要回到神的話語上,用聖經來檢測自己的言行是否真的犯罪了,不要受人的觀點和傳統影響。思考更新這個話題時必須牢記這一點。
保羅談論“更新”的方式奇特
保羅談論基督徒生命時提到了一個新開始,也提到了更新。我們已經看了他的這句“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3:5),看見重生是基督徒生命的開始,而更新是隨之而來的一個過程。換言之,重生是更新的起點。很多基督徒比較熟悉重生這個概念(他們的理解往往有偏差),卻對更新一無所知。但更新其實是聖經教導中的重要概念。
保羅談到更新時用了兩個相關的希臘字:動詞anakainoō,名詞anakainōsis[1]。奇怪的是,在保羅之前的希臘文獻現存數量相當可觀,從中卻找不到這兩個字!同樣奇怪的是,那些文獻中已經有了一個表達“更新”的字anakainizō,保羅卻沒有用!這如何解釋呢?為什麼保羅不用現成的“更新”一字呢?為什麼他選用了希臘文獻中沒有的兩個新字呢?保羅相當精通希臘文,他不同尋常地選用這兩個字一定是刻意的。
有些學者(例如莫爾頓和米利根,Moulton and Milligan)認為,動詞anakainoō和名詞anakainōsis是保羅自創的。這種推測不無道理,可見保羅是多麼看重更新這個概念。我覺得很有趣,便研究了一下保羅棄而不用的這個字anakainizō。Anakainizō在舊約希臘文譯本[2]出現了三次,查考一下它的用法,基本意思是一個人回到他跌倒前的狀態。它意味著復原,即在變質、失落、衰敗或者被毀後,又復原到起初美好的景況。保羅沒有選用這個字。
一個例子是耶利米哀歌5章21節,耶利米向神禱告說:“求你使我們向你迴轉,我們便得迴轉;求你復新(anakainizō)我們的日子,像古時一樣。”“復新我們的日子,像古時一樣”,這是請求回到美好的昔日。耶利米其實是在禱告說:求你讓我們復原如初,那時我們沒有國破家亡,沒有被亞述和巴比倫擄走。雅偉啊,讓我們重返昔日吧,那時耶路撒冷沒有被毀,我們安居以色列地。讓我們復原吧,好重建聖殿。
① 更新並非回到亞當起初的狀態
使徒保羅沒有用現成字anakainizō,卻用了兩個新字。此舉一定事出有因,有助於我們明白保羅如何理解更新。保羅不願用anakainizō,可見他所教導的更新並非回到從前景況,甚至不是回到人墮落前的狀態,就是亞當沒有犯罪的日子。保羅所談的更新是全新的事,不是舊事復原,甚至不是伊甸園復原。保羅的概念是完全更新:新生、新人、新創造,當然也包括了新天新地。
務要領悟保羅從神領受的異象。神的救恩工作是要更新我們到一個前所未有的新屬靈狀態,而不是復原到亞當起初沒有犯罪的狀態。很多基督徒、神學家說的是回到亞當起初的狀態,彷彿這就是我們得救的希望和內涵。但保羅是在說:你的目光太短淺了,神藉著基督所成就的事情,遠比赦免我們的罪、回到亞當沒有墮落的狀態更偉大。神有更好的東西給你。你曾經在亞當裏,像亞當一樣;但基督救贖了你,好讓你能夠像基督,而不是像亞當。
我們領會了這個異象嗎?能明白為什麼保羅激情似火去沒有聽過福音的地方(西班牙或其它地方)傳福音嗎?缺乏異象,就會缺乏火熱。我們的目光太短淺,只要復原到亞當沒有犯罪的狀態便心滿意足。但神的計劃非常宏偉。
②“更新”是被動語態
關於保羅用的anakainoō和anakainōsis二字,我們要留意幾點。剛才已經看到,這兩個字可能是保羅自創的,可見更新在保羅的教導中非常重要。
第二點是,保羅用動詞anakainoō時總是被動語態(林後4:16,西3:10),沒有一次是主動語態或者中間語態。可見更新是神在我們裏面成就的工作。我們無法更新自己,難怪保羅說“靠恩典得救”。恩典就是神的更新能力進入我們的生命,使我們成為新人。所以必須摒棄一切靠行為得救的教導。我們確實能夠自我改良,但絕對無法自我更新。千萬不要把改良與更新混為一談。自我改良無非是局部性的改善,甚至改善道德,與新年大計並無兩樣。
聖經說的更新不是改良,而是一次再創造,是神重新創造、塑造我們。惟獨神滿有智慧和榮耀的大能力,才能成就這件事。宇宙恢宏壯觀地展現出了神的創造大能。然而保羅對我們說的是:創造宇宙的大能確實非常奇妙,但還有一種大能更榮耀,就是神重新創造和更新的大能,讓人成為新人。
現在就能夠明白為什麼保羅用被動語態的anakainoō,因為更新是神藉著他的聖靈成就的。提多書3章5節說到了“聖靈的更新”,必須依靠神的靈,才能重生或者更新。
③“更新”是現在時態
第三點是,保羅用動詞anakainoō時總是現在時態。將第三點與第二點合起來,就看見這個動詞總是現在被動語態。我經常鼓勵人特別是參加全職服侍的人要懂得希臘文新約,現在你就能明白原因了,因為希臘文有助於他們更準確地理解聖經。
這個現在時態的動詞就表明更新是現在的事情,並非過去或者將來的事情。此時此刻我們正處在更新和得救的過程中。聖經教導的救恩不是一次性就完成了的事情,而是一個持續的過程。難怪使徒談到救恩時用了幾種時態:完成時(已經得救了),現在時(正在得救),將來時(將會得救)。我們當初在重生的那一刻得救了,現在正在得救的過程中(更新),並且盼望著完全得救的那一天。
保羅談到救恩時用了這三種時態。完成時的例子:“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2:8)。現在時的例子:“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1:18),“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林後2:15)。將來時的例子:“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羅5:10)。保羅說:“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羅13:11),由此可見救恩是個過程,終歸有圓滿結束的時刻。
重生,緊接著是更新
教會現在往往只強調重生,其它的一概不理。很多基督徒以為重生那一刻就完全得救了。我們不大明白救恩。保羅視重生為救恩的起點,剛重生的人只是新生兒,必須經過一個叫做更新的成長過程。救恩不只包含重生,也包含了更新,就好比人的生命不能只停留在出生,還要長大成人。
你若重生了,現在就應該在更新階段。用一條時間線代表基督徒生命,它的起點就是重生。經過重生這一點,就由死入生,成為基督徒。但重生只是起點,你是初生嬰兒,現在就開始了持續的更新過程,漸漸長大成人。正如以弗所書4章13節說:“直等到我們衆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我們教會不發放洗禮證書(除非是政府部門要求),因為出生是新生命的起點,不是結局。我曾經參加過一間教會,那位牧師發放洗禮證書,就像畢業證一樣還有紅色絲帶。牧師點名,人就在慶賀聲中走上前領取。我自語道:“這是畢業典禮嗎?”我們確實與新信徒一同歡喜快樂,但證書是為了什麼呢?
更新是存活的關鍵
新出生只是起點,還有一條長路要走,最終要在屬靈上長大成人。長大成人有多重要呢?這就如同問嬰兒成長重不重要呢?關鍵是,不成長就不能存活。聖經指出我們必須不斷成長到成熟階段,這絕對是屬靈上生死攸關的。很多人舉手決志,接受了耶穌基督,其中有些受了洗,然而很多人都不成長,結果屬靈上夭折了。
有些人起初就沒有生命,沒有生命當然談不上成長。我們都知道無生命物體(比如石頭)是不能成長的;但種子就能成長,因為種子有生命。如果你沒有成長,則你要麼沒有生命,要麼不知道如何活出基督徒生命。
以弗所書4章13節談到“長大成人”以及“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然而不長大成人又會如何呢?答案就在下一節(弗4:14):“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這段話說得一清二楚,一直做屬靈嬰孩的人極難存活。保羅關切的是我們“不再作小孩子”,應當長大成人。小孩子被各種異教之風搖動,不能分辨孰是孰非。有人講解一些事情,他們接受了;一旦聽到另一種不同的教導,他們就糊塗了。很多基督徒抱怨道:“我們很困惑,這人說一套,那人說一套,誰在講真理呢?”他們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非常無奈。
“搖動”譯自希臘文kludōnizomai,意思是被海浪拋來拋去。大浪將你掀起,肆意拋甩。你拼命要抓住某物,險象環生。保羅刻意選用了“搖動”一詞,因為他遭遇過沉船(林後11:25),知道被驚濤駭浪拋來拋去是什麼樣子,也親眼見過船霎時間支離破碎。保羅應該會游泳,否則不可能在那麼多次沉船事故中逃生。那年代沒有救生衣,所以可以斷定他會游泳,或者他抓住了一塊木頭。保羅當然知道在怒濤裏上下翻滾、前僕後仰是什麼滋味,他靠神的恩典在數次沉船中得以生還。也許那些想去傳福音的人應該學會游泳!然而沒有主的恩典和保守,在驚濤駭浪中,會游泳也未必能逃生。
保羅的沉船經歷刻骨銘心,所以他形容一些人是“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提前1:19)。他關心的是基督裏的新生嬰兒應該長大,脫離嬰兒階段,這樣才能避免屬靈災難。
屬靈的成長
你在新出生那一刻,即基督徒生命的起點上,成為基督裏的嬰孩。但一直是屬靈嬰孩,就會陷入弱不禁風、危機四伏的境地。嬰孩離不開身邊的人,他需要父母和哥姐的照顧。但若身邊的人都被異教之風搖動了,怎麼辦呢?他的境況便岌岌可危。
從保羅寫給教會的書信可見,他關切屬靈成長。例如在歌羅西書1章28-29節他說:
28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29我也為此勞苦,照著他在我裏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
為什麼保羅如此不辭勞苦,要把每個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呢?我們今天只關心讓人皈依基督教,之後就任由他們自生自滅。初信主的能得到一次輔導,就算幸運了;大多數新信徒根本沒有得到充實的教導,如何成長呢?恰恰相反,使徒保羅照著神在他裏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要把每個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他知道成長是存活的關鍵,屬靈嬰孩的死亡率高得驚人。
聖經說得一清二楚:長大成人是救恩的關鍵。但很多人聽了渾身不自在。那些安於做屬靈嬰孩而不渴慕在基督裏成長的人,不可能有救恩確據。所以彼得前書2章2節說:“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希臘原文說的是“叫你們成長而得救”。
我們必須在屬靈上成長,才能得到終極的救恩。以弗所書4章12-13節也是這樣說的:要在基督的身體裏成長,“直等到我們衆人……得以長大成人(teleios,完全的意思),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彼得前書2章2節如此清晰醒目地道明瞭成長與救恩的關係,有些抄寫員深感不安,可能是出於自己的神學偏愛或者偏見,於是刪掉了“以致得救”這幾個重要字眼。他們不安是不是因為這句話表明追求長大成熟的人才能得救[3]?
希望是抄寫上出了錯,而不是故意竄改聖經。但即便是抄寫上出了錯,這也是個嚴重錯誤,結果英文欽定本聖經(是根據公認經文翻譯出來的,參看註腳)彼得前書2章2節根本沒有“以致得救”這句話。前幾個世紀很多基督徒只有欽定本聖經,他們根本不知道這幾個重要字眼的存在,也沒機會掌握當中重要的救恩信息。
保羅說“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西1:28),“完完全全”的希臘文是“完全”。顯然保羅是堅決、竭力地在教會中實行主的這句教導:“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
“要完全”是祈使句,完全(或者長大成人)不是可有可無。不能說:“我得救了,太好了!但我不會像那些過分熱心的基督徒或者參加全職服侍的狂熱者那樣,他們從早到晚研讀聖經。我做普通基督徒就好了,讀聖經太久會暈的!”凡抱有這種態度的,他還不明白救恩的真諦。
如何成長
要想成長,就必須“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彼前2:2),即神的話。必須用心(不只是用腦)勤奮學習聖經,好長大成人。
之所以必須學習神的話,有兩個原因。首先,神的話教導我們如何分辨對與錯、義與罪。其次,神的話顯明瞭基督的樣式。知道了基督的樣式,才能達到“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4:13)。不知道他的身量,又怎能達到他的身量呢?若不參照神的話——這屬靈的地圖和指南針,我們怎能走上正途呢?而且正是神的話,才在我們內心點燃了屬靈異象。
從以弗所書4章12-16節可見成長的另一個方面:我們是透過教會而成長。其實這一整段都是在談基督身體(即教會)如何成長。相關經文是:“建立基督的身體”(12節);“基督長成的身量”(13節);“我們不再作小孩子”(14節);“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15節);“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16節)。
保羅教導說,教會是成長的主要途徑。不懂得如何與基督裏的弟兄姐妹相交,或者遠離弟兄姐妹的,就很難成長。成員聚在一起而組成了教會,正如人的肢體一樣成長與共。在這成長過程中我們彼此建立,我建立你、你建立我。所以一組人共同生活和工作,就會迅速成長。不能在教會或者教會的一組人當中彼此委身,就不可能學會委身。彼此沒有委身,我們的基督徒生命就不會成長,屬靈前景渺茫。
以弗所書4章16節說,“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這“身體”是基督的身體,即教會。在教會里一同成長,在愛中建立自己,達到基督長成的身量。
為什麼要“完全委身”呢?
神以他的恩典更新我們,但這恩典必須憑藉信心才起作用(弗2:8)。所以我們必須有信心,才能更新。不能被動地等候神工作。確實是神救我們,但我們若不配合,神不會行動。保羅說“我們是與神同工的”(林前3:9),與神配合就表明我們有信心。
今天信心的含義往往被誤解了,所以我們用“完全委身”來定義信心。接下來思考一下這個定義的實用之處。當然並非只能用這兩個詞定義信心,也可以用一些同義詞,比如“無條件委身”、“無保留委身”。“委身”二字也可以換成更傳統的詞,比如“降服”、“順從”,或者“無限降服”、“無條件順從”、“完全回應”。其實這一切都殊途同歸,關鍵不是字眼,而是主旨。
更重要的是,之所以能夠用“委身”來定義聖經的信心,因為這是來自辭典的準確定義。“相信”一詞的希臘文是pisteuō,不定式形式是pisteuein。伍德豪斯(S. C. Woodhouse)的著名《英文希臘文辭典》在解釋pisteuein時,其中一個定義就是“委身”。
Pisteuō是一個很常見的希臘字,意思是對某人某事“相信”,或者“有信心”、“有信任”,將一樣事或者將自己“交託”、“委託”(或者“委身”)給另一人。這些定義從任何一本標準希臘文英文詞典中都找得到。同很多常見字一樣,pisteuō的意思也很廣,除了以上提到的,它的意思還有:“信任、倚靠”一個人或一樣事;“遵守,服從”;對某事“感到確信,有把握”[4]。
兩種截然不同的“相信”或“信心”
用“委身”一詞的另一個原因是,今天所謂的“信心”或者“相信”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意思,必須分清楚,否則就會很困惑。比如你告訴我外面下雪了,我會說:“真的?我相信你,相信外面下雪了。”但我根本不打算出門,下不下雪沒什麼分別。我相信你,但下雪影響不到我的生活,我無所謂,也不必做出什麼實際回應。若有人以為這種相信或信心會救他,那麼他不明白聖經。
很多基督徒說:“我相信耶穌為我的罪而死,又復活了。”你相信這一切,便自以為有信心。這的確是某種信心,但不是得救的信心。這種信心不需要任何回應,就如同說“我相信外面下雪了”。你接受了這句話,而且是真誠地接受了,但你的生命不受絲毫影響。他說對了,很好;他說錯了,也無所謂。無論如何,你都一無所失。相信下雪沒有什麼風險、代價,所以只管相信吧!你告訴我外面下雪了,我理性上贊同你的話,但這不是得救的信心[5]。這種信心叫做“理性上贊同”。嚴謹的新約學者以及神學生都深諳這個道理,很多基督徒卻渾然不知。
委身是神所要的信心的體現
得救的信心要以委身體現出來。假設有人衝進來喊道:“教堂著火了!”你四下看看,說:“我沒見到火星,也沒聞到煙味兒。”但這人繼續喊道:“教堂著火了!”這句話是在呼籲人做出回應。我若說“噢,著火了,我繼續喝茶”,則太荒唐了。“教堂著火了”,其實這是在說“你不出來就死了”!這句話呼籲人完全回應。這是生死攸關的事,我若真相信這句話,就會衝向出口。委身其實是信心的行動或者信心的體現(參看新譯本加拉太書5:6)。
積極、完全的回應就是委身,這種回應影響到我如何生活、思想和行事。得救的信心就是完全回應神的話。你得救不只是靠理性上相信耶穌來到世界,魔鬼也相信;也不只是靠相信耶穌為你的罪而死,魔鬼也相信(參看雅2:19)。理性上的信心影響不到你的生命;但得救的信心是全心回應神的呼召,這會徹底改變你的生命。
若是知道“耶穌為我的罪而死”這句話意味著“不可再犯罪”,我們就是在完全回應神。我們對神說:“耶穌為我的罪而死,所以我認罪悔改,不再活在罪的捆綁下”。這樣說就是做了一個委身的回應。
說到“完全委身”,為什麼用“完全”一詞呢?因為聖經一再教導要完全回應:“你要盡心、儘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可12:30,33;太22:37;路10:27;申6:5,10:12,11:13,13:3,30:6;書22:5)。如果你覺得“盡”好過“完全”,則不妨說“盡委身”。不太合乎語法,但至少是聖經概念。神“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衆人舍了”(羅8:32),我們除了完全委身,何以為報呢?
其實“委身”的意思就是“完全委身”,“完全”只不過突出了“委身”的本質。我若承諾做某事,則要麼做、要麼不做,沒有折中可言。不做就是食言,做就要做得徹底。如果我答應給你的汽車安裝四個輪胎,卻只安裝了三個,我就是沒有履行承諾。委身的定義是言出必行,加上“完全”一詞是提醒我們不要忽略委身的重要精神,因為人用詞往往降低了詞本身的含義。
總括來說,“相信”或者“信心”可以有兩種完全不同的意思,很多基督徒將兩者混為一談。當然根據詞典這兩種意思都正確,但一種是得救的信心,另一種不是。為了區分開,我們就以“完全委身”代表得救的信心。
聖經詞彙的含義是取決於它如何講述神
要知道,理解聖經中關鍵字的含義不能單憑辭典定義。比如“愛”(agapē)字,有好幾個希臘字可以翻譯為“愛”,每個字的意思又略有不同。衆所周知,新約賦予了agapē一個在希臘文化中前所未有的全新含義。這新含義源自聖經教導。
單憑辭典定義而無視新約所賦予的新義,就無法掌握到聖經用agapē的本意。神的愛遠遠超越人的愛,所以僅從人的愛的角度無法正確明白神的愛。然而每每談及神的愛,除了用“愛”這個人類詞彙外,別無選擇。即便如此,也必須切記:我們是在談神的愛,這個字特別表達出了神捨己的性情。
同樣,當“信心”或“相信”特別用在了與神相關的語境中,那麼完全照辭典的定義就錯解了其義。這談論神的字在聖經裏的意思跟世俗的用法截然不同。我可以相信或者信任一個值得信賴的人,然而我不能像信任永生神那樣信任他。人再好也會失敗,但神永不失敗,怎能相信人如同相信神一般呢?所以信心的對象決定了信心的內涵。
愛也是一樣,我們要愛神,也要愛人,但愛的方式、程度是不同的。即便是最親近、最尊貴的人,我們也不能愛他像愛神一般。這一點同樣適用於主耶穌,他已經說得一清二楚:“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7)。如果我們愛某個人超過了愛耶穌,可見我們還不認識他,所以不配做他的門徒。
順服也是一樣,我們要順服掌權者(羅13:1),然而掌權者若強迫我們做些違背神旨意的事情,那麼我們“順從神,不順從人”(徒5:29)。
總之這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適用於信心、信靠、愛、順服和委身。我們要委身給神,也要委身給人,但委身給神永遠居首。談到得救的信心,必須切記:我們信心的對象是在基督裏的永生神,而不是任何人。回應這位永生神——我們的創造主和救贖主,怎可不完全呢?
[1] 第一個字用於哥林多後書4章16節,“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以及歌羅西書3章10節,“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第二個字用於羅馬書12章2節,“心意更新而變化”;以及提多書3章5節,“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陳超凡牧師)
[2] 又稱七十士譯本,是一本重要的舊約希臘文譯本。三次出現anakainizō的經文是:詩篇102篇5節,103篇30節;耶利米哀歌5章21節。中文聖經在章數上有些微不同,前兩處經文是詩篇103篇5節,104篇30節。(陳超凡牧師)
[3]“公認經文(The Textus Receptus)跟隨了九世紀的手抄本L以及大部分小寫字體的手抄本,都省略了eissōterian(以致得救)。要麼是因為抄寫時遺漏了,要麼是因為神學上難以接受‘漸長以致得救’這個概念。”——摘自《希臘文新約文本註解》(A Textual Commentary on the Greek New Testament,B.M. Metzger,United Bible Societies,1971)
[4] 以上定義摘自《希臘文英文辭典》(Liddell and Scott’s Greek-English Lexicon,Abridged,Oxford,1972)。
[5] 《新簡明聖經辭典》(New Compact Bible Dictionary, Zondervan, 1967)在解釋“信心”時說:“雖然理性上贊同基督教教義也是必要的,但不要把它跟信心混為一談。信心包括了徹底、完全地委身給神,以神為生命之主。”《新國際聖經研讀版》(NIV Study Bible)在註釋使徒行傳6章7節時說:“相信就是順服神。信心本身就是順服,但信心也生出順服。”《新聖經辭典》(New Bible Dictionary, Second Edition)在解釋“信心”時這樣總結道:“信心包括了完全信賴神、順服神。”(陳超凡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