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樂於付出的態度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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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重生,後更新

重生,即新生,是在基督裏新生命的開始。以前是活在罪中,完全被肉體及自我中心所轄制,與神隔絕;重生後就開啟了新生命,這新生命是靠神的能力而活,並且以雅偉我們的神為中心。

重生後,隨之而來的是更新。這是一生的更新過程,神將我們漸漸改變成他所期望的那種人。成為基督徒並非終點,而是神實施計劃的開始。這計劃是神為我們設定好了的。被更新的人會達到什麼樣的榮美程度,想一想都興奮不已。

更新過程中我們會不斷地被神改變,好像基督那樣榮美,遠遠勝過了做整容手術。整容手術可以整成電影明星的臉;但神不看重膚淺的外貌,而是改變我們內心,直到散發出基督的榮美。神循序漸進地更新我們,直到那一天站在他面前,我們就會像基督那樣完全。那一天我們會是多麼榮美的羣體!

肉體靚麗不過是曇花一現。斗轉星移,風華正茂不再,白髮皺紋漸生。然而神用屬靈的榮美裝飾我們,則歷久彌美。你見過誰能夠隨著時間的推移,越老越美呢?讓神做更新、美化的工作,就完全可能了。

你看見一個人迴轉成為基督徒;五年後再見到他時,你不禁會想:“五年竟然有這麼大的變化。”這人與雅偉神同行,就會越來越美。神動工美化人,整形醫生都望塵莫及。整形醫生的作品轉瞬即逝,神的傑作卻日益光彩奪目,直到完全的那一天。

稱義、成聖、得榮耀

總括來說,重生是基督徒生命的起點,也是更新過程的開始。更新是神的改變工作,讓我們越來越像基督,好像基督那樣完全和榮美。當這榮美達到了最終的完全,我們就會得到榮耀。用神學術語來表達,就是三個等式:

重生 = 稱義

更新 = 成聖

完全 = 得榮耀

這裏可見救恩的三個階段:稱義、成聖、得榮耀。雖然神學歸類方法有一定的侷限性及危險性,但若小心使用,也有啟迪價值。第一個階段是重生或稱義,由此我們成為基督徒。但並非到此為止。第二個階段是更新,一個成聖、美化的過程。第三個階段是最終的完全或得榮耀,這就是我們追求的方向。

與基督同死, 與基督同活, 與基督一同作王

同樣,聖經也用了三句話描述這三個階段(過去、現在、將來):與基督同死,與基督同活,與基督一同作王。提摩太後書2章11-12節提到了這三個階段:

11有可信的話說:“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12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提後2:11-12)

受洗時我們與基督同死。若是與基督同死了,那麼我們現在就是在他裏面,與他同活。第二個階段是更新。第三個階段,即最終的完全或者得榮耀,我們就與他一同作王。

必須達到完全,才能與他一同作王。因為主不容許不像他的人與他一同作王。沒有他的意念和性情而代表他作王,就會錯誤地代表他,成了小獨裁者。甚至今天,有些教會領導看見自己的教會日漸壯大,便開始驕橫跋扈。不像基督或者不願做僕人的人,不該在神的教會掌權。“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45)

重生、更新、完全是救恩的三個相關要素。重生了,才能更新;不斷地更新,才能成為完全或者像基督。三者在救恩過程中環環相扣。

每個重生的基督徒都會以基督的生命為榜樣。含糊地“相信”基督而不跟從他,這是有可能的。反之則不然,即是說,沒有真正地相信基督,就不可能跟從他。真正的信心不只是相信某些基督教真理,鬼魔也相信,卻是戰驚(雅2:19)。人有可能含糊地“相信”,卻不聽從呼召,不願跟隨基督。

既然重生是救恩的第一個階段,那麼我們需要確知自己有沒有重生。下面根據聖經,特別是神的捨己性情,來思考重生的主要證據。

重生的五個證據:

1. 脫離罪的權勢

如何確定我們重生了呢?確據有真有假,很多基督徒寄希望於虛假的確據上。很多人不肯定自己有沒有重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基督徒。不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你的基督徒生命能維持多久呢?

先從非基督徒的情況談起吧,因為我們對非基督徒的生命深有體會。在羅馬書7章19節以及接下來的經文,保羅形象地描繪出了非基督徒的生命:他不是基督徒的時候,他所願意的善,反不做;所不願意的惡,倒去做。

我們都很熟悉制定新年大計。你決心在新的一年要實現什麼、避免什麼,但過不了多久你就大失所望,因為你實現不了這些願望。問題不是意願,你誠心要付諸行動,卻做不到。

你不是基督徒,那麼你很快就會發現:自己沒有能力活出公義的生命。一個常見的解決辦法是降低道德標準,以至於人人都做得到。但即便這種低標準,你會詫異,做一點善事竟然那麼難。犯罪傾向太強,你深受轄制,無法掙脫,不禁哭喊:“為什麼我不能做我想做的善事?”

重生的第一個證據是:脫離了罪的羈絆和轄制。能否行出“所願意的善”,就可以知道你有沒有重生。感謝神,當你與基督同死,經歷了重生,就脫離了罪。羅馬書6章7節說:“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這個原則貫穿了羅馬書6章,這一整章教導的是:罪不能再轄制我們了;我們不再是罪的奴隸,現在能夠自由地行善。

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36)。你沒有能力活出公義的生命,可見沒有重生或者脫離罪,羅馬書6章並非你的經歷。這種基督徒遲早會認為基督教不管用,所以堅持不了多久。他們這種想法不無道理,因為僅憑受洗或者接受某些教義,不可能活出真正的基督徒生命。你還沒有將自己的生命交託給神,也沒有接受基督做你生命的主。無論屬靈上還是道德上,罪的生命都是醜陋不堪。自私的人總是永無止境地索取,這種生命怎會美呢?當神徹底改變他,開始關心別人,他就變美了。你的生命脫離了自我中心,你就是重生了,這才是重生的確據。

2. 在實際生活中追求完全

回到馬太福音5章48節:“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我們已經查考過,現在從一個實用角度來看。要想在屬靈上成長,就必須明白:聖經的完全並非不切實際的理念,而是與我們的生活方式息息相關。

耶穌吩咐我們要像神那樣完全。此處“完全”是什麼意思呢?解經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查考上下文。耶穌用了“所以”一詞,可見與前幾節相聯。來看看上文說了些什麼,就是43-47節:

43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44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45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46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47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太5:43-47)

我們的天父對所有人都慷慨大方,這就讓我們窺見到一點神完全的性情。再看馬太福音5章48節的下文:

1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2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裏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3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4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6:1-4)

整個上下文談的都是慷慨給出,不求地上的報答和褒獎。這就有助於我們明白這句話:“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3. 給予而不求回報

要想明白主耶穌這句話,來看看另一段經文,即路加福音14章12-14節,當中教導的是同一個原則。耶穌告訴邀請他赴宴的人:不要尋求地上的報答,而要尋求將來有永恆價值的回報。

12耶穌又對請他的人說:“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親屬和富足的鄰舍,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13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14因為他們沒有什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路14:12-14)

留意這些話:“他們沒有什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 主在說什麼呢?他是在告訴我們:要給予而不求回報。不要宴請富有的朋友,因為他們會回請你一頓盛宴,結果你連本帶利都收回了,還虧欠了他們。你用幾十塊錢的午餐,得回了幾百塊錢的大餐,這筆投資很划算。我們在世上結交的朋友,都是能夠高額回饋我們的人。我們是為了得利而交朋友。

但主的教導與世界的想法相反。你投資不要尋求物質回報。不妨講給商人俱樂部或者MBA學員聽!邀請銀行經理、航空公司主管或者公司總裁,這才有商業價值。你宴請他們,盛情款待,他們以後會連本帶利奉還你。世界的邏輯就是最好的生意經。

但主告訴你要邀請誰呢?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一羣沒文化的人擠滿了你的溫馨美居,身上的跳蚤鑽進了地毯,又弄髒了沙發。“主,你不知道清洗地毯和傢俱花費不菲嗎?為什麼叫我請一幫窮困潦倒的人呢?”

主為我們定下了一個重要原則:不斷給予而不求回報,這是真基督徒生命的標記。非常特別!你聽過這方面的講道嗎?有人甚至可能警告說:“這種教導會導致教會關門大吉,甚至授人以柄,說我們是教導靠行為得救。”

恰恰相反,得救是靠恩典。因為沒有神的恩典,我們無法遵行這個教導。你會讓一羣沒有條件洗澡的人擠滿你的家,跳進你的浴缸嗎?你受得了乾淨毛巾變成髒抹布嗎?在加拿大通常不會遭遇這種場景。富裕國家瞎眼和瘸腿的不多,他們會得到政府部門關照。到了第三世界國家,你就會說:“主啊,你的教導不是當真的吧?太不切合實際了!”

4. 效法神白白施予,不求任何回報

耶穌說要邀請貧窮的、瞎眼的,他在教導我們什麼呢?他從不說芝麻綠豆的事,也不講廢話,更不開玩笑。他道出了新生命的一個重要原則,而這新生命是我們重生的那一刻從神領受的。這是什麼原則呢?就是神總是給予,甚至給出了自己最寶貴的獨生子。而神的兒女有神的形像,所以也要效法他們的父。

這個原則的另一方面是,神白白施予而不求我們任何回報。我們是以小人之心度神之腹,猜想神也像我們那樣屬肉體,給是為了賺取回報。但神一無所缺,不需要我們給他什麼。而我們所需要的一切,沒有一樣是神無法提供的。

欲得故給,這種給顯然不是出於純粹的愛心,而是摻雜了私心。愛裏摻雜了一點點私心,就不是純粹、捨己的愛。我們將自我中心的思維套用在了神身上,以為神的愛也是如此而已。

有人可能辯解說:“不錯,耶穌確實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己,但他不是也命令我們要為他捨己嗎?他給出了一切,也想得到一切!”這樣說似乎一語破的,深思一下則不然。

破解這種論調,只需問幾個問題:耶穌在十字架上犧牲,我們從中得到了什麼?答案是一切,包括永生。而我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耶穌從中得到了什麼?是得了我們做他的門徒?我們給出的“一切”(無論是什麼),跟他給我們的一切真的相等嗎?

耶穌給我們的一切以及為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我們的益處。他從未想過自己獲益。天父也是如此,耶穌簡明扼要地講述了神給我們的恩惠:“你們白白地得來”(太10:8)。耶穌像他的父一樣“白白地”施予,從未想過得回報。所以他希望門徒“也要白白地捨去”(太10:8)。

5. 重生的人施予,未重生的人索取

“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這個重要原則在路加福音14章12-14節得到了詳盡闡釋。這段經文我們已經引用過,說到要宴請貧窮的、瘸腿的、瞎眼的。願意施予還是一味索取,這個原則就會顯明我們是否重生。

未重生的人抗拒耶穌的教導,因為這有悖他們的本性。我們的利己本性抗拒“給出一切”,所以難以接受耶穌的教導。給予而不求回報?我們本能的反應就是:一派胡言!惟有重生並且看見了神的國,才能夠明白:“我們的能力乃是出於神”(林後3:5,NET中譯本)。神會豐豐富富地供應我們一切所需。我們白白地得到,也白白地給出。給出的越多,得到的也越多(路6:38)。

基督徒若認為耶穌的教導不切實際,因而拒不接受,那麼會有什麼必然結果呢?必然結果是,基督徒就像非基督徒那樣思想,照樣貪婪、自我中心,熱衷於結交高朋,從中獲利。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其實是毫無二致。

難道沒有聽過非信徒說——“我跟基督徒差不多,可能比基督徒還好”?此話不假。教會太多所謂的基督徒,其實都是拒絕了主的明確教導。那一天主不會接納他們:“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路6:46)

路加福音6章46節主的這番話,有人可能又辯駁說:“神要求我們順服他,這豈不是說明他想從我們身上有所得嗎?他的愛並非無私,因為他是有所圖。”這種論調確實有說服力,但這種說服力只是基於人的假設:人頒佈命令,這命令都是讓頒佈者獲利。人由此假設,神行事的出發點和我們一樣。

可見我們不明白神的性情,這性情也在耶穌基督身上展現了出來。比如兩大誡命,要愛神並愛人如己,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要把這兩條誡命綁在一起呢?為什麼神不說“你當惟獨愛我”?我們以為,這才是這位天地間獨一的神應該下達的命令。但出乎意料的是,他是在說:“你若全心愛我,就必須也愛每個人。”可見這個命令根本證明不了神是自私的,其實是恰恰相反!

即便世人當中,下命令也未必是為了自己。救生員指導溺水者完全是為了施救,很難說是為了自己。嚮導帶隊穿越叢林或者高山,也會要求隊員聽從他的每項指示。軍官發號施令為的是作戰獲勝,他自己可能馬革裹屍,看不見勝利的那一刻。

我們的意願與神的旨意聯合

要想得到永恆的福祉,就必須遵行神的命令。因為神的命令就是神的旨意及性情的具體體現,我們由衷地去遵行神的命令,就會在意願上與他聯合。意願上聯合,才是雙方真正的合而為一。我們順服他,就能夠與他聯合。而與他聯合,外在體現是受洗,我們才能得救,並且被改變成他兒子的模樣。聯合、相交、被改變成像基督,這三樣對應的就是重生、更新和完全。

神所做的一切都體現出了他的慈愛和無私的本性,明白了這一點,意識到這位神如此美善、無與倫比,我們怎能不由衷敬拜、讚美他呢?

路加福音14章12-14節的主旨並不是說偶爾邀請窮人來喫飯就行了,主的教導不是這麼膚淺。我們可能請了幾個窮人喫晚餐,便想:“很好,我們已經遵行了主的教導,現在趕緊打掃衛生!”

我們可能偶爾這樣做,就自以為遵行了主的教導;但主強調的是更深層的問題。整形醫生處理外表,神卻處理人心。關鍵不是邀不邀請人赴宴,這樣做不難;神關心的是我們內心、態度的持久改變。他不願我們落入自欺,用一些好行為掩蓋屬肉體的意念。他鑑察內心,看我們有沒有這種給予而不求回報的態度。這就進一步闡明瞭耶穌呼召我們成為完全的內涵:要像他的父神那樣。

神慷慨的本性

神不斷地給予,他得到了什麼回報呢?我們又給了他什麼呢?往奉獻箱裏投五塊錢?即便投一百塊,神會從中得到什麼好處呢?神需要我們的錢嗎?

當我們承認並感謝神是恩慈的,神從中能得到什麼呢?一絲滿足感?毋庸置疑,我們獻上的感恩雖然微不足道,也會蒙他悅納。但切勿顛倒過來,以為他表露恩慈是為了得到我們的感恩!況且我們經常記得感恩嗎?僅僅一句“謝謝你”,就足以回報神了嗎?

神繼續白白地給,降雨給好人、歹人(太5:45)。好人幾乎想不起來致謝,歹人根本不感謝。神依然為他們的莊稼提供陽光和雨水,讓他們收穫五穀,維持生計。他總是慷慨大方,卻幾乎一無所獲。如果他給我們是為了足夠的回報,他就是大大失算了。但神不會出錯。他付出是因為愛,毫無利己動機。

當然不是說就不必表達感謝了,反正神本來沒有要求感謝。這種想法是很有問題的。我們就是有這種歪心思,將人的動機投射到神身上,結果嚴重影響了我們如何看待神以及如何與神相處。必須由內心到頭腦徹徹底底地明白:神為了救我們脫離永遠的刑罰,付出了巨大代價;而他這樣做完全不是要得回報。他的愛絕對純潔無私。

神的本性絕對無私

人可能還會問:“聖經不是說神用重價買贖了我們,所以我們不再是自己的,而是屬於他,是他的產業嗎?他救贖了我們,最後豈不是將我們歸為己有嗎?”這樣說不無道理,但隱潛的含義是什麼呢?神救贖我們是為了自己獲利?或者是雙贏?

人類起初不就是神的產業嗎?他創造了我們,給了我們生命,所以我們屬於他。我們卻擅自賣身,成了罪的奴僕。神用他兒子的血,將原本屬於他的產業贖了回來。神施行救贖,得回了他所創造的人。我們犯罪,結果神只得買回原本屬於他的民。他沒有得到什麼,無非是再次得回起初就屬於他的一切。

談到屬於神的產業,切不可用自己屬肉體的思維去解讀神的思維,玷污這個話題。神不像我們那樣充滿自私的佔有慾,總想管轄別人。

神治理他子民的方式跟人的方式截然不同,我們都無法理解。這種巨大差異最明顯的例證,就是他的兒子耶穌基督為門徒洗腳(約13:1-17)。

很多基督徒將這個例證視作服侍他人的典範,其實當中還有更深邃的內涵。關鍵不是服侍,而是服侍的態度。這是忘我的服侍態度,一門心思關愛他人。耶穌是主,不必為門徒洗腳;但他關心的是門徒要保持清潔(此處身體清潔代表屬靈清潔)。他之所以能夠成為主,是因為他忘我地關愛他的子民✻✑✽。這是體現出了他的天父對子民的捨己、無私的愛。

學習像神那樣給予

我們給予別人,特別是給予有需要的人,難道就很了不起嗎?無非是將神給予我們的再給出去罷了。神若是拿走我們的金錢、健康甚至生命,我們就一無所有,還能給什麼呢?所以我們給的時候,不要讓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給而忘卻、不求回報,這就是神的態度。然而人若沒有重生,就不可能持之以恆地這樣做。

我們不是在談論虛無縹緲的理想,而是在講論日常生活的實際應用。你為室友做了一頓美餐,他三下五除二就喫完了,完全沒留意你在廚房辛苦忙碌了一個小時。“這人真麻木!他至少應該說一句感謝話。”

當然應該表達感謝,我不是贊成忘恩負義,而是在談做事的態度。如果我們做這頓飯的初衷是為了服侍神,不求人的回報,那麼一句“謝謝”就是意外收穫。即便無人道謝,神會親自報答你。其實得到一句“謝謝”也許讓你虧損。有人感謝你的勞作和慷慨,那麼你已經得到獎賞,不要期盼從神再得獎賞了。你看見有人在餐桌上剛要說謝謝你,也許最好大叫道:“停!不要感謝我!免得我失去神的賞賜!”

這是開玩笑的話,藉此明白為什麼耶穌說不要尋求地上的賞賜:為的是尋求神所賜的永恆的獎賞,可以存到永遠。他教導我們要有屬靈思維,拋棄地上短暫的東西,好得到天上永恆的產業。保羅就是按照這個屬靈原則生活的。他這樣談論地上短暫的財富和成就:“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3:8)

誰在掌管我們的生命?

辛苦工作卻無人感謝,我們就覺得受了傷,可見更新非常重要,不能停滯在重生階段,必須心意更新。更新是以神為中心的新思維,效法他的思想方式。有了這種以神為中心的思想方式,我們就有真自由,不再受他人或者環境所影響。

“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無論做飯、洗衣,我們凡事都是為神而做,怎會因為別人忘記道謝而沮喪呢?別人不感謝,就受傷;感謝,就開心,可見我們的生命受制於人。意念聚焦於神,生命以神為中心,凡事都為他而做,那麼別人就左右不了我們的喜怒哀樂。神召我們得自由。我為神而活,就不會受他人的言行所影響。

去愛仇敵,他就控制不了我們的感受。他給你一記耳光,你會不會很多年都耿耿於懷?難道你想讓敵人主宰你的生命,讓你長期鬱悶不樂?你是跟從耶穌的得勝者,敵人就無法控制你。他給你一記耳光,你會繼續以神的愛待他。他又給你一記耳光,你更加愛他,直到他五體投地,徹底被神的愛折服。他左右不了你的生命,你改變了他的生命。這就是脫離自我、效法基督而來的能力。人可能擊打甚至殺害你(太10:28),卻無法損害你的生命素質。

這種自由並非對人無動於衷。我們關愛他人,所以感受得到他們的喜怒哀樂。這是不受他人的言行所支配的自由生命。

沒有人能支配神。有人褻瀆神,最終是自己受苦,不是神。我們不願相信神,他一無所失,我們卻會失去永生。我們相不相信神是真的,也改變不了他存在的事實。有人不願相信有月亮,月亮也不會因此而消失。

真基督徒完全活在神的權柄和能力下,不受任何境況轄制。他是真正的自由人。你經歷到了重生、更新、像基督的這種自由嗎?願意施予他人而不求回報,我們就是真自由了,神也會因我們得榮耀。

《完》

✻✑✽ 這一點能夠幫助我們正確理解馬太福音20章27節(“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還有約翰福音13章1-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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