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難問題
苦難、痛苦、死亡是哲學界最棘手的問題。哲學家們永遠在索解苦難問題,依然找不到答案。為什麼世上有這麼多苦難呢?苦難到底有何意義呢?很多哲學家苦思冥想,卻一無所獲。
然而每天都見得到苦難,無論是新聞報導,還是周圍人的親身經歷。甚至一隻鳥死了,我們也不禁悵然若失。這個無辜的小生靈本來枝頭高歌、草間歡跳,現在卻倒斃於地,再也無法享受和風煦日、花草芬芳。
之所以提到死鳥,因為前不久我們在院子裏發現了兩隻從樹上掉下來的雛鳥。一隻死了,另一隻還活著,但受了傷。我們就撿起了這隻傷鳥,精心照料。可喜的是它康復了,而且一見到我們就歡快地唧唧叫。後來它長大了,可以自立了,我們就放了它,讓它遠走高飛。但另一隻死了,當時我們看見鳥媽媽盯著死去的孩子,真不知道它是怎樣的感受。
人際關係之苦
苦難的範圍很廣,不只是家人遭遇嚴重車禍或者生離死別,還包括了情感、身體上各種大痛小傷,總之活著就有苦難。一個罪掌權的世界,苦難已經成了家常便飯。
聽見一些冷言冷語,豈不是難受?可能室友不體諒或者誤解你,或者當衆說了一些令你難堪的話。每天你都會因為種種原因而承受這種痛苦。
受苦是每天的經歷,而且絕大部分是人際關係之苦。在家、在學校、在工作中,人與人之間起摩擦,便有了痛苦。人往往是苦難、不幸的源頭,所以很多人寧願離羣索居,逃離苦海。然而離羣索居也有孤單的問題,沒有人聊天、傾訴,還是受苦。苦難似乎在所難免。
很多人想解釋為什麼會有苦難。難道苦難毫無意義?如果有意義,則是什麼意義呢?
我們因基督受苦而得以完全
從救恩和完全的角度來看,受苦的意義就漸漸清晰。追求完全的過程中,痛苦和憂傷在所難免。首先,我們是藉基督的受苦和受死而得以完全——罪得潔淨(來10:14)。苦難若有什麼意義,則必定在基督其人及其拯救人類的工作上呈現了出來。正因如此,不相信受苦具有一定的價值、意義和目的,我們就無法成為基督徒。
基督的十字架就證明了受苦有價值。基督為了救贖我們而受苦,可見受苦對基督徒生命具有重大意義。這樣說可能讓人喫一驚,卻有聖經實據。非基督徒視受苦為飛來橫禍,毫無意義;基督徒卻看受苦意義重大,因為我們是藉基督的受苦、受死而得到了救贖,得以完全,罪得潔淨,並且脫離了罪的權勢。
藉苦難而得以完全
受苦對我們而言之所以意義重大,不只是因為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贖,還因為受苦是幫助我們在基督裏達到屬靈完全的途徑。為了我們屬靈生命的益處,我們必須掌握這句至理真言。下面會從聖經找依據,不是各抒己見。希伯來書2章10節這節經文的重要程度,恐怕無以言表: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來2:10)
誰是救我們的元帥?當然是耶穌基督。然而神必須讓他“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想一想,如果基督不必受苦就可以完全,為什麼要讓他受苦呢?若有人不必受苦就能夠完全,這人必定是耶穌基督。
留意這節是怎麼說的,不是說耶穌為了救贖我們而受苦,而是說他受苦是為了自己得以完全!他得以完全,才能夠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犧牲,成為我們救恩的元帥。
這一事實真是石破天驚,恐怕我們很難理解。神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也必須通過受苦這個不二法門,才“得以完全”。聖經說得一清二楚:神讓耶穌因受苦難得以完全。希伯來書5章8-9再次重申:
8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9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5:8-9)
這番話我們可以不斷地深思回味,也無法悟透其中深意。耶穌是神的兒子,卻要藉受苦“學順從”,“得以完全”。我們豈不是更要藉受苦成為完全嗎?
此處四個詞緊密相聯:學習、順從、受苦、完全。耶穌藉受苦而學習順服,得以完全。既得以完全,就成了救恩的元帥。凡跟從他、藉受苦而學習順從的人,就能得救。
耶穌基督雖然是神的兒子,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啟17:14),也必須通過受苦而學習順從,成為完全。願這件事讓我們刻骨銘心。為什麼他必須“學順從”呢?主學習順從是為了我們的緣故,足見他完全無私的本性。
並非所有苦難都與罪有關
關鍵是要明白受苦的價值。受苦是一道防護牆,保守我們不至於跌倒。很多基督徒面對苦難時怨聲載道,結果跌倒、離開了基督。他們覺得受苦毫無意義,不明白為什麼要受苦。大多數人認為受苦是飛來橫禍,是不幸的事。
有些基督徒認為,受苦都是犯罪的緣故。這種教導於事無補。罪當然讓人深惡痛絕,照此邏輯,人自然也厭惡苦難。將犯罪與苦難相提並論,這是大錯特錯。耶穌沒有犯罪,卻免不了受苦。正因為他沒有犯罪,所以比之於那些經常犯罪的人,他的痛苦更是難以承受。基督為我們的緣故忍受苦難,可見受苦具有價值和意義,與罪無關。
況且受苦未必緣起於罪。大家同住,為什麼會有誤會,惹來傷心痛楚?問題的起因往往是性格和行事方式不同。丈夫這樣行事,妻子那樣行事,兒女又有一套。通常不是孰是孰非的問題,性格衝突是每天愁苦的主要起因。
這種受苦怎能歸咎於罪呢?性格和做事方式不同,這是罪嗎?難道對方的個性和風格不能跟我的不同嗎?我們喜歡以自己的行事方式為文明標準:你跟我一樣,就不會有誤會。另一人也是這樣想:我的方式正確,是你錯了。堅持己見引致犯罪,但意見不同未必是罪。
到底孰是孰非呢?現實生活中,想法不同就會起爭執。凡結了婚的,或者跟家人一起生活的,或者與人同住一室的,都知道這個事實。這種不同本不該成為衝突的起因,但我們不成熟(不完全),各種摩擦便源源不斷。雖然我們不完全,神也能夠用我們的不同來彼此平衡,最終帶來益處。這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可能雙方都對。
1. 彼此性格不同也會導致受苦
聖經記載了兩位偉大的神僕——保羅和巴拿巴——之間的衝突。如何處置馬可,他們的意見完全相左,結果分道揚鑣。保羅起程宣道不願帶上馬可,因為上一次宣道馬可曾經跟隨保羅和巴拿巴,卻不知何故半途而廢(徒15:37-40)。保羅認為,服侍主不應該是這種態度,可見他不適合參與神的工作。可想而知,保羅對馬可說:“你想走,就走吧;但別回來了,因為你現在的狀況不適合服侍主。”
巴拿巴對這個年輕人卻很寬容。“巴拿巴”,意思就是“安慰之子”。可以想見他對保羅說:“馬可確實有弱點,誰沒有弱點呢?也許他上次中途離開是因為想家了,畢竟離開了家一段時間,但他並非不願服侍主。”巴拿巴關心馬可還有一個原因:馬可是他的表弟(西4:10)。
誰對誰錯呢?看一方對、另一方錯,就犯了根本性錯誤,因為雙方所做的都對。保羅和巴拿巴按照各自的性格,都做了正確的事,這就挽救了馬可。保羅責備、巴拿巴安慰,兩樣馬可都需要。
既受了責備、又得了安慰,馬可因此得到挽救,所以後來重返神的工作,寫下了馬可福音。馬可屬靈生命能夠存活以及成長,正需要保羅和巴拿巴這兩種不同性格的神的僕人。可以說,保羅是父親,巴拿巴是母親;保羅責罰,巴拿巴為他擦眼淚。兩方面馬可都需要。
爭論孰是孰非就錯了,可見是缺乏屬靈洞察力。有人批評保羅太嚴厲,也有人批評巴拿巴感情用事。明智之舉是不要瞎猜誤判。事實是,神借保羅和巴拿巴兩人大大祝福了馬可,最終馬可成了一個有用的工人,服侍神以及神的教會。
保羅和巴拿巴之間性格不同,結果承受分離之痛。這種苦並非因為保羅或者巴拿巴犯罪,但也痛切入骨,也許久久不能排遣。後續史料沒有保羅和巴拿巴再次同工的記載,但這不代表說他們心存芥蒂,更可能是他們意識到彼此風格反差太大,最好不要一起同工。
馬可後來回去與保羅同工,成了神的忠心僕人(提後4:11)。他那一次學到了功課,可能此時巴拿巴已經過世。聖經雖然沒有提及保羅和巴拿巴重聚一堂,但這不代表說他們沒有言歸於好。馬可後來跟保羅一起服侍,就足以證明了這一點。
2. 受苦可能是因為愛,並非犯罪
要知道,罪與受苦未必相干。有一天不得不跟所愛的人告別,怎能不痛苦呢?當然痛苦。這種苦與罪無關;恰恰相反,有真愛,才會痛苦。這種分離之苦是愛引起的,並非罪。跟親愛的人作別,難免傷痛。彼此若不相愛,就會說:“你要離開了?解脫嘍!你最快什麼時候走?”
我們需要消除這種根深蒂固的觀念,就是總將犯罪與受苦相提並論。二者確實密切相關,但並非永遠相關。罪與受苦並非如影隨形、不可分割(參看本章最後的附註)。
這就是約伯記的要旨。約伯的朋友堅稱一切苦難都是犯罪的緣故,見約伯各種厄運當頭,就覺得約伯是犯了大罪,催逼他要在塵灰中悔改。約伯辯白自己是無辜的,反而遭到更嚴厲的訓斥。
結果,苦不堪言的約伯絕望至極。曾經對神堅信不移,現在卻動搖了。可見將犯罪與受苦相聯是多麼危險,可以摧毀人的信心。
3. 不是一切疾病都是犯罪的緣故
很多基督徒沒能明白約伯記的要旨。錯將犯罪與受苦相聯,說到底這是另一種觀念在作祟,就是很多靈恩派信徒所主張的:神不會讓信徒肉身受苦。他們整個醫治事工就是基於這個假設,主張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健康、昌盛。
我認識英國一位著名的靈恩派教會的領導,當他罹患癌症、命不久矣之際,幾乎陷入絕望。他害怕的不是肉體痛苦,而是被神棄絕。因為神沒有聽別人的代禱而醫治他,當時他年僅五十歲。一些教會以及跟他有來往的基督徒,也都大惑不解。見到神的旨意並非總是醫治痛楚,他們的錯誤根基開始土崩瓦解。
由此可見,無視主的呼召,不願背起十字架,將受苦歸咎於犯罪,這種錯謬貽害無窮。
4. 神因為愛我們而受苦
神毫無罪愆,卻親身經歷痛苦的煎熬。我們犯罪令到他痛心疾首,但歸根結底是因為他愛我們。“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弗4:30)。你越愛一個人,就越會受苦。
現在再看以賽亞書63章9節,就會感悟更深。這節經文談到了雅偉神如何對待以色列:“他們在一切苦難中,他也同受苦難……他以慈愛和憐憫救贖他們”。奇怪的是,下一節就說:“他們竟悖逆,使主的聖靈擔憂”。以弗所書4章30節恰恰引用了這句話來警告我們。
受苦具有深遠意義
可能你還是不大相信受苦有什麼價值。但聖經的真理是:受苦是屬靈完全的必要元素。務要掌握這個原則,免得苦難臨頭就悲傷抑鬱或者憤憤不平。保羅不但不悲憤,反而說:“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西1:24)。我們受苦的時候歡樂嗎?除非看得見受苦的深遠價值和意義,否則不可能歡樂。
今天我們已經不明白受苦的意義,也不會在受苦中歡喜,只會在良辰美景中歡樂。
但願有人能夠教導年幼基督徒,讓他們認識到受苦是無價之寶。這樣他們就會像使徒保羅一樣,欣然接受苦難。然而聽聞的教導是,要相信一切苦難都是源自罪,則肯定會排斥受苦。當然要恨惡罪,然而將一切苦難都歸咎於罪,由此也恨惡苦難,則是大錯特錯。
罪是惡的,苦難卻可以是有益的(在乎我們對待受苦的態度)。罪引致苦難,但苦難能夠教導我們成為公義和完全。睿智的神讓苦難作為一劑疫苗,可以遏制犯罪。
即便具備了一些分辨善惡的能力,不代表說我們就明白了受苦的全部意義和原因,因為我們所知道的有限(林前13:12)。以我們有限的理解力,有些類型的苦難是沒有解釋的,特別是無辜者受苦,而且我們又自以為無辜。無法理解受苦,這本身就是一種煎熬。從聖經可知,將苦難一律歸咎於罪,可見這人分辨不了善惡。
我們也許會思忖自己犯了什麼罪,才活該受苦。這種狀態很危險,可能由此就會埋怨神,覺得神不公義。特別是如果我們跟約伯的遭遇一樣,不知道自己是犯了什麼罪而受罰。
透徹明白受苦的價值
絕不可將受苦與犯罪之間的關係簡單定義為:受苦就是犯罪的緣故。這不是聖經的教導。事情可沒這麼簡單,下面分類舉例,加以說明:
① 因為犯了罪而受苦✻✑✽。聖靈指出我的罪,神這位慈父為了我的益處而管教我(來12:5-6)。這種受苦是在催逼我悔改。
② 並非因為自己犯了什麼罪而受苦,而是別人犯罪,傷害了我。這種受苦讓我有機會學習饒恕,正如我也得到了饒恕。
③ 受苦是因為另一人的觀點跟我的截然不同。儘管雙方都沒有犯罪(正如保羅和巴拿巴的例子),結果卻是雙方都痛苦。這時候需要在神面前省察,看自己的觀點是否合情合理。同時也要切記,即便我認為自己的觀點確鑿無誤,也不代表對方錯了。這樣即便意見相左,也學習和解,不心存芥蒂。
④ 因為關愛他人而受苦。正因為愛他們,才會牽腸掛肚,與受苦的一同受苦,與哀哭的一同哀哭(羅12:15),擔當他們的重擔(加6:2)。愛是造成痛苦的原因。與親人離別,就會悲傷(徒20:37-38)。或者好像保羅以及其他神的僕人一樣,他們為了將福音傳遍世界,建立神的教會,忍受了種種艱難困苦(參看林後11:23-28節林林總總的苦難)。
⑤ 因為愛神、愛主耶穌而受苦,並且欣然忍受困苦,甚至受死。這種苦與前一種苦(因為愛而受苦)一脈相承。司提反是首位因為愛主而受苦遇難的殉道者,後繼者數不勝數。有些殉道者臨死前受到非人的折磨,卻決不否認這位愛他們並且他們也深愛的主。往往是愛神的緣故,才會愛人,所以④與⑤是一脈相承的。
苦難的起因有很多,有些空前的浩劫並非緣起於罪。無論什麼原因,苦難絕不會是徒然經歷、毫無意義。在效法基督的過程中,艱難痛苦是無價之寶。正因如此,受苦不可或缺。即便神的兒子,也必須藉苦難得以完全。
每個基督徒都蒙召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弟兄姐妹們,我們的屬靈生命需要成長,才能領悟受苦的深意和價值,才能像保羅那樣,為神的子民受苦倒覺歡樂(西1:24)。要想明白福音的本質,就必須明白這個重要原則。耶穌傳講的是受苦的福音;不願受苦的,就不能做耶穌的門徒。
耶穌所傳講的福音與我們耳熟能詳的福音相去天淵。廣播、電視、書籍經常這樣推銷福音:福音讓你的生命快樂、得安慰,免去一切苦難。不要相信這種謊言,主耶穌傳講的恰恰相反:
24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25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靈魂”。下同),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26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16:24-26)
十字架是最鮮明的受苦標誌。我們是蒙召要受苦,正如蒙召要成為完全一樣。完全是透過苦難而成就的。
十字架是人類發明的最痛苦並且痛苦時間最長的死刑工具。其它死刑方式相對迅速,幾乎感覺不到痛。斬首是咔嚓一刀,槍斃是一槍爆頭,立刻殞命。
十字架是最殘忍、最折磨人的死刑方式。羅馬人慣用這種酷刑,據說有人在十字架上劇痛兩、三天之久才死。
耶穌沒有說——“若有人跟從我,那麼他的死法可以是槍決或者電刑。”若是不大痛苦,我們也許願意死。受苦是死亡過程中最可怕的部分。受苦若能降至最小程度,或者不用受苦,那麼死亡是比較容易接受的。然而主說要背起十字架,這真讓我們惶恐不安。
我們不禁對主說:“我能不能被行刑隊槍決?”幾人一組的行刑隊肯定是一槍斃命。但耶穌呼召我們上十字架!我們便討價還價:“主啊,我想跟隨你,可是背起十字架有點難,你的要求太高了。”
耶穌說要背起十字架這句話,我們已經耳熟能詳,卻視而不見當中的明確含義。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太13:13)。
耶穌為什麼堅持要我們背十字架呢?難道他喜歡把我們折磨至死?當然不是。要把我們釘十字架的是這個世界,不是主。耶穌並沒有自釘十字架,而是公會和羅馬人將他釘了十字架。同樣,這個世界會強行把我們釘十字架。
談到這裏也必須明白,耶穌說背起十字架並不是在強調肉身釘十字架,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向舊我死,開始與基督同行的新生命。當然不排除殉道,然而若沒有藉聖靈而重生,那麼肉身殉道不過是人的英雄主義行為,無異於軍人為他的信念或國家捐軀。愛國主義和英雄主義固然有價值,但這些並不是耶穌對我們的呼召。
我們是蒙召捨棄舊生命,完全委身於神以及他的子民。這樣做必然會受苦,堪比被釘十字架。今天沒有了十字架之刑,基督徒不至於被釘十字架。但即便那個年代,耶穌也不是說每個基督徒必定釘十字架殉道。
教會歷史上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徒屈指可數,據說使徒彼得是其中一位。首位殉道者司提反死於亂石之下。保羅大概是被斬首的,他是羅馬公民,羅馬法律禁止將本國公民釘十字架。
總之要在屬靈的層面背起十字架。我們是蒙召由衷跟隨主耶穌的腳蹤。
今天的福音不談受苦
今天的人卻拒絕了耶穌的呼召。很多人傳講的是物質上富裕、享受的福音,不必經歷貧窮、疾病等種種苦難。前幾天我聽見一位電視傳道人對觀衆說:他們教會有一個信徒想要一輛好車,甚至說出了具體型號和款式,你猜結果如何?神就給了他一輛那種型號和款式的豪華轎車!相信神太好了!
豪車得主就坐在臺上,好運當頭,喜上眉梢。這位傳道人繼續說:“你禱告時不要只求一輛車,告訴神你想要的型號和顏色。神在聽我們發號施令。”照這位傳道人所說,這種相信就是“信心”。相信神會滿足你所願,你就會心想事成!
恕我插一句:我們憑什麼指揮神為我們辦事,成就我們的心願呢?這完全是在推銷利己主義。
繼續聽聽這位電視傳道人的“福音”:去餐廳不要點漢堡包這種窮人餐,我們是神的兒女。神是至大的王,他的兒女就是“王子”和“公主”,所以要點最好的菲力牛排。
這是那位電視傳道人的原話,我沒有誇大其辭,但我不想點名道姓。他有幾十萬觀衆,他做這個電視講道節目一年就豪賺幾百萬美元。除非你傳講這種喫牛排、開豪車的福音,否則無法賺到幾百萬美元。
這個傳道人一定會想:“可憐的耶穌,他傳的福音讓你連漢堡都喫不上,更可能是讓你死在十字架上!”傳這種喫菲力牛排、開勞斯萊斯的福音,你就會財源廣進、門庭若市。但耶穌不在意錢財,也不討好羣衆。
聽見這位電視傳道人這番話,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仔細聆聽,生怕聽錯了。他確實一遍又一遍地說:“這人求一輛豪華轎車,神給了他!”
我想:“你肯定這是神給的嗎?”我知道有人對主耶穌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世上的萬國和萬國的榮華都賜給你(太4:8-9)。這位電視傳道人的話,竟然跟撒但的話驚人地相似。撒但才會說:“我有權柄將世界的萬國賜給你,菲力牛排、豪華轎車算得了什麼?這些都包含在‘世界’的大倉裏了。”這種跟主耶穌唱反調的話,撒但豈不會歡喜贊成嗎?
我們是在傳耶穌基督的福音,還是別的福音(加1:6-8)?那位說“背起十字架跟從我”的,怎會說“到我這裏來,我讓你生活奢華”呢?我們聽到的是同一個聲音嗎?耶穌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約10:27)。耳畔都是來自世界的誘人聲音,我們能夠從各種聲音中分辨出主的聲音嗎?能夠分辨善惡嗎?
拒絕受苦的邏輯
排斥苦難的邏輯是:如果罪導致受苦,罪是受苦的惟一原因,那麼一旦從罪中獲救,脫離了罪,也就脫離了受苦。聽來似乎順理成章。耶穌救我們脫離了罪,因而也救我們脫離了苦難。如果罪與受苦不可分割,這個結論就無可非議。
這是個嚴重錯誤,因為是構建在了一個錯誤假設上。前文已經看見,罪與受苦未必相干。人的確因為犯罪受苦,但也因為愛和公義受苦。愛讓我們很容易受傷害,以至於有人寧願不再關愛。當你深愛某人,就很容易受苦。
我曾經為了一隻小鳥失眠,擔心它活不下來。小鳥是在我家院子裏發現的,不是上文提到的那隻。我告訴自己:“不要犯傻,還有很多比關心這隻小鳥更重要的事情。你要照顧教會,哪有時間理會一隻小鳥呢?”話雖如此,我還是忍不住想它,最後不禁嘆息道:“愛是痛苦的。”我為一隻小鳥失眠,琢磨如何讓它回到它的棲息地,如何讓鳥媽媽找到自己的幼雛,教導它展翅飛翔。
這種苦跟罪有關嗎?當然無關。我關心這隻鳥,才會受苦。愛人之苦,豈不更甚?耶穌告訴門徒:天父看顧麻雀,更何況他的子民呢?(太10:29-31)
我想把這隻鳥安置在鳥巢裏,又擔心鄰居家的貓爬上去。我研究了一下週圍的樹,想出了幾種可能。能否在樹周圍支起一張防護網,防止貓爬上去?我還在樹幹上噴了一些防貓噴霧劑,但作用不大。有人說,貓通常不爬冷杉樹。我便把鳥安置在了冷杉樹上,終於解決了問題!貓果然沒有去爬那棵樹。
下一個問題是如何讓它回到媽媽身邊。還得琢磨很多細節:餵它什麼,隔多久喂一次,一夜不喫行不行等等。想到這些的時候,我對自己說:“回去睡覺吧,還有更重要的事得操心呢。”但我忍不住關心這隻鳥,結果失眠了。
不要被這種觀念影響,以為一切苦難都跟罪脫不了關係。艱難困苦提供了愛的機會。世上若沒有問題,怎能有機會表達愛呢?有機會去幫助人,“愛”樂此不疲,不會看關愛人是一種負擔,也不會討厭那些無法自助的弱者。見到有人勞苦擔重擔,而你比他強壯,你就會樂意為他分擔。
我們很容易抱怨:“為什麼衆人不自己查考聖經,結果我得費時費力教導神的話?”大家不明白聖經,其實是給了你機會去服侍他們,甚至筋疲力盡。我發現約瑟弟兄每次講授聖經培訓課之後,都會疲憊不堪。但他沒有抱怨說:“為什麼只有我做這件事?不能找別人授課嗎?”這種筋疲力盡並非犯罪造成的,而是出於愛,願意彼此服侍。
受苦的環境下,愛就有機會表露出來。沒有逆境,就沒有機會表達愛。沒有機會幫助窮人,這是不是好事呢?自私者拍手稱快,愛卻有不同的看法。一旦哪裏真有需要,可能是金錢或者其它方面,總之有了施以援手的機會,愛就會歡喜快樂。失去了表達實際關愛的機會,愛反而大失所望。世上沒有人口渴,也就沒有機會給人一杯涼水了。
兩種完全不同的福音
今天聽到的福音,很多都是赤裸裸的自我中心,總是強調物質祝福和肉身祝福:做了基督徒就不生病,也不缺錢;如果病了,神就會立刻醫治你。
神也許醫治你,也許遲一些才醫治你,也許不醫治你。他的道路非同我們的道路,他的意念也非同我們的意念(賽55:8)。他的獨生子尚且需要藉苦難得以完全(來2:10),更何況我們呢?神豈不會也讓我們藉苦難得以完全嗎?
經歷受苦,才能達到完全。因為道德或屬靈的完全是不能立刻被造出來的。若是可以創造,那麼耶穌一齣世肯定就是完全人。但聖經說得一清二楚,他是經歷了受苦才成為完全。屬靈的完全需要追求,才能得到;並非被創造出來的。耶穌必須藉受苦和順服而達到完全。耶穌若生來就是完全的,則神不必讓他得以完全。信而順服的完全是學來的,不是造出來的。
必須區分這兩種相互牴觸的福音,因為這關係到了我們屬靈生命的生死存亡。在這末世的日子,人會越來越難以分辨誰在講真理、誰在講謊言。講真理的會遭受毀謗、中傷,按著血氣生的往往逼迫那按著聖靈生的(加4:29)。那些拒絕受苦的人,卻毫不遲疑地把苦難強加於他人身上!
被人惡語相加,不要害怕,這是我們蒙召受苦的一部分。愛真理的人不要害怕受苦、受污衊,正如耶穌在登山寶訓所說,人若逼迫你們,應當歡喜快樂(太5:11-12)!以我們的本性和思想方式,不可能在這種情況下歡喜快樂。主並不是說我們要故意自討苦喫,然而面對逼迫要歡喜快樂,因為人也是這樣逼迫先知的(太5:12)。我們身處完全人之列,是看得見受苦價值的神的子民。
假福音排斥一切苦難,對聖潔和公義的態度又模棱兩可。恰恰相反,耶穌基督的福音是為了公義的緣故,欣然接受苦難。其實我們就是蒙召去受苦:“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1:29)。
兩種福音的不同之處是心志,並非教義
這兩種福音具有同樣的基本教義,都承認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又死而復活,還會再來統治。這些是基督教信仰的基本教義,傳講成功福音的人,大部分也都宣稱接受這些教義。
有什麼不同呢?不同的是心志,並非教義。大家都贊同基本教義。保羅的教義立場與法利賽人的相同,他沒有反對法利賽人的基本教義。保羅本人就是法利賽人,這個身份始終未變。他在衆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面前大聲說:“我是法利賽人”(徒23:6)。這句話用的是現在時態,那時他已經成為基督徒,可見他既是基督徒、又是法利賽人。這是完全可能的,因為基督徒與法利賽人都持守相同的基本教義。
耶穌沒有反對法利賽人的基本教義,他恰恰教導民衆要遵行法利賽人的教導:“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太23:3)。他接受他們的教導,卻不贊成他們的行為。
不同的是心志,並非基本教義。每間教會都有這樣的人:堅持同樣的教義,心志卻完全不同。耶穌的心志跟當時的宗教領袖不同。保羅像他的主一樣,他跟法利賽人不同的是心志,並非教義。務要明白,屬靈生命最重要的是與神心靈相通。即便持守最正統的教義,但若跟神沒有關係,結局只會是永恆的定罪。跟神建立互動關係,才有永生。
以色列人都出了埃及,卻只有迦勒、約書亞二人獲准進入應許地,其他人都倒斃在了曠野。迦勒、約書亞有什麼過人之處呢?是教義不同,還是敬拜方式不同,或者立的約不同?難道他們相信另一位神?當然不是。迦勒、約書亞二人跟其他以色列人同屬於一個約,敬拜同一位神,接受同一種教義。但迦勒“另有一個心志”(民14:24),他和約書亞專心跟從神,毫無保留(民32:12)。
受苦的價值及榮耀
要想另有一個心志,就必須明白受苦的價值。千萬不要以為受苦毫無價值和意義。我們已經從聖經中看見,不經歷受苦,沒有人可以達到完全或者像基督。日常生活中每當被人誤解甚至言語冒犯,要視之為邁向完全的一次機會。
受苦是一個砂輪,將鑽石打磨得精美無瑕。要知道,受苦具有救贖價值。以正確態度面對受苦,我們的舊人就會漸漸被磨去,最終我們能夠脫離舊人,像基督的樣式。受苦的砂輪能打磨我們的生命,展現出屬靈的品質和榮美。
前不久,泰瑞·福克斯(Terry Fox)因癌症去世。臨去世前,他剛剛為癌症研究項目募集到了一大筆資金。他本人就是癌症患者,又只有一條腿。但為了募捐,他長跑橫跨加拿大。每個人都被他鍥而不捨的精神感動了。沒有相應的苦難,怎能顯出他的偉大精神呢?正是“梅花香自苦寒來”。
很多可歌可泣的故事都是發生在戰場上的,比如士兵為戰友捨命,或者為救同伴致殘。戰爭是苦難,卻也顯明瞭人性偉大的一面,令人讚歎。
二戰時期,人間地獄般的集中營也顯露了人性的光輝和美好,呈現出很多勇敢、憐憫和慷慨無私的故事。我們見識了惡最醜陋不堪的一面,也領略了善最動人之處。
當歲月靜好,也鮮有機會勝過苦難和邪惡。生活在一個舒適安逸的富裕社會,享受繁華,這對屬靈生命不利。富庶的巴比倫就是前車之鑑。巴比倫是世界商業中心,但它的富庶並非祝福,而是咒詛,註定要傾倒(啟18章)。西方很多教會未能明白巴比倫傾倒的屬靈含義,反而教導人要憑“信心”,並且禱告,竭力向神求祝福,求財富。他們對聖經的警告充耳不聞:
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提前6:9)
當有人排除萬難,包括戰勝貧窮,終於實現了鴻鵠之志,我們都深受感動。然而某人之所以畢業於名校,是因為富豪父親付得起學費,讓他能夠接受良好教育,那麼誰會欽佩他呢?只要有錢,幾乎人人都能得到大學學位。我認識一位年輕的富家子弟,他在英國劍橋大學讀了十一年,才拿到法律學位。之所以能夠在劍橋逗留這麼久,因為其父是亞洲某國高官,學費不成問題。他還買得起跑車,四處兜風。
但那克服了貧窮、艱難、疾病甚至嘲笑,最終獲取成功的人,才值得我們敬佩。患難是無價之寶,神藉患難讓我們得以完全。然而我們已經養成了不願受苦的習慣,縱然聖經說要藉苦難得以完全,我們還是不大相信苦難的價值和重要性。
關鍵是要確信受苦的價值。我們不會自動就從苦難中受益,成為完全。能否受益,在乎我們的態度。若能認識到苦難是神潔淨、塑造、改變我們的重要工具,我們就會樂意順服神的旨意和智慧,效法耶穌在客西馬尼園那經典的一幕。那一幕是成就我們救恩工程的里程碑。耶穌降服在父面前,說:“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22:42)。
在逆境中憤憤不平、怨天尤人,就無法獲益,反而招損。繼續這樣執迷不悟,只會走向滅亡。這就是以色列民在曠野的遭遇。每當遇見試煉、困難,以色列民就抱怨、惱怒甚至反叛。儘管經歷到了神的同在,也親眼目睹神為他們行了很多神蹟,但他們最終在曠野滅亡了。
與耶穌一同受苦
聖經不是教導我們要憑一己之力去努力追求完全。不是要離羣索居,自我完善;每天都是靜思冥想、閉目端坐,全神貫注思想屬靈的事情,好達到完全。福音書從未記載耶穌這樣行事。
這不是聖經所說的達到完全的途徑。這樣追求完全,往往是在逃避現實、逃避受苦。當耶穌說“背起十字架來跟從我”,他不是在倡導一種逃避現實的福音。恰恰相反,他呼召我們跟從他:跟著我邁入一個充滿爭鬥和敵意的世界。我會一馬當先,你們緊緊跟隨。我們一同面對種種敵對的邪惡勢力,也會一同受苦。這樣做的目的是,將永生傳遞給那些在屬靈黑暗世界裏生命垂危的人。
耶穌沒有說:我是司令,命令你上戰場,我在後方為你加油。他說的是:跟著我衝鋒陷陣,我們要一起經歷艱難困苦。這種受苦會帶來救贖果效,我們會擊敗惡者。要想做我的門徒,就必須跟隨我,一起去戰勝邪惡,建立公義,成就人類的救恩。
耶穌為了救贖我們而死,我們也必須準備赴死,去傳揚這救贖的福音(約12:24)。另一個選擇是打開電視聽福音吧。那個福音說:神可以給你豪車美食。要仔細聽,分辨真理的聲音。
一起長成基督的樣式
聖經教導說,長成基督的樣式不只是個人努力,更是神的子民整體都要達到完全。基督身體的各個肢體必須一起成長,達到完全。或者正如使徒所說,“直等到我們衆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4:13,參看西4:12)。留意,這裏說“我們衆人”一起“長大成人”,“衆人”成了一個人,由複數變成了單數!
合一是完全或成熟的精髓,哪裏有真正的信心,哪裏就會有合一,就是保羅此處所說的“在真道上同歸於一”。“真道”的希臘原文是“信心”,這種信心與“認識神的兒子”息息相關。
神的旨意當然不是僅有一隻手完全,整個身體卻纖細矮小,這哪裏是完全人呢?聖經看神的子民為一個完全的身體,每個人都追求合一、和諧,能夠成熟起來,“長大成人”。這不是少數成員努力的問題。要麼全身完全,要麼根本不完全。只有三、四個完全人,則整間教會仍未“長大成人”。“成人”是指基督的整個身體。
但衆所周知,團體有團體的問題,所以很多人避免團體生活。五個人同住,就有五個問題的源頭。因為有五種不同的性格,五種不同的行事方式,五種摩擦隱患。
要麼逃避,要麼正視這個問題。我們若是知道了受苦的價值,就會說:“我要堅持下去,這是在煉掉我的雜質。我希望鼓勵並建立他人,我們一起勝過軟弱,一起成長,直到滿有基督的樣式。”
不看重完全或者和諧,不願面對痛苦的難題,也不想加以解決,當然就不願過團體生活。你若是決定離羣索居,就只會有一個問題來源:你自己。似乎比應付五個問題來源容易多了。但離羣索居就是避而不遵行主的命令,不去彼此相愛,這種舉動就是不順服。不順服的人,當然看不見基督身體的榮耀。這榮耀是神定意要賜給基督身體的。更糟的是,離羣索居就會脫離他的身體。不是基督身體的一員,則怎能得救呢?
走舒適之路還是艱難之路,這是我們自己的選擇。神呼召我們走窄路,這才是引向永生的路。
《完》
附註
現在是拯救的時候,並非審判的時候
我們已經看見,罪與受苦未必相干。既然受苦未必是犯罪的緣故,顯然受苦未必是神降罰。這跟我們的慣常假設恰恰相反。
根據新約,現在不是審判的時候,而是拯救的時候。“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7)。
我們是生活在新約時代,與先前的舊約時代不同。舊約時代,神確實以審判的方式管教了以色列以及其他國家。現在是聖經所說的“拯救的日子”,“正是悅納的時候”(林後6:2)。耶穌來是“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4:19),即釋放奴隸、豁免債務的一年。我們是活在這蒙悅納的禧年。耶穌傳講說,這是神讓全人類都可以得到永遠救恩的時候,並非審判債務人(罪人)的年份。
新約根本沒有說神現在就採取行動,審判世人。當這個恩典時代結束後,神的審判才會臨到世界。而且會有一系列先兆,引致最後的審判,正如啟示錄所描述的。但現在這個時代,神行一切事都是為了讓人有機會得救。
1. 保羅責罰以呂馬
保羅確實責罰過行法術的以呂馬,因為以呂馬想阻擋總督士求保羅相信耶穌(徒13:7-12)。保羅當時的舉動似乎是在審判,實則是關切這位總督的救恩,別無選擇。正因為保羅的舉措以及教導,這位總督相信了基督(徒13:12)。而瞎了眼的行法術者只是“暫且不見日光”(徒13:11),之後還會恢復視力。而且經過這次教訓,他可能也會反省自己的救恩問題了。
2. 災難
務要明白,我們是活在拯救的時候,並非審判、定罪的時候。明白了這一點,那麼每當見到有人死於空難或者車禍,我們就不會認為這是神的審判。在這個時代,神不會用地震、洪水、乾旱、火山噴發或者其它自然災害的方式,審判列國。
3. 大屠殺
二戰時期的大屠殺,六百萬猶太人、四百萬非猶太人慘遭殺戮,有人竟然說這是神的審判,顯然大錯特錯。到了審判那天,神當然會實施審判;但聖經從未說現在神會審判猶太人以及世上萬民。現今他採取的一切行動,無論是波及一個國家、還是針對個人,都是在成就他那永恆的救恩藍圖。恩慈的神希望“普天下人”(約一2:2)都可以得救。按照神的永恆計劃,“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6:2),不是審判、定罪的日子(約3:17)。
4.“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
路加福音9章52-56節的記載,強調了這個真理:
52便打發使者在他前頭走。他們到了撒瑪利亞的一個村莊,要為他預備。53那裏的人不接待他,因他面向耶路撒冷去。54他的門徒雅各、約翰看見了,就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像以利亞所作的嗎?”55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56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路9:52-56,參看路19:10)
雅各和約翰見到撒瑪利亞人不歡迎主耶穌,就想效法以利亞的舉動,叫火從天上降下來(王下1:10,12)。他們依然保留著舊約的思想觀念,尚未掌握到新約的精神。
5. 神如何待教會?
到此為止,我們看見了神在現今的世代如何待世人。他會另眼待教會嗎?他當然也非常關心他子民的救恩(包含了重生、更新、完全這三方面)。然而教會是神兒女的團體,與世人截然不同。神為了他兒女的益處,必要時甚至會嚴加管教。希伯來書12章用了長篇大論,詳細說明:
5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6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7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8管教原是衆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9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10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份。11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12:5-11)
訓導鄰家之子不是我的事,但我有責任管束自己的兒女。同樣,神看我們是他的兒女,才會管教我們。凡未歸順神的,都不是他的兒女。那接待他、信他名、從神生的人(約1:12-13),才是他的兒女。
成為神的兒女有諸多福分,受天父管教就是其一,但很少基督徒視之為福分。正如希伯來書12章11節所說,管教是“愁苦”的,卻是必要的,“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份”(來12:10)。神拯救教會的行動中,受苦扮演了重要角色。然而不要把這種管教理解為審判或者定罪(審判和定罪是拯救的反義詞)。管教是必要的,是神愛兒女的體現,為要拯救我們。
6. 哥林多前書5章
同理,在哥林多前書5章,保羅嚴厲處分了一個犯亂倫罪的人。這個舉動的目的是拯救,5節說得一清二楚:“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7. 使徒行傳5章
如何理解使徒行傳5章1-11節這件事呢?彼得對亞拿尼亞說:“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徒5:3);“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徒5:4)。彼得又指出亞拿尼亞的妻子是同謀,“同心試探主的靈”(徒5:9)。彼得多次提到聖靈,可見他已經分辨出:兩人自稱信徒,卻犯罪抵擋了聖靈,因而不得赦免。
耶穌警告說:“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太12:31-32,可3:29,路12:10)。犯罪是始於心,然後言語才會表露出來。褻瀆是咒罵某人。撒謊是口出惡言的另一種形式。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干犯聖靈,釀成悲劇。使徒之所以立刻處置,是為了潔淨剛剛誕生的教會。罪危害到了教會。由此可見,神對待教會,即他兒女的羣體,跟對待世人不同。但他的行動是為了拯救,特別是拯救教會整體。
使徒行傳5章這件事,令全教會都懼怕神,不敢犯罪,這就保護了教會。這段經文兩次提及所有聽見這事的人,基督徒以及非基督徒,如何懼怕永生神:“聽見的人都甚懼怕”(徒5:5);“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徒5:11)。
簡短補充:希律亞基帕一世
在使徒行傳12章,希律亞基帕一世的遭遇豈不是神的審判嗎?根據《安格爾聖經辭典》(Unger’s Bible Dictionary, Moody Press,1966)的說法,希律亞基帕一世是個“熱心的猶太人”。他是統治舊約版圖的以色列地的最後一位猶太君主(公元37-44年)。他的兒子希律亞基帕二世只統治了黎巴嫩一帶很小的疆土,沒有猶大地、撒瑪利亞、加利利、比利亞,所以並沒有統治舊約版圖的以色列地。
附註中所探討的是普世人以及新約時代的教會,最後一位猶太王希律亞基帕一世並不在內。他應該屬於舊約時代,他的遭遇(徒12:21-23)同約蘭王的殞命類似(代下21:18-19;參看賽14:11,51:8)。
✻✑✽ 此處以及隨後幾點的“受苦”一詞,包括了屬靈上、精神上、感情上以及身體上的各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