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與屬靈洞察力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 張熙和牧師 · 經授權使用。

不積跬步,無以千里

奧林匹克運動會是追求完全的競賽,不關注完全的人休想獲得獎牌,遑論金牌。通常只是毫釐之差,就決定了不同的獎牌。而金牌得主只有一人,往往僅以一點點優勢險勝。但恰恰是這一點點,結果就完全不同。而這藉以奪冠的一點點優勢,是長年堅苦卓絕、全力以赴投入訓練的結果。運動員不惜刻苦訓練,一心要得到世上的獎牌,為什麼基督徒卻不知道要這樣刻苦訓練,才能得到永恆的獎牌呢?使徒保羅是怎麼說的呢?

24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25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26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27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9:24-27)

米開朗基羅注重完全,他的雕塑細膩、逼真,令人震撼。我在羅馬欣賞過他的摩西雕像,其表情、體態、手臂,處處流露出了摩西的個性,太傳神了!

有人觀察到,米開朗基羅在創作時,整整一個月只是這裏打磨一下,那裏削掉一點兒。在這位旁觀者看來,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米開朗基羅往往花上很長時間雕琢一處,然後退後打量一番;接著雕琢另一處,再退後打量一番。

整整一個月,米開朗基羅都是在忙著修修這兒、修修那兒,加上一根頭髮,加上幾根細鬍鬚。若不近看,根本看不到這些細微變化。那人問米開朗基羅:“你這樣豈不是浪費時間?整整一個月你什麼都沒做,只是這裏修一下、那裏修一下,退後看看,然後再修一下,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

這位天才明白完全的價值,他答道:“正是這些你稱作微不足道的小事,才成就了完全。而完全可不是微不足道。”真有眼光!

金牌與銀牌之間往往僅是毫釐之差。正是這一點點優勢,才成就了完全。生與死也是瞬間之事,就那一秒你避過了危險,倖免於車禍。

神的創造顯明神是完全的

我們的神是完全的,不妨看看他的創造手藝。前幾天我家浴室飛進來一隻飛蛾,這個小生命讓我讚歎不已。我喊妻子過來:“看看這隻有趣的飛蛾!”我從來沒有這麼近距離看過飛蛾。像大部分飛蛾一樣,它有一對三角形翅膀,跟超音速飛機差不多。早在人類想到三角翼飛機之前,早在物理學家、工程師著手設計之前,神就已經精心創造出了毫不起眼的飛蛾。流線型身體、三角形翅膀,完全符合空氣動力學。

我簡直對這隻飛蛾著了迷,忘記了自己本來是要到浴室拿東西的。我對妻子說:“看它的翅膀!”兩個翅膀尖上各有一道黑邊,黑邊內是一些淺色、複雜的弧形圖案,其中一個弧形橫跨了整個翅膀。一隻毫不起眼、無人問津的飛蛾身上,竟然有這麼多複雜構造。

當神在這隻卑微的飛蛾身上精雕細琢的時候,他想到了每一個細枝末節。神的創造沒有一樣是隨隨便便、馬馬虎虎的,不妨用顯微鏡或者望遠鏡去觀察,就會知道。神設計的每一樣都是完全的,讓人歎為觀止。

飛蛾頭頂突出來的部分是兩隻翎毛般的觸角,從兩邊伸展開來,看上去像個王冠。神竟然給這隻卑微的飛蛾戴上了王冠,正跟它的精美外衣相配!這對翎毛般的觸角設計得太精緻了,深深吸引了我。

米開朗基羅的傑作已經令我欽佩不已;但我的神、我的王的創作,更令我歎為觀止。

妻子還觀察到一點:“再來看它的翅膀!像王的披風,從肩膀垂落到地上!”我湊近了一看,驚呼道:“真像王的披風!”

完全是由“小事”構成的

我的神、我的王真了不起,“完全”是他的基準,他也要求我們出類拔萃。我們是不是以為,我們軟弱無力、平平庸庸的基督徒生命,神就已經心滿意足?是不是以為神不在意我們每天如何生活?像言語傷人、舉止傲慢、目中無人、自我中心、思想不潔等等這些所謂的小事,難道神會視而不見?你要是以為神不在意這些,不妨去仔細觀察一隻飛蛾、貝殼,或者野地的一草一花。然後再深思細想:那一天我們都站在神面前的時候,他會忽略這些小事嗎?

細微的小東西,就構成了生命。什麼是身體?豈不是微小細胞的合成體嗎?每一樣物質實體,都是由極小的原子、分子組成的。人的一生是由秒組成的,六十秒即一分鐘。一秒鐘,你幾乎來不及說出一個字。但一秒、一秒地加起來,就是你的一生。在神眼中,沒有什麼是小事。一粒原子或者一秒鐘,微不足道嗎?

一顆老鼠屎,攪壞一鍋粥

主耶穌注重細節,他說:凡人所說的閒話,必要句句供出來(太12:36)。他在意我們說出口的每個字,可見多麼關心所謂的小事。我們說過多少閒話呢?可能到了審判時,我們要供出一大堆的閒話來,結果就不是小事了。

你有沒有經歷過在照相館取照片,一看嚇一跳,漂亮的臉頰上竟然有個小斑點?僅僅一個小斑點,但因為是在臉頰上,就毀了你的美麗形像。別人會以為你長了青春痘!小事?你可不覺得是小事。

如果車胎上有個針眼大的洞,肉眼根本看不見,那麼你能開多遠呢?根本開不了多遠。

一句不合宜的話,就毀了整個聊天。本來聊得很好,突然說錯了一句,整個氣氛就僵了。不過是件小事,但突然間那句話就像照片上的小斑點一樣,變得舉足輕重。

神是一位完全的神,不忽略小事。這樣,那些犯了大罪的——無論從什麼標準衡量,都是罪大惡極,會面臨什麼結果呢?

認識自己的不完全,才能完全倚靠神

之所以密切關注聖經的“完全”教導,第一個原因是,神是完全、潔淨的神。潔淨是另一個描繪神性情的詞。

第二個原因是,完全的教導讓我們深刻覺悟到自己是不完全、不潔淨的。覺悟到自己是不完全的,又深知每一樣缺點毛病都逃不過神的眼睛,那該怎麼辦呢?我們就會明白:必須完全倚靠神的恩典。時時刻刻都得專靠神,仰賴他開恩饒恕我們的不完全之處,幫助我們內心得以完全,看顧我們到底。總之基督徒生命自始至終都離不開神的恩典。完全的教導讓我們徹底認識到:必須持續不斷地倚靠神的恩典。

拒絕完全就是拒絕了恩典。神若不在意完全,就不會用恩典時刻扶持我們;我們無需恩典就能生存。然而,我們是在侍奉一位最聖潔、最完全的神。憬悟到了這一點,就得承認:沒有了恩典,我們一刻都無法存活。

過分強調教義,卻活不出聖經教導

強調完全的第三個原因是,我們基督徒往往強調教義,沒完沒了。彷彿神更關心我們的神學理論,而不是屬靈素質和內心態度。神好像是一位神學大師或者天上的神學博士,最在意我們的神學理論。教會一心關注教義,基督徒為教義爭論得面紅耳赤。很遺憾,失去了屬靈洞察力,才會如此爭鬥不休。惟有活在神的光中,才能從神的視角看事情。“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詩36:9)。人人都堅持己見,衝突在所難免。

教義固然重要,但若以為可以無視屬靈生命素質,為了教義而彼此大張撻伐,那麼我們一定是出了嚴重問題。確實有堅持真理、表明立場的時刻,但這並非為所欲為的擋箭牌。無論什麼情況,我們的言行舉止都必須像基督。

有些基督徒甚至毀謗他人,說各種壞話詆譭那些他們眼中的教義敵人,而且從不覈實一下這些指控是否屬實。這種人能捍衛真理嗎?抑或他們以為只要目標正確,就可以不擇手段?

這些教義上的攻擊不只是在表達不同意見,往往還隱藏著更陰險的意念。攻擊者通常暗示甚至明說:跟他意見相左的人是“異端”,或者至少近乎異端。這人自以為有資格下判斷,自視為正統教義的代表。他堅信自己正確無誤,從來沒想過自己太自負,缺乏謙卑。

強調教義過於生命素質,就釀成了這種悲劇。那惡者欺騙了教會,結果教會以為神看重的是正確教義,不在乎生命好壞。當我們擺正跟神之間的關係,而好生命就是這關係的體現,那麼神必會引導我們遵循正確教義。

不要自以為跟神關係很好,自己的基督徒生命也沒問題。願神救我們脫離這種自欺的想法。如果落入這種自欺,就會覺得攻擊那些持不同教義的人是天經地義。主耶穌曾教導門徒說:要先處理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再指出別人眼中的刺(太7:3)。他就是在警告這種盲目自大者。

聖經非常看重潔淨或完全,因為這關係到了生命。當耶穌教導我們要像天父一樣(太5:48),他並不是在闡釋一套“完全神學”,而是命令我們要成為新人,活出新生命的素質,就是像神那樣完全、聖潔、憐憫。耶穌的關注點不是某些抽象的神學概念,而是實際的完全,這完全從日常生活中就可以看見。實際的完全非常重要,掌握不到這一點,最終就會以教義的名義相互攻擊,毀壞教會,羞辱神。因為沒有了實際的完全,我們就成了“眼瞎,只看見近處的”(彼後1:9)。

當我們學習與神親密同行,他就會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真理(約16:13,詩25:5),知曉正確教義。不與他同行,我們辨識真理的能力就會減弱,這樣怎能分清真假教義呢?我們正處於假教義氾濫的時代,所以當務之急是活在他的光裏,能夠分辨真假。

正確教義是為了指引我們正確地生活。活在不義之中的人,他要正確教義有什麼用呢?只能讓他在受審的日子罪加一等。

以學歷挑選牧師

我收到很多基督教機構以及神學院的刊物,刊物上偶爾有徵聘牧師的廣告。有時候我會讀一讀應聘條件。當然最重要的就是學歷,這無疑是首要條件。接下來是教義立場。再下來就是年齡、婚姻狀況等等。通常是要求結了婚的,年齡在三十到四十五歲之間。三十歲以下太年輕,缺乏經驗;而過了四十五歲的,很快就得“夕陽西下”。

廣告上通常隻字不提屬靈生命素質。偶爾見到一個例外,上面寫著“我們尋找一位敬虔的屬靈人”,我不禁精神一振,倍受鼓勵。真想拜訪那間教會,見識那裏的人。

通常是強調教義立場和學歷,焦點不再是實際生命,而是理論知識。對教會的將來而言,這種做法非常危險。一個不屬靈的教會領導,無法建立起一個屬靈上身強體健的教會。這樣看來,教會的前景非常黯淡。

跟現在的慣例恰恰相反,聖經按立牧師、監督以及教會領導,看重的是屬靈素質,不是教義。提摩太前書3章1-7節列出了一大串的資質,從中可見保羅(其實是來自神)遴選工人的條件。

我們當代基督徒會以為保羅這樣教導提摩太:“首先要看看人選的教育程度。”大多數招聘牧師的廣告,至少要求具備大學學位。保羅本人學識淵博,卻隻字未提人選的學歷條件,遑論強調了。

更令人驚訝的是,保羅甚至隻字未提教義!那麼他提了什麼條件呢?他概述如下:

1“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2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3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提前3:1-3)

最重要的是屬靈素質,即他的人品和行事為人。值得注意的是,保羅雖然提到了要善於教導(提前3:2),即溝通、表達能力,卻從未提及教義。接下來提摩太前書3章8-13節這段話,談的是如何選擇執事,也是強調屬靈及實際生命素質。

我們也許爭辯說:保羅料想提摩太會選擇一個堅持正確教義的人,所以才沒有提及教義。這種推想有些牽強,因為首先,這只是一種猜測而已,沒有實據。其次,為什麼保羅不假設提摩太自然會查看這人的屬靈素質,不必提醒他呢?保羅詳細叮囑要具備哪些屬靈素質,可見他沒有假設提摩太自然就會根據屬靈素質而擇人。既然這方面都沒有假設,為什麼另一方面就可以假設呢?

選擇教會領導,使徒最看重的是屬靈素質。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所以他才會這樣千叮萬囑。

屬靈完全的人才能分辨真教義

是不是要轉向另一個極端,輕視教義呢?斷乎不可,教義當然重要。

那麼為什麼聖經最看重屬靈素質呢?原因很簡單:惟有在神面前內心完全、潔淨,才能分辨教義,知道真僞與善惡。心不正,就無法明白他話語的屬靈內涵。這一點可以從經歷中得到證實。遠離神的人也可以讀聖經,但他無法明白當中的屬靈要旨。我們若犯罪,同時又想讀聖經,就會發現我們內心聽不進去神的話,無動於衷。罪矇蔽了我們的心與眼。內心在神面前不完全,就無法分辨真理。要追求清心以及公義的生命,好確保神的靈能夠向我們啟示什麼是真理,什麼是謬論。

怨恨弟兄姐妹會嚴重損害你分辨教義的能力,這一點你自己就可以驗證。如果你怨恨教會里的某某人,你就會發現自己的屬靈思維很遲鈍。內心在神面前不完全、不清潔,你就會喪失分辨真假的能力。

保羅具有從神而來的智慧,他知道不必囑咐提摩太教義事宜。看誰內心對神誠實,忠心地與神同行,他必定有敏銳的屬靈洞察力(參看約7:17,林前2:15)。然而,一旦犯罪或者內心隱藏罪孽,對神不完全,他的屬靈洞見和感知也會漸漸褪去。這是可以經歷到的事實。

清心才能明白神的話

有一次跟一位牧師探討問題,我對他說,聖經從未說亞當墮落後失去了神的形像。我旋即發現某種神學理論已經在他裏面根深蒂固(我剛信主時也是這樣),阻礙他明白聖經在這方面的教導。問題並非不願意明白真理,也不是敵對、爭辯的心態。他真想明白這個問題,但顯然他連基本的屬靈事情都困惑不解。

我發現,給他看更多的聖經證據也幫不了他。我已經列出了大量的真憑實據,新舊約都明確說人依然有神的形像,完好無損。但這位牧師就是無法領悟,因為這跟他一向所接受的教義——神的形像在人身上已經遭到毀壞——大相徑庭。我初信主時也是受了這種教導,所以我非常理解他。但除了教義外,會不會是他生命中有什麼東西在阻礙他明白聖經呢?

我沒有再談更多證據,而是問他:“親愛的弟兄,你的心在神面前如何?你對他的委身如何?我們還是先放下這些教義問題,回到根基吧。談一談我們跟神的關係好嗎?”

這樣,我們就能夠在愛裏互相幫助。不是指責、批評,而是反思我們對神、我們的王的態度是否出錯,以至於無法明白他的真理。

最根本的問題是:我心底對神的態度正確嗎?惟有坦誠面對這個問題,神的恩典和能力才會潔淨我們內心。這樣,我們的眼睛就會看見真理,屬靈視野不再被罪遮擋。

我們是憑愛心幫助那些敵對真理的人,不是駁倒他們。神關注的是內心,所以我們由“心”入手。若是在神面前有一顆正直的心,恩慈的神就會除去我們內心的昏聵,不至於看不見某些真理。互相幫助真好,但首先必須讓神處理我們內心。

你看了神的話卻無法明白,不要立刻翻查解經書,也不要問人,而是問神:“神啊,我裏面有什麼攔阻嗎?”有時候你能夠從別人那裏得到幫助,但最終還是內心的問題。讓神解決我們內心的問題,這樣,他就會將他的真理啟示給我們。

清心(完全)的人就有屬靈洞見

願神在我們內心大大動工,並且賜給我們屬靈洞見。很多人對我說:“我看不到基督的寶貴。保羅這種偉人為了得到基督,將萬事當作有損的,我卻無法認同。”腓立比書3章15節告訴我們,保羅流露出的是完全人的態度:“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從上下文可見,“這樣的心”是指追求基督,並且為了得到他,看一切都是有損的。

若不是看見了基督的榮美和寶貴,誰能這樣做呢?讀了聖經一段話,就像腓立比書3章,卻不知所云,那麼問題不是不懂希臘文或者缺乏解經技巧,而是無法領悟保羅的異象:視基督為無價之寶。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是不是聽一篇講論基督榮美、完全的佈道,或許可以點燃我們的心火?可能有一點點幫助。然而如果你的心在神面前不正,這一切就只是動聽的言詞,好像音樂一樣飄過耳際,沒有沉至內心。

而靠神的恩典,內心得到潔淨,擺正了跟神的關係,我們的屬靈視力就會清晰起來。你不妨試一試。以前看不見的,現在卻一目瞭然。

保羅說:“我們衆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林後3:18)。可能你覺得這句話難以理解,你撓撓頭說:“但我看不見主的榮光。”保羅說“敞著臉”,我們的臉若還是被帕子遮住,當然無法看見主的榮光。

早前的一章講過,這帕子就是肉體。關鍵問題是,內心是否還在受肉體轄制。帕子越厚,就越是在“按著肉體”而活,視野也越發模糊,無法看見主的榮光。看不見主的榮光,神的火又怎能在我們內心點燃呢?除非像保羅那樣,漸漸看見屬靈事物,我們才能被點燃。

繼續任由肉體的帕子遮住臉,這帕子就會阻擋我們經歷主。內心清潔,帕子除去,我們才能看見他的榮光。而惟有在基督裏,並且靠神的恩典,不是靠自己的力量或智慧,才能廢去帕子(林後3:14)。

這樣,還會有什麼教義讓我們困惑不解呢?聖經最看重我們是怎樣的人。解決了這個問題,教義問題也就迎刃而解。“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5:8)。

《完》

本講道涉及的經文

本篇的其他語言

在應用中打開本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