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與完全密不可分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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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會探討三個與重生、更新、完全相關的重要問題。

第一,根據耶穌的教導,沒有完全就沒有救恩。這句話在今天的基督教圈子也許石破天驚,所以本章會深入探討。

第二,沒有信心就沒有完全。將這兩點合併來看,就是因信得救的重要原則。

第三,必須給信心下一個更準確、符合聖經的定義。宗教改革的一大貢獻是教導因信稱義的原則,卻虎頭蛇尾,沒有闡釋信心的定義。所以我想回到信心的話題,旨在得出一個更準確的定義。

沒有完全就沒有救恩

根據聖經,沒有完全就沒有救恩。即是說,內心不完全就休想得救。馬太福音19章16-26節青年財主的故事就是一例,這段記載是明白主的救恩教導的關鍵。下來看這段記載,特別留意中間段落的“完全”一詞,還有很多提及救恩之處(見下劃線)。

16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17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18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19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20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21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22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23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24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25門徒聽見這話,就希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26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1. 七次提及救恩

仔細看這段話,主要問題是什麼呢?整個討論由一個簡單卻關鍵的問題引發:“我該做什麼,才能得永生?”所以整段的重點就是如何得永生,下劃線的多處字句可以證實。證據如此充足,下面歸納為七點。

第一,整個討論是由青年財主的問題開始的:“夫子,我該作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16節)

第二,耶穌的回答提到了永生:“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17節)

第三,耶穌說“有財寶在天上”(21節),又是在說永生,而且與完全不可分割:“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

“你若……”句式,第二點的那句話(17節)也用過,可見“你若要進入永生”與“你若願意作完全人”是平行的。這不是“二中選一”的選擇題。“進入永生”與“作完全人”是不可分割的。不能說有神的生命(永生),卻沒有他的完全(他的性情或形像)。

第四,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23節)。他在別處也說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3:5)。從聖靈而生(重生)以及進神的國,就是“進入永生”。

第五,耶穌這句話又提到了天國:“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24節)。第二、第四、第五點都出現了“進”字,凸顯了這三句話之間的平行關係:“進入永生”、“進天國”、“進神的國”。

第六,門徒們驚呼道:“這樣誰能得救呢?”(25節)足見整段討論的是救恩。

第七,耶穌最後的總結語出驚人,又回到了起初提出的承受永生的問題:“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太19:29)

充足的證據顯明,這段話自始至終都是在聚焦得永生的問題。而且得永生與成為完全(21節)息息相關。內心不完全,就不能進入生命,或者說承受永生、得救、進天國、有財寶在天上。

2. 我們厭煩主的教導嗎?

今天我們已經聽慣了廉價福音,結果讀了這段話也看不見其中的明確含義。耶穌的救恩教導實在難以下嚥,我們就告訴自己:他這樣說並非這個意思。他若不是這個意思,誰能告訴我們他到底是什麼意思呢?而且為什麼他說要做完全人呢?

說到完全,耶穌是如何表達的呢?他是不是對青年財主說——朋友,你是個好人,也行在正確的屬靈道路上,何不錦上添花,給你的屬靈生命增添一點“完全”呢?

主沒有這樣描繪完全。完全並非屬靈的奢侈品,而是救恩的必要條件,是承受永生的關鍵。當青年財主憂憂愁愁地離開,拒絕了做完全人的呼召,耶穌並沒有說——他是個好人,追求完全還可以更好。相反,耶穌說:“財主進天國是難的”(23節)。這是救恩的問題,並非“更上一層樓”的問題。不是說進了天國後,再追求一個更高的屬靈境界——完全。其實“完全”決定了你能否進天國。

門徒們心領神會,所以才會問:這個財主不能得救,誰還能得救呢?他高尚敬虔、正直端莊,如果他都不能得救,誰還有希望呢?耶穌認同他們的話,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26節)。

在人這是不能的。耶穌所教導的救恩,屬血氣的人是不可能接受的,遑論得到。但很多教會傳講的是“糖衣福音”,簡直令人無法拒絕。

耶穌將“完全”設定為進入天國的條件(21節),可能你覺得這是讓得救難上加難。你說得不錯!耶穌希望我們明白:屬血氣的人不可能接受、也不可能得到救恩。他就是這樣傳福音的。

今天很多教會傳講說,救恩是神賜下的白白的禮物,是恩典;信心就是伸出來的手,去接住這恩典。如此一來,拒絕恩典成了不可能的,除非你是傻瓜。天上掉餡餅,誰會不要呢?由此可見,耶穌所傳講的福音與我們今天耳熟能詳的福音,真是判若天淵。

他們是如何得出這種信心定義的呢?聖經哪裏說信心就是伸出來的手,去接受這白白的恩典呢?

按照聖經,信心更像是雙膝(以及內心)謙卑地跪在神面前,感謝他施予憐憫,而不是雙手。保羅說:“我在父面前屈膝”(弗3:14)。這句話恰好夾在了談論信心的兩句經文之間:“我們因信耶穌,就在他裏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來到神面前”(12節);“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17節)。

如何得永生呢?耶穌給出的答案:做完全人。這跟今天經常聽聞的答案截然不同。幸虧他向青年財主解釋了“完全”的意思,不至於讓我們瞎猜誤判。要做完全人,你必須放棄所有財產,這是將自己獻給神的外在表達,其實這一切都是神給你的(林前4:7)。這樣,你就會有財寶在天上;現在肉眼看不到,但將來你會得到(這是信心的一個重要元素,來11:1,加5:5,羅8:24)。你還要來跟從耶穌。

此處成為完全的定義,就是放棄一切跟從基督。可見完全與像基督相連。每天都跟從耶穌,最終豈不會像他嗎?

耶穌呼召青年財主來跟從自己,可想而知,青年財主越來越不安:“主啊,剛才你說要遵守誡命,恕我直言,我已經盡力遵守了”。沒有人質疑他的真誠,包括主耶穌。他確實竭誠竭力遵守了誡命。像他這樣的正人君子,又盡了最大努力,是不是不必跟從耶穌就已經配得永生?

然而主的回答是:不行,你必須跟這個世界一刀兩斷,具體體現就是變賣你的財產,分給窮人。除去了這一切攔阻後,來跟從我。

很多基督徒對這個故事比較牴觸,認為是弄錯了,得救並非這麼難。青年財主已經竭力恪守誡命,從未做過一件惡事。放棄部分財產就行了,這已經是很大的犧牲了,不用放棄全部吧。保留一部分財產,他還可以資助教會。

然而耶穌的要求是絕對的:“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33)。“無論什麼人”,即概莫能外;“一切”,即毫無保留,不留下一樣東西。顯而易見,耶穌所傳講的福音,跟我們今天聽見的福音真是天壤之別。今天我們不敢傳講真正的福音,惟恐沒人願意接受。要想教會坐滿了人,就不要傳講耶穌基督所傳講的福音,因為屬血氣的人不可能接受,太難以下嚥。耶穌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他正是這樣傳講的。

3. 青年財主是世人眼中的完全人

青年財主優雅、迷人,一定是很多女孩眼中的白馬王子。他不僅富有,更是“很富足”(路18:23)。用現在的話說,他可能開著奔馳敞篷跑車來找主耶穌。但令人敬佩的是,他不傲慢。在這個人身上,我們竟然看見了財富與謙卑並存。他溫文爾雅、謙遜有禮,這在富人中實在罕見。

他跪在耶穌面前(可10:17),在一個名不見經傳的教師面前屈尊。那時耶穌初出茅廬,才傳道一、兩年時間。青年財主走下奔馳敞篷跑車,跪在泥地上。

他低調、謙遜,不像有錢人的行事方式。有錢人會趾高氣揚地來到耶穌面前:“喂,我想得永生,什麼條件?”青年財主若是這樣講話,主不會理睬他。

他謙遜又有禮貌,稱呼耶穌為“良善的夫子”(路18:18)。然而耶穌就此發問道:你這樣說只是出於禮貌嗎?你知道“良善”到底是什麼意思嗎?

他還博學多才,是一位官員(路18:18)。“官”可能是指會堂領袖,也可能是公會成員。公會是以色列最高宗教、法律機構,類似最高法院。聖經沒有說他是會堂領袖還是公會成員,或者身兼二任。無論哪一種情況,他必須博學多才,方能勝任。在以色列,榮獲這種官職靠的不是財富或者地位,而是才能和知識,特別是律法知識。他又很年輕(太19:20),年輕才俊更讓人讚歎。

你還能要求人什麼呢?他年輕博學、躋身仕途、富甲一方,還謙遜有禮、高尚虔誠。他擁有這一切素質,在人當中真是十全十美。

就世界的標準而論,他是完全人。如果你在尋找完全人,顯然他就是了。他集人類一切素質於一身,也擁有人生在世渴望得到的一切:財富、權勢、地位、知識、青春。他還高尚、真誠,難道不配承受永生嗎?

這個年輕人並非虛僞淺薄。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可10:21),因為他態度真誠。主耶穌雖然愛這個青年財主,卻不願降低標準讓他進天國。

這段記載帶出了一個事實:你可能擁有世上的一切,在神的國卻一無所有;你可能具備世界的完全甚至美德,卻缺乏屬靈的完全。

耶穌說得一清二楚:必須放棄世上的一切,才能得到屬靈事物。兩者是水火不容的,無法兼得。所以耶穌無法接納這個年輕人進天國,除非他跟世界一刀兩斷。抓住世界的人,就無法得到天國。這是個重要的屬靈真理,忽視它就會付上永恆的代價。主耶穌對老底嘉教會說:

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啟3:17)

這些基督徒自以為“一樣都不缺”,其實是一無所有。他們真正的屬靈光景可以用五個形容詞來描繪:“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真是糟糕透頂,他們竟渾然不覺!

4.什麼牢籠了你的心?

耶穌是在告訴青年財主:就世界的標準而論,你已經完全了。但你缺少最重要的一樣:完全順服神。你內心依然迷戀世界,所以不能承受永生。

不要慶幸自己不貪財,要省察己心,看世上有什麼東西還在吸引我們。如果不是錢財,可能是地位、榮譽或者學歷。世上無論哪樣東西牢籠了你的心,它就會阻礙你全心跟從主;而且它還會牽制住你的心,阻止你進入生命,正如青年財主被財富牽絆。

有錢人往往不覺得自己是守財奴,反而自認為是錢財的主人,能夠隨意支配這些資產。為了管理好房產、汽車、存款、生意,就得投入大量時間、精力、注意力,結果我們往往受財富左右。是我們在掌管財富,還是財富在支配我們呢?那自信是自己在掌管財富的人,他還不明白“錢財的迷惑”(太13:22)。

我們可能慶幸自己並不富有,沒什麼鉅額財產需要放棄。若是把自己的家當送去當鋪,可能人家都拒收,因為一文不值。於是我們想:“青年財主進不了天國,但我們能進,哈利路亞!”

不要這麼快,主耶穌可不是這麼膚淺。這個年輕人的障礙是財富,我們的障礙可能是別的東西。人人都會被世上某樣東西所吸引,也許是受人尊敬的社會地位,也許是引以為傲的學術成就,也許是衆人的喝彩。在一個藝人眼中,讚美勝過鑽石。這是我聽了幾位藝人的分享才知道的。掌聲可能對你無所謂,對藝人來說則是一切。掌聲是他耳中的美妙音樂,他正是為掌聲而活,這是他成功的指針。

世界總有方法吸引我們,而且每個人迷戀的各不相同,千奇百怪。有些人熱衷於旅遊,工作多年就是為了積攢路費周遊世界。

有些人像奴隸一樣拼命工作,為的是升職以及隨之而來的特權,比如一把轉椅,一個辦公室隔間。這個隔間可能又小又悶,但在很多人眼中就是天堂,轉椅和班臺代表了他的抱負。現在是他的經理坐在班臺後面,他夢想著有朝一日自己坐在裏面,在那個班臺上翹足捻指。為了得到那個隔間,他像奴隸一樣苦幹多年。

世界上的某樣東西在吸引你的心。有的人愛喫,香港人再熟悉不過了,無需我來解釋。“民以食為天”,人願意為了食物辛苦工作。不只是中國人愛喫,法國人也愛喫。我們在法國的時候,菜單上的價錢嚇了我一跳,而餐廳裏卻坐滿了人。這些人要麼家財萬貫,要麼太愛喫,不惜散盡千金。他們在辦公室工作了一整天,為的就是晚上的美味佳餚。

不是說基督徒不能享用美食,我們當然可以享用,但不要熱衷於喫或者其它什麼東西,如醉如癡,生命被它牽制。使徒保羅這樣說道:

29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31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32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林前7:29-32)

任何羈絆內心的東西,都必須斬斷。這是痛苦的手術,其實屬血氣的人不可能同意動這種手術。他要是向主哭喊——“我做不到,我無法放棄它!” 那麼他說的一點也不錯,人是不可能做到的。

總結我們的第一點:沒有完全的心,無人能承受永生。耶穌用的字是teleios,這是一個很常見的希臘字,意思是完全。在上下文中,它的意思是完全順服神,願意放棄世上一切,特別是牢籠我們內心的東西。必須拋棄這一切,捨己,跟從主。耶穌傳講的福音不是要取悅聽衆,而是給那些追求真理的人聽。

完全需要信心:相信神凡事都能

信心離不開“不可能的事”,這是聖經中信心最基本的特徵;拋開了這一點,就不是在談論聖經的信心。新約的信心是關係到了人做不到的事;人做得到的,無需信心。若是可以憑人的智慧、努力得到永生,就不需要信心了。

我們來思考一下這句耳熟能詳的話:救恩是白白的禮物,信心就是去接受它。首先映入腦海的問題是:這有什麼不可能的嗎?難道人沒有能力接受一份白白的禮物嗎?有人送你一張電影票,或者一輛車,甚至永生,毫無條件,難道你無法接受下來嗎?這麼好的禮物,實在難以拒絕。

今天很多人斷章取義挑幾節經文,說得救很容易,就像接受一件白白的禮物這麼簡單。將保羅的這幾句話與耶穌的教導相比較,也許要懷疑這是否是同一個福音,是否相互牴觸。

耶穌將永生比作一顆重價珠子(太13:46),我們是沒辦法賺取的,這是神的恩賜。但神不會隨隨便便、無條件派送永生。什麼條件呢?比喻中那人必須變賣一切,去得那顆珍珠。不是說這顆永生的珍珠只值這些錢,而是說我們必須願意放棄一切,神才會將它賜給我們。

保羅教導了另一套嗎?我們聽傳道人說,保羅只有一個條件:伸出手來接受救恩的禮物,這就是信心。但這是歪曲甚至竄改了保羅的教導,儘管可能是無意的。

其實保羅所教導的,跟耶穌所教導的是同一個真理。腓立比書3章8節保羅說“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萬事”並非僅僅物質事物或財產,更是我們的生命。這一點從以下經文可見:“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加2:20);“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這些激進的話是對所有真信徒說的。“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羅6:5-6)。

新約哪裏說信心就是伸手接受救恩這份白白的禮物呢?我們竟敢杜撰自己的福音,將神的昂貴恩典降成了廉價恩典,結果很多人都樂意抓住它!

恰恰相反,新約的信心是相信“在人是不可能的”事。這一點從馬太福音17章20節清晰可見。門徒問耶穌為什麼他們不能趕出那鬼,耶穌回答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

你有信心,就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因為有了信心,神就會行事。馬可福音9章22-23節記載說,有一人懇求主拯救他被鬼附的兒子:“你如果能做什麼,就求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耶穌對他說:“‘如果你能’?——對信的人,一切都能”(標準譯本)。

人是不可能得到救恩的。“這樣誰能得救呢?”(太19:25)耶穌的回答是:“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19:26)。

凡事,甚至不可能的事,在信的人都是可能的。人根本不可能得到救恩,必須完全憑信心倚靠神。如果永生可以垂手而得,何需信心呢?接受一份白白的禮物需要信心嗎?收到聖誕禮物,需要信心去接受嗎?

接受神的一份禮物,何難之有呢?我還沒見過誰因為懷疑神的動機,拒不接受救恩禮物!神若對我們有所要求,絕不會含糊其詞,而是開門見山。

亞伯拉罕的信心是聖經信心的典範

羅馬書4章是重要的一章,保羅將信心定義為“相信神能夠成就不可能的事”。當保羅說因信稱義,他從未將信心貶低為人做得到的事,無需神幫助。保羅精通神的話,不至於犯這種基本錯誤。保羅在羅馬書4章說,亞伯拉罕的信心是得救的信心:

19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20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羅4:19-20)

當神承諾亞伯拉罕,他的子孫要像天上的星、海邊的沙那麼多,為什麼亞伯拉罕需要有信心呢?因為這在人是不可能的!他已經一百歲。但這還不算最難,最大的障礙是撒拉已經九十歲,而且一生未能生育。她二十歲都無法生子,怎麼可能九十歲生子呢?她早已過了生育年齡。正是面對這些不可能,亞伯拉罕相信神。羅馬書4章反覆強調,這就算為他的義。

亞伯拉罕的信心是得救信心的典範。這種信心是相信神能夠成就不可能的事;並且必定會按照他的話,在我們身上成就不可能的事。保羅認為,我們的信心應該是亞伯拉罕這種信心,所以他說亞伯拉罕是一切“信之人的父”(羅4:11),又說:

23“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24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3-25,參看本章末尾附註)

談到亞伯拉罕的信心,保羅的表述是相信耶穌基督復活。讓死人復活是個大神蹟,人根本做不到。其實整個福音的特性就是“不可能”。福音書裏的一切,在人都是不可能的,按人的常理也是無法接受的。一開始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童女生下耶穌。耶穌一生的特點就是諸多“不可能”,從出生到復活、昇天。升到天上?真是匪夷所思!耶穌是如何升到天上的呢?“噢,很簡單,一艘飛碟把他接走了!”人寧願杜撰一個科學解釋,也不願相信神能行神蹟。

福音書中沒有一件事合乎人的邏輯。在人看來,神所做的是“超自然”的。神以他的智慧設立了一個福音,這福音按照人的推理是無法明白和接受的。若是不相信神的超自然能力,那麼福音對你而言只是神話故事。

人不接受“不可能”的事

福音的內容令人難以下嚥,無法接受。屬血氣的人就想把它弄得可口一些,讓不可能成為可能。青年財主的故事就是一個典型例子。

青年財主憂憂愁愁、大失所望地走了,於是主耶穌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這句話生動形象地描繪出了“不可能”,隨後的經文也明確說:“在人這是不能的”。

然而聖經註釋書是怎麼解釋的呢?一位作者杜撰了一個故事:有一座城門叫“針眼”,駱駝只能擠進去。太離譜了!我查遍了各種聖經註釋、百科全書和辭典,根本找不到這樣一座城門✻✑✽。

為什麼作者要編出這種故事呢?耶穌說這是不可能的,我們卻決定這是可能的,於是杜撰出一個故事,說有一座城門叫“針眼”。但這種說法在歷史、考古學以及聖經文獻中,都是沒有根據的。這是將“不可能”解釋成了“可能”✻✒✽,我真想知道始作俑者是誰。

福音對屬血氣的人而言是個絆腳石,神不容許挪走這塊絆腳石。有人卻任意歪曲福音:駱駝擠進一道小門確實困難,但還是可能的。

第一點:信心就是相信無所不能的神

信心首要並且最基本的一點,就是相信那位能成就不可能的事的神。由此來談談在人不可能的事。你真能放棄這個世界嗎?那個青年財主能放棄一切財產嗎?不可能!音樂家能放棄音樂嗎?也不可能,音樂是他的生命,放棄音樂就是放棄生命。

關鍵就在這裏了!就是放棄你的生命,不折不扣。你不可能放棄生命,真是進退兩難。當神在你生命中動工,你相信他能在你裏面成就不可能的事,那麼在人不可能的事,就成了可能。青年財主應當說:“主啊,坦白說,我無法放棄財富,你在強人所難。但若永生如此貴重,請你求神行一個神蹟,改變我的心,讓我可以視財富為垃圾,欣然放棄。”

“不可能”的定義

精準、全面起見,需要將相當不可能與絕對不可能區分開。辭典給“不可能”下的一個定義是:“非常困難”或“極其困難”,比如“一個很難管教的孩子”,或者“一種非常棘手的情況”。“不可能”一詞往往是指通常情況下不太可能。音樂家通常不會放棄熱愛音樂,他無法想象自己怎麼可能放棄音樂。但這並非絕對不可能,也許他突遭變故,一蹶不振,再也不願碰音樂。富人通常不會給出他的財產,但也並非絕無僅有。他可能已經病入膏肓,又不願留下遺產給人,於是決定捐給慈善機構。

說到救恩是“不可能”的,意思是絕對不可能,就像亞伯拉罕絕對不可能生以撒一樣。

生活中有些“不可能”只是相對的。雖然是相對或“通常”不可能,但當事人在那一刻確實體會到真是不可能,所以用“不可能”一詞未嘗不可。

第二點:神給每個人的恩典都是獨特的

信心與恩典息息相關。恩典的意思也是神為我們成就了我們不能做的事。救恩是神的工作,不是人的,所以救恩是神的恩典。

第二點就是,神給每個人的恩典都是獨特的。羅馬書4章所說的恩典是特別給亞伯拉罕的。馬太福音19章那句“來跟從我”,是給年青財主的特別邀請(儘管並不排他)。

神給你和我的恩典是獨特的。他不會視你為普羅大衆的一員,或者資料庫裏的一個檔案,或者電話簿上的一個名字。神知道你這個人,他會特別在你生命中施恩、動工。當然你也必須有信心,親自用信心回應神,而不能尾隨別人溜進天國。

神對每個人說話,所以信心不能是間接的。父親是牧師或者母親是好基督徒,我們也不能因此得救。你必須用信心回應神,也必須自己選擇放棄世界,選擇進天國。從這個角度而言,可以說這是個人信心,每個人必須親自委身給神。

神不但愛全人類,也愛你。可能你會說:“‘神愛世人’,但我只是滄海一粟,是大千世界裏的無名小卒。”神愛世人的具體體現,就是把他的獨生子賜給我們(約3:16)。耶穌不只是為衆人死,也是為了你而死。所以保羅說:“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

神的愛具體落實到了個人身上,同時也要求這人以信心回應他,正如亞伯拉罕和青年財主的例子。亞伯拉罕憑信心倚靠神的恩典,所以成功了。青年財主卻失敗了。

第三點:信心就是相信神的應許

信心的第三點是,信心總是與應許息息相關。“應許”是羅馬書4章突出的字眼,在9節之內(13-21節)就出現了5次。羅馬書4章的兩個重心就是信心和應許,二者的關聯是:亞伯拉罕憑信心得到了神的應許。

什麼是應許呢?就是某樣東西你現在沒有,但將來會有。比如耶穌邀請青年財主的話就是一個應許:變賣你所有的(現在),就必有財寶在天上(將來)。你憑信心用現在的換取將來的。你對神的信心是建立在神的信實和應許上的,將來他一定會應驗這個應許。

信心就是放眼將來,決不退後

說到信心,常常聽聞的一個問題是:“你相信耶穌為你死了嗎?”這樣問不正確,因為信心是放眼將來。應該問:“既然耶穌為你死了,你相信將來會承受永生嗎?”我們得救不是靠一段回憶,而是憑信心仰望神的應許。

僅僅相信耶穌很久以前為我們死了,並不能得救。信心不是相信過去的事,除非過去的事是指向了將來,即過去的事(比如救贖)本身就是一個指向將來的應許。這不是模糊不定的將來,非信徒的將來才是模糊不定。信徒的將來包含兩種:臨近的將來,更遙遠的將來。我們憑信心相信,耶穌過去所做的,是讓我們在臨近的日子和遙遠的未來,都會受益:

① 臨近的將來,就在下一刻,或者第二天,總之近在咫尺。這意味著我們可以立刻回應神的救恩工作。比如痛悔,懇求神饒恕我們的罪,隨即就可以得到赦免。

② 到了更遙遠的將來,比如復活的時候,我們就會得到神的救恩。

你是否尋求將來的事和神的應許,就顯明你有沒有真信心。亞伯拉罕靠神的應許而活,他專注將來的事,不像很多基督徒那樣,一直向後看。將來對你有多重要呢?你熱切期盼永生,那“得救的盼望”(帖前5:8)嗎?

盼望是保羅書信的核心概念。希臘字elpis(盼望)在保羅書信出現36次,新約其它地方僅出現17次,而羅馬書一卷書就出現13次。在新約,elpis意思是切切渴望。中文“盼望”一詞沒有完全表達出原文的意思。

Apokaradokia(切望,切慕)在新約僅出現兩次,而且都是用作“盼望”的同義詞,表達出內心的渴慕(羅8:19“切望”,腓1:20“切慕”)。

我們有“向前看”的信心嗎?還是像屬血氣的人一樣,抓住現在所有的,不願為將來放下現在?這正是青年財主的問題。他非常富有,奔馳敞篷跑車就停在門前的車道上。他打開車門,摸摸皮椅子,按下按鈕,頂篷就收了起來;再按下按鈕,音樂就響了起來。相比天上遙不可及的財富,這些摸得著的東西都是他現在可以享用到的。

很多基督徒心想:“真的要放棄現在已經得到的一切,去得將來的東西嗎?我的銀行存款相當可觀,真實可用,我不想為了天上的財寶放棄它。我可不是活在虛幻世界裏,也不熱衷於將來天上的烏托邦。我富有是因為我腳踏實地,不做白日夢。我要把握今生。‘信心’可以給予我情感支持,幫助我過好當下。”但這不是聖經的信心,也不是得救的信心。

信心是以現在換將來

以現在換將來,屬血氣的人認為這是不可能的,甚至無法接受。因為按照世人的思維,今生(現在)就是你的一切。你可能看不見明天或者後天,遑論永生。信心跟人的常理相反。屬血氣的人說:我花了多年才拿到學位,用它換永恆?不了,謝謝。我喫得到棒棒糖的味道,卻體會不到永恆的滋味。為將來放棄現在?我可能沒有將來!

一點也不錯,屬血氣的人沒有將來,惟獨有信心的人,而且是亞伯拉罕那種信心,才有將來。青年財主失敗了;而亞伯拉罕獻上一切給神,甚至獻上他的獨生子,所以成功了。“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來11:10),這是神居住的城(啟21:2-3)。

主耶穌是在對我們說:“如果你有信心,就放棄你所有的,用現在換取將來,你就會有財寶在天上;還要來跟從我。可能今生你得到的是血、汗、淚,但來世你必承受永生”(太19:29)。

屬血氣的人一聽見背起十字架跟從基督的話,就驚慌害怕。而有信心的人,比如保羅,他看背十字架真是截然不同:“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7)。同那“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相比,保羅看所揹負的十字架為“至暫至輕✻✓✽的苦楚”。

在前面幾節經文,即哥林多後書4章8-12節,可見保羅“至輕的苦楚”是什麼意思。真有信心的人,才能視這一連串苦難為“至輕的”!因為保羅專注那“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他憑信心看見了神的應許,顧念所不見的,不是顧念所見的。所見的是短暫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4:18)。屬血氣的人無法看見保羅所見的;而信心就是信靠這位信實的神,在他凡事都能。

聖經的盼望是對指望的事確信不疑

應許與盼望息息相關,但這“盼望”並非平常用法。平常說“盼望”,意思就是願望,比如說希望明天天氣好。這不是聖經中elpis(盼望)的用法。聖經中更準確的定義是“對指望的事情確信無疑”,因為聖經中的盼望是滿載著信心,是充滿信心地在盼望。特別在新約,這種確信的依據是:“因為神的一切應許,在基督裏都成為‘是’”(林後1:20,標準譯本)。

盼望是亞伯拉罕生命的典型特徵,他放棄了一切跟從神。當神第一次應許亞伯拉罕,要讓他的後裔多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那時候亞伯拉罕還無兒無女。後來亞伯拉罕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直到九十歲都沒有生育過。但亞伯拉罕相信神的應許,羅馬書4章21節說他“滿心相信”(和合本),“堅確地相信”(呂振中譯本),“確信不疑”(標準譯本),“堅決信”(現代譯本)。在人看來,這個應許是不可能實現的;但他接受了下來,絕對確信神的應許必定實現。

這種確信並非幻想或願望,而是有根有據。亞伯拉罕信心的依據是什麼呢?就是神的信實和全能,所以他“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羅4:21)。神若是不可信靠,就沒有什麼是可以信靠的了。但信靠神的,必不至於羞愧(賽45:17,50:7,54:4;羅9:33;彼前2:6等等)。

真信心是相信神能夠成就一切。不是頭腦或理論上相信,而是真切地相信,以至於甘願放棄當前所擁有的一切,去得將來神給予的應許。我們相信神——這位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能夠成就他在基督裏給我們的應許嗎?

這就是羅馬書4章所說的得救和稱義的信心。千萬不要歪曲信心的意思,胡亂解釋“因信稱義”。按照主耶穌和保羅的定義,真信心是滿心相信神言出必行。他做得到,也願意做,這就是完全信服真道的堅實基礎。

附註

亞伯拉罕的信心與因信稱義的關係

明白了羅馬書4章,就能夠深入明白稱義的意思。稱義的普遍理解是“宣告為義”,但這種理解就令到保羅的“稱義教導”(羅4:25,5:1)成了不合邏輯的推論,因為這跟亞伯拉罕的信心毫不相干。

亞伯拉罕不只是被宣告為多國之父,更是透過生命改變,被立為多國之父。以前他的身體“如同已死”(羅4:19),現在卻充滿了新生命的活力,能夠傳遞生命,所以成了神所應許的多國之父。而這一切都是因為他相信神是“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羅4:17)。

亞伯拉罕相信神,儘管在人看來神的應許是不可能實現的,因為他和撒拉已經不能生育。他先相信,後來應許才實現。

亞伯拉罕“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即神會給‘如同已死’的人新生命),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羅4:21-22)。

何以知道神算他為義了呢?就是他確實得到了新生命,撒拉也一樣。他們身上有了神賦予生命的能力,所以神的應許實現了。那些像亞伯拉罕一樣有信心的人,也會有這種真實的經歷(羅4:23-24)。

神在亞伯拉罕和撒拉身上所行的是復活的神蹟。保羅說,“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羅4:24)。神這樣行“是為叫我們因信稱義”(羅4:25,5:1),最終也得到新生命。羅馬書6章4節肯定了這一點:“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6:4)。

公義與生命密不可分

聖經中公義與生命總是密不可分。“恆心為義的,必得生命;追求邪惡的,必致死亡”(箴11:19)。公義與生命相連,邪惡也與死亡相連(箴12:28,21:21;結18:27等)。

保羅用了“所以”一詞(參看新譯本羅5:1),將羅馬書5章與上一章聯繫了起來。在羅馬書5章,“公義”和“生命”並列出現了3次(羅5:17-18,21;參看加3:21)。18節說到“稱義得生命”。

公義與生命相連。當亞伯拉罕蒙神算為義(羅4:3,5,6,9,10,22,23),而那些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人也蒙神算為義(羅4:11,24),這樣看來,神也算他們為有生命的(賜他們生命)。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羅4:3),這句話引自創世記15章6節。我們可以觀察到兩點:

第一,亞伯拉罕與神親密相交,第一次聽見神的呼召就遵行(創12:1以下),可見他已經是個義人了吧?創世記12-14章的記載顯明瞭亞伯拉罕的義。神為什麼還要算他為義呢?答案就在下一點。

第二,“算為義”這件事說的是他沒有後嗣,他和妻子不能生育。當神應許說要給他一個後嗣,是“你本身所生的”(創15:4),他就相信雅偉(創15:6)。“算為義”說的是,神在亞伯拉罕和撒拉生命裏成就了賜生命的工作,讓他們能夠繁衍後代,傳遞生命。

亞伯拉罕被算為義,意思是神很快就要在他和撒拉身上做生命改變的工作,讓他們“如同已死”的身體有新生命,能夠生育。同樣,如果我們也藉著信心被算為義,或者說因信稱義,就能夠經歷到在基督裏的新生命。因為神會動工,賜給我們生命。

我們也跟亞伯拉罕一樣“如同已死”,是死在了“過犯罪惡之中”(弗2:1)。亞伯拉罕是身體問題,我們是屬靈問題,所以更嚴重。神別無他法,惟有讓他的愛子死而復活,才能救我們脫離屬靈困境。“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2:4-5,西2:13)

✻✑✽《新聖經辭典》(New Bible Dictionary,第二版)對“針眼”一詞解釋道:駱駝或大象穿過針眼這個比喻在拉比著作中,比如《塔木德》,常常出現,表示某些事極不尋常,非常困難,也是不可能的。該辭典進一步解釋道:說“針眼”是一道行人出入的窄門的名字,這一觀點是沒有歷史根據的。

✻✒✽ 一位著名基督教領袖最近在他的暢銷書中承認,他一直在傳播這種教導(即有一座城門叫針眼)。他教導了很多年,好支持其健康-財富神學。現在他很後悔,公開否定了這種解釋。但是,我們無法確定他是否就是這種解釋的始作俑者。

✻✓✽“輕”(elaphros,也是重量輕的意思),與馬太福音11章30節的“輕省”是同一字:“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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