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生的路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 張熙和牧師 · 經授權使用。

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本章繼續探討那個青年官員✻✑✽問主耶穌的最重要的問題。這句詢問的重大意義,根本無法道盡。他的問題如此重要,所以有必要從另一個角度再次探討。

這段記載之所以重要,因為這是福音書中惟一一次有人真誠地問耶穌這個關鍵問題:“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三本對觀福音都記載了這件事(太19:16-30,可10:17-31,路18:18-30)。

我說“真誠”,因為提出這個問題可以有諸多原因,可能是對知識、哲學或者神學感興趣,旨在學術探討或者爭辯。比如路加福音10章25節就有一例,一位律法師問了耶穌同樣的問題。要麼出於好奇,要麼懷有敵意,總之他想知道耶穌如何應對承受永生的問題。然而一個人對理論更感興趣,而不是去踐行,他就不能承受永生。所以主耶穌用一句簡明的指示結束了對話:“你去照樣行吧”(路10:37)。

相比之下,青年財主並沒有視永生為學術問題,而是真心實意地尋求,所以他離天國和永生只是一步之遙。但很可惜,他的財富阻礙他踏出這一步。他覺得放棄財富就等於是放棄生命。他的財富最終能給他帶來什麼益處呢?“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16:26)

永生問題就是生命意義的問題。耶穌還沒有來到世界以前,不必問永生問題或者如何承受永生,因為沒有答案。在此之前,世上沒有人、也沒有宗教和哲學能夠給出實質性答案,所以這個問題是不切實際的。發發白日夢還可以,但現實生活中沒有人知道哪裏有永生,或者有沒有永生。

耶穌沒有來到世界以前,你可以在宗教、哲學領域“上下求索”,尋找永生的答案,最終還是一無所獲。甚至舊約除了幾點暗示外,也沒有談及永生。

探討永生問題不可能有什麼實質性意義,直到耶穌來了,瞬間就不再是學術或理論上的話題,而是可以企及的。耶穌的生命以及他所成就的事,讓這個問題有了意義。

一切成就都是虛空

如果永生只是一種幻象,那麼生命究竟為何?肉身生命活著的意義是什麼?即便活到七、八十歲甚至九十歲,終有結束那一天。生命必定走到盡頭,在世上的一切勞碌、成就也會戛然而止。

很多人十年寒窗,費時費力拿到一個又一個學位,贏得了響噹噹的頭銜。我在英國認識一個人,他畢業第二天就趕緊去印名片:某某神學學士。他給了我一張,其實我們已經相識幾年,無需介紹。他覺得這個學位是他一生最大的成就。

在英國,有些學者拿到了很多學位後,就加入皇家地理協會,得到F.R.G.S(Fellow of the 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的頭銜,看起來頗似F.R.C.S(皇家醫學會會員),結果別人誤以為你是個外科醫生!

有些人尋求的是商業成功,並非學業。然而建立起了自己的小商業王國後,一旦走到人生盡頭,一切努力就成了空。甚至還沒等走到人生盡頭,多年的苦心經營最終破了產,結果這種成功更像是殘酷的玩笑。這在商界已經屢見不鮮。

我有一個一起長大的小夥伴,我們各自的媽媽在我們出生之前就是好朋友,她們甚至希望我倆可以成親!這個朋友冰雪聰明,不懼任何挑戰。她拿到了一大堆學位,包括博士學位。後來她成了美國密歇根州立大學一門科學專業的教授。最後她達到了極限,覺得這個領域已經激發不起她的興趣,再也沒有什麼挑戰了,她就決定去經商。她父親是一位富商,年事已高,所以很願意讓女兒經營自己的生意。她成了父親旗下香港進出口公司總經理。

幾年前我在香港見到她,就問她:“科學家怎麼做起生意來了?”她說:“我厭倦了科學,就試試做生意。我已經登上這門學科的頂峯,無處可走。正如爬上山頂後,再沒有更高的地方可去。還在山腳下的時候,覺得頂峯好壯麗;一旦抵達頂峯,才發現真小。我已經動彈不得,無論是後退一步還是前進一步,都免不了跌下山峯。所以是時候去登另一座山了。”

我們從小就是朋友,所以彼此說話很坦率。我問她喜不喜歡經商,她也覺得乏味:“我學了很多商業管理,樣樣都已經瞭如指掌,現在也沒什麼有趣的挑戰了。”

我問她想不想試試別的。但她不太確定還有什麼值得一試,一個可能是政治。如果沒記錯的話,我得到她的最後一個消息是,她在斯坦福大學學政治學。既然沒什麼可做,為什麼不再多拿一、兩個博士學位呢?

她做這一切不是為了錢,她父親非常富有,不必拼命賺錢。對她來說不但生命毫無意義,婚姻也觸礁了。她丈夫也是一位科學家、教授,現在兩人離了婚。人找不到生命意義,實在可悲。

生命意義何在?

沒有了永生的盼望,人為什麼要活著呢?有什麼意義呢?一生所有成就無異於海灘上的沙堆城堡。人花上幾個小時壘起一座沙堆城堡,還精雕細琢,弄出各種小門、塔樓甚至護城河。但隔日故地重遊,一切都被沖走了。城堡已經無影無蹤,沙灘上沒有留下一絲痕跡。

沒有永恆目標的生命,正是如此。我們在這個世界無法留下永久標記,一切都要消逝。昔日的泱泱大國,現在只能從史書上找到一些記載,或者根據考古學家挖掘出來的陶器,得知這個王國曾經鼎盛一時。當今的超級大國看起來強大、輝煌,但終會化為歷史的一頁。

生命沒有了永恆目標,就毫無意義。我在青少年時期就不斷苦思冥想:“生命到底有什麼意義?”我對永生一無所知,所以從來沒有永生的念頭。神怪故事裏說,人死後,靈魂會離開身體,永遠存在。即便這是真的,但這種永生一點也不吸引我。也許最體面的做法是勇敢地一笑,坦然接受這個事實:終有一天,一切都要化為烏有。

沒有希望,人生就是一場空

馬太福音19章的青年財主就像我這個兒時夥伴一樣,富有、博學。他還精通律法,而律法是當時以色列人的標準教育。然而他意識到了這一切都是短暫的,他渴望持久、永恆的東西。財富、教育、地位,都不能為他解答這個最重要的問題——永生。

耶穌沒有來到這個世界以前,人類是在黑暗中摸索;他來了,永生問題立刻就有了答案。然而答案並不簡單。如果有人告訴你得永生很容易,小菜一碟,你不要相信。其實永生之路不平坦,耶穌親口說:“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4)。

耶穌沒有來到這個世界以前,人活著沒有希望和目標。今天,那些不認識耶穌的依然行在黑暗中。死亡的能力遲早會來,像潮水一般沖走一切,包括每一樣引以為傲的成就,不留一絲痕跡。

當然可以咬緊牙關、勇敢面對,但事實是,耶穌若沒有進入我們的生命,我們是毫無希望的。就好像勇士去以寡敵衆,英勇赴死。科技可以延長人的生命;但即使有人工心臟,也只能買回一點點時間而已,潮水終會沖走我們的沙堆城堡。我們如同赴死作戰的士兵,毫無勝利希望,只能一步步走向死亡。我們的內心深知前景黯淡,死亡終歸要征服一切。

黑暗中的希望

就在絕望到令人窒息的時候,士兵們看見了總司令駕到。他鎮定自若、審時度勢,採取措施扭轉局勢。他率部衝鋒,號令士兵跟隨他前進。主帥親臨陣地,就鼓舞了厭戰士兵的士氣。狂瀾逆轉,勝利在望。耶穌來了,這個毫無希望的世界才有了希望。

這正是耶穌最忠實的門徒——保羅——生命的寫照。保羅的生命真切地彰顯出了耶穌的生命,所以他能夠說:“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11:1)。有一次保羅搭乘的船遭遇了地中海風暴,幾近支離破碎(徒27:18以下)。船上一共載有276人。船員們用盡一切辦法保住船,甚至用纜索捆綁船底。衆人驚慌失措,惟有使徒保羅鎮定自若、力挽狂瀾,讓276條生命得以生還。

可以想見,保羅站在嘎嘎作響的船上,周圍大海翻騰、狂風呼嘯。他大概是花甲之年的虛弱老人,臉龐、身體留下了多處傷疤,見證了宣道旅程中所遭受的毆打和投石;身體也因艱難、疾病而衰弱。有些學者(根據保羅書信的一些線索,特別是加拉太書4章13-14節)認為,保羅在一次去小亞細亞宣教的旅途中,因為環境惡劣、艱苦,染上了瘧疾。也有學者認為保羅是染上了眼疾。

船劇烈地上下顛簸,這個虛弱的人抓住欄杆,神情鎮定自若;水手們卻慌作一團。就像那位親臨陣地的總司令一樣,保羅堅定地向船員、乘客保證道:“聽我說!你們的性命一個也不喪失。”不難想象,水手們可以反駁說:“恕我直言,我們都是專業水手,你是個旱鴨子,對航海常識和地中海風暴的威力一無所知。”

但船上沒有一人反駁保羅,因為他身體雖然軟弱,靈卻剛強。他說:“現在我還勸你們放心,你們的性命一個也不失喪,惟獨失喪這船”(徒27:22)。保羅還告訴他們,這是神的天使帶來的消息,又說:“所以衆位可以放心,我信神他怎樣對我說,事情也要怎樣成就”(徒27:25)。同亞伯拉罕一樣,眼見的一切毫無希望,但他滿心相信神的話和神的應許。

神竟然差天使向這人傳達信息。這些水手相信有靈界,所以一提到天使傳話,就會重視起來。保羅的話給了他們一顆定心丸。這應該就是神差遣天使傳話給保羅的原因,因為通常神與保羅溝通不用這種方式。

神差天使向使徒傳話僅此一例,再無第二例記載。因為保羅與神同行,他與神相交無需天使作中間人。其實保羅有大量“主的顯現和啟示”(林後12:1),甚至“所得的啟示甚大”,就有一根“刺”加在了他身上,免得他自高(林後12:7)。

自挪亞之後,多少人與神同行呢?亞伯拉罕是一位。但亞伯拉罕之後,經過漫長歲月,才出現摩西;後來又有以利亞、以利沙。歷史上僅有幾個人與神親密同行,舉起希望的火炬,對抗虛空、絕望的洪流。歷史長河中的幾個稀珍時刻,就出現了這樣的人,而使徒保羅就是其中一位。

那次大風暴,保羅只是在跟隨主的腳蹤。有一次耶穌跟門徒乘小船過加利利海,就遇上了風暴。門徒們雖然都是有經驗的弄潮兒,也非常害怕;耶穌卻在風浪中酣睡。門徒們叫醒了他,喊道:“主啊,救我們,我們喪命啦!”耶穌回答說:“你們這小信的人哪,為什麼膽怯呢?”(太8:26)

小信的人?難道他們不應該害怕嗎?看看6米高的海浪!但主鎮定自若,直面風暴,責備風和海;風和海立刻平靜了下來。門徒們非常驚奇:“這是怎樣的人?連風和海也聽從他了!”

這件事我們沒有親眼目睹,如何知道是真的呢?事實是,那條船上的門徒除了猶大以外,最終都以自己的血做了見證。沒有人願意為一個神話故事而死。使徒約翰是惟一一位沒有殉道的門徒,但他被流放到了拔摩島,飽經磨難。這些使徒一生為了他們親眼目睹的真理而活,也為此受苦、犧牲。

永生之路代價高昂

耶穌來到這個世界,永生問題就有了意義。他的一生就見證了永生是真實、可信的。青年財主正是向耶穌請教永生問題的。耶穌回答的大意是:“你學了律法,律法上說什麼呢?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可想而知,這個年輕人對他說:“主啊,我不是問你不可做什麼,而是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

值得稱讚的是,這個年輕人明白:承受永生必須有所行動。然而耶穌說出了該做什麼,他卻目瞪口呆,黯然離開。因為他覺得代價太高。

永生之路代價高昂,崎嶇難行,我們無法獨自行走。沒有耶穌,就根本走不下來。也不能憑自己的力量爬上天梯。要麼就與耶穌一起向前,要麼乾脆別走。

踏上永生之路,立刻就得面臨兩個困難:第一,走這條路代價高昂。第二,這條路佈滿了危險。其中最大的一個危險,就是假教師誤導人的言論:永生是白白的禮物,你無需付任何代價。

我們必須自己判斷永生是不是有代價。耶穌說有代價,很多人卻說沒有。代價問題已經難以應對,再加上假教師說——“你在浪費時間吧?根本沒有什麼代價!”真是難上加難!假福音總是敵擋真福音。

保羅有不同的教導嗎?

若是按照耶穌的教導傳講得永生的代價,有些人立刻會說:保羅不是這樣教導的。他們常常引用使徒行傳16章30-31節,那裏腓立比禁卒問保羅和西拉說:“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保羅回答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比之於耶穌的得永生教導,可能你更熟悉這節經文。耶穌對青年財主說的話,能夠記住的基督徒不多。但大多數基督徒可以將保羅的話脫口而出:“當信主耶穌,就必得救。”很多小孩子在主日學裏就學會了。

一個明顯的問題是:這是兩個不同的答案嗎?永生問題似乎耶穌有一個答案,保羅又有一個答案。兩個答案相互矛盾?

主的要求有三方面

看似有矛盾,然而仔細觀察,主對青年財主的要求(或者說青年財主必須履行的條件)有三個方面。

第一,這是個行之有效的要求,能夠成就屬靈目標,就是讓青年財主與世界一刀兩斷,好追隨耶穌。正因如此,耶穌用了表達行動的詞語。其實這一整段有很多動詞,一節之內就有四個動詞: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來✻✒✽跟從我(太19:21)。四個動詞是:去,變賣,分給,跟從。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命令,要想得永生,就必須踐行。

第二,這是個完全的要求。主告訴青年財主變賣一切所有的。

第三,這是個不可能實行的要求。“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19:26)。主希望我們知道,救恩是無法憑藉自己的能力、聰明、毅力得到的。我們沒有能力滿足神的要求,除非他開恩,藉聖靈在我們裏面工作。

地位論的迷惑

遺憾的是,很多教會將救恩解釋成一種地位,沒有什麼實際效用,這跟主的教導大相徑庭。據說信心帶來法律地位上的改變,得到義人的地位,即便實際生命沒有任何變化。我們雖然還是罪的奴隸,卻得到了法律上的義人地位,被宣告為義。神給了我們一個有名無實的法律身份。

地位論是一種法律虛構。你沒有死,卻說已死,這就是法律虛構。甚至更糟,這是撒謊。僞造一份死亡證明,讓當局相信你死了,從此不必繳稅。這顯然是嚴重的欺詐行為。

更糟的是,這就是在說神是個詐騙犯!這難道不是褻瀆神嗎?而且神詐騙的對象是自己,神成了自欺的神!如此扭曲、悖謬的觀點,根本不配稱為基督教信仰。

此外,地位論隻字不提根本問題。我曾打過一個比方,一個吸毒者因攜帶可卡因遭到逮捕。法官判他入獄,還要繳納一大筆罰金。這時來了一個人,也許是他的好友,也許是他有錢的叔叔,這人付了罰金,甚至代他坐牢。由此看來,現在這個吸毒者法律上自由了;但他依然受可卡因控制,在罪的權勢下。如果可卡因以及罪的生活方式終會慢慢摧毀他,那麼法律上的饒恕有什麼意義呢?

不是說沒有法律上的饒恕,但承受永生的條件不止於此。“永生”一詞已經表明,得永生就是得生命,不只是得饒恕。“永生”是現在就可以從神領受的新生命,並且延續到永恆。

進一步看主的三方面要求

第一,一個行之有效的要求

耶穌給了一個切實可行的命令,必須遵行這個命令,才能承受永生。聽從這個呼召就是向神的靈開放,讓他在我們內心做拯救和改變的工作。然而很多傳道人是擇經而讀、斷章取義,說保羅沒有這種要求,讓使徒跟主的話唱反調。縱然你認為保羅的教導與耶穌的不同,但你應該跟從誰呢?是僕人、還是主人呢?

耶穌的教導與保羅的不同嗎?查考一下談論永生所用到的詞語,這種主張立刻不攻自破。此處的關鍵詞是“承受永生”。

馬可福音(10:17)和路加福音(18:18)一致出現了“承受永生”一詞,兩處都是青年財主所用的詞。但這個詞並非青年財主最早使用的,耶穌剛一開始傳道就用了“承受”一詞:“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太5:5)。這是八福的第三福。在第七福,他說:“使人和睦的人……必稱為神的兒子”。使人和睦,這就證明了他是神的兒女(太5:9),而兒女是要繼承父親產業的。耶穌在馬太福音19章29節也用到了“承受永生”一詞。

使徒保羅也經常將“承受”、“產業”、“後嗣”這幾個詞用到信徒身上。“承受神的國”這句話相當於承受永生,比如哥林多前書6章9-10節,15章50節;加拉太書5章21節。除了保羅,其他使徒也用到了“承受”一詞,比如雅各書2章5節,彼得前書3章9節,啟示錄21章7節。希伯來書1章14節出現了“承受救恩”一詞。

保羅也說到在基督和神的國裏的“產業”或“基業”(弗5:5;加3:18;西1:12,3:24;徒20:32)。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弗1:14)。

有權承受產業的被稱作繼承人。人通常立自己的兒女為繼承人,新約時代也是如此:“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太21:38,可12:6-7,路20:13-14)。在路加福音12章13節,兩個兒子為了產業爭執不下。

保羅對信徒這樣寫到:

6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7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加4:6-7)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羅8:17)

第二段話就表明,保羅的立場跟主的完全一致。他教導說,成為神的兒女、後嗣,條件就是與基督一同受苦。“如果我們和他……”幾個字,有力地帶出了這個條件。當耶穌向青年財主講明這些行之有效的要求時,豈不是在呼召青年財主跟從他,與他一同受苦嗎?耶穌對青年財主的要求,無非是他身體力行的事情,其實遠遠低於他自己所行的:他為我們捨命。

繼承就是得到某物,但方式很特別。什麼方式呢?不是憑藉努力或成就,也不是賺取回來的。繼承的要求或條件是,遺囑中有我們的名字。立遺囑的人跟我們有某種關係,他在遺囑中寫下了我們的名字。人通常立自己的兒女為繼承人。

惟有神才能賜下永生,可見如何承受永生就是如何與神建立父子關係,這正是耶穌所說的承受永生的條件。對神忠心、順服的人,才稱得上是神的兒女。

第二,一個完全的要求

第二,主對青年財主的呼召包含了一個完全的命令:變賣你所有的。不是說你要衝入市場,連身上的襯衫都賣了,大冬天挨凍。我們已經看過,變賣所有的並不是賣掉生活必需品,而是賣掉積存起來的多餘物資。不要積攢財寶在地上,而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太6:19-20,路18:22)。

但這不是淡化了主的命令,他的要求是完全的。這完全不只是體現於如何處理物質財富,更包括了內心態度,這才是最重要的。人可能捨棄了一切,卻沒有愛(林前13:3)。神呼召我們要盡心、盡意、儘性、盡力愛神,也要愛鄰舍如己。

第三,一個不可能實行的要求

第三,主的這個命令是不可能實行的命令。屬血氣的人不可能放棄一切所有的,更不會放棄自己。人心必須經歷一種神奇的改變,才能遵行神的命令。但今天的傳道人移除了這個不可能的因素,說只需要相信耶穌為你捨命。相信耶穌愛你,這有什麼難的呢?又有什麼不可能的呢?

歐洲人名義上都是基督徒。德國和斯堪的納維亞幾乎每個人都是路德會信徒。如果你問他們是不是基督徒,大多數人會說:“當然啦,你以為我是異教徒?” 有一次在瑞士,我問一位女士是否是基督徒,她覺得受到了侮辱:“我當然是基督徒,你看我像個異教徒嗎?” 可是連教會都不去,怎麼是基督徒呢?

一個不可能實行的要求?對很多歐洲人來說,根本不可能不做基督徒(即不可能不相信耶穌)。因為另一種選擇似乎無法想象,簡直與野蠻人差不多,甚至可能不被社會接納。有些瑞士人告訴我,你要是說自己沒有信仰,就會看病難、找墓地難。

永生的恩賜

有些基督徒會說:“我也熟悉聖經。羅馬書6章23節白紙黑字寫著:‘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永生是恩賜。按照定義,恩賜是沒有任何要求的,更別說一個實用、完全、不可能實行的要求了。禮物還有要求,就不是白白的了。”

前文已經說過,永生之路一直橫亙著兩大困難:第一,永生代價高昂;第二,路上佈滿了陷阱,最大的危險就是假教師。第二個困難比第一個更危險,因為你可能願意接受高昂的代價,卻不能分辨假教師。大多數基督徒在神的話語方面裝備不足,應付不了基督徒生命的這些重大問題。

引用羅馬書或保羅其它書信,需要明白的是:這位耶穌的使徒所教導的,與他的主所教導的毫無二致。耶穌與保羅之間不存在非此即彼的問題,因為保羅是耶穌最忠心的僕人。

可能你抗議道:“但羅馬書6章23節明明說永生是恩賜!” 羅馬書6章23節的確這麼說,但請勿斷章取義,歪曲保羅的教導。保羅尚在世時,就已經有人這樣做了。彼得警告說:

15並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16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後3:15-16)

“神的恩賜” 這幾個字不難理解,非常簡單。然而有一個關鍵問題:說到恩賜,聖經有沒有更多的提示?有沒有說如何得到這個恩賜?

如何正確理解這句話呢?解經的一個基本原則是查考上下文。平常讀書也要運用這個原則,更何況讀聖經呢?羅馬書6章23節上下文在說什麼呢?難道我們沒有留意到,這句話恰好是羅馬書6章最後一節經文,因而總結了全章嗎?難道我們不應該通讀6章,看看保羅是如何得出這個結論的嗎?

前幾天我看雜誌,裏面有一則有趣的免費贈書廣告:“這本免費書會讓你付上生命的代價,我已經付上了我的。”不錯,這是一本免費書,卻會讓你付上生命的代價。這則廣告耐人尋味,我剪了下來留作參考。這本書講的是宣教工作,凡想了解宣教工作的人,可以免費得到這本書。附帶了一個警告:你讀了這本書,可能也想成為宣教士。這件免費禮物會讓你付上一切。那人在廣告上說:“這件免費禮物改變了我一生。我讀完這本書後,就放棄了一切,包括工作,成了宣教士。”永生是恩賜,但這恩賜會讓你付上一切。

簡略解釋羅馬書6章

羅馬書6章1-8節談的是死;必須死,才能得到生命。很多基督徒本末倒置:先得到恩賜;然後,如果你願意,才考慮與基督同死的問題。錯!保羅說舊人必須死,然後才能從神得到永生的恩賜。他在1-4節說:

1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2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3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4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

保羅不斷地談死,然後才談生命。必須與基督同死、同埋葬,才能經歷第4節所說的新生命。我們是向世界死了、埋葬了,所以洗禮是“受洗歸入死”(羅6:4)。死就是死,絕不是裝死,保羅說:“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

保羅只誇十字架,這十字架讓他向世界死了,世界也向他死了。他告別了世界,世界也拋棄了他。這可不是裝死。“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3:8)。可見保羅遵行了耶穌對青年財主的要求,並且遵行得更完全。跟以弗所教會的長老告別之際,保羅說:

23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裏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24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20:23-24)

看看保羅的生命和教導,怎能假設他的言行不同於他的主呢?將保羅的教導解釋成與他的主相矛盾,這種人就是藐視神的話,因而也藐視神。

神將永生賜給誰呢?

還有人認為耶穌和保羅教導不同嗎?再來仔細看看保羅的教導,好徹底解決這個問題。

要想明白羅馬書6章23節,不至於斷章取義,歪曲“恩賜”一詞,就需要明白與這節經文相關的保羅的其它重要教導。保羅很重視“神和基督的奴僕”這個重要教導。“奴僕”(doulos)一詞保羅用了大概30次,動詞形式以及同源詞也用了大概30次,總共是60多次。可見他非常看重這個詞。以前我們是罪的奴僕,現在是神和義的奴僕。

“主”是奴隸主的通稱,由此可見稱耶穌為“主”的具體含義,包括羅馬書6章23節出現的“我們的主基督耶穌”一詞。當然保羅在其它地方也常常用到這個詞。

羅馬書6章16、17、19、20節都出現了“奴僕”(doulos)一詞,18節、22節出現了“作奴僕”(douloō),6節出現了“叫我們作奴僕”(douleuō)。僅在一章之內,奴僕(doulos)及其同源詞一共出現7次。可見奴僕及其相關概念是羅馬書6章的重點。

綜上所述,再看羅馬書6章22-23節,就發現字裏行間表達出了相同的概念:

22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22節說,永生是作神奴僕的結果!留意兩節經文都提到了“永生”,可見這是22-23節的主題。從中也看見,保羅的救恩教導有一個明確的次序:

① 從罪中得釋放;

② 成為神的奴僕;

③ 成聖/聖潔;

④ 永生的恩賜。

還不夠一清二楚嗎?神的奴僕才能得到神的永生恩賜。

22節與23節之間有個連接詞“因為”,再次強調得永生的恩賜與作神的奴僕不可分割。但很多傳道人斷章取義引用保羅的話,像派送糖果一樣派送永生:“天上掉永生,伸手去接吧!”

與僱工不同,奴僕沒有工錢,白白替主人做工;所得的一切,都是恩賜。我們作為神的奴僕,也無權得工價。但神是非常恩慈的主人,他給我們的遠比工錢更好:永生的恩賜。

我們是神用“重價買來的”(林前6:20,7:23)。藉著神的愛子耶穌基督捨己,我們成了神的奴僕。神要我們聽從、效法他的愛子,以他為我們的主,所以我們也是耶穌基督的奴僕。雖然我們是耶穌的奴僕,然而我們若忠心地跟從他,他就會看我們為朋友(約15:15)。這是何等的榮耀!

值得留意的是,保羅從未自稱“神的兒子”。他視“奴僕”為自己最榮耀的稱呼。他的很多書信開場白是“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比如羅1:1),有時候譯作“我保羅做基督耶穌的奴僕”。

神所愛的奴僕,才配得永生的恩賜。

《完》

✻✑✽ 基督教文獻通常稱他為“青年財主”,因為他年輕又富有(太19:22),還是一位官員(路18:18)。

✻✒✽ 希臘文是deuro,副詞,中文翻譯為“來”。雖然它不是動詞,但往往在用法上像個動詞。此處又緊跟著“跟從”一詞,構成一個動詞詞組。

本講道涉及的經文

本篇的其他語言

在應用中打開本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