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縱覽7章(2)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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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想要靠守律法來穩固他們的救恩 所以保羅必須寫羅馬書七章來提醒基督徒 律法非但不能穩固我們的救恩 反而會奴役我們 保羅所關注的不僅是猶太人守律法的問題 這也是外邦基督徒的問題 保羅在羅馬書七章所描繪的,就是活在律法下的光景,不論你已經重生還是沒有重生,不論你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只要你選擇活在律法下,這就會是你的光景。 今天我們還要繼續看羅馬書七章 有一點我們必須要留意的是 羅馬書七章的內容主要是在解答保羅所提出的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在第七節 羅馬書七章七節保羅問道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

律法是罪嗎? 保羅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因為他知道,當他的讀者讀完了第一到第六節後,他們就會問,向罪死,我們可以理解,但為什麼要向律法死呢?難道律法是罪嗎? 保羅怎麼回答呢?他說,斷乎不是。他就用了第八到十二節來回答這個問題。保羅在十二節強調說,律法不是罪,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第二個問題是在第十三節 保羅在第十三節問道 既然如此 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 很明顯 當保羅的讀者讀完第八到十二節後 他們心裏會有很多困惑 他們心裏想 既然律法這麼好 為什麼我們必須向律法死呢 既然律法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為什麼律法會叫我們死呢 神的律法是叫人死的嗎 保羅是怎麼回答呢 他說 斷乎不是 然後他就用了十四到二十五節來回答這個問題 所以羅馬書七章主要是在回答這兩個問題 今天我們暫且不看第一到第六節 我們先從第七節開始 羅馬書七章七節說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 律法是罪嗎 斷乎不是 只是非因律法 我就不知何為罪 非律法說 不可起貪心 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很多人都認為 這節經文是在描繪保羅的經歷 但事實是否如此呢 我們可以繼續的往下看 我們看第九節 羅馬書七章九節說 誡命來到 罪又活了 我就死了 如果這裏描繪的是保羅的經歷 那麼我們需要問一個問題 律法和誡命是什麼時候來到的 這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 如果羅馬書七章是在陳述保羅的個人經歷 那麼他是在什麼時候領受律法的呢 還有一個問題是 如果我們說這是保羅信主後的經歷 那麼為什麼律法是在他信主後才來到呢 我們知道保羅在信主前 一定是一個猶太人 他從小就熱心律法 但為什麼這裏卻說 律法是在他信主後才來到呢 當然我是在假設 保羅是在陳述他信主後的經歷 到底律法是什麼時候來到的呢 我提出這些問題 是為了幫助大家明白 羅馬書七章的內容 不是我們想象的那麼膚淺簡單 如果要正確明白羅馬書七章 我們必須先掌握羅馬書第五到第七章的關係 因為這三章是有一個連貫性的 我們先來追蹤第五到第七章的思路 我們看羅馬書六章一節 羅馬書六章一節說 這樣怎麼說呢 我們可以仍在罪中

叫恩典顯多嗎 當保羅結束五章後 他就提出了這個問題 從這個問題我們可以看出 六章是緊接著五章的內容寫的 保羅在五章談到了恩典 在六章他就談到如何脫離罪 就是說六章是在解釋恩典是如何救我們脫離罪 保羅在五章是談到了兩種的生命狀態 在亞當裏的生命和在基督裏的生命 而六章是談論如何脫離舊生命 就是如何脫離在亞當裏的生命 進入新生命就是在基督裏的生命 我們看羅馬書六章六節 羅馬書六章六節說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 使罪身滅絕 叫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 保羅在這裏雖然沒有用在亞當裏這個詞 但他用了舊人這個詞 他說我們的舊人必須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才能脫離罪的捆綁 進入新生命 這舊人就是在亞當裏的生命 我們繼續看七章一節 羅馬書七章一節說 弟兄們 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 你們豈不曉得 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保羅在七章就開門見山 談到律法 這跟六章有關係嗎 還是他突然間 開了個新的話題呢 你認為七章 跟在亞當裏的生命 有沒有關係呢 你有沒有想過

保羅在七章所描繪的 就是亞當的經歷 羅馬書五章說 亞當是全人類的代表 他如何 我們這些在亞當裏的人也如何 正因如此 保羅可以用亞當的經歷 來代表所有人的經歷 接下來我們要仔細地看一看 特別是第七到十二節 我們要看看這個結論 是否有聖經的根據 我們先看第七節 第七節說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 律法是罪嗎 斷乎不是 只是非律法 我就不知何為罪 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 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七節說到了律法 這裏的律法是單數 是一條律法 就是不可起貪心 為什麼在諸多的律法中 保羅只提到了這一條呢 想一想 亞當在伊甸園的時候 神有沒有給他律法呢 有 這條律法挺長的 神對他說 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 你可以隨意喫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 你不可喫 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 總結來說 就是不可貪心 亞當在伊甸園裏一無所缺 他所需要的神都供應了 神只是給他一條命令 不可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 我們看第八節 第八節說 然而罪趁著機會 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 在我裏頭發動

因為沒有律法 罪是死的 這裏保羅把罪給人化了 因為他說罪趁著機會 罪就代表了那條蛇 留意到趁機這兩個字 當亞當還沒有律法前 蛇已經存在了 但是當神給了亞當 這個不可貪心的律法後 神就利用這個機會來試探亞當和夏娃 挑動了他們裏頭的貪慾 促使他們犯罪 我們繼續看第九節 第九節說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 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 我就死了 誡命是什麼時候來到的呢 留意,唯有從亞當的經歷,我們才能夠解釋,誡命是什麼時候來到。

第九節說到,沒有律法前,亞當是活著的,是自由的,只要他繼續喫生命樹上的果子,他就不會死。 當他被趕出伊甸園後,神就不允許他喫生命樹的果子,免得他永遠活著。 所以很明顯,在他們犯罪前,亞當是可以繼續享用神的恩典,他們可以繼續喫生命樹上的果子。 但是當不可貪心這條誡命來到後,麻煩也來了。 為什麼誡命來了,罪卻活了呢?難道律法是惡的嗎? 我們看第十節 第十節說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 反倒叫我死 第十節稱誡命為叫人活的誡命 可見這條誡命是好的 是為了要保護亞當的 只有一種情況下亞當會死 就是喫了他不該喫的果子 但是只要他小心遵守這條誡命 他就不會死 所以這條誡命是為了叫他活的 那麼為什麼叫人活的誡命 會叫人死呢 我們看第十一節 十一節說 因為罪趁著機會 就藉著誡命引誘我 並且殺了我 十一節說 罪藉著誡命引誘了他 罪如何借的誡命引誘亞當呢 如果你熟悉創世紀三章 就知道 蛇如何藉著誡命對夏娃說 你們不一定死 結果他們相信了 值得留意的是 引誘這個詞在新約出現了六次

但有兩次是用在夏娃的身上 這點大家可以參考 哥林多後書十一章三節 以及提摩太前書二章十四節 這也給了我們一個提示 羅馬書七章跟創世紀三章 是有著密切關係 我們繼續看第十二節 第十二節說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 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保羅在十二節做了一個總結說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 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神給我們律法誡命 是為了我們的好處 不是要害我們 為什麼誡命會叫亞當和夏娃死呢 問題不是出在誡命和律法上 而是罪的誘惑 罪藉著誡命引誘了他們 挑動他們裏面的貪慾 透過這樣一節一節的分析 我希望大家能夠看到 在亞當裏和在基督裏的對比 一直延伸到第七章 當然我不是完全否定 七章是保羅的經歷 我相信這也是保羅的體會 因為他也曾經活在律法下 但如果這只是保羅的經歷 他就不能代表所有人的經歷 如果七章是在陳述亞當的經歷 他就可以代表所有在亞當裏的人的經歷 既然叫人活的誡命會叫亞當死 那麼那些在亞當裏的人也不能倖免 因為亞當如何 那些在他裏面的人也如何

所以我說 羅馬書七章重點 不是在陳述保羅的經歷 當中是有更深層的屬靈含義 接下來我們還要問一個問題 為什麼聖潔良善的誡命 最終卻會叫亞當死呢 這就是保羅在十三節所提的問題 我們看第十三節 十三節說 既然如此 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 斷乎不是 叫我死的乃是罪 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 就顯出真是罪 叫罪因著誡命 更顯出是惡極了 保羅的回答是否定的 聖潔良善的誡命 不會叫人死 殺死亞當的是罪 不是神的律法 那麼罪跟律法有什麼關係呢 為什麼罪可以藉著神的律法殺人呢 我們繼續看第十四節 十四節說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 但我是屬乎肉體的 是已經賣給罪了 十四節是在回答十三節的問題 保羅說律法是屬靈的 我是屬肉體的 問題不是出在律法上 而是因為我們是屬肉體的 屬肉體的人是不可能遵守屬靈的律法 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二章十四節說 屬血氣的人不領會屬靈的事 更別說遵守了 這就是保羅在七章所要強調的真理 即使亞當還沒有賣給罪 還沒有犯罪前 他也無法遵守這個誡命

更何況是我們呢 保羅把所有靠律法自救的渠道都砍斷了 即使亞當在他最完美的時候 就是還沒有賣給罪的時候 他也無法守神的律法 因為他不能守全律法的精義 如果他不能 你認為你行嗎 不要忘記 當亞當犯罪後 全人類已經賣給罪 成為罪的奴隸 保羅說 律法是屬靈的 我是屬肉體的 屬肉體的人 不能守屬靈的律法 所以亞當靠自己的力量 是不能遵守神給他的誡命 除非他完全依靠神 保羅在《腓立比書》三章六節 誇口自己在律法的義上是無可指責的 因為從前他沒有認識到律法是屬靈的 他只是遵守了律法的字眼 除非我們能夠看到這一點 否則就會自以為義 以為自己做得不錯 今天的基督徒 輕看 甚至藐視舊約的律法 以為律法 誡命是一無是處 留意保羅是如何 形容神的律法 第十節說 律法是教人活的 十二節稱律法是聖潔的 是公義的 是良善的 十四節說 律法是屬靈的 十六節說 律法是善的 二十二節 保羅說 他喜歡神的律法 二十五節說 他內心是順服神的律法 可見保羅對舊約律法 是非常的尊敬

非常的重視 他對律法沒有任何的惡意 他也不是在反對律法 他是在提醒我們 律法是屬靈的 除非你從聖靈生成為屬靈 否則你根本不可能明白神的律法 更別說遵守了 正因如此 保羅在羅馬書八章就談論聖靈的工作 沒有聖靈 我們就不可能遵行屬靈的律法 我們看羅馬書六章十四和十五節 羅馬書六章十四和十五節說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 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 乃在恩典之下 這卻怎麼樣呢 我們在恩典之下 不在律法之下 就可以犯罪嗎 斷乎不可 保羅在這裏兩次強調 我們不在律法之下 乃在恩典之下 對保羅來說 兩者是不可能並存的 可見保羅在六章 已經想到了律法 但他沒有詳細解釋 為什麼律法和恩典 兩者不能並存 所以在七章 他就陳述了亞當 在律法下的光景 而到了八章 他才解釋 在恩典之下 是什麼意思 因為八章是重點談論 在聖靈裏的生活 什麼是不在律法之下呢 我們看加拉太書五章十八節 加拉太書五章十八節說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 就不在律法以下 保羅在這裏明確的告訴我們 那些被聖靈引導的基督徒

就不在律法之下 所以不在律法之下 不是信耶穌這麼簡單 而是要被聖靈引導 為什麼保羅說 律法來了 我就死了 因為當你想依靠律法來穩固自己的救恩時 你就不再是完全依靠聖靈了 離開了聖靈 就沒有永生 在實際應用上 羅馬書七章所說的律法 誡命 當然是指舊約的律法 但對外邦信徒來說 律法的定義就比較廣了 它甚至可以包括一些宗教的規條 這些規條可以包括舊約律法 也可以是一些好的道德要求 但是如果我們被這些宗教的規條捆綁著 我們就不能活在聖靈的引導下 不被聖靈引導的結局就是死 因為罪最終會藉著這些律法規條 在你生命中作王 保羅在七章所關心的是那些熱心的基督徒 比如說你每個月都有十一奉獻 每個星期都參加禱告會 每個星期天都準時聚會 平時也有讀經禱告 你會否因此就覺得 自己是一個很不錯的基督徒呢 不知不覺 你就不再活在聖靈的引導下了 因為你覺得自己已經滿足了所有的教會要求 這些要求就成了捆綁住你的律法 很多基督徒以為 只要不抽菸 不看電影 不喝酒

不穿漂亮的衣服等等 就是一個好基督徒了 我覺得很稀奇 一方面我們強調不靠行為得救 另一方面 我們卻為自己 為別人設立了很多的條條框框 以為只要能滿足這些條條框框 我們就是重生了 如果基督徒生活對你來說 就是持守這些宗教律法條條框框 那麼你就不是活在聖靈的引導下 因為你不允許聖靈干預你的生活 不允許他改變你 這就是保羅的意思 當律法來到時 你一定會死 這就是保羅對加拉太教會的關注 他說那些想靠割禮來穩固自己救恩的人 就會與基督隔絕 羅馬書六章談到向罪死 唯有向罪死 我們才能夠與基督聯合 進入新生命 但保羅在七章要進一步提醒我們 向罪死後 我們千萬不要依賴律法 來穩固我們的救恩 不要以為律法是好的 你就可以去順從它 羅馬書六章已經提醒我們 你順從誰,就成為誰的奴僕 只有一個是你應當順從的,就是聖靈 你必須學習每一天讓聖靈來引導你 好了,我們今天的羅馬書縱覽就談到這裏為止 下一次我們還會繼續看羅馬書七章 我們下一次同樣的時間,空中再見

[注:此處約 28 秒錄音未能解出內容。機器轉錄在此重複輸出了一段與講道無關的廣告詞,已移除;講道正文到上一段為止。] 神啊 我要參加你 並要榮耀你的名 你所參加出萬里 都要寄來興盼你 你本為的心機 只會阻力使天人生 求生之路沒特定 我要從心以為意 我再遇見苦難時 就隨聽我的禱告 何須不忍你力量 隨著你生力而進 除了你們為良善 這一寬恕人罪過 你奉言保護的愛 最不求疑的人 神啊我要稱讚你 我要榮耀你與民

一座船舟出萬里 我要寄來心海名義 你本為大星期十 唯獨你是全能神 出生之中每個日我要專心敬畏你 我在一片苦難時就隨聽我的報告 自己不認你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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