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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要看羅馬書七章 有人說七章是羅馬書最難懂的一章 不知道你是否有同感 羅馬書七章裏有很多令人費解的話 所以這一章也引起了很多爭議 這些爭議主要是圍繞一個問題 這個問題就是 究竟羅馬書七章所描述的經歷 是保羅信主前的經歷 還是信主後的經歷 可能你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但這確實是一個很大的爭議 可能你會認為 這應該是保羅信主前的經歷 因為他完全沒有能力勝過罪 但是有些人卻持相反的觀點 他們堅決認為 這是保羅信主後的經歷 但是如果信主前和信主後 都沒有能力勝過罪 那麼基督徒和非基督徒 豈不是沒有任何區別嗎 事實是 持後者觀點的人佔了大多數 因為不論是從內容和語法時態上看 保羅似乎是在描繪自己重生後的經歷 如果你看英文聖經 就會留意到 保羅在十四節之前 是用過去式時態來形容自己的經歷 但是從十四節開始 保羅就轉而用現在時態來描繪他的經歷 所以從表面看來 這是非常有力的證據 證明十四到二十五節是保羅重生後的經歷 一些較著名的神學家 如馬丁路德也支持這是保羅信主後的經歷
他在他的著作 羅馬書註釋中說 一個不信主的人 是恨惡神的律法的 但是在羅馬書七章二十二節 我們看到 保羅聲稱自己喜歡神的律法 所以馬丁路德結論說 這是保羅重生後的經歷 也是重生後的基督徒的經歷 那麼這裏我們也應該問,馬丁路德的觀點,就是不信主的人是恨惡神的律法,這一點有沒有聖經的依據呢? 在實際生活中,我們很難證明這一點,比如,我們在《使徒行傳》十章看到,哥尼流雖然是外邦人,還沒有經歷重生,但他心裏卻敬畏神。
可見一個未重生的人也會敬畏神追求神 馬丁路德在《羅馬書註釋》中引用了奧古斯丁的教導 奧古斯丁認為因為原罪的緣故 人已經完全喪失了選擇善的自由意志 所以他只能恨惡神的律法 所以當馬丁路德看《羅馬書》七章時 他就以奧古斯丁的理論來解讀七章的內容 但這不是以經解經 即使在現實生活中 不是所有的非基督徒都恨惡神的律法 比如曾經有幾個非基督徒告訴我 他們非常喜歡聖經裏的箴言 因為他們從中得到了很多啟發 為什麼這些未重生的人 會喜愛箴言的教導呢?
你會如何解釋呢? 很多基督徒之所以支持 羅馬書七章是重生後的經歷 是因為他們非常認同 保羅所描繪的經歷 如果你的基督徒生命 就如十九節所說的 我所願意的善 我反不做 我所不願意的惡 我倒去做 那麼你肯定會支持這個觀點 因為這就是你的親身體會 可見我們的屬靈經歷 也會影響我們對聖經的理解 在乎你有什麼樣的經歷 你看其當時就會有不同的理解 如果你過的是一個得勝的生命 你馬上會質疑這種觀點是否正確 但是如果你過的是一個失敗的生命 你馬上會結論說 這就是基督徒生命的真實寫照 所以我們讀聖經時要非常小心 千萬不要用我們的經歷來解釋聖經 我們絕不能將自己的經歷 放在聖經真理之上 比如 我認識一個傳道人 他自稱自己在受洗前就經歷了重生 所以他教導弟兄姐妹不用接受洗禮 因為他的經歷告訴他 洗禮只是禮儀 沒有實際意義 假設說 他確實是在受洗前經歷了重生 我相信背後肯定有特殊的原因 但他絕對不能因為個人的經歷 而藐視聖經有關洗禮的教導 另外一點 我們要小心的是一些似是而非的神學理論
正確的神學理論都必須以聖經為根據 缺乏聖經根據的理論 我們絕對不能用來做解經的根據 因為錯誤的理論會歪曲我們對聖經的理解 所以這裏我們看到 支持羅馬書七章是重生後的經歷的論據 至少有三點 第一 十四到二十五節 保羅改用現在時態 而不是過去時態 第二 很多出名的神學家也支持這個觀點 第三 羅馬書七章是普遍基督徒的經歷 當然除了以上的原因以外 支持這個觀點的人 也會給出很多聖經經文作為依據 比如加拉太書五章所說的 情慾和聖靈的爭戰 所以羅馬書七章所描繪的 就是爭戰的後果 就是情慾永遠是佔上風的 但問題是 加拉太書並沒有說 情慾永遠佔上風 而羅馬書七章二十三節卻說 情慾永遠佔上風 最後俘虜了我們 使我們成為罪的奴隸 關於羅馬書七章十四到二十五節 為什麼是現在時態 這裏我想補充一點 希臘文的現在時態 也可以用來陳述過去的事 這樣做是為了讓讀者 能夠更加感同身受 這點跟英文是一樣的 很多有關歷史的英語文章 也是用現在時態寫的 所以詩人十四到二十五節
是用現在時態陳述 這也不能證明 這是現在的經歷 當然這只是一個可能性的解釋 是不能用來做解經的絕對依據 但至少我們也跨前了一步 知道現在時態 不一定是指現在的經歷 同樣以現在時態來解釋 14到25節 就是基督徒的經歷 也只是一個假設 不能作為絕對的解經根據 現在我們要用解經的方法來解釋 羅馬書七章的真正意思 首先我要問大家一個問題 羅馬書七章所針對的對象是誰呢?
羅馬書七章談的是律法的問題 似乎是針對那些在律法之下的人說的 這跟我們外邦人有關嗎? 因為保羅一開始就用了一個比喻 他用夫妻盟約的關係來提醒那些在律法下的人 他們跟律法的關係是一種約的關係 也是一種聯合 這個關係不是說你想斷就斷 這是個持久有效的關係 這個比喻還說 除非一方死了 約才會失效 如果說七章是跟我們外邦人有關 問題是 我們外邦人什麼時候是在律法之下呢 我們什麼時候跟律法聯合了呢 很明顯 羅馬書七章是針對那些在律法以下的人 就是猶太人說的 那麼,我們能否結論說,羅馬書七章跟我們外邦人就沒有什麼關係呢?因為我們外邦人從來沒有在律法之下。這樣的結論對嗎?
但是,如果我們結論說,羅馬書七章的對象是在律法下的猶太人,那麼這裏就有一個問題了。 我們看第九節,羅馬書七章九節說,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保羅這裏說到,他從前沒有律法的時候是活的,當誡命來到時,他就死了。 問題是,誡命、律法是什麼時候臨到保羅的呢? 一個解釋就是,猶太男子是在十三歲那年才正式承受律法。 所以在十三歲那年,猶太男孩都要接受一個成為律法之子的禮儀。
據我所知,這個律法之子的禮儀是後期才有的。 經過這個禮儀後,男孩就是一個成人了。 從此以後,他要遵守摩西的律法,並要為自己的決定擔負起責任。 但這是否說 他在十三歲前所做的一切事 就不需要負責呢 所以有些人就將誡命來到 解釋為猶太男子行成年禮後 就要擔當起遵守律法的責任 但這個解釋不能全面解決這個問題 比如如果領受律法是十三歲開始 但是一個人的良知不一定是跟年齡成正比 比如說不是所有的人到了十三歲那年 才突然明白必須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任 有的人在十歲時已經是很成熟了 他們可以自行做決定 這是否意味著即使他故意違背律法 他們還是活著呢 可見 用這種方法來解釋 羅馬書七章九節 非但不能解決問題 反而會引發出更多的問題 如果羅馬書七章 所針對的對象 是那些在律法下的猶太人 那麼 他就跟我們外邦人無關了 因為我們從來都不在律法之下 這個假設對嗎 到底保羅在這裏所關注的是什麼問題 他只是關注猶太人嗎 如果七章也關乎到外邦人 那麼外邦人什麼時候曾經在律法之下呢
所以這是我們要思想的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 到底十四到二十五節所描繪的是重生後的經歷 還是信主前的經歷 相信我們都非常關注這個問題 如果這是重生後的經歷 那麼做基督徒太容易了 我信主後經常犯罪 良心感到非常的內疚 因為沒有能力勝過罪 現在發現原來保羅這個大使徒 也有同樣的經歷 我太釋放了 以後犯罪 我再也不需要感到內疚了 這是不是保羅寫羅馬書七章的用意呢 難道他只是想告訴我們 即使我們常常犯罪 常常失敗也沒有關係 只要我們心裏喜歡神的律法就行了 另一個相關的問題是 如果保羅想要描述 在罪裏掙扎的經歷 為什麼他不在第六章講呢 而且更奇怪的是 六章跟七章的這個次序好像不對 羅馬書六章給了我們一個盼望 因為他談到了脫離罪 進入基督裏的新生命 但是七章給我們的圖畫是 從身後的基督徒 又會重回到罪的深淵裏 跟著八章 又給了我們一幅得勝有餘的圖畫 你會發覺到 保羅的思路不太合理 到底哪一幅圖畫 才是正確代表在基督裏的新生命呢 其實 羅馬書七章
不是我們想象的那麼難理解 之所以難理解 是因為我們所提的問題都是錯誤的 比如我們問到底十四到二十五節 所描繪的是重生後的經歷 還是信主前的經歷呢 這個問題本身是錯誤的 為什麼我說這個問題問的不對呢 因為我們已經假設了某些因素 結果就被自己的假設限制了我們思考的範圍 而且這個問題本身已經忽略了很多關鍵因素 比如教會歷史背景等等 為什麼保羅要把七章的內容 插在六章和八章中間呢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為什麼不把七章放在六章之前 為什麼保羅在七章要重點談論向律法死呢 七章的主題明顯是關乎律法 保羅是不是只關注猶太人的問題 要明白羅馬書七章 我們必須掌握新約教會的一些背景 我們看使徒行傳二十一章二十節 使徒行傳二十一章 二十節說 他們聽見就歸榮耀於神 對保羅說 兄臺 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 並且都為律法熱心 當時耶路撒冷的福音很興旺 信主的人數以萬計 由於這些信主的猶太人 他們對律法大發熱心 我們繼續看 二十一到二十五節 使徒行傳二十一章
二十一到二十五節說 他們聽見人說 你教訓一切在外邦的猶太人 離棄摩西 對他們說 不要給孩子行割禮 也不要遵行條規 衆人必聽見你來了 這可怎麼辦呢 你就照著我們的話行吧 我們這裏有四個人 都有願在身 你帶他們去 與他們一同行潔淨的禮 替他們拿出規費 叫他們得以剃頭 這樣衆人就可知道 先前所聽見你的事都是虛的 並可知道你自己為人 循規蹈矩 遵行律法 至於信主的外邦人 我們已經寫信擬定 叫他們謹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 並勒死的牲畜與姦淫 我們在使徒行傳二十一章二十一到二十五節看到,這些信主後的猶太人不僅熱心律法,而且還要求外邦信徒也遵守律法。
留意,連耶路撒冷的使徒、長老和保羅都要面對妥協的壓力 為了平息這些麻煩,保羅也得有所行動來表明他是尊重律法的 這些熱心律法的猶太人信了耶穌後,還是非常熱衷於遵守律法 他們認為基督教是猶太教的支派 他們教訓人說 救恩有一半是出於耶穌的功勞 一半是出於遵行神的律法 這就是猶太派的來源 保羅在加拉太書裏提到那些堅持要受割禮才能得救的人 這些就是猶太派的人 所以這些人非常活躍 他們除了傳福音 還勉強外邦信徒 接受割禮 遵守律法 回到我剛才問的問題 羅馬書七章的內容 是不是只針對猶太人呢 當然不是 保羅也想到了外邦信徒的處境 而加拉太教會 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雖然加拉太教會是外邦人教會 但因猶太派信徒的影響 加拉太的基督徒 也想要接受割禮 來穩固自己的救恩 我們在《使徒行傳》21章25節 已經看到 為了平息這些糾紛 耶路撒冷教會 也得制定一些 類似律法的條文 給外邦基督徒遵守 因為他們不想得罪那些猶太派的基督徒 除了加拉太教會被影響外 還有歌羅西、安提阿等地方的教會
也深受猶太派基督徒的影響 可見猶太派對早期教會的影響是挺大的 以致很多基督徒認為 信了耶穌後 他們還得受割禮、遵守律法才能得救 這些背景我們都必須清楚 可見我們不應該侷限 羅馬書七章的對象為某一主人 我們甚至也不應該侷限 羅馬書七章一定是重生前的經歷 或者重生後的經歷 我希望現在你已經明白 為什麼保羅要先談脫離罪 然後才談到脫離律法 保羅的用意是 首先 要提醒那些已經脫離了罪的捆綁的猶太信徒 必須向律法死 好脫離律法 否則他們無法經歷在基督裏的真自由 其次 他要警告那些信了耶穌的外邦信徒 千萬不要想靠遵行律法來穩固自己的救恩 這樣做會使自己從恩典中墜落 我們看加拉太書五章第三和第四節 加拉太書五章第三和第四節說 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 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 是與基督隔絕 從恩典中墜落了 信了耶穌後的外邦信徒 如果選擇活在律法下 會有什麼後果呢 後果非常嚴重 他們會與基督隔絕 從恩典中墜落 你不可能既活在基督裏
又活在律法下 保羅還說 受割禮的人 就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 這是什麼意思呢 我們看羅馬書八章十二節 羅馬書八章十二節說 弟兄們 這樣看來 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 去順從肉體活著 保羅說 欠肉體的債的人 就得順從肉體而活 原來欠債就代表著 你必須聽從債主的指揮 所以那些選擇活在律法之下的人 律法就成了他們的債主 他一生一世都是律法的奴隸 我們看加拉太書四章第九到十一節 加拉太書四章第九到十一節說,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做奴僕呢?
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 我為你們害怕 唯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功夫 這裏我們必須留意幾點 第一 保羅這些話是對基督徒說的 第二 懦弱無用的小學是指律法 第三 選擇活在律法下的人 就是律法的奴隸 可見即使是基督徒 也可以成為律法的奴隸 羅馬書七章所描繪的 就是一個律法的奴隸的光景 那麼保羅所描繪的是 重生前還是重生後的經歷呢 從奴隸的角度來看 兩者都對 保羅所描繪的是活在律法下的光景 不論是猶太人還是基督徒 都有可能活在律法下 所以不只是未重生的人才會活在律法之下 即使重生的人也有可能會被律法捆綁 可見保羅的關注是非常的全面 因為他自己也曾經活在律法的捆綁下 所以不論是重生前還是重生後 這兩個觀點實際上沒有衝突 因為這是活在律法下的人的光景 不論是重生前還是重生後 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 無論是信主前還是信主後 如果你選擇活在律法下 羅馬書七章就是你的光景 關於這一點 我們下一次還會繼續的探討 因為時間的緣故 我們的羅馬書縱覽就談到這裏為止
我們下次空中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