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是比我大的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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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是比我大的” 這句話顯然否定了子與父同等,跟三位一體所聲稱的 “基督是神,所以與父同等” 相悖。新約證實了神是復活後的基督的頭:

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林前11:3)

聖經中隻字未提三個同等位格的三位一體。保羅說,基督服從神(雅偉),正如信徒服從基督一樣。保羅並沒有說三位一體的“父神”是基督的頭,他說神是基督的頭。

說基督服從神,我們並非否定了基督權高位重、統管萬有。因為他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28:18)。留意“賜給”這個不起眼卻重要的字眼。這大權柄是賜給他的,並非他自有的。基督權高位重,但他無權管轄神:

因為經上說:“神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 既說萬物都服了他,明顯那叫萬物服他的,不在其內了。(林前15:27)

上下文可見,保羅在談兩位:“父神”(24節)和“子”(28節)。27節說,是父神叫萬物服在了子的腳下。

從哥林多前書15章27節可以觀察到三點。首先,基督的權柄並非與生俱來的,而是授予他的,即神“賜給”他的(太28:18)。其次,保羅的話清楚分開了兩位:神與基督。可見神與基督是不同的。第三,“萬物”一詞出現了兩次(林前15:27),正確詮釋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28:18)這句話的意思:馬太福音28章18節賜給耶穌的“所有的權柄”,不包括統管神的權柄。換言之,哥林多前書15章27節正是將馬太福音28章18節的言外之意詳盡地闡釋了出來:基督是臣服於父的,因為基督的權柄是神“賜給”他的。復活後的耶穌明確地說到,他的權柄是從他父那裏領受的(啟2:27)。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章28節再次說基督會臣服於神:

萬物既服了他,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他的,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林前15:28)

保羅不止說基督無權統管神(這樣說並不排除與神同等的可能性),保羅還說基督自己也要服在神之下,顯然否定了耶穌與他的父同等。

最後,從24節可以得出一個明顯的結論:

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

“末期”是個末世用語,指的是將來。將來什麼時候呢?從前兩節經文(21-23節)可見,是“死人復活”之後(這榮耀的“死人復活”大事尚未發生),“末期”才會來。末期來的時候,基督就會將國交與他的父神,開啟一個永久的局面,包括子都要服在父之下,而且會持續到永恆!

弗雷德里•路易斯•高德(Frédéric Louis Godet)是一位瑞士神學家,也是信奉三位一體的。他責備說,有些人用“巧妙的方法”,避而不談保羅明確的“子臣服於父”的教導:

“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他的”等等,這些話只能按照字句本意來理解,所謂的解釋往往是用巧妙方法把它稀釋了。教父們常用的一個方法是,將這句話侷限於基督的人性(約5:26,27,30),侷限為中保的國度(林前11:3,“神是基督的頭”)。這樣處理這個話題,便成了“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闇昧不明”(伯38:2),似乎很懂,實則一無所知。子臣服於父的“解釋”,其實就在接下來的這句話裏:“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萬物要臣服於子,子要臣服於父。(《哥林多人》,卷1,哥林多前書15:28,引自法語).

【摘錄自《獨一的完全人》簡體版第261-263頁,繁體版第267-2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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