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旨意 — 遵行神的旨意;道与圣灵;不是外在仪文而是内心的和谐

张熙和牧师 · 讲于 · 经文 马太福音 12:46-50 · 分集 A/B

[注:本篇讲解马太福音12:46-50,参照路加福音8:19-21及路加福音11:27-28。1978年5月21日,蒙特利尔。]

今天我们来到马太福音第12章46至50节,在我们每周系统性地讲解主教导的系列中。上次我们研读了43至45节,看到了被神的灵充满的重要性——我们不能让自己的生命空着,除非被神的灵充满,否则我们很快就会落在恶者的权势之下。今天我们读到:主耶稣还对众人说话的时候,他母亲和他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他说话。他却回答那人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着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

平行经文路加福音8:19-21补充说,有一大群人围着主耶稣,他正在教导,以致他的亲属无法接近他。当他们告诉他亲属来了,他的回答是:"听了神的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比较两处经文非常有启发性:在马太福音中是"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在路加福音中是"听了神的道而遵行的人"。通过以经比经,我们看到神的旨意和神的话语被展示为彼此平行的——遵行神的旨意就是听他的道并去行。路加福音11:27-28又加了一个声音:群众中有一个女人大声说:"怀你胎的和乳养你的有福了!"耶稣回答:"是,却还不如听神的道而遵守的人有福。"一致的教导是不可否认的。

注意上下文。主耶稣正在教导一大群人的时候,他的亲属来了,打断了他,趁他还没说完话,差人穿过人群来引起他的注意。这在亲属中很典型——他们总认为自己对你有特殊的要求权,不管你在做什么。他正在教导神的话语、一大群人热切地聆听——这都没有阻止他们。主耶稣随即给出了他的回答:"谁是我的母亲和弟兄呢?唯独遵行神旨意的。"首先要注意的是,在神的国度里,血缘关系、肉身关系和外在关系都不重要。在神的国度里唯一重要的是神的旨意——只有这一件事,没有别的。

这个教导反驳了天主教教义中大量的错误,天主教以为马利亚因为是耶稣肉身的母亲而在教会有特殊地位。在这个基础上,她没有任何特殊地位——在圣经中没有,在主的教导中更没有。这并不意味着主耶稣不爱他的母亲或在人的层面上不尊敬她——当然他爱。但在神的国度里,在救恩方面,与耶稣的肉身关系完全不能成为通行证。肉身关系、血缘关系在神的国度里不构成任何资格。

那么,什么是神的旨意?首先让我清楚地确立这一点:没有人不藉着遵行神的旨意而能进入救恩——这是圣经的教导,不是我的。你不会因为信了正确的教义而得救,不会因为属于正确的教会而得救,不会因为你是一个好的福音派而得救。信正确的教义可以让你进入福音派教会、圣公会或天主教——但不能进入神的国。主耶稣在马太福音7:21中把这说得非常清楚:"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甚至行异能、说方言、奉耶稣的名行大能的事也不能让你进入神的国——马太福音7章中的人做了这一切,耶稣对他们说:"你们离开我去吧,我不认识你们。"在神的国度里只有一件事重要:遵行他的旨意。

为什么你必须遵行神的旨意才能得救?因为神只把圣灵赐给顺从他的人,正如使徒行传5:32明确说的。而罗马书第8章告诉我们,没有基督的灵的人就不属基督。你不需要是逻辑学家就能推理出来:如果你要得着圣灵,你必须顺从;只有那些有圣灵的人才属基督;因此只有顺从基督的人才真正属于他。现在就问你自己,如果你自认为是基督徒:你是否真正在遵行神的旨意?如果你以为因为有了正确的教义就能上天堂,我必须打破你的幻想——不是凭我的权威,而是凭圣经的教导。你需要从心里说:主啊,靠着你的恩典,我要遵行你的旨意——全部的旨意。

为什么我们想要遵行神的旨意?因为我们信靠他,我们爱他。你遵行某人的旨意,是因为你信任那个人的判断或者你爱他,或者两者兼有。我们遵行神的旨意是因为我们信靠他的智慧、他的知识、他的理解——我们可以有绝对的信心,他的判断永远不会错。我们遵行是因为我们爱他。正如约翰一书所说:"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当你为你所爱的人做事时,不觉得有重担;那是一种快乐和喜悦。正如希伯来书10章所说:"神啊,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而且,神对我的旨意永远是善良的旨意——神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益处和福祉。永远不要以为当神说"不可做这事"时,他在试图扣留什么好东西不给你。正如诗篇作者所说,"他未尝留下一样好处不给那些行动正直的人。"神把一切好的赐给我们;他的禁令总是为了保护我们、使我们昌盛。

我们如何知道神的旨意以便遵行呢?约翰福音4:34向我们展示了主耶稣自己的模式:"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神的话语是食物,神的灵是水。在马太福音4:4中,耶稣对撒但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在约翰福音7:37-38中,他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在那里他说的是圣灵。神的话语是我们吃的食物;神的灵是我们喝的活水。这两者总是一起工作:圣灵向我显明神话语的含义,神的话语教导我继续顺从圣灵。

唯一的要求是:你必须在真正能认识神的旨意之前,带着无条件的委身来到神面前。很多人想先知道神的旨意,然后再决定是否遵行。如果神说"去刚果",太热了;如果"去北极",太冷了——他们真正想要的是留在温带,称之为神的旨意。但在这种情况下神不会告诉你任何事,因为做所有决定的都是你的旨意,不是神的。带着真诚的、无条件的态度来到他面前说:主啊,无论是刚果还是北极还是温带,你差遣我去哪里——我就去,因为我乐意遵行你的旨意。如果你能诚实地说出这话,我保证你绝不会在认识他的旨意上有困难。他从未让我在黑暗中不认识他的旨意,因为靠着神的恩典,我一直有一个委身:无论他的旨意是什么,我都要遵行。

主的教导关心的不是外在的表现。法利赛人和文士问:"安息日不可做工"是什么意思?做饭是做工吗?是的——所以安息日不可做饭。走路是做工吗?经过深思熟虑后他们决定走超过一千五百码就是做工,以下就不算。于是遵行神的旨意变成了一套外在规则组成的宗教体系。我们今天所做的完全一样:不抽烟、不喝酒、不看电影的,每天读经十分钟,准时参加聚会——这就是基督教了。我们怎么了?我们最终落在了与法利赛人和文士完全一样的地方,拥有一个外在表现的宗教。但主的教导根本不是关于这些。遵行神的旨意首先是对神心中的态度——你的意志与他的意志内在的和谐。这就是我们在B部分中要进一步考察的。

# 神的旨意 — 马太福音12:46-50(B部分)— 属灵与宗教;加拉太书的警告;蒙头经文的解释;顺服的代价

[注:本篇是马太福音12:46-50讲道的B部分,直接承接A部分。1978年5月21日,蒙特利尔。]

在圣经的教导中,神的旨意总是属灵的事。主耶稣所说的遵行神的旨意,是指你的意志在你内在最深处与他的意志和谐——你内在最深处的存有与神之间深深的和谐。这就是圣经中属灵的联合。如果你在你心中找到一种甘甜的、喜乐的顺服和对神旨意的遵行,你就知道什么叫作基督徒,因为这是从你的内心深处发出的,首先与外在的仪文毫无关系。任何以为遵行神的旨意仅仅是外在行为表现的人,还没有开始理解主耶稣在这里所教导的。主耶稣不关心这些外在的东西——使徒保罗也是一样。

保罗非常关注从属灵滑入宗教的问题,这两者之间有天壤之别。宗教虔诚不等于属灵。法利赛人犯的正是这个错误:他们以为既然自己宗教虔诚,就是属灵的,因此保证可以进入天国。加拉太书整封信基本上关乎一个要点——从属灵滑向宗教的危险。在加拉太书4:10-11中,保罗将属灵退化的第一个迹象识别为宗教外在化的仪文遵守,随即说:"我恐怕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不仅仅是白费力气——你们的救恩危在旦夕。在加拉太书5:4:"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在加拉太书3:3:"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宗教是出于肉体的,纯粹外在的,纯粹是人的行为表现。加拉太人靠着圣灵开始了,现在却以遵守外在仪文告终。

我要用哥林多前书11:2-16的解经例子来说明这一点,那段关于女人在敬拜中是否应当蒙头的著名经文。有些姐妹从安大略来,立刻拿出围巾蒙上头,是根据两位圣经教师的指示,说这段经文有此要求。甚至我们的好朋友倪柝声——他写了很多优秀的东西,做了很多出色的工作——也要求他教会中所有女性根据这段经文蒙头。我对这些姐妹或这些教师没有个人意见;他们渴望遵行神的旨意,这是值得称赞的。但他们错失了属灵的原则,而且解经上的错误是根本性的。

第一,如果他们仔细阅读,就会发现这些话只适用于已婚妇女。第3节说:"女人的头是丈夫。"这些姐妹没有一个结了婚的,甚至没有注意到这段经文只适用于已婚妇女——对未婚妇女什么也没说。无论你看当时的犹太背景,还是单单看经文本身,都会得出同样的结论:这段经文是关于妻子与她丈夫的关系,不是关于所有女人与所有男人的关系。圣经中没有一处教导说每个女人都要顺服每个男人;圣经教导的是妻子要顺服丈夫。

第二,考察4、5、13节,这种蒙头只适用于祷告和作先知讲道的时刻,不是聚会中的一般行为。保罗说:"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主题始终是祷告和作先知讲道——与神直接相交的具体时刻。奇怪的是,从安大略来的姐妹在会众中坐着时蒙着头,但在祷告时却揭去了蒙头,这恰恰与保罗所说的相反。

第三,保罗在罗马书14章中明确说:"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你认为保罗说基督教与吃喝等外在仪文无关之后,会突然反转说它与头上戴什么有关吗?一旦你把宗教外在化到那种程度,你就立刻陷入了诡辩的陷阱——蒙头要多大才够?这张纸够不够蒙头?更小的一张呢?这恰恰与"安息日可以走多少码"一样的陷阱——一旦进入,你就出不来了。法利赛人把经文做宽了来展示他们的顺服;我们要用帽子和头巾来跟随同样的逻辑吗?

第四,从解经的角度最具决定性的是:表示"蒙盖"或"头巾"的希腊文名词在整个这段经文中一次也没有出现。我前后仔细查过,找不到任何名词指蒙盖物、帽子、头巾或任何类似的东西。只有动词"蒙盖"。而在保罗可能使用一个名词表示蒙盖物的地方——第10节,常被译为"女人应当在头上有权柄的记号"——保罗用的是希腊文 exousia,意思是"权柄"。exousia 这个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表示头巾或蒙头物;我在 Liddell and Scott 的权威希腊文字典中验证过,超过两千页。保罗关心的不是一件东西、一个名词、一个放在头上的物件——他关心的是一个行动、一种态度:顺服权柄的态度。一个不从心里真正顺服丈夫的女人,在神眼中就如一个被剃光头的女人在人眼中一样不体面。这一点在彼得前书3:3-4中也有明确说明,温柔顺服的灵被描述为"在神面前极宝贵的"——不是在人面前宝贵,而是在神面前。还要注意:第15节说女人已经有了头发作为蒙盖,"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如果她已经有了蒙盖,为什么还需要另一个?无论你在头上放什么,都完全不能证明你对丈夫的心中态度,以为能证明这一点是荒谬的。像倪柝声这样的人物竟能犯这样的错误——这使我们谦卑,它表明当你错失了一个属灵原则时,你可能会走多远。

弟兄姐妹们,遵行神的旨意首先与外在仪文无关。它是我们的心与神的心之间深深的内在和谐——我们的心思与他的心思对应,我们的灵魂与他的生命对应。还要注意这段经文中顺服的代价:当主耶稣说"谁是我的母亲和弟兄呢?唯独遵行神旨意的"——他的亲属岂不觉得受了冒犯吗?他在某种意义上当着众人的面否认了他们对他的要求权。这就是遵行神旨意的代价:你必须说真话,即使它令人冒犯,即使人们误解,即使他们拒绝你所说的话。主耶稣那天说了真话,那一定是刺痛了他们。但注意长远的结果:他的兄弟雅各,就是那天来打断他的人之一,最终信了主,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神的话在听的时候可能是痛苦的,但它必成就它的目的。

关于马利亚最后再说一句。马利亚是受尊敬的——我们要尊敬马利亚——不是因为她按肉体是耶稣的母亲,而是因为她是一个遵行神旨意的人。在路加福音1:38中,当圣灵临到她、她要怀主耶稣时,她说:"我是主的使女,情愿照你的话成就在我身上。"这就是顺服——以名声为代价,面对被误解和指控的危险——她说:愿照你的旨意成就在我身上。但给我们的功课是:一次顺服神的旨意是不够的。遵行神的旨意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连马利亚也需要被提醒这一点,因为在这里她正在打断主的教导。最近受洗的人在受洗那件事上顺服了神——为此赞美神。但不要坐下来满足于说"我顺服了神;我现在一辈子就安稳了。"不是那么快。顺服神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一直持续下去。你才刚刚开始——现在你已经在路上了,所以继续前行吧。让我们安静在神面前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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