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 — 只有神是良善的;律法与人际关系

张熙和牧师 · 讲于 · 经文 马太福音 19:16-30 · 分集 A/B

[注:本篇讲道讲解马太福音19:16–30。1980年12月7日讲于蒙特利尔。]

我们继续查考马太福音第19章,现在看第16至30节,那段关于富有的青年官员的著名经文。"有一个人来见他说:'夫子,我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他说:'什么诫命?'耶稣说:'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那少年人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那少年人听见这话,就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

首先需要澄清一个翻译问题。RSV说"我该做什么善事",但"事"这个字不在原文中。那年轻人问得更广泛:我该做什么善——无论是一件事还是许多件?在马可和路加中,他称耶稣为"良善的夫子",问:"良善的夫子,我该做什么善事才能承受永生?"这里两次使用"良善"一词是重要的,主立刻注意到了它们。

现在,主的回答有两个部分:第一,"遵守诫命",第二,"来跟从我"。问题在于这两条是否是两个独立的选项,以至于人可以选择遵守诫命而跳过门徒训练,或者选择门徒训练而跳过诫命。这是两条通往同一目的地的不同道路吗?这答案至关重要——一种解读可能暗示有道德的生活就够了,不需要跟从基督,或者反过来说,做门徒使人免于律法的要求。我们将看到,它们不是两个选项,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答案的两部分。

主的第一步是质疑"良善"这个词本身。当年轻人问及行善时,主回答:"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在马可和路加中说:"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主不是在回避。他在促使这年轻人思考:你明白"良善"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吗?如果你想做一些足够好以至能承受永生的事,你需要明白,良善唯一绝对和正确的标准就是神自己。只有神是良善的。因此,在神眼中能被称为善的任何行为,必须符合神的品格——就是圣洁的爱。你能做出那种品质的工吗?你能活出那个标准的生活吗?这就是关于行善的问题所暗示的。

然后主回答了自己的问题:如果你想知道神是怎样的,看诫命。诫命启示了神的品格——既有他的圣洁("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也有他的爱("当爱人如己")。遵守诫命,就必进入永生。这似乎与标准的福音派信息相矛盾,即我们藉着信耶稣进入永生,而非藉着守律法。一旦我们理解主在做什么,这表面的矛盾就会消失,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

主的回答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特点是他省略了什么。他没有引用前三条诫命中的任何一条——那些关于我们与神关係的诫命。他只引用了管辖人际关係的诫命。这是刻意的,具有教导意义。我们可能声称对神极其虔诚——每天祷告三次,定期去圣殿,心中真的敬虔——主一点也不怀疑这种声称。但检验那种虔诚是否真实的试金石,在于你如何与他人相处。你的属灵生命显明在你的人际关係中。如果你不能爱你的弟兄或姐妹,如果你不能与你的室友或配偶相处,那么你对委身基督的声称就是空洞的。经不起考验。主所强调的是人际关系方面的诫命,因为正是在那里,自欺被剥去。

当那富有的青年官员听到哪些诫命在讨论范围之内时,他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这回应要么暴露了他对这些诫命实际要求的深刻无知,要么是蓄意的不诚实——是哪一种我们留给神来判断。但想一想:任何一个真正努力爱人如己的人,都会知道自己在每一点上都失败了。"这一切我都遵守了"——一个理解诫命的人怎能这样说呢?主没有严厉地责备他;他有耐心。他看到这年轻人还没有领会所要求的深度。

这引出了一个关于律法本身的重要问题。作为基督徒,我们被教导律法已经废除了,我们得救是靠恩典,不是靠守律法。保罗在罗马书7章中清楚地说律法是良善的和属灵的——但我们是罪人且软弱,因此我们不能遵守它。问题不在于律法;问题在于我们。律法不应被丢弃,其属灵要求也不应被废除。正如主在马太福音5:17中所说的,他来不是要废除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的礼仪方面在基督里成全了,因此被搁置了;但属灵的要求——圣洁的爱,既向神表达也向邻舍表达——仍然完全有效。保罗自己在罗马书13章中说,爱邻舍就是成全了全律法。

真正的问题是我们不能靠自己的力量爱人如己。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的不只是诫命——我们需要基督所提供的赋予生命的能力。保罗在罗马书5:5中写道:"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那是赋予生命能力的恩典——使能够做到我们靠自己做不到之事的恩典。律法向我们显示我们必须成为什么样的人;恩典提供了成为那样之人的能力。这不是两条不同的道路——它们是一个答案的两个层面。

[续B部分]

# 我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 — 马太福音19:16–30(B部分)— 像神一样完全;门徒训练即是转化

[注:本篇为马太福音19:16–30讲道的B部分,直接承接A部分。1980年12月7日讲于蒙特利尔。]

主看到那富有的青年官员仍然不明白,就改变了他的方式。他没有说:"你这个无知的人——你难道看不见这些诫命要求什么吗?"他有耐心。他只是用新的语言重新表述了答案,在第21节中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许多读者假设这里的"完全"指的是一个更高的阶段——认为遵守诫命是基本水平,而门徒训练是那些想更进一步之人的进阶水平。这是一个广泛的误读。

主自己在这次对话中已经定义了"良善"是什么意思:只有神是良善的。马可和路加的平行经文补充说:"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那么"良善"和"完全"之间有什么区别?在主使用这些词的方式中,没有区别。两者都意味着:像神。变得良善就是变得像神,因为只有神是良善的。变得完全同样意味着变得像神,因为只有神是完全的。这正是主在马太福音5:48中所说的:"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而路加福音6章中的平行经文说得更清楚——路加中对应的陈述是"你们要慈悲,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慈悲就是完全;完全就是良善;三者都意味着:像神。所以主并没有提高标准;他只是用了一个不同的词来解释同一个标准,希望在"良善"没有穿透的地方,"完全"也许能穿透。

如果这年轻人真的如他所说从小时就遵守了一切诫命,他已经是完全的了——就没有什么需要添加的了。主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做这另一件事"这个事实本身表明,诫命(如果真正遵守了)和门徒训练实际上是一个答案,而不是两个阶段。这年轻人并不理解他声称已经遵守了的诫命。他需要跟从基督,正是因为跟从基督是藉着转化来成全律法的途径。

"来跟从我"——这是主对"必须做什么才能承受永生"这个问题的最终答案。为什么?因为要承受永生,你必须变得像神,而变得像神的唯一途径,是藉着与那位就是神之人的团契。正如保罗在哥林多后书3:18中所写的,我们"如同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门徒训练就是那个过程。它不是为进阶基督徒设立的课程;它是基督徒的定义。在新约中,没有"不做门徒的普通基督徒"这个类别。门徒和基督徒是同一个词。如果你在圣经意义上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你就是一个门徒——蒙召跟从、被塑造、被模成基督的形像。

这就是保罗在罗马书8:29-30中所说的:神所预知的人,他也预定要效法他儿子的模样。这正是全部要点。神对每一个他所呼召之人的目的就是转化——不仅仅是赦免,尽管赦免是荣耀的起点,是清除一切积累的混乱,好让一个清洁的根基存在,在上面建造新的、美好的事物。但神呼召我们不是仅仅让我们在那里等着,被赦免了,直到我们死了上天堂。他呼召我们成为世上的光——在这个世界上彰显他的品格。而我们不能成为光,除非我们像他;我们不能像他,除非藉着门徒训练的团契。

这也意味着,通往永生的路不是两条平行的道路让你可以选择最适合你的那一条。诫命和门徒训练不是竞争对手;它们是同一条答案说了两次。我们不是靠遵守诫命得救,因为我们靠自己不能遵守。我们是靠恩典得救的,没错——但那恩典是赋予生命的能力,使我们能够活出诫命所要求的生活。正如保罗所说,基督的血洁净了我们过去的罪;圣灵使我们在未来能活出律法所要求的义。两者都是必要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取代另一个。

那富有的青年官员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他是认真的——他曾跪在主面前——但他的顺服是有条件的。当条件包括他的财富时,他就走不下去了。你准备走多远?主对永生问题的回答既简单又苛刻:跟从我。我要使你成为那种在这个世界上彰显神之光的人。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当我们用敞开的脸看他时,我们就变成他的形状。那就是基督徒的生活。那就是答案。

让我们安静在神面前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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