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講道講解馬太福音19:16–30。1980年12月7日講於蒙特利爾。]
我們繼續查考馬太福音第19章,現在看第16至30節,那段關於富有的青年官員的著名經文。"有一個人來見他說:'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爲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爲他的產業很多。"
首先需要澄清一個翻譯問題。RSV說"我該做什麼善事",但"事"這個字不在原文中。那年輕人問得更廣泛:我該做什麼善——無論是一件事還是許多件?在馬可和路加中,他稱耶穌爲"良善的夫子",問:"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承受永生?"這裏兩次使用"良善"一詞是重要的,主立刻注意到了它們。
現在,主的回答有兩個部分:第一,"遵守誡命",第二,"來跟從我"。問題在於這兩條是否是兩個獨立的選項,以至於人可以選擇遵守誡命而跳過門徒訓練,或者選擇門徒訓練而跳過誡命。這是兩條通往同一目的地的不同道路嗎?這答案至關重要——一種解讀可能暗示有道德的生活就夠了,不需要跟從基督,或者反過來說,做門徒使人免於律法的要求。我們將看到,它們不是兩個選項,而是一個不可分割的答案的兩部分。
主的第一步是質疑"良善"這個詞本身。當年輕人問及行善時,主回答:"你爲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在馬可和路加中說:"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主不是在迴避。他在促使這年輕人思考:你明白"良善"這個詞是什麼意思嗎?如果你想做一些足夠好以至能承受永生的事,你需要明白,良善唯一絕對和正確的標準就是神自己。只有神是良善的。因此,在神眼中能被稱爲善的任何行爲,必須符合神的品格——就是聖潔的愛。你能做出那種品質的工嗎?你能活出那個標準的生活嗎?這就是關於行善的問題所暗示的。
然後主回答了自己的問題:如果你想知道神是怎樣的,看誡命。誡命啓示了神的品格——既有他的聖潔("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也有他的愛("當愛人如己")。遵守誡命,就必進入永生。這似乎與標準的福音派信息相矛盾,即我們藉着信耶穌進入永生,而非藉着守律法。一旦我們理解主在做什麼,這表面的矛盾就會消失,正如我們將要看到的。
主的回答中一個引人注目的特點是他省略了什麼。他沒有引用前三條誡命中的任何一條——那些關於我們與神關係的誡命。他只引用了管轄人際關係的誡命。這是刻意的,具有教導意義。我們可能聲稱對神極其虔誠——每天禱告三次,定期去聖殿,心中真的敬虔——主一點也不懷疑這種聲稱。但檢驗那種虔誠是否真實的試金石,在於你如何與他人相處。你的屬靈生命顯明在你的人際關係中。如果你不能愛你的弟兄或姐妹,如果你不能與你的室友或配偶相處,那麼你對委身基督的聲稱就是空洞的。經不起考驗。主所強調的是人際關係方面的誡命,因爲正是在那裏,自欺被剝去。
當那富有的青年官員聽到哪些誡命在討論範圍之內時,他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這回應要麼暴露了他對這些誡命實際要求的深刻無知,要麼是蓄意的不誠實——是哪一種我們留給神來判斷。但想一想:任何一個真正努力愛人如己的人,都會知道自己在每一點上都失敗了。"這一切我都遵守了"——一個理解誡命的人怎能這樣說呢?主沒有嚴厲地責備他;他有耐心。他看到這年輕人還沒有領會所要求的深度。
這引出了一個關於律法本身的重要問題。作爲基督徒,我們被教導律法已經廢除了,我們得救是靠恩典,不是靠守律法。保羅在羅馬書7章中清楚地說律法是良善的和屬靈的——但我們是罪人且軟弱,因此我們不能遵守它。問題不在於律法;問題在於我們。律法不應被丟棄,其屬靈要求也不應被廢除。正如主在馬太福音5:17中所說的,他來不是要廢除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的禮儀方面在基督裏成全了,因此被擱置了;但屬靈的要求——聖潔的愛,既向神表達也向鄰舍表達——仍然完全有效。保羅自己在羅馬書13章中說,愛鄰舍就是成全了全律法。
真正的問題是我們不能靠自己的力量愛人如己。這就是爲什麼我們需要的不只是誡命——我們需要基督所提供的賦予生命的能力。保羅在羅馬書5:5中寫道:"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那是賦予生命能力的恩典——使能夠做到我們靠自己做不到之事的恩典。律法向我們顯示我們必須成爲什麼樣的人;恩典提供了成爲那樣之人的能力。這不是兩條不同的道路——它們是一個答案的兩個層面。
[續B部分]
# 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 馬太福音19:16–30(B部分)— 像神一樣完全;門徒訓練即是轉化
[注:本篇爲馬太福音19:16–30講道的B部分,直接承接A部分。1980年12月7日講於蒙特利爾。]
主看到那富有的青年官員仍然不明白,就改變了他的方式。他沒有說:"你這個無知的人——你難道看不見這些誡命要求什麼嗎?"他有耐心。他只是用新的語言重新表述了答案,在第21節中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許多讀者假設這裏的"完全"指的是一個更高的階段——認爲遵守誡命是基本水平,而門徒訓練是那些想更進一步之人的進階水平。這是一個廣泛的誤讀。
主自己在這次對話中已經定義了"良善"是什麼意思:只有神是良善的。馬可和路加的平行經文補充說:"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那麼"良善"和"完全"之間有什麼區別?在主使用這些詞的方式中,沒有區別。兩者都意味着:像神。變得良善就是變得像神,因爲只有神是良善的。變得完全同樣意味着變得像神,因爲只有神是完全的。這正是主在馬太福音5:48中所說的:"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而路加福音6章中的平行經文說得更清楚——路加中對應的陳述是"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慈悲就是完全;完全就是良善;三者都意味着:像神。所以主並沒有提高標準;他只是用了一個不同的詞來解釋同一個標準,希望在"良善"沒有穿透的地方,"完全"也許能穿透。
如果這年輕人真的如他所說從小時就遵守了一切誡命,他已經是完全的了——就沒有什麼需要添加的了。主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做這另一件事"這個事實本身表明,誡命(如果真正遵守了)和門徒訓練實際上是一個答案,而不是兩個階段。這年輕人並不理解他聲稱已經遵守了的誡命。他需要跟從基督,正是因爲跟從基督是藉着轉化來成全律法的途徑。
"來跟從我"——這是主對"必須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這個問題的最終答案。爲什麼?因爲要承受永生,你必須變得像神,而變得像神的唯一途徑,是藉着與那位就是神之人的團契。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後書3:18中所寫的,我們"如同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門徒訓練就是那個過程。它不是爲進階基督徒設立的課程;它是基督徒的定義。在新約中,沒有"不做門徒的普通基督徒"這個類別。門徒和基督徒是同一個詞。如果你在聖經意義上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你就是一個門徒——蒙召跟從、被塑造、被模成基督的形像。
這就是保羅在羅馬書8:29-30中所說的:神所預知的人,他也預定要效法他兒子的模樣。這正是全部要點。神對每一個他所呼召之人的目的就是轉化——不僅僅是赦免,儘管赦免是榮耀的起點,是清除一切積累的混亂,好讓一個清潔的根基存在,在上面建造新的、美好的事物。但神呼召我們不是僅僅讓我們在那裏等着,被赦免了,直到我們死了上天堂。他呼召我們成爲世上的光——在這個世界上彰顯他的品格。而我們不能成爲光,除非我們像他;我們不能像他,除非藉着門徒訓練的團契。
這也意味着,通往永生的路不是兩條平行的道路讓你可以選擇最適合你的那一條。誡命和門徒訓練不是競爭對手;它們是同一條答案說了兩次。我們不是靠遵守誡命得救,因爲我們靠自己不能遵守。我們是靠恩典得救的,沒錯——但那恩典是賦予生命的能力,使我們能夠活出誡命所要求的生活。正如保羅所說,基督的血潔淨了我們過去的罪;聖靈使我們在未來能活出律法所要求的義。兩者都是必要的;任何一個都不能取代另一個。
那富有的青年官員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爲他的產業很多。他是認真的——他曾跪在主面前——但他的順服是有條件的。當條件包括他的財富時,他就走不下去了。你準備走多遠?主對永生問題的回答既簡單又苛刻:跟從我。我要使你成爲那種在這個世界上彰顯神之光的人。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當我們用敞開的臉看他時,我們就變成他的形狀。那就是基督徒的生活。那就是答案。
讓我們安靜在神面前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