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讲道讲解马可福音10:21–31及马太福音19:16–30。1980年12月21日讲于蒙特利尔。]
我们继续查考神的话语,看马可福音10:21。过去几周我们一直在研究那富有的青年官员的案例以及主关于金钱的教导。上个主日我们识别了关于财富本质的八件事。财富与神的国处于对立之中,正如肉体与圣灵对立。金钱争夺我们心中的爱——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它争夺我们生命的主权——你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它争夺我们心中的信靠和忠诚——玛门这个词本身就是"一个人所信靠的那东西"的意思。它是成瘾性的,导致贪心,总是想要更多。它被称为"不义的钱财",因为它导致我们进入不义,正如成瘾者为满足习惯而偷窃。它被描述为不可靠的——不可信的——因为那些把信心放在金钱上的人将会痛苦地失望。最后,它是短暂的:金钱只是经过你的手,只有成为你品格一部分的东西才能真正成为你自己的。
现在我们今天面对的问题是:既然金钱是这样一个属灵的敌人,我们当如何对待它?我们不能简单地不用钱——没有它你今天就不会在这里,你不能吃饭,你不能运转。然而我们已经看到它是多么危险。我想提的比喻是身体中的脂肪。脂肪是必需的;你的身体没有它不能存活;即使最健康的食物也含有一些脂肪。然而如果身体储存过量的脂肪,它就会堵塞血管,变得致命。解决办法不是完全消除脂肪,而是通过运动来消耗它,这样就没有危险的积累。金钱完全一样:我们离开它不能生活,但主的警告是针对积蓄它的。你只有储存的比花费的多才会变富。即使一个收入微薄的搬运工也能积攒三万英镑,正如报纸上曾经报道的,只要他把每一枚小硬币存起来。积蓄才是危险所在。
我们这段经文中的那富有的青年官员积攒了很多——路加说他非常富有。他已经达到了属灵肥胖的状态。而主的判定是,这种状况如果不改变,将像骆驼不能穿过针眼一样确定地阻止一个人进入神的国。这是对所有积蓄财富之人的普遍陈述,正如马可福音10:23所清楚表明的:"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地难哪。"路加福音12:33证实了这一点,主对他所有的门徒——不只是那一个富人——说:"你们要变卖所有的周济人。"彼得在马可福音10:28中的话也证实了:"看哪,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了。"这不是对一个特别之人的私人指示;这是主普遍的教导。
现在请注意主的骆驼比喻是多么贴切。骆驼是动物界中唯一专门储存的动物。在它那巨大的驼峰中,它储存脂肪、水、营养——足够穿越沙漠好几天不用吃喝。它是动物王国中的囤积者。但骆驼还有另一个同样非凡的品质:它是世界上最坏脾气的动物。它从不停止抱怨、呻吟和抗议。要让骆驼跪下,你必须拉它、鞭打它、推它——在整个过程中它不停地尖叫、咆哮和嘟囔。当你要求它再站起来时,整个过程重演一遍。它是负重的牲畜,背负重担,然而无论负重不负重它都不断地嘀咕。骆驼是堕落状态中天然人的完美写照:囤积的、自我中心的、坏脾气的、永不满足的。
在这一点上,我不得不把这幅图画应用到教会。在羊圈中有时会有骆驼:那些抱怨、批评、对其他成员嘀嘀咕咕的人,对训练团队不满,对教会领袖不满。我坦白公开地说,这种行为必须停止。没有教会是完美的,如果你要找东西批评,你永远不会缺材料。但如果你是出于真正建造身体的关切——有正当的渠道:直接对相关的人说,而不是在他们背后说。在弟兄姐妹背后说话是毁谤,它损害教会的合一与和谐。那些坚持这种骆驼行为的人必须明白,这将招致纪律处分。羊没有角;它们不互相攻击;它们和平地混在一起。相比之下,骆驼能咬掉喂养它的手。我们必须决定自己是哪种生物。
但这里有盼望。主在第27节说:"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神能转化骆驼般的本性。他能把那爱抱怨的、囤积的、自我中心的天然人变成那种真正在神国度的青草地上自在——而非在属灵沙漠中自在——的人。一个在属灵上远离神却甚至不觉得不安的人,行为就像一头骆驼——骆驼在旷野中完全自在。但一只羊不能在旷野中存活;它会在那里死去。你对你目前的属灵状态感到自在,还是它让你不安?羊寻找牧人;骆驼四处游荡。
[续B部分]
# "去变卖你所有的,来跟从我" — 马太福音19:16–30;马可福音10:21–31(B部分)— 共同基金;去与来
[注:本篇为马可福音10:21–31和马太福音19:16–30讲道的B部分,直接承接A部分。1980年12月21日讲于蒙特利尔。]
现在我们必须在关于那富有的青年官员所说的一切亮光下,思考主的指示实际上要求什么行动。第21节的命令有两部分:去和来。首先,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然后来跟从我。顺序很重要。你不能在去之前就来。这和马太福音5:23-24的原则一样:一个人来献礼物时,若想起弟兄向他怀怨,就被吩咐: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和好,然后来献礼物。有些事情必须在你来到主面前之前处理好。那富有的青年官员不能来,因为他没有去。他走了——但他一直在走,从没有来。
现在让我们非常仔细、准确地处理主的命令变卖财产在实际中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我们是否应该说每个有积蓄的人应该立即清算?我担心那会是一种误解,我想从圣经本身向你们说明为什么。如果那富有的青年官员照主说的做了——变卖了他的财产,把所得分给穷人,来跟从耶稣——他会怎样?他会加入那群有一个共同基金的门徒。门徒们,包括主耶稣自己,共享一个钱袋。如果这年轻人加入了他们,他会把他的资源放入那个共同基金,像所有其他人一样从中生活。这就是关键的背景,没有它,这命令就会被误解。
共同基金的模式贯穿整个早期教会。在使徒行传2章中,信的人凡物公用——他们共享他们的财物。在使徒行传6章中,寡妇从这个共同基金中得到每日的饮食供应。在保罗建立的教会中,对寡妇和穷乏之人的供应在提摩太前书5:3-16中有详细描述,这预设了一个用来满足这些需要的共同基金。而且,家庭教会之间跨越城市甚至跨越国家互相支持:当耶路撒冷的家庭教会遭遇饥荒时,马其顿的教会送来捐献——正如我们在罗马书15:26、加拉太书2:10和哥林多前书16:1中所读到的。整个早期教会都是在这个共享和互相支持的资源基础上运作的。
有了这样的理解,今天告诉一个人变卖所有财产却不提供一个让他加入的共同基金,是不负责任的。如果你的家人突然生重病需要昂贵的手术,而你已经把所有积蓄都给出去了,你就没有办法满足那个需要,反而要负债——这本身就违背了保罗在罗马书13:8中的教导:"除了彼此相爱,要以为亏欠了人之外,不要欠人的债。"或者如果你发现屋顶木腐需要花几千元更换,而你已经把一切都给出了,你的家人就没有了栖身之所。保罗在提摩太前书5:8中说,一个不顾家人的基督徒"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这些不是假设的边缘情况;它们是任何负责任的释经都必须面对的真实处境。
因此,正确的行动方针不是让孤立的个人立即清算他们的积蓄,而是让教会本身——在圣灵的感动下,自愿地,不是通过任何规定——朝着实现主所设定的模式迈进。当教会中有一群人被圣灵如此感动,开始汇聚他们的资源,作为一种共享财物的方式运作时,个人就不再需要独自为退休或医疗紧急情况而积蓄,因为共同基金照顾了这些需要。到那时,超过真实需要的多余部分就可以自由地流向穷人和主的工作。个人不能在教会整体还没有朝这个方向行动时正确地实施这教导。把本属于群体的责任放在个人身上,是让个人承担只有群体才能正确承担的重担。
主在第29-30节中关于百倍的话正是这个的基础经文:"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儿女、田地,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一个放弃了一切的人怎么会有百倍的房屋和田地呢?只有通过共享财物的群体:当一切共有的时候,你弟兄的房子就是你的房子,你姐妹的田地就是你的田地,一个一百人的群体给你百倍的一切。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主说的是百倍而不是千倍或更多,虽然他可以那样说。这似乎表明这种群体的自然单位大约是一百人——大约十到二十个家庭——一个真正可管理的规模,不需要财务专家来管理。
这是神对他教会的异象:不是一个正式的机构,每个人各自照管自己的事务,彼此隔离,而是一个没有人需要出于恐惧而积蓄的群体,一个退休的神的仆人不会被独自遗弃在国家机构中的群体,一个忠信者一生都被彼此照顾的群体。一个一生忠心事奉主的人,末了竟在政府的老人院中被忽视,这是基督之名的耻辱。我们蒙召要彼此相爱到一个地步,愿意为彼此舍命;当然那也包括为彼此放下我们的财产。让我们祷告,求主在他的教会中动工,一步一步地,不走极端地,带领我们走向这种美好的共同生活——早期教会所认识的生活,也是基督从起初就为我们设定的生活。
让我们安静在神面前祷告。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