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羊和山羊的分别 — 最后的审判;山羊是基督徒;爱不是可有可无的;基于品格的行动

张熙和牧师 · 讲于 · 经文 马太福音 25:31-46 · 分集 A/B

[注:1981年11月29日于蒙特利尔讲道。这是马太福音25:31–46两篇讲道中的第一篇;下个主日(讲道160)继续以狗-山羊-绵羊的递进来阐述。]

今天我们继续查考主耶稣在马太福音第25章31至46节的教导。主耶稣的大论述,从马太福音第24到第25章,这最后一段其实不是一个比喻——其中虽然有比喻性和隐喻性的语言,但它是对最后审判的生动描述。让我们先读一遍。"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义人就回答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什么时候见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体,给你穿?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因为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渴了,你们不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不留我住;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病了,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他们也要回答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体,或病了,或在监里,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不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

首先注意第31节中两次来临的对比。他的第一次来是自我否定的——他不是生在荣耀的宫殿里,而是生在马槽里,在动物的圈中。但当他再来时将在荣耀中降临;"荣耀"这个词在第31节中出现了两次。还要注意当他来时他将同着天使而来,与第41节形成鲜明对比:魔鬼和他的使者。这里有两个对比的阵营——基督同着他的天使,魔鬼同着他的随从——这两个群体也定义了绵羊和山羊之间的对比。山羊最终去了魔鬼和他的使者去的地方;绵羊最终与基督和他的天使在一起。最终只有这两个群体。

第32节告诉我们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这是因为马太福音24:14说这天国的福音要在末期来到之前传遍万民;因为福音传到了万民,审判时将有来自万民的人在场。先是聚集,然后是分别。在巴勒斯坦,绵羊和山羊在同一片草场上吃草,混在一起,并肩进食。但在一天结束时牧羊人会把它们分开。原因在于它们不同的品性:绵羊紧紧挤在一起,身体贴身体,互相取暖,所以它们可以在外面过夜。然而山羊是完全的个人主义者——它们不挤在一起,按照自己的喜好都喜欢各做各的,彼此保持距离。因为它们不能互相取暖,夜间必须遮蔽。还有一个有趣的视觉对比:在巴勒斯坦,与西方不同,山羊是黑色的,绵羊是白色的。

第34节告诉我们国度是创世以来预备的——不是神事后想到的,而是从他创造时起就是他永恒旨意的一部分。第36节中的"赤身露体"并不是指完全没有任何衣服;在圣经中,"赤身露体"是衣不蔽体的习语,比如你的外衣被人拿走了。外衣如此重要,以至于在犹太律法下,即使有人把它当作抵押品,也必须在日落前归还,因为人们用它作夜间的毯子。没有它他们会暴露在寒冷中,或者他们可能因为贫穷而衣衫褴褛——无论哪种情况,他们都可以被描述为赤身露体。

第41节使用了"被咒诅的"这个词——我们绝不能想象这是咒骂的言语。"你们这被咒诅的人"是一个简单的事实陈述:这些人是处在神审判之下的人。它与第34节中的"蒙我父赐福的"形成直接对比。这语言直接追溯到申命记。在第11章26至28节,摩西说:"看哪,我今日将祝福与咒诅的话都陈明在你们面前。你们若听从雅伟你们神的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就必蒙福。你们若不听从雅伟你们神的诫命,就必受咒诅。"在第28章15节及以下,一系列全面的咒诅降临在那些未能听从神话语的人身上。这段经文中的山羊是那些无论口头上宣告了什么,却没有遵行神命令的人;绵羊是那些在生活中确实遵行了的人。

现在山羊是谁?这是核心问题。绵羊在旧约和新约中始终是神子民的写照——我们不需要花时间在这个上面。但山羊是非基督徒吗?首先注意他们与绵羊基本上属于同一个家族。绵羊和山羊都属于羊科——绵羊是绵羊,山羊是山羊。它们在同一片草场上吃草。它们由同一个牧人带领。在这段经文中,绵羊和山羊都以完全相同的方式称呼主耶稣为"主"——绵羊在第37节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山羊在第44节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形式完全相同。一个非基督徒几乎不会以与真正门徒相同的口吻称呼耶稣为主。所以这个对应非常清楚,它延续了全章同样的对比序列:善仆和恶仆(都是仆人),聪明和愚拙的童女(十个都是童女),绵羊和山羊(都属于同一群羊,都称呼同一位主)。在每一种情况下,我们都有同一个家、同一个家族——却有一种品格上的根本区别。

第三件要注意的事是审判仅仅基于一件事,也只基于这一件事:他们是否照顾了"我这弟兄"。非基督徒不会去探望在监狱中的基督徒——很可能正是他们把他关在那里的。所以这审判不可能是针对非基督徒的。在圣经中"弟兄"始终指的是同信之人——这就是为什么基督徒彼此称呼弟兄姐妹。主自己说:"谁是我的弟兄、我的姐妹、我的母亲?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而这里的"最小"——"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在希腊文中与"小"是同一个词,唯一的区别是同一个词根的比较级和最高级形式。所以这完全是关于神的家人彼此之间的照顾。

现在我们来到这段经文的基本预设,一旦我们理解了它,一切就清楚了。在主关于他教会的教导中,彼此相爱不是可有可无的。不是爱要不要都行。不彼此相爱带来最严重的后果,正如这段经文所表明的。原因很简单:彼此相爱是一条命令,而命令不是可有可无的。主在约翰福音13:34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他没有给出选择。在同一章第35节:"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神这个新社会的唯一定义性特征就是无条件地彼此相爱——不是基于喜欢那个人的发型或性格的爱,而是对一条命令的顺从。在约翰福音14:15:"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这也意味着那些不遵守他命令的人,无论口头上宣告什么,并不爱他。

在圣经中,信、爱和顺从是一个三合一——它们不可分割。没有表达在顺从中的信不是圣经中的信。而在主的教导中,爱不是以感觉来定义的,而是以行动来定义的。我是否对某人有爱的感觉无关紧要;如果他处在需要中,我就受命令去帮助他。当我们违背了爱的命令,记住申命记所说的:我们就处在神的咒诅之下。"离开我,你们这被咒诅的人"——这些就是那些没有遵守他爱的命令的人。

这把我们带到第二个主要观点:绵羊和山羊是同一个家族,但品格完全不同,而这种品格的差异源于生命中改变的程度不同。阿根廷牧师胡安·奥蒂斯在《Call to Discipleship》中观察到,阿根廷的绵羊总是把头凑在一起紧紧挤着,像一个身体一样,互相取暖。山羊则背对着彼此——顶撞和踢打。山羊是完全的个人主义者;他们对彼此毫无兴趣,当他们确实把头凑在一起时,那只是互相顶角。这种品格的差异不是个性的问题——我们不是要求基督徒在性情上统一或看起来一样。我们所说的是爱的神性品质,这在圣经中不是可有可无的。它需要品格的改变,因为以神所命令的方式去爱不是人的本性。

这段经文中引人注目的元素——绵羊被告知他们所做的事时的惊讶——强调了这种爱完全基于品格且是不自觉的。当主告诉他们他们给他吃、给他喝、接待他、给他穿、在监狱中探望他时,他们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或赤身露体给你穿?他们不记得做过这些事,因为那不是为了求功劳而做的——那是因为他们的本性如此。一个真正有爱心的人不会记录他帮助过的每一个人。他这样做因为那就是他。这也清楚表明这不是靠行为得救——不是计算如果你给够食物、探望够多的监狱就能赚得进去的资格。重要的是你是什么样的人,而你是什么样的人由你不假思索所做的事来证明。正如使徒约翰在约翰一书3:14所说:"我们因为爱弟兄,就知道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现在,爱弟兄是最低标准,不是最高标准。如果你不能爱你认识的基督徒弟兄,你怎么能爱你不认识的非基督徒呢?显然爱家庭以外的人比爱家庭以内的人更难,所以这是我们受审判的较低标准。但如果我们在较低标准上失败了,更高的标准就超出了我们的能力。这爱也必须成为可见的。主在约翰福音13:35说众人将因为我们彼此相爱而知道我们是他的门徒。除非他们能看到,否则他们不能知道。在今天这个社会中——基督徒不会经常被投入监狱或饿死——我们可以让这爱变得可见的方式之一就是公开地彼此拥抱,展示我们对彼此的关怀。前几天在火车站,看着训练团队登上火车,所有人都在拥抱和彼此相爱,旁观者显然非常惊讶。一个可见地彼此相爱的新社会就是主所寻找的见证。

在审判中,神不会问你何时受洗或参加了哪间教会或你有没有洗礼证书或你是否认同尼西亚信经。他只问一件事:你爱我的弟兄了吗?你在他们的需要中照顾他们了吗?主耶稣说,你们若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让我们安静在神面前祷告。

# 绵羊和山羊的分别——马太福音25:31–46(B部分)——不完全的转变;罗马书12:2;借着神的话语改变品格;可见的爱

[注:本篇是马太福音25:31–46讲道的B部分,直接接续A部分。1981年11月29日于蒙特利尔讲道。]

有改变,但在许多人身上改变不够。太多旧的本性还在那里,仍然存在于那个被描述为山羊的基督徒身上。他们的行为仍然很大程度上带着非基督徒的品格特征:属灵上不明智,未能分辨属灵的事,被描述为不忠心、不顺从神。这些是非基督徒的特征,仍然存在于那个在路上的某个地方停下来的基督徒生命中。今天许多基督徒没有超越归信的初期阶段——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改变了,成为了基督徒,变得有点不同,但完全的改变还没有到。这将导致严重的问题。

在圣经中,这种改变是由两件事带来的。第一件是神的大能进入你的生命,使你成为一个新人——这是一种即刻的改变。但如果你停在那里,你可能最终只是一只山羊。因为还必须有持续的心思更新的过程。正如保罗在罗马书12:2所说——一段我喜欢经常引用的经文——"要心意更新而变化"。我们的心思必须不断地被更新。而我们的心思如何被更新呢?借着神的话语。当我日复一日地研读他的话语,它就在对我的心思做一些事,当我的心思改变时,我就正在被变化。一步一步地,随着这个过程继续,我披上了神性情的丰满。正如主耶稣是羔羊,他的子民被描述为绵羊。

现在山羊比绵羊接近狼的程度要高得多——这一点是清楚的。绵羊和山羊可以在同一片草场上吃草,山羊不会伤害绵羊。但山羊的品格还不够接近绵羊——还没有完全转变。我倾向于认为今天许多人是山羊,不是出于选择,而是因为他们没有在神的话语上受到足够的教导,或者没有花足够的时间默想它。如果他们没有受教导,他们怎么能改变呢?所以当你遇到一个特别有攻击性、特别冷漠、非常个人主义且难以接近的基督徒时,请记住这可能是一个非常真诚的基督徒,只是他的心思还没有被更新。虽然他经历了一次归信的经历,他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像一个非基督徒那样行事。如果你是那种人之一,让主的这段教导进入你心中——因为如果你保持那种品格,你将不能去爱,如果你不能爱弟兄,你在主面前就有严重的麻烦。

品格的要素再次被绵羊令人惊讶的反应所清楚强调。当主告诉他们他们给他吃、给他穿、在监狱中探望他时,他们回答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做了这些事?我不记得做过这些事。当你出于你的品格和本性做某事时就是这样:你不会为此做记录。一个真正关怀的人不断帮助人,却从不记账。多年前有人告诉我,他们多年前曾给我写过一封非常恶毒的信,严厉地批评我。我说:你真的写了那封信吗?他说是的。我真的完全不记得了。当我停下来仔细回想时它回到了记忆中,但我没有记账,因为这根本无关紧要。别人对我们想得好还是坏不是我们需要记录的东西。

正如保罗所说,我们应该忘记背后的事——这既适用于我们的罪,也适用于我们的成就。罪神已经赦免了,借着基督的血我们可以有一个清洁的良心;我们不必永远带着罪疚感一再重访它们。但同样,永远记住我们为主放弃的一切和为他所做的一切也是不健康的。我放弃了这个职业,我放弃了那个升迁,我放弃了这么多——那种记账是通向骄傲的途径,这对基督徒生活是毁灭性的。保罗说那就像垃圾一样他已经扔掉了;他不需要再记住了。整个生命都朝着向前推进的方向,展望靠着神的恩典还能为主做更多的事。那也是治疗骄傲的最好方法之一。

那么,我们看到的第二点是品格的改变是由神的大能成就的,它以一种真诚的爱来显明自己。约翰一书3:17说:当你看到你的弟兄有需要,你当然会帮助他。如果他饿了,你当然会给他吃。如果他因为为主作见证而在监狱中,你当然会去探望他。毫无疑问。这就是你自然而然所做的事,因为你已经出死入生了。正如约翰在第14节所说:"我们因为爱弟兄,就知道是已经出死入生了。"弟兄——不是非基督徒。这并不意味着基督徒不爱非基督徒;它意味着爱弟兄是最低标准。如果你不能爱你自己属灵家庭中你认识的人,你当然不能爱那外面你不认识的陌生人。我们先按较低的标准受审判。

既然如此,这爱必须被表达出来并成为可见的。主在约翰福音13:35说众人将因为我们彼此相爱而知道我们是他的门徒——但如果他们看不到,他们怎么能知道呢?在这个社会中,基督徒不会被投入监狱,大多数也不是赤贫的,我们发现表达彼此相爱最自然和可见的方式就是简单地通过公开地彼此拥抱,公开地展示我们的关心和关切。我们教会中有些人仍然觉得这非常尴尬。但否则我们怎么遵行他要所有人都知道我们彼此相爱的命令呢?在审判的日子,神不会问你何时受洗——如果你因为某些法律目的需要你的洗礼证书,你可以有,但在那天它对你毫无帮助。唯一重要的是你是否履行了他爱的命令。你们若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让我们安静在神面前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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