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有这个荣耀的洗礼时刻,我想对那些还不是基督徒的人、那些几乎成为基督徒却还差一步的人,以及那些已经认识主但与他的关系深度还有很大欠缺的人说话。对我们所有人来说,我们都确实渴望与主有更亲密的关系。我想讨论洗礼与复活的关系,以及耶稣基督是否真正向跟随他的人显现这个问题。
我想从约翰福音第十四章开始读,这段经文将是我们讲解的基础。这段经文以第八节中腓力的一个问题开始。门徒中有一位名叫腓力的,对主耶稣说:"主啊,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我希望你们能感受到腓力这个问题中的深度和真诚。这绝不是肤浅的。我非常反感一些传道人把这个问题说成好像腓力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这远非愚蠢,这是一个深刻的、非常认真的、非常诚恳的、发自内心深处的问题:"主啊,将父显给我们看,将父神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这是一个真正了不起的问题。
主对腓力的回答是这样的——他丝毫没有责备他。"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腓力?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他不是在责备腓力,但他很失望,因为腓力没有用属灵的洞察力看到,他的问题的答案就站在他面前。主非但没有回避这个问题,反而开始了一段持续的信息,一直延续到第十五章,再继续到第十六章——用了三章的篇幅来回答腓力的问题。这表明主耶稣认为腓力的请求是多么重要、多么有意义。
约伯记的整个重点不正是这个吗?约伯经历了这一切苦难之后,在全书的高潮处能够说:"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我亲眼看见你是又真又活的神。"约伯在那些苦难之前就已经爱神了。但那些苦难的结果使他与神有了一种新的深度经历,处在一个与他从前完全不同的层次上。今天在座的许多基督徒都全心全意地爱神。但像苦难之前的约伯一样,他们还不能说:"现在我亲眼看见了你。"
主在第十八节继续说:"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还有不多的时候,世人不再看见我,你们却看见我。"请注意这些话——腓力求的是"显给我看",而主回答的是"你们却看见我"。他即将被钉十字架;从十字架开始,世人不再看见他。然后在第二十一节:"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请注意这个词——"要向他显现。"
我希望你们立即明白,"显现"是今天整个讲解的关键词。然后犹大——不是加略人犹大,而是另一个名叫犹大的门徒——对他说:"主啊,为什么要向我们显现,不向世人显现呢?"他把问题一语道破了。耶稣不会向不信的人显现。信心必须先于这个经历基督的经验,因为我们因信得救。如果他在信心的行动之前就显现了,就不需要信心了——看见就取代了信心。但次序是:先是信心,然后藉着基督的显现来印证那信心。
耶稣回答他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你只求看父一眼;我可以做比那更好的事。父要来与你同住。你求的是一瞥,而耶稣说的是:不仅仅是一瞥——我们要来与你同住。何等奇妙。
现在让我们仔细注意"显现"这个词。在希腊文中,这个词是ephanero,来自ephanes。利德尔和斯科特(Liddell and Scott)权威希腊文词典给出的定义是:"肉眼可见的;显现的"——尤其在希腊文著作中,指"神以肉身显现在人中间"。动词ephaneso的意思是"显明、显现、展示"。它的意思是使之成为可见的。在比喻意义上,是使之被人知道、使之清楚、使之确定、加以解释。这就是主想要做的:他要让你对他的真实有绝对的确实性。因为一切都取决于这件事。
这就是我不害怕使用"经历性"这个词的原因。有些基督徒非常害怕这个词,好像基督教信仰在任何意义上都不应该建立在经历之上。我不明白这一点。整卷福音书——如果不是经历,那是什么?"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我们将这些事传给你们。"使徒们正是在分享他们的经历。你没有经历就不能作见证。保罗能够说:"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因为他遇见了他。他在大马士革的路上遇见了他,此后又多次遇见他。这就是为什么他能如此充满信心地说"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是我希望你们每一个人都拥有的那种信心。
主在第二十一节所说的非常普遍——这不是仅仅对使徒们说的。"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向他显现。"任何人。你有他的命令吗?"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雅伟你的神;要爱人如己;背起你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问题在于遵守。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向这样的人显现。要么他是说谎的,要么他会显现。让我们说清楚:你自己选择——要么你使他成为说谎的,要么你会发现他确实显现。
现在让我们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主所指的是什么。他当时是在对使徒们说话,而"你们要看见我"的主要含义是指复活的事件。在约翰福音第十六章十六至十八节:"等不多时候,你们就看不见我了;再等不多时候,你们又要看见我。"门徒们感到困惑,耶稣对他们所说的实质上是:你们所信靠的、你们委身跟随的那一位,你们将看到他挂在罗马的十字架上,慢慢地死去,你们的希望将会破灭。但再等不多时候,你们又要看见我——你们再看见我时所要得到的那种喜乐,没有人能夺去。
这一点至关重要,我要将它铭刻在你们心中:他告诉门徒们,他们将在他从死里复活之后亲眼看见他。他没有说:"全凭信心接受。"他要他们有这种确据。仅在马太福音中,他就重复了五次——马太福音16:21;17:9;17:23;20:19;26:32——其中三次他明确说明是在三天之后。而在马太福音26:32中,他实际上告诉他们要去加利利,他将在那里与他们见面。耶稣的话绝不是含糊不清或模棱两可的。他要他们能够验证他所说的是否真实。任何敢于说"我三天后要复活,你们要看见我"的人,就是要你去验证——这是一个可以凭经验验证的宣称。
复活的记载描述了那四十天中的三个阶段:首先是在耶路撒冷的时期,然后是在加利利,然后回到耶路撒冷,在橄榄山上升天,在众目睽睽之下,在他们面前发生。这一切都是精心安排的。谁说经历基督是次等的或是坏事呢?复活是主耶稣所说所做的一切的核心。想一想:我敢不敢对你们说我三天后要复活,你们要看见我?因为那是很容易被验证的。你只需要等三天——不是五十年。他没有留下任何需要猜测的余地。
# 洗礼与复活:"我必向你们显现"(B部分)——活着的基督与他给每个信徒的应许
他们不能不提到活着的基督。这就是新约教会与我们今天的教会之间最大的不同。他们拥有的圣经不比我们多,但不同之处在于耶稣向他们显现了。他向你显现了吗?这就是问题所在。但我想强调的是,他要显现自己。"我必向你们显现"——这是他所能做出的最强烈的应许。
请注意第21节是非常普遍的:"有了我命令的"——任何有他命令的人,不单是使徒。你有他的命令吗?你能说你不知道吗?"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雅伟你的神;要爱人如己;背起你的十字架来跟从我。"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我要向这样的人显现。唯一的条件就是信心,因为没有信心你就不能遵守他的命令。要么他在说谎,要么他会显现。我们不要躲在借口后面说什么经历是危险的。有什么危险的?我可以告诉你:它会把你的生活彻底翻转过来,那确实会是"危险"的。
那些胆怯懦弱的使徒们,挤在房间里——耶稣来到房间里。他们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下一周他又再次显现。如果那还不够,他又在加利利显现。结果是他们出去如火般燃烧:"我们已经看见主了。我们所看见的、亲手摸过的,这就是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使徒行传第1章的记载告诉我们,他受害之后用许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地显给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那里"和他们同住"这个词也可以意味着和他们一起吃饭、一起过夜。他不是一闪而过地出现又消失。他与他们团契。他与他们交谈。他对多马说:"把你的指头探入钉痕——看看我不是幽灵,是我。"
在哥林多前书第15章,保罗列出了复活显现的记录:他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然后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保罗补充说,意思是哥林多人可以去查证。不是一个接一个,而是五百人同时看见。你能想象这个大厅坐满到最大容量四百三十七人,还不到五百人吗?这就是显现的规模。他显给雅各看,显给众使徒看,末了也显给我看,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
但是我们呢?使徒们得到了四十天与复活的主在一起的机会,那很好。约翰福音第14章只适用于他们吗?不——主把这个陈述说得非常普遍:"有了我命令的——任何有我命令的人。"所以我提出这个挑战,希望你们能抓住:他今天如何向我们显现?耶稣不再以肉身在这个世界上;他已经升上高天,坐在父的右边。他将在第二次再来时以身体降临,但现在他要向我们属灵地启示他自己。不要误解这是一个打了折扣的版本。属灵的基督启示并不比肉身的启示更不真实。当主在大马士革路上向保罗启示自己时,他已经升天了,然而对保罗的启示与任何肉身复活显现一样真实。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15章的列举中并没有对两者做任何区分。司提反在被石头打死的时候说:"我看见耶稣——我看见他在父的右边。"他如此沉浸在这个异象中,以至于只来得及说:"父啊,赦免他们;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
你必须明白,属灵的看见是最真实的事。是最重要的。这正是主要你和我拥有的那种显现。启示录3:20,你们许多人很熟悉的:"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主是说到做到,还是不是?我要进去与你一起吃饭——这就是字面的意思。现在看看复活的显现。有一点令我印象深刻:他多少次与他显现的人一起吃饭?在以马忤斯路上的两个人在傍晚强留他,在饭桌上,当主掰饼的时候,他们的眼睛明亮了——那就是耶稣。在吃饭的时候他向他们显现。然后那两个门徒跑回耶路撒冷,他们还在说话的时候,耶稣亲自显现了。他说什么?"你们这里有什么吃的吗?"他们给了他一些鱼,他和他们一起吃了。然后在加利利湖边,他从岸上呼叫,给他们饼和鱼吃。
所有这些一起吃饭有什么属灵的教训?一顿饭是一种非常轻松、融洽、友好、温暖的氛围。你们坐在一起很放松;交谈自然流畅。我们中国人很懂得这一点——我们喜欢一起吃饭,这是如此令人放松。主不希望我们以一种僵硬、正式、紧张的方式来到他面前,好像必须很官方才能算是属灵的。他要我们像朋友对朋友一样来到他面前,在吃饭的氛围中。如果你把祷告时间当作与你爱的人一起吃饭,你就不会想三分钟就匆匆离开。但如果祷告时间是一种正式的、僵硬的东西,三分钟就让你精疲力竭了。当你与所爱的人一起吃饭时,你不会急着要走。
你认识与神之间的这种关系吗?你知道这是主要与你建立的关系吗?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我也要爱他,并且向他显现。父和我都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你想看见父?我要做比这更好的事。他要来与你同住。
这就是我们必须学会来到耶稣面前的方式——以一种轻松、融洽、友好、深怀敬畏却又温暖的方式。遵守他的道。让我再说一次:他要向你显现。去验证吧。然后你的心就会火热燃烧,你就能够说:"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了你。我亲眼看见了你的荣耀。"让我们在神面前安静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