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你所爱的,献上为祭

张熙和牧师 · 讲于 · 经文 路加福音 14:25-30 · 分集 A/B

今天我们转向主耶稣的一句难解之言,那是在路加福音第十四章。路加福音14章26节。但我们要从第25节开始读整段经文。路加福音14章25至30节:

"有极多的人和耶稣同行。他转过来对他们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你们哪一个要盖一座楼,不先坐下算计花费,能盖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见的人都笑话他,说:这个人开了工,却不能完工。'"

我们常常以为开始了就等于完成了,以为做了一个决志就等于走完了救恩的道路。主在这里的话是多么不同。

今天我们必须面对一句非常难解的话。前两个礼拜,我提到主对他教会的异象是什么:一个属灵巨人的教会。主耶稣期望他的子民具有的那种品质。这些人的品质如此之高,以至于每个人,即使在神国里最小的,在属灵身量上也比施洗约翰先知更大。那就是主耶稣对教会的异象。我们看到,当我们看今天的教会时,我们甚至连主耶稣对他每位圣徒所期望的那种异象、那种身量都没有开始接近,甚至连远远地接近都谈不上。

我们今天在教会中看到的,坦白说,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平庸。属灵的平庸。一切都处于最低标准。恩典被廉价化到完全不需要代价的地步。而主耶稣在这里说:"你们去算计花费。"但我们被告知没有什么花费需要算。不需要算什么花费。很廉价。不,不是廉价,是免费的。于是神恩典的伟大真理被贬值为主耶稣没有意思表达的东西。因为如果这一切都那么廉价——不,确实不是廉价,是免费的——那么我们有什么花费要算呢?

所以在这种廉价或者说免费的基督教之下,我们看到一间教会充满了为免费而来的便宜货搜寻者。而我们宣称这是神奇妙恩典的体现。这其中有些道理。当然,恩典有一个层面,因其极高的价值,我们不可能靠努力来赚取。但我们认为如果某样东西不能被赚取,因此就是免费的。这就是我们的逻辑。你不能赚取它,因此它是免费的。对吗?我在这里读到的不是这样。一份礼物可能珍贵到远超你的能力所能赚取,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免费的。一份礼物可能是一份礼物,但接受那份礼物可能要你付出一切,以至于那份礼物本身远非免费。

但我们所有人从小就被灌输——我们都被这样塑造了,包括我自己——接受一种基督教,在其中我们来领取免费的东西。我们来领救济品,我们是在救济品中长大的。这种——你期望在来领免费救济品的教会中找到什么样的人?我们谈论那些被称为"大米基督徒"的人,几乎带着一种蔑视的口气。我们都知道大米基督徒是什么。在中国,在远东,曾经有过大饥荒,教会做了救济工作,这做得对。所以我们把大量的米和食物送到这些远东受灾地区,我们以教会的名义分发出去。人们当然来教会了。为什么?来领取免费的礼物——大米。我们得意洋洋地看着这些——是我们自己造成的,我们自己做了这些。所以,这些就是大米基督徒。他们来教会只是为了大米。但我们就好到哪里去了吗?我们来是为了什么?我们也是来领免费救济品的。他们来领免费救济品。我们也来领免费救济品。我们的教会充满了来领免费救济品的人。然后我们期望在教会中找到属灵巨人。从免费救济品到成为巨人之间还需要大量的转化。

我在这里读到的是福音要我们付出一切。所以我们必须一劳永逸地在心中理清这件事。是免费的还是不是免费的?"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十字架是什么?是死亡。我们都知道这一点。"凡不背着自己处刑工具的,不能作我的门徒。"那是免费的吗?嗯,十字架是免费的。这你可以保证。那就是你得到的免费赠品。你不必去制作自己的十字架。主耶稣也没有去买他的十字架。他的十字架是罗马政府免费赠送的。完全免费。从没花他一分钱。那份免费礼物花去了他的生命。一份来自犹太国家的免费礼物,附赠罗马国家的问候。十字架是免费的。唯一的问题是那份免费礼物要你的命。所以,背起你自己的十字架。主耶稣没有说去制作你的十字架。没有人需要制作自己的十字架。事实是,当你走在耶稣呼召你走的那条路上时,世界会把你钉上十字架。他只是说你必须准备好接受它。他没有说你需要去制作它。不,不。十字架将是你从世界那里得到的免费礼物。

让我们下定决心。我们在谈论的是什么样的基督教?这就是免费的礼物:十字架的礼物。但我们更喜欢比十字架更美好的东西。嗯,主说没有十字架你不能作我的门徒。没有十字架你就不能有救恩。这不正是他说的吗?你如何在不作门徒的情况下得到救恩?如果这样的话,我们都可以不作门徒而成为基督徒,或者不作基督徒而成为基督徒,因为"基督徒"和"门徒"在圣经中是同一个词,同一个意思。

让我们面对这句难解的话。一句也许我们大多数人都更想逃避的话。第26节:"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哦,多么可怕的话。如果耶稣说过什么难解的话,这一定是其中最难的一句。在约翰福音第六章60节,正如你们记得的,他的许多门徒对耶稣在约翰福音第六章所说的话感到非常反感,以至于离开了耶稣。他们说:"看,到现在为止你说的话还挺好,但这个卡在我喉咙里,我快噎住了,我再也受不了了。所以再见了,耶稣。我已经受够了。"

主在约翰福音第六章说了什么?与这话相比听起来还算温和。他在约翰福音第六章说的是:"你们若不吃我的肉、喝我的血,就不能得救。你们不能有永生。永生是藉着吃我的肉、喝我的血而来的。"嗯,那是一个相当让人反胃的说法,但还可以勉强接受,因为毕竟他是在给东西。免费礼物,你看。我是说,他给你他的肉,他给你他的血——一份免费礼物。你为什么要对一份免费礼物感到恶心呢?所以即使是免费礼物也不是那么好吃,不那么合胃口。我们喜欢选择自己的免费礼物。我们要么接受他给的,要么不要。所以这就是免费礼物:他的肉、他的血,和你的十字架。你还想要什么?你不喜欢这些免费礼物?这些就是你得到的礼物。这些就是救恩的礼物。

门徒们被那句话搞得很不舒服。那这句话呢?我觉得这一句更难。恨?恨我的父母?我的意思是,他是认真的吗?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话?

有些人可能会说:"嗯,也许这种话不应该在这样的讲道中讨论。我们应该找一群真正委身的基督徒在一个角落里跟他们说。我是说,他们的胃口更好。他们习惯了吞下这些难以下咽的东西。所以你就告诉他们好了。"不,我们要对非基督徒和其他人说这些难解的话,因为那些话会把他们赶走。"嗯,我想这么做,只是第一节第25节这里有个问题。"主把这句话是对谁说的?他对门徒说的吗?不,不是的。他对众人、对群众说的。"有极多的人和耶稣同行。他转过来对他们说:'人到我这里来,若有人,若不恨父母等等。'"哦,既然主对每个人说这话,我怎么敢只对那些已经入门的人说,对那些已经被许多难解的话磨炼出来、更能承受的人说。他对他们说了;我怎么敢说别的。更值得注意的是,他说这话没有做进一步的解释。他甚至没有解释自己的话。非常冒犯人。我是说,他没有说:"不,不,不,在你们误解我的意思之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所以不要误解我,不要都跑掉了,留在这里,我马上有更好的告诉你们。"他只给他们难解的话,就完了。你找不到另一个解释。他好像故意要把人赶走。群众涌向他,他却在把他们赶走,因为他知道在面对这种话时,只有那些被永生神吸引来寻求真理的人才会留下来。

这句话如此难以接受、如此令人反感——我说这话是为了翻译同工的益处——你会发现中文翻译已经去掉了"恨"这个字。他们就是把"恨"这个字拿走了,谢谢你,扔进了垃圾桶。太好了。翻译者真是太棒了。你知道,他们决定既然我们受不了,他们就来帮我们一把,直接把冒犯的地方去掉。所以我们可以感恩了。所以我要在台湾根据这段经文讲道,可是,没有这样的经文可以讲,因为翻译者已经帮我们把"恨"这个字去掉了。他们把这个字翻译成"少爱",或者说在这个意义上:如果你爱父母胜过爱我,你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如果你爱弟兄姐妹或任何其他人胜过爱我,你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嗯,这个我们可以接受。我是说,这很公平。当然你应该更爱神——我是说,连法利赛人也会随时同意这一点。这没问题。如果这就是它的意思,那很好。我没有问题。我是说,法利赛人也会为他鼓掌。"嘿,对,对,伙计。这句话说得对。你必须比任何人都更爱神。"他们做不做是另一回事。他们把原文中的字去掉了,在某处的脚注里你会看到中文圣经中有——假设你的中文圣经下面有脚注,在有参考和脚注的版本中,你会看到很小的字,原文说的是"恨",但希望你读圣经时不看脚注。

你看,教会就是这样。这就是我们所做的。我们在神的话语中找到一些卡在我们喉咙里的东西,所以我们决定在它卡在我们喉咙里之前把它扔进垃圾桶。我们快速简单地解决问题。我们已经决定了我们有权利更改耶稣所说的话。

啊,你说,"但不要那么急。我的意思是,那对翻译者不太公平。因为毕竟,如果你把这段经文与马太福音10章37节比较,主在马太福音10:37确实说过那样的话。他说了。所以我们有理由根据喜好更改这节经文,因为马太福音第十章37节主确实说过。"他确实说过,若有人爱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任何人胜过爱我,他就配不上我。啊,那句话我受得了。没问题。如我所说,连法利赛人都能接受那句话。没问题。

在这里我不得不做一些解经。但首先,还有进一步的理由来更改这句话。我们有马太福音10:37说了那话。所以我们有理由,至少翻译者认为如此——或者我的意思是中文翻译者认为如此。而且,如果我们不更改这个字,翻译者可能想,那我们就要让主耶稣陷入一个无法自圆其说的矛盾中。为什么?为什么是矛盾?因为耶稣说要爱或者至少要尊敬父母。他确实说过。对吗?那他怎么可能一会儿说要尊敬父母,下一会儿又说恨你的父母?我的意思是,这是绝对的矛盾。你不能这么说。耶稣不可能有矛盾。所以虽然他在这里确实用了"恨"这个字,我就直接去掉它好了。

主耶稣在哪里说要尊敬父母?让我们看马太福音第十五章4节。在那里你有证据表明他确实告诉我们要尊敬父母。第十五章,第4节。我们从第3节开始,他责备了法利赛人。他回答法利赛人说:"你们为什么因你们的遗传犯神的诫命呢?第4节: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耶稣带着认可引用了这些话,对法利赛人说:"你看。你们为了你们的遗传,不尊敬父母。"他在马太福音19章19节又重复了这一点,所以这不是个别独立的事。他在这里引用诫命,在第十九章第19节他说:"当孝敬父母"和"当爱人如己"。这些话是对那个年轻富有的官说的,当时他告诉他去遵守诫命。那个年轻的官说:"什么诫命?"这些就是诫命,其中包含"当孝敬父母"。毫无疑问,基督徒要尊敬父母。

那么他怎么能恨他要尊敬的呢?这确实是矛盾,所以为了消除矛盾我们就把"恨"这个字扔掉。然而这样做是不行的。这样做是不行的。这是逃避问题的方式,不是面对真理。

在解经上我们不能这样做,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当我们比较路加福音第十四章和马太福音第十章——马太福音第十章37节说任何爱父母胜过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他确实说了那话。但这两段经文不是平行的。这一点非常重要。这两处不是平行的。马太福音第十章37节是一个完全不同的背景,也是在主教导中的不同时期。首先,它是在差传的背景下说的,当时马太福音第十章中的十二使徒被差遣出去。马太福音第十章中的这些话只对使徒说,不是对众人说的。在时间点上,一些学者会把马太福音10:37放在公元29年春天,大约在主三年事工的中间时期。路加福音14:26,我们今天查考的经文,来自完全不同的背景和不同的时期。路加福音14:26来自耶稣事工的最后部分。所以马太福音第十章属于中间部分,只对使徒说。路加福音第十四章在主事工的末期,对众人说。两个完全不同的时期。两个完全不同的背景。这些根本不是平行的。这就是解释任何经文的第一步,你必须看背景。你不能只拿出一块说就是这样。背景告诉我们这属于主教导的末期。那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通常一个老师会把一个真理讲得更深。一段时间之后他会把它讲得更深。他可能传讲同样的东西,但他在更深的层次上讲。这确实是一个更深的层次。在这里,在主事工的末期,主以更深的层次来讲同一个真理。那更深的层次是什么,我们一会儿就要来看。

其次,如果主耶稣想要说的只是爱神多一点,爱父母少一点,那很难用"恨"这个字来表达这种情感或想法。我是说,如果你想说的是"少爱",而主耶稣之前确实说过那话,他可以直接用同样的表达,"少爱"。当你想说"少爱"的时候,你不用"恨"这个字,因为恨不意味着"少爱"。这是一个更强烈的表达,你不必是语言学专家就能理解这一点。恨是一个非常、非常强烈的用词,如果你只是想说"少爱",这是最容易被误解的方式,不是吗?如果意图只是叫醒那些正在打瞌睡的人,当他们都在点头的时候,然后你说——如果你说"少爱",没有人注意,然后他突然说:"除非你们恨父母",每个人都猛然惊醒。"他说什么?我真的听对了吗?他说的那个?"突然大家都醒了。然后你会说这是一种叫醒打瞌睡的人或引起他们注意的花招或手段。那种手段真的是不可接受的,尤其不能出自主耶稣。当人们非常认真地对待他的话时——"我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主耶稣在约翰福音第六章同一段经文中说——你不能在想要传达真理的时候用这种花招。那是太严肃的事情了,仅仅为了叫醒人。

但第三,正确的解经方法是要看主耶稣在其他地方如何使用"恨"这个字。他在其他地方用"恨"这个字时,难道也是"少爱"的意思吗?因为如果他一致地在这个意义上使用这个字,那也许可以有这个含义。正确的程序是查看他在其他地方如何使用这个词。你只需要拿一本经文汇编,看看主耶稣如何使用"恨"这个字,你会看到它当然不是"少爱"的意思。他在各处使用"恨"这个字就是恨的意思。

让我们看看路加福音本身。在路加福音中,让我们看看,例如路加福音第六章22节。他在那里使用了"恨"这个字。"你们"——路加福音6:22——"你们有福了",就是被神赐福的,你们快乐了,"当人为恨你们,当他们排斥你们,辱骂你们,弃掉你们的名以为是恶的时候,为人子。"恨是什么意思?意思是他们只是决定少爱你一点?根本不是。意思是他们排斥你。他们辱骂你。他们说你坏话,说你恶毒的话。他们把你当作恶人赶出去,为人子的缘故。那听起来像是少爱吗?是恨。恨正是那些针对你的恶劣行为。但主说当他们那样对你的时候,要欢喜,因为你们在主面前是有福的。

让我们看第21章17节,使这件事更加具体。路加福音21:17。这是我们在那里读到的。我们从第16节开始读以了解背景。第16和17节:他们会多么恨你?"嗯,你们要被交出去,甚至被父母、弟兄、亲族和朋友交出去。"注意这段经文的相关性,因为它谈论的是父母、弟兄、亲族和朋友。"你们中间也有被他们害死的。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当他们恨你时会发生什么?他们会把你交出去。交出去给谁?当然是给当局。他们会把你交出去。他们会把你出卖给当局,即使他们可能是你的父母、父亲、母亲、弟兄、姐妹,不管是谁。会有一天他们非常恨你,把你交出去。这在中国已经发生过,一次又一次,在那里血缘不比水浓。不管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他们都会把你交给当局,你会被送去劳改。不仅是劳改——这里说他们甚至会——你们中间有些人会被害死。这就是他们要恨你的程度。恨意味着"少爱"吗?主耶稣使用"恨"这个字?如果他们要害死你,那就是"少爱"很多了。我们可以继续,还有很多这样的参考经文,我现在就不一一带你们看了。但这些你可以找到——进一步的例子,例如主如何在马太福音10:21和22、马太福音24:9使用"恨"这个字,那是这里路加福音21章的平行经文。

所以当我们查看主如何使用"恨"这个字时,证据就是这样。它总是意味着恨。不仅如此,在整个新约中也是如此,在旧约中也是如此。同样的情况始终一致。"恨"这个字在旧约中使用非常频繁,它当然不意味着少爱。

啊,但有人会提醒我们,当然,在旧约中,在创世记第二十九章,它确实看起来有"少爱"的意思。在那个例子中,当然,是拉结和利亚,雅各爱拉结,恨了利亚。这在这里难道不意味着"少爱"吗?至少有些翻译是这样的。但当你查看创世记第二十九章的事实时,你会发现它当然不意味着仅仅是少爱。在那里"恨"这个字毫无疑问意味着拒绝、不喜欢,甚至是鄙视。非常强烈的词。因为与此平行的经文在申命记第21章15至17节,那些想研究的可以自己去读——一个类似的例子,同样的"恨"字被使用,RSV翻译为"不喜欢"。

这里发生的事情不难理解。你记得雅各的情况是怎样的。他真的爱拉结,所以他为他岳父工作了七年来得到拉结。嗯,那是相当——按今天的标准来说很多了。你工作七年,假设你赚的工资相当低,七年下来即使你每年只赚大约12000到13000美元,这比大多数人赚的都低,你仍然会达到大约十万美元的工价。十万美元换一个妻子是相当可观的。但他说,正如我们前几天在《先驱报》上看到的,提醒了我们这段重要的经文,在上周的订婚仪式上你们会记得,对雅各来说,那七年不过如同几天——他如此爱拉结。几天而已。但这还不是问题的结束。他工作了七年,以为得到了拉结,所以他走进婚礼仪式,说:"你愿意娶这个女人为你的合法妻子吗?""我愿意。"也许甚至牧师还没来得及说完,"我愿意。"唯一的问题是,当他掀起盖头时,发现那不是拉结。是利亚。他被岳父骗了,娶了利亚。当他质问这是什么骗局时,他的岳父说:"嗯,我的意思是,先把大女儿嫁出去再把小女儿嫁出去,这不太合适。"所以他说:"我要怎么做才能得到小女儿?""嗯,再工作七年。"又是七年。十四年了。

在这个背景下,不难理解为什么他真的对利亚如此厌倦。我是说,因为利亚的缘故他不得不工作十四年而不是七年。难怪他对利亚从来没有任何爱。他只是被骗娶了她,所以他不喜欢她。也许也有其他原因,但这可能是主要原因之一。所以这比仅仅是"少爱"强烈得多。他当然少爱她了,这是毫无疑问的,这当然是真的,他确实少爱她,但是少得非常、非常多——到了不喜欢、拒绝的地步。所以利亚向雅伟抱怨:"我被恨恶了。"那是她自己在第33节中表达的感受:"我被我丈夫恨恶了。"主接受了她的投诉,正如你在第31节看到的。他接受了她真的被他恨恶、被他彻底拒绝这个事实。那听起来不像是很柔和的意思。所以如果你愿意接受那个意思——"除非一个人不喜欢他的父母,或者拒绝他的父母,他就不能作我的门徒"——我不知道这是否让这段经文对你来说更好一些,或者更合你的口味,更容易接受一些。我不觉得有什么太大区别。它可能稍微削弱了强度,但意思保持不变。

但在解经上你还有一个进一步的问题,进一步的问题是:我们不能选择我们想要的选择性定义。因为当你通读旧约时,不仅主耶稣的教导中"恨"这个字没有"少爱"的意思,当你通读旧约时"恨"这个字也不意味着"少爱"。所以如果我们打算用选择性的方式说:"我拒绝所有其他几十个例子,我只选这一个作为我的定义",这不是做解经的方式。这是一种非常有选择性的做法。更重要的是,我们看到主耶稣使用"恨"这个字的例子中——恨往往导致死亡。"他们会恨你们并害死你们。"他就是这么说的。所以恨与死亡的概念密切相关。这在以下内容中也是如此:

为恨下定义——挑选我们的定义的正当理由——创世记27章41节说到以扫恨雅各,到了想要杀他的地步。"我要杀了他。"为什么?当然因为雅各夺去了他的长子名分。或者更准确地说他没有夺去;他把长子名分卖给了雅各然后后悔了。后悔之后,他想要把雅各处死。他想要杀了他。恨一次又一次地在死亡中表达出来,无论是在主的教导中还是在旧约中。

创世记第37章也是如此,你记得他的兄弟们——约瑟的兄弟们——如此恨他,以至于想要把他处死。只有长子兄弟的恳求阻止了其他兄弟把约瑟处死。你可以看到,例如在第4、5和8节你有"恨"这个字,然后在第18、20、21、26节等处你有"杀"这个字。所以我们在这里发现恨在杀戮、死亡中表达自己。这一点在我们即将看到的非常重要。

在申命记第十九章4节,我们在整段经文中有关于恨与杀之间关系的同样讨论。当你没有恨一个人却杀了他,会发生什么?也就是说,你是无意中杀了他。那是一个错误或意外。那里的法律讨论是:你如何处理一个没有恨过一个人却杀了他的人?因为正常的结论是你只有在恨的时候才杀人。但没有恨过那个人却杀了他,你如何在法律上处理这个人?同样的问题也在约书亚记第20章3至9节中讨论,处理这件事的法律方面。

在圣经中,恨当然因此是爱的对立面。它是这样被理解的,甚至从定义上我们可以在士师记第十四章16节看到。我们不必举更多的例子。我只是通过这些来建立牢固的解经基础,让你清楚地明白,无论主耶稣使用"恨"这个字,还是旧约使用"恨"这个字,它的意思就是恨。没有任何疑问,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

到了这个时候你开始动摇了。你对自己说:"我想你不是在试图告诉我们主实际上是在教导我们去杀我们的父母吧。你是吗?你当然不是认真的。"然后他继续说:"甚至恨自己的生命。"哇。这样的话我们都得自杀才能作门徒了。最好的门徒应该是自杀病人。所以也许招好门徒的地方是去精神科诊所问精神科医生:"这里有哪些是自杀案例?"然后我们要向他们传福音,因为他们都想自杀,而作门徒的条件就是自杀——更不用说杀人犯了——也许我们应该去监狱里找杀人犯。杀父的人、杀母的人、杀兄弟的人。所有这些人,我们应该去那里向他们传福音。他们都会成为理想的门徒。唯一的问题是他们可能得在监狱里作门徒。犯了杀人罪,你出不了监狱。

那么,主在说什么?要理解这件事——主是在告诉我们唯一完美的门徒是恨自己的人吗?所以我们都应该到处恨自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完美的门徒?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都应该带着非常消极的人生观到处走。我们都应该沸腾着仇恨才能成为好基督徒。我们恨所有人。我是说,还有谁可以去爱?你恨你的父亲、母亲、弟兄、儿子、你自己——每个人。你恨每个人。所以主教关于爱的教导突然变成了关于恨的教导。最好的门徒就是恨所有人的人。因为如果你能恨你的父母,街上那些人就更不在话下了。我的意思是,那些家伙对我们来说不算什么。我们全部都能恨。也许明天我们应该去买一挺机关枪来证明我们是好门徒。把他们扫射倒。"看,主,我遵行了你的教导。你告诉我要这样做,我做了。"

主在说什么?他说这是一句难解的话,但它不仅变得难解,而且变得不可能了。我想我完全被这个教导困住了。也许我们最好回到中文翻译者那里,把这个字扔进垃圾桶,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从绞索中解脱脖子。因为我们越往前走,绞索似乎越紧,我们发现自己被一个不可能的理解困住了。

那么主在说什么?让我这样说。爱自己所爱的并不难。但恨自己所爱的却非常困难。我在说什么?这样说吧。假设我让你把你爱的某样东西给我。那很困难。以Ealing为例。我是说,她有很多小毛绒宠物、毛绒玩具之类的东西。它们都有名字,对她来说都很珍贵。房间里满了这些东西,这些小毛绒东西,有时候房间里都有交通问题了。它们都有名字。她还给它们上课,你看。她有一块黑板,她在上面写字,教它们东西。它们当然都非常专心地坐在那里听她教课。它们从不发出声音。从不打断。当然是理想的学生。

所有这些对她来说意味着很多。现在假设你对她说:"Ealing,给我一个怎么样?""哦,哦,什么?这个?我是说,名字太多了我记不住每个叫什么。但这个?哦,不,不,不。这不行。""那那个呢?""哦,不,不,不。这不行。"嗯,她可能勉强自己交出一个破旧的、相当残缺的、跛脚的角落里的娃娃。为什么?因为那个她不太喜欢。她喜欢毛绒动物。娃娃——对娃娃不太热衷。所以如果你想要娃娃,好吧,你可以拿那个。但不要这些毛绒动物。那个,你可以拿。为什么她愿意给你?因为那个对她来说意义不大。她不太爱那个。但她爱所有其他的。她叫它们她的孩子。她爱她所有的孩子。但不是这一个——你可以拿。她对那个没有多少爱。

我们在说什么?如果我们已经恨恶我们的生命,我们是自杀案例,恨你本来就恨的东西是很容易的。如果你恨你自己,你说:"你要我的命?你可以拿去。反正我正要自杀。所以你要杀我,对我来说更容易。你何不干脆杀了我呢?"因为你已经因为某种原因恨自己了。你恨你自己。所以放弃自己很容易。如果你恨你的父母,献上你的父母很容易,因为你本来就恨他们。"帮我个忙把他们带走吧。反正我不喜欢他们。带走吧。"但如果你爱你的父母,献上他们就很困难了,不是吗?非常困难。

主耶稣的教导之所以困难,恰恰是因为我爱我自己。我当然爱自己。当然,除非我精神上有什么问题。我是说,人们——为什么他们把自杀案例放在精神病房?因为自杀案例精神不平衡。他们有问题。当然主不是在暗示最好的门徒是有精神问题的人。因为无论你恨什么——如果你恨你的弟兄,有人说:"你愿意献上你的弟兄吗?"你说:"哦,没问题。带走他。反正我对他没兴趣。他让我恶心。带走他。"你不喜欢的东西,给出去是很容易的。

这就是为什么在旧约中,在献祭的律法下,没有动物可以献给雅伟,除非那只动物是完美的。它不能有丝毫的缺陷。你不能把它献给雅伟。牧羊人不能说:"好吧,我有这些羊,这只瘸腿的,我把这只带到圣殿献祭。"那是不行的。如果你读旧约的律法,你会一次又一次地看到。你不仅不能献瘸腿的动物,即使它只有一个斑点也不行。它必须是无瑕疵的。它必须是绝对最好的。只有最好的才能献给神。

你开始明白了吗?我们在说什么?让我们把这些事实放在一起,画面就开始浮现了。首先,要明白如果你献上你所恨的,你根本没有给出任何东西。如果你献上你所爱的,那时才有花费可以计算。主在这里说到计算花费,不是吗?如果你献上你本来就恨的东西,就没有花费可计算,因为你很乐意把它拿走。你恨的东西是垃圾。拿走吧。但有什么花费需要计算?计算花费只有在你献上你深爱的东西时才需要。我爱我的父母。我深深地爱我的父母。你越爱某样东西或越爱某个人,就越难以献上。更困难。正是因为我如此爱自己,所以当主对我说:"你必须舍己"时,哦,那太难了。如果我已经厌倦了自己,舍己就没有任何困难。那些失去最多的人,最爱自己的人,在主的道上挣扎最多。

如果你不爱自己,你就不正常。我爱我自己。我不羞于这样说。当然我爱我自己。你爱你自己吗?我想如果你说你不爱你自己,你要么是个伪君子,要么是个精神病患者。二者必居其一。我是说,没有别的选择。当然你爱自己。事实上,圣经告诉我们要爱人如己。如果我不爱自己,我当然不会爱我的邻舍。如果我不爱自己,为什么要爱他?我越爱自己,就越会爱我的邻舍,根据这个原则:"你当爱人如己。"显然,如果我像爱自己一样爱他,我越爱自己,就越要以同样的标准爱他。

整个核心,甚至在旧约中,律法的总纲就是这句话:"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雅伟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所以在诫命中,正确形式的自爱是可以接受的。神不期望我们到处恨自己。否则每次我们开始感觉好的时候,就应该开始感到内疚。我认为很多基督徒确实因为感觉好而感到内疚。你早上起来感觉很好。"赞美主,活着真好。"然后你说:"哦,对不起,对不起,主,我不应该感觉这么好。我必须恨自己,更多地恨自己。"所以你在公园里散步,享受鸟儿的歌唱,太美了,你刚开始感觉好起来就说:"我必须恨自己,舍己。我不应该喜欢鸟儿的歌唱。把这一切拿走。"于是你咬紧牙关。这当然是荒谬的。我们不必为拥有生命的喜乐而道歉。保罗充满了生命的喜乐。"你们要靠主喜乐,"他说。"你们要喜乐。我再说,你们要喜乐。"好像他第一次说的时候你可能没收到信息:"我再说,你们要喜乐。"啊,喜乐——那有什么不对?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

那么我们如何理解这件事?对自己有正确的爱没有任何不对。当然没有;没有任何不对。主说的恰恰是困难所在——恨你所爱的,那就是困难所在。

现在你说:"你是不是又搞糊涂了?刚才我以为我搞清楚了,现在你告诉我恨我所爱的。恨我们所爱的是什么意思?"理解这段经文的秘诀是理解创世记第二十二章。那就是这段经文的秘诀。创世记第二十二章第10节读什么?那就是信心的经典例子。我们是因信得救的。主说的是没有信心你不能作我的门徒。这就是他说的。保罗完全理解了他。但信心如何表达?信心在于把你所爱的东西献给神来表达。你所爱的东西。

亚伯拉罕做了什么?神对他说:"献上以撒。"现在你看到关键了。如果亚伯拉罕本来就恨以撒,神说"献上以撒"——"哦,没问题,主。你要以撒?等一下,我可以现在做吗?可以现在结束他吗?我还要再等三天?我受不了了。三天?现在怎么样?"不,不,不。是因为亚伯拉罕爱以撒。爱他——当我们用中文说痛爱,我们无法用英语翻译那个词。那是爱到心痛的程度。他如此深深地爱他,以至于当神说:"你要恨你所爱的,你要杀了他"——那是恨的终极表达。这里说,第22章第10节:亚伯拉罕拿出刀来要杀。那就是终极的表达。在这里,恨与其说是一种感觉,不如说是一种行动。把你所爱的人处死的行动。你通常不会杀你所爱的人,对吗?当然不会。然而亚伯拉罕必须杀他所爱的。他必须恨他所爱的——不是在他的感觉上,而是在行动上。那正如我们所见,是信心的终极表达,在新约中一次又一次被重复。

这一切的要点是什么?再次明白。我们要恨,不是在任何情感的意义上,当然不是,而是在了结的意义上,在献给神的祭物的意义上。我们要恨自己,不是在情感感觉的意义上,因为那我们做不到。我们甚至会因为尝试这样的事而精神错乱。实际上很荒谬。正如我们在圣经教导中看到的,情况并非如此。我们爱自己;就是说,我们珍视自己,我们珍惜自己。我们珍视我们的父母,我们珍视我们的弟兄姐妹;他们对我们有价值,他们是我们的宝贵。但主说:"我要你把你宝贵的献给我作为祭物,甚至你自己,你自己对你来说是宝贵的。"就像亚伯拉罕献上以撒——杀,在那个意义上。当然,我们不能献上,主也不是要求我们在任何意义上在物理上或字面上献上。

我常常想知道保罗从哪里得到罗马书第十二章1和2节中属灵祭物的概念,我们那么经常引用的经文。他从哪里得到这个概念?我对保罗的洞察力感到惊叹,正如我多次注意到的。很明显,正是对这段经文的阐述中他得出了这个洞察:正如亚伯拉罕献上以撒,我们也要把一切亲爱的献上,包括我们自己。

为什么是这样?因为保罗自己也反复说过我们因像亚伯拉罕那样的信心得救。这就是为什么亚伯拉罕在新约中被提到那么多次。你只需查一下经文汇编,你会惊讶于亚伯拉罕在新约中被提到了多少次。在罗马书第四章16节,他谈到像亚伯拉罕那样的信心,分享亚伯拉罕信心的人。我们是因信得救的。

宗教改革的问题在于这一点。它揭示了一个伟大的真理,这个真理已经失落多年,当时人们试图靠善行赚取自己的救恩。马丁·路德在研究加拉太书,特别是罗马书时,发现了一个重要的洞见。我们不是靠我们做的这些努力得救的——给穷人钱、有时禁食。我们不是靠所有这些努力得救的,星期五吃鱼之类的。我们是因信得救。那是一个绝对正确的洞见。

宗教改革没有为我们做到的——我们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我们现在才开始发现的,就是它给了我们"信心"这个词之后,却没有为我们定义信心意味着什么。结果今天有那么多的博士论文在写关于信心的题目。我们留给了人们去发现信心意味着什么。如果你说那是信任——信任到什么程度?任何一种信任够用吗?你经常听到传道人把信心定义为信任。你信任你的汽车司机、公共汽车司机、飞机驾驶员。我们都有信心,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信任飞行员。"我们因信得救"意味着什么?我们在什么意义上信任神?那意味着什么?定义太模糊了。结果是:对神的任何一种信任意味着我得救了吗?嗯,在那个意义上,几乎每个人都有对神的某种模糊信任。你几乎可以说有些人信心的形式就是迷信。他们在车窗上挂一个小十字架,希望他们不会出事故,因为窗上有十字架挂着。神不能让十字架出事故,所以你把十字架挂在那里;否则神的名因十字架出事故而受辱。那是信心吗?嗯,信任——他们信任神。他们信任神会保护他的十字架,是吗?那是信任吗?那是拯救的信心吗?

你说:"不。""为什么不?""嗯,你说那种信任有问题。""嗯,信任有什么问题?那只是信任程度的差别吗?你必须有多少信任才能得救?你必须有多少信心?"那就是宗教改革留下的问题,从那以后我们就继承了这些问题。因此一位布道家觉得自己有理由说:"信主耶稣,你就得救了。"那么,"信主耶稣"意味着什么?你相信他活过?曾经有一个叫耶稣的人?或者你相信他曾经在世上行走?或者你相信他死在十字架上?相信这一切没问题。如果你从历史的角度来研究,这是有根据的,是的。相信他死在十字架上?不仅他死了,而且他是为世界上每个人死的,包括你?好吧,我也可以相信那个。或者你相信他从死里复活?好吧,我们也相信那个。你还要我信什么?只管说出来。我继续信。这是教义的问题。所以你信了这一切,你就有了信经。我信《信经》。我信《尼西亚信经》、《君士坦丁堡信经》,你喜欢什么信经我都信。这就是我说的。但你还要我做什么?你看,这就是从宗教改革继承下来的问题。

这个问题并非没有答案。事实上,问题如此之大,如我所说,很多人在写关于这个的书或在写关于这个的博士论文。包括我自己。那就是我要交的博士论文——我论文的三百多页正是写这个题目:新约中信心的含义。因为我越想越觉得,我不知道信心意味着什么。我们因信得救,却不知道信心意味着什么。当然,这里的问题——我从未提交过论文。我在到苏黎世之前就完成了论文,但我没有钱在苏黎世花三年时间。反正我也负担不起。最终,由于经济和其他原因,我不得不放弃这个想法。但论文还放在那里,三百多页。为什么会这样?我发现我在曼彻斯特的另一个朋友也在写关于同一主题的博士论文——信心的定义。写这个主题的论文太多了,你不敢相信。为什么还有更多论文?因为之前的论文从未解决问题。你又有一篇论文,又一篇论文,每个人都是。虽然你回答不了这个问题,你仍然可以得到博士学位,因为教授也不知道定义。没问题。也许你向前迈了一小步,另一个人又向前迈了一小步。

圣经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什么?主的回答是什么?很简单,如果我们能理解他的教导。拯救的信心——这就是为什么亚伯拉罕在新约中被提到那么多次——是亚伯拉罕式的信心。像亚伯拉罕那样的信心,恨他所爱的。神。因此,献上以撒对他来说如此痛苦,恰恰是因为他如此深爱以撒。这件事本身在希伯来书第十一章17节被提为信心的例子。关于亚伯拉罕作为信心的榜样,引用了两件事。这就是为什么亚伯拉罕,正如你在圣经中所知道的,被称为信之父。那就是说,如果你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你就有他那种信心。你做他所做的。

这正是主在约翰福音第八章所说的。他对犹太人说:"你们不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因为如果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你们就会做他所做的。"那正是主耶稣在约翰福音第八章说的话。你们会做亚伯拉罕所做的。亚伯拉罕做了什么?他做了两件在希伯来书中被引为信心榜样的事。在希伯来书第十一章8节,当主呼召他离开哈兰时,他放下一切,遵从神的命令。他离开了哈兰。第二件就是我在希伯来书11:17刚刚提到的——献上以撒。在这两种情况下,每一步都是完全委身的步骤。放下一切,顺从神的命令,离开他的家乡去往一个叫迦南的未知之地。另一步是献上以撒。这是亚伯拉罕信心在圣经中被引用的两个例子。这些也是在罗马书第四章中引用的信心榜样,就在我们之前提到的罗马书第四章的开头。它也在雅各书中作为信心的榜样被引用。在雅各书第二章21至23节,雅各引用了亚伯拉罕献上以撒这个事实。那个信心的榜样。

这正是主在这段教导中所说的。正如亚伯拉罕恨他所爱的,没有人能作我的门徒,除非他有这种恨你所爱的完全委身。你爱自己,所以你要恨自己——就是把它献给神。你爱你的父母——把那关系献给神。你爱你的妻子——理当如此。圣经命令爱妻子,但它说:"除非你也恨自己的妻子。"圣经命令我们爱儿女,但它说我们要恨我们的儿女。这是什么意思?我们把妻子献给主。那非常重要,你知道吗。很多人说:"如果我没结婚,我就会服侍主了。"换句话说,我的妻子是我不服侍主的原因。你不明白这个教导。你爱妻子是对的。你应该爱妻子。但你对妻子的爱不应成为作门徒的障碍。你对神的爱不能被你对妻子的爱所阻挡。所以你把妻子献给主。那关系也要献上。很多人说:"如果我没有孩子,我就会服侍主。很难。"对孩子的爱也要献给主。你恨你所爱的,在这个意义上你献给主。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这句话是否还卡在你的喉咙里?如果你不是门徒也不准备作门徒,它仍然会卡在你的喉咙里。你吞不下去。但如果你有像亚伯拉罕那样的信心,当神告诉他献上最珍贵最亲爱的事物时,他在这个意义上并不犹豫去恨他所爱的——真实地献给神。恨在他与他直接关系的意义上——献给神。交出去。永远分离。

在希伯来书第十一章中也优美地陈述了。这里说,因此"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以撒"。在那个意义上,以撒不再属于他了。虽然他没有在肉体上杀死以撒,但在他心中他已经了结了以撒。在那个意义上,他不再把以撒看作自己的私有财产。他已经把他献给了主,从现在起他永远是主的。愿我们也这样献给神,甚至在这个意义上,完全割断情感上的私人牵绊,想要占有他们为自己的东西的欲望,交出去,完全献给主。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让我们在神面前静默。

# 恨你所爱的,献上为祭(第二部分)

但是第三点,正确的解经方法是要看主耶稣在其他地方如何使用"恨"这个字。正如我们之前已经看到的,他在路加福音中,例如第6章22节和第21章17节,以及马太福音10章21至22节、24章9节等处,"恨"这个字总是意味着真正的恨——排斥、辱骂、甚至杀害。它在旧约中也是如此。在创世记第29章中,雅各对利亚的"恨"不是"少爱",而是拒绝、不喜欢、甚至鄙视。在申命记第21章15至17节的平行经文中,同一个"恨"字被RSV翻译为"不喜欢"。

这样我们可以看到,"恨"这个字在圣经中的使用是一致的——它意味着真正的恨,到了拒绝甚至杀害的地步。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正确理解主耶稣在路加福音14:26所说的话。

现在,如果我们把这些事实放在一起,画面就开始浮现了。首先,要明白如果你献上你所恨的,你根本没有给出任何东西。如果你献上你所爱的,那时才有花费可以计算。主在这里说到计算花费,不是吗?如果你献上你本来就恨的东西,就没有花费可计算,因为你很乐意把它拿走。你恨的东西是垃圾。拿走吧。但计算花费只有在你献上你深爱的东西时才需要。

其次,我们看到了亚伯拉罕的例子。神对他说:"献上以撒。"亚伯拉罕深爱以撒——中文说的痛爱,爱到心痛的程度。当神说"你要恨你所爱的,你要杀了他"——那是恨的终极表达。亚伯拉罕拿出刀来要杀。在这里,恨与其说是一种感觉,不如说是一种行动。把你所爱的人处死的行动。但亚伯拉罕必须杀他所爱的。他必须恨他所爱的——不是在他的感觉上,而是在行动上。那正是信心的终极表达,在希伯来书第十一章17节被引用。

那么,主在说什么?我们要恨,不是在任何情感的意义上,而是在了结的意义上,在献给神为祭的意义上。我们要恨自己,不是在情感感觉的意义上,因为那我们做不到。我们爱自己,就是说,我们珍视自己,我们珍惜自己。我们珍视我们的父母,我们珍视我们的弟兄姐妹。但主说:"我要你把你宝贵的献给我为祭,甚至你自己,你自己对你来说是宝贵的。"就像亚伯拉罕献上以撒一样——杀,在那个意义上。当然,我们不能在肉体上献上,主也不是要求我们在任何物理或字面的意义上这样做。

我常常想知道保罗从哪里得到罗马书第十二章1和2节中属灵祭物的概念。很明显,正是对这段经文的阐述中他得出了这个洞察:正如亚伯拉罕献上以撒,我们也要把一切亲爱的献上,包括我们自己。

为什么是这样?因为保罗自己也反复说过我们因像亚伯拉罕那样的信心得救。这就是为什么亚伯拉罕在新约中被提到那么多次。在罗马书第四章16节,他谈到像亚伯拉罕那样的信心,分享亚伯拉罕信心的人。我们是因信得救的。

宗教改革的问题在于它给了我们"信心"这个词,却没有为我们定义信心意味着什么。结果今天有那么多的博士论文在写关于信心的题目。圣经的答案很简单:拯救的信心是亚伯拉罕式的信心——像亚伯拉罕那样,恨他所爱的,将最珍贵的献给神。

这正是主在这里所说的。正如亚伯拉罕恨他所爱的,没有人能作我的门徒,除非他有这种恨你所爱的完全委身。你爱自己,所以你要恨自己——就是把它献给神。你爱你的父母——把那关系献给神。你爱你的妻子——圣经命令爱妻子,但它说:"除非你也恨自己的妻子。"你爱你的儿女——圣经命令我们爱儿女,但它说我们要恨我们的儿女。这是什么意思?我们把妻子献给主。你爱妻子是对的。但你对妻子的爱不应成为作门徒的障碍。你对神的爱不能被你对妻子的爱所阻挡。所以你把妻子献给主。那关系也要献上。对孩子的爱也要献给主。你恨你所爱的,在这个意义上你献给主。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你不是门徒也不准备作门徒,这句话仍然会卡在你的喉咙里。你吞不下去。但如果你有像亚伯拉罕那样的信心,当神告诉他献上最珍贵最亲爱的事物时,他并不犹豫去恨他所爱的——真实地献给神。

在希伯来书第十一章中也优美地陈述了这一点。这里说,因此"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以撒"。在那个意义上,以撒不再属于他了。虽然他没有在肉体上杀死以撒,但在他心中他已经了结了以撒。在那个意义上,他不再把以撒看作自己的私有财产。他已经把他献给了主,从现在起他永远是主的。愿我们也这样献给神,甚至在这个意义上,完全割断情感上的私人牵绊,想要占有他们为自己的东西的欲望,交出去,完全献给主。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让我们在神面前静默。

本讲道涉及的经文

本篇的其他语言

在应用中打开本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