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这是1982年11月14日在蒙特利尔传讲的关于哥林多后书2:14的信息的A部分。系列标题为"重生与更新"。B部分紧接其后。]
今天我们继续探讨重生与成长,或者说更新这件事。我发现许多人在听完信息或已经对自己的属灵光景存有疑问之后,在问:我重生了吗?我是已经重生了吗?我真的基督徒吗?我们可以用两种方式之一来解决这个确定性的问题。我们可以简单地宣布一切都没问题,对实际的属灵光景闭目不看。或者我们可以做属灵的现实主义者,正视真相,看看我们的生命中是否有真正基督徒的证据。如果我们试图在不同于生活实际的其他基础上声称有确据,那我们就是众人中最可怜的了——对实际上没有的东西有确据,不过是自欺欺人。
我打算把今天的信息集中在一节经文上——哥林多后书2:14:"感谢神,常率领我们在基督里夸胜,并借我们在各处显扬那因认识基督而有的香气。"我想用这节经文作为试金石,一种测试你是否能像保罗那样说这些话的方式——你是否能拿起这节经文把它变成你自己的。你能与保罗同说:感谢神,常在基督里使我们得胜吗?因为很显然,如果你是一个失败的基督徒,没有任何香气可以散发。你散发的可能是一种瘴气——臭味。你当然不会散发任何香气。
现在我要试图证明,这是重生之人的根本特征。我们今天太习惯于把得胜的基督徒和失败的基督徒分为两类——失败的基督徒也是基督徒,而得胜的基督徒只是另一种更幸运的阶层,不知怎的能以某种奥秘得胜。但我在圣经中很难找到这些所谓的失败的基督徒。当保罗的使徒身份受到质疑时,他给出了什么证据?不是他上过正确的神学院。不是他的老师非常福音派。很简单:他说,看看我的生活。我是不是或是不是过一个无可指摘的生活?我是不是或是不是在每一种境遇中都得胜?没有什么比你的所是更能令人信服地说话了。
我想简短地说一下重新受洗的事,因为它与这个问题密切相关。有些人要求重新受洗,因为他们不确定自己是否重生了——他们在第一次受洗时是否做了真正的委身。洗礼时,正如彼得在他的信中所说,这是向神所许的无亏良心的誓言。向神做的誓言。其中涉及誓言,也涉及良心。
我把它比作签署法律文件。如果你签署了一份法律文件,你会签两次使它更有效吗?签名的数量与文件的有效性无关。唯一的问题是签了什么。如果你签了一份声明说:"我在此完全与我的旧生活方式了断,从这一刻起承认耶稣为我的主和君王"——你在下面签了名——这份文件在法庭上有效吗?答案是有效的。即使你当时没有完全理解主权和君王权的每一个含义,你签了,它就成立了。再签一次会使它更有效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只有当你所签的内容中没有关于基督的主权、没有关于与旧生活方式了断时,问题才出现。那你就真的有问题了,因为你从未将自己委身于这些事。你可能只是签了加入教会会员。在这种情况下,你的洗礼的有效性显然存在合理的疑问。但只有你知道你承诺了什么。我不知道你承诺了什么。有些情况是有人在下午才被告知那天晚上就要受洗——所以几乎是百米冲刺到洗礼池,几乎没有足够的时间换衣服。我不知道那里做了什么誓言,或者是否有任何有意识的誓言。这是你必须自己在主面前决定的事。
我要直白地说:这间教会中没有任何人是在没有充分了解他们所承诺的内容的情况下受洗的。因此,这间教会中没有任何人可以使用他们在洗礼时不知道签了或承诺了什么作为借口。但这引出了一个更进一步的问题,正如有人确实提出的:他们在这间教会受洗了,他们知道洗礼的全部条件,但委身是在不真诚的情况下做出的。他们的动机不对——他们不想在所有朋友都受洗时被排除在外。现在这个人悔改了,主在他心里动了工。问题是:那次洗礼有效还是无效?
再次回到那个比喻。假设你出于错误的动机签署了一份法律文件——因为你的朋友签了他们的,所以你也签了你的。这份文件会更无效吗?你能对法官说:我不是真的真诚,我的动机不对——可以释放我吗?法官的回答将是:不。你签了文件;它是合法有效的。你签署的动机不是法庭关心的事。
这把我带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点。如果你在这间教会做了完全委身的誓言,即使你是不真诚地做的,你必须明白你的誓言在神面前仍然有效。他要你为你所起的誓言负责。这是旧约的一个原则——有人仓促起誓要把女儿献给主。他后悔了,他知道他没有仔细考虑就做了。但他不能反悔。一旦向神起了誓,誓言就必须执行。一旦你起了誓,那誓言就成立了。
这些人的悲剧是:他们在法律上为他们所起的誓言负有责任,然而他们是未重生的。这不是悲剧吗?因为重生只能借着真正的信心而来——借着完全的委身。没有那一点,你就没有重生。所以他们的洗礼在法律上成立,但他们没有重生。那是一个可怕的处境。
神要你为你所委身的事负责,他将根据你没有按照誓言生活这一点来审判你。宁可不起誓,也不要起了誓却不遵守——因为神要凭你口中的话审判你。如果你说你是基督徒,他将按基督徒的标准审判你,以更高的标准,作为一个违背誓言的人。
不要拿永生神开玩笑。他是永生神,他要你交账。你知道在使徒行传第5章中那些向主撒谎的人遭遇了什么——就单在他们的财产问题上,他们向主撒了谎,就在那里倒地死了。那是对教会不要起不守的誓言的警告。神对说谎的人没有耐心。在启示录末尾列出的名单中,那些将不会在圣城中被找到的人——排在最前面的:说谎的人。那些在洗礼时做了宣告却从未遵守的人。
现在,我们不是在说洗礼式的重生——我们没有说洗礼本身能够使人重生,因为那样就是把神奇的特性加在洗礼上了。重生关乎的是当你将自己完全交托给神时,圣灵在你生命中做的工作。因此,洗礼和重生可以是两件分开的事,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确实是分开的。你确实地、合法地受了洗,你处在新约的义务之下——但如果你还没有重生,你不能按着约的条款生活。你会一直处于失败之中。如果即使在随后的重生之后也不需要再次受洗——在法律上洗礼仍然成立。
[继续在B部分]
# 重生与得胜(B部分)—— 罗马书7章罪的奴役;得胜为重生的标记;马太福音17:20没有不可能的事;约翰福音15章和16章;启示录中得胜者的应许
[注:这是1982年11月14日在蒙特利尔传讲的关于哥林多后书2:14的信息的B部分。系列标题为"重生与更新"。直接接续A部分。]
现在让我们看重生的标记。我们的以理克弟兄上次谈到了其中一些要点,还为我讲了一部分信息,但为了完整起见,我需要再涉及一些要点。当我们看这些要点时,你们每一个人省察自己这些事在你身上是否真实,这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这些要点中有一个或多个在你的生活中不真实,你有充分的理由怀疑你是否已经按照圣经中"重生"一词的含义重生了。
当你还不是基督徒的时候——或者如果你是一个基督徒但没有重生、没有重生——发生了什么?你处在罪的奴役之下。这就是罗马书第7章全章所说的。如果此时此刻,即使作为基督徒,你仍处在罪的奴役之下,那么你知道你还没有重生。让我从第14节快速读罗马书第7章:"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卖给罪的意思是你被卖到罪之下——你的罪使你来到罪的辖制之下,你成了罪的奴仆。而作为罪的奴仆的标记是什么?"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第18节:"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注意这些关键词。你可以立志行善——如果你不想要善,大概你根本不会在教会里。问题不在于意愿;我可以渴望善。意志被捆绑只是在这样的意义上:你所愿意的,你做不到。所以在这里你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未重生的证据就是你简直无法做对的事。你知道你需要对弟兄或姐妹有耐心。你知道你需要爱。你能做到吗?不能——弟兄一开口你又恼怒了。你控制不了自己。如果你控制不了自己,虽然你想要行善却做不到,那就是确定的标记,表明你在罪的奴役之下,还没有经历过重生,即神的大能进来释放了你。
正如主耶稣所说: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如果耶稣不把我们从罪中释放出来,那么做基督徒有什么意义呢?你和非基督徒一样——在罪的奴役之下,只是在名称上不同。一旦我们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明白为什么胜过罪是重生的证据:未重生意味着在罪的奴役之下,因此重生意味着胜过罪。保罗在罗马书第8章中充分阐述了这一点,并且早在罗马书第6章中就已经与洗礼联系在一起说了——"你们就不在罪的权下了。"如果你不再在罪的权势之下,罪不能使你做你不想做的事。这很简单。这不过是失败或得胜的问题。整本罗马书所讲的就是这个。
在主的教导中和整本圣经中,这种有能力的、得胜的生命是圣经真正了解和教导的唯一一种基督徒生活。让我们读马太福音17:20。门徒不能赶出那鬼,主对他们说:"是因为你们的信心小。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种,就是对这座山说:你从这边挪到那边,它也必挪去;并且你们没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注意这句话:你们没有一件不能做的事。我们通常只在神迹的意义上想到这节经文——那是一个很大的错误。这节经文与实际日常生活有更大的关系。每一天,在每一种境遇中,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当神吩咐你做某事时,他也给你能力去做。如果他吩咐你去爱,他会给你力量去爱不可爱的人。如果他吩咐你圣洁,他会给你力量成为圣洁。
如果你的委身是完全的,而他的大能是全能的,在这两件事之间哪里有失败的余地?我们在教会内看不到大能的作为,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把这些话应用到日常生活中。如果"你们没有一件不能做的事"是我们每天的经历——每次我们试图爱一个不可爱的人,发现靠神的恩典我们能做得到——那么很快我们会发现其他问题也不那么大了。赶鬼、医治病人——这些也不会是那么大的问题了。但如果我们没有首先在日常生活中经历这些话语的真实性,我们就不能把它们应用在任何其他地方。
哪一个需要更大的能力呢——赶鬼还是过圣洁的生活?如果有人真正尝试过活出真诚和圣洁的生活,他会知道两者之间在难度上没有什么可选的。帮助我过圣洁的生活所需的同样是神的大能,正如医治病人或叫瘸子行走一样。都是同样的能力。马可福音9:23在类似的情况下说了同样的话:"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与神同行的基督徒没有失败的可能。
现在翻到约翰福音第15章第16节。主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使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他就赐给你们。"你结果子吗?你的果子常存吗?那就是重生的证据。然后:无论向父求什么。又是同样的——无条件的保证。不是在属肉体的意义上求一辆凯迪拉克或任何我们可能渴望的东西,属灵的人不会想那些东西。属灵的人想的是得胜、属灵的胜利。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都要赐给你胜利——这就是这里所说的。
约翰福音16:23说了非常相似的话:"到那日,你们什么也就不问我了。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向父求什么,他必因我的名赐给你们。向来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什么,如今你们求就必得着,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注意与喜乐的联系。没有一个失败的人活在喜乐中——你可以从失败者的脸上看到。主耶稣要我们过得胜的生活,知道我们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做到。所以他说:求你需要用来得胜的,我就赐给你。
保罗在腓立比书第4章用了这些令人震撼的话:"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那听起来不像一个知道失败的人。没有任何境况——在婚姻中,在与子女的关系中,在与室友的关系中——我会经历失败。争战从来都不容易,但争战越大,得胜的力量就越大;挑战越大,神所赐的恩典也越大。这就是从力量到力量的含义。
最后,看启示录第2章和第3章中写给七个教会的信。七次你找到"得胜"这个词,救恩的条件都是基于得胜。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那是在园中被拒绝给亚当的,但赐给那些重生表现在他们生活的得胜品格中的人。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活在失败中的人将受到第二次死的刑罚。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那些得胜的将与基督一同作王;他们要穿白衣——在天堂每个人都穿白衣,这意味着如果你不穿白衣,就像那个没有穿礼服的人一样,你在神的国中没有位置。只有那些得胜的才能住在神的殿中,永远居住在他的同在中。只有得胜的才能分享他的荣耀。
所以再次问你这个问题——对神诚实。你是一个得救的人吗?你是一个重生的人吗?根据神话语的教导,你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吗?如果你过去的委身是不真诚的,赶快与神调整好关系。悔改,在神面前把事情纠正过来。神是有恩典的,然后进入这靠永生神的大能而活的得胜生命的丰盛。让我们在神面前安静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