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你們的仇敵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 經文 馬太福音 5:43-48 · 分集 A/B

© 張熙和牧師 · 經授權使用。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3-48)

這番話非常有震撼力,我們必須深入探究箇中含義。主耶穌在說什麼呢?顯然,這段經文跟上一段經文是緊密相聯的,而且更加積極、清晰、絕對、毫不妥協。愛你的仇敵!

你能夠愛仇敵,就沒有不能愛的人了。換言之,成為基督徒並非去教會、相信某些東西那麼簡單,成為基督徒是整個思維方式要徹底改變,這一點務須掌握。

成為基督徒就是思想徹底轉變

整個登山寶訓並不是在頒佈什麼道德規範(很多非基督徒都有這種誤解),而是在描述新人的所思所想,他的態度完全改變了。登山寶訓是在闡釋一種新的思維方式,一旦成為基督徒,你的思想就徹底脫胎換骨了。

可能有些人雖然在教會待了很久,卻從未聽過這種教導,所以覺得很奇怪,但這就是主耶穌的登山寶訓教導。難怪今天甚少人傳講登山寶訓,因為我們還沒有明白,真正的基督徒是思想徹底改變了,他效法基督的心,跟以前判若兩人。

上一篇信息看見,神的意念跟人的意念截然不同。同樣,在馬太福音5章43-48節,主耶穌是在說:做他的門徒並非相信某種教義那麼簡單,而是整個思維、態度要改變。我們成了新人,不是掛了個基督徒名號,而是心意更新了。

成為基督徒不是單單相信些什麼,而是神會改變你的生命,讓你成為新人,而且惟有神的大能才能成就。

神不動工,那麼傳福音就是徒然的,福音只不過是世外桃源罷了。這樣的話,也許我就不做傳道人了,乾脆去某間大學(或者學院)哲學系教書吧。傳福音毫無意義,無非在傳講哲學、倫理、道德理念,卻無法實現。

但我知道神能夠成就!我目睹了神在其他人生命中的工作,也目睹了神在我生命中的工作,知道即便我這種人,神也有能力改變,所以他當然能夠改變我們每個人。我之所以還在傳福音,就是因為深信神的改變大能。

回到這段經文,主耶穌是在說:我告訴你,一旦成了新人,那麼你的思想就跟尚未認識神,尚未悔改、重生的人截然不同了。

我們經常用重生一詞,卻不明其義。重生是不是一個外在的法律儀式,由此就成為基督徒了?受洗就是重生嗎?還是說在信耶穌的那一刻就重生了?你到底是在哪個階段重生的呢?重生是怎麼一回事呢?肯定會帶來一些根本性改變,結果你成了新人,這就是聖經所說的重生。

重生的意思就是成為新人,保羅不斷強調這一點。我們往往知道需要重生,可環顧四周的基督徒,根本看不見他們與非基督徒有何本質區別。如何稱呼這些人呢?他們是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

這恰恰就是今天這段經文探討的問題了。這裏說,要是你還跟非基督徒一樣,那麼你不知道做神的兒子意味著什麼。做神的兒子意味著你已經改頭換面、徹底改變了!

舊約說“恨你的仇敵”是什麼意思?

“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這裏要小心解經了。“當愛你的鄰舍”是舊約教導,“恨你的仇敵”也是舊約教導嗎?不是,它恰恰跟舊約教導背道而馳。“你們聽見有話說……”,顯然這句話就不是引自舊約了,而是當時宗教人士的想法。

但這樣解經還不夠準確,必須再看幾處舊約經文。比如出埃及記23章4-5節:

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

可見出埃及記23章也有愛仇敵的教導。

再看詩篇139篇21-22節:“雅偉啊,恨惡你的,我豈不恨惡他們嗎?攻擊你的,我豈不憎嫌他們嗎?我切切地恨惡他們,以他們為仇敵。” 很多人大惑不解,這是什麼態度呢?緊接著又說:“神啊,求你鑑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 詩人並不覺得切切恨惡仇敵有何不妥。顯然,“恨你的仇敵”就是出自這篇詩篇嘛,而且措詞再強烈不過的了:切切地恨惡!難道詩人沒有看見出埃及記23章嗎?他怎能這樣說呢?

請注意,詩篇139篇並不是在說恨自己的仇敵,而是恨神的仇敵。出埃及記23章說不可恨你的仇敵,他有困難,你要出手相助,但沒有說不可恨神的仇敵。詩人知道必須切切恨神的仇敵。所以正是在這種舊約背景下,主才這樣教導說:舊約也許允許恨仇敵,但新約不可以。

有些舊約教導,新約不能實行

要知道,舊約給以色列民的很多教導,新約基督徒不能實行。我們是活在不同的時代,即恩典時代,而以色列民是活在律法時代。為什麼詩人恨這些人呢?因為他們羞辱了神的律法,為惡不悛。他並不是恨自己的仇敵,而是恨神的仇敵。

據我查考所見,“恨仇敵”在新約時期、在主耶穌時代也非常普遍。比如死海古卷這樣說道:“愛神所揀選的,恨神所棄絕的。”可見昆蘭人所受的教導是,要恨一切神所棄絕的,愛神所愛的。

拉比們也是這樣教導的。主耶穌在他的教導中常常提到拉比,即法利賽人、文士。《猶太法典》(The Mishnah)有一段可怕的教導:縱使異教徒母親在危急時刻,也不可幫她,就讓她滅亡。就是說,即便她正要分娩,而且孤助無援,你也不要理會,任由她以及孩子死去。

異教徒母親在臨盆時,猶太人也不會出手相助,這種教導真可怕,而且就出自《猶太法典》,一部最有權威的拉比律法書。法典還說,她的孩子餓了,也不要給他喫的。即是說任憑他餓死,不至養育出一個拜偶像的孩子。

現在就能明白主耶穌是在什麼背景下、對什麼人說的這番話了。縱使異教徒母親懷了孕,正值分娩的艱難時刻,也不可幫助她,她死於難產也沒關係,就由母子二人都死去。這就是當時文士、法利賽人的想法,難怪耶穌有時痛斥他們。當然主並非痛恨人,而是痛恨這種錯謬的教導。

縱使他們的嬰孩嗷嗷待哺(更別說母親),也不要喂他,就由他餓死,不至養出一個拜偶像的孩子,這太可怕了!聽見“敬虔”人士、法利賽人、自以為義的人在傳講這種教導,真讓人感到噁心。但他們是在遵行詩篇139篇22節的教導:我切切恨惡他們,讓他們滅亡吧。

要知道,舊約律法許可的事,新約未必許可。不要用現在的標準去論斷律法下的人,他們是生活在一個截然不同的準則下,我們沒有權力論斷。律法時代是刀劍時代,犯罪就處死,毫不留情,而最大的罪莫過於恨神、不遵行他的律法。但今天神帶領我們進入了一個新時代,是慈愛、憐憫的時代。

先明白公義,再明白愛

主耶穌是在說:你先前的一切觀念必須徹底改變。不要自以為義,認為愛朋友(鄰舍)、恨仇敵天經地義。這樣做的確無可厚非,因為符合人的價值觀,更何況是神的仇敵,當然應該這樣待他了。

所以我說,必須先明白公義,再明白愛。不可用愛去批評公義,否則公義何在呢?

現代人會說:“一個罪犯殺了很多人,可你得明白他的心理問題。”那麼那些受害人呢?不考慮他們的心理問題嗎?你想去理解這個可憐人,安慰他、善待他,沒問題,可公義就沒有了。我們不懂得區分什麼是愛、什麼是公義。公義要求以命抵命、以眼還眼、以手還手,舊約要求人必須施行公義。

所以不要用愛去批評公義,舊約關注的是公義,而公義是人類得以延續的關鍵。如果容許所有罪犯滿街跑,那麼我們都不能活了。一旦拿走公義,撤走秉公執法、維持治安的警察,整個人類社會就會崩潰。沒有法律、警察、公義的社會,根本無法生活。所以不要自義,不要批評舊約,因為公義是舊約的一個準則,是人類社會的根基。

主耶穌是在引領我們更上一層樓。他沒有否定公義,公義當然重要,“但你們的思想要徹底改變,現在要有一個新思維,就是愛仇敵”。

神愛仇敵,所以我們也必須愛仇敵

為什麼要愛仇敵呢?因為5章45節說,神愛仇敵。很多基督徒竟然不知道神愛仇敵,以為神要求人愛仇敵,自己卻恨仇敵。神懲罰仇敵,我們愛仇敵,所以我們比神還好?真是荒謬!要知道,公義跟愛並非水火不相容,父親嚴懲孩子正是因為愛孩子。

下面來思考一下神愛仇敵這個話題,主耶穌是如何闡明的呢?他用了一幅淺顯易懂的圖畫:“你看見太陽是不是只照耀基督徒,不照耀非基督徒?”

有些主日學圖畫的確如此,一束陽光照在某位聖人身上。這是典型的人的想法,神單單憐憫某個人,單單憐憫基督徒。我們也喜歡這樣想,非基督徒最好一無所得。但主耶穌說,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照基督徒、也照非基督徒。你有沒有想過這一點呢?

還有,是不是基督徒農民比非基督徒農民得到更多雨水呢?不是!雨水普降下來,兩種人都得到了同樣的分量。

要是外出時雨水只降到非基督徒身上,而我們得到陽光,那該多好啊!真奇怪,很多基督徒喜歡這樣想。我度假,希望陽光明媚;非基督徒度假,最好大雨滂沱。可能昨天你們外出郊遊,“哇,怎麼下雨啦?難道神不知道我們是基督徒嗎?竟然下這麼大雨!”

我們只想要陽光,覺得下雨不是祝福,陽光才是祝福,而且我們也希望神投我們所好。

不要按自己的形象塑造神

這就引致了一個嚴重後果,就是基督徒按自己的形象塑造了神,這位神像人那樣思想。你的屬靈生命越膚淺,你所相信的神就越像你自己,跟新約的神大相徑庭。

菲利浦(J.B. Philips)曾寫了一本書——《你的神太小了》(Your God Is Too Small)。整本書探討的就是人所相信的神,有人認為神這樣,有人認為神那樣,為什麼呢?原來人按照自己的形象造出了自己的神。

你恨仇敵,就說神也恨仇敵。你覺得他應該受苦、受審判,好汲取教訓。那麼你呢?你做錯了,就不應該受神的審判嗎?“不!神是憐憫我的,我是基督徒。”我們竟然如此歪曲神的形象。

之所以說到這一點,是因為每每聽見有些基督徒的教導,我都不禁思忖他們談論的到底是什麼神。比如,有人堅持極端預定論教導:神愛那些愛他的人,恨那些不接受他的人,不接受他的都要下地獄。

我百思不解,他們何以得出這種概念的呢?這是聖經教導嗎?聖經說“神愛世人”,他們解釋說:“世人”並不是指非基督徒,而是指選民。我從沒發現聖經哪一處說“世人”是指選民。他們歪曲了聖經,好迎合自己的胃口、自己的“神觀”。

要小心預定論教導,有正確的預定論,也有錯誤的預定論。錯誤的預定論說,神預定了誰得救,也預定了誰滅亡。可主耶穌說要愛仇敵,二者如何協調呢?怎能從主耶穌的教訓中得出“神造了一些人滅亡、一些人上天堂”這種概念呢?出自聖經嗎?

坦白說,我會根據神的話痛斥這種教導。即便你稱之為加爾文主義(我不知道加爾文是否講過這種教導),我也不接納,因為不是出自神的話。

到底主耶穌是說神愛仇敵,抑或神不愛仇敵?一定要弄清楚,如果神不愛仇敵,那麼我就無話可說了。但主耶穌說:我們要愛仇敵,因為神愛仇敵!而這些人卻說神不愛仇敵,神創造仇敵是要將之投入地獄。他們傳講的是什麼神?聖經哪裏有這種教導?有人竟然還四處傳揚,我真覺得既尷尬又擔憂。

神愛仇敵,沒有預定誰滅亡

聖經根本沒有神預定人滅亡的教導,怎能說神一方面愛仇敵,一方面又預定仇敵下地獄呢?這種結論豈不太不合邏輯了?“我真的愛仇敵,可等我抓到他,就給他一刀,擰斷他脖子。這就是我對他的愛,用刀來愛!”如果你一定要這樣強辭奪理,那麼就是歪曲了聖經中愛的定義。

我要跟隨聖經教導。有些基督徒真的相信預定論——神預定了人下地獄,我毫不含糊地說:這不是聖經教導。神沒有預定誰下地獄,如果他預定了人下地獄,那麼主耶穌的這些教導就都是廢話了。不可能既愛仇敵,又預定仇敵下地獄。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伸出了雙臂阻擋人下地獄,你必須推開他的雙臂,才能下地獄。神沒有預定誰下地獄,聖經根本沒有這種教導。耶穌為仇敵死了,我們就是他的仇敵!要是神不愛仇敵,那麼你、我會在哪裏呢?

我嘲笑過基督徒,是神的仇敵,可我蒙了神的憐憫。保羅說,“我是罪魁,逼迫、殺害過基督徒,比如司提反。我是神的仇敵,卻得到了恩典。”

神愛我們——他的仇敵。每每想起當初對待基督徒的態度,我就汗顏無地。保羅無法原諒自己過去對教會的逼害,讓別人失去了父母。

神愛仇敵,聖經就是這樣說的,千萬不要跟神的話背道而馳。

要成為天父的兒女

繼續看馬太福音5章43-48節這段教導。主耶穌說,我們要成為與衆不同的人。留意45節,“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這裏有一處翻譯錯誤。我的職責是闡釋神的話,所以必須指正這種錯誤,雖然我一點都不喜歡指正別人。“作”字翻譯錯了,希臘原文是“成為”,兩個字完全不同。

有時讀聖經譯本,我真不明白為什麼譯者更改了原文。他們當然是懂得希臘文的!是不是因為教義的緣故,他們不喜歡“成為兒子”這個概念,喜歡“作兒子”?我發現人翻譯聖經時,往往以教義為重。

一定要忠實地讀神的話,即便神的話跟我們的教義背道而馳,也必須接受神的話。不可改動、玩弄神的話,不可隨己意曲解神的話。必須忠於神的話,這是根本性的原則。查考聖經要忠心,不可歪曲聖經。

有些傳道人沒有忠心地傳講神的話,我非常擔憂。他們發現某段經文與自己的教義相牴觸,便加以曲解,說:“那段經文不是這個意思,而是那個意思。”比如“從恩典中墜落”(加5:4),這個恩典並非“得救的恩典”,而是“成聖的恩典”。“成聖的恩典”跟“得救的恩典”如何分得開呢?怎能這樣耍花招呢?聖經哪裏說過兩種恩典是分開的呢?誰給了你這個權利呢?

從上述例子可見,很多解經家沒有忠心地解釋神的話。弟兄姐妹們,務須忠於神的話,一是一、二是二,即便神的話撼動了我們的教義立場。坦白說,我起初讀聖經時也抱著很多先入為主的觀念,但聖經把這些觀念一一推翻了。有時這個過程很不舒服,我的這些觀念都被剔除殆盡了。

神的話像一把利劍,我們要麼就回避,它也就發揮不到醫治功效了;要麼就迎刃而上,它必會改變我們。希望你視神的話如同手術刀,你可以迴避,它就不會碰到你,但也不會拯救你,不會割除你身上的癌。要想除掉癌,你就必須迎刃而上。

這句經文說的是“成為你們天父的兒子”,不是“作你們天父的兒子”。無論“成為”一詞多麼令人不舒服,但這就是聖經的話。凡懂希臘文的,可以親自去察驗。我總是要徹底查考一番,才會走上講臺講道。誰能指出我說錯了,不符合聖經,我真是感激不盡。自打我傳福音開始,迄今為止沒有人能挑出錯誤來,沒有人提過一點質疑,無論是多麼博學的人,因為我解經絕對一絲不苟,講道前必定詳細查考。

有人會說:“我不同意你的教義。”沒關係,你可以不同意神的話,但沒必要說不同意我。我沒有自己的觀點,我只傳講神的話。如果你發現我說的不是神的話,那麼請用愛心說誠實話,指出我的錯誤來。

“這樣,就可以成為你們天父的兒子”,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從馬太福音5章的教導中已經看見,我們必須有個全新的思維,就是神的思維:愛仇敵。正因為神愛仇敵,所以基督才來到世上受死。你認為耶穌來到世上為誰而死呢?如果神不愛我們,為什麼要設立這種奇妙的救恩呢?

使徒約翰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一4:19)。由此就不難明白馬太福音5章45節的意思了:惟有具備這種新思維,惟有重生、更新了,你才能成為天父的兒子。

成為神的兒子並非接受某種教義那麼簡單,單憑相信教義不能得救。所以不要到處向人傳講說——“你只要相信耶穌,接受這些教義,就可以得救了”,教義本身可能沒有錯,但事情不是這麼簡單!主耶穌是怎麼說的呢?怎樣才能成為天父的兒子呢?就是要完全更新、改變!

保羅的話如出一轍:“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羅12:2)。

成為基督徒就是徹底改變,沒有改變就不是基督徒,無論受了多少次洗。怎樣才能成為基督徒呢?就是靠神的大能被改變一新,重生。從主耶穌的教導可見,重生的意思是整個思想、態度改變了。你愛人不是因為對方可愛,而是因為現在你有了新性情,就是愛。

要用主的教導省察自己,你是神的兒女嗎?不要慶幸自己受洗了,受洗固然重要,可要是沒有改變,你就沒有得救。成為基督徒的意思是,你完全與衆不同了;你成了另一種人,與世人截然不同。主耶穌是在說,我們必須與非基督徒截然不同。這真是極大的挑戰,惟有神的能力才能成就。

既然要從世界分別出來,又怎能愛仇敵呢?

要愛仇敵,可為什麼聖經又說要從非基督徒當中分別出來呢?在哥林多後書6章14-18節,保羅說,“你們和不信的人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怎能一方面不與非基督徒為伍,不合夥做生意,不通婚,一方面又愛他呢?

弟兄姐妹們,“不要同負一軛”不單單是不能結婚,還包括了不能合夥做生意。當然並非他不能聘用你,而是你不能跟他合股做生意。“同負一軛”,意思就是有一個法律合同,無論是做生意、還是結婚等等。

“軛”這個希臘文含義很廣,有些基督徒因為無知,陷入了嚴重的錯誤。最近我們教會就出了這種事,一個基督徒跟非基督一起做生意,結果釀成了屬靈災難。

我們在生活上不可與他們為伍,但要真誠、由衷地愛他們。怎能做到這一點呢?如何明白呢?很簡單,比如說,有人身陷流沙,你如何愛他呢?難道也跳進去,抓住他,告訴他你真的愛他,兩人同歸於盡嗎?這是哪種愛?你要是愛他,就應該把他拽上來,而不是同歸於盡。

很多人還沒有明白,愛一個人並不意味著也要捲入他的麻煩裏。其實如果你愛他,那麼惟一能夠幫助他的方法就是站在旁觀的位置上。要想幫助陷入流沙裏的人,你就不是跳進去,而是站在實地上把他拉上來。這才是愛,必須站在一個截然不同的位置上,好幫助他。但很多基督徒不明白。

如何愛那些身陷黑暗的人呢?難道關了燈,跟他們一起摸黑嗎?這哪裏是愛!他們需要光,關上燈不能幫助他們。必須離開他們,當然不是在排斥他們,而是為了能夠拯救他們。這就是神的方法,所以聖經教導我們要跟他們分別出來。

有的基督徒團體完全不跟非基督徒往來。可只要你還在世上,就得跟這些人交往,所以保羅說,“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林前5:10)。

我們在世上有一項工作,就是幫助這些人。而要想幫助他們,惟有跟他們不同。不同並非不理不睬,惟有不同,才能愛他們,幫助他們就近光。人陷在流沙裏,你必須站在實地上,才能把他拉上來。

“分別出來”的意思並不是說——“你陷進流沙裏了,再見!你是咎由自取,因為不相信神。現在你快沉下去了,要聽福音,我來告訴你……”這就是很多基督徒所稱的“愛”。

前幾天我聽到這樣一件事,有個人在飛機上向空姐傳福音:“你們要相信耶穌。”空姐們非常忙,正要派快餐,他攔住她們說:“不要動,沒有什麼比聽福音更重要的了。”空姐們不想冒犯這位乘客,便儘量站在那兒聽他講道。

後來有個空姐想要打開櫥櫃,卻怎麼也打不開。他看著她,沒有上前相助,而是繼續跟她講福音。她拼命拽,用力太猛,結果櫥櫃嘩啦一下出來了,她也仰面朝天倒在了地上,櫥櫃壓在了身上。

你想那人應該會上前移開櫥櫃,揀起散落一地的東西,扶她起來吧?根本沒有!他只是彎下腰來,說:“福音這樣說……”

簡直不可理喻!基督徒竟然這樣行事,機上所有乘客看到這一幕,都深感厭惡。不錯,他想傳福音,現在正是機會。就幫她放好東西,扶她站起來,再傳福音嘛!可他任憑她躺在地上,是不是不可思議?

很多基督徒就是這樣行事的,“你陷在流沙裏了,現在我要向你傳福音,可我不會幫你,不會拽你上來。”

務須明白:我們與衆不同是為了拯救他們。

要在愛裏完全

總括來說,我們的行為必須與衆不同,惟有這樣,才能跟非基督徒迥然有別。我們要成為完全,馬太福音5章48節說,“所以你們要完全……”留意“要”字,這不是一項建議,而是命令,必須成為完全,別無選擇。

如何成為完全呢?從主的教導清晰可見,完全並非道德上完美無疵。這段經文整個上下文談論的是愛,要以完全的愛去愛人,而不是毫無缺點。關鍵是要在愛裏面完全。

我們總會有缺點,不可能在道德上完全。成為基督徒並非完美無缺,這不是聖經教導。約翰一書1章8節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沒有完全的基督徒,我們都有很多缺點、軟弱、失敗。但靠神的恩典,必須立志在愛裏完全,完全地去愛別人。

完全就是全心全意,神要求我們全心全意,不可三心二意。聖經裏只有一種基督徒,即全心全意的基督徒。愛就要全心全意,否則不是愛。什麼是愛呢?就是全心全意。可能有時候你付出了愛,有時候沒有。但每每付出愛,就必須是完全的愛,全心全意的愛。不可說“我有一點點愛你”,這不是聖經所說的愛。

由此就引出了另一點:在聖經中,喜歡跟愛是截然不同的。主這番教導並不是在說你必須喜歡每個人。我們不可能喜歡每個人,因為“喜歡”是個人感受。主沒有要求我們憑自己的感受與人相處,主要求我們愛別人。

喜歡是感受,而愛是行動。有人掉進河裏快淹死了,你並不“喜歡”他,你跟他素昧平生,怎能喜歡呢?根本不可能有喜歡的感受。你之所以跳進河裏去救他,並不是因為喜歡他(你根本不認識他),而是因為愛,愛就必須這樣做。

愛是行動,而喜歡只是感受。主命令我們去愛,所以要跳進河裏去幫助那人,無論認識他與否、喜歡他與否,都無關緊要。這就是喜歡與愛的不同之處,很多基督徒都分不清楚。

聖經說的是在愛裏完全,而不是在道德上完全,毫無缺點。關鍵是我們對待別人的態度。

看了這一切教導,你會說:“怎能遵行這種教導呢?似乎不可能做得到。愛仇敵?我連朋友、同屋都愛不來,他每天都惹惱我。相識的人都不能愛,更遑論愛仇敵?”正因如此,我們需要被改變。

主耶穌往往考驗我們的信心

這裏我們看到一個重要原則:主耶穌經常用他的教導來考驗我們的信心。如果你以為不必經受信心的考驗也可以做基督徒,那麼你不明白什麼是基督徒。基督徒的信心常常要經受考驗。

比如約翰福音9章說到了一個生來瞎眼的人,主耶穌做了什麼呢?是不是立刻醫治了他呢?不是,主首先考驗他的信心,一個不容易的考驗!主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說:“你往西羅亞池子裏去洗。”

我計算過兩點之間的距離,至少八百米。想一想,一個瞎子,兩眼塗上了泥,要走上八百米。他會怎麼想呢?忽然間有個人過來往他眼睛上抹些東西,說:“你想看見嗎?”

“當然想。”

“那就去西羅亞池子裏洗一洗眼睛吧。”

他可以說:“你要是有醫治能力,為什麼不說一聲‘睜開眼’,我就能看見了呢?為什麼要往我眼睛上抹泥呢?”

其實很多解經家也不明白,為什麼要抹泥呢?難道有醫治功效嗎?我沒聽聞泥有什麼醫治功效,再用唾沫攪拌,真不知有多少細菌了。所以說泥有醫治功效,當然是無稽之談。

整個要點是,主在考驗這人的信心。他可以說:“如果他有能力開我的眼睛,為什麼不乾脆開了呢?為什麼還要我這個瞎子走到西羅亞池子去呢?”想想一個瞎子走在摩肩接踵的大街上,行至西羅亞池子,一路上他會湧出多少念頭呢?“這一定是個殘酷的玩笑!”

他踉踉蹌蹌地穿過大街,要找到西羅亞池子。他得問路,摸索著前行,最終到達。一路上他必定想過很多次:“這一定是個殘酷的玩笑,怎麼可能抹泥在眼睛上,一洗就能看見呢?真是聞所未聞。”

我相信他一定這樣思忖過:“耶穌是誰?他讓我去洗眼睛,可我根本不認識他。”別忘了他是這樣說的:“有一個人名叫耶穌,他和泥抹我眼睛,對我說‘你往西羅亞池子去洗’;我去一洗,就看見了。”

為什麼耶穌要這樣做呢?考驗信心!這個考驗不容易,對於瞎子來說,他要走上很長一段路,一路上一定有很多疑問。但主要考驗我們的信心,“你相信我嗎?我想看實際行動。走到西羅亞池子去,你願意聽從我嗎?”

我們喜歡主耶穌用簡單方法,說一聲“開眼睛”,眼睛就開了。可他卻往往不是這樣做工的。

還有一個例子是約翰福音5章,有一個人癱瘓了三十八年,主耶穌對他說:“你要痊癒嗎?”

“當然。可我動不了,沒有人把我放到池子裏。”

“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

他可以說:“開玩笑吧?我癱了三十八年,就躺在這個池邊,你讓我拿起褥子走?”這真是信心的考驗。主並沒有說——“現在你得醫治了,別擔心,起來吧!”主只是說:“拿你的褥子走吧!”他可以說:“你說什麼?我怎能拿褥子走呢?不可能,我連站都站不起來,更別說拿褥子了!”

可他真的拿起褥子走了,你能想象嗎?也許他坐在那兒想了一陣,“我聽錯了嗎?拿起褥子?”也許他掙扎了一下,“走就走吧,堅強些。”

要是他坐在那兒說——“太荒唐了!胡說八道”,那麼他就不會有所回應了。但顯然,他想的是:“好吧,不妨試一試。”結果他起來了,原來真的可以站起來!他拿起褥子,“我有力氣拿褥子嗎?哇,原來可以。我不但能站起來,還能拿起褥子來。”主在考驗他的信心。

主也考驗門徒們,比如路加福音5章,主呼召彼得來服事他,傳福音。彼得辛苦了一整夜,也沒有捕到魚。到了白天,主耶穌說:“你捕到什麼了嗎?”

“一無所獲。”

“出去捕魚。”

彼得本可以這樣想:“什麼?我剛剛空手而歸,你叫我白天再回去捕魚?先生,我是漁夫,捕了一輩子的魚,你捕過魚嗎?想教我怎麼捕魚?你不知道白天是不捕魚的嗎?捕魚要在晚上!我辛苦了一個晚上,無功而返,你要教我如何捕魚?教聖經還行,別教捕魚!白天撒網捕魚?真是聞所未聞!”

可彼得說:“依從你的話,我就下網。”他下了網,就圈住很多魚,網險些裂開。

信心就是:“主啊,依從你的話,我就去做!”

明白了什麼是信心,也就明白了這個原則:主耶穌常常考驗人的信心。不要安閒自在地說:“哈利路亞!我現在是基督徒了!”他會考驗你的信心。

如何考驗呢?主是在說:“你想要永生?靠我的恩典、大能,你可以得到永生。可我有個條件,你想聽嗎?就是去愛你的仇敵。”

你可能說:“主啊,我連朋友都愛不了,讓我愛仇敵?真是聞所未聞!不可能!”

瞎子敷上泥就得到了醫治,可能嗎?癱子拿起褥子行走,可能嗎?彼得白天出去捕到滿滿一網魚,可能嗎?

“主啊,依從你的話,我就去做!”這就是真基督徒的態度,也是信心的意思。信心就是:“依從你的話,我就去做!”你有這種信心嗎?“我真不願意愛仇敵,可既然你要我這樣做,那麼依從你的話,我就去做。”你是抱著這種態度來學習登山寶訓的嗎?

可能你說:“主啊,你吩咐了,我就去做。可我沒有能力。”但留意,每當他們依從主的話,就有能力來成就主的話了。癱子不能行走,但主的話應驗了,他能夠站起來行走。“既然你讓我站起來,我就試一試。”他果真站起來了。

這就是活信心,這個信心能夠說:“主啊,依從你的話,我就去做。”

愛仇敵:進入新的生命天地

其實神想讓我們進入一種新的生命天地,就是愛的天地。從未實行過主教導的人(無論信主時間長、還是短),就會很不習慣。你要離開自私、憎恨的世界,進入愛的天地,就是神的愛。你會覺得很陌生,彷彿來到了另一個國度,因為你以往的生活根本沒有愛。

主耶穌是在說:“我想讓你搬到新地方去,就是應許地。”我們離開埃及是為了什麼呢?是像很多基督徒一樣,待在曠野嗎?當然不是!是進入一個新國度、新天地、新環境,就是神的國,就是愛的世界。惟有在那裏,才能得到神的一切應許。所以我們要脫離舊生命方式,脫離曠野,進入應許地。

當然,剛剛踏進那片天地的時候,你會覺得自己格格不入,“我從來沒去過應許地,現在來了,卻手足無措。”不要緊,放鬆些,就說:“你吩咐我來,現在我來了!我憑信心進入了神的應許地。”

最後來看一節非常重要的經文,就是約翰一書4章16節:“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裏面。” 仔細默想這句話,神的性情就是愛,凡住在愛裏面、活出愛的生命的人,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裏面。

這真是一個新的生命天地,你經歷過嗎?我經歷過,記得第一次進入這種生命時,實在奇妙,就像進入迦南地一樣,簡直是人間天堂。很多基督徒還在曠野徘徊,從未進入應許地,從未進入新的生命天地。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從未認真遵行主耶穌的教導。

這是屬靈的應許地,要進去,別在曠野遊蕩,因為你會在曠野滅亡。主說:“去過這種生活吧!進入一個嶄新的愛的國度,住在裏面。因為住在愛裏的就會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裏面。”

這就是基督徒生命,不要抓住已經習慣了的舊世界、舊生命方式。整個舊約的悲劇是,以色列民在埃及待得太久了,無法習慣另一種生命方式,總想回埃及去。我發現基督徒也恰恰如此,他們活在罪中、活在自私的舊生命中太久了,被世界的想法灌輸得太久了,只能想到埃及的韭菜、大蒜。他們依戀著舊生命方式。

可要想得救,那麼單單出埃及還不足夠,因為出埃及僅僅是帶你來到了曠野,你必須進入應許地。切記:惟有在應許地,才能經歷到神的應許,就是他拯救的大能,他所賜的永生!

《完》

本講道涉及的經文

本篇的其他語言

在應用中打開本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