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禱文:免我們的債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 經文 馬太福音 6:12, 14, 15 · 分集 A/B

馬太福音6章12節告訴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這裏包含了一些極其重要的真理,其重要性不可誇大。我們必須理解其中所包含的真理的重要性。這個重要性關係到關乎永生的真理。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是什麼意思?這個"如同"是什麼意思?禱告說:"如同我免了別人,求你免我的罪。"耶穌說,而且往下看這段經文,這些話如此重要,以至於他在教導完通常所稱的主禱文之後,立刻回到這些話,在第14和15節說了這話:"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換句話說,我們自己饒恕了人之後纔有權利求饒恕。耶穌說的不正是這個嗎?你不能向神求任何饒恕,直到你自己饒恕了別人對你所做的任何事。所以饒恕有一個先決條件:如果我們領受了神的饒恕,祂的饒恕是先來的。我們必須願意饒恕。如果我們反過來不饒恕,我們也不會被饒恕。我們將更深入地學習這個關於饒恕的重要教導。

這個教導如此重要,主耶穌專門用了一個完整的比喻來幫助我們理解。這就是那個比喻。這個比喻在馬太福音18章21至35節。爲了理解主禱文中的這個教導,我將使用主耶穌所用的比喻來解釋他的意思。

馬太福音18章21節到這章的末尾:"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纔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萬他連得的來。因爲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的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一百個銀幣,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嚨,說:"把你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衆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這裏有一個王,可能是波斯的總督,即波斯一個省的省長。任何省長都要對王負責管理他的省份,這意味着大量的收入經過他的手。每個省長都要負責,即使今天也是,負責數百萬美元。在魁北克省,省政府要負責幾百萬幾百萬的美元。當然,如果出了什麼問題,財政部長和總理可能會因此被撤職。

我們看到的情況差不多。這裏有一個政府官員,王的僕人,他管理不善。他惹了大麻煩。所以王要他交代他的省份到底發生了什麼,他做了什麼。當然,對於不良行爲的懲罰——我們不知道這些錢是怎麼丟失的,是由於他的管理不善——這是最可能的原因——還是因爲腐敗或其他什麼。但在這種情況下,最可能的原因是管理不善。但他仍然要爲所有損失向王負責。

所以王召他來算賬。這個人出現了,他欠下了一萬他連得的債。巨大的數目。如果你有RSV(修訂標準版),頁邊注給出他連得的價值是300英鎊。所以一萬他連得相當於三百萬英鎊。現在,1957年,英鎊大約值四美元,按美國的匯率,大約是一千二百萬美元。這個可憐的傢伙要向王交代一千二百萬美元。嗯,他有大麻煩了。當然,他不可能從任何地方拿出一千二百萬美元。

比喻繼續說,王做了當時東方國家——特別是在波斯——的習慣做法,就是把他和他的全家賣爲奴隸。那並不能償還債務,但那是一種懲罰。從此以後,他將成爲奴隸,被人踢來踢去,成爲別人的奴隸。他不能管理自己的生活,所以別人從今以後要替他管理。這是當時的習俗,那個時代的懲罰。當然,如果他賣掉全家,也很難得到幾百美元,也許幾千美元。但那是懲罰。

但這個可憐的人,走投無路,在王面前俯伏在地,懇求被饒恕,說他願意做一切必要的事來掙回這筆錢。他怎麼可能掙回一千二百萬美元呢?但王憐憫他,看到他絕望的處境,就饒恕了他。清楚地說:"好了,我饒恕你,你的債免了。"多麼歡喜!多麼巨大的命運轉變!他的債被清除了。

然後他出去。第二天,他做了什麼?他看到一個同伴,另一個政府官員,顯然比他的級別低得多,也許因爲他欠的少得多。這個人欠他幾個銀幣。他欠他很少的錢,以英鎊計算七英鎊,按那個匯率以美元計算大約二十八美元。他被饒恕的債是一千二百萬美元。這個人欠他二十八美元。

那個人說:"請饒恕我的債。我告訴你,我會把每一分錢還給你。"償還二十八美元是完全可能的。我是說,那不是一個無法償還的債。但這傢伙抓住他的脖子,在那裏掐住他的脖子,真的開始掐了。還不滿足於掐了他一番,他把他關進了監獄。他就是這樣對待他的同伴的,直到他還清債務。嗯,他在監獄裏很難還債。但你可以看到,這是純粹的惡意和報復,他想要回他那二十八塊錢。

消息傳到了王那裏。你的那個僕人、那個政府官員,欠了一千二百萬美元的債,你饒恕了他,他卻不願饒恕一個同伴二十八美元。現在看看故事怎麼發展,主耶穌講的這個比喻。王把那個僕人、那個大臣叫回來,對他說:"我饒恕了你的債,你求我饒恕你的時候,我白白地饒恕了你。你不也應當——注意這個詞——像我饒恕你一樣,饒恕他嗎?"但因爲你沒有饒恕他,所以怎樣?注意耶穌說什麼:王對他的大臣發怒,抓住這個人,把他交給掌刑的,那個人被關進監獄,直到他付清那一千二百萬美元的最後一分錢。換句話說,他永遠無法償還;懲罰將是永恆的。他怎麼可能在他一生中償還一千二百萬美元?

然後主耶穌用這些話總結了這個比喻——我不知道爲什麼這個比喻很少被傳講——用這些話:"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注意這個比喻多麼引人注目、多麼豐富。但爲了理解我們在經文中看到的一切,首先注意罪的本質。罪一次又一次地被說成是一種債,一種欠的債。什麼樣的債,特別是在我們與神的關係中?罪是一種債,在什麼意義上呢:每當犯罪時,你不僅給別人造成了損失,也給自己造成了損失。因爲你造成了那個損失,你最終將不得不爲此付出代價。罪的本質是負面的,因此它總是在從已有的東西中減去。它是在透支。它的性質是破壞性的,因此罪總是有代價的。

前幾天在聖經學習中,我們討論了這個問題:爲什麼神不能不經過耶穌上十字架就饒恕我們的罪?在那次學習中,我注意到很多人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因爲他們不理解罪作爲債的本質。你看,如果你給別人造成了損失,你就欠那個人的債。這不僅僅是饒恕那麼簡單的事;有一筆債要還,有一個代價要承擔。正因爲如此,饒恕你那筆債的人必須自己承擔那個代價。

如果你打碎了別人的窗戶,你就把那塊玻璃的代價強加給了那個人。對那個人說"請饒恕我"是不夠的。他可以饒恕你,但說"饒恕你"並不能恢復那塊玻璃。他必須付玻璃的錢。一個具體的損害已經造成了。我們在那次聖經學習中看到,當損害不是物質的時候,損害同樣是具體的。我可以在情感上深深地傷害一個人。我可以在精神上傷害一個人,我可以在靈性上傷害一個人。那種傷害甚至比物質的傷害更嚴重。

一塊玻璃可以不太麻煩地被換掉。我可以造成身體的傷害;一個傷口可以癒合,雖然疤痕可能永遠留下。但一個人靈性上的傷口可以留下永恆的疤痕。所以對物質東西的傷害是很小的,對身體的傷害更大,對靈性的傷害是不可估量的。這就是爲什麼耶穌說,如果你使任何一個人跌倒,如果你傷害了他、在靈性上損害了他,臨到你的代價是不可估量的。

首先我們必須注意,罪不是一件輕飄飄的事,我們可以通過對神說聲道歉就輕易擺脫。沒有那麼簡單。你在靈性領域造成了損害,那個損害必須有人來付代價。我們剛纔注意到,無論是什麼東西,價值越高,代價就越大。屬靈的事物遠比物質的事物更有價值。因此代價也更高。

如果我打破這個杯子,那可能值一兩塊錢。如果這個杯子是金子做的,我打碎了它,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如果這個杯子是水晶做的,我打碎了它,我可能欠下兩萬美元的債,而不是兩塊錢。問題在於你損害了什麼。當我打碎東西時,我不稱之爲罪,因爲那只是一個物質的過失。如果我打破了那東西,那可能是一種罪,但那說得很輕。但罪基本上是在靈性領域被理解的,那裏的損害是不可估量的。是永恆的。

這就是爲什麼這裏關於損害的畫面被放在一個無限的數字上。一千二百萬美元仍然是有限的東西,在某種程度上。我們可能永遠無法償還它,但它只是要表明,在靈性領域犯下的任何罪都會導致一個有永恆後果的債,因此你無法償還,因爲你沒有能力使屬靈的事情恢復正常。你可以把一塊玻璃放回去;你不能使靈性的損害恢復正常。那不在你的能力範圍之內。你可以悔改,但你不能把它恢復原狀。

所以我們必須理解罪的本質,然後我們就明白耶穌爲什麼死了。爲什麼不是神簡單地說"我饒恕你的罪"就可以了,因爲代價必須付清,債必須償付。這一切向我們表明一個事實:罪不是我們能從中自我解脫的東西。我們對神的罪是一種債,是一種我們永遠無法自行清除的債。因此,試圖靠善行賺取自己拯救的宗教人士只是表明他不理解罪的本質。

我們不能靠善行自救。如果你理解罪的本質,你就知道你不可能靠任何數量的善行來清除你的罪。每天去教會不是拯救自己的手段。對人友善很好,但你不會因此而得救,因爲債仍然太大了。即使你投入了一點善行,無論你投入了多少善行,仍然不能覆蓋你積攢的龐大的罪債。因爲一次對神的罪就會讓你欠下一億兩千萬銀子的債。

如果我侮辱一個小孩子,那很不好。如果我侮辱一個成年人,也很不好。但如果你侮辱省長,你可能會損失更多。如果你侮辱國王,你就真的有大麻煩了。你看,得罪一個人已經很不好了;得罪神——我們怎麼計算那個代價?

但請注意這一點:在這個比喻中,耶穌說神總是準備好饒恕的。當我們真心悔改時,祂必定饒恕。無論你的債有多大,祂一定會饒恕。所以學習另一個原則:如果你準備好悔改,神從不會對你追究任何罪。我以前常常說,即使出賣耶穌的猶大,在最後一刻來到耶穌面前,跪在耶穌面前說:"主耶穌,你看我做了什麼。我出賣了你。我出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我懇求你,饒恕我,"你認爲耶穌會不會饒恕他?我足夠認識耶穌,可以說耶穌一定會饒恕猶大,說:"我完全饒恕你。"但猶大有沒有求饒恕?沒有。

所以請注意這一點:如果你求饒恕,無論你的罪有多大,神一定會饒恕你。沒有祂不饒恕的罪,只要有真正、真誠的心裏悔改。但你首先必須有謙卑去悔改。永遠記住這一點:無論你的罪有多大,祂會饒恕。這對我們來說幾乎不可置信,但那是祂的教導。無論你怎樣得罪神,祂總會饒恕你。永遠記住這一點。但注意這裏,猶大沒有回到耶穌那裏;他沒有求饒恕。他所沒有求的,他就沒有得到。所以我們來到神面前求祂的饒恕,祂一定會饒恕。但在基督徒的情況下,我也必須警告你,他也可能給你帶來一定程度的管教,但你的罪仍然一定會被饒恕。

現在,我們必須繼續探討這個問題。這裏說,"如同饒恕,"正如,以同樣的方式,如同我已經饒恕了。現在讓我問你這個問題:這個僕人,他被饒恕了嗎?他最初沒有被饒恕他的罪嗎?讓我對你說這個,記住這一點:我不在乎你是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神是一位極其大發慈悲的神。現在在世界上,如果任何政府官員來到王面前求饒恕,要求免除一千二百萬美元的債務,你可以肯定他沒有任何機會。沒有哪個王會饒恕他。但這個比喻當然不完全符合現實,任何王會饒恕省長一千二百萬美元的債。也許有這樣的人;我不知道。但他一定是非同尋常的。但這是要向我們表明神願意這樣做。

但現在注意這一點:被饒恕了,這保證他可以自滿和穩妥嗎?你知道,許多人以前說過,再次注意這一點,有一個持續的教義說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一旦被饒恕,就永遠被饒恕。是這樣嗎?你自己看看聖經的教導。不要聽我的;查考聖經的教導。這裏有一個人,像任何基督徒一樣,來到神面前悔改認罪。他是真誠的嗎?不管他多真誠,神饒恕了他,正如你悔改你的罪時被饒恕了一樣。他不是真正被饒恕了嗎?當然他真正被饒恕了。他的債清了。王說:"你的一千二百萬美元的債免了。你現在自由了。你可以走了。"這正是我們來到神面前的經歷,我們說:"主啊,饒恕我。我是一個罪人。我毫無藉口地來到你面前。我站在你的憐憫之下。你可以隨意待我。我知道你可以把我賣掉;你可以把我交給掌刑的,但求你憐憫我。"神就饒恕了我們的罪。

然後發生了什麼?嗯,他出去,他做了什麼?他抓住他的同伴,要求他的二十八塊錢。再次注意,雖然他已經被饒恕了,而且一開始真正被饒恕了,但因爲他對同伴的這種態度,結果怎樣?他以前被饒恕的債被撤銷了。饒恕被撤銷了。

弟兄姊妹們,如果你打算活在"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教義的自滿中,你最好爲它找到一些聖經基礎。你最好確定你知道聖經說的是什麼,不是某個牧師說的,而是聖經說的。你可能被饒恕了所有的債,是的,而且真正如此,但你出去後對一個基督徒粗魯、不友善、不饒恕,當你來到神面前時,你會發現一千二百萬美元的債又回到了你頭上。

這裏有一個我們必須完全、清楚理解的重要原則:主關於"配得"的教導原則。這裏發生的是:這個被饒恕的僕人證明自己不配那個饒恕。如果你有經文索引,我請你查考"配"這個詞。不久之後,我將講解主關於"配得"的教導。你可能被饒恕了,但你可能不配那個饒恕。如果你不配,你最終不會被饒恕。

這就是爲什麼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4章1節、歌羅西書1章10節、帖撒羅尼迦前書2章12節——一次又一次地——警告基督徒要行事爲人與主相配。他說:"行事爲人與主相配。"我警告你,我懇求你,因爲如果你不這樣做,你可能最終發現自己被丟棄了,被取消了資格。耶穌教導中的另一個要素:"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取消資格了。"他說被取消資格是什麼意思?你自己想想:證明自己不配做一個基督徒。

我對你說,即使你不是基督徒,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是簡單地"我信神,我信耶穌"就完了。這裏的意思是,除非你被神饒恕之後,你對其他人的態度有了真正的改變,除非你對人的整個態度改變了,你可以一輩子稱自己爲基督徒,但神不認識你是誰。想一想。這是一個是否配得的問題。那些被邀請參加宴席的人不配。他們被邀請了,是的,但他們不配,所以他們沒有嚐到宴席的滋味。

耶穌關於配得的全部教導是:一旦你成爲基督徒,絕不要坐下來變得自滿,說:"好了,我現在沒問題了,我的天堂座位已經預訂好了。"我感謝神,在祂的智慧中,祂從未讓我們把這種東西稱爲確據。你稱那爲確據?我告訴你那是什麼。那不是確據;那是自我欺騙。那是自滿。聖經中的確據是完全不同的東西。聖經中的確據意味着當你行在光中,與神相交,遵行祂的命令時,聖靈與你的心同證你是神的兒女。那是聖經所說的確據。

如果你沒有聖靈的內在見證證明你是神的兒女,那麼你所說的任何確據都是純粹的自我欺騙。你有聖靈的見證嗎?兩三週後我們要在羅馬書第8章中學習這個。我知道我是神的兒女的確據——我不是靠猜測過日子的。我知道我是神的兒女。但那個確據不給我任何自滿的依據,讓我表現得對自己說:"哦好吧,我現在是基督徒了。"對於基督徒和今天的教會來說,沒有什麼比這些自以爲是、自滿、自我恭賀的基督徒更致命的了。不要成爲這羣可悲的所謂基督徒中的一員。你必須證明自己配得上福音,正如彼得對他寫信的人所說的:"使你們所蒙的呼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也就是說,證明自己配得上你崇高的呼召。如果你不這樣做,你可能發現那一天,神根本不認識你。你根本不是基督徒。

現在,我想請你再次注意這一切的重要性。我不知道能不能給你講得足夠清楚。我靠着神的恩典禱告,求祂幫助我做到這一點,使你明白這裏的的原則:神將按照你對待別人的方式來對待你。請注意那個原則。祂期望你按照祂對待你的方式來對待別人。但如果你不那樣做,祂將按照你對待別人的方式來對待你。這就是"如同"這個關鍵詞的意義——"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注意"如同"這個詞。

哦,聖經中有些小詞,但天哪,多麼重要。在整個英語詞彙中,"I"這個詞只有一個字母。我不知道整個詞彙中是否有比這更重要的詞。你知道,你得認識"I"這個詞。只是一畫,一筆。再簡單不過了。甚至一個圓圈都比這複雜,只是一筆。所以一個詞的重要性不取決於它的長度。有些教授喜歡用長長的大詞。他們以爲詞越大、越長,他們說的就越重要。事實上,一些最重要的事情是用最簡單的語言說的。"如同饒恕了我們的罪。"注意那個關鍵詞,它在這裏的意思是:如果你不饒恕,你就不會被饒恕。如果你饒恕,你就會被饒恕。你怎樣饒恕,就是你被饒恕的量度。哦,這真是令人難以置信。

聖經用許多、許多方式表達這個真理。意思是:如果你對你的弟兄、你的姊妹、你的母親、你的妻子、你的丈夫不友善——無論你是誰——神也會對你不友善。你對他們友善的程度,就是你證明配得上那個恩典的程度。試着理解這一點。如果我對一個人粗魯刻薄,我不必指望神會對我友善。但如果我對一個人只友善一點點,我也可能從主那裏領受一點點的恩慈。你看到了嗎?你能理解背後的原則嗎?試着理解。一開始你可能覺得困難,但繼續下去,它會變得越來越清楚。

神的智慧是這樣的:祂使你成爲自己將如何受審的審判官。換句話說,你最終將成爲你自己的審判官。耶穌說的正是這個:"憑你自己的口,你要被定罪,憑你自己的口,你要被稱義。"換句話說,你要對自己宣判。你知道嗎?哦,神的智慧不可思議。簡直不可置信。我越讀聖經,越驚歎於其中的教導。你知道,在審判的日子,你會發現一件事:你會發現你是你自己的審判官。你把判決加在自己身上。怎樣?就你審判別人的程度而言,你已經審判了自己。這就是愛鄰如己的要點。你意識到沒有?"如你自己。"就你對他所做的而言,你做在了自己身上。所以你最好愛他如愛自己,因爲如果你審判他,你也審判了自己。

你覺得這很難理解嗎?你看,你以什麼方式對待了別人,就表明你認爲人應該被怎樣對待。如果你認爲別人應該被這樣對待,爲什麼你應該被不同地對待呢?這就是要點,你明白嗎?如果我對這個人粗魯或殘忍,爲什麼我應該期望比那個人更好的對待呢?我認爲我比他好嗎?如果是的話,我就是在欺騙自己。

換一種語言來表達。聖經中用許多不同的畫面來表達同一個真理。例如,在加拉太書6章7節,保羅用不同的方式表達同樣的真理。他說:"你們種什麼,就收什麼。"看到了嗎?如果你種下不友善,你就收穫不友善。你自己收回來。如果你對別人種下友善,你自己收穫友善。這就是原則。保羅用同樣的話語、同樣的想法,用不同的畫面來幫助你理解。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7章2節再次使用同樣的圖像。他說:"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你明白嗎?看馬太福音7章2節。你給人的量就是你得到的量。所以他說"不要論斷人",因爲你給人的量就是你論斷的量。如果我嚴厲地論斷一個人,我就要被嚴厲地論斷。我給的量,就是我得到的量。如果我以恩慈論斷一個人,我就被恩慈地論斷。如果我根本不論斷,我就根本不被論斷。你明白嗎?哦,神的智慧不可思議。唯一的問題是試圖讓聽的人理解。

因此,如果我要被饒恕,我必須饒恕。現在你明白"如同"了:"如同我免了人的債,求你免我的債。"如果我不饒恕,我也不會被饒恕。第14和15節說的正是這個:你饒恕人,你就被饒恕;你不饒恕人,你就不被饒恕。這是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真理,可以用這些話來總結:神將按照你對待別人的方式來對待你。所以下次你對待別人的時候,想一想。神將按照你對待別人的方式來對待你,任何其他人。無所謂。你那樣對待一個孩子,你那樣對待一個成年人,你那樣對待任何人。你怎樣對待他們,就是你將怎樣被對待的量度。這表明一個基督徒最好小心行事,學會行事爲人與主相配。

你覺得生活無所謂,你過什麼樣的生活無所謂嗎?哦,那非常重要。那也意味着,當我盡我所有的一切去愛一個人時,我也要被神盡祂所有的一切來愛。這是值得的。那就是基督徒生活的原則。你學會了那個祕訣,你就學會了基督徒生活中值得學習的一切。你爲自己保留什麼,神也要從你保留什麼。你自己想想。當你不想爲神活的時候,當你想爲自己保留什麼的時候,你想想,你將要失去多少。如果你爲神活,祂就爲你活。你爲自己活,那就完了,那就結束了。祂不會爲你活。什麼也不能幫助你。這就是耶穌在這裏告訴我們的基督徒生命的重要原則:神怎樣對待我們。

我再說一次,因爲這話不可能重複太多:神將按照你對待別人的方式來對待你。這是你必須理解的原則。一旦我們意識到這一點,天哪,這將怎樣影響我們與別人的關係。下次我傾向於對某人發脾氣時,我想:"等等。神也對我發脾氣嗎?我就有麻煩了。"不,不,不,先生。不,先生,我不要這樣。我記得每次我審判他,我就審判了自己。不,不,不,我根本不要這樣。不要論斷。所以它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如果你想享受論斷的奢侈,你儘管去,但你將按照你爲論斷別人所設定的同一個原則被論斷。如果那些在很多教會里大聲嚷嚷的人——在背後說別人的壞話、誹謗別人、說不好聽的話——意識到這一點的話,天哪,我可不願意在神與他們算賬的時候站在他們的鞋子裏。

但現在我們來看另一點。我們可以說:"嗯,如果是這樣,我們發現自己總是有義務去饒恕,"這裏開頭說,第21或22節,彼得說:"我應當饒恕我的弟兄幾次?"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彼得說:"我饒恕他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沒有對你說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如果他的意思是七十乘以七再乘以七十,他可以這樣說的,但七十個七次,而且換一種說法,許多人認爲可能是七的小七十次方,所以不是平方,而是七十次方。那是一個相當大的數字。變成了一個天文數字,就像你不斷用七乘以自身的巨大數字:七乘七乘七乘七,不斷乘下去,你就得到一個天文數字。也就是說,這只是畫面語言在說:饒恕他們。他們需要多少饒恕,你就給他們多少饒恕。永遠不要對饒恕設限。

要明白的是:如果神告訴我們這樣做,祂自己就那樣做。祂從不失敗於做祂告訴我們去做的事。這就是爲什麼我一開頭說:祂總會饒恕我們,無論我們欠祂的罪債——在罪的方面——數字多麼天文。這是否意味着我們應該佔祂的便宜?或者我們因此就不應該處於佔一個基督徒便宜的處境?也許我可以佔亞歷克斯的便宜。我知道他是一個好基督徒,所以我就一直佔他的便宜。我覺得他是一個好基督徒;他會一直饒恕我。你知道,是的,你說,你讀聖經嗎?是的,上面說你最好饒恕我,所以他就饒恕了我。然後我再做一次。他說:"什麼,第二次?"沒關係,第二次,還沒到七十個七次呢。所以我繼續煩他、讓他難過,而他必須繼續饒恕我。哦好,我可以一直這樣對他。你覺得怎麼樣?

奇怪的是,有些基督徒確實這樣做。你知道,當我在倫敦的時候,有一次,我永遠不會忘記那件事。我要搬進一個公寓,和兩個弟兄一起住。這裏他們稱之爲apartment;在倫敦我們叫它flat。我要搬進這個公寓,和兩個弟兄一起,他們約定了一個時間。我想是早上九點什麼的。所以我就準備好了等着。沒有人來。然後從九點到了十點、十一點。有電話,但沒有人打來。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兩個半小時後,他們到了,滿臉笑容。他們說:"抱歉來晚了。你不介意吧,對嗎?"我說:"沒關係,沒事。"其中一個轉向另一個,這是我永遠不會忘記的。他說:"你看,我告訴過你。我告訴過你,艾瑞克是那種會一直饒恕你的人。"他對另一個人說:"你看,如果你這樣對待任何其他人,他早就滿臉通紅、怒氣衝衝了。"

# 主禱文:免我們的債(續二)——馬太福音6:12,14,15

我說:"沒關係,沒事的。"其中一個人轉向另一個人,這是我永遠不會忘記的。他說:"你看,我告訴過你。我告訴過你Eric是那種總會原諒你的人。"他對另一個人說:"你看,如果你這樣對待其他人,他早就臉紅脖子粗、怒氣沖天了。但你看Eric,他非常平靜。他完全不介意。他總是原諒你。"

我心裏想:"聽我說,原來作基督徒就是這樣的。"他太瞭解我了,所以沒關係。他可以讓我等兩個半小時,他知道最後我會說:"好吧,就這樣,別擔心。"所以,讓我等兩個半小時——有什麼關係呢?

所以我們發現,基督徒變得非常容易被人利用。也就是說,你可以任意次數地佔他的便宜,他總是會原諒你。身邊有這樣好的基督徒真好,你可以隨意踩他們的腳趾——他們總是原諒你。現在讓我告訴你:如果有人這樣想,他就是在非常愚蠢地思考,因爲這表明你還沒有理解罪的本質。

你要明白,罪最終來說是得罪神。問題不在於那個人是否原諒你,而在於神是否原諒你。這纔是你必須問的問題。不是我是否原諒他讓我等了兩個半小時的問題,而是神是否原諒他的問題。所以如果你以爲可以佔基督徒的便宜,他總是會原諒你——當然,他會原諒你。但記住這一點:罪總是得罪神的。問題是,神是否原諒你?

當你得罪了別人卻不悔改的時候——因爲如果你對罪採取這種態度,顯然你對此很輕忽,根本沒有真正的悔改。如果你不介意一次又一次地冒犯基督徒,你的弟兄或姊妹,這說明你對罪的態度很隨意。你覺得,嗯,他沒關係,他那麼好,那麼善良,他不介意的。

所以請記住:聖經的教導是這樣的,正如我們在這裏所看到的。這個禱告是:"免我們的債。"我們是求神赦免我們。這個禱告不是對人說的話,而是對神說的話。爲什麼?因爲聖經告訴我們,你對任何人所犯的任何罪,都是得罪神。這就是罪的要點。你得罪了別人,就是違背了神的誡命。這就是爲什麼大衛在詩篇五十一篇說:"我向你,唯獨你犯罪。"不,不,不,大衛,你不僅僅是得罪了神。你也得罪了烏利亞。但爲什麼大衛說"我只得罪了你"?因爲他知道,歸根結底,一切的罪都是得罪神。這就是要點:最終,唯一關心這件事的就是神。

我可以原諒你,問題是,神是否原諒?這纔是更重要的問題。這僅僅意味着:當我原諒一個人時,我做了什麼?我說了:"我不審判你。我沒有資格審判你。"但現在我已經把審判交給了神。現在是神和你之間的事,不是你和我之間的事。所以你要記住,每當我們得罪弟兄姊妹的時候,不要想:"嗯,他說我已被原諒了,所以沒事了,事情結束了。"事情並沒有結束。

那麼請記住我們在這段經文中看到的重要事情:成爲基督徒深刻地影響我們與他人的關係。這意味着我們對人的整個態度必須變得不同。如果不是這樣,那麼我們將按照我們對他人的態度受到審判。現在想一想,下一次,如我所說,如果你要發脾氣,或者你要刻薄,或者你要惡毒,你說"我是基督徒,沒關係,我在天上已經預訂了座位"——讓我告訴你,別自欺欺人了。因爲神要按照你審判別人的尺度來審判你。

所以我們看到結論是:我們怎樣對待別人,神就怎樣對待我們。成爲基督徒不僅僅是我與神之間的關係,一件私人的事,不涉及任何其他人。恰恰相反,當你成爲基督徒時,你就與所有人有了關係。這就是爲什麼,如果你在任何時候對別人缺乏恩慈、不友善、粗魯、不肯饒恕、嚴厲或脾氣暴躁,我告訴你,你最好趕快跑到施恩寶座前說:"主啊,求你赦免我,我懇求你。"否則神會用完全相同的方式對待你。

現在在結論中,讓我們也注意到這一點:這個不饒恕人的僕人怎麼樣了?我們在這裏看到,三十四節說:"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在修訂標準版中,你會在頁邊注看到"torturers"(施刑者),等他還清所有的債。這個曾被赦免的人怎樣了?我們注意到他可怕的結局:他被交給了施刑者,交給了獄卒。

我查考了這個詞在《新約》其他地方是如何使用的。例如,在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相關的詞出現在路加福音十六章二十三節和二十八節,原文中就是這個。我們發現它的意思是"受折磨的地方"。那裏用的是"在他的痛苦中",就是那個沒有悔改的財主,他看到了亞伯拉罕——那個在拉撒路有需要時沒有幫助他的財主。現在發生的事是他的位置顛倒過來了:拉撒路在亞伯拉罕的懷裏,他在受苦的地方。這個"受苦的地方"——"痛苦"這個詞與這裏所用的是完全同類的詞。我翻譯爲"施刑者"或"獄卒"或隨你怎麼翻譯。

換句話說,那個曾被赦免的人,最終下了地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任何活在這種基礎上的人,要清楚地查考聖經,使教會中不再有驕傲,不再有自滿,不再有不冷不熱的基督教,不再有稀裏糊塗的基督教,不再有掛名的基督教。讓我警告任何認爲自己可以做一個不冷不熱的基督徒,認爲自己已經在天上預留了座位的人——這個人最終落在了受苦的地方。你知道那是哪裏。

所以弟兄姊妹們,請記住耶穌的教導——豈不是銳利而深刻嗎?它時刻警告我們:在屬靈上保持警醒。活出你崇高呼召的樣式,否則你可能不配那個呼召。你將被淘汰。你將不能被稱爲神的兒女。再次注意,我們早些時候在馬太福音中說過的,當它說"使你們可以成爲"時,記住我向你們指出來的:"使你們可以成爲你們在天上父的兒子",使你可以配作祂的兒子。如果不是這樣,你可能會發現祂根本不認你爲兒子。

這教導的重要性,我希望我們每一個人都真正體會並銘記在心。在這裏,我們必須清楚地看到主耶穌的教導,使我們可以知道神對待我們的原則是什麼。我們在三十四節看到,這個人雖然曾被赦免,但因爲他證明自己不配得那赦免,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施刑者。把他交給施刑者——這意味着什麼?我查考了原文這個詞以及它在其他地方的用法,發現在路加福音十六章二十三節和二十八節,這個含義非常接近地獄的意思。也就是說,你在哪裏受折磨?聖經中只有一個地方可以受折磨,那就是地獄。所以我們可以看到,這個本可以被赦免的人,因爲他不配得那赦免——主耶穌非常清楚地告訴我們——最終落在了施刑者手中。

如果每個基督徒都明白這裏的教導,教會中就再也不會有那種半心半意、隨隨便便、不冷不熱的基督徒了。我告訴你,神看着教會中這種基督徒,實在是無法忍受。在啓示錄中,神對教會說:"因爲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祂不能忍受這種基督徒。我們必須知道,神對每個基督徒的要求是很高的。所以作基督徒不是一件隨意、輕鬆的事。我們看到必須依靠神的恩典來活出基督徒的生活。基督徒不能說:"我可以隨便;我不活出榮耀主的生活也沒關係。"我告訴你,關係大着呢。沒有這樣的生活,在審判的日子,他們會盼望看到神嚴厲的面容。到了那一天,當他們看到羔羊時,他們會說:"讓大山和石頭遮蓋我吧",不敢看他的面。

我們愛祂,因爲祂先愛我們。約翰告訴我們,我們愛祂的方式,體現在我們如何愛別人上。約翰說:"你不愛你看得見的弟兄,怎能愛你看不見的神呢?"這必須在我們的生活中體現出來。這是絕對關鍵的,使教會可以成爲真正反映神榮耀的教會。這就是我們的呼召。

所以再次記住這些關鍵的話:"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我們若不饒恕人,我們的債也不被饒恕。我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我們。讓我們在神面前安靜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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