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讀到主耶穌在這裏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爲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爲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爲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在這裏,主耶穌給了我們一些關於我們在教會中彼此關係的重要教導。上週我們看到了每個基督徒與神的關係。今天主耶穌把我們的注意力——因爲這兩者是直接相關的——轉向我們彼此之間的關係。兩個基督徒,或所有基督徒,彼此之間應該有什麼樣的真實關係?他在這裏給了我們一個警告和一個激勵。首先,警告是我們不要論斷。
說到論斷,這立刻讓我想起一個故事,這個故事向我們展示了論斷的本質。有一位年邁的藝術評論家。他在審查和批評畫作方面相當有專長。他花了太多年的時間學習和仔細審查畫作、閱讀書籍,以至於變得非常近視。他花了很多年學習、學習、再學習。有一天他去了那個大型藝術展覽。到了那裏,他發現自己沒帶眼鏡。所以當然他必須湊得離畫作很近來審視每一幅畫。他看着這幅畫,立刻開始批評——這不對,那不協調,這種風格不好——他就這樣一幅接一幅地批評下去。
藝術評論家的有趣之處往往是他們自己可能一輩子都沒有畫過一幅畫。但他們知道如何批評別人的畫。終於他來到一個巨大的金色畫框前。他把臉貼得很近,安靜地看了相當一段時間。安靜地研究了這幅畫一段時間之後,他轉過身來說:"那幅肖像畫真是糟糕透頂。怎麼可能在這種著名的畫廊裏展出這樣的畫?這幅肖像完全不成比例,所有特徵都極其醜陋。"他非常惱怒,批評這家藝術畫廊在如此著名的畫廊中展出如此可笑的畫作。
我想到現在你們中有些人已經猜到他在看什麼了。當然,他是在看一面鏡子,而他安靜地研究那面鏡子的整個過程,他其實是在看自己。他喋喋不休了一會兒之後,他的妻子說:"傑裏,你看,你最好冷靜下來,因爲你剛纔看的是一面鏡子。"所以當他以爲自己在批評別人的畫作時,他最終批評了自己,讓自己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笑話。這就是這段經文的教訓:當你論斷別人的時候,你實際上最終是在論斷自己。
主的教導在這裏也有一個喜劇性的元素。主耶穌說:"你怎麼能看見別人眼中的刺呢?"刺是非常、非常微小的。你似乎非常善於看見別人眼中的刺。但你卻看不見——主耶穌在這裏用了一個幽默的畫面——看不見這根巨大的梁木從你自己的眼中戳出來。這根梁木,當然,正如中文所翻譯的,是橫跨天花板上面的那根橫樑。這些被切成方形的巨大原木——實際上就是一整棵樹,邊緣被削平了,切成方形,架在建築的樑上來支撐屋頂。主耶穌喜歡用這些誇張的手法、這些對比,真正使整個畫面鮮明突出。漫畫家喜歡的那種畫面,因爲它真的能把教訓深入人心。
那麼讓我們更仔細地查看主在這裏的教導。首先,主耶穌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自己被論斷。"你看,審判官的工作,審判,是統治者的特權——也就是說,是權力。審判官總是代表那些在你之上掌權的人。如果你做了什麼錯事,政府傳喚你或把你告上法庭,或者如果有兩個人吵架,他們就把事情帶到更高的權威那裏。審判官總是代表更高的權威。
所以主耶穌說"不要論斷",是在告訴我們,我們每個人在與他人的關係中,不要把自己放在別人之上。這是人與人之間關係的根本問題:一個人喜歡認爲自己比另一個人好,因此處於一個可以審判他人的位置。例如,如果你說某人驕傲,你暗示你自己不驕傲,你處於一個可以宣佈別人驕傲的位置。如果你宣佈別人錯了,你實際上是在說你比他好,因爲他不知道什麼是錯的,但你知道什麼是錯的。
聖經教導我們,基督徒中間的這種態度是教會問題的根源。主耶穌在這裏處理的是一種態度——這種優越於他人的態度。聖經教導我們必須學會彼此順服,不要表現得好像自己比對方優越。這就是爲什麼在約翰福音十三章,主耶穌爲門徒洗腳並說:"我向你們所做的,你們也要彼此去做。彼此服侍。"爲別人洗腳就是做他的奴僕,因爲那是奴隸爲主人做的工作——他們爲主人洗腳。這就是爲什麼在腓立比書二章三節和以弗所書五章二十一節,在這兩個地方保羅都說:"彼此順服。"不要試圖做別人的老闆。要做別人的僕人。這就是我們被呼召去做的事。
我請你想想:如果在一間教會中我們真的能以這種方式生活,以這種方式信奉——在彼此的關係中真正謙卑——教會的氛圍會怎樣改變。如果我們不是總要看別人,想"哦,我至少和他一樣好"。我們爲什麼不滿足於說:"我是否和這個人一樣好,由神來審判"?但這種所謂優越的態度是我們需要用來支撐自己失敗的自我的,也就是說,讓我們覺得自己在這個世界上還是有點什麼的。
屬靈的人不在乎他怎麼看待自己,也不在乎別人怎麼看待他。他只關心神怎麼看待他。這纔是永恆中最重要的事。最重要的是神如何看待我們。
你知道,主越來越讓我學到的一個功課就是這個:主耶穌說過,如果你想成爲所有人中最大的,你就要成爲所有人中最小的。你成爲衆人的僕人。如果你想在神眼中爲大,你就必須在弟兄中成爲微小的、最小的。你在自己眼中越有分量,在別人眼中越有分量,你在神眼中就越微不足道。
還記得我們在聖誕節信息中看到的嗎,那時我們聚在一起度過了那段歡樂時光?我當時指出了一個令人驚訝的事實,如果你研究主耶穌的事工,他總是對那些無名小卒感興趣,從來不感興趣於那些世界上的大人物。他花了也許一整個下午,與那些被排斥的撒馬利亞人談話,與井邊的那個撒馬利亞婦人談話。但他不屑對希律王說一個字。他對那些自以爲很有學問的聖經學者說話卻是何等嚴厲。他對他們說,例如在馬太福音二十三章:"你們這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假冒爲善的人!"文士就是聖經學者。但他對病人、疲倦的人、受壓迫的人、那些無足輕重的人是何等溫柔慈祥。
所以我們必須學習主耶穌的這種態度。我必須坦率地說,當一間教會尊崇在這個世界上有地位的人時,這總是讓我反感。我記得在英國遇到過某位牧師。我走進那間教會,遇到了這位牧師。他跟我打招呼,我也跟他打招呼。到目前爲止還好。然後他聽到了我父親是誰。從他知道我父親是誰的那一刻起,他對我的態度完全改變了。哦,他不僅充滿了友善,簡直是對我懷着敬畏。我必須說,這完全讓我反感。這讓我覺得他認爲因爲我的父親是什麼人,我在屬靈上就有什麼分量。對我來說毫無區別。至於我在教會或在神眼中的地位,我父親是誰——即使他是皇帝,也不會有任何區別。
在這裏我們看到很多基督徒的這種態度——仰慕世上的人。當他們來到教會,他們就成了特別的人物,因爲他們在世界上是個人物。我們不去問神怎麼看待他們。我們看那些被"醫生"頭銜打動的人——我特別指的是醫學博士,因爲我發現在香港,醫學博士,正如我以前說過的,似乎有某種特殊地位,原因我還沒發現。也許因爲他們比任何人賺的錢都多。所以我們看到我們所有人都受到了世界態度的影響,甚至那些沒有學會以耶穌的方式思考的牧師也受了影響。因此,我們按照人在世界上的地位來評判人。弟兄姊妹們,這毒害了教會的生命。我們必須學會尊崇我們中間那些卑微的人。那些其他人從世界已經得到了足夠的尊崇。你不需要再讓他們的頭更大了。
我們必須帶着這種基本的態度來——主耶穌教導我們的態度上的改變——不要總是試圖覺得自己比別人優越,或者對那些你無法感到優越的人,你就崇拜他們、敬畏他們。
所以在這裏,爲了準確理解主的教導,我們必須問:當主耶穌說"不要論斷"的時候,除了態度的問題之外,他具體是什麼意思?首先,我們必須理解——我必須再次強調——他講的是一種態度,而不是個別的行爲。因爲如果你把態度端正了,你就不會做錯誤的行動。但即使你的行爲對了,你的態度在做正確的事時仍然可能是錯的。
所以當主耶穌說"不要論斷"時,他是在告訴我們,例如,我們應該對世界上的罪、教會中的罪視而不見嗎?所以當教會中有罪的時候,當教會中發生了一些嚴重的錯事——例如,尊崇那些在世界上有地位的人,或者更糟的事情——我們就應該視而不見,說:"嗯,我不是來論斷的,所以他可以犯罪,人人都可以犯罪,那不是我的事"?或者一個假教師進了教會,教導異端。我們就說:"哦,我不是來論斷的,讓他想教什麼就教什麼吧。"或者一隻披着羊皮的狼進了教會要吞喫羊羣,我們說:"哦,我們不該論斷他。我們說他是披着羊皮的狼——我已經論斷了他,所以我最好閉嘴。"
當然,主耶穌告訴我們的不是這樣的。他告訴我們要警醒,也就是要分辨那些披着羊皮的狼。教會的領袖在這方面尤其責任重大。主耶穌也說了,如果有人得罪你,有人對你犯了罪,你應該怎麼做?你應該說:"嗯,沒關係,我不論斷他。"這是正確的態度嗎?當他在對你犯罪的時候,你對他的罪視而不見是在幫助他嗎?絕不是。
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五節起,主耶穌說:"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你就去只和他一個人在一起,指出他的錯來。"如果他不聽你,主耶穌說,就另外帶一兩個人作見證去對他說。如果他還不聽,就把事情帶到全教會面前。如果他不聽教會,教會就要把他趕出去,也就是說,把他當作非信徒對待。所以我們發現主耶穌說"不要論斷",並不是說我們應該對罪視而不見。
不僅如此,傳道人特別有責任公開指出罪——指出教會整體中的罪。我記得我在指出教會中的罪的時候,有位弟兄對我說:"我覺得你很驕傲,竟然論斷教會。"這些親愛的弟兄還沒有查考過舊約。在舊約中,我們看到先知,神的僕人,向整個以色列發出雷霆般的譴責,指責以色列的罪。當然以色列不因此而愛先知。耶利米被扔進坑裏等死,如果不是有人把他救出來。他們恨先知,因爲先知對罪發出雷鳴。
最奇怪的是,那些因爲你指出教會中的罪而批評你的人,他們自己恰恰是我所見過的最愛批評的人。因爲你看到,兩個人之間的區別不在於他們做了什麼,而在於他們以什麼態度去做。一個人是出於對教會深切的愛和關懷而指出罪。但不幸的是,教會中有很多人患有心理學家所說的自卑情結。這些人是最愛批評的,因爲他們必須試圖抬高自己,用證明某種優越感來支撐自己的自卑。教會中正是這種人不僅喜歡批評別人,他們還有一個特別喜歡批評的目標,因爲那讓他們覺得自己是最好的。教會中這種人專門批評長老、領袖和牧師本人。他們可以向其他人展示:"看,我連牧師都敢批評。你們不敢做。"
弟兄姊妹們,問題在於態度。問題是:你說那些話的動機是什麼?你往往不告訴別人你說那些話的真正動機。當我們批評別人的時候,我們都喜歡說是爲了他好。但主耶穌在這裏告訴並警告我們要注意自己的態度。所以當主耶穌說"不要論斷"時,他不是叫我們對罪視而不見,而是要我們以正確的態度來對付罪。
不僅如此,使徒保羅告訴我們,教會領袖有審判的責任。那麼我們是否有一個矛盾:保羅說他審判,但主耶穌說你們不可論斷?在哥林多前書五章三節,使徒保羅說:"我已經審判了教會中犯罪的那個人。"那是哥林多前書五章中的一個人,你記得,犯了大罪——亂倫,與自己的親屬發生性關係。在那裏他宣判並審判了教會中做這件可怕事的罪人。
那麼你說:"保羅怎麼在論斷,而主耶穌卻說不可論斷呢?"這就是爲什麼理解我們前面提出的第一點如此重要:主耶穌講的是態度。其次,當我們繼續查考主的教導時,我們必須查考其完整的上下文。他對所有門徒說:"你們不可論斷。"但在教會中有一些人被交託了審判的重任。所以"不可論斷"是一般規則。但有些人——我再說一遍——比如教會的長老和領袖,有審判的責任,正如提摩太前書五章十七節中所說的。
但你可能會說:"哦,那很好,長老可以審判我,但我不能審判長老。那不公平。"沒錯。讓我們記住,回到主的教導,你怎樣論斷,就將被神怎樣論斷。長老和那些神交託了那種責任的人,我告訴你,除非迫不得已,他們是最後一批願意行使審判權的人。任何一個不愛護、不關懷自己教會的牧師或長老都不配作教會的領袖。
論斷、定罪、對某人判刑——實際上就是審判。所以我們發現,例如這種論斷、這種定罪,恰恰與拯救相反。在馬太福音七章,我們讀到主耶穌來不是要論斷,而是要拯救。在這裏我們看到了論斷與拯救、定罪與拯救、宣告無罪與赦罪之間的區別。所以當我們論斷、定罪一個人的時候,我們不關心是否要拯救他。如果我們論斷他,我們不關心是否要拯救他。
這一切現在向我們表明,我們對弟兄姊妹的態度絕不可以是一種自以爲比對方優越的態度。如果一個牧師覺得自己比教會中的其他人優越,他不配當牧師。所以在定罪的意義上,沒有人被賦予在教會中定罪的權力。但按照神的話語宣告審判的權力,是交託給神的僕人的。但即便如此,也從來不是定罪的意義,而是拯救的意義。所以在哥林多前書五章,當保羅判這個人讓肉體被毀壞的時候,整個目的是叫他的靈魂可以得救,正如保羅接着所解釋的。沒有任何人——沒有任何人類——被賦予最終和徹底定罪任何其他人的權力。
現在,當我們查考這個關於態度的問題時,把我們帶到了下一個要點。爲什麼有些人如此喜歡定別人的罪?主耶穌在這裏問了一個我覺得非常有意思的問題,在第三節。主耶穌問了這個問題:"爲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爲什麼?你對這個問題有什麼回答?爲什麼我們如此善於看到別人的缺點,卻看不到自己的?你對耶穌問的這個問題的回答是什麼?
我發現如果你去尋找這個問題的答案,你會發現自己正在被屬靈的X光照射到內心的最深處。它讓我想起利物浦的一位婦人。這些就是教會中那些假冒爲善的人,在每間教會中你很快就會習慣遇到這樣的人。她有一天來對我說:"你們教會有一位領袖,我看到他在街上和一個女朋友手牽手走在路上。"她說:"真的嗎?在哪裏?"是在一條商業街上。"想象一下,一個教會的領袖和女朋友手牽手走在路上!你能想象嗎?這樣的人怎麼能作教會的領袖?"這相當引人注目。我還沒有發現牽手有什麼罪,尤其他們快要訂婚了。然而她對此大肆渲染,大概是暗示我應該把他撤職。
然而,如果你檢查這位婦人自己的生活,問題比牽手嚴重得多。她自己與自己的丈夫離了婚,和一個我不確定她是否已經結婚的人住在一起。根據一些報告,他們並沒有結婚。她離了婚,和另一個男人住在一起。她竟然有臉來批評別人在街上牽手。你能想象嗎?
所以弟兄姊妹們,如果你覺得主耶穌關於刺和梁木是在誇大其詞,那你想想看。這裏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一個自己眼中戳着梁木的人竟然試圖批評別人。
# 不要論斷人(下)——馬太福音7:1-5
我相信這兩位弟兄姊妹已經在主面前認了罪。他們現在已經結婚了,非常忠心地服事主。但那個批評的婦人怎麼樣了呢?她連任何一間教會都見不到人影了。她出現在教會只是爲了發批評。或者當她奉獻的時候,她要確保教會中每個人都能看到。她把五英鎊的紙幣舉過頭頂說:"看,我有東西要奉獻給教會。"這就是爲什麼主耶穌說:"你這假冒爲善的人。"你看到不到自己眼中戳着的梁木,卻要幫助別人。
我們還沒有回答這個問題:爲什麼我們如此善於看到別人的弱點,卻看不到自己的大過失呢?我告訴你一些事,弟兄姊妹們。如果你聽到任何人在批評,第一件事就是仔細看看那個人的生活。根據我的經驗,我學到最愛批評的人就是自己屬靈生命問題最大的人。正是這種人沒有學好我們查考過的馬太福音第六章。他們與主的關係——有嚴重的問題。
哪裏沒有愛,那裏就必有批評。當沒有真正的愛時,批評一定會有。永遠不要相信一個對你說"我愛你,所以我批評你"的人。那是絕對的虛僞。一個字都不要信。一個真正關心你的人會帶着愛來找你,說:"看,弟兄,你有這個問題——我不配來和你分享,但我想……"他從不向任何其他人提起他與你的分歧或他的批評。他從不對任何其他人提起。只有你一個人知道。那就是愛。
有些人說"我不同意你",但他們從不告訴你爲什麼,在哪一點上不同意你。讓你完全矇在鼓裏。其他所有人都知道他們不同意你,但你不知道爲什麼。那不是愛。那是虛僞。
所以你看,哪裏沒有愛,這種批評的態度就一定會出現。以夫妻爲例。他們剛結婚的時候,哦,甜蜜得很,不是嗎?人間天堂。他們一直手牽着手。他們凝視彼此的眼睛。真是美好。等兩年過去。有些人甚至不用等兩年。然後怎樣呢?小爭吵開始了。"你爲什麼總是這樣做?"另一個人說:"你爲什麼要那樣做?"爭吵開始了,然後你會發現爭吵越來越大聲。你看到發生了什麼嗎?那是因爲愛的根基從一開始就很薄弱。我希望兩個人結婚之前真的知道自己彼此相愛,而不是隻是一時的迷戀。因爲當愛消失——我們這些做過孩子的,或者你見過別人的婚姻的,你見過父親或母親之間發生的,或叔叔的,或朋友的父母親的——你見過所有那些爆發的可怕衝突。愛死了,然後就只有批評,一直批評。
現在你看,原來彼此之間的委身、彼此之間的愛,已經消失了。現在只剩下對自己的委身。所以我要堅持我的方式。"應該這樣做。"當兩個人都堅持自己的方式時,那就是婚姻的終結。這就是爲什麼哥林多前書十三章說:"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它說:"你想要怎樣?"
回到這個問題:爲什麼你看到別人眼中的刺?答案現在清楚了。答案是:因爲你從來沒有真正愛過那個人。那爲什麼你眼中有梁木卻不知道呢?因爲你愛自己。這就是原因。你有沒有注意到,當一個母親愛兒子的時候,那個兒子永遠不會做錯任何事。他撞壞了別人的車。他做了各種壞事。母親只是說:"哦,不,他是個好孩子。只是意外。"她從來看不到他的過錯。當你那樣愛一個人的時候,你永遠看不到他們的缺點。
從這個意義上說,愛是盲目的:因爲你愛你自己的孩子,你就看不到他們的缺點。但因爲你不愛另一個人,你就能看到他們所有的缺點。你愛自己的孩子——你的孩子沒有缺點。別人的孩子沒教養、不懂規矩,他們的父母不會教育。人人都不好——看看我的孩子,他是世界上最好的。因爲你愛你自己的孩子,你說他好。但別人,你就能看到他們所有的缺點。
我們現在明白主耶穌爲什麼這麼說了。論斷的原因,我們不可論斷的原因,恰恰是因爲它表達了這種定罪的態度,沒有任何門徒應該對另一個門徒有這種態度。我們在這裏是要彼此相愛,不是要做別人的上司。
但有人可能會說:"啊,但你已經說了主耶穌不是叫我們對罪視而不見。"而沒有人是沒有罪的,所以你有充足的彈藥。如果你這樣論證,只是再次表明你的態度不對。難道這不意味着我可以看着這裏的每個人說:"啊,這個人犯了罪,所以我要批評他"?耶穌沒說我應該對罪視而不見。那你自己的罪呢?如果你這樣論證,只是再次表明你的態度不對。態度必須是出發點。如果我們真正愛一個人,我們就不會利用任何藉口來攻擊另一個人。
所以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我們中那些研究神學的人來說——非常有趣。自由派學者是最愛批評的學者。他們總是準備批評所有人。我們這些進入神學領域的人被訓練成批評者。如果你不批評,你就不是一個好的神學家。所以他們怎麼做呢?他們批評保羅。他們批評約翰。他們說保羅在這裏或那裏搞混了,等等,他們認爲這就是學術的頂峯。他們批評保羅,批評約翰,說保羅這裏有錯有那裏有錯。對自由派學者來說,沒有誰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人人都被批評,從所有先知一直到新約的所有使徒。每個人都被批評。自由派學者有權批評所有人。
坦率地說,雖然我讀了他們所有的書,所有重要的著作,我有時會感到一種厭惡。真的,我有時在那些書的頁邊註釋中寫下:這些人是唯一認爲自己比保羅、比約翰、比以賽亞知道得更多的人。保羅和約翰最大的遺憾就是從來沒有機會坐在二十世紀這些偉大神學家的腳前受教。
你看,這是沒有止境的。一旦你採取那種態度,你在哪裏停下來?所以我對你們說,弟兄姊妹們,仔細注意耶穌的話和正確的態度。永遠不要以爲,因爲我是神學家,我是學者,我的工作就是批評其他人。神從來沒有給你這個工作。所以你大可把自己當作已被解僱了。
在加拉太書五章十五節,使徒保羅用這些話警告加拉太人。他說:"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這表明加拉太基督徒已經犯了不聽耶穌這裏教導的錯誤。他們覺得我們可以互相批評,沒關係,這就是我們的工作。保羅說:"你們要謹慎——如果你們相咬相吞——也就是彼此吞喫——你們要被彼此吞喫了。最後什麼都不剩。"如果你們互相咬,就像競技場裏的一羣野獸,你咬我我咬你,一個或另一個要把對方喫掉。
你想,當人們走進一間像這樣的教會,什麼樣的見證,弟兄姊妹們,對其他年輕的基督徒或非基督徒來說是什麼樣的見證?如果我們愛神,如果我們愛祂的子民,我們愛祂的教會,我們走進祂的教會卻說:"嗯,我不同意你,我也不同意你,我不同意你"?這是什麼見證?如果你不同意他,去找他談。和他解決問題。你不必向其他所有人廣播你不同意他。我們難道不關心其他基督徒的福祉,不關心年輕的基督徒和非信徒嗎?主耶穌豈不是說:"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衆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我們已經看到,哪裏有批評,哪裏就沒有愛。
現在我們來到總結的要點。主耶穌在這裏給了我們警告,也給了我們激勵。警告是這樣的。他在馬太福音七章這段經文中說:"你們怎樣論斷別人,就將被怎樣論斷。"你用什麼量器量給人,就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我想說,這是每個人必須理解的一個根本重要的原則。這是基督徒生命中你必須把握的一個祕訣。祕訣是什麼?就是你所做的,就是神要對待你的方式。你怎樣對待別人,就是神要用來對待你的量器。你應用這個原則,你會發現它涵蓋基督徒生命中的一切。這是每個基督徒必須理解的最重要原則。如果你不饒恕弟兄,你也不會被饒恕。你論斷弟兄,神就要論斷你。你越嚴厲地定弟兄的罪,神就越嚴厲地定你的罪。那是令人恐懼的。這就是主教導的警告。
我們在聖經中看到這個原則是完全字面性地應用的,精確到每一個細節。讓我給你一個例子。大衛犯了非常嚴重的罪,他娶了別人的妻子。現在從法律上講,奇怪的是,他可以逃脫懲罰。他能逃脫的原因是因爲他是王。他是軍隊的最高統帥。這個女人的丈夫是他軍隊中的一名軍官——不僅是軍官,而且是非常忠誠、非常優秀的軍官。所以爲了得到他的妻子,大衛做了一件惡事。他派這個人上前線,命令前線的指揮官把這個女人的丈夫放在戰鬥中最危險的位置。他在戰鬥中陣亡了。大衛做了什麼違法的事嗎?沒有,他在自己的權力範圍之內。按照人的法律,他沒有做錯什麼。然後當然,因爲這個女人的丈夫死了,他就可以娶她。同樣,沒有違法。一個喪偶的女人,男人娶她完全合法。但神的眼睛看到了他的心。雖然他在人的法律下無罪,但神的眼目看到了大衛的心。他做這一切的真正原因是什麼?
神的僕人拿單——我們對他的其他事情一無所知——他根本不是什麼著名的先知——他來對大衛說話。拿單說:"陛下,我想告訴你一個案例。"他把這個案例解釋給大衛聽。大衛,作爲王——你看,王也是審判官——大衛對這個案例作了判決。故事是這樣的。拿單說:"你看,有一個人有一隻小母羊,一隻很小的羊羔。這隻母羊非常寶貴,他把它抱在懷裏。這隻羊對他來說非常珍貴,因爲他只有這一隻。來了一個有很多羊的富人,但他要這個窮人的這隻母羊。所以他強行奪走了這個窮人的母羊。"
大衛非常憤怒。他說——你看,他能看到刺,卻看不到梁木。他怒氣衝衝。這個有這麼多羊的人拿走這個窮人唯一的一隻羊,多麼不公正。他說:"我宣判他必須償還四倍。"也就是說,他拿了一隻羊,他要給窮人四倍。拿單看着大衛說:"你就是那人。"
發生了什麼?大衛對自己宣了判。他宣了判,拿單說:"你就是那人。"大衛所拿去的羊羔——那個軍官就是他的。當然,他的妻子,就是這隻羊羔所代表的。主完全按照大衛所宣判的執行了判決。大衛失去了四個兒子。因此,令人驚歎——神的話語,其中的歷史是精確的。大衛必須按照自己的審判、從自己的口中被要求付出代價。他被審判了。在撒母耳記下十二章五至六節,你可以讀到這些話。我們發現到了十四節,他的第一個兒子已被判死刑。後來我們發現另一個兒子被大衛另一個兒子親手殺死——一齣悲劇,一個兒子在憤怒中殺了另一個兒子。如此下去,直到大衛用四個兒子償還了代價。
所以你看,你的弟兄是你的鏡子,你的姊妹是你的鏡子。你批評弟兄和姊妹的那一刻,你就對自己宣了判。所以這是消極的一面——警告,你量給別人的量器,神量了四倍,他恰好收回了他所量出的。
但也有激勵的一面。你怎樣愛和關懷你的弟兄姊妹,神也以同樣的尺度愛和關懷你。這就是與上週那章的聯繫。當你的弟兄姊妹有需要的時候,你幫助那個有需要的弟兄姊妹,你可以確信——當然前提是你以正確的態度做的——你可以確信神會以同樣的尺度看顧你。所以你發現你給神越多,你從祂那裏得到的也越多——祂的愛、祂的看顧和祂屬靈的福氣。
你也可以確信這一點:這個幫助其他弟兄姊妹解決經濟困難的弟兄或姊妹,自己永遠不會陷入經濟困難。你會發現的奇妙之事是,你越是幫助弟兄姊妹,甚至到了看似讓自己陷入經濟困難的地步,你會發現神從來不讓你失望。祂確保你在需要的時候不會缺乏或陷入困境。
有一次一個弟兄有需要。另一個弟兄給了這個弟兄一些錢幫助他度過困難。拿到這筆錢之後,他出去碰到了一個比他更需要的人。所以,不顧自己的需要,他把它給了那個更需要的人。然後神又重新供應了他的需要。結果是這樣的:你看,從來不會短缺。你給的越多,你擁有的越多。
這是你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試驗的一個原則,如果你有信心和勇氣去試驗它的話,因爲信心和勇氣是一起的。很多人是懦夫因爲他們沒有信心。很多人想知道:我怎麼知道神是真的?神在這裏給了你一個原則讓你去證明。你去證明它很容易。聖經中神給我們一個可以試驗的挑戰,這豈不是很奇妙嗎?祂接受我們的挑戰,說:"你給的越多,你得到的越多。你用什麼量器量給人,就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嗯,你可以證明那一點。那很容易證明。但不要在大衛那樣審判的那一面去證明。他宣判了四倍的審判,他得到了四倍。不要試那一邊。
應用它,證明它,品嚐並看見神是美善的。那就是在神面前俯伏禱告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