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珍寶的比喻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 經文 馬太福音 13:44 · 分集 A/B

© 張熙和牧師 · 經授權使用。

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裏,人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歡歡喜喜地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太13:44)

為什麼地裏會藏有財寶?

又是短短一句話的比喻,內涵卻極其豐富。該比喻俗稱“藏寶的比喻”,可是等到我們一步步解析之後,也許可以找到一個更恰當的名字。

天國好像什麼呢?比喻勾勒出了這樣一幅圖畫:有一個人在地裏,也許正幹著農活,也許只是走路經過。到底他在做什麼,比喻並沒有具體交待。解經家們都假設這人是在地裏幹農活,可主耶穌並沒有這樣說。但無論如何,這一點無關宏旨,我們不妨假設這人走路經過這片田地。他正走著的時候,猛然發現地裏有一樣東西,也許看上去像石頭,但外表比較光滑。他很好奇,便走過去瞧個究竟。

他近前一看,原來不是石頭,而是一個瓦罐。他當然知道這個瓦罐意味著什麼。瓦罐通常是盛水用的,可是當時的人也用瓦罐儲藏財寶,比如銀幣、金幣、珠寶等等,因為可以防水。他們把這些寶貝塞進瓦罐,封好罐口,然後埋進地裏。

現在可以去銀行存錢,銀行裏也設有保險箱,為客戶儲藏珠寶。但那個年代沒有這些服務,有錢的人怎麼辦呢?衆所周知,因為通貨膨脹的緣故,錢是靠不住的。所以人們往往將流通貨幣兌換成一些具有長久價值的實物,比如金子,金價總是在升值,而錢總是在貶值。或者買珠寶、鑽石,這些也不會貶值,也許一時貶值,但長遠來說總會升值。

而且金銀珠寶也便於攜帶。如果買一座房子,就只能入住,不能帶走。當時巴勒斯坦地區兵燹不斷,沒有人願意投資房地產。你買了房子,可是一旦敵軍攻城略地、燒燬房屋,那麼你就失去了一切。在中國經歷過戰火的人都明白,沒有人會在戰時置辦產業,房子根本不值錢,既危險又不可靠,一個炸彈就可以將之夷為平地。

紙幣也不可靠。當年的上海人一拿到薪水,便趕緊兌換成銀元,因為紙幣貶值得非常快,最後是一大摞紙幣都買不到一張烙餅。那時候的薪水錢可以裝滿一個公文包,可是你得趕緊拎起公文包,就近找個兌換處,換成銀元或者金子。通常是換不到金子的了,總之得趕緊將紙幣換成可以保值的東西。

同樣,生活在巴勒斯坦地區的人也想方設法妥善保管財寶。他們將財寶封存進瓦罐裏,再將瓦罐埋進地裏,隱藏起來。當然必須記住埋藏地點,比如以樹為標記,從這棵樹往前走二十步,再從那棵樹往前走十三步等等。可是一旦有人把樹砍了,那可就麻煩了,根本找不到標記了。難怪會有那麼多丟失的財寶,因為主人將財寶藏起來後,卻再也無法找回了。或者有的人死於戰火,有的人在戰亂中被俘,被擄至異地他鄉,這是猶太人經常遭遇的經歷,結果這些人無法回來取財寶。有的人藏了財寶,卻沒有告訴任何人,等到他們病故或者被殺,那些財寶也就無人知曉了。

無論什麼原因,總之很多財寶沉埋在了地下,所以考古學家經常有所收穫。甚至直到今天,有人掘地的時候,不經意間就發現到了財寶。在以色列,有時候工人正開著推土機工作,結果發現了地下的財寶,有羅馬錢幣、金幣等等。

所以主耶穌講述的這種情形在那個年代是非常普遍的。時過境遷,現代人不再用這種方法儲存財寶。但在主耶穌的年代,人們在地裏幹活時經常會發現前人埋藏的財寶,有的可能沉埋了數百年,有的可能短短幾載,只不過因為種種原因,主人已經無法取回。

財寶埋藏在地下,可能經過雨水沖刷,罐頂露了出來,有一人剛好經過,便看見了。起初他可能以為是一塊石頭,因為瓦罐埋在地裏就像是石頭;或者是一個瓦罐碎片,巴勒斯坦的土地上有很多這種瓦罐碎片,人們已經不以為怪。可是這個人看見了,便湊上前看個究竟,發現原來這是一個密封住了的瓦罐。他一下子就心知肚明,這是財寶!

或許是這人正在地裏幹活,可能翻土、犁地,突然撞上了一個硬物。也許他第一個閃念是撞上了一塊石頭,便停下來看一下,就這樣發現了財寶。

突然發現了一筆意外之財,他當然欣喜若狂,這可真是天上掉餡餅。有時候我們在街上撿到一毛或者兩毛五的硬幣,就已經覺得很幸運了。自從來到加拿大,我揀到了很多硬幣。可是英國人似乎從不丟失硬幣,我在英國從沒有撿到過一分硬幣,也許英國沒有那麼多硬幣。但我在加拿大卻經常撿到硬幣。所以這人欣喜若狂,趕緊變賣家財,買了這塊地。

為什麼必須買下這塊地?

為什麼這人必須買下這塊地呢?何不乾脆把瓦罐挖出來,裹卷而走?因為這牽涉到了法律問題,在別人的地裏挖掘就觸犯了法律,地主一旦發現,可以將你告上法庭。而且你也會落了個雞飛蛋打:財寶歸了地主,畢竟這是他的地,不是你的。即便你偷偷將財寶挖出來,裹卷而走,無人察覺,可是日後要是有人調查這筆財寶從何而來,你必須交待來龍去脈,那麼就又得面對這個問題了:你有什麼權利挖掘別人的土地呢?結果你還是會被告上法庭,以偷竊罪論處。

另一個問題是,地主是否有權擁有這筆財寶呢?按照猶太法律,地主無權擁有,因為他只是買下了這塊地而已,並不知道地裏有財寶。除非地主親自發現了財寶,否則無權擁有。

在該比喻中,這人顯然是在別人的地裏發現了財寶,所以趕緊買下這塊地。按照猶太法律,他做的一切都合理合法。他明白這筆財寶不屬於地主,也明白自己不可以挖掘別人的地,這是犯法的。

你可能會問:為什麼他會走進別人的田地呢?因為有時候莊稼地裏會開闢出一條路,供行人穿行。比如馬太福音12章記載說,主耶穌的門徒們就走過一個麥田,並且摘下麥穗來喫,這是猶太法律所允許的。你可以走過別人的田地,但不可在當中勞作,挖掘別人的地是犯法行為。惟有買下這塊地,才能合法地擁有這筆財寶,別無它途。所以比喻中這人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

解釋該比喻的兩種觀點

這個比喻是什麼意思呢?主耶穌在教導我們什麼呢?只有兩種可能:要麼主耶穌是財寶,我們在地裏(即世界)找到了主耶穌;要麼我們是財寶,主耶穌來到世界找我們。哪一種解釋是正確的呢?

首先我想指出的是,解釋聖經並非各抒己見、百家爭鳴,神的話不是個人觀點。解釋神的話必須遵循一套精確、縝密的程序,正如法律文件一樣,法律並非人人可以隨意解釋、胡說瞎猜,而是有一套解釋規則。

今天普遍的看法是,主耶穌是財寶,我們在地裏發現了他。我曾經以為這種觀點是正確的,所以堅持了很長時間。可是經過仔細查考,我只好拋棄了這種觀點。接下來我會詳細解釋,請你自己下判斷。否定這種觀點的理據非常充分,我不禁思忖:“為什麼以前我沒有看見呢?”因為我有了先入之見,我們已經被灌輸了錯誤觀點,結果無法明白神的話。

錯誤觀點:寶貝代表主耶穌

我對以上兩種觀點都進行了詳細、忠實的查考,力求找出正確結論。我的宗旨是不存偏見,不捍衛任何一方,只要明白神的話,完全開放,讓聖靈向我說話。可是坦白說,我發現自己竟然有很多先入之見。

首先來思考一下“寶貝代表主耶穌”的觀點,這也是我一度堅持的觀點。最近我嘗試用解經的步驟來證明這種觀點,卻徒勞無功。神的話就是這樣,如果你在解經上出了錯,那麼結論也就會錯謬百出、邏輯不通。除非你牽強附會,硬是得出錯誤結論。在這個比喻中,說“寶貝是主耶穌”就引發了很多問題:

1、無非是尋珠比喻的翻版

緊跟著藏寶比喻的是尋珠的比喻,其中“好珠子”代表了主耶穌,所以如果藏寶比喻中的寶貝是主耶穌,那麼兩個比喻就重複了,為什麼主耶穌要用兩個比喻講一件事呢?難道他喜歡絮叨嗎?當然兩個比喻內容重複也無可厚非,也許主耶穌喜歡反覆說話吧,這是他的自由。然而我查考聖經發現,主耶穌從不說廢話。

2、主耶穌藏在了世界裏?

根據馬太福音13章38節,地代表了世界,所以如果主耶穌是埋在地裏的寶貝,那麼豈不是說主耶穌隱藏在了世界裏?這真是無稽之談。想一想,如果主耶穌被藏在了世界裏,那麼是誰藏的呢?結論當然是神,神將主耶穌藏在了世界裏。這番話聽起來似乎言之成理,可是根本沒有解經根據。

我們在麪酵比喻中已經看見,神並沒有將福音、救恩隱藏起來,神希望我們得救,為什麼要將救恩隱藏起來呢?耶穌是救主,聖經哪裏教導說耶穌隱藏在了世界裏呢?這就是先入之見,聖經沒有說的,人卻杜撰了出來。比如酵在聖經中明明代表了惡,可是有些解經家不理會解經根據,硬說麪酵的比喻是個例外,酵代表了天國,神將他的國隱藏在了世界裏。神行事光明正大,從不隱藏什麼,為什麼有人竟然反其道而解釋呢?真是莫明其妙。

哥林多後書4章3-4節說,“如果我們的福音矇蔽,就是矇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保羅是在說:福音不是隱藏的,如果福音向你隱藏了,那是世界的神做的。我們不要把撒但的工作歸之於神的工作。天國如果隱藏了,則並非神隱藏的,而是撒但讓我們瞎了眼。

聖經的教導是,神的國不是隱藏的,耶穌是世上的光(參看約8:12),好像太陽一樣。耶穌來是為了顯明神的光,並非隱藏神的光,他恰恰說“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太5:15)。耶穌的教導已經說得明明白白。

此外,即便耶穌想隱藏自己,也辦不到。福音書記載說,很多人為了經歷神蹟而來尋找耶穌,耶穌想躲藏起來,卻辦不到。比如馬可福音7章24節說,“耶穌從那裏起身,往推羅、西頓的境內去,進了一家,不願意人知道,卻隱藏不住。”這就是耶穌的特點:無法隱藏。即便他想隱藏起來,也辦不到。

福音書已經說得一清二楚,神從不隱藏什麼,他點燈不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燈臺上,照亮四周。即便耶穌想躲開那些來尋求好處的人羣,也躲不開。耶穌是世上的光,根本不能隱藏。

約翰福音7章37節記載說,耶穌在住棚節的最後一天向衆人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耶穌經常當衆講道,甚至在聖殿裏講道,所以馬太福音26章55節記載說,耶穌對衆人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我天天坐在殿裏教訓人,你們並沒有拿我。”可見說“耶穌隱藏在世界裏”是完全沒有聖經根據的。

3、我們找到耶穌後,又把耶穌藏了起來?

比喻說,那人發現藏在地裏的寶貝,就把它藏了起來。如果耶穌是寶貝,那麼順理成章的結論是,我發現耶穌後,就把耶穌藏起來,不讓別人知道,然後去變賣一切,將耶穌據為己有。這是什麼結論呢?這是你的信主經歷嗎?

德國學者施克特(Schteer)也發現這個結論不合情理,就勉強解釋說:“我們是將耶穌藏在心裏。”如此一來,田地一會兒代表了世界,一會兒又代表了人心。這種解釋顯然牽強附會,比喻說寶貝埋在地裏,地代表世界,並非人心。

4、我們要變賣一切去買世界?

按照這個邏輯再推論下去,那麼得出的結論就更加荒謬了。這人將寶貝藏起來後,接下來他要變賣一切去做什麼呢?去買世界!這是基督徒的經歷嗎?難道你發現了耶穌,就把耶穌藏在世界裏,然後變賣一切去買世界嗎?這在解經上根本解釋不通。

施克特又想勉強解釋過去,卻越描越黑。他說:“地代表了教會。”可是聖經哪裏說地代表教會呢?你根本找不到證據,便開始胡說八道。就在馬太福音13章38節,主耶穌說地代表世界,我們又憑什麼說地代表教會呢?而且買下教會又是什麼意思呢?難道你放下一切去買教會嗎?

施克特說:“你擁有了教會。”錯了,我們並不擁有教會,而是教會擁有我們,我們成了教會一分子。這間教會並非我的產業,而是我成了這間教會的一分子。所以如果說“買了地就是買了教會”,那麼由此而得出的結論就太荒謬了,無論如何也解釋不通。

聖經從來沒說過地是教會,聖經說地是世界!那麼教會是什麼呢?稗子的比喻說,教會是麥子,是莊稼,是神的國。到了收割的時候,天使收取的是莊稼,不是地。除非你故意不理會聖經的話,才會說地代表教會。而解經家們恰恰採取了這種做法,避而不談聖經的解釋,硬是堅持己見。可是看一看撒種的比喻和稗子的比喻(這兩個比喻是所有比喻的基礎),兩個比喻字字句句都蘊藏著豐富的寓意,其中“地”的寓意也一清二楚,“地”代表世界。聖經已經給“地”下了定義,你有什麼權利篡改定義呢?

如果耶穌是寶貝,你在世界發現了耶穌,於是你就把耶穌藏在世界裏,然後變賣一切所有的,來買下這塊地,就是買下世界。這種結論豈不是太荒謬了?難道你硬要歪曲聖經的解釋嗎?

錯誤教義妨礙我們理解聖經

下來再思考一下另外一種可能:教會是寶貝。其實這才是正確答案,寶貝代表的是教會,是我們,並非主耶穌。坦白說,我曾經因為教義的偏見,無法接受這種觀點。我們不習慣看人是寶貝。現在再深入思考的時候,我不禁反躬自問:“主耶穌已經講得明明白白,為什麼我竟然視而不見,甚至加以牴觸呢?”原因很簡單,自打成為基督徒開始,我接受的就是原罪教導,人已經完全墮落、敗壞了,充滿罪惡,無可救藥,一出生就繼承了原罪。既然如此,人還有什麼價值可言呢?

我看得見一筐好蘋果的價值,可是一筐腐臭的蘋果還有什麼價值呢?惟有丟進垃圾箱。這就是我們對罪人的看法,我一信主就被灌輸了這種教導,我相信你也是。感謝神藉著主耶穌向我們說話。他的話就像一把利劍刺入人心,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辯明(參看來4:12),讓我看見自己對沒信主的人竟然抱有這種偏見。我真是羞愧難當!我居然接受了這種教義,認為不信主的人已經完全敗壞、毫無價值了。完全敗壞的人,人中的渣滓,你怎能愛他們呢?又怎能幫助他們呢?已經無藥可救了,只配丟掉。

這種想法在基督徒當中非常普遍,直接影響到了我們對非基督徒的態度。正是由於這種思想作祟,所以弟兄會特別是普利茅斯弟兄會(Plymouth Brethren)以及一些極端弟兄會主張遠離塵囂、離羣索居,不願跟敗壞透頂的人類有任何瓜葛,要徹底隔離開來。見到這些即將滅亡的人類,你當然會心生憐憫,可是你覺得他們都徹底敗壞、無用了。他們不僅敗壞,也是神預定滅亡的(這正是預定論所教導的)。

差之毫釐、謬以千里,按照這種邏輯推論下去,就會越走越偏。我們會如何看待非基督徒呢?覺得他們討厭至極,全都墮落了,註定要下地獄,萬劫不復。基督徒要是抱有這種想法,就肯定會蔑視非基督徒,或者至少有一種優越感:“世人都敗壞了,註定要滅亡,但我是神的選民!”

根據聖經,這種教義完全是歪理邪說,可這就是我一向被灌輸的教義。感謝神,他透過主耶穌的話顯明瞭我內心的驕傲,這是屬靈的驕傲,屬靈驕傲的人才會堅持這種教義。不要用“神的恩典”加以搪塞,如果神的恩典令到你自高自大,那就不是恩典。

求神改變我們,讓我們能以耶穌的心待人。耶穌如何看待世人呢?他看世人為寶貝!我越查考主耶穌的教導,就越讚歎不已,他從不看世人為垃圾、爛蘋果、破銅爛鐵,他看世人是寶貴的!我們惟有用耶穌的眼光看世人,才能以神的愛去愛世人,才能擯棄那些敗壞我們的思想、讓我們產生屬靈驕傲的錯誤教義,才能說我們得救是靠神的恩典。否則的話,難道神的恩典讓你驕傲嗎?

以色列民恰恰落入了這種光景,他們說:我們是神的選民,高人一等,其他人都是受了咒詛的。但願我們不要步以色列民的後塵。

神看重失喪的人,厭惡假冒為善者

神打開了我的眼睛,讓我明白主耶穌的教導,原來神看每個失喪的人都寶貴無比。路加福音15章連續講了三個比喻:迷失的羊的比喻,失錢的比喻,浪子的比喻。這些都是毫無價值的嗎?羊在今天依然價值不菲,對巴勒斯坦的窮農夫來說更是如此。婦人看那一塊錢非常寶貴,因為那是她的嫁妝。講了兩個比喻之後,主耶穌唯恐我們不明白,接著就又講了浪子的比喻。

難道神差耶穌來是為了拯救毫無價值的人類嗎?聖經說神愛世人,為什麼呢?如果人已經完全敗壞、一無是處,則有什麼可愛的呢?詩篇第8篇4節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至高的神竟然顧念、眷顧世人,為什麼呢?答案在第5節:“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正確的翻譯是“你叫他比神微小一點”。難怪神顧念世人,因為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人,神希望我們成為他的兒女。我們在神眼中寶貴無比,並非腐爛不堪的蘋果。

詩篇115篇12節說,“雅偉向來眷念我們。”聖經的話白紙黑字,神眷顧我們,看我們寶貴無比。撒迦利亞書2章8節的話更加直截了當,神說“摸你們的,就是摸我眼中的瞳人。”而且神這番話是對頑梗悖逆的以色列民說的。以色列民雖然頑梗悖逆,但神還是看他們寶貴無比。

在何西阿書,神稱頑梗悖逆的以色列民為他的妻子。對一個丈夫來說,有誰比妻子更寶貴呢?以色列民縱然頑梗悖逆,神還是說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我怎能棄絕你?我回心轉意,我的憐愛大大發動;我必救贖你們脫離陰間、脫離死亡;我必醫治你們背道的病(參看何2:19,11:8,13:14,14:4)。

從舊約到新約,神始終看人是寶貴的。失喪的人在神眼中是寶貴的,主耶穌連講了三個比喻來幫助我們明白神的心腸,可謂舉一反三。比如失錢的比喻(路15:8-10),每一個罪人就是那丟失了的一塊錢。想一想,將很多丟失的錢幣匯聚一處,結果是什麼呢?就是一筆丟失了的財寶!這恰恰是馬太福音13章藏寶的比喻。馬太福音強調的是整體,是很多人,至少兩個人以上;而路加福音強調的是個體,是一個人。將每一塊錢匯聚一處,將每個罪人匯聚一處,就成了一大筆丟失的財寶。

由此可見,“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裏”,這是什麼寶貝呢?是丟失了的寶貝。如前所述,這筆財寶是被別人發現了,因為財寶的主人要麼被殺,要麼被流放到異地他鄉,要麼病故,總之這筆財寶他無法取回,完全丟失了,反而是別人找到了。“藏寶比喻”的正確名字應該是“丟失了的財寶”的比喻,它恰恰是路加福音“失錢比喻”的另一個版本,其寓意也就不言而喻了。關鍵是我們必須擯棄偏見,不要認為失喪的人在神眼中一文不值,只配下地獄。這種觀念大錯特錯了,神看失喪的人寶貴無比。

你會問:“毒麥的結局不是焚燒嗎?”不錯,毒麥的確一文不值,但毒麥不是非信徒,而是假基督徒。糠秕也是假基督徒,別忘了糠秕曾是麥子的一部分。聖經總是以麥子代表基督徒。顯而易見,在神眼中,只有一種人是屬靈上毫無價值的,那就是屬靈上假冒為善者,假基督徒,他們已經無藥可救了。而沒有得救的人,神視之為寶貝。他們是丟失了的財寶,神希望重新得回,所以神才差遣主耶穌來施行救贖。我們都屬於這筆丟失的財寶,現在神已經找回了我們,這完全是神的恩典。

一旦正確明白財寶的寓意,那麼整個圖畫就非常動人了,它顯露出了神何等憐愛失喪的人類,看失喪的人寶貴無比。他們是財寶,只不過丟失了,而神差遣主耶穌來就是為了找回他們。我們都屬於這筆丟失的財寶。財寶丟失了,埋藏在世界裏。“埋藏”、“埋葬”在聖經中往往是死亡的象徵,我們死在了過犯、罪惡中,失喪了,埋藏在了世界裏,而耶穌找回了我們!這個圖畫太動人了。

再思考一下“寶貝”一詞,我已經講過,當時人是把金銀、珠寶、錢幣放在瓦罐裏,而使徒保羅恰恰也用到了這幅圖畫,在哥林多後書4章7節,保羅說:“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不同之處在於:基督徒是找回來的財寶,非基督徒是丟失了的財寶。而且現在我們還擁有福音這個財寶,正因如此,所以神現在看我們更加寶貴。基督徒之所以更加寶貴,並非他是基督徒的緣故,而是因為神把福音這個寶貝賜給了他。但這並不代表說非基督徒就不是財寶,要知道,神看非基督徒極其寶貴。

神尋找失喪的人

“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裏,人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遇見”一詞,希臘文的意思是尋找、發現,聖經經常說神在尋找我們,比如詩篇119篇176節:“我如亡羊走迷了路,求你尋找僕人,因我不忘記你的命令。”詩人說自己迷失了,可是依然知道神的命令。這不禁讓我想起保羅的話,保羅也講到了自己迷失的光景,他說我內心順服神的律,肉體卻順服罪的律(參看羅7:25)。即是說我是罪的奴隸,可我還知道什麼是善。

你有沒有發現很多非基督徒對是非問題一目瞭然,絲毫不遜於基督徒?非基督徒也樂善好施、賙濟窮人,而且他們這樣做並不是想得救或者沽名釣譽。事實上,如果不是非基督徒的鼎力支持,很多慈善機構就只得關門大吉。非基督徒也有良心,保羅也承認這一點(參看羅馬書2:15)。非基督徒內心也尋求美善的事物,可是他勝不過罪,還活在罪的捆綁下,所以聖經說他是失喪的。無可否認,有些非基督徒滿腦子的惡念,但有些非基督徒也有良心,而神正在竭盡全力尋找這些失喪的人。所以詩人說:“我如亡羊走迷了路,求你尋找僕人”。

神經常說他在尋找失迷的羊,比如以西結書34章11節、12節、16節:“看哪,我必親自尋找我的羊,將他們尋見”;“失喪的,我必尋找”。22節說,“我必拯救我的羣羊”。尋找是為了拯救,這一切在路加福音15章的比喻中已經說得一清二楚。人類繁衍了很多代,每一代人當中,神都在尋找失喪的人,尋找他的子民、他的羊。不知道你是不是其中一員。

每一代人當中,神都在尋找那些甘願侍奉他,甘願成為世上的光,引領別人得救的人。以西結書22章30節說,“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重修牆垣,在我面前為這國站在破口防堵,使我不滅絕這國,卻找不著一個。”神想找一個人來拯救以色列民,向以色列民傳講真理,卻找不到,結果以色列滅亡了。也許今天神也在找人可以站在破口當中,拯救世人、拯救教會。我們得救是為了拯救別人,並非保全自己。

在撒母耳記上13章14節,神找到了大衛,不禁說:我已經尋著一個合我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他會按我的吩咐行事。今天神還能找到這樣的人嗎?

在約翰福音4章23節,主耶穌說:“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神在尋找那些懂得如何用心靈、誠實敬拜他的人。這些人豈不正是神所尋找的寶貝嗎?他們願意離棄罪,讓基督的血潔淨自己,成為聖潔,脫離罪的捆綁,好以心靈、誠實敬拜神。今天神就是在尋找這樣的人,神尋見他們就像尋見寶貝一樣。難怪主耶穌說,“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神看每一個罪人就是這麼寶貴!誰說罪人是垃圾、爛蘋果、破銅爛鐵?不要被這種教義洗了腦。只要人轉向神,天上所有的天使都會歡呼。我們能感同身受嗎?如果罪人一文不值,天使何必歡呼呢?神看失喪的人寶貴無比,這就是藏寶比喻的可貴寓意。

比喻中兩次出現“藏”字

比喻中兩次出現了“藏”字:“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裏,人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查考一下“藏”字在聖經中的用法,原來總是跟罪息息相關,無一例外。比如聖經一開篇就說,亞當犯罪後是如何反應的呢?他藏了起來,躲避雅偉神的面(創3:10)。

我們犯了罪,神就會掩面不理我們。這是因為罪將神的真理隱藏了起來,結果我們看不見。惟有心硬的人,神才讓他們看不見真理,因為他們的眼睛被罪矇蔽了。並非神要隱藏真理,而是他們抵擋真理。所以阿摩司書9章3節說:“雖然藏在迦密山頂,我必搜尋捉出他們來;雖然從我眼前藏在海底,我必命蛇咬他們。”

人一犯罪就想躲避神。並非神躲避人,而是人躲避神。亞當犯了罪,神並沒有不再踏足伊甸園,反而是亞當躲了起來。要知道,並非神隱藏了他的救恩,而是我們躲避神,躲避神的真理、神的榮光,結果我們就瞎了眼,看不見神,看不見他的真理和榮光。

聖經特別是詩篇經常說神掩面不看我們,我們尋不見他的面、他的救恩、他的真理(參看詩13:1,27:9)。這是因為我們犯了罪,並非神故意要隱藏。詩篇還說,只要我們不再躲避神,就可以尋見救恩;我們親近神,神就會親近我們。我們之所以覺得神遙不可及,是因為我們遠離了神。比如詩篇32章5節說,“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雅偉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詩人不像亞當那樣躲避神,所以神就赦免了他的罪。

當神尋找、呼召我們的時候,我們不要遁逃躲避,不要像亞當那樣推卸責任,而要像詩人那樣承認自己的罪,求神赦免,那麼神就會赦免我們。所以得救的第一步是不要躲避神。財寶一旦現身,就可以得救了。當然財寶不可能自己走出來,這只是個比喻,關鍵是要明白它的寓意。

“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裏,人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以上看過了第一個“藏”字,接下來要看一看第二個“藏”字。主耶穌發現了寶貝,為什麼又把它藏了起來呢?想一想,為什麼你要藏東西呢?為什麼當初有人把寶貝藏到了地裏呢?當然是為了保護這筆財寶,不至丟失。同樣,主耶穌發現了寶貝後,又把它藏起來,目的也是加以保護,這也是福音書經常強調的信息。

首先,主耶穌將屬於自己的人隱藏起來,好保護他們。比如路加福音13章34節:“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母雞為什麼要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呢?為的是把小雞隱藏起來,不至在審判中被毀滅,不至被老鷹吞喫掉。可見我們得救後,雖然還在世界上,但耶穌將我們隱藏了起來,加以保護。

其次,耶穌保護我們不至受惡者攻擊。比如約翰福音18章8節記載說,一夥人來捉拿耶穌,他坦然接受,卻保護了門徒們,說:“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這恰恰就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保護了他們,而且是在這個世界上保護了他們。

最後,主耶穌將我們隱藏起來,脫離仇敵。我們被隱藏在了世界上,基督的身體就在這個世界上,我們是基督的身體。主耶穌對門徒們說:我把你們留在這個世界,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在我裏面你們會有平安(參看約16:33,17:15)。所以我們既在世界上,又在基督裏。現在我們並非起初丟失的光景,而是被耶穌藏了起來。關鍵就是,雖然我們還在世界上,但耶穌將我們隱藏了起來。

耶穌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

再來看一看“去”這個字,又是充滿了寓意,它的希臘原文意思是離開,主耶穌說到自己要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所用的就是這個希臘字。比如約翰福音13章3節(中文翻譯成“到”),還有33節、36節(中文翻譯成“去”)等等。主耶穌對門徒們說:我要離開了,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可是我會在這個世界保護你們,不要害怕,我不會撇下你們為孤兒。這恰恰是藏寶比喻所說的情形,為什麼他要離去呢?是為了買這塊地。“去”、“離開”意思是死,耶穌死了,去了天父那裏。

留意“買”字,這個希臘字也出現在了哥林多前書6章20節以及7章23節,兩處經文都強調說: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屬於自己。神藉著他兒子的寶血買了我們,所以我們要用身體榮耀神。這就是藏寶比喻的寓意。彼得後書2章1節也說了同樣的話:“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這些假基督徒竟然否認買他們的主。

“買這塊地”,意思就是買世界,耶穌真的買下了世界。聖經的教導一清二楚:耶穌不但為基督徒、為教會而死,也為全世界人的罪而死。比如約翰一書2章2節說:“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耶穌不但為我們的罪而死,也為世上所有人的罪而死。

耶穌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他捨棄了生命來救贖世界。“變賣”意思是放棄一切,他為我們放棄了一切。所以使徒保羅說:主耶穌本來富足,卻為我們成了貧窮,叫我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8:9);他為我們舍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多2:14);我們還作罪人、仇敵的時候,基督為我們死(羅5:8、10);我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裏與神為敵,但如今神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我們與神和好(西1:21-22)。

耶穌為全世界人的罪而死。當我們還是神的仇敵的時候,他的兒子耶穌基督就為我們的罪死了。神的愛透過耶穌基督向我們顯明出來,何等感人!主耶穌用這個比喻濃縮了整個福音,淺顯易懂、清晰透徹。

整塊地被買了下來,但這並不代表說現在這塊地就是耶穌的了。雖然約翰一書2章2節說耶穌“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但約翰一書5章19節也說“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神創造了世界,又差遣耶穌來救贖世界,這個世界當然歸屬於神,也歸屬於耶穌,因為神將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了耶穌。但現在這個世界還在撒但的權勢下,撒但已經掌控了世界。正因為撒但掌控了世界,我們根本掙脫不掉他的權勢,所以神才差遣耶穌來買贖我們,釋放我們。

耶穌變賣一切來買贖我們,他說:你們是重價買回來的,不再屬於自己,不要再像以前那樣生活。我的一切所有,包括夾克衫、領帶、手錶、每一分錢,還有房子、傢俱,甚至我的時間、生命,每一分鐘、每一口氣息都不是我的,而是耶穌的,耶穌又是屬神的。神差遣耶穌買下了我們,現在我們是神的寶貝。難怪神稱以色列民為“屬我的子民”,比如出埃及記19章5節,瑪拉基書3章17節。彼得前書2章9節也稱基督徒為“屬神的子民”。

路加福音十五章的三個比喻

主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五章連續講的三個比喻恰恰證明了教會是寶貝、失喪的人是寶貝的觀點,駁斥了反對觀點。

反對觀點一:罪人毫無價值,除非得救

比如有人認為罪人毫無價值,除非他得救了,才有價值。這樣看來,是不是走丟了的羊也沒有價值?是不是那一塊錢不在主人的口袋裏,所以就不是一塊錢了?是不是兒子不在家,父親便覺得兒子毫無價值?難道在父親眼中,兒子在家才寶貴,不在家就不寶貴?當然不是,兒子永遠是父親的寶貝,雖然兒子走失了,依然是父親的愛子。一枚銀幣無論是不是在你口袋裏,或者掉在了大街上,或者別人撿到了,它始終都是一枚銀幣。羊也是如此,即便不在羊圈裏,它還是羊。

可見我們的舊觀念是多麼根深蒂固。要學習用主耶穌的眼光看人,主耶穌看罪人寶貴無比,雖然他走失了,不在主耶穌的羊圈裏,可是主耶穌還是看他為寶貝。

反對觀點二:神沒有積極尋找財寶

還有人認為,藏寶的比喻沒有強調主耶穌如何積極尋找財寶,只是說他發現了財寶。但路加福音十五章浪子的比喻也有同樣的問題,隻字未提父親如何尋找兒子。父親只是待在家裏,沒有主動去尋找兒子。是兒子悔改了,浪子回頭,自己回到了父親身邊。可見這個問題在浪子比喻裏尤為突出,藏寶比喻並未說主耶穌沒有尋找財寶,是我們假設他沒有主動去尋找財寶;而浪子的比喻卻交待得非常清楚,父親並沒有去尋找兒子。

那麼如何理解呢?其實一個比喻旨在強調一個重點,並非所有內容都面面俱到。浪子的比喻並非強調神尋找失喪的人,而是強調罪人必須悔改,才能迴轉歸向神。同樣,藏寶的比喻也是在強調一個重點:為了尋回財寶,神讓主耶穌付上了高昂的代價。主耶穌變賣了一切所有的,才買下了那塊地。

反對觀點三:難道神不知道財寶在哪裏,還要去尋找嗎?

還有人認為,如果去尋找丟失的財寶,那麼豈不是說神不知道財寶在哪裏嗎?根據路加福音15章,這種觀點也不成立。難道尋找失迷的羊、丟失的錢幣,就說明神不知道失迷的羊、丟失的錢幣在哪裏嗎?這個問題根本就是問錯了。

藏寶比喻強調的是找到了財寶,並非尋找的過程,所以這個反對觀點根本沒有聖經根據。浪子的比喻所傳遞的信息是:神在等待我們的回應。神當然知道我們在哪裏,可是他在等待我們回應。比喻只是勾勒出一幅圖畫,所以解析比喻的關鍵在於明白寓意,而不能生搬硬套,得出個神不知道失喪的人在哪裏的錯誤結論。

綜上所述,根據路加福音十五章的三個比喻,反對“寶貝代表教會、代表失喪罪人”的種種論點都是不成立的。

歌羅西書2章3節

歌羅西書2章3節說:“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裏面藏著。”“他”是指基督。“積蓄”一詞,希臘原文就是馬太福音13章44節“寶貝”一詞。這句經文正確的翻譯應該是:在基督裏隱藏了一切智慧知識的寶貝。似乎這節經文可以證明基督就是寶貝。我以前也堅持這種立場,可是再仔細查考一下,就會發現這節經文並不是這個意思。

根據希臘文聖經,歌羅西書2章3節說的是“一切寶貝”,是複數;而馬太福音13章44節說的是一樣寶貝或者一筆財寶,是單數。而且歌羅西書2章3節說這一切寶貝都藏在了基督裏,並非藏在了地裏。所以兩段經文並非等同,除非你得出結論說:耶穌就是地,我們買下地,好得到這筆財寶。

問題是聖經從來沒有說地代表主耶穌,聖經說地代表世界。此外,如果耶穌代表地,那麼你買下地就是買下耶穌,如此一來,你之所以買下耶穌,並不是因為對耶穌感興趣,而是看中了耶穌裏面一切智慧知識的財寶。但這種結論跟聖經教導完全背道而馳,聖經說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是神所立的主基督,除他以外,別無拯救。要想得到神的救恩,我們就必須以耶穌為主,絕對不能利用耶穌。

所以解經一步出錯,就會步步出錯。其實歌羅西書2章3節跟尋珠的比喻遙相呼應,等到我們探討尋珠的比喻時再談。總之解經的正確結論是,馬太福音13章44節隱藏在地裏的寶貝代表了失喪的罪人,而耶穌找到了他們。

藏寶比喻所傳遞出的獨特信息是:耶穌為了拯救我們而犧牲了一切。除了藏寶的比喻,主耶穌其它的比喻都沒有談到他的救贖工作。所以藏寶比喻的寓意是獨一無二的,我們要是堅持說寶貝代表耶穌,那麼就失去了這個比喻的獨特寓意,結果藏寶比喻無非成了尋珠比喻的翻版而已。

對非基督徒的態度必須改變

解釋神的話不是各抒己見的問題,神的話已經說得明明白白,整個比喻字字句句都充滿寓意,而且都蘊藏著神的生命。關鍵是你能否正確理解當中的寓意,一步出錯,就會步步出錯,整個圖畫也就毫無意義了。因為神的話是真理,你有了鑰匙,才能打開真理的大門,否則就無所適從、處處碰壁。

藏寶比喻最讓我感動的是神的大愛,神差遣耶穌來尋找我們。現在我對非基督徒的態度徹底改變了。坦白說,以前我無法愛非基督徒,因為我無法愛全然敗壞的罪人。可是現在我才知道,原來神看這些人如此寶貴,他們是財寶,只不過丟失了。正因為神愛他們,所以我也要愛他們。

那種視非基督徒一文不值、註定下地獄的教義根本與福音不符,與基督教的名稱不符,它完全歪曲了真理,實在令人反感。但願我們今天能夠以神的心腸看待世人,看待失喪的罪人。聖經說“神愛世人”,以前我無法明白,因為我所受的是原罪、預定論的教導。現在我才恍然大悟,神看世人、看失喪的罪人寶貴無比,所以神愛世人。

以前我對待非基督徒很傲慢,覺得自己是選民;現在靠神的恩典,我只能說:“我是神找回了的寶貝,你現在只不過是丟失了的寶貝,你跟我都是神的寶貝。”非基督徒與基督徒都是財寶,惟一的區別是,一個已經被神找回了,另一個還沒有,但也指日可待了。

感謝神藉著主耶穌賜給我們他寶貴的話語。願他的話更新我們的意念,使我們能夠以他的心腸看待非基督徒。願他幫助我們繼續成長。

《完》

本講道涉及的經文

本篇的其他語言

在應用中打開本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