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 經文 路加福音 10:25-37 · 分集 A/B

今天我們繼續查考主的教導。我們再次回到主耶穌的比喻——我們主耶穌的比喻。不久前,我們完成了馬太福音第13章中主耶穌比喻的查考。就在上週,我們結束了一段嚴格來說不是比喻、而是主論到天國文士的話。今天我們將繼續查考主耶穌的比喻,但這次是路加福音中主的比喻。記住我們到目前爲止查考的所有比喻都是在馬太福音中的。現在我們轉向路加福音。

但在此之前,我想讀馬太福音第15章的一些話給你們聽,因爲它與我們的經文有很大關係。在馬太福音第15章第1節及之後,我們看到法利賽人和文士——上週我們學了很多關於文士是誰的知識,所以我希望你們現在至少知道了關於文士的一切重要的事情。我們看到他們是律法的學生,他們研讀律法,然後他們也是律法的教師,他們也是律法的應用者。這就是爲什麼他們被稱爲律法師。馬太福音第15章第1節。我不會教導這段經文,我只是想讀給你們聽,因爲正如我所說,它與今天的比喻有很大關係。

"那時,有法利賽人和文士從耶路撒冷來見耶穌,說:'你的門徒爲什麼犯古人的遺傳呢?因爲喫飯的時候,他們不洗手。'"我應該告訴你,這裏的洗手與衛生無關,免得你以爲門徒如此忽視衛生以至於從不洗手。這裏的要點不是衛生。這裏的洗手是指禮儀上的洗手,不是衛生。禮儀上的洗手是即使你的手很乾淨,但如果你摸了某些不潔的東西,你的手就在禮儀上不潔淨了。例如,如果你去市場摸了外邦人賣的東西——實際上任何與外邦人——即非猶太人——有關的東西都是不潔淨的。例如,如果一個外邦人摸了這本詩歌本,那麼一個猶太人去摸這本詩歌本就會變得不潔淨,即使這本詩歌本完全乾淨。但如果一個外邦人摸了這本詩歌本,然後一個猶太人摸了這本詩歌本,那麼猶太人就變成不潔淨的了。他要怎麼做呢?他要洗手。所以這裏洗手與手上的髒污無關,而是與禮儀上的不潔淨有關。

然後第3節:"耶穌回答說:"就是主耶穌回答法利賽人和文士,"'你們爲什麼因着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什麼遺傳?洗手的遺傳。這與神的誡命無關。這是人定的規條。"你們爲什麼因着遺傳犯神的誡命呢?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這個技術性的詞是各耳板,就是供物——"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

這裏我需要解釋這是什麼意思。猶太人有一條規矩,如果有任何東西獻給了神——也就是說,說了"我要把這個東西獻給神",這是一種許願——那麼它就不需要再給父母了。假設你準備給、或被期望給你父母100塊錢。然後你想想,決定不給這100塊錢了。怎麼脫身呢?很簡單。人的宗教規矩已經提供了辦法。你聲明這100塊錢是各耳板。也就是說,這是獻給神的供物。那這是否意味着你必須把它獻給神呢?這就是奇怪的地方。你不必獻給神。你不必實際上獻上它。但因爲你說它是各耳板,就意味着你不必把它給父母了。你得對猶太的法律有些專門知識才能理解這事。你怎麼可以說這是各耳板——供物——卻又不必獻給神呢?我也不太弄得明白。但因爲聲明它是供物,你就不必再給父母了。這正是主耶穌所說的。你用人間的遺傳廢掉了神的話語。

所以主耶穌在第6節繼續說:"你們藉着遺傳,廢了神的誡命。"第7節:"假冒爲善的人哪!以賽亞指着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這百姓用嘴脣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洗手。安息日能走多遠?你可以走一千二百肘,但不可超過。你可以走大約一千七百碼,但不可超過此限。如果這些是人引進的規章和教條,以此廢掉了神的誡命——它怎麼會廢掉神的誡命呢?假設有人極需幫助,極度痛苦。嗯,你可以說:"嗯,今天是安息日。我不能到你那裏去,因爲安息日的規定說我只能走一千二百肘,大約一千七百五十碼。"因此我不能到你那裏去,因爲它超出了傳統規定的限度。通過這種方式,我們廢掉了神的誡命。

帶着這些記在心裏,讓我們轉向路加福音第10章第25節主耶穌的比喻。路加福音第10章。這是著名的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它是著名的,但它是被真正理解的嗎?這是問題所在。路加福音第10章第25節及之後,一直讀到第37節,我現在讀給你們聽。注意第一行告訴了我們一個律法師——就是上週我們學過的文士。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纔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儘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着永生。'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唯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裏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這個比喻對你們來說一定很熟悉,特別是如果你在主日學長大的話。每個人都知道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但有多少人理解它呢?知道是一回事。理解是另一回事。我們知道多少事情!我們又理解了多少?首先,我希望你注意到這個比喻非常重要,因爲它涉及你如何承受永生的問題。這是關於永生的問題。然而太多時候,當這個比喻在主日學被教導時,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與永生這件事之間沒有被聯繫起來。它變成了一個關於對人友善、對人好的榜樣,但沒有人提出過這個比喻與永生的問題之間有什麼聯繫。比喻與永生有什麼聯繫?因爲比喻是對那個問題的回答。奇怪的是我們經常完全脫離上下文來教導一段經文或一個比喻。從來沒有人告訴我好撒瑪利亞人與永生的問題有什麼關係。我以爲那只是關於如何對人好的一個功課,基督徒應該如何行事。但這不是主回答的要點。主的回答是對那個問題的回答。

再看這個問題。這個問題提得很好。它是由一位聖經專家——一個文士——提出的,他一生都在研讀聖經。他真的知道如何提出他的問題。這個問題在任何方面都無可挑剔。這個問題在神學上提得很好。問題不是你如何賺取永生,也不是你如何配得永生。那不是問題。問題是:我該做什麼纔可以承受永生?承受永生——承受任何東西,你必須是一個兒子。你必須是一個孩子。那麼問題就是:我如何成爲神的兒女,以便承受永生?這個問題提得很好,所以不會有人說猶太人談論的是靠行爲得救,或者靠守律法得救之類的話。因爲除非你是神的兒女,你甚至不在他的律法之下。然後談論守律法就毫無意義了。如果我不是加拿大公民,是否需要遵守加拿大法律這個問題就無從談起。如果我住在英國,加拿大的法律與我無關。我受英國法律管轄,不是加拿大法律。所以談論我如何遵守加拿大法律就沒有意義了。因爲如果我在英國,我就不在加拿大。所以如果我對你說,你必須遵守英國法律,你會說:"荒唐!我不住在英國。我住在加拿大。英國法律與我無關。"所以除非我是一個孩子,除非我是一個公民,神的律法——它們可能在某種程度上適用,因爲神是天地之神,他是萬有的王——但這位律法師提出的問題比那更清楚、更精妙。他在說:我如何承受?我當做什麼才能處於一個從神領受永生的位置上?我當做什麼纔有資格成爲神的兒女,以便神可以賜給我永生?確實,這是一個配得上文士的問題。

主耶穌回答他。他的回答是什麼?主耶穌用另一個問題來回答他的問題。"嗯,你是一個聖經學者。你是聖經專家。聖經上寫的是什麼?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在那裏是怎麼讀的?"嗯,文士回答。他說,第27節:"聖經說的是:'你要盡心、儘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哦,他真是一個好聖經學者。他真的精通他的學問。他一絲不差。他一針見血。這是一個完美的回答,主耶穌立刻在第28節說了:"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着永生。"

那麼主的回答是什麼?對他問題的回答是什麼?這個問題和回答與那個富有的青年官所問的問題非常相似,你可能記得,在路加福音第18章第18節後面一些。富有的青年官問了同樣的問題:"我該做什麼纔可以承受永生?"主耶穌給富有青年官的回答和他給這個人的完全一樣。那麼回答是什麼?主耶穌對這個重要問題——如何承受永生——的回答是什麼?你可能會期望這樣的回答:"信我,你就有永生。"奇怪的是,那不是這裏的回答。在這兩次場合中,我們都會期望得到那個作爲基督徒我們會給出的直接回答,說"信我,你就有永生"。但那不是回答。"去遵行神對你的要求"纔是回答。去照着做吧。這對我們來說相當令人震驚。

主耶穌從來不說過我們需要信他得永生嗎?他當然說過。他在約翰福音第11章說:"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他有永生。信我的人有永生。"但如果情況是這樣,我們就面臨一個問題——一個解經上的問題。或者說這是一個問題嗎?因爲一方面,我們要信他得永生;另一方面,我們要滿足神誡命的要求。那麼哪個是對的?這兩個回答中哪個是正確的?這是兩個不同的回答嗎?我們要信主耶穌得永生,同時還要守律法得永生嗎?你怎麼把這兩個回答放在一起?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或者是由我們來選擇我們更喜歡哪個回答?

我認爲這正是許多基督徒所做的。我們決定了我們更喜歡"信我,你必永遠不死。你有永生"這個回答。我們更喜歡那個回答。至於這些回答,我們乾脆忘掉算了。我們乾脆丟掉這個回答。我們乾脆說,嗯,這與我們無關。如果我們這樣做,我們就是在從神的話語中挑選我們喜歡的、丟掉我們不喜歡的。我們已經決定了永生之路是什麼,或者我們將如何理解"信我"這幾個字。唯一正確的方法是把這兩個回答放在一起,問:一個與另一個之間有什麼關係?"信我"的回答與"律法說什麼"的問題——"你要盡你所有愛神"——以及主耶穌說"去照着行"之間有什麼關係?那麼我們怎麼把這個問題放在一起?"盡心愛神,你這樣做就必得着永生"這個回答,和"信我,你就必得着永生"這個回答。哪個是對的?還是你已經在心裏預先作了決定?或者可能"信我"的回答和"盡心愛神"的回答之間有一種內在的聯繫?也許這兩件事實際上意味着完全相同的東西。在這種情況下,這個非常重要的比喻就成爲了"信我"這幾個詞含義的定義。

如果我問你信耶穌是什麼意思,我不知道你會怎麼回答。正確回答這個問題非常重要,因爲永生取決於此。你知道信耶穌是什麼意思嗎?我已經知道標準的回答了:我們相信耶穌爲我們死了。我們相信他從死裏復活了。這就是信耶穌的意思。但你對我說的這一切從根本上不過是一種心智的操練和對某些事實的宗教性心理接受。那是耶穌所說的意思嗎?我們必須讓他自己來定義"信我"是什麼意思。定義"信我"的含義不是由你和我來決定的,不能把我們的意思硬加給這幾個詞。他是主。他是我們永生所依靠的那一位。因此他纔是決定"信我"這幾個詞含義的那一位。感謝神,他沒有把我們留在黑暗中。

現在讓我們在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再看這個比喻。在這個比喻中我們看到主耶穌在回答那個問題時,基本上說了這樣的話:你需要出去盡心、儘性、盡力、盡意愛神。你若這樣做,你將承受——你不是賺取,你不是配得,而是承受永生——因爲那樣你就證明了自己是神的真兒女。哦!但當我們看這個回答時,它讓我們相當害怕。首先,我們看到其中涉及完全的委身。四次使用了"盡"這個詞。你要盡你所有——你整個生命——愛主你的神。你不能比這更完全了。

其次,它意味着如果你真正愛神,你不僅會愛神,也會愛你的鄰舍。愛神似乎比愛鄰舍容易多了。畢竟,神對我們這麼好,他如此恩待我們,他如此慷慨。而我的鄰舍——他那麼討厭,因此我不愛我的鄰舍。我愛神,好吧,那沒問題。我是說,"耶穌從象牙宮殿出來"——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不愛他,這世上就沒有什麼人值得愛了。但我的鄰舍?不要了。我不能沒有我的鄰舍。他對我是個麻煩。他總是做那些最不方便的事。他在隔壁開派對,敲鼓,我晚上睡不着覺。神從來不會對我做這種事。但鄰舍——他簡直讓人受不了。你知道,我這個鄰舍,他的花園裏長滿了蒲公英。蒲公英到處都是。你知道,蒲公英——是一種非常可怕的雜草。它的根很長紮在那裏。每次風一吹,就把他的蒲公英全部吹到我的花園裏,我的花園就變成一片蒲公英的混亂。完全被毀了,因爲我這個鄰舍從來不對他的蒲公英做任何事。你知道,神從不會讓蒲公英飛到我的牙齒上。但這個鄰舍完全不顧別人,等等。所以愛神——那是可以的。但愛鄰舍——那不是我願意的。

然後我們發現一件可怕的事。可怕的是在神的誡命中,他把愛鄰舍與愛神綁在一起。我們爲什麼不把這些東西分開呢?我們可以說:"主啊,我們把這些事情分開,好嗎?我愛你,那沒問題。但不要要求我愛我的鄰舍。"現在你看,正是這第二部分纔是問題所在。你看到了嗎?那就是文士所說的。他沒有對愛神提出任何問題或難題。但然後他在愛鄰舍這個要點上困擾了。因爲像我們大多數人一樣,他有一個相當令人頭疼的鄰舍。所以他決定必須再問一個問題:"嗯,誰是我的鄰舍呢?"不要告訴我是那個滿院子蒲公英的傢伙——我必須認他作我的鄰舍?但另一邊,那個在打鼓的傢伙——他是我的鄰舍嗎?畢竟,他在街的另一邊,你看。所以鄰舍不應該是指街對面的人。一定是指緊挨着我的那個人。所以他說:"誰是我的鄰舍?"主耶穌回答他,說:"讓我給你講一個故事。"

有這個撒瑪利亞人,你知道。撒瑪利亞人——猶太人恨惡撒瑪利亞人。他們鄙視撒瑪利亞人。這些撒瑪利亞人是混血的人。是地位低下的人。猶太人喜歡談論他們的種族純潔性——純猶太人,不管那意味着什麼(就像沒有什麼純的人一樣),但他們是純的。但撒瑪利亞人——他們是混合的。他們與世界妥協了。然後主說——就選了一個撒瑪利亞人!哦,如果你要談論鄰舍,我的意思是,說某個好的猶太人啊。但在所有例子中,偏偏選了一個撒瑪利亞人作爲榜樣!

所以有了這個撒瑪利亞人在那裏,主說:"你知道,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的路上走。"任何猶太人都知道從耶路撒冷到耶利哥的那條路。不是很遠。耶利哥離耶路撒冷不遠。但那是一條山路,山間的路,是很多強盜藏匿的地方。是伏擊的好地方,攻擊過路的行人,奪取他的財物。所以這個人——這個猶太人——走在這條路上,遭到了一羣強盜的攻擊。你認爲強盜是誰?當然是猶太同胞。還能是誰?這是在以色列境內。所以他被他的同胞攻擊,他們搶了他的東西,把他打了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然後發生的是,有一個撒瑪利亞人從這裏經過。他看到了什麼?他看到這個人被打了,丟在那裏半死。在所有事情中,他竟然對這個人動了慈心。一個撒瑪利亞人對一個猶太人——他的仇敵——動了慈心!但你知道,他說,在那之前,還有另外兩個猶太人經過。一個是祭司。或者你可以說,一位牧師。畢竟,讓牧師也嚐嚐他們端出來的那種藥吧。所以這位牧師——這位祭司——走過來,沿着這條路走,他看到了什麼?他看到這個人躺在路旁,半死。事實上,真相是,當一個人半死的時候,你不知道他是死是活。他不省人事,傷痕累累,在流血,躺在那裏。這位牧師決定他必須趕到他的聚會。我是說,所有這些人坐在教會里等他。他怎麼能不到呢?所有這些人需要神的話語。你不會爲了在路旁服侍這個人而停下來,而教會里所有的人都在等着。他看了看時間。聚會兩點鐘開始,他得到教會去。因此——對不起,可憐的人。我是說,反正他可能已經死了。在他身上浪費時間沒有用。於是牧師走了。事實上,我是在用更現代的畫面來描繪的,但大意如此。

祭司——他在做什麼?他要去聖殿。他要在那裏履行祭司的職務。但你看,在某種程度上,有一件事影響祭司但不影響牧師——那就是前往聖殿服侍的祭司必須保持禮儀上的潔淨。如果他在禮儀上不潔淨,他將不能在聖殿中服侍。他成爲禮儀上不潔淨的一種方式就是摸死人。如果這個人已經死了——他怎麼知道,不檢查怎麼知道?我的意思是,你必須把他的脈。你必須看他是活是死。如果這個人已經死了,那麼祭司就在禮儀上不潔淨了,那天就不能履行祭司的職務了。所以他想了想,決定不冒這個風險。於是他把這個人留在路旁。他必須繼續去履行他的祭司職務。有比爲路邊那個可能已經死了的人操心更重要的事情要爲神做。

你覺得——他的理由站得住腳嗎?不是嗎?祭司確實有他的理由。而且不僅僅如此——你認爲他那天要爲神服侍,時間因素很重要。準時到達、按時服侍神很重要。他要浪費時間待在那裏照顧這個人。更何況他還有妻子孩子要考慮。因爲如果他禮儀上不潔淨,就不能履行祭司的職務。如果他不履行祭司的職務,就得不到聖殿的十一奉獻。如果他得不到聖殿的十一奉獻——那是他的收入——那麼他的妻子孩子就要捱餓。哦,有太多需要考慮的了。生活太複雜了。你不能把生活過於簡單化。生活是很複雜的。在考慮了所有這些之後,他決定,嗯,不管怎樣,神的工作放在第一位。什麼是神的工作?神的工作就是去聖殿服侍。因此他必須保持潔淨,於是他走了。

又來了一個利未人。利未人不是祭司,而是祭司的助手。他也在聖殿工作,但不是祭司。他有點像教會的管理員,取決於他在聖殿中的功能。利未人有不同的職責。有些是在聖殿中的樂師。有些可能像我們的敬拜團——他們在教會中有自己的功能。還有些負責聖殿各部門和建築的工作。還有一些負責細節,比如供應獻祭用的木柴。他們是聖殿的職員。所以利未人經過,他在某些方面也需要保持潔淨,然後他走過來看到這個人躺在那裏,他想的和祭司想的差不多。想完之後,他也從旁邊走過去了。

你現在可以看到爲什麼我們剛纔讀馬太福音第15章那段經文了。什麼更重要?你的優先次序是什麼?神的誡命是什麼?有什麼比憐憫更重要的嗎?祭司認爲是有的。他認爲其他事情比路旁這個人更重要。他把自己的傳統放在首位。他的傳統阻止了他幫助那個人。這正是主話語的要點:"你們廢了神的誡命。"神的誡命是什麼?神的誡命就是要愛鄰舍如同自己。你要愛神,也要愛鄰舍。這是神的誡命。但你們廢了他的誡命,因爲你們更關心禮儀上的潔淨或不潔淨。你們更關心那種事而不是神的誡命。所以他們離開了那個人。他們爲了他們的傳統否認了神的誡命。

現在看看這個撒瑪利亞人。撒瑪利亞人經過,他被憐憫所動。確實這個人是猶太人,他不喜歡猶太人。但他仍然有憐憫。更善的一面——愛。憐憫就是愛。愛在他心中運行。他想走過去。他說:"那是個猶太人。猶太人對我們從來不好。他們是不可理喻、傲慢的人。我們不想和猶太人有什麼瓜葛。"他想走過去。但愛——哦不,那太難了。所以他又轉回來,看了看他說不。他又想繼續走,愛又把他拉回來。愛在他心中的掙扎。

讓我告訴你一件事。撒瑪利亞人這樣做冒着極大的個人風險。有三件事。第一,我們已經看到從耶路撒冷到耶利哥的那條路上滿是強盜。在那裏待太久是很危險的。你越早走越好。你不想在那裏等着——那就更糟了。時間很重要。走吧。所以待在那裏很危險。更重要的是,如果這個人沒有死,被救活了,他可以作爲目擊證人辨認誰是攻擊他的人。因此任何試圖幫助他的人都可能面臨極大的個人危險。你知道,黑幫總是害怕那些可以辨認他們的人——說"我看到你做了這個那個",或者"你就是攻擊我的人。我認出了你的臉。"所以他們在以色列可能要面對法律的麻煩,面對警察。所以任何救活他的人都會立刻成爲那些搶人的黑幫仇恨的對象。假設這個人被救活了,確實辨認了那些黑幫——你看,即使在未來,這對撒瑪利亞人來說也是多麼危險,因爲撒瑪利亞人是那個使人復甦以便辨認黑幫的人。所以他可能成爲黑幫未來報復的對象。有太多需要考慮的了。生活非常複雜。

關於這件事的第二件事——不僅僅是他個人的危險,第二件事是,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他個人對一個猶太人的厭惡。撒瑪利亞人對猶太人沒有耐心。你記得,事實上,一個撒瑪利亞人……

#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第二部分)(路加福音10:25-37)

賬單。但他還是送去了。如今的醫院費用相當昂貴。沒有理由認爲那個時代的旅店會便宜。他將來可能要面臨一大筆照料這個人的賬單。把他送到店裏說"你隨便處置他"已經夠好了。但他做得更多。他說:"我來爲這個人付賬。我看他的狀況。他沒有錢。我不會把他留在這裏。"更重要的是,作爲撒瑪利亞人,他完全沒有獲得補償的希望。也就是說,如果這個被攻擊受傷的人實際上相當富有,能夠償還撒瑪利亞人,撒瑪利亞人在法律上也沒有地位把錢拿回來,即使那個人付得起。爲什麼?因爲撒瑪利亞人在猶太人的法庭上沒有合法地位。他不能回到以色列把這個猶太人告上法庭說:"你看,我替你付了所有的醫療費用。你償還我欠我的錢只是合理的。我不收利息。我只要求我替你付的錢。"但他做不到。換句話說,他準備付出這筆錢,不指望拿回任何東西。沒有任何回收的希望。

關於這個撒瑪利亞人必須理解的這三件事。那太美了。那就是愛。不顧個人危險的愛,不顧個人對另一個人感受的愛,不管你是否會因你的行爲獲得任何補償的愛。這太美了。主耶穌向這位律法師描述了這一切之後,說:"你去照樣行吧。"你問我如何得着永生嗎?如何承受永生?嗯,我剛剛告訴了你。你去照樣行吧。

這確實是一件了不起的事。這意味着你要出去,不顧個人安危。你要出去,不顧民族、國籍和紛爭。你不要問那人是加拿大人、猶太人、英國人、法國人、非洲人還是什麼人。你可能不喜歡那種人。如果你愛那個人,你愛是因爲你愛那個人。在聖經中,愛和喜歡沒有任何關係。最後,你去幫助那個人,不要想着自己可能得到什麼回報。他說,你現在不明白愛是什麼——你出去行吧。你行了,就必承受永生。

那麼主耶穌的意思是什麼呢?他是不是說我們靠律法得救,靠守律法得救?答案似乎是的。不是嗎?你能想到另一個答案嗎?但你說:"保羅從來沒有教導過這樣的事。不,不,不。我們不是因行律法稱義,而是唯獨因信稱義。"你以爲那是保羅教導的嗎?讓我稍微讓你驚訝一下。讓我給你讀保羅自己的話。羅馬書第2章第7節。羅馬書第2章第13節。羅馬書第2章第13節。保羅在那裏說的是:"因爲不是聽律法的爲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你知道保羅寫過這樣的話嗎?行律法的稱義。這令人驚訝。而且是保羅寫的。在所有地方中,是在羅馬書——這封關於救恩的偉大書信中。再仔細看看那些話。這不需要註釋,也不需要解釋。那些話本身就很清楚。絕對清楚。行律法的稱義。

但你問,什麼是律法,使你可以遵行以致稱義?律法是什麼?讓我們再看保羅自己在羅馬書第13章第8節的回答。羅馬書第13章第8節。這裏恰好提醒了我們主在撒瑪利亞人比喻中的教導:"凡事都不可虧欠人,唯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爲虧欠。因爲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愛人的——我們根本不是靠律法得救的。那我們爲什麼要在乎是否遵行了律法呢?保羅在乎你是否遵行了律法。令人驚訝。這是在讀羅馬書——保羅關於救恩的基礎闡述。他說:"凡事都不可虧欠人,唯有彼此相愛"——正如主耶穌所說的——"因爲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這正是撒瑪利亞人比喻所說的。然後他繼續說,誡命,第9節:"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以及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第10節:"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現在他說得非常清楚了。他在這裏是對基督徒說話。他說,愛就是完全了律法。他在羅馬書第2章第13節說過,不是聽律法的稱義,而是行律法的稱義。在保羅的教導中,因行律法稱義。何等令人驚訝。你如何行律法呢?藉着愛。

你說:"這真是令人驚訝,真是奇妙。"現在有一種非常扭曲的教導在流傳,暗示做善事是壞事。做善事是壞的。我不知道那是怎麼推論出來的。爲了渴望永生而遵行律法是壞的。守律法是壞的。哦不,我們絕不應該那樣做。奇怪。我們誤解了保羅嗎?剛纔我們讀的那些經文中,爲什麼保羅關心我們藉着愛來完全律法?如果你認爲保羅把律法看作壞的,因此我們不應該守律法,那你根本沒有理解保羅。讓保羅親自對你說話。讓我給你讀羅馬書第7章,告訴你他對律法的觀念。羅馬書第7章第12和14節。讀第12節:"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保羅認爲律法是壞的嗎?絕不。他認爲律法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然後第14節:"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律法是什麼?律法是屬靈的。所以保羅在這段經文中關於律法說了四件事:律法是聖潔的,是公義的,是良善的,是屬靈的。那麼渴望遵行這樣一切的律法有什麼錯呢?

我不知道你能否清楚地看到這件事並深入理解它。主耶穌說的完全一樣。他在馬太福音第5章第19節向我們說明了,如果有人教導對律法的任何放鬆——不是廢除律法,不是取消律法,只是放鬆律法中最小的一條誡命——那人在天國中要稱爲最小的。注意,他沒有說不遵行律法。他只是稍稍放鬆了一點。而且他放鬆的不是重要的誡命,而是最小的誡命中的一條,只有一條,最小的一條誡命。這樣的人在天國中要稱爲最小的,正如主耶穌在馬太福音5:19所說的。

那麼這一切意味着什麼呢?是不是說我們可以通過守律法來救自己呢?是不是我們通過遵行律法的要求可以自救呢?答案是否定的。有趣——我以爲你剛纔說律法是好的。沒錯,律法是好的。但你沒有讀羅馬書第7章最後一節第14節嗎?"律法是好的。"問題在我,不在律法。我是壞的。因爲我壞,我不能遵行律法。這就是全部問題。律法是很好的。渴望遵行律法有什麼錯嗎?絕對沒有錯。我們必須渴望遵行神的律法,盡心愛他,愛鄰舍如同自己。問題是,我做不到。我就是達不到。

但首先讓我們搞清楚這一點:在整本聖經中,無論是舊約還是新約,神的律法都是非常好的。渴望遵行它的人是有福的。這就是整部舊約。整部詩篇。你難道不讀詩篇嗎?詩篇不斷地說到屬神的人盡心渴望神的律法並遵行它。當我們來到新約,有些人虛妄地以爲律法已經被廢除了。律法被廢除了?不是道德律。道德律在任何地方都沒有被廢除。你在哪裏讀到十誡被廢除了?你在聖經中任何地方都找不到。然而有些人虛妄地以爲這就是所發生的事。聖經中沒有任何地方律法被廢除。相反,律法是堅立不變的。

這麼說吧。如果神可以廢除律法——如果那甚至是一種可能性——當然不是——但如果神可以廢除律法,廢除它的最佳時機首先是根本不要設立它。設立一條律法然後又不得不廢除它,這樣會省去很多麻煩。然後如果你要廢除它,你認爲什麼時候是最佳時機?當然是在主耶穌必須去死之前。這麼說吧。假設我是一個法官。假設我是這個國家的立法者。我的兒子被關在死囚牢房裏。他因違反法律在等待執行死刑。什麼時候是廢除死刑的好時機?廢除它的最佳時機是在我的兒子被執行之前。當我的兒子已經被執行了,我再廢除法律,那就太晚了。他已經死了。如果神要廢除律法,廢除的最佳時機是在耶穌上十字架之前。那他就不必死了。這很容易理解。但耶穌死了之後再廢除律法——有什麼意義呢?他已經死了。廢除律法有什麼意義?整個要點是,他一旦已經死了,他不僅沒有廢除律法,反而證明了律法是不可改變的。它不能被取消。神的律法不能被取消。神的道德律!禮儀律法可以廢去。那些不太重要。我是說,是否允許在這條街上停車是一個小問題。這個國家基本的道德律法能否被改變則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問題。也許有一天你在這邊安裝停車收費表,如果你停在那邊就違規了。但另一天法律變了,你可以停在這邊了。這些都是小事,類似於禮儀律法。你怎麼處理這些都無所謂,因爲沒有涉及道德問題。但道德問題涉及的是國家是否可以從現在開始將犯罪合法化。那就成了一個基本的道德問題。如果犯罪可以被合法化,如果壞可以變成好——改變律法要在你的兒子因做壞事被執行之前改變,或者因爲代替別人而死,不管怎樣。結果是一樣的——他死了。我再對你說一次,聖經中任何地方都沒有廢除神的道德律。事實上,正如我們讀羅馬書第2章所理解的,在審判的日子將按照神的道德律來執行審判。如果律法已經被廢除了,神用什麼來審判你呢?你的行爲將如何被審判呢?不,不,你在聖經中任何地方都看不到律法被廢除。神的律法永遠長存。這就是爲什麼主耶穌說,律法必須被成全。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這留給我們的是:那麼我們還是靠守律法得救嗎?絕不可以。爲什麼?因爲我們守不了。這就是原因。所以我們來到聖經教導中這個非常重要的觀察,那就是:主的教導是什麼?保羅的教導是什麼?讓我從保羅的教導倒推回到主的教導,你會看到他們在每一個細節上完全一致。用我誇張的說法來說,他與主的教導不差一個逗號。你已經看到他說,只有在遵行或行律法的情況下人才稱義,在羅馬書第2章第13節。他在羅馬書第13章繼續說到,藉着愛,律法才被完全。所以邏輯很清楚:稱義唯一的方式是完全律法,完全律法唯一的方式是藉着愛。而我們無法愛,因爲我們本性自私。

那麼我們該怎麼辦呢?答案就是救恩只從神來——他能使我們愛,他能使他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這正是保羅在羅馬書第5章第5節所說的:神使他的愛豐豐富富地——不是幾滴,而是傾注——澆灌在我們心裏,使我們能夠完全律法。這不是很奇妙嗎?他是怎麼做的呢?藉着聖靈。所以愛是聖靈的果子。

注意:無論是這位文士——聖經學者——的問題,還是主耶穌的回答,都不是說我們可以承受——我們可以賺取永生或配得永生。正如我們一開始就看到的,我說這位文士在聖經上受過良好的教導,不至於犯這樣的錯誤。他非常清楚我們不能配得,不能賺取。神的標準太高了。他已經讀過以賽亞書:他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他的意念非同我們的意念,遠高過我們的意念。我達不到這些。它們對我太奇妙了。我怎能達到他的標準呢?對我來說太高了。我的問題——文士的問題——是:我如何承受,不是如何賺取。討論的從來不是賺取。主的回答和問題都與賺取無關。它與行爲的救恩沒有任何關係。那麼問題與什麼有關呢?問題與一種新生命有關——神在你裏面的生命。那就是救恩的實質。

所以保羅說的是完全一樣的事。我將如何能夠稱義?我只有藉着守律法才能稱義。但什麼是守律法?守律法就是愛。但我不能愛。那我該怎麼辦呢?感謝神,答案在基督裏。他賜給我聖靈,藉着聖靈我能夠愛,因爲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心裏。

我們看到了答案——那奇妙的答案。主耶穌的答案完全一樣。但讓我們再跟着保羅停留片刻。保羅在加拉太書第5章第6節說,我們將如何得救?他說:"原來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唯獨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纔有功效。"什麼有功效?唯獨信心嗎?不。是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這真是太奇妙了。想想看:受割禮——割禮就是守律法,受割禮就是律法——不受割禮,意思是說,只是信基督而不受割禮。注意加拉太書5:6這整個討論的背景是"在基督裏"。也就是說,在基督裏,受割禮——那不是要點。不受割禮也不是——既不是信心也不是行爲。哦,那太奇妙了。那什麼有功效呢?是藉着愛工作的信心。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

那是什麼意思呢?保羅再次沒有讓我們留在黑暗中。他在加拉太書6:15更加充分地解釋了自己,用了完全相同的詞,這樣我們可以把它們並列在一起看它是什麼意思。在加拉太書第6章第15節,保羅說了與5:6幾乎相同的話,但有一個重要的改變。在加拉太書6:15他說,在基督裏,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功效——也就是說,行爲無功效,信心也無功效——但新造的人有功效。新造的人。他爲什麼這麼說?你看,愛是主耶穌講道和保羅教導中關於救恩整個問題的關鍵。爲什麼?保羅也非常美麗地向我們解釋了這件事。

他說,你不是剛纔說信心和行爲都無功效嗎?我確實說了。你看,你怎麼能那樣說?我是憑保羅自己的權威說的。他說,你知道哥林多前書第13章——每個人在婚禮上都讀哥林多前書第13章。你明白你所讀的嗎?那麼讓我們讀哥林多前書第13章,讓保羅親自給你解釋。哥林多前書第13章是這樣說的:"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整個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所講的——"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想你知道鑼和鈸是什麼。我們中國人發明了鑼。甚至"鑼"這個字聽起來就像中文。當你敲鑼的時候,它會發出巨大的噪音。你知道,它只是一片薄金屬片。它發出巨大的噪音。

保羅自己說,即使你有全備的信心,那信心也不會救你,除非它藉着愛工作。唯獨信心不會有效。這是聖經的教導。保羅沒有說信心。他說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那纔是重要的,在基督裏。但如果你甚至有全備的信心卻沒有愛,你在神眼中就什麼也不是。那意味着你是零。什麼也不是。那麼行爲呢?行爲也有同樣的麻煩。第3節:"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嗯,你還能對一個人要求什麼呢——把所有的都給了,甚至自己的身體——"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毫無益處。所以行爲算不得什麼,信心也算不得什麼,就救恩而言。那麼把信心和行爲放在一起呢?還是算不得什麼。你可以把零加零,還是零。無論怎樣都什麼也沒有。

那什麼有功效呢?你看,聖經的教導比這一切深得多。深得多。什麼有功效?新造的人。你看,讓我們想一想。我們可以因爲各種原因把自己的身體交給人焚燒。我們可以爲一個事業或理想而戰。我見過——我是說,我在中國生活過,我在國民黨治下生活過,在共產黨治下生活過,我知道那是什麼。有些人願意付出一切,必要時被活活燒死,爲一個事業而戰。那是什麼?是愛在激勵那樣的人嗎?不一定。那很榮耀。很英勇。很美麗。我一直欽佩這種英雄主義。但不一定是由愛驅動的。事實上,它可能是由仇恨驅動的。對敵人的仇恨。然後你可能擁有這一切先知的恩賜。

但我告訴你,這是聖經說得非常清楚的:你可以有信心卻沒有愛,正如保羅在這裏所說的。但你不可能有愛卻沒有信心。這就是爲什麼"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更深。我再說一遍:你可以有信心卻沒有愛,正如保羅在這裏所說的。但你不可能有愛卻沒有信心。你不可能在沒有信心的情況下去愛。哪裏有愛,那裏就必有信心。如果你理解了這一點,你就會理解那一點。這就是爲什麼哪裏有愛,信心就必須在那裏,因爲你不可能在沒有神使你能夠愛的情況下去愛。你做不到。這不是人心天生就有的。它不在人心中生長。它是從神來的。是藉着他的靈澆灌在我們心裏的。

那麼它的意思是這樣的:如果你愛,意味着你已經成爲一個新人。否則你不能愛。事實上,這就是約翰一書整個的含義。你只需要讀約翰一書。約翰一書的全部都在這一點上:凡從神生的就愛。但如果你不是從神生的,你就不能愛。但如果你是從神生的,從上面生的,重生了,只有這樣你才能愛。這就是爲什麼保羅說受割禮無功效——行爲——不受割禮無功效——信心——都無功效。但新造的人有功效。或者說,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有功效。愛。因爲它是從神來的。這就是爲什麼約翰說,愛是從神來的。不是從人來的。它是從神來的。因此信心和行爲都無益處,除非它藉着愛工作,因爲愛意味着神正在我們裏面做他的工作。

我們能理解這些嗎?所以聖經關於救恩的教導不是僅僅關於你信什麼。你需要信——那很重要。正如我們所說,愛意味着信心。信心不一定意味着愛。所以你需要有信心。但信心本身無功效。那你說,好,信心加上行爲吧。信心和行爲仍然無功效。你說:"我很驚訝。"你很驚訝。是的。因爲除非神在那裏,除非聖靈在那裏,你可以隨意做工。你可以隨意相信。兩者都不會讓你有任何進展。重要的不是你做什麼,或者你信什麼。換句話說,聖經的教導是:你是什麼纔是重要的。成爲新造的人。像基督一樣。因爲基督使你成爲一個新人。那個新人,使徒保羅說,是照着基督的形像造的。

那麼在這裏我們總結,我們看到了答案。主耶穌給出的美麗、深刻、有力、奇妙的答案。他說,你去愛。爲什麼?因爲他知道愛只能從神來。你只有成爲新造的人才能愛。那這怎麼做得到呢?唯獨藉着基督。現在我們可以看到我們在開始時問的那個問題的答案了。對於"我該做什麼纔可以承受永生"這個問題,哪個是正確的回答?說"信耶穌"?還是"遵行愛的要求"?不是非此即彼。是兩者兼有。你不可能把兩者分開。因爲除非你信耶穌,你永遠不能愛。除非耶穌進入你的生命,使你成爲新造的人,你不能愛。因爲你不能愛,你不能遵行他的命令。因爲你不能遵行他的命令,你不能承受永生。

換句話說,我們得救不是因爲神廢除了律法。不是因爲神帶着我們繞過律法,就像一個學生必須參加考試——他通不過考試,所以讓他哥哥替他考試。你覺得那樣好嗎?那樣行嗎?在中國我們管那叫——我不知道英文怎麼說——作弊。不,不。聖經所做的不是你通不過考試,所以耶穌替你考試。即使按人的標準,那也是不可接受的。他所做的是他給你裝備——心智上和屬靈上的裝備——讓你靠他的力量、靠他的恩典、靠他供應給你的——他的知識、他的智慧、他的能力——去參加考試,你通過了。這就是聖經的做法。那真是太奇妙了。沒有任何作弊的成分。它就像你幫助你的弟弟。你不會因爲你長得像你弟弟就進去替你弟弟考試。我聽說過雙胞胎互相替考的事。但你幫助你的弟弟,說:"好吧,你之前考試不及格。現在我要幫助你。我要把我所有的一切都給你,讓你通過考試。"當然這不是一個很好的比喻,但這只是一個小小的說明。

主在律法方面幫助我們做的,不是他關於律法作弊,或者帶着我們越過律法,或者替我們考試。他所做的是賜給我們聖靈。他住在我們裏面。他供應我們能力。我們去參加考試,讚美神,我們靠他的恩典通過了。所以我們是靠恩典得救。不是靠行爲,而是靠恩典——他使我們成爲新人——那種樂於遵行他律法、遵行他誡命的人。

所以在約翰一書第5章,我們讀到與我們的比喻相關的內容。使徒約翰有說任何關於廢除律法的話嗎?絕不。他所說的是:神已經如此將他的愛放在我們裏面,藉着使我們成爲新造的人,我們覺得他的誡命非常令人喜樂,一點也不覺得是重擔。所以第5章第1節:"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我們怎麼知道我們信耶穌呢?我們若愛神又遵他的命令——他的律法——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因爲這就是愛神,就是遵守他的誡命。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爲——第4節——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所以我們發現信心和愛,愛和信心,在聖經的教導中不斷地交織在一起。我們從神而生,所以我們愛。因爲我們愛,我們遵行他的命令。他的命令不是難守的。這一切都是藉着我們的信心成就的。現在我們來到信心的最終定義:信心本身是用愛來定義的。那就是得救的信心。我們談論各種各樣的信心,但那預備好盡心、儘性、盡意、盡力愛神的信心——那就是得救的信心,因爲那種信心實際上就是用愛來定義的。這可能讓你感到困惑,但我想再次向你強調:新約中有許多種信心,我以前講道時說過。現在你只需要知道:當信心用愛來定義時——一種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那麼我們談論的就是得救的信心。

那麼在這裏我們總結這個非常重要的要點。我希望你只記住一件事,如果你不能記住我們所說的一切。只記住一件事:我們得救不僅僅是因我們所信的,不僅僅是因我們所行的,而是因我們藉着神的大能和神的恩典所成爲的。"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我們得救了。這是聖經中奇妙的救恩教導。不是僅僅對某人說:"你信耶穌死了嗎?"他可以信,但他心中沒有一丁點愛。看看今天基督徒的行爲就知道了。或者更少——你說:"出去做這個善事、做那個善事。"你不會因做這個善事或那個善事而得救,因爲你心中根本沒有愛就可以做這些事。但聖經教導我們是因成爲新人而得救——神藉着聖靈將他的愛澆灌在這樣的人心中。你是因成爲新人而得救。這就是主耶穌在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所教導的。願神幫助我們完全理解他的話語。讓我們現在安靜在神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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