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講解路加福音14:25-33。1979年3月18日,蒙特利爾。]
現在讓我們翻到路加福音第14章25至33節的神的話語。"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揹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隨後是兩個比喻:想要蓋一座樓的人先坐下計算花費;以及一個王帶一萬人去迎擊二萬人的敵軍。結論是一樣的:"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這些是嚴厲的話——是主耶穌有力的話。
大羣的人跟着耶穌,任何品格稍遜的人可能會想,我多受歡迎,多麼成功。而耶穌做了唯一一件必然把人羣趕走的事。他說:你們中間任何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我不想淡化這些話。主耶穌一個令人矚目的特點是,他不害怕使用這樣的語言——不害怕被誤解。英國學術傳統培養出的學者會修飾每一句話,到最後你不確定他們到底說了什麼沒有:"也許,可能,如果……"耶穌不是這樣。他知道愛真理的人會理解他的意思,而不關心真理的人無論你多麼謹慎地修飾你的話,總能找到可以爭辯的地方。
奇怪的是,連猶太人也沒有對這些話提出異議——而他們總是在找機會挑戰耶穌。他們本可以說:你違背了第五條誡命,"當孝敬父母",卻告訴人們要恨父母。但他們沒有在這些話上挑毛病。爲什麼?因爲連他們都明白他在使用希伯來習語,其中"恨"的意思是你愛神遠遠超過愛其他任何人,相比之下其他一切都次要到可以被描述爲"恨"。當神呼召你跟從,而你的父母說不行,你仍然跟從,你的行爲可以被解讀爲恨父母。你們當中一些想要全時間事奉的人正好有這樣的經歷:你的父母說你恨他們,因爲你離開去事奉耶穌。耶穌不爲自己辯解——他知道真理,他不害怕被誤解。
現在這裏有一個在教會中造成極大混亂的問題。我們被教導說救恩是神白白的恩賜——你像接受禮物一樣接受它。但耶穌在這裏說它將花費你一切。如果救恩是白白的,它怎能花費你一切呢?即使你只付了1美元,那也不是白白的。這兩個教導似乎直接互相矛盾。教會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有兩種常見的做法,但都是錯誤的。第一種是乾脆忽略耶穌的教導。你只堅持保羅的觀點,因爲保羅說救恩是恩賜——不必管耶穌說了什麼。令人驚訝的是許多基督徒就是這樣解決問題的。第二種做法是將基督徒分爲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白白的,你只需相信並接受禮物;第二階段要付一切代價,那就是你成爲門徒的時候。
但聖經中哪裏有"基督徒"和"門徒"之間的區分?你在哪裏能找到這種區分?無處可找。在使徒行傳的語言中,"門徒"不過是基督徒的另一個稱呼。門徒不是某種更高級的基督徒。而且還有一個邏輯上的問題:如果我已經白白領受了救恩,爲什麼三年後我要決定爲我已經擁有的東西付上一切呢?如果你白送我一輛車,三年後我決定付給你全價六千美元——那就很奇怪了。所以兩種解決方案都失敗了,而它們失敗的原因是一樣的:對信心有一個錯誤的定義。
今天信心被定義爲伸出空手來接受一份白白的禮物。讓我誠實地告訴你:這個定義在聖經中找不到。我研讀聖經很長時間了,我找不到它。聖經中的信心總是、毫無例外地是一種與神之間的個人關係。信基督意味着你站在一種確定的、具體的關係中——師徒的關係、父子的關係。一段時間以前,一個華人教會搞了一個佈道運動,口號是"得救就像喝水一樣容易"。他們引用約翰福音第7章,耶穌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但"到我這裏來"是什麼意思?它不是去一家商店,推銷員在那裏發放免費禮物。在馬太福音11章中,耶穌說:"到我這裏來,學我的樣式,負我的軛。"到耶穌這裏來意味着承認他爲主,將你的生命交給他。這就是"到耶穌這裏來"的含義。
看約翰福音第6章:"我是生命的糧,喫我肉的人。"誰喫了那糧?不信的羣衆喫了嗎?沒有。耶穌在聖餐中把自己的身體給了誰?給了他自己的門徒。只有門徒才領受,而門徒是與耶穌站在那種活的信心關係中的人,他是主,你是門徒。神給我們白白的恩賜是在耶穌這個人裏面——他把耶穌作爲主和王賜給我們。耶穌不會成爲你放進口袋裏隨身攜帶的禮物。你不可能在不進入那與他信心的拯救關係中就擁有耶穌,在這個關係中他是主,你是他的門徒。
一旦你理解了聖經對信心的定義,這段經文中就沒有矛盾了。亞伯拉罕的信心是什麼樣的?創世記12:1——"雅偉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亞伯拉罕就去了。他撇下了一切——本地、親族、父家——來跟從神的話語。神說去,亞伯拉罕就去了。亞伯拉罕是一個真正的門徒,他的信心正是如此:對神呼召的回應。信心不是你接受的一個包裹;它是一種你進入的關係。當神呼召你而你跟從了,你就成了他的門徒,你就與他建立了一個拯救的關係——那時你就在基督裏有了永生。
現在我們可以看到兩個比喻的全部要點了。第一個比喻是關於蓋樓:挑戰不僅在於能否開工,而在於能否完工。第二個是關於一個王出去打仗——注意主耶穌所說的:條件對你不利。這個王帶着一萬人去迎戰二萬人的敵人。他不是在問你能否打敗比你弱一半的敵人——當然能。他是在問你能否迎擊比你強大一倍的敵人。"能"這個字在這段經文中出現了好幾次——你能完工嗎?你能在一比二的不利條件下得勝嗎?因爲當你成爲耶穌的門徒時,一切都與你爲敵。這個比喻的全部要點是:面對這樣的不利條件,唯一前進的道路就是藉着信心。如果你能以優勢對敵,你就不需要信心。但當你寡不敵衆,而你仍然憑信靠神前進——那就是信心。
# 作門徒的代價 — 路加福音14:25-33(B部分)— 在不可能的逆境中信靠神;基甸與門徒的挑戰
[注:本篇是路加福音14:25-33講道的B部分,直接承接A部分。1979年3月18日,蒙特利爾。]
比喻中的王必須決定是否要迎擊比自己強大一倍的敵人。整個要點不在於是否要戰鬥,而在於當條件對你絕對不利時是否信靠神。這正是每個真門徒的處境:你要進入屬靈爭戰,面對你的力量遠遠比不上你所能應對的敵人。
馬可福音9:22-23完美地說明了這一點。一位父親把他被鬼附的兒子帶到耶穌面前,說:"你若能做什麼,求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耶穌回答說——不是"你以爲我能幫助嗎?"而是——"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問題不在於耶穌能不能做;問題在於你能不能信。能力永遠是神的;挑戰在於你是否信靠他。
基甸的故事準確地展示了這個原則。他一開始有一支兩萬二千人的軍隊。已經有一萬二千人因爲害怕而離開了——恐懼使你不配參與信心的爭戰。剩下一萬人。神對基甸說:還是太多。然後著名的人們喝水的方式將軍隊縮減到三百人。三百人對陣米甸人的十三萬五千大軍。比例驚人——米甸人以四百五十比一超過基甸。爲什麼神把軍隊削減到如此程度?因爲如果他們以兩萬二千人取勝,他們可能會說:"我們多麼偉大!"以三百人取勝,就絕不可能有人誇口。當三百人擊敗了十三萬五千人,每個人都知道是神做的。
基甸帶着三百人前進了。他信靠神,不靠自己的力量。結果是舊約中記載的最非凡的軍事勝利。這就是信心——不是抽象的信心,而是在一切計算都說你必敗時仍然前進的具體行動。跟隨耶穌的門徒將要面對整個世界、整個宗教體制、羅馬的權勢、撒但的權勢——一切都與他們爲敵。然而他們翻轉了世界,因爲他們的信靠不在於自己,而在於神。
這就是爲什麼耶穌不要歸信者——他要門徒。歸信者是在生活中添加了一個宗教選項的人。門徒是進入了師徒關係的人,其中師父是主,門徒在這關係上押上了一切。耶穌正在建立一支軍隊——不是一羣人,而是一支由門徒組成的軍隊,他們將在不可能的逆境中前進,因爲他們完全信靠神。這兩個比喻的挑戰不僅僅是理智上的。它是對你的挑戰:你願意成爲那種門徒嗎?你願意計算代價、面對逆境、憑信心前進嗎?那就是主耶穌今天的呼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