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羊的比喻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 經文 路加福音 15:1-7 · 分集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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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衆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2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喫飯。” 3耶穌就用比喻說:4“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5找著了,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回到家裏,6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7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路15:1-7)

又是一個非常動人的比喻。這裏說,“衆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首先,稅吏和罪人是什麼人呢?稅吏是為羅馬政府效力的,向羅馬統治下的猶太人徵稅。所以猶太民衆恨惡稅吏,視稅吏為賣國賊。稅吏在社會上是受排斥的。

罪人是什麼人呢?關鍵是要明白,聖經中“罪人”一詞並非單單指姦淫的、殺人的。“罪人”一詞在舊約用法很廣,比如牧羊人、驢車伕也都被視為罪人。那時候沒有卡車、吉普車,都是用驢車載貨。製革匠也被稱為罪人,是不潔淨的。所以關鍵是要明白“罪人”一詞在聖經中的用法是很廣的。

為什麼稱這些人為“罪人”呢?因為他們做生意或者做事時不誠實。牧羊人之所以被視為罪人,是因為有時候擅自跑到私人領地放羊。牧羊人也做了很多不誠實的事情,所以也被視為罪人。此外,牧羊人也常常跟外邦人(非猶太人)接觸。商人經常跟外邦人做生意,所以也被視為罪人,是不潔淨的。按猶太律法,猶太人與外邦人要嚴格分開。

主耶穌與罪人認同

主耶穌在這個比喻中講到了牧羊人。按照猶太法典《米示拿》(Mishnah),牧羊人是罪人,所以自視“超級聖潔”的法利賽人鄙視牧羊人、製革匠、驢車伕、小販、商人和稅吏。這些人都被視為不潔淨的,是罪人,屬於社會底層人,是遭排斥的。正因如此,主耶穌在這個比喻中選用了牧羊人的圖畫。

牧羊人非常重要,因為舊約將神比作牧羊人:雅偉是我的牧者(詩23篇)。然而到了後來,法利賽人、文士這些所謂的“聖經學者”漸漸將人分成了不同等級,牧羊人也成了罪人。稅吏也是罪人,因為稅吏跟羅馬人有瓜葛,是賣國賊。而主耶穌將自己比作牧羊人。

留意路加福音15章2節,法利賽人私下嘀咕耶穌,覺得耶穌身為拉比,身為教導神的話的老師,不該跟那些不潔淨、下流、遭社會排斥的人為伍。他們認為身為自尊自重的聖經教師,不該跟那些人來往,可見耶穌並非一位自尊自重的聖經教師,他無視法利賽人和文士的傳統。為什麼他們會這樣認為呢?猶太人覺得,為了保持住自己的純潔,就不該與罪人為伍,應當遠離這些人,不至於被污染。

但主耶穌並不怕被污染,為什麼他不怕呢?因為他的聖潔是不能被污染的。讀一讀福音書,你會發現耶穌是最容易接近的人,基督徒就應該這樣。耶穌從不自命不凡,他不是單單跟上層人交往。你會發現,其實他往往蔑視上層人。他喜歡跟今天所謂的“無產階級”——工人、下層人——為伍。耶穌愛這些人,主動去接觸他們。

耶穌對待那些文化人、上層人就相當嚴厲。比如尼哥底母,尼哥底母是猶太領袖,是政府高官,他來找耶穌時,沒有受到禮遇,耶穌根本沒有給他面子,而是尖銳地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嗎?”像尼哥底母這樣的法利賽人、政府高官,耶穌嚴厲相待。但“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對那些受排斥、奄奄一息的,他卻非常溫柔,因為他們已經非常軟弱。不知道我們是否有耶穌的心腸。耶穌從不害怕跟世人打交道,不怕被污染。

有一次在英格蘭,我鼓足勇氣進了一家酒吧,就是喝酒的地方,是“罪人”聚集的地方。那是他們的社交場所。我進去沒有喝酒,只是要了一杯飲料。但我還記得當時我在思忖:進了酒吧,我會不會被污染?我擔心別人見我這個基督徒進了酒吧,會有什麼想法。

之後我為這種態度深深愧疚,我覺得我們基督徒就跟法利賽人、文士一樣,認定了去酒吧的都是罪人,是道德水平低的人,所以不願與這種人為伍,恐怕被污染。我們這是哪一種聖潔呢?這麼容易、這麼快就被污染嗎?

耶穌的聖潔體現於尋找、改變罪人

我看見主耶穌的聖潔是不受污染的,其實是讓每個接觸到他的人都成為了聖潔。想到這種征服、得勝的聖潔,我不禁想起了舊約的一樣東西,凡碰到它的人、物,都會成為聖潔。這是什麼呢?就是用來獻燔祭給神的祭壇,誰碰到這個祭壇,就會成聖。換言之,你碰了它並不能污染它,恰恰相反,雖然你不聖潔,但你碰了它,它反而令到你成為聖潔(參考出埃及記29章37節)。

其實祭壇上的所有東西,你碰到了,就會讓你成為聖潔。出埃及記30章29節說,即便祭壇上的祭物,你湊巧碰到了,也會讓你成為聖潔。總之祭壇上的一切,誰碰到了什麼,都會令他成為聖潔。

在新約,我發現主耶穌恰恰就是這樣,他是祭壇,也是祭牲,誰碰了他,都會成為聖潔。你碰了耶穌,根本不可能污染他,他會讓你成為聖潔。難怪他到了罪人中間,就將他們改變成了聖徒。他們無法讓他成為罪人,是他讓他們成了聖徒,因為他本人就是祭牲。

你的聖潔是哪一種呢?如果你是基督徒,是獻給神的活祭(羅12:1-2),那麼你接觸罪人時,就不會被他們的罪污染。靠著神在你身上運行的大能,你應該能夠讓他們成為聖潔。遺憾的是,基督徒太軟弱了,沒有招架之力,所以才害怕。之所以軟弱、沒有招架之力,是因為從來沒有將自己獻上給神。將自己獻給神的基督徒決不會沒有招架之力,他不會害怕跟世人接觸,不會害怕由此就失去了信心,被污染了。

你的聖潔是哪一種聖潔呢?如果將自己當作祭物擺在祭壇上獻給神,你的生命就如同祭壇般聖潔,那麼你會讓別人成為聖潔。但願我們能成為這種基督徒,讓別人成為聖潔,不害怕與罪人、與非基督徒交往。為什麼懼怕非基督徒呢?難道覺得他們的能力比我們裏面的能力更大嗎?如果神的能力在我們裏面,聖靈在我們裏面,我們是活祭,則怎能被非基督徒污染呢?除非他們的能力比我們大,否則的話,受影響、被改變的是他們。

比如馬可福音5章25-34節記載的主耶穌和患血漏婦人的例子。按猶太律法,那婦人是不潔淨的,誰碰了她,都會成為不潔淨。她坐了一張椅子,那椅子就會成為不潔淨,誰再坐那張椅子,也會成為不潔淨。她會讓一切都成為不潔淨。所以按照猶太律法,這婦人碰了耶穌,就會讓耶穌不潔淨。

然而她沒有讓耶穌不潔淨,恰恰相反,她碰到主耶穌時,她成為了潔淨,因為主耶穌身上的能力讓她成為了潔淨。還記得主耶穌是怎麼說的嗎?——“有能力從我身上出來,誰摸了我的衣裳?”門徒們說:“你說‘誰摸你’是什麼意思呢?這麼擁擠,每個人都碰到了你。”主耶穌說:“不對,我不是說這個,有人從我身上支取了能力。”於是婦人承認說:“是我碰了你,已經得到醫治了。”耶穌的聖潔是有能力的聖潔,讓別人成為了聖潔。這種聖潔能夠改變別人的生命,你的聖潔是這種聖潔嗎?

我發現很多基督徒好害怕的。如果朋友邀請你參加一個酒會,你會想:“要是我去了,就會受感染,成了罪人!我不能去這種地方。”你這是哪種聖潔呢?你應該有這種改變人的聖潔,凡接觸你的人都會說:“這人不一般!”

我禱告神,願他改變我們,好讓我們懂得如何成為活祭。正是這個原因,我才不斷傳講完全委身,因為這就是祭牲的意思。如果你已經完全將自己獻上了給神,你就會成為活祭,就會有這種聖潔,能夠勝過不潔淨。

我不怕去酒吧,不怕去任何地方,因為我知道神在我裏面的能力,就是聖靈,它能夠勝過周圍的一切不聖潔。難道我們忘了自己也是罪人嗎?難道我們忘了自己並不比其他罪人好嗎?切記:這種聖潔敢向罪人伸出手,這種聖潔不會鄙視不信神的人。鄙視非基督徒是可恥的!

普利茅斯兄弟會(Plymouth Brethren)有一點我不能容忍的是,他們有種屬靈優越感,覺得其他人都骯髒,惟有自己潔淨。他們絕不跟任何人接觸,覺得其他人會污染他們。然而如果別人骯髒,我們理當幫助他們成為潔淨,這是基督徒的工作。因為基督徒也曾經骯髒,只不過現在得到潔淨了,應該將這種潔淨的聖潔傳遞給他人,這才是基督徒生命。基督徒生命並非永遠龜縮在自己的城堡裏,離羣索居,而是去接觸人,所到之處,都能征服、改變人。

在這段經文裏,法利賽人就像今天的很多基督徒一樣,我們認定某些人是罪人,覺得不該跟他們來往。抽菸的、喝酒的、看電影的,我們都不跟他們說話,因為他們是罪人。世界充滿了罪人,我們該怎麼辦呢?應該申請去月球上生活!然而神之所以將我們留在世上,是為了讓我們能以這種可以改變人的聖潔去主動接觸罪人,親手牽引他們認識在基督耶穌裏的真理。這才是基督徒生命。

感謝神!主耶穌不是作壁上觀——“我是聖潔的,這些罪人啊,我可不接觸他們。”如果主耶穌的態度跟法利賽人一樣,則我們都沒有希望了。但耶穌來到我們當中,為什麼呢?是尋找你我這樣的可憐、困苦人,將我們從污泥濁水中拉出來。

主耶穌找到我的時候,我真的是在污泥濁水裏。當時我真的好狼狽,生活一落千丈,一貧如洗。我知道生活在貧民窟的滋味。我決不鄙視窮人,因為我知道貧窮的滋味。當時我睡在儲藏室裏,裏面堆著自行車,主耶穌向我伸出援手,帶我認識他。他不嫌我骯髒、卑賤。感謝主,他是牧羊人,出來尋找比喻中所說的迷失的羊。

比喻的背景

容我講一下當時的背景,好讓你看見全面的圖畫。從路加福音15章4節開始,主耶穌說到一個牧羊人有一百隻羊。這屬於巴勒斯坦中產階級了。窮人大概只有二、三十隻羊。根據猶太法典《塔木德》,擁有三百隻羊的已經是相當富有了。主耶穌說到一百隻羊,這個數目牧羊人還能夠一一照顧得來,無需僱傭工人。

第4節中“曠野”是翻譯過來的詞,其實不是沙漠,因為羊不會到沙漠喫草。“曠野”是野外有草地的地方,但無人居住。通常是猶大山地,在耶路撒冷和伯利恆附近。如果你去那裏遊覽,或者查一下地圖,就會知道那裏都是山丘、岩石。“曠野”其實就是野外岩石地,不適宜耕種,很難耕種,因為表層沒有足夠的土壤。但野草卻很適合放羊。所以“曠野”是猶大山地,並非沙漠。我剛剛信主時,沒有人告訴我這些,不禁思忖:羊到沙漠做什麼呢?如何在沙漠放羊呢?

羊羣在山地走動、喫草,很容易就會走失了一隻。牧羊人需要每天數點羊數,確保每一隻都在。一百隻羊不是小數目,但還能照管得來。可是如果丟了一隻,不可能立即就發現到。你必須數一數,看夠不夠一百,是否丟失了。通常是等到晚上,牧羊人帶羊羣回到羊圈,才數點數目。

什麼是羊圈呢?就是用石牆圍起來的一塊地(石牆是用石頭堆起來的),牧羊人把羊趕到裏面去。猶大地有很多石頭,牧羊人可以隨手找到,便用石頭堆牆,很快就可以搭建一座羊圈。這樣一來,牧羊人睡覺時就不必擔心羊到處跑,不至於一覺醒來羊都丟了。另一個好處是防備野狼叼走羊。猶大地狼不多,但偶爾也會有一兩隻出沒,必須小心防範。

到了晚上,牧羊人把羊趕入這個用石頭牆圍起來的羊圈,便數點一下,好知道羊是否都在。牧羊人一數點,九十九隻,發現丟了一隻。這第一百隻哪裏去了呢?他該怎麼辦呢?他只好丟下羊,用石頭把羊圈的入口堵住,防止羊出來;然後他去尋找那隻丟失的羊。這是當時普遍、真實的生活經歷,每個猶太人都明白。因為羊很多,野外的牧羊人也很多,人人都明白這種做法。

很多人都聽說過1947年發現的死海古卷。奇妙的是,發現死海古卷的就是一位牧放山羊的人,當時他在尋找丟失的羊。現在很多巴勒斯坦人更喜歡養山羊,因為山羊生存能力比較強,荒漠、曠野中貧瘠土地上的草,也能夠餵養山羊。但山羊喫草的方式很糟糕,喜歡連根拔起。綿羊喫草只是喫上面的部分,留下草根。山羊在某地喫草一段時間後,那塊地就會變成寸草不生,因為山羊連草根都咬了出來。難怪巴勒斯坦牧羊人必須帶著山羊到處走。

所以在1947年,一位年輕的牧羊人數了數自己的五十五隻山羊,發現丟了一隻。他的做法跟比喻中的牧羊人一樣,將山羊交託給朋友照看,出去尋找那隻丟失的山羊。當他在死海附近岩石中搜索的時候,發現一個巖洞裏有些東西。他以為是自己的山羊爬了進去,因為山羊很擅長攀爬。於是他爬進洞裏,歪打正著,發現了現在所稱的“一號昆蘭洞穴”(Qumran Cave No.1)。之所以稱為“一號”,因為後來考古學家在昆蘭附近又發現了很多洞穴,裏面就有這些重要文獻。我們今天衆所周知的死海古卷,就是因為尋找一隻失迷的山羊而得來的。所以即便到了當今世代,仍然有尋找迷失羊的事情發生。

死海古卷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證實了舊約文稿的準確性。所以我們今天看的舊約文稿是非常準確的,因為昆蘭手抄本是目前可以找到的最古老的舊約手抄本,它的時間是主耶穌出生前兩百年左右。這些文獻證據非常重要。

當然,那位歪打正著進了洞穴、發現了這些碎片的牧羊人不明白這些是什麼東西。他不是學者,不明白古卷中寫的是什麼。他以為可以把這些東西當作古董拿到耶路撒冷賣了,也許古董商會感興趣。當這些古卷碎片到了耶路撒冷一位學者的手中時,這位學者便尋問這些古代文獻碎片是從哪兒來的。於是他一一追問下去,最後打聽到是來自一個洞穴。他便前往這些洞穴考查,結果發現了這些昆蘭文獻。

接下來請留意4節最後這句話,真讓人感動:“直到找著”。牧羊人尋找迷失的羊,直到找著了。他沒有放棄,他找遍了各個山洞、地穴,看羊是不是掉了進去。每一處灌木叢,他都搜一搜,找遍了各個地方。他沒有放棄,直到找到羊。

我想起了約翰福音13章1節那番感人的話,說的是主耶穌對門徒的愛:“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他不斷尋找,沒有放棄。他的愛緊緊抓住我們,不放手。神就是這樣藉著耶穌向我們彰顯了他對我們不離不棄的愛。

找到了那隻迷失的羊,牧羊人便扛了起來。養羊的人告訴我,一隻羊要是走失了,會非常懼怕、沮喪,只是無助地躺在地上,不知道該做什麼。難怪牧羊人要扛起羊來,因為它嚇得不知所措,只是呆呆地躺在那兒。

接下來5-6節說,牧羊人並非把羊扛回了羊圈,而是扛回了家。“找著了,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回到家裏,就請朋友鄰舍來。”基督教藝術作品中就見得到這幅圖畫:牧羊人扛著迷失的羊回家。早期基督徒喜歡描繪這幅圖畫。牧羊人把羊扛起來,放在自己的脖子上,羊的前後腿夾著他的脖子,他手握著羊的前後腿,扛著羊回家。關鍵是要明白,在這個比喻中,迷失的羊是回到了家。

比喻談的是迷失的基督徒

現在來看看該比喻的屬靈含義。這裏說的是羊,聖經中羊並非指非基督徒,而是指基督徒。舊約到處可見,“羊”一詞指的是以色列民,神的子民,並非世上其他人。比如以西結書34章,神說以色列是他的羊。詩篇23篇,大衛王說“雅偉是我的牧者”。

這個比喻的平行經文是馬太福音18章10-14節,看一看前後文,都是在談基督徒。整個馬太福音18章都是在談基督徒走迷了路,難怪10-14節之前談論的話題是受誘惑跌倒。為什麼羊會走失呢?大概是正走著,抬眼看見鮮美的青草,便跑去大嚼。嚼完了一塊,見不遠處又有一塊鮮美的綠草,便又跑去大嚼。這樣三番五次,結果越走越遠。它看見了誘惑,被吸引了去。所以在馬太福音18章,這隻羊其實是迷失的基督徒,跟非基督徒無關。

在路加福音失羊比喻中,上下文的話題也跟馬太福音的一樣。比如就在失羊比喻的前兩節經文,即路加福音14章34-35節,主耶穌說:“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它再鹹呢?”從平行經文馬太福音5章13節可見,鹽代表基督徒。所以路加福音14章34-35節所說的鹽也代表基督徒。

失羊比喻之後就是浪子的比喻,如果兒子不是父神的兒子,怎能稱為兒子呢?所以關鍵是要明白,失羊比喻講的是迷失的基督徒。遺憾的是,每間教會都有迷失的基督徒,受誘惑落入罪中,做了本不該做的事,情急之下做了違法的事。

該比喻的要旨是,我們不該指責他們,而要憐憫他們。我們不該立即指責他們不配再得到愛了,而應當把他們找回來,由衷想念他們,尋找他們,帶他們回到羊圈。

神主動尋找人的這種愛當然也可以應用在非基督徒身上,這是千真萬確的。但我強調,從比喻的上下文看見,該比喻首先是應用在基督徒身上的。繼而推而廣之,神也同樣愛那些未曾屬於他的非基督徒。你擁有的東西,才能說失去。我說丟了手錶,這就是意味著我有一塊手錶。要是我從來沒有手錶,也不能說“我找回手錶”了。從來都沒有手錶,則怎能去找回手錶呢?所以關鍵就是要掌握第6節:“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這隻迷羊本來就是屬於神的。

迷失:不明白或者不遵行神的話

掌握了這個原則,接下來還要弄明白為什麼人會迷失。我們已經看見,這跟誘惑、試探有關,但還有更深層的原因。

在馬可福音12章24節,主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神的大能嗎?”“錯了”的希臘原文是“迷失了”。為什麼人會迷失呢?因為他們不明白神的話,沒有經歷過神的大能。如果你具備既明白神的話,又遵行神的話這兩個條件,那麼靠神的恩典,就不會迷失。

很多基督徒沒有紮根在神的話語裏,所以我看重的是不斷查考神的話,好讓你們明白他的話。查考神的話並不是因為我希望你們成為聖經學者,而是因為這樣你們才不至於迷失。你明白瞭如何按照神的話做決定,就不會走入歧途。很多基督徒之所以做錯事,是因為還沒有吸收神的話,以至於沒有被神的話改變。

其次是他們從未經歷過神的大能。你經歷過神的大能嗎?我多麼希望基督徒知道他的大能。你不明白他的話,也從未經歷過他的大能。你將神的話、神的教導付諸實踐,就會經歷到神大能的作為。而惟有明白他的話,才能遵行他的話。透過遵行他的話,我們才能知道他的大能。

比如我讀了馬太福音6章,那裏說神餵養空中的飛鳥,裝飾野地的百合花,我一生就把這一教導付諸實踐。我不是紙上談兵,我一生就靠這句話而活。我說:“神啊,我要信靠你來供應我的肉身需要,給我食物、衣裳。”結果怎麼樣呢?我發現當我遵行他的話,就看見了他的大能。

但很多基督徒並非如此,他們不查考神的話,也不在生命中實踐神的話,結果漸漸走迷了路,迷失了。而且往往很難將他們找回來。

神憐恤並且主動尋找悖逆的人

令人感動的是,比喻談到了神對我們的慈愛。即便我們迷失了,走入歧途,神依然牽掛我們。也許其他人已經對我們失望了,但神沒有,他會繼續尋找我們,不會輕易放棄。每每讀聖經,看到神的這份慈愛,我就非常感動。彌迦書7章18-19是我非常喜歡、經常思想的一段經文:“神啊,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

神是一位樂意饒恕人的神。犯了罪就遠離神,這是再糟糕不過的了,其實這正是我們最需要神的時刻。但每當我們犯罪,就有罪疚感,就越發不敢再來到神面前。你有過這種感受嗎?你說:“我不敢禱告了,神不會聽我的。”別忘了彌迦書7章18-19節:“神啊,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我們要回到神身邊,他會寬宏大量地饒恕我們。

我不禁又想到了以賽亞書55章7節,另一句美好的經文,那裏出現了“廣行赦免”一詞。他不但饒恕我們,而且是寬宏大量地饒恕我們。換言之,我們擔心神會說:“好吧,我饒恕你,不過,看你敢不敢再這樣做了。”這雖然是饒恕,但也是一種懲罰。聖經是這樣形容神的:“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雅偉,雅偉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只要我們離開惡道,除掉惡念,神就會廣行赦免。

由此想到了以賽亞書65章2節的圖畫,羅馬書10章21節也引用了這節經文,常常令我感動不已。在羅馬書10章21節,保羅是這樣描繪神的:“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不妨想象一下這幅圖畫:神伸出手來。你見得到神站在那兒伸出手來嗎?神向誰伸手呢?向那悖逆、頂嘴的百姓。

我深受感動,我沒有想到神是這樣的。也許我習慣於想到神很嚴厲,他在寶座上怒視罪人,令罪人膽戰心驚。但這幅圖畫截然不同,神伸出手來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人一臉傲慢,神溫柔地伸出雙手,你能想象這幅圖畫嗎?坦白說,我好多次看著這幅圖畫,不禁想:“我從沒想到神是這樣的。”於是我想起了主耶穌的話:“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太23:37)。神伸出雙手,這幅圖畫深深觸動了我,他的慈愛何等深厚!

比喻的關鍵:人必須悔改

然而神並非無條件饒恕我們。他不是說:“好吧,我視而不見你的罪。”當然,如果我們離開惡道,他就會饒恕我們。由此就帶出了比喻的最後一點:悔改。比喻的要點就是悔改,必須掌握這一點!這就是羊跟人的不同之處。你可以扛起羊來,羊不會抗拒,其實羊也無法抗拒,你扛起羊回家就行了。你要是以為這幅圖畫表達的是不可抗拒的恩典,那就大錯特錯了。

來看看比喻最後的幾個關鍵字,就是第7節:“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這裏就表明了悔改這一關鍵概念。羊不能悔改,但我們必須悔改,這樣主耶穌才能帶我們回家。主耶穌的家在哪裏呢?在天上,主耶穌會帶我們迴天父的家。

我們可能會以為:既然羊不能悔改,那麼他不管我們是否悔改,總之會救我們。但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在路加福音15章7節,主耶穌告訴我們“一個罪人悔改,”悔改的動詞形式和名詞形式都用上了。

悔改:思想、行為的根本改變

明白悔改是什麼意思,這對我們基督徒而言非常重要,所以結束前我想談一談悔改。你知道悔改是什麼意思嗎?很多人以為悔改就是犯了罪後,感到很難過。這不是聖經中悔改的意思。犯了罪感到很難過,這不是悔改的基本意思。當然包括了難過,但難過並非悔改。

希臘文“悔改”(metanoeia)一詞,意思是思想改變。“metanoeia”:“meta”是改變,“noeia”是思想。悔改是思想改變,是思維方式改變,比感受改變更深邃。要想做真正的基督徒,那麼明白悔改非常重要。很多人做了基督徒,卻沒有真正悔改。

耶穌傳道的第一句話就是“悔改”,這是他傳道的關鍵字。比如馬太福音4章17節和馬可福音1章15節,主耶穌一開始傳道便說了這句話:“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他在路加福音5章32節也說了類似的話:“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使徒們傳道也同樣強調悔改。在使徒行傳2章38節以及3章19節,使徒們講道都講到了悔改。還有使徒行傳17章30節,保羅說,神“如今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神吩咐我們悔改,因為他不願我們滅亡。如果你不悔改,就會滅亡。所以彼得後書3章9節也強調了這一點:“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神非常恩慈、有耐心,給我們時間悔改,因為他希望人人都有機會悔改。

基督徒也必須悔改

此外,並非只有非基督徒才悔改。很多人以為只有非基督徒才需要悔改,基督徒就不需要悔改了。其實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一樣,都需要悔改。難怪在寫給七間教會的信中,常常出現“悔改”一詞。比如啟示錄2章5節,16節,21節,22節;3章3節,19節。這些經文都呼籲基督徒要為不同的罪悔改。所以我們要悔改,但也必須為具體的罪悔改。我發現周復一週,我都需要為各種事情悔改,我必須完全改變對這些事情的看法。

由此就引出了悔改最基本的概念。悔改涉及到了思想的根本改變,是思想更新、態度改變、行為改變。這就是意味著,我們的本性漸漸會改變。如果態度改變了,行為就會改變,你整個本性就會改變!這樣,你就會達到哥林多後書5章17節所說的:“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你已經成了新造的人,已經徹底改變了。

這就跟我們經常聽見的講道——“只要相信耶穌為你的罪死了,你就能得救”——完全不同。這種講道根本不是在傳講悔改,不是在傳講耶穌的信息,也不是在傳講使徒的信息。耶穌、使徒傳講的是悔改,傳講的是你必須徹底改變態度,並非單單接受某些事情是真實的。沒有人會因為單單相信耶穌為他的罪死了而得救。

我懇求你明白:最要緊的是你的內心,你對生命的整個態度,你看事物的方法,思想方式,行為方式,必須徹底改變。如果有人告訴我,他是基督徒,他得救了,因為他相信耶穌為他的罪死了,而我卻看不出他的態度、行為有什麼改變,那麼我不會相信他的話。這不是聖經教導的基督徒生命。然而當我看見一個人的態度、行為改變了,我就知道他是基督徒。

明白罪的禍害有助於我們學習悔改

如果你自認為是基督徒,那麼做了基督徒之後,你的思想方式、對人的態度、做事方式徹底改變了嗎?如果沒有,那麼你依然不明白悔改,你還不是聖經意義上的基督徒。

這是我非常關注的問題,因為最近我留意到有一、兩個人漸漸離開了主。我知道這是因為他們還沒有悔改,又回到了曾經犯的罪中,好像豬又回到了泥裏滾。這種事情也有可能發生在你身上,你也可能做了基督徒一段時間,不再犯某些罪,但不再犯未必就是悔改了,因為你對這些事情的態度還沒有改變。

比如說,你還不是基督徒的時候,可能很喜歡某種犯罪的念頭。有的人沒信主前喜歡看色情刊物,樂在其中,不能自拔。做了基督徒後,他們不再看色情刊物,但是他們對這些事情的根本態度還沒有改變,因為心裏依然喜歡這些東西。他們把這些刊物擱置一旁,是因為覺得這些東西不好,會腐蝕自己的思想。但他們戀慕這些事物的態度並未改變,心裏還是戀慕這些罪,結果又回到了罪中。

所以如果你對罪的態度沒有改變,那麼你根本沒有悔改,心意沒有改變。也許對於這些事情你感到難過,但你可以難過,思想卻沒有改變。你還會重蹈覆轍,並且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蹈覆轍。

現在你能明白難過與思想改變的區別嗎?面對自己的罪,你要說:“我決不再犯了!我不再喜歡這種念頭,不再喜歡我的罪,因為我對它的態度已經改變了。”你不是僅僅遠離它;僅僅遠離,很容易就會再湊過去,落入罪中。

一旦你的思想改變了,而且你也知道為什麼你的思想改變了,那麼你就是悔改了。換言之,基督徒不能只憑感受,他必須改變對罪的態度,也要明白為什麼思想必須改變。你這樣做過嗎?你認真對待過罪嗎?還是只是不去想它?這樣做是沒有用的,因為你遲早還是會想的。你必須正視自己的罪,認真地思想:“我喜歡這些念頭嗎?如果還喜歡,那麼為什麼還喜歡呢?為什麼還沒有認識到這些是罪呢?”要治本,徹底解決它。要區分出什麼是罪,什麼不是罪,一切的罪都要摒棄。

當然不是所有性念頭都是罪。性不是罪,然而如果想到犯罪的念頭,想到淫亂、姦淫,或者思想出了軌,那麼你就必須加以處理了。如果你從未思想過性,那你就不是正常人了。有些年輕人經常被性的問題困擾,我必須加以輔導。他們對我說:“我感到罪咎,因為我想到了性。”

只要是在可以控制的範圍內,何罪之有呢?神造我們時也給了我們性的慾望,無需假裝沒有,只要不容許這些念頭成為犯罪的念頭。然而要是想到淫亂、姦淫,想到去找妓女,或者一些淫穢思想,則另當別論了。但我們的性念頭依然可以是聖潔的。性本身並不是罪。

我懇請你們明白:必須思想改變,才不至於落入罪中。必須內在態度改變。你必須正視罪,控制它,勝過它,這才是關鍵。這樣,我們才能有詩篇45篇7節所說的態度:喜愛公義,恨惡罪惡。

我們曾經喜歡罪惡,恨惡公義(約3:20),現在我們必須改變態度,恨惡罪惡,並且明白為什麼要恨惡罪惡。之所以恨惡罪,因為知道罪對我們的危害。正如要吸毒者學習恨惡毒品,這並不容易,因為他喜歡毒品。說“吸毒不對”是於事無補的,他必須明白為什麼要恨惡毒品,並且能夠說:“過去我喜歡毒品,但現在我明白毒品如何毒害人,我再也不吸毒了。”這樣,他的思想就改變了。經過了深思熟慮,他知道為什麼他必須改變態度。真正的悔改會讓他的思想、行為完全遠離罪。

我禱告求神,願他在我們每個人身上工作,教導我們如何悔改自己的罪。不要只是把罪擱置一旁,因為它會捲土重來。靠神的恩典、能力,你必須明智、決絕地處理它。

在這個比喻中,一方面看見了神的恩慈,一方面也看見了悔改的重要。其實整個比喻可以用這句話總結——神的恩慈是要引領我們悔改(羅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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