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道路還是神的道路 — 什麼是教會?羣體對比聚會;孝敬父母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 經文 馬可福音 7:1-15 · 分集 A/B

[注:本篇繼續上一堂對馬可福音7:1-15的講解(第二部分)。1979年7月8日,蒙特利爾。]

我們繼續研讀馬可福音第7章中神的話語。上一次我們考察了縱向層面——我們與神的關係——看到了人如何甚至通過他的宗教行爲敗壞了主的教導。他們不是在教導神的真理,而是在教導人的道理。我們看到同樣的事今天也發生在教會中,在這方面我們並不比法利賽人好。我們在救恩的教義方面扭曲了神的話語,也在教會生活方面扭曲了神的話語。

正如我之前分享過的,也正如我今天在聖餐中再次分享的,今天的教會根本不是新約的教會。你越研讀新約,就越看到這一點。今天我們稱之爲教會的,基本上是一個聚會。教會等同於一個聚會嗎?這個聚會與大學裏的一堂課有什麼區別?不是教授,而是牧師;不是學生,而是會衆。然後在四十分鐘或一個小時的講道後,我們站起來各奔東西。那是一個聚會,不是教會。

我們也許可以自我祝賀說我們沒有犯把教會等同於建築的錯誤。但我們犯了把教會等同於聚會的錯誤。在新約中,教會遠不止是一個聚會。想一想:如果聚會就是教會,我們與神學院的神學課有什麼根本區別?他們也談論神;他們也談論聖經。區別在於,如果你在那裏待得夠久,你出來時有一個學位,而如果你在教會待得夠久,你出來什麼也沒有——沒有學位、沒有文憑、什麼也沒有。聚會不是教會。聚會可能是教會生活的一部分,但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那麼什麼是教會?教會是一個身體——一羣分享基督生命的人,他們不僅委身於神,也委身於彼此。教會是一個彼此委身的羣體。學院課堂上的學生彼此並不委身;每個人在做自己的事。但當我說明我們還沒有達到成爲一個教會的地步,你就明白我的意思了:我們彼此之間的委身有多大呢?教會只有當人們真正彼此委身時才成爲教會,當你能真正看着坐在你旁邊的人說,那是我的弟兄、那是我的姐妹。

我說我們確實有一個比許多教會好的地方:聚會後我們確實有茶和餅乾。我去過香港的一些教會,那裏的人甚至不想跟你握手——不是因爲他們認識我,而是因爲他們不認識你。正如主耶穌所說,你們若單請你們的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我們必須努力前行,把神的話語實行到我們的生活中。當我們這樣做時,我們將有令人興奮的可能性——我們將開始作爲教會生活。其他人會走進來說,他們是怎樣彼此相愛,他們是怎樣彼此關懷。但要達到這裏,我們必須克服我們的自私和羞怯。基督的愛必須托住我們,直到我們被那水流所承載,正如羅馬書5:5所說——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如果我們永遠只是一個聚會,我就要換工作了。我做的和一個神學院的講師做的有什麼區別?一個重要的區別是:他的薪酬比我好得多。但我不去那裏的原因是這樣——我的目標是建造教會,不是學院,不是學校,不是另一個聚會。保羅是一個建造教會的人。我不會成爲一個建造聚會的人。今天的牧師用出席率來衡量成功。麥吉爾大學有一萬五千名學生——難道大學比教會更成功嗎?成功不是以人數衡量的。它是以羣體生活的質量來衡量的,是以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委身的深度來衡量的。這是我的夢想,現在談這個特別合適,特別是在馬格營之後,也許你們已經嚐到了什麼叫作一個羣體、一個屬靈家庭的滋味。我打算在接下來幾周繼續談論馬格營。

我們在上次也看到,今天的教會訓練人的方式是不合聖經的——當我第一次仔細審視這個問題時,老實說我很震驚。聖經學院或神學院沒有任何聖經根據。使徒們不認爲訓練人的方式是通過機構化的授課和教授。在希臘人的時代就有學校了;不是沒有這個概念的問題。但他們沒有開辦聖經學院。他們在教會羣體的內部訓練人,在實際事奉中,在那些已經在服事之人的活生生榜樣下訓練。我們自以爲比使徒更知道應該如何訓練人。難怪,如果你這樣訓練人,你得到的只是聚會——因爲那就是他們受訓的方式,他們不知道別的方式。

現在,在剩下的時間裏,我需要轉到這段經文的另一方面:橫向層面,我們彼此之間的關係。在我們結束之前有一個問題需要討論,那就是聖經中關於我們與父母關係的教導。讓我再讀一遍這段經文。"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獻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就是供獻給了神——'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神的道。'"

我們這間教會中大多數是年輕人——大概百分之八十或八十五——因此你們理解與父母關係這件事非常重要。甚至今天的牧師在神的話語上受教如此不足,以至於給出錯誤的建議。我上次告訴過你們,倫敦我們教會中一個想要作宣教士事奉主的女孩去找我們的牧師,牧師對她說:"聖經教導你必須順從父母——所以如果你的父母說不要作宣教士,就不要作。"她的父母是非基督徒;你還能期望他們說什麼呢?直到今天,她仍然不是宣教士。那位牧師不是唯一的;加拿大今天也有牧師給出同樣的建議。他們說:你必須順從你的父親和母親。但聖經真的這樣說嗎?

仔細看第10節:"摩西說:'當孝敬父母。'"你看到"順從"這個詞了嗎?沒有。你看到的是"孝敬"。孝敬和順從不是同一回事。聖經的證據非常清楚。在撒母耳記上,主說:"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那不意味着神會順從我們。孝敬絕不意味着順從。第五誡中的"孝敬"這同一個詞也用在彼得前書2:17的教導中:"尊敬衆人。"我們作爲基督徒對每個人的態度必須是一種禮貌和尊重的態度。既然你要尊敬衆人,你就更要孝敬你的父母——總是無條件地,沒有例外。

當我的父母不希望我事奉主時——他們當然反對我,因爲他們是非基督徒,而我是他們的獨生子——我在事奉神那一件具體的事上違背了他們。但我沒有違背神的話語,因爲我孝敬他們。我服事我的母親;我請她讓我洗碗、掃地、吸塵——她不習慣這個想法,但我堅持,因爲這就是你表達孝敬的方式。我父親在經濟上與我斷絕關係,這當然是他的權利。我說,好的,當然。我不期望他支持我。但我在態度上繼續孝敬他們。最終的結果是我的母親信了主。我永遠不會忘記那一天,我和自己的母親一起跪在主面前,淚水從她臉上流下來,她把生命交給了他。事後她對我說:以理,我給了你肉身的生命,你給了我屬靈的生命。

所以讓我非常清楚地重申。作爲基督徒,你無條件地、沒有例外地孝敬父母。但孝敬不一定意味着順從。聖經中對人順從從來不是無條件的。使徒行傳4:19說得很清楚:當權柄命令使徒不要傳道時,彼得拒絕了,說順從神比順從人更重要。當那些在權柄位置上的人自己不遵從神時,他們就失去了被順從的權利。以弗所書6:1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兩件事常被忽略。第一,希臘文中譯爲"兒女"的詞——technon——指的是未獨立的子女,被父母供養的人。如果你的父母在爲你付學費並供養你,你就是未成年人的地位,有義務聽從他們。如果你已經放棄他們的支持、自立了,你就是自己做決定。第二,經文不是說僅僅"聽從父母",而是"在主裏聽從父母"。如果你的父母不在主裏,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 人的道路還是神的道路(第二部分)— 馬可福音7:1-15(馬太福音15:1-11)(B部分)— 各耳板:曲解神的話語;內心清潔是解決之道

[注:本篇是馬可福音7:1-15(馬太福音15:1-11)第二部分的B部分,直接承接A部分。1979年7月8日,蒙特利爾。]

在這段經文中法利賽人的罪是什麼?不是違背父母的問題——而是沒有應當地孝敬和尊重父母的問題。法利賽人教導了一個宗教手段,藉此你可以完全擺脫這個義務。這圍繞第11節中的"各耳板"這個詞,一個希伯來詞,意思是作爲供獻獻上。以下是其運作方式:如果一個兒子一直在供養父母,而父母得罪了他,他可以報復,宣告說:"從今以後你從我這裏得到的錢就是各耳板。"說這話時,他是在起誓。從那一刻起,他不再給父母一分錢。

最詭詐的部分是:宣告某物爲各耳板並不意味着他真的在聖殿中獻上了它。他所說的是它"如同供獻"——不是說它是供獻,而是如同供獻,等同於供獻。因爲它不是實際的供獻,錢就留在他自己的口袋裏。但因爲它如同供獻,他不必給他的父母。你需要相當扭曲的頭腦才能跟上這個邏輯,但我向你保證,事情就是這樣運作的。

當我查考米示拿——猶太律法書——時,我找到了一個實際案例。一個兒子宣告了他對父親的供養爲各耳板,然後當他想讓父親參加他的婚禮時,陷入了尷尬的處境。因爲各耳板的誓言,他的父親甚至不能在兒子家中喫食物。於是兒子想出了一個法律手段,將他所有的財產作爲禮物贈給他最好的朋友,但僅限婚禮的七天期間。因爲在這七天中一切在技術上屬於他的朋友,各耳板的誓言不適用,父親可以享用宴席。七天結束時,他當然會把一切拿回來。你需要非常扭曲的頭腦才能以這種方式操縱神的話語。

如果我們自以爲義地說"那些法利賽人真的很扭曲"——等你讀了一些神學著作,你就會驚訝於基督徒的頭腦也可以有多扭曲。這不是因爲猶太人天生更復雜或更詭詐。事實是罪扭曲了我們的思維。當你戲弄神的話語時,你的思維會變得非常複雜。很多時候,當我指出一個基督徒某個教義是錯誤的時,我看到的只能稱爲屬靈體操:這樣扭那樣轉,似乎毫無道理,但對他們自己來說卻似乎說得通。與基督徒在面對錯誤教導時能做的相比,奧運會的體操算不了什麼。

讓我們最要緊的是求神潔淨我們的心思,使我們在他面前活在聖潔中。要做一個好的神學家、好的聖經教師、好的基督徒——最重要的不是你懂米示拿或上過神學院。而是清潔的心。當你的心不清潔時,你會扭曲神的話語。但當你的心純潔時,你既不會在一個方向上偏得太遠,也不會在另一個方向上偏得太遠。我見過一些基督徒,學術訓練很少,卻有比神學教授更敏銳的屬靈洞察力——因爲他們的心如此純潔。正如主耶穌所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爲他們必得見神。"他們看得清楚。屬靈視覺的祕訣就是內心的清潔。讓我們安靜在神面前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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