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恨 — 人的愛與神的愛;佔有之愛的撒但本質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 經文 馬太福音 16:24-26 · 分集 A/B

[注:本篇講道闡述馬太福音16:24–26及路加福音14:25–33。1980年7月6日,蒙特利爾。]

我們再次來到馬太福音第16章,這次看24至26節,主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爲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爲我喪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這段經文在路加福音14:25-33有密切的平行記載,補充了馬太沒有記錄的內容:"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第14章實際上是路加記載中耶穌第二次說這話——第一次在路加福音9:23,與馬太福音第16章的上下文相同。

我們需要明白這段經文前面的內容。在緊挨着的前幾節中,主耶穌稱彼得爲撒但:"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爲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這緊接着彼得偉大的認信——耶穌是基督、永生神的兒子——所以就在最高信仰宣告之後不久,彼得試圖阻止十字架。主稱這是撒但的。這不是編排上的偶然:主耶穌有意在解決彼得行爲背後的問題,以及門徒訓練普遍失敗背後的根本問題。

這段經文中有兩個大的絆腳石。第一個是"恨"這個字。耶穌的整個教導都是關於愛——愛你的仇敵、愛你的鄰舍——他怎麼能吩咐我們去恨?第二個絆腳石是恩典與代價之間的張力:我們傳講救恩是白白得來的、是神的禮物——然而耶穌在這裏說它要付上一切代價。這兩個困難都曾把人趕出教會。我親眼看到一次又一次的復興運動經過倫敦的教會,然後幾年後我回來,發現那些曾經滿座的地方只剩下寥寥幾人。爲什麼?因爲教會不明白背起十字架意味着什麼——當門徒訓練的真實要求被感受到時,人就離開了。

整段經文的關鍵在於理解人的愛實際上是什麼。人的愛,按其本性,是佔有性的、侷限性的。你可以在約翰福音20:17看到這一點,抹大拉的馬利亞認出了復活的耶穌後,伏在他腳前抓住他。主說:"不要摸我。"希臘文原文是:"不要抓住我。"馬利亞的愛,雖然是真實而深沉的,卻是一種抓住、緊握、不肯放手的愛。主不得不說:讓我走。這就是人的愛——它自然地在所愛的人周圍形成一個封閉的圈子。我的家人在籬笆裏面;籬笆外面的人與我無關。

我在禱告中見過這種現象。許多基督徒禱告說:"賜福我的父親,賜福我的母親,賜福我的孩子,賜福我的狗,賜福我的貓,賜福我的車。"當你列完這張清單,你做了什麼?你在你所屬的一切周圍畫了一個圈,求神賜福它們。愛你的家人沒有錯——但如果那個圈子就是你的全部視野,你就沒有明白神的愛。彼得對耶穌的"愛"正是這種愛。他愛耶穌,把他當作老師、英雄、主——他不允許耶穌去死。他要阻止十字架。主耶穌稱這是撒但的,他在說:你的愛,無論多麼真誠,都是神的愛的反面。它體貼人的意思,不體貼神的意思。

神的愛沒有籬笆。"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主在馬太福音12:48說。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當你生入神的家,你發現這個家沒有邊界。神的愛是這樣表達的:"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他賜下了他——他離棄了他——以無窮的代價。刀劍刺穿了天父的心:"我的神!我的神!爲什麼離棄我?"天父無法回答。當愛是神的愛時,這就是愛的樣式。它給予,在給予中,它離棄。

這就是路加福音第14章中"恨"這個字的含義。它不是指一種情緒上的恨意或蔑視。它的意思,在希伯來的意義上,是離棄、放下、交出來——而且是帶着痛苦這樣做。當亞伯拉罕被吩咐獻以撒時,他並不是對他的兒子感到蔑視。他愛以撒勝過自己的生命。但他願意把他交給神,在交出他的過程中,他加倍地得回了他。一粒麥子必須落在地裏死了,然後才能結出百倍的子粒來。有一種愛包含着一種離棄,一種在這個特定意義上的"恨"——不是情緒上的拒絕,而是犧牲性的釋放。而應許是:在失去中,你尋見;在離棄中,你得着。

我說說我個人的經歷。當我離棄父母去服事主時,我從未比那時更愛他們。離別之痛無法用言語表達。但結果是我的母親歸向了主。她後來對我說:"以裏,我給了你肉身的生命,你給了我屬靈的生命。"她說:"只要我有一碗飯,你就有一碗。"她曾經不願讓我走,後來卻明白了。這就是那個原則: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人的愛試圖把一切都圈在自己的範圍內,結果什麼也結不出來,每個人都停留在渺小的狀態。那離棄和釋放的愛,以自身爲代價,成了他人的生命之泉。

# 愛與恨 — 馬太福音16:24–26;路加福音14:25–33(B部分) — 離棄就是愛;恩典是捨己的能力

[注:本篇是馬太福音16:24–26及路加福音14:25–33講道的B部分,直接承接A部分。1980年7月6日,蒙特利爾。]

讓我進一步強調這一點,因爲這需要被感受到,而不僅僅是被理解。人的愛,當它仍然是純粹屬人的時候,實際上會限制神的愛通過我們的流動。我們像水龍頭——關閉着,被我們自己情感的圈子堵住了。神要使我們成爲泉源,有活水的江河涌流出來。但一個關閉的水龍頭和一個受阻的水龍頭永遠不可能成爲泉源。只要你的愛完全向內——指向你自己的圈子、你自己的家庭、你自己的利益——你就不能同時成爲神的愛流向世界的管道。這兩者是不兼容的。

我這樣說:我的家人在我籬笆裏面,而神的家沒有籬笆。當有人問:誰是我的弟兄?——如果我們明白了福音,基督徒的回答應當與主的一樣: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在很普通的事上看到了這種狹隘暴露出來。我會毫不猶豫地給街上的孩子一塊錢。我會給我妻子四十塊錢,因爲她是我家人。但如果教會里一位姊妹向我要四十塊錢——一個在我直接圈子之外的人——我發現自己會想:你是誰?去找牧師吧。那種本能的抗拒準確地揭示了籬笆的位置。而這籬笆正是必須拆除的。

現在這裏是更深的奧祕。我說過,有一種愛裏麪包含着一種恨——一種離棄,那是最昂貴形式的愛。想一想神愛世人付了什麼代價。神愛他的獨生子。父與子從創世之前就在一起,在一種我們無法理解的關係中。然而神如此愛世人——我們,陌生人,仇敵——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他離棄了他的兒子。在十字架上,當子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爲什麼離棄我?"時,父沒有回答。刀劍確實刺穿了父的心,正如刺穿了子的心一樣。這就是神愛我們所付的代價。在賜下他的兒子時,父恨了——在離棄的意義上——他最親愛的那一位。

而恰恰在那個離棄中,在那個賜予中,發生了什麼?那一粒種子落在地裏死了,結出了無數的收穫。亞伯拉罕獻上了以撒——然後得回了他。門徒撇下了一切——然後得着了一切,而且是加倍的。凡爲我喪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這不是一個悖論,而是一條屬靈的律。當你緊緊抓住一切時,你擁有的只是你小圈子裏包含的東西。當你張開雙手給予時,你發現神可以用遠更偉大的東西來充滿它們。啓示錄描述那些愛惜自己生命以至於死都不愛惜的門徒,接受了生命的冠冕——那些他們放開的生命被轉化後歸還給了他們,成爲永恆的。

現在我來談第二個絆腳石:恩典與代價。救恩怎麼能是白白得來的、是神的禮物,卻又要付上一切代價?答案是恩典並不取消代價——它提供了付代價的能力。什麼是恩典?恩典不僅僅是神赦免過去的罪。恩典是神賜下超自然能力的禮物——聖靈——使我們能做肉體做不到的事。保羅在腓立比書4:13說:"我靠着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他說的不是普通的樂觀自信;他說的是神賜給那些倚靠他之人的超自然能力。肉體不能用神的愛去愛。肉體不能爲陌生人的緣故自願離棄自己所愛的。肉體不能捨命。但恩典能做到肉體做不到的。

這就是基督教:神不是叫你靠自己的力量去做不可能的事。他叫你背起十字架——然後賜你聖靈使你能背得起。代價是真實的。十字架是真實的。離棄是痛苦的,不是理論上的。但恩典同樣是真實的。沒有這種理解,人們要麼因爲這教導太難而放棄,要麼試圖靠人的意志力去遵行而崩潰。門徒們之所以沒有離開耶穌,不是單靠毅力——他們是藉着一種不是出於自己的東西被托住的。當他們最終出去攪翻了天下,不是因爲他們咬緊牙關決定去愛。是因爲永生神的靈在他們裏面,而那靈就是愛。

所以讓我以此結束:基督教不是在天上預留一個座位,同時繼續爲自己而活。它是被轉化爲他人的生命之泉。這就是教會應當成爲的——一個每個人都爲他人傾倒自己的羣體;一個有完全的、互相的、毫無保留的委身的地方;一個基督的身體真正作爲身體運作的地方。我們離那個理想還很遠。但根基在那裏——賜給我們的神性情,就是愛——而呼召是讓那性情作完全的工作。背起十字架。讓一粒麥子落在地裏。然後發現你所失去的,你必得着,而且是無法衡量地加倍得着。

本講道涉及的經文

本篇的其他語言

在應用中打開本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