絆倒人的有禍了 — 絆倒人的含義;門徒跌倒的幾種方式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 經文 馬太福音 18:5-9 · 分集 A/B

[注:本篇講道講解馬太福音18:5–9。1980年9月7日講於蒙特利爾。]

今天我們繼續查考馬太福音第18章,現在轉向第5至9節。上週我們看了第1至4節,主耶穌說你們若不迴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能進天國。我們看到成爲小孩子是成年人生命中的一場革命——甘願成爲一個社會上的無名之輩,被人輕視和拒絕,從世界從我們幼年起就訓練我們追求的地位和成年身份的攀爬中迴轉。我們總想長大,獲得學位,贏得頭銜,成爲有頭有臉的人物。而主說:不,要回轉。變成小孩子。這確實是一場革命。不是世俗意義上的革命,一個獨裁者取代另一個獨裁者,實際上什麼也沒有改變——而是生命方向的徹底轉變。

現在讓我們從第5節讀到第9節。"凡爲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里。這世界有禍了,因爲將人絆倒的試煉是免不了的。'免不了'在有些譯本中譯爲'必要的',但更好的翻譯是'免不了的',因爲重點不是試煉是需要的,而是說在一個充滿罪惡的世界中,試煉是無法避免的。但絆倒人的有禍了。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瘸腿或殘廢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裏。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裏。"

第5節足夠清楚:"一個像這小孩子"不僅僅指字面上的兒童,而是指門徒,他們在主的教導中被稱爲"小子"。這種人——從驕傲、自信的成年人謙卑爲小孩子般單純信靠的人——真正代表了基督。接待這樣的人就是接待基督自己。這裏的謙卑不是弓背彎腰或說話輕聲細語;而是一種不求榮耀、不尋求稱讚的心境,已經從成年人追求地位的位置迴轉到神面前小孩子的位置。這樣的人真正擁有基督的心。

現在磨石的經文需要更仔細地思考。主不是真的在命令自殺。他使用的是生動、驚人的語言——這是他慣常用來讓聽衆警醒思考的方式——爲了傳達一件事:他何等愛他的門徒。任何使他的一個小子跌倒、在屬靈上遠離基督的人,將面臨神如此嚴厲、如此毀滅性的審判,以至於你自己能做的任何事都無法與之相比。磨石的圖畫——一塊商業用的大磨石,由驢來轉動,重量巨大——被拴在頸項上然後沉入深海的最深處,這是主在說:你能想象的最慘的肉體命運,與神對待那毀壞他一個孩子信心之人的作爲相比,根本算不了什麼。正如舊約所說:摸你們的,就是摸他眼中的瞳人。那反應是自動而即時的。你作爲他的門徒,在神眼中如此寶貴。

關鍵的問題是:這裏的"跌倒"是什麼意思?它不是指輕微的冒犯或煩惱。這個希臘詞——在馬太福音13:21中被正確翻譯爲"跌倒",在馬太福音24:10中意爲背道——意思是使一個門徒跌倒,以至於他面臨完全遠離基督的危險。是使他犯下如此嚴重的罪,或受到如此嚴重的損害,以至於他的信心崩潰,可能離開基督。這就是這個詞在所有新約出現處的含義。既然這警告如此嚴厲,我們必須仔細問:在哪些方面我們可能使門徒在這個意義上跌倒?

第一種也是最明顯的方式是引誘一個人犯罪——任何形式的引誘,使他做不該做的事,並在屬靈上崩潰,正如亞當在創世記3章中所做的。這涵蓋了非常廣泛的範圍:在性方面的引誘,在金錢方面的引誘,任何可以以一種吸引人的方式放在門徒面前使他陷入其中的事物。第二種形式是偶像崇拜,在這裏我們必須清楚,今天拜偶像絕非已經絕跡。我們這個時代的金牛犢就是金錢。在以西結書7:19中,偶像崇拜明確與金銀聯繫在一起。1980年金價已經飆升突破七百美元大關。人人都向金牛犢下拜,每當有任何提議讓基督徒參與商業時,我深感憂慮。我自己曾被人找過,建議我用兼職商業來補充牧者收入——"每天只需幾小時,每月幾百美元。"我立刻拒絕了。因爲一旦你投入一小時並有了回報,你就想投入兩小時、三小時,直到有一天你站在講臺上說你沒有時間預備信息,因爲你的生意在擴張。那人就是把絆腳石放在我面前,引誘我走向瑪門這個偶像。我們爲什麼不能滿足,正如保羅在提摩太前書6章所說的,有衣有食就當知足?商業的驅動力是賺錢,成功以你收入多少來衡量。事奉主的基督徒必須防備任何會將他們的心轉向金牛犢的事物。

還有第三類:使人在良心上犯罪,即使那些事情本身並不是罪。保羅在哥林多前書8:13中直接論述了這一點:"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喫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有些基督徒從小被教導喝酒是罪——這是軟弱的良心,但那是他們的良心。我的自由不等於我可以以一種冒犯那良心的方式行使自由。食物也是如此:如果有人從小喫素,認爲喫肉是錯的,我不應該欺騙他喫下去然後嘲笑他的不安。他的良心是軟弱的,但這不意味着我可以無視它。我必須給他時間,溫柔地對待他,而不是把我自己的自由當作絆腳石,使那軟弱的人跌倒。

# 絆倒人的有禍了 — 馬太福音18:5–9(B部分)— 彼得作爲絆腳石;兩種障礙;反駁"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拿鴻拉比

[注:本篇爲馬太福音18:5–9講道的B部分,直接承接A部分。1980年9月7日講於蒙特利爾。]

在這些事上我們必須小心,不可傲慢。說一個人不該仍然爲可不可以喝茶或喝咖啡而困擾是一回事;但羞辱那個人,在別人面前嘲笑他,使他覺得自己像傻瓜,是另一回事。我們談論的是謙卑——很多時候我們以令人驚訝的平凡方式絆倒人。當你成爲不顧及他人感受的對待的承受者時,你可能會發現那並不像你想象的那麼容易承受。我們必須彼此忍耐。

現在有第五種絆倒門徒的方式,而這一種比其他所有方式都更加嚴重。我們在馬太福音16:23中看到,就在我們目前經文的前兩章。彼得剛剛作了偉大的認信——"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緊接着他就責備主耶穌說他會去十字架。主轉過身來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爲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彼得在這裏是如何成爲絆腳石的呢?主耶穌正在走向十字架,爲世人捨命。而彼得說:主啊,不要這樣做。不要去。我太愛你了,不能讓你去受這個苦。主稱他爲絆腳石——擋在路上的東西,阻礙屬靈道路上的前進。而令人警醒的是,彼得是出於真誠的愛而這樣做的。這就是絆腳石如此有效的原因:它往往包裹在真摯的情感之中。

我們何等容易對一個願意背起十字架跟從基督的弟兄或姐妹做同樣的事。一個人領受了事奉主的呼召。他將要撇下一切,走窄路。然後絆腳石出現了——往往來自一個真正愛他的家人或朋友,帶着眼淚說:不要這樣對自己。不要承擔這些痛苦和損失。許多人恰恰因爲能看到那勸阻背後愛的真誠,而被有效地阻止了在門徒道路上前進。我見過那種悲劇的發生:一個年輕基督徒被一個年長的基督徒告知他沒有恩賜,他在信仰上還太年輕,他不應該這樣做。那可憐的人,看到年長基督徒表面上的確定,就回轉了。一旦有人開始迴轉,往往就停不下來了——他一路走下坡。如果你做了那樣的事,神會怎麼對你說呢?永遠不敢站在事奉主的人的路上。你唯一被允許做的事,就是讓他清楚代價——確保那人已經仔細計算了代價。一旦這做完了,你絕不可阻止他。

那麼,這一切是否意味着我們永遠不應該冒犯一個基督徒弟兄,永遠不該在任何方面阻止一個人?絕非如此。有兩種絆腳石——一種是錯的,一種是對的。錯誤的那種使門徒陷入罪中並遠離基督。正確的那種阻止一個正在走向滅亡之路的人。而主耶穌自己在後一種意義上就是絆腳石:羅馬書9:33引用以賽亞書8:14——"看哪,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耶穌來不是要定罪,而是要拯救;十字架矗立在地獄的門前,擋住去路,以至於任何想要到達地獄的人都必須推開基督那伸出的、被釘穿的雙臂才能過去。他對不信的人是絆腳石,不是爲毀滅,而是爲阻止他走向滅亡。馬太福音15:12表明,當真理需要的時候,主耶穌並不害怕冒犯法利賽人——同一個希臘詞,絆倒——。正確的絆腳石是在愛中說真理,阻止一個弟兄在自我毀滅的路上走得更遠。

還有一件事必須注意,我要清楚地引起你們的注意。如果你一旦在恩典中就永遠在恩典中的說法是正確的,那麼主在這整段經文中的教導就變得完全毫無意義。如果那些信基督的小子們已經得救且永遠不會跌倒,那麼任何人對他們所做的就都無所謂——你可以用財富、用情慾、用任何東西來引誘他們,都無關緊要。神就沒有理由對那些使他們跌倒的人發出審判的警告。而第8和第9節,這些話是針對門徒自己的——"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殘廢進入永生,強如雙手被丟在地獄裏"——如果一個門徒不可能失落,這些話就變得同樣毫無意義。請注意:這些話是對門徒說的,不是對非基督徒說的。主是在警告他自己的門徒,他們自己可能被丟在永火裏。"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虛假教義——一個從地獄來的教義,給無數基督徒虛假的安全感——從根基上攻擊了主在這裏的教導,使其歸於無效。

聖經所提供的真正確據,是聖靈在你心中見證你是神的兒女,正如羅馬書8章所教導的。那是真正的確據。但它不是犯罪的許可證。主在這裏生動地說明了這一點:如果你的手使你跌倒,就要以如此激烈、如此果斷的態度來對付它,就像砍掉自己的手一樣。當然,他不是命令字面上的自殘——砍掉你的手並不能阻止你犯罪。但如果你能用任何方法阻止自己犯罪,你最好去做。寧可殘廢進入永生,強如完完整整地下地獄。在耿佐的拿鴻拉比的故事中有一個驚人的平行,他生活在公元80至120年間。拿鴻拉比雙目失明,沒有手腳,渾身長滿瘡。他的門徒問他,一個如此公義的人怎能遭受這些事。他告訴他們:當我年輕時,我用三頭驢運送食物。一個躺在路邊的病人向我求食物。我告訴他我回來的路上會給他一些。當我回來時,他已經死了。於是我就禱告:願那沒有憐憫地看着這人的眼睛瞎掉;願那沒有幫助他的手被砍掉;願那沒有跑去幫助他的腳被砍掉;願我的身體長滿瘡。所以我現在就是你們所看到的樣子。當他的門徒說"拉比,我們有禍了,竟看到你這樣"時,他回答說:"不。如果你們沒有看到我這樣,我纔有禍了。"他的意思是:我現在殘廢總比帶着完好的肢體下地獄好。拿鴻拉比比今天大多數基督徒更明白主的教導。

神以我們無法測度的愛愛我們——如此深愛,以至於任何在屬靈上傷害他門徒的人都要面對他完全的忿怒。但同樣的愛不允許他容忍罪。不要說:因爲神這麼愛我,他不會介意我犯罪。他極其介意。主教導中有完美的平衡:神的愛是絕對的,他的聖潔同樣是絕對的。願神賜給我們拿鴻拉比的智慧——在神的愛中喜樂,並在感恩和喜樂中行在他的聖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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