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講道講解馬太福音18:15–20。1980年9月28日講於蒙特利爾。]
今天我特別想把我們的思想引向主關於友誼的教導。友誼有一種難以言喻的美好。如果你有一個朋友,每次想到他時你的心就感到溫暖,一個爲你帶來甜蜜和一種說不出的安慰的朋友——如果你有這樣一個朋友,你就極其幸運了,如果你有兩個,你就是無法形容地蒙福了。真正朋友的標誌是你不必想着接下來該說什麼。與真正的朋友在一起,沉默是完全美好的;你們不需要互相取悅或製造話題。有一種內在的理解,一種內在的和諧。然而這樣的朋友比珠寶更稀有。你可能願意花幾塊錢買一顆珠寶,但你在哪裏能找到這樣的朋友呢?你不能用金錢買到他。
問題不僅在於這樣的朋友難找,而且也難保持。我們害怕建立親密的友誼,因爲我們害怕受傷。當你與一個人親密時,你就變得脆弱——容易被傷害——所以我們築起防禦的牆。我們把自己封閉起來以求安全。但當然,如果你封閉自己,你就永遠沒有朋友。這種張力——友誼的深度與害怕受傷之間的張力——正是主在馬太福音18:15–20中所要解決的。第18章整章處理一個基本問題:教會中罪的問題,以及如何處理它,特別是在基督徒之間。
舊約中最美的敘述之一是路得和拿俄米的友誼。讓我讀:"不要勸我離開你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哪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民就是我的民,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裏死,我也死在那裏,也葬在那裏。除非死使你我分離,願雅偉重重地降罰與我。"那個誓言——"願雅偉重重地降罰與我,除非死使你我分離"——是愛比死更強的標誌。你今天在哪裏能找到這樣的友誼?這樣的忠誠,這樣的敞開,這樣的全然付出?人類生命中最美的事,我敢挑戰任何人說出更美的事,就是這種友誼。當大衛說到約拿單時,"你對我的愛比女人的愛更美",他是在說這裏有一個超越一切外在吸引的屬靈紐帶。因爲結合的紐帶是屬靈的而非肉體的而持守的愛——那種在貧窮、美貌消逝、腦部損傷、每一個外在變化中都能存留的愛——那就是教會應當擁有的友誼。
現在讓我讀我們今天要講解的經文。馬太福音18:15-20:"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爲他們成全。因爲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人與人之間犯罪的結果總是溝通的關閉。你注意到這一點了嗎?如果你與一個人的關係不好,溝通要麼放慢要麼完全停止。任何兩人之間有罪的確實標記就是溝通的破裂。今天的教會充滿了很有防備心的人——那些受過傷並築起厚牆的人。當有人得罪你時,自然的反應是:我不再跟你說話了。完了。但如果你在受到冒犯的那一刻就關閉溝通,友誼就無法存活,教會就變成了封閉、有禮貌的陌生人的正式聚會。
主在這裏的教導是基於利未記19:17-18:"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請注意:如果你不跟那個得罪你的人說話,會怎樣?你會在心裏恨他——也許不是外表上的,也許你見到他時仍然微笑——但在你心裏苦毒在積聚。如果恨在你心中生長,雖然是他得罪了你,你卻成了犯罪的那個人。所以他的得罪使你跌入了罪中。而且,如果你不告訴他他的錯,他就無法改正——他甚至可能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通過溝通,你們二人都蒙了福:你不必再恨他,他也可以糾正他所不知道的錯誤。
所以,當弟兄得罪你時,第一步是:單獨去見他,親自去,一對一。保持溝通線路暢通。即使你是被傷害的那一方,即使你冒着再次被傷害的風險——當他說那是你的錯而不是他的——也要去。主說:不惜一切代價,盡一切可能,保持那些線路暢通。請注意在第15節中,整個目的是要得着你的弟兄,而不是贏得一場爭論。他若聽你,你就得了你的弟兄。然後,若他不聽——如果他堅持自己的說法——就帶一兩個人同去。這些見證人不是去站在你這一邊的。他們是要見證你是以一種正確的、有愛心的、寬厚的方式處理這件事。他們必須公正。如果你到了那裏大喊大叫,稱他爲僞君子,那些見證人將向教會報告你的行爲,而不僅僅是他的。兩三個見證人的在場是爲了確保你像一個基督徒應該做的那樣行事。這就是爲什麼聖經如此仔細地給出這個程序——不是爲了圍攻犯錯的人,而是爲了確保真理得以確立,並且愛在整個過程中得以維持。
# 真朋友 — 馬太福音18:15–20(B部分)— 屬靈合一的四種能力;捆綁與釋放;神的特殊同在
[注:本篇爲馬太福音18:15–20講道的B部分,直接承接A部分。1980年9月28日講於蒙特利爾。]
如果在單獨與那弟兄談話之後,又帶了兩三個見證人之後,犯錯的人仍然拒絕聽從,這件事就要帶到全教會面前。如果他仍然堅持那種封閉和頑固的態度,就要把他當作外邦人和稅吏對待——當作神子民羣體之外的人。教會,正如保羅在加拉太書6:16中所稱的,是神的以色列,新的屬靈以色列。任何自稱是基督徒,卻完全對基督裏的弟兄姐妹封閉的人——不能被個人的接觸所打動,不能被見證人所說服,也不能被整個教會所感化——這件事本身就證明他不知道做基督徒是什麼意思。基督徒,按定義來說,是一個向他人敞開的人。關閉溝通的線路,拒絕在愛中接受真理——這是外邦人的行爲,不是屬靈以色列成員的行爲。所以他被趕出去。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5:11所說的,你甚至不可與那自稱是基督徒卻堅持不悔改之罪的人一起喫飯。教會中的一切管教不是爲了毀滅,而是爲了祝福——向那人表明他的行爲不像一個基督徒,好讓他在爲時未晚之前醒悟過來。如果我們不對這樣的人施行管教,我們就容讓他繼續以爲一切都好,而事實並非如此。
現在請注意,在第16至20節中,"兩三個人"這個短語反覆出現。這裏有一個重要的屬靈原則:基督徒的生活若沒有至少兩三人之間的敞開、合一和同心,就不能按神的心意進行。沒有這個,就沒有真正的屬靈能力,也沒有真正的進步。讓我從這段經文中引出四個從這個原則流出來的要點。
第一是爲真理作見證。根據申命記17:6的舊約原則,需要兩三個見證人才能確立真理。申命記32:30說明了爲什麼這如此重要:"一人焉能追趕他們一千人,二人焉能使萬人逃跑呢?"一個人追趕一千人——已經很了不起了。但兩個人使不是兩千人而是一萬人逃跑。增加的不是一倍而是十倍。兩個人在和諧中的效果遠遠超過他們各自努力的總和。這就是爲什麼兩個信徒的見證比一個人的見證有力量得多,也是爲什麼當教會的成員彼此孤立、互不協調時,教會在見證上常常失敗。
第二是捆綁和釋放的權柄。第18節:"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請注意,這裏的"你們"是複數——這權柄不是委託給單一個體,而是委託給一個羣體。同樣的話曾在馬太福音16:19中對彼得說過,但那裏是特別對使徒說的;在這裏,這話延伸到任何在神面前真正在屬靈合一中運作的羣體。背景是決定一個拒絕聽從的成員是要被保留還是被趕出教會。而令人驚歎的應許是,如果兩三個人,順服於神,行他的旨意,在聖靈中做出那個決定,天上就會支持。神願意將他的權柄委託給一羣在屬靈合一中——不是組織上的合一,不是委員會,不是兩個盜賊同意去搶銀行——而是真正順服神並彼此順服的兩三個人。
第三是主的恩惠。第19節:"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爲他們成全。"當有真正的屬靈合一——當兩個人真正向彼此敞開,同心合意地一起禱告——他們所求的必被成全。爲什麼呢?因爲合一本身是聖靈的工作,而聖靈在同心合意方面所產生的一切必然是照着神的旨意。很多時候我們在禱告中獨自掙扎,覺得天上的門好像銅鑄的。但兩三個人在聖靈的合一中同心禱告——神喜悅應允這樣的禱告,因爲他看到的是他自己放在他們心中的愛。
第四是神的特殊同在。第20節:"因爲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但神不是無處不在嗎?是的——他一般的同在無處不在,正如保羅在使徒行傳17章中所說: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正如詩篇作者在詩篇139篇中所說:我若升到天上,或下到陰間,你也在那裏。但這一節不是講神的一般同在。而是講他的特殊同在——同一種出現在燃燒的荊棘中的特殊同在,那種在會幕至聖所中住在基路伯之上的特殊同在。哪裏有兩三個人真正在委身於基督和彼此的關係中連結在一起,有路得對拿俄米那種委身——你往哪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哪裏死我也死在那裏,願神重重地降罰與我除非死使你我分離——那裏就有神的特殊同在。你會感受到它。有多少次在教會聚會中你感覺到:神在這裏,他現在正在對我說話。然後當你離開時,榮耀似乎就離開了。因爲獨自一人時,你只有一般的同在。與兩三個在愛中連結的人在一起,你就有他的特殊同在來賜福和引導。
所以我懇切地禱告,你們會開始建立一段友誼——從另外一個人開始。神知道我們的軟弱,將挑戰降到我們能承受的程度。他說兩三個人——不是五十個,不是整個教會一下子。從一個開始。爲另一個人禱告,委身於那個人,向那一個人敞開自己。找一個禱告夥伴。建立一個真正屬靈委身的一對一關係。這樣你就會發現這段經文中的四件事:爲真理作見證的能力,奉神的名行動的權柄,神在禱告中的恩惠,以及神在你們中間的同在。當我們每個人建立一座通向一個人的橋樑,那個人又建立一座通向另一個人的橋樑,很快整個教會就會相連——一個連着一個——在這種敞開的、委身的、像基督一樣的愛中彼此相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