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講道講解馬太福音19:1–12。1980年11月9日講於蒙特利爾。]
我們現在來到馬太福音第19章。讓我從第1節讀到第12節。"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界約旦河外。有許多人跟着他,他就在那裏把他們的病人治好了。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爲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爲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說:'摩西因爲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爲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奸淫了。'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因爲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爲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關於婚姻和離婚的問題,我之前已經詳細講解過——1976年8月在馬太福音5:31-32上,也在洗禮系列和各種婚禮場合中講過。今天我不重複那個講解。今天我想看一個不同的方面:主堅持禁止離婚的屬靈意義是什麼?這不是十誡之一;連摩西也允許離婚。那麼爲什麼主耶穌如此重視禁止離婚呢?一個人是否離婚有什麼屬靈意義呢?答案把我們帶到了教會應當是什麼的核心。
主解釋說,婚姻最初的目的是一個完全的合一——兩個人在神的旨意中如此融合,成爲一體。因爲人的心硬,即他的自我中心和違背神,這個目的一再受到挫折,直到婚姻變得無法維持。摩西在這種情況下允許分離,免得人們在不可能的處境中彼此毀滅。而姦淫,主允許離婚的唯一理由,代表了婚姻盟約被行爲本身所廢止——在信實中建立的盟約因不忠而被摧毀。
但還有一個更深的問題:爲什麼即使在性格不合或性情無法相處的情況下,離婚仍然不被允許?爲什麼基督的門徒必須甚至承受這些?我想在一開始就提出的答案是:婚姻是要作爲神羣體的模型——教會的模型。婚姻,正如神所設計的,描繪了教會成員彼此之間應有的那種關係。我把這個論點放在開頭,因爲它需要時間來吸收,我們將用這篇信息和下一篇的其餘時間來查驗證據。
試想片刻,一個教會中,每個成員與每個其他成員的關係如同神所設計的婚姻那樣委身、那樣親密、那樣充滿深情、那樣深厚。不是婚姻通常變成的樣子,而是神所設計的婚姻該有的樣子。這就是新約擺在我們面前的圖畫。這就是神國度將要成爲的樣子。而我們離此還很遠。我們的關係是客氣的、正式的、保持距離的。我們來教會,說"你好嗎?很好,不錯,"喝杯茶,然後回家。那不是新約的教會。我們甚至還沒有進入那幅圖畫。但主要我們看到那幅圖畫是什麼,好讓我們知道該朝什麼目標努力。
現在讓我把這整個事情放在最近幾周我反覆引出的福音三個基本原則的脈絡中。第一個原則是恩典:神在過去白白赦免了我們的罪,不是基於我們成就的任何行爲。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並不是出於行爲——以弗所書2:8-9。這是最基本的要點,也是教會一般來講唯一教導的要點。但下一節同樣重要:"爲要叫我們行善。"我們不是靠行爲得救,但我們得救是爲了行善。第二個原則,直接從第一個流出,是恩慈:既然神以恩慈待我們,我們也要以恩慈待人。正如保羅在以弗所書5:1所說的,我們要效法神——照着神待我們的方式待人。他若赦免了我們,我們也赦免;他若憐憫了我們,我們也憐憫。簡單來說,這就是成聖。第三個原則是審判:在神的審判臺前,他會照我們怎樣待人而來待我們。這對基督徒來說不僅僅是一個感恩儀式。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10中清楚地說:"我們衆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或善或惡——不只是善。在主的比喻中,那被稱爲惡僕並被趕出去的是一個僕人。神是聖潔的神,他會照我們怎樣待人來對待我們。
這三個原則——恩典、恩慈和審判——構成了福音穩固的三腳架。省略其中任何一個,教導就會變得偏頗,無法站立。主在馬太福音19章回到恩慈在實際中具體是什麼樣的主題,特別是在最親密的人際關係中:婚姻。而他所要說的,直接針對教會。
# 婚姻:教會的理念 — 馬太福音19:1–12(B部分)— 一個身體;如愛自己般愛人;離婚是委身的廢除
[注:本篇爲馬太福音19:1–12講道的B部分,直接承接A部分。1980年11月9日講於蒙特利爾。]
主要告訴我們的是:你與你旁邊坐着的人的關係應該是什麼?我與你的關係應該是什麼?答案是,這種關係在屬靈上應該像丈夫和妻子在神的計劃中應有的那樣親密——要從屬靈層面理解。我們要成爲一羣被神的恩典如此改變的人,以至於我們真正委身於彼此——彼此敞開、沒有防備、真誠透明。不是戴着一副面具走來走去,讓人不知道微笑背後是什麼。世人怎能說"這些是耶穌的門徒,看他們怎樣彼此相愛"——如果他們看我們時發現的是一個正式的社交聚會,人們的關係客氣卻疏遠?任何走進這教會、看到我們行事爲人的人——他們真的會說"現在我親眼看到了神的愛"嗎?還不能。但這是目標。
讓我們翻到以弗所書第5章,那段關於婚姻的著名經文。閱讀時請注意保羅如何在婚姻關係和教會關係之間來回穿梭,從這一個轉向那一個,又轉回來。第21節:"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第22-27節:妻子順服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爲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丈夫愛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爲教會捨己,要用水藉着道把教會洗淨,成爲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第28節:"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然後第31節:"爲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爲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會說的。"
保羅宣告婚姻是一個極深的奧祕——並解釋這奧祕是指着基督和教會說的。婚姻關係本身不是目的;它是一幅更深層屬靈現實的圖畫:基督與他子民的關係,以及他子民彼此之間的關係。讓我從這段經文中引出三個具體要點。
第一個是"如同自己"這個短語。我們在利未記19:18中被命令——主在馬太福音22:39中引用了——要愛人如己。這怎麼可能?有思想的人一直對此感到困惑。我不能愛他如同愛自己,因爲他不是我。然而在以弗所書5:33中,保羅寫道:"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而在前一節他給出了原因:因爲二人已成爲一體。如果丈夫和妻子是一體,那麼在愛她時我就是在愛自己——她是我的身體。這就是"愛人如己"如何成爲可能的:只有當我們認識到鄰舍——那位基督徒弟兄,同一身體的肢體——真正與我們聯合,正如丈夫和妻子真正聯合一樣。希伯來語中的"鄰舍"(re'ah)一詞意味着朋友、同伴、羣體的同工——不是任何隨機經過的路人。在以弗所書4:25中,保羅引用了愛鄰舍的命令後立刻加上:"因爲我們是互相爲肢體。"那位基督徒弟兄作爲同一身體的肢體與我聯合。這就是這命令的根基。
第二個要點是"一個身體"這個短語。在以弗所書5章中,丈夫和妻子成爲一體、一個身體——希伯來詞basar通常譯爲"肉",主要意思是"身體",任何希伯來文字典都會說明這一點。而保羅對教會的特徵用語也是一個身體。這平行不是偶然的;這正是要點。我們在基督裏是一個身體,正如丈夫和妻子在婚姻中是一個身體一樣真實。但你意識到這一點嗎?你感受到它嗎?大概沒有。我們的基督教太淺薄了,我們彼此的委身太多隻是出於禮貌。我們已被基督的血買贖,被聖靈洗入一個身體——彼此聯合,正如丈夫和妻子聯合一樣真實。這就是新約所說的,而我們纔剛剛開始領會。
第三個要點是彼此的捨己。妻子要順服丈夫;丈夫要愛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甚至爲他捨己。在以弗所書5:21中,這命令延伸到所有基督徒:"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在約翰一書3:16中,捨命的命令是對所有基督徒在彼此關係中說的:"主爲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爲愛,我們也當爲弟兄捨命。"一個丈夫爲妻子所做的,正是一個基督徒應爲基督徒弟兄所做的。同樣的命令,同樣的標準。"將最好的獻給主"——我們一直唱的這首詩歌——我們現在可以開始理解那是什麼意思了。它的意思是把自己獻給彼此。這並不容易做到。你看着教會中的一些人,心想:我,把自己給那個人?但如果基督也這樣看我們——如果他只選擇那些似乎值得爲之死的人——我們的救恩在哪裏呢?而在審判時,神會照我們怎樣待人來對待我們。仔細想想這一點。
那麼,婚姻如何融入神建立這種羣體的計劃呢?創世記2:18:"那人獨居不好。"你在屬靈上獨居是不好的。婚姻被設計爲走向羣體的第一步——你不能一下子委身給所有人,所以你從一個人開始。你在最深入的意義上學習委身在那個人的身上意味着什麼。然後創世記1:28:"要生養衆多。"婚姻從來不是要停留在只是兩個人;它要成爲新羣體的開端,向外擴展,直到有神的一整個子民。這正是教會的模式:從一個完全委身的關係開始,然後讓它增長到兩個、三個、整個身體。
這就是爲什麼離婚被禁止:它是委身的廢除。委身是某種深層屬靈的東西——是你把自己全人交給另一個人。而正是在這一點上我們最害怕。在把自己交出去的時候,我把自己暴露給了另一個人。我可能被利用。我可能被傷害。所以我們拒絕委身。但如果你不能在不談論退出的情況下委身給一個人,你還沒有資格建造神的羣體。學習委身於那另一個人——無論順境逆境,通過每一個困難,不附帶條件,不讓"離婚"這個詞出現在你的詞彙中。如果你能靠神的恩典,與一個自私或難相處的伴侶一起,在那裏堅持下去,使這段關係運轉——你將成爲教會的希望。我們需要不放棄的人,他們不會放棄,直到錫安再次成爲美好的存在。這就是我們共同追求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