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恩典:決定性的還是賦予能力的 — 三種太監;恩典的本質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 經文 馬太福音 19:10-12 · 分集 A/B

[注:本篇講道講解馬太福音19:10–12。1980年11月23日講於蒙特利爾。]

我們繼續查考馬太福音第19章。上次我們看了第1至9節中婚姻的屬靈意義,但沒有查考第10至12節。當門徒聽到只有在姦淫的情況下才允許離婚時,他們在第10節的回應是:"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他們的想法很簡單:如果沒有辦法擺脫一個難相處的妻子,也許不結婚更安全。主接過這個話題,在第11節說,不是所有人都能保持單身——只有那些領受了這恩賜的人。

第12節中,主列舉了三種不結婚的人。第一,有生來就是太監的——那些天生在生育能力上有某種缺陷的人。第二,有被人閹的——被他人閹割的人,往往是父母希望兒子有資格在國王和高級官員的宮殿中擔任管家,因爲這些職位只委託給那些不會對家庭構成威脅的人。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有爲天國的緣故自閹的。主補充說:"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現在,第11節中的"賜給"這個詞——"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提出了一個對整個基督徒生活至關重要的問題。"賜給"是意味着被決定了,還是被賦予了能力?恩典是決定你的,所以無論你掙扎還是不掙扎都沒有區別,因爲恩典已經固定了你會成爲什麼?還是恩典賦予你能力,使你能做到原本做不到的事,同時仍將決定的責任放在你身上?這不是兩種略有不同的立場——它們之間沒有中立地帶。如果恩典是決定性的,那你本質上是一個屬靈的機器人,沒有任何責任。如果恩典是賦予能力的,那責任就完全落在你身上。

今天許多基督徒沒有經過思考就假設恩典是決定性的。他們讀到"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立刻就想:神已經決定了有些人單身,有些人結婚,我對此無能爲力。他們把這應用在基督徒生活的每一個領域:呼召、引導、成聖、屬靈恩賜。在這種觀點中,如果你在屬靈上一無是處,那不是你的錯——神只是沒有選擇賜給你恩典。這種思維方式完全癱瘓了基督徒的生活,因爲這意味着沒有什麼可追求的,也沒有什麼可決定的。

但就在這段經文本身中,第12節最後的話已經反駁了決定論式的解讀。"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如果恩典是決定論的,這句話就毫無意義。你接不接受已經被固定了;沒有任何東西還需要接受。主說"能領受的,就可以領受"——把責任放在個人身上——這一事實本身就表明這裏所說的恩典是賦予能力的,而非決定論的。接受的能力是作爲一種真正的挑戰擺在每個人面前的。

現在更仔細地看前兩類太監。生來的太監和被人閹的太監確實是決定了的,在這個意義上,選擇已經從他們身上移除了——但在兩種情況下,神都不是那個決定的原因。主明確說第二種類型是"被人閹的"——不是被神閹的。至於那些天生有缺陷的:當你讀創世記時,神造了一切,看着是好的。"好"意味着沒有缺陷。罪進入世界給人類生活引入了各種各樣的缺陷。想想反應停藥物導致的案例,那些生來沒有胳膊或腿的孩子——沒有人會說神讓他們變成那樣的。先天的狀況不意味着是神決定的。神不使任何人有缺陷;是罪及其後果造成的。

所以在前兩種情況中,決定不是來自神。而在第三種情況——唯一說到恩典白白接受的情況——所用的語言完全是賦予能力的:"能領受的,就可以領受。"

[續B部分]

# 神的恩典:決定性的還是賦予能力的 — 馬太福音19:10–12(B部分)— 恩典是賦予生命的能力;"我靠着基督凡事都能做"

[注:本篇爲馬太福音19:10–12講道的B部分,直接承接A部分。1980年11月23日講於蒙特利爾。]

在新約各處,當你考查"恩典"這個詞實際使用的方式時,你會發現它是賦予能力的,而不是決定論的。思想約翰福音1:14:主耶穌"充充滿滿地有恩典和真理。"如果恩典意味着決定論,"充滿"它是什麼意思呢?但約翰說我們親眼見過它——我們看見了這恩典和真理。你怎麼能看見恩典,除非它以恩慈的方式彰顯出來?這個詞被正確地翻譯爲"恩慈和信實"。你能看見那些。在希伯來書2:9中,說神賜恩典使耶穌爲人人嚐了死味。如果恩典是決定論的,這就意味着神強迫兒子去死,而兒子沒有發言權。但主耶穌自己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他選擇去死。父白白地賜下兒子,兒子白白地舍了自己。

或者看提多書2:11:"因爲神救衆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如果恩典是決定論的,那麼既然它已經向衆人顯明,所有人就必然得救——他們沒有選擇。但新約並不教導普救論。因此恩典不是強迫;它是神向所有人提供的賦予生命的能力,每個人可以接受或拒絕。同樣,當保羅在加拉太書1:15中說神施恩召他作僕人時,他立刻加上:"我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他本來可以違背的——他沒有違背纔是值得說出來的要點。恩典呼召了,保羅回應了。彼得勸勉"要在恩典中長進"(彼得後書3:18),如果恩典是決定論的,這簡直毫無意義——你不會在已經固定了的東西上長進。

這賦予生命觀點的最清楚陳述是保羅自己在腓立比書4:13中的話:"我靠着那加給我力量的基督,凡事都能做。""加給力量"這個詞是關鍵。基督的恩典不是不顧保羅、越過他的意志來替他做那些事。而是使保羅能夠去做。天空成了極限——沒有太大的障礙——因爲神賦予生命能力的恩典在每一個挑戰中與你相遇。保羅的基督教不是一種失敗的、被動的、等待事情發生的基督教。而是一種得勝的、向前推進的基督教,因爲他明白神的恩典在那裏,要賦予他能力去成就神呼召他去做的一切。

相反的圖畫——那位把人變成機器人的決定論式的神——不是聖經中的神。在哥林多前書13章中,愛的特徵之一是"不堅持己意"。愛不強迫;愛不脅迫。如果神就是愛,而愛不堅持己意,那麼神不是一個凌駕你意志、編排你選擇的神聖獨裁者。加爾文所描繪的那位決定一切行動的絕對主權者的神,甚至連同情的神學家也承認更像中世紀的專制君王,而非聖經中的神。真正偉大的人不會到處耍威風;你走得越高,那個人往往越謙卑、越有禮、越不脅迫。更何況神。

現在,關於這在實際中意味着什麼,說一點個人的體會。我自己發現很多年保持單身極其容易——沒有掙扎,沒有結婚的慾望,對這個話題毫無興趣。我的心完全被神的話語和神的國所吸引,沒有別的東西競爭我的注意力。這是否意味着恩典已經決定了我單身,所以當我最終結婚時,我就拋棄了神的恩典,必須活在罪疚中?那不可能是對的,因爲我完全沒有罪疚感。保持單身之所以容易,不是因爲神決定了我守獨身,而是因爲神賦予生命能力的恩典,通過全然沉浸在他的話語中運行,除去了競爭慾望的拉扯。我依靠那恩典多年,後來環境改變了。如果單身是決定的,結婚就是不順服——但我沒有罪疚,這本身就證實了恩典從頭到尾都是賦予生命能力的,而非決定論的。

實際的結論是:不要再等神在你背上上了發條然後推你行動。神不會把你變成機器人。正如司布真優美地比喻的,他已經給了你一本以他恩典銀行爲底賬的支票簿——你來開支票,你提取所需,你向前推進。"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與你們同在"意味着:神賦予生命的能力隨時爲你而在,在任何境遇中。去支取它。把你的目標定高,因爲當你明白那賜諸般恩典的神已經用一切屬靈資源賜福了我們時,天空就是極限。我打算向着神擺在我們面前的最高可能性推進——靠着他那賦予生命能力的恩典,我打算到達那裏。我與保羅同說:我靠着那加給我力量的基督,凡事都能做。

讓我們安靜在神面前禱告。讓我們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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