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繼續研讀葡萄園工人的比喻,今天著重看其中一個關鍵原則:先的,要成為後的;後的,要成為先的。
讓我們先回顧這個診斷性比喻的核心信息:它揭示了人心中根深蒂固的以自我為中心的心態——「先人後己」。在中東,人們能夠提前一天預測天氣,他們在很多事情上都有預先安排、預先占位的習慣。「我先來」的心理,就是要確保自己占到最好的位置、得到最好的待遇。
然而,正是這種「我先」的心態,成為了屬靈生命最大的攔阻。我們總在計較:我先信主,我先服事,我先付出,為什麼他和我得到的一樣多?
羅馬書十二章一至二節告訴我們:「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心意的更新,正是這個比喻所要推動的事情。舊的思維模式是:「以我為中心,按我的貢獻分配酬勞。」更新後的心意是:以神為中心,以愛來衡量一切,為他人的祝福而喜樂。
這個比喻揭示,許多聽到福音、甚至接受了福音的人,其內心的基本思維模式仍未改變。他們來到神的面前,仍然帶著那個舊的「計算器」:我做了多少,我應該得多少。這種心態若不被徹底翻轉,就無法真正進入神國度裡那種以捨得為榮、以服事為樂的生命方式。
真正的基督徒,是一個心意已經更新的人——不再以「我排在前面」為榮,而是甘心服事,以他人的益處為先。
# 先與後的原則(第二部分)——愛鄰如己:新約的基礎
我們繼續探討先後原則的屬靈意義。「愛鄰如己」是整個新約倫理的基礎。這不是一句口號,而是一種徹底不同的生命取向:以他人的益處和自己的同等重要,甚至更為優先。
提多書二章十一節說:「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這裡的「教訓」在原文是「訓練、教育」的意思——恩典不僅是救我們脫離什麼,更是積極地訓練我們走進一種新的生命模式。恩典是有塑造力的,它訓練我們勝過那個自私的舊我。
腓立比書二章二十一節是一句令人痛心的話:「眾人都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保羅這句話道出了他那個時代教會的真實光景——也是今天教會的光景。每個人都忙著自己的利益,甚至在教會裡的服事,也往往帶著自我利益的計算。
然而,神有一個奇妙的方式運作:他常常翻轉人的處境。那些以自己為先的人,結果往往落在後面;那些甘心以他人為先、以神為先的人,反而被神高舉。這就是先後原則的兩個層面:外在處境的先後,與內心態度的先後。
在這裡,我可以分享一個真實的例子:我曾認識一位弟兄(吳勇張羅),他願意將自己的益處放在最後,結果神在他身上做了奇妙的事。他的故事印證了這個原則:神的大能,是按照一個人的心態來運作的。
所以,讓我們問自己:在我們的生命裡,誰排在前面?